财务内部控制岗位职责
第1篇:财务内部控制
财务内部控制
岗位责任制
(一)、财务科长岗位责任制
(二)、会计岗位责任制
1、根据《会计法》和上级颁发的会计制度、规定负责审核交通规费收入、经费收支的财务事项。
2、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及时汇缴规费收入。
3、对规费征收的各种票证加强管理,建立票据领用、销号制度,并仔细审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反映。
4、认真填报各种规费报表,次月5日前上报,并按时向上汇解规费。
5、及时装订会计凭证,做好凭证的保管、归档工作。
6、服从领导、严肃纪律、团结互助、文明服务,并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的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征费政策,及时核对每天规费的收据和现金收入情况,审核无误后,将报销凭证及收妥的交款单与收费票据交会计做帐。
2、按会计制度规定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3、经常与银行核对帐务,做好月末金额的核对工作,对一切收的现金当日必须存入银行、不坐支,做到与银行间相互手续完备。
4、切实核实银行退回的不符手续的支票和应付款票据,并及时补办所需手续,及时清理退票欠费情况。
5、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团结互助,文明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辑本段]财务科副科长责任制
一、在处长领导下,负责征稽事业费收支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会计监督和所属单位财会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负责逐笔审核各项事业经费收支会计凭证,确保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和正确性,定期检查所属单位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财务收支计划的顺利完成。
三、负责处会计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全面及时反映财务计划完成情况和财务善,为领导决策当好助手参谋。
四、负责拟定有关本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及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五、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反映和监督处本部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动、结存、保管和使用情况,并按期进行资产的清查盘点,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
六、按照新交稽函字(1998)080号文《新疆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局会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管理会计帐证、报表等档案资料。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编辑本段]会计稽核岗位责任制
一、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规费收支。根据财务收支计划、财务会计制度、规费征稽条例和规费征管规定,逐笔审核各项收支,对不符合规定的或计划外收支应拒绝办理,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手续不完备,数字计算不准确的凭证,应退还给经办人,限期更正或补办手续。
二、复核会计凭证和帐表。复核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对记帐凭证还要复核记帐分录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对帐簿记录进行抽查,是否符合记帐要求。复核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复核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通知经办人和有关人员查明更正和处理。稽核人员要对审核签署的凭证、帐簿和报表负责。
[编辑本段]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办理现金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对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的收付。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经处领导批准并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用的支票领用单上签章,由出纳保管,逾期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作为会计凭证一并装订。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二、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现金帐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金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出租给任何单位或
个人办理结算。
三、保管库存现金。对于现金,要确保其安全完整,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随意挪用现金。
四、保管财务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妥善保管财务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项印章,必须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进行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编辑本段]会计人员职责
为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严格控制财务收支,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的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妥善保管会计档案。会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本着增收节支的原则,合理地使用资金。
2、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要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工作、会计分析工作,定期进行会计检查工作。3、合理使用现有资金,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4、负责固定资产验收、折旧、报废、清理和在建工程费用核算等会计核算工作。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建立完整的会计档案,专人负责管理。6、会计人员认真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7、会计人员有责任提供有关财务资料给上级部门审计、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配合财务检查工作,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编辑本段]会计人员的权限
国家有关财经制度赋与了会计人员维护财经纪律,参与单位的管理,实施会计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为了确保会计人员能在职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特明确以下权限;1、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各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财政财经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2、对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向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3、会计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财务计划、制定定额或标准,参加有关的财务会议。有权向领导提出有利于财务开支的经济效果方面的建议和意见。4、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物资的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5、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各部门提供所有与财务会计工作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编辑本段]会计责任
1、参与财务管理。2、负责制定本单位会计制度,编制财务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编制财务会主于报表,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核算做到日清月结。3、负责及时足额缴纳各种税金和清理工作。
4、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使用的登记。出具真实、可靠、准确的报表。
5、负责所属各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和指导工作。6、负责所属各单位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和思相政治工作。确保会计机构正常运转。
[编辑本段]出纳责任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规定,以及本单位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库存现金的收支工作,芬伊.现分同记帐。2、保证库存现金帐实相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规定,做到日清月结。
3、熟悉银行结算方法,登记好银行日记帐,并保证银行存款帐实相符。4、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制订本单位备用金的使用制度。组织好备用金的明细核算,不能以收抵支、坐支现金。5、认真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工作,起到监督和服务作用。6、保管好各种票证,建主领用制度。
7、在办理日常工作中,坚持原则、公私分明。
8、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提供优质、高效、准确、公正的服务。
[编辑本段]稽核职责
财务稽核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管理部门,是上级单位及本单位了解财务管理的执行情况,掌握政策,执行工作的环节。l、坚持原则、廉洁奉公。2、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3、保证提供财务资料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4、办理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要坚决拒绝执行,并向单位领导汇报。5、对单位制定的财务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6、认真履行稽核责任,严格把关,堵塞漏洞,杜绝违法行为的出现。7、对单位财务工作,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确保固定资产增减和结存核算的真实性.挖掘潜力,发挥现有固定资产的最大效能,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具体管理办法规定如下;1、在每年编制年度会计报表之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工作。
2、根据需要可以轮流进行局部清查工作。3、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处理。4、盘盈的固定资产如没有账面价值,经主管部门批准,估价确定其重置价值。5、不实行折旧制度,根据重置价值调整“固定资产”的帐面数。6、分别归类,建立固定资产防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完整的档案,做到物、卡、帐、实相符。7、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减少或避免灾害损失。
[编辑本段]票据管理办法
1、各种票证统一由处财务稽核科负责管理。2、严格执行局规定票据管理及领用制度,专人负责保管。3、在使用中严格按统一要求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定。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票证、钱款分开负责管理,不得擅自一人开票收款。
5、做到日清月结,要求票、钱、帐相实相符。6、按月及时结清上月结存数、当月实发数、结存数。填写销号清单上报处稽核。杜绝出现销误。
7、由处财务稽核科进行严格的审核,证实无误后,统计全处的票据数。填写统一的销号清单上报局主管部门核销。
内部牵制制度
一、票款分离,规费票管不准开票,开票人员不准收款。
二、出纳不能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三、章证分离,支票印件应留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会计名章,其应分别保管,签发支票要领导审查签章后,出纳方可签发支票。
四、单位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由会计登记入帐,下设专人保管,不允许既管帐又管实物。
五、会计档案借阅、均应经过领导批准,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编辑本段]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安全防范,做好现金的保管,明确财务人员在财务现金安全方面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科及全处财务人员皆在本制度约束之内,财务人员应做好对财务账目、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时将有关凭证、报表、帐簿入档案室。
二、财务室应配备保险柜用于存入日常用现金及帐簿。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备用金制度,严格按银行规定的限额储留现金,严禁将现金放于保险柜外存放。对于超限额现金,财务人员应及时存入银行,如发生丢失、被盗等意外,由承担该现金保管的人员自负责任。
三、财务室应安装防盗门窗,在离岗、下班时,财务人员应将门窗锁(关)好。
四、财务人员应做好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的保密工作,不得对无关人员介绍本单位的财务状况。
五、财务人员应加强对安全防范方面的学习,提高防范意识,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财务工作。
[编辑本段]财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三、交通规费收入及解缴管理制度
四、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五、专用基金管理
六、经费管理制度
七、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总则为加强我处财务管理,做好规费征收,经费和会计核算工作,管好用好征稽部门的资金、财产、物资,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处财务管理制度。
一、交通征稽财务的管理体制:我处属上级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按照“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二级核算,三级管理,处级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各稽查所为处所下属的内部核算单位。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1、坚持以征费为中心,严格执行交通规费征收的政策、规定及会计核算办法,对各项交通规费征收进行收入核算,努力完成规费征收计划。2、做好各项交通规费的收入解缴工作,保证各项交通规费收入及时,足额。解。
3、坚持增收节支的原则,合理的安排经费的支出和专款专用的规定,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经费开支的标准,范围管好用好有限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4、管好货币资金和各类财产物资,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我处的利益。
5、做好各种票据的领用。发放、核销、保管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为加强全处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会计法》和《规范》的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财产清查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地分标准与归属: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200元。我处固定资产由处统一管理调配,各征稽所、队对调配的固定资产只有使用、和安全保管的权利。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1、房屋及建筑物:指办公用房屋、职工住宅、车库等和其它建筑物。2、交通用的工具:汽车
3、专用设备:计算机
4、通讯设备;5、土地征用并单独估价入帐的土地。6、其他。
三、固定资产的调拔、变卖、报废。1、固定资产由处统一调配和安排使用,各所之间不能自行交换,调拨,由处进行调整,合理安排使用,一并负责对使用的固定资产加强管理、维修。2、固定资产不能擅自变卖,确定不适用或需要变卖的,应报处同意方能作价处理,其作价收入一律上交处。
3、对失去使用价值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后,由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一式三份上报处,由处上报征稽局核实批复后、按批复意见办理。
专用基金管理制度
专用基金是单位具有特定来源和专门用途的可自行掌握 的自有资金。为加强对专用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部 门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专用基金,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专用基金的类别
1、专用基金包括职工奖励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发展基金。
二、专用基金的使用范围1、职工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发给职工个人的月度奖,年终奖,以及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等奖金。2、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事业以及按规定发给职工个人的各种福利,补贴和困难补助。3、事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单位的生产事业发展和建设以及经费不足的补充
三、专用基金使用管理的原则:1、严格按照专款和专项管理原则进行管理,不能任意改变专用基金的用途和扩大专用基金的开支范围。2、坚持“先提后用,计划使用”的原则,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3、财务科要坚持按计划、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4、集中掌握使用的事业发展基金应由处,财务科等部门提出安排使用资金的方案经有关部门讨论,审定后转处领导审批,没有领导批示不予拔款。
经费管理制度
经费是征稽部门从事正常业务需的办公费、车辆使用费、印刷费、业务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等以及按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等费用。1、坚持财务制度,执行财政法规,严格执行经费开支的范围标准,不得扩大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提高经费开支的标准。2。严格经费开支、报销手续、各种支出凭证要注明清楚.以及经办人、验收人、有关门签字同意核销,否则,财务不予办理。3、职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经处领导审批和财务人员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及时到财务报帐,结清借款,非因公的个人借款,不能借支。职工住院、自然灾害等情况需暂时借款的,经处领导审批后才予办理。4、购买国家专控商品的,要按国家规定办理专控商品审批手续后才以购买,财务才予以报销。5、零星设备购置,经处领导审批后,财务才子付款。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凡购买办公用物品等,由处长审批。2、正常性开支的水电费及零星的票证、帐本、报表等印刷费由经办人验收,处长审批。3、各部门需订购的业务学习资料、书籍工具书、由处长审批;4、经核定标准后的正常性经费支出,报知处长审批,属非止常性拔款,预先报知处长,经处长批复后,按批复办理。
[编辑本段]会计帐务处理程序制度
一、交通规费会计帐务处理程序制度
1、会计科目的制定和使用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结合征稽业务的需要确 定我处交通规费会计科目如下:a、养路费收入科目:本科目核算按照国家规定征收的养路费收入。二级科目按上级要求考核项目设定。发生养路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养路费收入”科比月末将贷方合计数转入“解缴收入往来”科目,借记“养路费收入”科目,贷记“解缴收入往来”科目。b、运管费收入科目、客运附加费收入科目:这两个科目核算按照国家规定征收的运管费和客运附加费收入。二级科目按上
级要求考核项目设定。发生以上两种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运管费收入”、“客运附加费收入”科目,月末将贷方合计数转入“解缴收入往来”科目,借记“运管费收入”、“客运附加费收入”科目,贷记“解缴收入往来”科目。c、利息科目:本科目核算交通规费专户存款利息。发生利息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科目,利息收入应定期及时汇缴。汇缴时,借记“利息”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终不留余额。d、银行存款科目:本科目核算养路费、运管费、客运附加费、利息的收入。上缴、结存情况。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上缴规费时,借记“解缴收入往来”科目,贷记“银行存护科目。e、解缴收入往来科目:本科目处财务科用以核算各所(大队)上缴规费和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解缴规费的情况。按实际应用情况,各所(大队)月终将规费贷方合计转入 “解缴收入往来”科目,转入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 “解缴收入往来”,上缴时,惜记“解缴收入往来”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f、应收款科目:本科目核算交通规费未达帐项。收到“空头”支票或单位特殊情况欠费,规费票证要按期核 销,月终对已开出票证,款尚未收回入户时,借记“应收 款”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次月收回该款项时,借记 “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款”科目。g、应付款科目;本科目核算多征、重征和其他应退的费款。发生多征、重征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款一XX单位”科目;退款时,借记“应付款一X单位”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经费会计帐务处理程序制度
三、会计核算的要求
1、对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2、记帐凭证的填制:记帐凭证使用交通厅统一下发的凭证填制,填制时须将所列项目填写齐全,所要求签章必须齐全,记帐凭证必须按月装订成册,每册15公分厚。一张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过多司分册装订,封皮的注明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盖章完毕装入档案盒内,归档保管。3、会计帐簿的设置登记:帐簿设置日记帐、明细分类帐、总分类帐。(1)、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登记和管理,根据银行收付,逐笔登记,每月结出余额。现金余 额必须与库存现金相符合,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与银行对 帐单核对、调节后达到
一致。(2)、明细分类帐是根据各项费用及规费收入等设置的,各帐户余额必须与总帐户余额一致。
(3)、总分类帐反映各帐户总体情况,按总帐科目设置帐 户,按汇总登记总帐。(4)、记帐程序: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月末结出帐户余额,明细帐与总帐核对并相符。(5)、记帐规则:启用帐簿、登记帐簿、改错、核对、结帐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节登记会计帐簿的要求办理。(6)、会计报表
[编辑本段]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会计档案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自治区财政厅、档案局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第二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会计凭证1、原始凭证2、记帐凭证3、汇总凭证
二、会计帐薄1、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总分类帐薄。3、各类明细分类帐薄。4、其它辅助帐薄及有关卡片、帐册。
三、会计报表1、主要财务指标、快报。2、月季会计报表。3、会计年度报表(决算)
四、其它类
1、会计移交清册。2、会计档案保管请册。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一.会计凭证、帐薄和报
表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待档案室建立后,由财务科编制清册后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二、归永久性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须用毛笔或碳素、蓝黑墨水的钢笔书写。
三、归档的会计档案应装订牢固、美观、不得缺页,掉页。案卷题名应规范,卷内目录应填写清楚。第三章 会计档案的整理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先按分类方案或报表、帐薄、凭证三大类。然后再组卷,报表、报年度、季度月份分别组卷;帐薄以本单位组成案卷;凭证按时间和原始凭证的顺序号分别组卷。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排列目
一、会计档案的排列,应分类,分别:凭证类应将工资册排前,凭证排后,每年类推;帐薄类将保管期限长的排前,期限短的排后,每年的以此类推;报表类分两种:季、日报的排法同帐薄、年
报时间顺序往下排。
二、会计档案的编号、凭证、帐簿和季、月按年度编流水号;决算则应从机构成立起编流水号。第四章 档案的保管第六条:每年至少对保存价值和到期的会计挡案进行再次鉴定,销毁的档案,应按照销毁程序上报,进行销毁、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上架应排列整齐,美观大方,不得随意堆放,以防鼠咬,虫蛀等现象。第八条:应定期检查会计档案,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
第九条:为各级部门查阅会计档案提供便利,外单位查阅时应持单位介绍信,经行政领导等鉴批后在指定地点查阅,在查阅会计档案时,不得在会计档案上做任何记号,折叠式标注任何符号和标记,更不准抽换会计凭证和帐页,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应进行严肃处理。
第2篇:企业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及内部控制[优秀]
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会计岗位职责
一、依法按章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会计核算工作。按规定设置总帐、明细账及辅助账,做好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业务的会计凭证填制、会计帐簿登记工作,做到判断准确,科目使用无误;每月按时结帐,定期与出纳核对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清理往来帐目;及时、完整编制财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三、会计监督工作。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定期检查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提出建议;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纪律,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四、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会同出纳到开户银行营业柜台办理大额存款和购买国债等业务,妥善保管银行存款预留印鉴卡片、定期存款凭据和有价证券,确保资金安全;定期核对银行帐户及存款余额,及时、准确地做好结息工作。
五、票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发票(收据)管理使用规定,做好发票(收据)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工作。
六、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资料,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出纳岗位职责
一、依法按章办公。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现金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帐,收付现金须及时逐笔登记,做到账款相符;现金开支需符合规定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三、存款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银行存款、取款和结算工作,并及时逐笔登记;熟悉银行各种付款方式和凭证填制,严格按照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按月核对银行帐户及存款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调节相符。
四、票据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银行结算票据的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工作;借用转帐票据要在借款单上注明票据编号,每月终了前,认真清理催办借出银行结算票据,防止丢失或长期不办理报账手续。
五、印章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管理财务印章,妥善保管本基金会财务专用章和现金收讫、现金付讫、转帐收讫、转帐付讫等相关印章。
六、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会同会计到开户银行营业柜台办理大额存款和购买国债等业务,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挪用公款和白条抵库。
七、帐簿保管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银行存款日记帐簿、现金日记帐簿等会计档案资料,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八、会计监督工作。积极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纪律,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拒绝办理违反财务规定的各种结算、报销业务。
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本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保证企业资金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货币资金是指本企业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 本企业负责人对本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四条
建立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设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做到会计、出纳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五条
会计、出纳岗位,应当配备合格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六条 会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权限是:
(一)遵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
(二)做好会计核算和复核、稽核工作。
(三)负责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
(四)负责发票(收据)的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五)负责保管银行存款预留印鉴卡片,定期存款凭据及会计档案资料。
(六)加强会计监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第七条 出纳办理货币资金的职责权限是:
(一)遵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出纳 制度和内控制度。
(二)做好现金库存管理、银行帐户核对和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工作。
(三)负责办理银行存款、取款、结算和财务报销,按规定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四)负责银行结算票据的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五)负责保管本会财务专用章。
(六)拒绝办理违反财务规定的各种结算、报销。
第八条
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第九条 货币资金使用按以下权限审批:3000元内(含3000元)由本企业副经理审批;3000元以上由企业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
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重大业务活动计划,由办公室考察提出意见,秘书长拟定,理事会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
会计和出纳为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审批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报告。
第十二条
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一般程序为:
(一)支付申请。本会有关部门或个人办理用款时,应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有相关合同、协议、文件或证明材料的要一并附上。
(二)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会计负责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三条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对于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五条 本会现金的开支范围是:
(一)开展公益活动必须的现金支出,包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资助金、慰问金等。
(二)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和参加会议、培训等按规定应交纳的费用。
(三)个人劳动报酬,包括聘用人员劳动报酬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四)向个人购买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五)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六)经领导批准,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第十六条
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本会自身的支出。
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第十七条
本会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十八条
货币资金在开户银行办理定期储存,购买国债,须由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同时到银行营业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
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第二十条 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第二十一条 出纳应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 出纳应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办公室应定期向秘书长报告存款的情况。
第四章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切实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
(一)银行结算票据由出纳负责,按相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二)专设银行结算票据登记簿,由出纳做好登记记录,严防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三)支票领用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办理。
(四)对填写错误的银行结算票据,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并按银行有关规定缴销。
(五)发票(收据)由会计负责,按相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六)专设发票(收据)登记簿,由会计做好登记记录,严防空白发票(收据)遗失和被盗用。
(七)发票(收据)填写错误,应将发票(收据)一式几联同时作废保存,已被审查。
第二十四条 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出纳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由监事、理事会、理事长、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根据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二十六条 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七条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本会理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
XX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本会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基金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对基金会固定资产实行合理配备、有效使用,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领用、检查、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第四条 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登记固定资产品牌、型号、数量、购买日期等,并按规定进行明细核算。固定资产按获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第五条 固定资产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本会固定资产暂不提取减值准备。
第六条
年终由办公室主任会同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查清固定资产实有数量和账面数量是否相符,发现损坏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根据情况责成相关人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损失,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报告领导处理。
第七条
本会固定资产购买、受赠、交易换入、融资租入和转让、报废、毁损等业务,须由办公室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办理,固定资产的领用、借出等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八条 本办法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本会理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3篇:财务内部控制程序
财务内部控制程序
1 范围
本程序描述了财务内部控制的管理职责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分公司财务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2 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2.3 国家财政部财会[2000]25 号《企业会计制度》
2.4 国家财政部财会[1996]19 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3 定义
会计内部控制:是指根据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及其他经济信息,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的检查和监督,以及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对财务业务处理进行审核和监督。
4 职责
4.1 全体财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讲究职业道德,维护企业利益不受侵害。
4.2 财务部门应设置内部稽核岗位,分公司的财务主管履行会计业务处理的稽核工作,财务部主任负责财务会计活动的复核工作。
4.4 内部稽核岗位主要职责:
4.4.1 审核各种原始凭证,审核凭证所附附件是否合法合规,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会计分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在稽核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并进行更正处理。
4.4.2 审核内部会计报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作相应的备查记录,通知有关人员查明、更正、落实到位。
4.4.3 稽核人员要对稽核签署的凭证、账簿、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4.4 稽核人员对财务活动负有检查监督权,实施对货币资金、存货和低值易耗品、往来账款、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收入、成本与费用等经济业务的稽核。
5 控制程序
5.1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5.1.1 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5.1.2 内部岗位设置避免将某项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执行、记录等工作集于一人,实行资产保管和会计分离、经济业务的批准和相关资产的保管分离、经营责任和记账责任分离的原则。
5.1.3 出纳员不得填制记账凭证,不得兼任除其分管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财务主管指定的账目以外的其他任
何账目的登记工作。
5.1.4 对资产及其相关的记录应有适当的保护措施,对某项资产或记录,只限于能够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接触,未经批准的人员禁止接触。
5.2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5.2.1 经济业务是真实的,经过授权人批准的。经济业务符合公司制订的有关制度、公司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经批准的基本建设概算预算、有效的合同、协议等,并已经及时作了相应的记录。
5.2.2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许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5.2.3 遵守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对违反公司规定的事项不允许报销。
5.2.4 发现账、款不符的情况,要及时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2.5 执行财务预算和目标成本管理,未列入财务预算和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的业务不予开支。对于没有列入计划的不可预见开支,报公司财务部审批后,方能付款。
5.2.6 在目标成本范围内控制成本支出,加强过程中控制,发现异常或成本超支,必须及时停止业务处理,报告财务部或主管领导。
5.2.7 各种资金收入都必须纳入财务管理,坚决杜绝收入不
入帐;任何部门无权截留和挪用资金收入,不准私设小金库、私分收入搞体外循环。
5.2.8 财务人员有权对分公司的财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相关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
5.2.9 财务人员实施体系化管理,财务部主任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领导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对违反财务监督规定的业务或超出权限的支出,有权不予办理并如实向领导汇报。
5.2.10 稽核岗位人员至少每月与出纳人员对库存现金和空白银行票据盘点一次;盘点应出盘点报告。
5.3 内部控制的内容
5.3.1 资产内部控制
5.3.1.1 采用合适的方法对项目部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并将清查出的问题按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5.3.1.2 存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是否有书面协议、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否符合本公司经营管理需要,采购数量是否在定额或限额以内,质量与计量是否经过相关部门认可。
a)低值易耗品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入库手续。
b)低值易耗品否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建立领用台账。
5.3.1.3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a)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购建是否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或其他商务文书,是否按照计划和合同、协议执行并经过恰当的审批程序。
b)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偏离市价的情况,原因是否合理。
c)固定资产的报废、盘亏、盘盈、毁损、转让是否经过恰当的审批,原因是否查清,对有关责任单位或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是否办理了相应手续并及时收回赔款,变卖计价是否恰当并经审批,变价收入是否及时入账。
d)固定资产的数量、品种、规格是否和账面记载相符。e)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计算和账务处理是否及时正确。
5.3.2 往来账款。
5.3.2.1 往来账款的记录是否都有恰当的依据,是否有协议、是否按规定经过恰当的审批。
5.3.2.2 往来账款的收付款单位、个人或项目是否确实存在。
5.3.3 收入。
5.3.3.1 收入的确认时间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各种收入是否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正确结转。
5.3.4 成本与费用
5.3.4.1 是否按照成本核算制度正确归集、计算、分摊、结转成本和费用成本计算所依据的原始记录是否齐全有效。
5.3.4.2 成本指标是否符合计划、目标、定额的规定;费用的开支是否符合制度、规定、限额、指标的规定。
5.3.4.3 应付工资是否严格按照制度和上级批准的额度计算提取;应付职工工资计算是否正确;各种代扣款项的计算依据的原始记录是否齐全有效。
5.3.5 会计报表内部控制
5.3.5.1 根据会计报表编制方法,报表数据与账簿进行核对;
5.3.5.2审核报表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5.3.6 财务人员交接内部控制。
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财务人员恢复工作时,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5.3.7 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
5.3.7.1 软件的操作的合理授权
5.3.7.2 检查系统的安全性、保密性
5.3.7.3 定期检查科目体系
5.3.7.4 及时改版升级
第4篇: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符合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要求的财务制度体系,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发挥公司整体优势,有效利用公司资产,优化资源配置,防范财务风险,以合理的成本和资金投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 本制度规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各控股子公司按照本制度,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各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公司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按分管权限及责任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为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参与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协同其他部门共同提高公司预算管理水平。
4、负责公司资金筹集,合理调配使用资金,确保资金正常运转,防范流动性风险。
5、负责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体系,探索降低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6、负责公司网上银行的安全与正常运营。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7、负责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的管理工作,参与公司的投资管理。
8、负责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审核、编制相关报表和财务报告,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9、负责公司的税务管理。
10、负责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的财务审核。
11、负责公司项目申报和财务数据的统计上报。
12、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分类和归档。
13、公司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提出财务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分析和建议;
2、负责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作出决策并负责财务保障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监控机制,监督、检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并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4、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合法性负责,配合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及其他审计鉴证工作;
5、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制订相应的防患制度、流程并推动执行;
6、负责对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
7、负责拟订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集和使用方案;对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8、负责拟定公司资产核销、坏账处理方案和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监督控股子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对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9、负责配合中介机构对公司资产的评估工作;
10、负责与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税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的报告和沟通工作。
(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要权限如下:
1、财务决策参与权:参与公司对外投资、营销策略、产权转让、资产重组、工程项目建设、筹融资、抵押担保、资金调度、利润分配、预算、重大经济合同签订、业务流程再造等涉及财务收支的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从其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协助管理层做好决策分析;
2、财务人员管理权:根据会计法规及公司实际需要,落实公司会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财务收支审核权:审核对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物料采购等事项的资金使用;审核物料采购、货款结算、税金计缴及各种费用的报支;
4、财务风险管理权:加强风险管理,审核诉讼赔偿,严禁设置账外资产,参与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与实施等;
5、财务监督权:对公司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开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有权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经济行为,维护资金安全;审核公司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参与实施考核、监督、控制和奖惩;
6、财务信息化实施权:主持公司财务信息化实施,负责财务应用软件与业务应用系统对接。对业务流转环节和核算环节实施监控,确保系统安全、有效运行。
第八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领导下对公司财务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方面的规定,结合公司特点,拟订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经批准的各项制度;
2、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工作,提出会计机构运作、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分析和建议;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3、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并交财务负责人审核,对财务报告的质量负责;
4、在财务负责人指导下,做好公司财务数据披露及检查工作,协助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工作,配合审计部完成内审及跟进工作;
5、组织、审核、指导并监督下属员工规范地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
6、组织开展财务预算,草拟预算制度及预算报表;监督公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7、负责检查财务人员的岗位设置、绩效考核的实施及改进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
8、协助财务负责人处理其他财务会计事项。
第九条 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应依据本制度做好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财务部指导。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第十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政策,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下列交易或事项,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支、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十二条 原始凭证是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最初记载和客观反映,每一项业务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填制、取得、审核、签署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必须退回补填或更正;财务人员对伪造、涂改或不合法的凭证,必须拒绝受理,并及时报领导处理。
原始凭证需按照公司授权规定经业务经办人、业务主管及相关权限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人员审核后生效。
第十三条 财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在信息系统软件中填制生成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应附相关的原始凭证,如原始单据数量过大不利于装订而另行存放时,需要建立索引。
第十四条 记账凭证由记账会计、主管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记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账凭证每月进行装订,由专人保管,存放于档案室。
第十五条 出纳人员应每天及时记录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销售、采购等主要经济业务在发生后应及时入账;会计凭证的摘要内容应清楚反映交易或事项;对于外部审计机构会计师的审计调整事项应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人员每月在软件系统中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过账、结账,生成会计
账簿和财务报表,财务人员必须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四章 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七条 财务预算是公司对计划年度内资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的预算和筹划,是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年度综合财务管理、评价公司绩效的依据。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由总经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部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预算管理委员会执行。
预算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当年度预决算情况、下一年度经营情况及目标,制定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编制年度预算,报董事会以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五章 筹资及担保管理
第十八条 资金筹集的原则
1、筹资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时,从外部筹集资金以完成公司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
2、筹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保持稳健的资本结构,确保安全、有序,降低筹资成本,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取得资金最佳综合效益。
3、资金筹集实行统一管理,根据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需经公司批准。
第十九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筹资方式,包括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银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行借款以及融资租赁等。
第二十条 担保管理
贷款担保是公司的潜在负债,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在各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一般应以公司信用作保证。重合同,讲信用,维护公司形象。需他人提供担保的,应慎重选择担保人,特殊情况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确定。
公司应加强担保合同的管理,担保合同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登记、管理;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以防范风险,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第六章 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管理目的是协调资产的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满足交易性、预防性和投机性需要。财务部除了做好日常收支,加速资金流转速度外,还需控制好资金持有规模,确定适当的资金持有量。
第二十二条 现金的管理
1、现金的使用和管理既要遵守《现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又要满足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应按有关规定在合理的使用范围内收付现金,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公司在30,000元以内,控股子公司在5,000元以内;超过库存现金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确保现金的安全。
2、建立现金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2)除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可以支付的范围外,其他支出一律通过转账支付,现金支付范围内的也尽量通过转账支付。
(3)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出纳每天核对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做到日清月结,不得以“白条”抵库金。月末由总账会计核对现金是否相符。现金如有溢余或短缺,应及时反映并查明原因,书面报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处理。会计机构负责人应每月抽查现金盘点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签字确认。现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金盘点表应定期装订成册并存档。
3、备用金的管理
(1)年初各部门根据经营需要提出申请,由财务部核定年度备用金额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调增备用金额度的,需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2)部门和个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结算报账手续,及时归还借款。按照“先清后借” 的原则,对逾期不还者,停止其办理借款,并从其工资中扣回。
(3)财务部对借用备用金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年度终了时重新核定下一年度备用金额度。
第二十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1、公司应遵循各项银行结算规定,不得出租出借公司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远期
支票和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以保证各种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
2、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开设、撤销银行账户的须经公司财务部批准,并保存好相关资料。
3、财务部应随时了解和掌握银行存款的收支动态和结余情况。月度终了,总账会计核对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账实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要进行审核。
4、出纳应做好各种银行票据登记,详细记录票据的使用情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定期检查票据使用情况。
5、实行财务印鉴分管制度。总部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出纳保管法人私章。控股子公司参照公司制度,财务印鉴由两人分管。委托他人保管时要出具书面委托书。
6、网银密钥由出纳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所有密钥。控股子公司在当地开通企业网上银行,必须经过公司审批。
第二十四条 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其他货币资金参照银行存款进行管理。
第七章 应收款项的管理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应收款项主要包含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它应收款、应收票据等。
1、账龄管理: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账龄分析,在每月结账后 3 日内编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项等科目的账龄分析表,其中预付一年以上的账款需说明原因。
账龄分析表(按应收客户明细)报总账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各销售部各一份。
2、财务部应协同各销售部经理,对赊销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并确定各客户的赊销信用额度,向超过信用额度的客户再发货时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销售经理、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审批。
3、建立与销售部门及销售客户的对账制度,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和催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各往来会计至少每月将重大及账龄较长的往来款项与供应商、客户进行对账或交与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对账,半年度及年度末进行全面对账。
对账后,往来会计编制对账结果汇总表,如有差异及时告知公司相关负责人,查找原因
并保存好相关对账资料。销售部业务员及相关人员应主动配合公司往来会计与客户进行账务核对。
4、对账龄较长、金额较大的个人借款,财务人员应及时催促借款人归还,无故不归还超过一个月的可从工资里扣除相应借款。
5、预付货款应纳入月度财务收支计划,并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必须货到验收后付款,确因业务需要,支付前应审核相关的合同、协议及付款申请单。
第二十六条 应收票据的管理
应收票据应建立票据交接表,应收账款会计收到票据后应及时录入票据相关信息、复印保存,并将票据原件及时交与出纳,由其建立应收票据登记薄,详细记录票据的收款及转让等情况。票据贴现须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七条 坏账准备的计提与核销
1、坏账准备由财务部统一计提和核算。公司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2、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3、公司的应收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确认为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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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或义务承担人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债务人破产或撤销,以其破产财产清偿或依法进行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间内(3年以上)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4、对于不能收回而需核销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由财务部提交拟核销坏账准备的书面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核销。
5、监事会对坏账准备的计提和核销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章 存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存货管理的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的需要及成本效率原则,尽量减少资金的占用。存货包含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等。
第二十九条 采购环节的管理
各生产部门根据厂长批准的月度生产计划,在每月底向供应部提交各车间的未来三个月物料需求计划,如生产计划发生临时调整,生产部门需在两天内向供
应部重新提交计划,并由生产部经理审批。
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在每月底向供应部提交未来一个月的非生产类物料需求计划,需求计划由副厂级领导审批后生效。发生临时需要,根据金额大小,分别经部门经理、副厂长、厂长、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实施。
供应部采购员根据各部门经审批的物料需求计划,结合实际库存情况,编制月度采购计划,经供应部经理审核批准后实施采购。
第三十条 验收入库的管理
外购物料统一由仓库负责验收,仓库管理员验收物料时根据订单信息进行核对,核对内容包括:供应商、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和数量等,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需检验的生产类物料由仓库管理员申请检验,通知品质中心取样检验,检验合格并放行后办理入库手续。如不放行由品质中心及时通知供应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发货及销售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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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商务人员根据客户订单,在ERP系统内录入订单,商务主管审核订单后,生成发货通知单,仓库根据发货通知单生成出库单并安排发货。对超出信用额度或超账龄的客户,应由销售部和财务部共同分析风险以确定是否发货。仓库发货后,根据发货运输方式,及时取得客户签收单,并传递至财务部,作为开具发票依据。
2、各销售部商务人员根据签收单在ERP系统内开具系统发票,经财务部审核后,开具税控发票,确认当月收入。
第三十二条 结算管理
1、购买材料和商品,在物资和发票同时到达的情况下,待验收合格后按发票金额确认应付账款;未同时到达的且发票至月末也未到达,应将材料暂估入库,确认暂估应付账款。确认应付账款时应先核对该供应商是否存在与该交易相关的预付款项,如有则应先冲销预付款项,冲销完毕后的余额确认应付账款。
2、应付账款及预收款项的对账及账龄管理参照应收款项,其中账龄超过一年的款项应说明原因。
3、月末各往来会计应核对同一客户或供应商是否存在应付预付、应收预收同时挂账的现象,如有应进行冲销,但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公司财务部制定低值易耗品标准,各使用部门做好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报废等记录。
2、各单位领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3、低值易耗品购置要量出为入,合理安排,本着成本最小化的原则加强库存管理,降低库存成本,加速资金周转。低值易耗品实行登记领用制度,使用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台账,实行定期盘点和鉴定报废制度。
第三十四条 存货的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出库采用月末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第三十五条 存货清查盘点制度
1、为确保公司存货账实相符,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半年度进行抽查盘点,年度终了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应特别关注近效期的存货,对达到近效期的商品应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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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货清查盘点由财务部统一组织,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清查盘点工作。
3、存货清查盘点后,将实存数量与库存物资卡片、材料账和统计台账的结存数量核对,编制“存货盘点报告表”。对于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编制提交责任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或总经理审批后处理,金额较大需按权限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九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标准和分类
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且购价在1,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分为四类,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分工权限
1、设备动力部为公司固定资产总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编号、资产调配,并监督各车间、部门对其资产进行管理。各车间、部门主管负责本车间、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一名固定资产管理员,登记本部门《固定资产台账》,资产的使用人或责任人具体负责各单项资产的管理工作。
2、财务部除于总分类账设会计科目外,应设置固定资产台账,记载各项资产的详细信息,并专设固定资产会计进行核算。财务部按季与管理部门核对,管理部门按月与使用部门核对,以确保账、卡、物数量相符。
第三十八条 公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年 10% 4.5%
机器设备 10年 10% 9%
运输设备 5年 10% 18%
其他 5-10年 10% 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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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购建处置、调入调出、租入租出以及内部转移等,均需报相关部门批准,并报财务部作相应处理。
第四十条 固定资产保险
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重大的固定资产,应评估其发生意外损失风险的可能性,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来抵御风险。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盘点
各车间、部门应根据自身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自负责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设备动力部不定期进行抽盘,每年年终进行全面盘点,并由财务部、设备动力部参与监盘,在盘点过程中发现差异应查明原因,由设备动力部编制盘盈盘亏表,详细说明每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原因,按权限分别报厂长、财务部、总经理、董事会审批。对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固定资产盘亏,如系个人原因造成的,公司将根据情况处以罚款、赔偿等处分。
第四十二条 固定资产报废
对由于达到使用年限、因损耗无法修理或修理不合经济原则以及废弃不用的固定资产等,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设备动力部申请处置。处置必须按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对于报废造成的损失,财务部将相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第四十三条 固定资产减值
盘点固定资产时,使用部门、技术部门、工程部应协同财务部,判断相关固定资产是否出现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发生减值,如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应由技术部门、工程部、财务部分析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做出报告,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或董事会,财务部应按其差额部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章 在建工程管理
第四十四条 在建工程包括需要安装的大型生产设备、生产线、固定资产改良、设备技术改造更新、基建工程、固定资产大修工程及日常维护工程等。
第四十五条 在建工程可行性研究、立项及预算
1、每年末,由工程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结合生产部、研发中心等部门提出的建设、购买申请,提出项目建议书,并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由总经理会同工程部、研发中心、财务部、法务部等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作为立项决策的重要依据。
2、项目正式实施前,由工程部提交项目预算,依次报主管副厂长、厂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室审核(其中募投项目需同时提交董秘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立项资料和预算资料分别抄送相关部门。
第四十六条 在建工程的管理
1、招标:对无法自营建造、预算额较小的工程项目,由工程部牵头,会同使用部门、供应部共同确定供应商或建造承包商;对预算额较大的工程项目,应该选择有信用、有实力的供应商或建造承包商进行公开招标,并根据公司审批权限选定中标单位。
2、合同的签订:由供应部根据公司合同模板编写合同初稿,同时填写合同审批表,根据权限审核通过后与供应商或承包商签订合同。
3、工程立项并签订合同后,工程部指派专人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部设立项目台账,登记预算与合同执行情况,并及时更新。并按月与财务部进行核对。
4、财务部需指定专人进行项目核算,设立项目台账,登记预算与合同执行情况,并与工程部按月核对。付款时,根据合同规定及工程进度情况,工程部提示付款,由供应部提出付款申请,工程部、厂长进行审核。工厂审核通过后将申请单转交固定资产会计、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核。(其中募集项目需董秘审核通过)。
对大型项目,工程部与财务部须提交月度报告,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核对和形成报告,交分管副厂长、厂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总经理室。
第四十七条 在建工程竣工与决算
1、工程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后,工程部应在三周内会同使用部门、技术部门等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决算报告》。必要时可组织内部或外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决算结果超预算金额10%的重大项目,要由项目组形成详细报告,说明超预算的原因,根据权限依次报厂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会审批。必要时可组织内部审计部门或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对该工程执行专项审计,以查实是否存在舞弊情况。
2、在建工程完工后,由工程部向使用部门办理移交,并将移交清单等资料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总报财务部。工程部会同相关部门将工程技术资料、图纸、施工过程相关记录等整理归档保存。
第四十八条 在建工程减值
每年末,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由工程部牵头,会同分管副厂长、厂长、财务部、企业内部或外部专家等对其进行联合考察,形成报告和减值意见,传递给财务部进行减值测试和核算。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需根据权限报总经理、董事会审核通过。
第十一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包括主营业务范围内投资和非主营业务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等。
第五十条 投资项目立项由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按照各自的权限,分级审批,公司董事会的投资决策权限为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20%以下的投资事项,包括股权投资、经营性投资及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等;如涉及运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超过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以外的投资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统一由公司行使,经公司批准后方能实施。
公司对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应派出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其经营方针、财务政策及重大决策由公司决定。
第五十一条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对外投资,都必须取得被投资单位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包括股票、债券、收据)正本。对购买的股票、债券,要做好登记工作,指定专人保管,债券
不得外借,不得随意交他人保管,对确需交由他人去办理有关抵押、转让等事项的,必须做好授权委托、登记、移交、注销等工作。财务部应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投资进行日常管理、检查、监督,考核投资的效果。
第五十二条 年末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第十二章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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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在取得临床批文后至取得生产批文止所处阶段为开发阶段,项目在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
第五十四条 其他资产是指不包括在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范围内的其他资产,主要包括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第五十五条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己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除开办费以外的其他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当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需要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若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计提相应减值准备;但是对于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需根据权限报总经理、董事会审核通过。
第十三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七条 成本费用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确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及时归集成本费用,合理进行分配,严格控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支出,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十八条 成本费用管理以成本预算、费用预算为基础,制定目标成本管理制度和成本管理责任制,建立成本费用控制体系,按照可控性原则逐级分解成本费用指标,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并与部门、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第五十九条 财务部负责分解落实成本、费用预算指标,组织、指导各预算责任单位成本、费用的核算与控制,检查和考核,分析成本费用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由各相关部门根据财务分析数据提出完成目标成本管理的措施。
第六十条 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认真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基础工作。对于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必须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
第六十一条 成本费用管理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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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材料消耗,对原材料等材料消耗以成本预算、定额为控制标准,实行定额管理、限额领料。
2、通过对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成本管理的质量和力度。生产准备过程中重点控制节约人力、物力消耗,直接生产过程中重点控制提高效率、质量;产品检验管理重点通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
3、期间费用的管理要坚持预算管理、责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控制开支的范围、时间和标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4、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的费用管理制度和费用报销流程。
第十四章 营业收入、税费的管理
第六十二条 营业收入的管理
1、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
2、销售产品按《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确认收入。
公司商品销售方式主要采用学术推广、代理分销及直接销售等三种模式,各种模式确认收入的具体条件如下:
(1)心血管等专科药物采用学术推广模式,即通过与医药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公司根据实际订单向医药公司发出商品,经对方收货确认后,公司向其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公司与医药公司对产品货款都有约定账期,并由各地区主管人员负责该地区药品销售及货款回收,各大区及公司总部均有商务人员协助应收款项的催收工作。对逾期未收回的款项,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收。
(2)头孢类抗生素制剂产品采用代理分销模式,即通过与经销商签订代理协议,经销商现款订购药品,公司运送产品至经销商指定地点,经对方收货确认后,公司向其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由于公司与各地区一级经销商合作良好,公司对经销商的信用控制比较严格,同时由于货款结算一般采用现款现货方式,因此该类产品的货款回收率较高,坏账风险很低。
(3)头孢类抗生素原料产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即通过与各制药企业直接签订销售合同,向对方销售该类产品,公司运送产品至指定地点,经对方检验合格后确认收货,由公司向其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制药企业按与公司约定的付款期支付货款。
3、财务部应会同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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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 税费的管理
1、财务部应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加强对税收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使有关人员及时掌握新的税收法规,熟悉各类税种、税率,依法办税。
2、纳税申报。财务人员应明确纳税申报的重要性,准确填制纳税申报表,做到申报及时准确,有问题及时反映,并向税务机关按时报送所需的会计报表和资料。相关的纳税资料应妥善保管。
3、应纳税额的计算和上缴。财务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准确计算各会计期间应纳税额,按规定时间上缴;每月核对纳税申报表和账面数有无差异,如有差异,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更正。税务会计及时根据出口情况,办理相关出口退税工作。
4、票证、账簿管理。相关人员要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规定,建立专柜保管专用发票账册,及时记载各种版面专用发票的领购、使用、结存、核销情况,做到账物相符。妥善保管发票领购簿,各种申报表,抵扣联登记册,存根联登记册等。
5、财务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根据企业可享受的有关税收政策标准,及时申请办理有关减免税优惠。同时还应加强纳税管理和税费核算,做好税收筹划,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
第十五章 对外捐赠管理
第六十四条 由公司股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对外捐赠建议,依据对外捐赠金额的大小,根据权限分别经总经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捐赠应本着造福社会公益为目的,不得损害股东利益。
第十六章 合同管理
第六十五条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需要签订合同的业务,必须签订合同。
第六十六条 财务部会同业务经办部门和法务部,根据获取的合同对方当事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分析其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建立和及时更新合同对方的商业信用档案。
第六十七条 合同的签订须使用公司合同模板,不使用公司合同模板的,需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审核;财务部负责审核合同中的付款或收款条件及其他需要财务部审核的条款,以保证公司对合同支付条款的履约能力、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财务部负责保管其中一份合同原件,并记录合同的执行情况。
第六十八条 财务部及时根据合同办理结算业务,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催收到期欠款。财务部应对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履约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六十九条 如发生合同纠纷,业务经办部门须尽快与法务部联系,并报总经理室备案。由法务部会同公司代表与对方协商、谈判或提出仲裁、诉讼。
第十七章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
第七十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七十一条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发生的交易金额高于300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七十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未达到前述规定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十三条 财务部指定专人对关联交易进行统计,并将相关资料报相关主管机关备案。
第十八章 募集资金管理
第七十四条 募集资金是指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七十五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招股说明书所承诺的投资计划,或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项目。
第七十六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募集资金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责任。
第七十七条 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并按相关规定对外公告。
第七十八条 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每一笔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及付款申请,经相关项目负责人、总经理、董秘或董事会审核后,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审核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及付款申请单办理付款手续。
第七十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第十九章 外币业务管理
第八十条 外币业务是指公司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等业务。
第八十一条 在外币业务管理中,财务部应加强对外汇风险的控制,及时对汇率变动的潜在方向、时间和幅度进行预测,根据汇率变动的趋势,把握好资金的调拨、商品的进出口、外汇应收和应付款的收付等事项的有利时机,尽量减少或避免因汇率变动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章 会计报表、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八十二条 财务部按照财政部、交易所、证监会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编制季度、中期以及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和财务分析报告,由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章,对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报表按月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财务报表均应及时归档,未经审批及公开披露,不得泄露给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
第八十三条 控股子公司每月度终了5日内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会计报表(含附注);公司财务部应依据各单位的财务报表,于月度终了后8-10日内及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上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
会计报表须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批准。
第八十四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根据公司情况,可采取趋势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进行评价、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形成财务分析报告上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
第八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应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控制与预警管理体系,有效预防财务风险,及时向决策层警示潜在的风险,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八十六条 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章 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
第八十七条 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差错更正的情形:
1、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每一会计期间和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但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会计政策:(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2、公司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的信息、积累更多的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3、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公司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第八十八条 处理流程
1、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定期收集国家的相关政策信息及公司进行会计估计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信息,如需要对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应提出报告,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审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备案,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财务部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
2、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应当在其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并应按规定对前期差错进行披露。
重大前期差错的处理需要财务部提出申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审核,按照权限报总经理、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批;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批评,并根据差错性质和影响,可对相关负责人采取罚款甚至开除的处分。
第二十二章 财务监督与审计
第八十九条 财务监督的目的是不断完善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审计、监督、控制机制,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九十条 财务监督方式为定期检查和专项审计相结合。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审计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公司董事、经理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可委托内部审计部门及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不定期审计检查。
第二十三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九十一条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会计档案以纸质、电子介质档案形式存档,由财务部专人负责整理成卷或装订成册并编写查询目录,实行归档保管。
年度终了通过软件系统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财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归档。
第九十二条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负责人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方可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印件,应该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盖章。内部查阅会计档案也应建立借阅登记簿,并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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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条 会计档案应根据相关规定期限进行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财务部鉴定,严格审查,并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审批程序后销毁。
第二十四章 财务工作交接
第九十四条 财务人员出现离职、换岗及其他临时需要离岗的情况,必须将其所经管的全部工作移交给接交人。移交时,移交人应将手头的工作处理完毕,并制作移交清册。接交人应逐一核对清册内容,如有历史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说明。清点完毕后移交、接交双方应签字确认责任,移交须有双方的直接上级进行监交。
第二十五章 附则
第九十五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或公司章程修改,出现本制度与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有抵触的,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九十六条 本制度与公司相关财务及其他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财务部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制定与本制度相关的细则。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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