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监管岗位职责(共8篇)
第1篇: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岗位职责
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岗位职责
1.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农业法律法规,协助做好惠农补贴工作。
2.开展技术指导,培训与咨询,备注农民解决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问题。
3.负责指导农业生产、基地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4.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农业投入品使用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对可疑污染农产品及时送检。
5.受委托承担农产品、农业环境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并做好农产品检测、监测档案的管理工作。
6.完成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2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职责、岗位职责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农民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等任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二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耍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
三是承担对种植、养殖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
四是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怍。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野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专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完成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岗位职责
站长: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辱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监管员:在站长领导下实施日常监管工作.承担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服务指导和监管工作。并及时提出监管工作合理化建议,严格按照信息制度定期报送信息。
检测员:在站长领导下.完成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对出具的检测记录负技术责任,并建好检测记录台账,按时报送检测汇总表。
第3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职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职责
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督促落实等,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4篇:赣榆县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赣榆县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为进一步加大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增强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县农委决定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以明确委属各单位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有关单位切实履行农产品安全生产源头监管职责。
一、县农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一)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包括产地环境质量、农业投入品质量、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产品质量标识等方面的监管;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二)负责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和白色污染治理;组织指导和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制订科学合理施肥计划。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建立地方农业质量标准体系。
(四)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农业品牌培育以及名牌农产品的组织认定与管理。
(五)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认定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推荐与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和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查管理。
(七)负责农业投入品市场管理以及化肥、农药等的合理使用,依法对农业种子、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投入品进行登记、质量监管和使用监管。
(八)负责组织和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升级改造,指导批发市场实施以抽查检验、营销台帐和索票索证等为主要内容的市场准入管理。
(九)积极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及时报送食品安全信息。
二、各有关单位的监管职责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编制全县农产品质量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监督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的实施;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制定和组织实施例行监测制度;负责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及产品认证申报、标志使用管理;组织指导农业名牌产品的认定、申报和宣传推介工作;组织、参与和指导有关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负责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分管领导:王从亮)
(二)法规科。组织起草农产品安全生产源头监管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牵头组织农产品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参与制定综合性监督管理政策;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农资打假工作;
组织全市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督检查;协调和组织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案件的调查与处理。
(三)科教科。负责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的研究、引进和推广;组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下乡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生产的技术指导、专业培训;参与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整治);参与相应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技术处理。(分管领导:李传亮)
(四)办公室。负责农委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活动的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负责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上报;参与有关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
(五)监察室。负责对各有关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政效率的督察,并对工作人员的监管失职行为开展调查和责任追究。(分管领导:张家善)
(六)计划财务科。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落实。(分管领导:于忠)
(七)农业执法队。负责组织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负责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有关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分管领导:于忠)
(八)种子站。负责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承办因种子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分管领导:于忠)
(九)植保站。负责农药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研究推广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实施高毒高残留农药经营许可登记,并监督相关基地、农资经销点不超范围经营或使用农药;负责在新闻媒体、生产基地、农资经销点等发布农药禁限用公告以及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荐信息;参与农药市场整治和信用体系建设;参与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案件调查与处理工作;承办因农药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分管领导:李传亮)
(十)土肥站。负责全县肥料的登记管理和质量监督;组织指导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制订科学合理施肥计划;研究推广无公害肥料施用技术;参与肥料的市场整治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参与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案件调查与处理工作;承办因肥料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分管领导:李传亮)
(十一)蔬菜站。负责全县蔬菜和粮油作物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的制订和推广;研究推广无公害蔬菜和粮油生产技术;参与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和肥料;参与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技术处理。(分管领导:闫立伦)
(十二)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承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具体负责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定期检测制度;负责对全县农业系统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研究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承担或参与有关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和试验验证;参与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技术处理。(分管领导:王从亮)
(十三)监督所。负责组织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负责查处兽医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等质量安全违法案件;负责畜禽产品的检验检疫;负责兽医兽药等市场监督管理和市场准入和备案;参与有
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有关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分管领导:王莉)
三、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各有关科、站、室对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要按照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原则责任到人,做到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主任是县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副主任按照分工各司其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各科、室、站正职负责人是本处室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工作人员是其岗位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三)各科、室、站要明确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责任分工,并将责任分工情况分别报农委质管处和监察室备案。
四、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室依法定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未按规定程序履行,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危害和影响进一步扩大的。
(三)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
(四)其他应追究行政责任的情形。
第5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职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的推广者。其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2、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农业生产者进行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组织农业生产者开展标准化生产。
3、监督农业生产者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安全使用农(兽)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
4、对辖区内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监督,发现污染源和环境污染事故,及时上报。
5、依法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和产品自检制度。
6、对生产基地即将上市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引导农民对上市农产品主动送检。
7、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单位开展日常监督管理,检查指导企业完善产品包装、规范使用“三品”标识。
8、向上级管理部门反馈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9、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安徽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守则
一、学法懂法,依法行政;
二、不徇私情,公正执法;
三、程序规范,公开执法;
四、忠于职守,公平执法;
五、着装整齐,文明执法;
六、相互配合,严格执法;
七、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八、作风优良,提高效能。
第6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落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委属各成员单位职能,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委各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委行政审批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委林业局、委畜牧局、委水产局、委农技推广中心、委蔬菜办、委种子管理站(执法大队)、委办公室(计财股)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行政审批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由谈云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委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委各位分管领导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委分工领导协助委主要领导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牵头抓总。委属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本单位的监管职责。二、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协调、指导、督查全县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审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有关重要事项。
(三)部署分解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考核评议各乡镇和委属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四)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演练,研究处置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委属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委行政审批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1、负责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开展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联合督查活动,参加上级召开的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综合性工作会议,承担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工作综合性材料汇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
2、受理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按照工作职责,及时交办、督促委属相关成员单位办理。
3、承担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协助委属各成员单位开展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事故处置工作。(二)委林业局
1、负责食用林产品(含除葡萄、草莓、瓜果以外的水果,下同。)质量安全监管督查、专项整治、省、市级以上相关产品监测采送样和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案件查处与应急处置等。
2、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督查活动,参加上级召开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会议,承担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材料起草报送。(三)委畜牧局
1、负责畜禽产品和畜禽苗种、兽药、渔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督查、专项整治、省、市级以上相关产品监测采送样,参与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联合督查活动,参加上级召开的畜禽产品和畜禽苗种、兽药、渔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会议,承担畜禽产品和畜禽苗种、兽药、渔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材料起草报送。
2、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3、负责畜禽产品和畜禽苗种、兽药、渔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案件查处与应急处置等。
(四)委水产局
1、负责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管督查、专项整治、省、市级以上相关产品监测采送样,参与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联合督查活动,参加上级召开的水产品和水产苗种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会议,承担水产品和水产苗种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材料起草报送。 2、负责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案件查处与应急处置等。
(五)委种子管理站(执法大队)
1、负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以及转基因质量安全的监管督查、专项整治、省级以上相关产品监测采送样,参与农产品、农业投入品以及转基因质量安全联合督查活动,参加上级召开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会议,承担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材料起草报送。
2、负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以及转基因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案件查处与应急处置等。(六)委农技推广中心、蔬菜办
1、负责粮油(农技推广中心),蔬菜、瓜果、葡萄(蔬菜办)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查、专项整治、省级以上相关产品监测采送样,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督查活动,参加上级召开的粮油(农技推广中心)、蔬菜、瓜果、葡萄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会议,承担粮油、蔬菜、瓜果、葡萄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材料起草报送。
2、负责粮油(农技推广中心)、蔬菜、瓜果、葡萄(蔬菜办)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案件查处与应急处置等。(七)委办公室(委计财股)负责把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纳入委目标考核;负责落实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四、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由委主要负责人召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研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等。(二)监管联动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产业扶持、评选荣誉称号联动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项目申报和评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凡不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或农产品检测不合格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两年内不得给予项目扶持和评选荣誉称号。委属各成员单位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日常监管等不合格或有不良记录情况,分别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对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或使用违禁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主体,取消相应县农委已授予的荣誉称号,并在媒体曝光。
(三)委领导督查制度。委主要领导每季度督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委分管领导每2个月督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
(四)督查记录制度。委属各成员单位对其所管范围内的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开展督查情况进行记录,并将督查情况及时报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存档。
(五)应急演练及处置制度。由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牵头,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每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凡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当涂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六)责任追究制度。按照现行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委属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岗位工作人员是其岗位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7篇:有机农产品店岗位职责
有机农产品店岗位职责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有机农产品店务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准确的开展,规范行为、提高工作积极性,促进有机农产品店健康、稳定、有序的发展。
二、让所有员工明确把有机农产品店建设成为不仅仅是专卖有机产品的店面,更是推广有机生活,提供自然健康生活解决方案的平台。
第二章、岗位说明书
一、主管:(方永强)
1、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坚定执行公司的经营方针;
2、建立高品质的商品体系和有效生动的服务来推广有机生活的理念; 3、对有机农产品店的员工进行工作指导、日常考勤,灌输有机健康生活的理念;
4、维护有机农产品店的清洁卫生与安全,保障店内纪律严明、卫生整洁、形象统一、气氛活跃;
5、掌握销售动态,向总经理建议商品的引进、滞销的淘汰,价格的制定; 6、制定销售策略,组织推广活动的策划和执行;
7、对有机农产品店资产、货款、安全负责,监督、审核店内账务、收银、费用;
8、做好货源的储备、调剂工作,处理好售后服务;
9、协调好工商、税务、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处理好突发事件。 10、以周工作总结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商品的进销存动态、同行业相关信息;
11、每周组织一次店内员工会议:组织学习有机生活的理念,总结经验,安排工作;
12、及时缴纳各种有关费用,不能延误或延期; 13、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事务。二、导购员(石萍萍、张美英)
1、保持良好的服务心态,积极向消费者宣传、推介有机生活; 2、整理、打扫店内卫生,做好商品的验收、陈列、安全维护工作; 3、随时详细登记销售清单,做好各项账务和数据保密工作,熟练掌握科脉瑞通商业管理系统操作;
4、收集顾客对商品和有机农产品店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客户档案资料,处理好售后服务;
5、负责现金的收付、发票的使用,并将货款存入指定公司账户; 6、熟悉店内商品货号、价格、库存结构,经常总结销售技巧和学习业务知识;
7、清楚仓库库存,产品的畅销和滞销情况,做好商品进出库管理,及时主动向公司反映商品的销售情况和及时补货要求;
8、利用各种销售技巧营造有机农产品店内顾客参与气氛,提高顾客的购买欲望,增加营业额;
9、出现销售价格标准折扣以下及退换货品情况,必须经过主管的批准或签名;
10、每周一向主管汇报商品库存动态,填写进货明细单; 11、每月3号将有机农产品店进销存报表和配送清单上报总经理; 12、不断寻找新的产品,丰富产品线。
13、及时整理好会员选择的菜单,根据菜单订购产品,所购产品要数量合理、到货及时、质量放心。
14、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事务。 三、宣传员(刘大伟)
1、利用网络等媒介宣传健康有机生活的理念; 2、每天在微博发3条以上信息;
3、时刻关注有机产品方面的新闻、活动和行业动态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4、整合有机产品的各类信息,及时与店内员工分享; 5、研究产品的包装、宣传工作。
6、根据季节、节日组织各项活动(如:自驾游、有机宴会等)。协调进入小区组织活动的各项工作。(如:物业、车辆、人员)
7、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更新网站,引导会员逐步实现网上订菜。 8、以周工作总结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9、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事务。四、送货员(刘大伟、孙钦祥协助)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取货、送货按时、安全;
2、熟悉各类产品价格,了解客户需求,不断健全完善客户档案; 3、针对不同客户给公司提供基于个体需要和家庭需要的有机配送方案; 4、认真检查配送箱的商品,做好交接;
5、配送前提前与客户取得联系,制定合理的配送路线; 6、做好送货票据的签收,会员的回访和温馨提示。7、不断学习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失误。
8、以周工作总结向总经理汇报分析每周客户的配送情况。 9、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事务。五、基地技术员(孙钦祥)
1、掌握周边种植基地的最新动态,及时掌握蔬菜、肉蛋的价格。 2、寻找本地以及周边地区的特色种植和养殖基地,确定合作关系为店面发展提供保障。积极寻找合作基地,打好蔬菜差,确保店面销售蔬菜多样性。
3、掌握基地建设的资料和信息,为合理、科学、持续的规划基地打下基础。 4、考察周边地区种植基地,学习经验,取长补短。5、做好节日盆栽礼品的选择、种植、推广。
6、掌握基地基础建设情况,详细的规划处基地的前期投资。 7、根据公司发展,不断寻找有特色的亮点项目。
8、根据合作基地的情况合理的规划出种养计划,并制定出相关的标准。 9、深入合作基地不断学习,参与日常管理,为以后基地的经营积累经验。10、以周工作总结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情况。11、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事务。
六、产品检验员(张美英)1、所有进出店面产品的检验。确保蔬菜的新鲜,预包装产品的包装完好,蔬菜包装箱干净整洁。
2、及时处理会员配送蔬菜箱卫生,保持箱子干净整洁,对损坏的箱子及时更换,配送箱做到实名制使用。
3、积极寻找新产品不断丰富产品线,不断摸索产品包装,提高产品档次。每月确定一款新产品。
4、协助小石做好配送时产品的组装和检验工作,确保配送箱内产品摆放整齐美观、配送种类完整不缺项、不添项。
5、月底协助店面销售人员进行库存盘点,如有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6、核定店面销售人员上报的进货清单,汇总上报后按需采购。7、根据基地蔬菜情况制定出会员配送菜单。
8、协助店面销售人员不断增加店面摆设,增加店内人气。 9、协助做好小区宣传和推广活动。10、11、积极寻找特色礼品为年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8篇:监管员岗位职责
监管员岗位职责
1、监管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监管点现场;
2、监管员凭银行出具的有效单据放行质押货物,任何人的口头通知或其他形式的放货都无效;
3、严格按照合同和操作流程进行监管,遇到问题及时向部门领导进行汇报; 4、了解监管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产地、特性等基本特征并建垛卡说明,管理、维护“监管”标识;
5、留存监管操作流程中的各项单据、手工台帐等,并妥善保存,建立完善监管货物的进、出库台账和库存报表及相关资料的核对;
6、监管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每日对质物进行巡查核实,巡查次数不应少于规定次数;
7、对于所监管的质押监管货物做到认真盘点,保证实物、报表、信息系统一致,做到日清月结;
8、库存低于警戒线时对企业进行提示;
9、监管员应随时了解客户生产经营情况,质物或企业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
10、监管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并按照公司要求执行各项公司指令;、完善交接班任务,做好值班和交班记录,严格保守公司和被监管企业的商业机密;
11、负责将各类原始单据、记录和历史帐页等现场资料按照时间顺序编号,定期装订成册,并及时交接归档。
12、负责对现场出现的异常情况及问题按公司规定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 13、负责监管点现场管理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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