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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监管岗位职责(共6篇)

作者:szsgz | 发布时间:2020-08-07 07:01:0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财政资金监管总结

2014年**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财政局、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不断加强镇级财政建设、积极培植新财源、强化镇级财政资金的监管,使我镇的经济实力得到了大幅提升,有力的促进了我镇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镇基本情况

**镇在**县的西大门,是由五个小乡镇合并而成的农业大镇,镇域面积34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8万亩。管辖18个村、2个社区,全镇总人口达7.5万人。2014年,全镇确定财政收入目标为 10000万元,较上年实绩增长25%,净增2000万元。2014年初步预算可用财力为3070.2万元,在支出安排上体现新增财力倾向美好乡村、集镇建设与开发区建设等重点支出倾斜的特点,预计投入村级道路及美好乡村建设350万元,集镇建设300万元,园区建设450万元。截止目前,共建立健全2014年度乡镇财政资金档案6宗,涉及补助性资金3101万元,项目类资金2435.2 万元,预算资金3070.2 万元,开展抽查巡查工作60余次,积极落实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二、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主要做法及成效 为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好中央各项民生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镇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

1、扩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镇财政将镇本级资金、镇集体经济收入、上级政府安排各类补助性资金、上级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

金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我们镇每一个单位的每一笔收支都是在镇财政严格的监管下完成的。2014年上级部门下达乡镇项目资金,各项补助类资金,我们镇各类支出达8606.4余万元,均纳入到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并将各项资金及时录入财政资金监管系统,以便于随时查询各项资金拨付情况。

2、严格财政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我们结合**镇的实际制定了《**镇财政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在工作中我们能严格执行《程序》的规定,要求每一笔财政资金使用支出,首先经主要领导同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分局对票据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镇长审批,最后到财政分局办理资金的拨付手续,由分局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上统一支付。

3、加强补助性资金的监管力度。我们镇对各项补助性资金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做到了及时公开、公示,扎实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采取“部门造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实行“一折通”,杜绝了挤占、截留、挪用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保证了资金按期拨付并兑现到位。还通过走访、查阅档案等形式,对补贴资金发放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2014年我们镇共发放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民政优抚、五保、低保等,全部采取“一折通”形式及时足额的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无一错补、漏补、少补。

4、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镇财政严把项目申报关,做好项目公示,并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及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2014年,我们镇共完成一事一议村村通、路桥修筑、文化广场等建设项目20个,资金支出共计694余万元。由于镇财政严格实行项目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分账核算,对每个目实施全程监管,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察看,并向上级财政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检查项目的开工建设和进展情况,及时评估验收,做好项目支出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使项目资金为三农服务发挥应有作用。

5、加强镇、村资金和财务的监管。加强镇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并按规定及时足额将所有收入缴入国库。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管理,协助镇农经站,严格执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制度”,规范了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对各村村务、财务公开内容、时间、形式做了进一步的规范,要求各村必须按照《**镇村务(财务)公开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村务、财务公开。同时,加大对镇村资产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镇村资产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

6、加强资金抽查巡查力度。通过镇财政管理工作人员抽查、巡查资金这种方式,不仅多方面听取了群众意见和了解了情况,而且全面准确地把握抽查巡查事项的真实情况,充分发挥镇财政部门主体作用,切实担当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的职责。对于补助性资金抽查按照不低于该项资金补贴对象5%的比例,成立了工作小组对抽查巡查情况进行记录,形成文字材料,并定期整理、装订成册,按文件档案要求保管。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抽

查巡查,检查项目申报是否有权威部门的可行性报告;工程招投标过程是否全程公开;项目开工建设和进展情况是否按计划进行;工程完工后是否及时组织验收;资金是否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到位。在抽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涉及违纪违规的要按相关规定办理。

通过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增强了资金的安全性,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

三、关于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一定要紧密结合乡镇自身实际,从促进乡镇经济发展、培植乡镇财源这一根本出发,通过理顺体制,健全制度,完善机构,规范职能、强化监管等方面入手,建立起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新型乡镇财政。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乡镇财政对乡镇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对每笔财政资金的使用都要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

2、要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就要加快发展乡镇经济,为乡镇财政培植充裕的财源。要积极探索发展经济的新路子,因地制宜、涵养和培植后续财源。首先,要根充分利用地域优势、资源优势和已有的政策优势,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积极发展对乡镇财

政贡献大的产业,做大乡镇财政收入这块蛋糕,不断拓展财源建设空间,加大乡镇财源建设力度。其次,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能,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有效的经营,管理好、经营好乡镇集体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实现乡镇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为乡镇财政提供充裕的、直接的财源。三是在发展经济中,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切不可不顾乡镇财政的实际承受能力,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3、改变方式,拓展财政资金监管的深度与广度。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资金发放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资金操作规程和财政政务公开。二是要对农村低保、五保户、困难户、大病救助、三农保险等项目实行全面覆盖,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与公开;三是项目建设要严格实行四个制度,即实行项目资金报账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程序规范;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提高乡村项目实施的严谨性与科学性;实行绩效评价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实行跟踪审计制,提高资金的监控能力,确保专款专用。

我们**镇在乡镇财政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镇级财政建设、不断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为**镇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证。

**财政分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2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员工作职责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组织实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二、按照市局相关要求,将乡镇财政本级安排的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及村级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

三、对所属乡镇各类财政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并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工作台账。

四、对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察看,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反馈意见和提出建议。

五、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各类财政资金的公开、公示情况,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巡查,并将抽查巡查结果及时反馈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

六、准确掌握开展监管工作所必须的信息,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要书面逐级上报到负责项目管理的主管科室和负责资金管理的市财政局。

七、负责所属乡镇监管系统中各类资金的基础信息维护与更新,确保各类财政资金数据的真实完整。

八、负责所属乡镇各类财政资金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财政资金档案资料的完整,真实、齐全。

第3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

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节约开支,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杜绝不合理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一、财政资金监管范围和工作目标

1、监管原则。按照大财政、全过程的原则进行监管,即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在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实施监管。

2、监管范围。

(1)乡政府、各站所、各村民委及社会团体等涉及财政资金活动的单位,均为财政资金监管单位。

(2)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本乡及各单位的各种财政资金、非税收入、社会捐助、涉农资金、项目资金、村集体经济收入等专项资金,本级财政拨付到所属单位及村的所有资金。

3、监管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分类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质量,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廉洁从政,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财政收入监管

1、坚决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乡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必须缴入财政所专户,实行统收统支,专户管理。

2、各项收费、各项专款、创收和争取的资金等,必须缴入财政所专户管理,不许私设小金库,不得坐收坐支。

3、对各部门的收取的款项,因不交专户,资金体外循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三、财政支出监管

1、乡政府各项收入、支出必须使用正规合法票据,由乡长“一支笔”签批。集中签批票据时间定为每周一,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2、各工作人员报销时,票据手续必须完备,由经办人,主管领导签字后,再由乡长签批,经财政所长审核后方可支出。

3、各工作人员,经请示领导发生支出后,在一周之内必须签批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4、成立乡级财经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常务领导、纪检委员、财政所长组成。

5、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由乡长签批报销;

6、单项支出在1000元到5000元的,由乡财经领导小组联审后,乡长签批报销。

7、单项支出在5000元到10000元之间的,由乡财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再由乡长签批报销。

8、10000元以上的大宗支出,必须经财经领导小组讨论,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再由乡长签批报销。

9、对于不按规定审批的,不得报销,不准入账;支出票证不是合法税务发票的不予报销;各部门工作人员,未经请示,发生的各项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四、日常监督管理

1、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2、乡政府所有收入必须统一使用财政行政事业性收据。所需收据必须从乡财政所直领直销,做到日清月结。

3、乡政府财务的收支情况,除按月结算、按季汇总、每季度公布一次外,财政所每月的1日、15日向书记、乡长填报资金流量表。

4、财务人员要及时进行处理账务,做到日清月结,票据装订规范,报表齐全,内容完整。

第4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总结

谋道财政所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所在市局和镇党委大力支持下,强力推进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建设,更好的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深入地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的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但在推进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建设方面有诸多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和探索在制度方面的思路和方法方式,为把财政资金监管这项工作引向深入。我所15位干部职工均承担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管职责,做到了56个村全面覆盖。乡镇财政专管员,主要是负责处理与财政资金发放、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和财政财政资金监管相关的业务工作。

加强各项强农惠农和民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参与各项惠农补贴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和公示,确保登录到《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数据完整、真实。负责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按要求填写并及时发放到农户,不得委托村组干部或他人代发。负责通过一卡通及时发放各类补贴资金,不准委托村组干部或他人代领转付。负责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优抚救济、救灾救济、村医补助等各类社会救助救济资金发放对象的核实,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查核实所管辖行政村申报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查戡,做好项目公示。负责监督所管辖行政村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负责组织所管辖行政村新农合、新农保基金的征收管理。负责协调所管辖行政村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及时督促村报账员按时按规报账,保证村财管理民主、公开、透明、规范。负责做好所管辖行政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核实和动态管理。负责监督所管辖行政村村级债务情况,防止发生新债。负责所管辖行政村农民负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及涉农收费的监管工作,防止乱收费。负责所管辖行政村涉农资金管理方面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所管辖行政村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同时,本所在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的同时,也展开了一系列的工作讨论和研究,全体财政所人员一致认为,要努力做到四个原则:一是全面覆盖的原则;二是“守土”有责的原则;三是责权一致的原则,四是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存在的问题

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我们还处于进一步探索中前进的阶段,由于没有以往的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其他财政所的先进经验可以学习,所以导致我们只能在探索中学习和探索,就目前我们镇财政所的实际,在贯彻落实这一制度上还存在以下问题:

1、人力不足,导致分工不均。财政所在职总共有16名职工,但是镇共有56个行政村,由于山大人稀,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全所员工的工作量,目前的人员还只能仅仅维持日常工作需要,现成立财政专管员,就显得人员捉肘见襟,使工作效率大打折扣。

2、部分财政专管员对财政资金发放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业务不熟。财政所内勤职工本身就有各自的分工,在不同的会计岗位上承担不同的职责,每月下乡10天根不可能做到,有少数人对村级财务完全不熟悉,对于财政资金更是不了解,这种业务不熟就直接导致了财政专管员对财政监管工作有名无实。

3、财政专管员责任重大,但权限不够,导致无法更好的开展工作。根据鄂财农村发 [2012]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财政专管员的工作责任重大,对于所管辖的行政村的财政资金的性质和来源均必须全权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会因为权限不够导致无法更好管理。

三、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在努力的探索解决当中,我们将会从一下几个方面努力落实好相关要求,把财政专管员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一、严格专管员管理。

根据我镇行政村和财政所人员实际情况,按照一村一员、一员多村的方法配备财政驻村专管员。再者,专管员全面负责所驻村范围内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按时间、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事情。同时,建立财政驻村专管员包村负责制度,实行干部职工定岗定责,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细化考核到人,让人人有事做,个个有舞台,形成想做事,能做事,做成事,事做优的工作格局。

二、严明专管员要求。一是工作时间要求。二是培训学习要求。每季组织一次业务学习。三是端正工作态度。要求专管员扎根基层立足岗位,为民服务,服从组织安排,维护所内结,树立乡镇财政部门形象,热爱基层财政工作,无私奉献,落实工作不拖沓,开展工作稳中求进,勇于创新,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办好财政所交办的每件事情。四是增强服务意识。在乡镇财政所内积极推行三制便民服务机制。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承诺服务制。热情接待群众,主动延长服务时间,符合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的工作,立说立行,践行服务承诺。

三、严肃专管员纪律。

一是监督卡发放不及时,有些村组并非专管员亲自发放,存在积压滞留现象,追究监督卡发放人的责任,视其情节轻重,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在强化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专管员责任。对基础数据审核不严或故意弄虚作假,导致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申报范围;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其他违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行为。三是在农村

“ 三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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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列

行 为 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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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合 代理会计对所驻村“三资”进行监管,未尽职责,造成村级集体“三资”流失的;对所驻村未按时按要求张贴公示“三资”监管情况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臵未签订合同,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处理违规,监管不力的;其他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

四、严格专管员考核。一是对专管员资金监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乡镇财政所每年要与驻村专管员签订年度工作岗位责任制,实行百分制奖惩考核,奖勤罚懒。对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不合格的专管员,给予一定惩处。二是被责任追究的专管员,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造成上级通报等严重后果的或上级年度考核时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全镇整体水平的,依法依规对专管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5篇:浅析乡镇财政资金监管3500

浅析乡镇财政资金监管

摘要:为进一步贯彻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好中央各项民生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就应抓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机制,规范资金监管流程,把监管乡镇财政资金工作放在首位。

关键词: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现状;监管措施

前言:乡镇财政是维系我国基层的政府财政体系,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督与管理是我国城乡发展的根本出发点,也是我国财政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窗口。在新形势的推动下只有加大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才能更好的促进城乡和谐发展。本文以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现状作为出发点,找出问题根源所在,提出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合理化建议。

一、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现状

(一)监管主体执行力度仍有不足

近年来,随着农村各项政策的颁布与实施,改革不断深入,促使乡镇财政资金结构发生改变。乡镇财政管理直接管理资金增加了多项财政资金,不再是过去本级资金、财政部门资金、少数县级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改革后的乡镇财政管理资金包括补助性资金、项目资金、村级资金等[6]。

乡镇财政直接管理资金的增多,虽然扩大了乡镇原有资金数量的规模,但也加剧财政收支状况的平衡。这是由于多方面人为因素导致的,虽然人民收入水平得到提高,但由于乡镇财政资金并未按照事先规定好的预算落实到实处,使县镇财政收支不平衡这一矛盾更加突显出来,这一问题不解决,必会造成乡镇财政资金出现漏洞,造成严重后果。

我国农村改革体制的不断发展健全,也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落实情况和惠民政策的落实受到关注,中央领导不断反复强调要加强整改和落实。中央领导多次会议上谈到落实情况,也到实际中走访群众,视察工作。在中央领导高度的关注下,也加大了财政部门对乡镇财政建设实施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监管

制度。迫使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政策逐步落实,重点加强了乡镇补助性资金的落实工作。因此,各方领导和部门的关注,也使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我国乡镇农民也对这次政策的颁布给予很大期望,都希望自己的切身利益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所以,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也成改革的关键所在[2]。

(二)乡镇财务管理政策与现行体制相矛盾

我国对乡镇的改革虽然不断加强,但是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不断进行调整,这些调整并未对乡镇财政收入有所增加,也未推动乡镇经济发展。乡镇的管理,无论是人、财、物的管理都与县级行政和财政管理各不相谋,大部分地区将乡镇管理划分到县级进行管理,但都实行垂直管理的方法,因而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乡镇在财政上的支出,仅剩下部分人员经费和少数公用支出,导致现行我国乡镇财政可使用资金不足[1]。

(三)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欠缺

1、预算管理不规范

乡镇财政资金在使用中很难发挥出应有的效益,因为乡镇预算并未有按照规范进行严格管理,主要是预算编制在制定时简化、笼统、一带而过,没有对收入和支出进行全面精细的编制。乡镇财政监管部门如同摆设,法律约束未曾起到作用。预算的编制和调整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批报,执行时随意性很强,并未径乡镇人代会批准。乡镇财政预算仅仅是形式上进行编制,而未有实际作用,因此乡镇财政资金在监管中很难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3]。

2、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欠缺

专项资金在发放上并未实现全面覆盖发送,尤其是补助性资金。会计在核算资金时,明细分类不全面,每户每项资金没有很好的核对标准和管理手段。补助性资金在发放时,身份信息没有进行准确核对,出现很多不文明现象,更有甚者冒领资金或者再次领取。乡镇财政也因权力不够不能进行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导致在信息核对时并未建立准确无误的信息体系,出现信息不完整和不真实问题。而一卡通也未发放到每个乡镇需要补助资金的村民手中[4]。

3、从业人员欠佳对业务熟练程度

乡镇政府机关和财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现象,虽然对财会人员近年来加大了培训力度,可由于自身整体素质和文化素养较弱,对专业知识和业务掌握情况不充分,致使县镇财务不曾有个专员负责,变动较大。财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权责分布不明确,分工不具体。没有统一准确的核算程序。会计账簿设置也有缺陷,核算科目并不准确,结算时逃避银行和有关制度的规定,超额度进行现金结算,滋生公款挪用现象的发生[8]。

4、财政内部体制不健全

乡镇财政在监督管理中,内部体制不健全,对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控制制度不严密,不能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和财产清查制度。没有达到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目的。权力和权限划分不标准,财务管理人员分工混乱,并未建立良好的问责机制,执行力度不够。

二、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措施

(一)完善资金监管的信息机制

信息机制的完善是维护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前提,各个财政部门要根据多种办法,及时的让乡镇政府掌握到资金下发情况和资金下发的有关政策文件。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监督工作,掌握监管要求。同时,调动人民群众协助进行监管,利用抽查和巡查的手段,对各级财政制度进行抽查,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监督。还要提高乡镇财政信息化水平,做到全面、无误。将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化建设放在工作首位,力争健全信息数据库,实现县级、区级可以联网进行信息化管理和监管动作,做全信息化动态管理。还要建立反馈渠道,这样才能对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进行了解,最早想到解决措施。这有利于完善有关政策,规范资金管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协助财政部门开展监督工作。公开公示也是落实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基础,对上层和下层的公开公示制度做到全面、可行、有效。

(二)加强基础业务

专项资金进行核算时,要加强会计核算和具体操作能力。定期进行会计培训,杜绝无证上岗现象。要使用统一的核算软件进行核算,项目资金和补助性资金,不能拨入乡镇政府机关账户中,必须做到每户每项资金专门的管理和有专门账目核算。为了防止挪用公款现象,杜绝使用超标准的现金结账。对建设性较高的项[5]

目,要完善主体信息和项目施工资料。还要使乡镇各项支出完全符合财政财务规定标准,要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合理的支出理由、经手人、单位负责人、审批人也要进行签字。对财政的票据也要有专人进行管理,明确其责任要求[7]。

(三)规范乡镇财务管理方法、加大财政监督

把本省和乡镇自身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合理有效的实施办法,针对目前出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乡镇财务管理方法。要重点解决各个部门之间分工不明确,相互协作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进行财政资金监管。还要在此基础上出台具体的管理规定,联系实际情况和整改的要求制定一套较完善的管理规程,要明确各个部门之间的分工和职责,明确乡镇在专项资金发放的具体流程,明确资金管理核算要使用统一标准。另一方面,改变以往县级财政监督模式,加大权力监督范围。不仅要抓好财务人员业务上的基本工作,做好乡镇预算的编制,还要完善本级乡镇监管体制,完善乡镇财政机构及队伍建设。结束语:综上所述,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需要多方努力,共同合作。只有把乡镇财政监管完善好才能进一步贯彻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才能更好推动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从而更优质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不仅要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还要积极做好对专项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工作,要想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和社会和谐,就必须要实施科学化、准确化的乡镇政策资金监管制度,这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我国整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措施。

参考文献:

[1]田浩.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山东大学,2013.[2]张明华.守住财政资金运行的末端环节——湖北省丹江口市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纪实[J].财政监督,2012,25:41-43.[3]刘正军,刘鸿.浅谈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以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漳河镇经验为例[J].财政监督,2013,09:50-52.[4]王益民,袁莉萍.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问题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10:78-79.[5]金艳.黑龙江省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调查报告[J].农村财政与财务,2012,05:27-29.[6]苏东日.湖南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先进做法对全国及辽宁的几点启示[J].农业经济,2012,04:91-92.[7]李若云.发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优势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安徽省乡镇财政监管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的调查及启示[J].农村财政与财务,2012,06:30-31.[8]郭用海.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建议[J].财政监督,2014,03:41-42.

第6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责任制度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财政„2010‟3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乡[2010]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财政联系点工作的通知》(黑财乡[201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管原则。按照“大财政、全过程”的原则,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第三条监管范围。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乡镇组织的收入资金等。

第四条监管目标。通过加强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分类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行为。逐步建立起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在市、乡人民政府的组

织领导和市财政局的指导下,由乡镇财政所具体开展日常工作。

第二章资金监管职责

第六条预算资金监管。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预算收支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乡财市管”改革成果,规范乡镇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项目资金监管。乡镇财政所要明确专人监管项 目资金,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督查情况要在项目台账中进行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要当面指出并限时纠正。同时,对督查情况定期向市级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及时掌握项目的开工、进展情况,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向上级财政部门申报预拨资金或报账拨款,做好项目支出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所有工程类建设项目必须留存开工前、施工中、竣工后的相关照片,乡镇财政所要主动搜集项目建设中的所有资料,做到一个项目一本资料,并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第八条补助性资金监管。市财政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向乡镇财政所提供相关补助政策文件,并提出具体监管要求,乡镇财政所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委托做好资金监管工作。乡镇财政所要建立与各专业站所、村委会的日常信息联络制度,按照资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确保专款

专用。及时掌握上级下达的资金信息,检查了解资金使用状况,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九条 乡镇财政所要加强对单位支出的监督检查,严格对照预算加强审核,对超预算的、不符合规定的支出的予以退回。乡镇财政所要定期开展对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预算支出真实、合法、有效。

第十条 乡镇财政所要定期抽查审核单位经费预算,对所属预算单位、部门的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乡镇财政要积极配合市级财政落实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补助对象实有人数等情况的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市财政局直接从事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各业务股室的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责任人;乡镇财政所要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力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落实到人。要按照年初工作分工,财政所长和直接负责乡镇财政预算资金、工程类项目资金、补助性资金和村级资金管理的工作人员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责任人。第十二条乡镇财政所要加强对补助对象基础信息和补助资金发放标准的审核,每年度对本乡镇的惠民补助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做到程序不

到位的不打卡,手续不齐全的不打卡,资料不完整、数字不准确的不打卡,群众有反映的不打卡,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准确发放。

第十三条健全机制,严明奖惩。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建设,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联系点制度,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监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考评力度,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年度乡镇财政目标管理考评范围,对乡镇财政资金操作程序、运行质量、使用效益进行全面考评。对在资金监管工作中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资金监管工作不力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汇报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调研报告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自查报告

财政资金拨付岗位职责

广告监管岗位职责(共8篇)

本文标题: 财政资金监管岗位职责(共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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