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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资助管理干事岗位职责

作者:记忆中的我 | 发布时间:2020-12-14 06:10:0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籍干事岗位职责

学籍干事岗位职责

学籍干事在主管校长和政教处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学籍管理的日常具体工作。

一.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在籍的每一个正式生学籍档案工作。正式生学籍上报基教课备案。

二.严格执行关于学生转、退、休、复学、病、事假的规定,把握条件,严格审批手续。

三.做好全校学籍清查工作,每月清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领导解决。

四.做好毕业证书、肄业证书和转学证明,休学证明的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审批和备案制度。

五.在学籍管理工作上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及时做好报表工作。

做好中专、高考报名工作和初一、高一招生登记造册工作。

第2篇:学籍管理科岗位职责

学籍管理科安全职责

为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学生学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籍管理科负责全院学生学籍管理、学生证及火车票磁条办理、学生证明办理、毕业证书办理及领取、毕业生档案建立及领取;

2、新生入学需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3、学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取消学籍、休学、退学、转学等学籍需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提出申请,系部签署意见,学院领导审批后生效,禁止他人代办上述手续;

3、学生毕业资格的审核以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信息为依据,学院只为具有本院学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办理毕业证,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须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领取并登记,防止因代领引发责任纠纷;

4、学生证、火车票磁条的办理以学籍注册信息为依据,班级统一办理,系部签署意见;

5、学生各类证明的办理以学籍注册信息为依据;

6、学籍科负责审核、整理、维护全院在校生数据库的工作,不随意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其他部门提取学生数据需经学院领导同意。

第3篇:学籍管理科员岗位职责

学生处学籍管理科员工作职责

1、协助副处长起草审查有关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材料,收集、管理学籍相关资料。

2、每学期做好注册学生人数统计,负责全院学生学籍数据库的维护、管理与查询。

3、协助副处长做好新生注册、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与电子注册、毕业证书的发放管理等工作。

4、协助副处长做好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工作(休、转、退、复学等)。

5、负责与学籍相关的各类报表和名册的制作,根据学院规定和要求,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6、组织在校学生用于学籍管理的数码照片拍摄工作,负责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和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工作。

7、负责做好毕业生人数的统计、信息核对工作。

8、接受学生学籍查询,按有关工作政策规定做好各种证明的开具和审核(补办学生证、学籍证明等)。

9、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整理、管理和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工作。

10、负责学生学籍卡、毕业生登记表、学生证、德智体综合考评登记表、寒暑假通知单等证表的发放和收缴工作。

11、负责科室财产的登记、管理和学生军训服装的发放、保管工作。

12、负责科室、班主任会议记录。

13、按照学院规定和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平顶山教育学院学生处

2014年3月19日

第4篇:股权管理干事岗位职责

审计、股权管理干事岗位职责

审计、股权管理干事在法律事务部部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拟定审计、股权管理制度,呈报批准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审计日常具体事务。

三、负责组织股权审查和确认,做好股权登记、变更、转让、股权分红派息和增资扩股的实施等日常性事务。

四、审计、股权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报送。 五、会同相关业务和职能部门,完成股权投资及回报等相关工作。

六、配合完成本部门以及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5篇:交通管理干事岗位职责

交通管理干事岗位职责

岗位目的:协助科长搞好站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顺畅。

工作职责:

1.参与制定本单位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2.组织机动车辆、驾驶证的检验、审验、投保、办证工作,以及新车上户工作,建立健全各种档案、资料。

3.制定站内车辆运行、停放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4.参加各类交通事故的现场勘察、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以及肇事车辆的定损、修复、理赔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台帐、档案。

工作要求:

1.加强政治理论和交管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正确掌握有关条令、条例、政策、法律、法规。

2.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检查,找出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第6篇:综合管理干事岗位职责

综合管理干事岗位职责

岗位目的:在科长的领导下,参与企业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站各项工作任务达标。

工作职责:

1.协助科长分解站任务目标,拟定站目标责任书。

2.制定目标责任考核方案,上报批准后落实执行,组织考核兑现。

3.参与拟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论证。

4.协助科长协调及推进各部门经营管理工作,审核各部门规章制度并归档。

5.制定奖金等考核费用的二次分配方案并核算落实。

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企业管理知识,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及时进行反馈。

3.密切联系、深入调研、合理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7篇:干事岗位职责

干事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制定每周工作安排和月工作总结,联系各职能部门工作,负责通知学校教职工各种会议并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2、负责学校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催办、归档等工作。负责学校档案的管理工作。

3、负责上级下发的公文、外来公函的收发、传阅工作,负责校内请示、报告的处理;严格保密制度,按规定范围及时送阅上级文件。负责各类文件的登记、管理,做好文件的借阅手续。等分类整理后交档案室保存。

4、收集、整理、积累各处室上报的各种资料和信息;收发值班记录;负责组织学校大事记、获奖情况统计、年鉴的编写工作。

5、做好来人接待安排,协助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协助做好学校对外宣传工作,做好校园新闻报道和校园网发布工作。

7、做好学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登记工作。

8、协助完成综合统计、综合档案(包括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协助学校档案室的管理工作。

9、处理办公室内务,负责办公室安全工作

第8篇:学籍资助管理【】24号

陕教职〔2012〕24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及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韩城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学校:

为了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切实维护职业教育良好社会声誉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政策要求和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及资助和免学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及资助和免学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职业教育的重大政策措施,特别是2007年实施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2009年面向中职涉农专业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的免学费政策,对于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扩大职业教育规模、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确

—1—保国家资助和免学费政策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教育厅先后制定了《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下发了规范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及资助和免学费管理工作的文件,就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依托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努力提高学生学籍及资助和免学费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构,认真落实管理规定,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逐步规范,资助和免学费政策实施进展顺利,落实情况良好。

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及资助和免学费管理工作是职业教育管理的重要方面,是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基本保障。2010年,国家和我省先后召开了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实施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我省《实施意见》等纲领性文件,要求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职业教育基本制度建设迈入快车道,职业教育发展步入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对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学生学籍及资助和免学费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由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办学形式灵活,生源渠道广、专业类别多、招生难度大,学籍变动比例高等情况和原因,少数学校在学生学籍管理、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管理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违规现象,不仅影响了国家职业教育资金的安全和效益发挥,而且损坏了职业教育的形象和声誉,造—2—

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不利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从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办人民满意职业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及资助和免学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及资助和免学费管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执行《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把关,规范程序,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学籍信息真实、准确,与学生实际情况一致。

1.严格新生入学注册管理。新生报到后,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逐个登记核查学生信息,填写新生注册表,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按学籍管理隶属关系分别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新生注册时限春季为4月20日前,秋季为11月30日前。注册时,省属学校需提供省(市)招办审定的录取名单,高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学生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XX年()季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学籍系统登记册》《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学籍系统花名册》。市、县属学校需提供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的《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XX年()季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学籍系统登记册》《陕西省中等职

—3—业学校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学籍系统花名册》。学籍注册先进行电子信息录入提交,然后办理纸质和网上审核手续。

2.严格审核学生学籍信息。各中等职业学校填报学籍注册表时,必须按规定内容和格式填报学生真实信息,并确保注册学生学籍“唯一性”,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两所学校或两地注册双重学籍,注册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等内容与学生就读实际完全一致。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机构要对学校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认真核查,确认无误后予以审核。为从“入口”杜绝虚假注册等违规行为,2012年秋季学期起,省上对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新生进行现场核查、学籍电子照片统一集中采集上传,各市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新生进行核查、学籍电子照片统一集中采集、上传。

3.加强学生学籍信息动态管理。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学生学籍信息动态管理。学籍管理人员要认真维护学校学籍信息,及时进行学生学籍信息变更、异动情况的处理。学生学籍信息变更、异动,每月20日网上提交一次,学籍管理部门每月集中网上审核一次,每学期结束后,学校汇总本学期变更异动情况,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月报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信息异动月报表》,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上报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纸质版审核备案。

4.完善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学籍档案是中等职业学校记录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最重要档案,是学生在校学习表现的真实记录,是用人单位考察了解学生的重要资料。各中等—4—

职业学校要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及时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如实、全面记录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并按程序进行审核。学籍档案应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由学校填写基本信息,学生毕业时,学校应将学籍档案有关内容填写完整,经学校毕业鉴定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机构审核,加盖“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专用章”予以确认。学籍档案一式两份,学生毕业时,一份交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一份学校留存。

三、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全面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助工作管理。

1.严格学校资质管理。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职业学校,包括公办、民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附属中职学校或中专部。

2.准确界定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

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下列情况不得享受国家中职助学金:(1)中职学校的综合高中班学生、短

—5—训班学员及普通中学职业班学生;(2)注册为全日制学籍但三年学制达不到3000课时的学生;(3)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在校外或农村设立校外教学点学生;(4)未进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职系统”)受助名单及已从“中职系统”异动减少的学生;(5)已经考取成人高校的学生;(6)校际和省际之间联合办学,实际不在本校学习的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前两年享受国家助学金;招收高中毕业生,文法财经类专业学制一年,只享受一个学期助学金,工科类专业学制一年半,享受一年助学金;五年制高职学生前两年享受国家助学金。

3.规范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一人一卡,由指定银行按月发放。具体程序为:(1)学生开学一周内填报《申请表》,递交相关证明材料;(2)学校审查并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3)学校每月20日前将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网上申报、并报资助管理部门审批;(4)办理中职资助卡并按月发放;各市(区)在发放中职资助资金时,要严格执行《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7〕96号)和《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10〕113号)文件相关要求,原则上应采取集中发放模式。禁止将中职国家助学金直接拨付到民办中职学校账户;禁止将中职国家助学金抵扣学生学费或打入学生饭卡;禁止以现金形式或实物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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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管理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执行《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免费比例、范围和对象,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应免尽免。

1.严格规范涉农专业设置审批管理。涉农专业为2010版专业目录农林牧渔类32类专业。各中等职业学校现有涉农专业应是2010年经省教育厅认定公布的专业,新设涉农专业应按照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逐级进行申报,并经省教育厅审批确定。各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必须有完善的教学指导方案以及相应的师资、设备、实训基地等基本办学条件,严禁非农专业注册涉农专业,严禁非全日制涉农专业注册全日制,严禁涉农专业不按涉农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组织教育教学。

2.合理确定免学费比例和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对象为省内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不含五年制高职学生,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短训班、普通中学职业班学生以及艺术类专业学生)。其中涉农专业

一、二年级全部享受免学费,第三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可享受三年免学费,其余专业享受免学费年限与享受资助年限相同。非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的比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专项资金预算情况确定。

—7—3.规范免学费申请、评定、免(退)费程序。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据实统计涉农专业学生,客观公正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程序为:(1)学生开学一周内填报《申请表》,递交相关证明材料;(2)学校根据预算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3)学校在预算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拟免费学生名单进行网上申报、并报资助管理部门审批;(4)已经实行免学费的学校可将免学费资金从资助专户转入基本户作为学校学费收入,未实行免学费的学校,通过中职资助卡及时将学费退还学生。

五、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及资助免费管理工作的保障机制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及资助和免学费管理工作,是中等职业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内涵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办人民满意职业教育的重要抓手,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夯实工作责任。

1.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一把手是本辖区、本学校学生学籍及资助和免学费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学校学生学籍及资助和免学费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长、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学籍、—8—

资助、免学费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明确管理职责,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在学籍及资助和免学费管理工作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依法依规做出严肃处理。

2.建立健全学生学籍及资助和免学费管理工作机构。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及资助和免学费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办学规模和人员结构情况,不断加强管理机构建设,配备思想素质过硬、工作认真负责、熟悉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的专职人员。要尽可能保持管理队伍的相对稳定,尽可能保证各项管理工作的良好衔接,避免因机构、人员变更贻误工作。要落实办公场地、设备和经费,不断改善办公条件,适应学籍、资助、免学费管理工作的需要。

3.建立健全资助和免学费资金监管机制。各中职学校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和免学费资金管理要求,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及时发放。对因操作失误、学生异动减少等原因而导致结余资金,要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并按规定要求予以处理,不得擅自用于其它用途。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定期对本校学籍资助和免学费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每学期末要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工作总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和免学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公布公示资助和免学费对象、审计、专项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和改进。

—9—各地按照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规定,足额承担配套资金,鼓励支持各地和各中等职业学校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多途径筹措资金,督促学校足额提取学生资助资金,在落实好国家资助和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扩大免费范围,提高资助标准,使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中职学业,实现就业创业理想。

陕西省教育厅

2012年8月23日

(全文公开)

抄送:委厅有关领导、有关处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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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国家资助工作总结

局级学籍管理岗位职责

教育局学籍管理岗位职责

资助管理岗位职责

教务学籍干事岗位职责(共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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