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机电部岗位职责(共8篇)
第1篇:机电部岗位职责
机电部岗位职责
5.4 公司总部机电部
公司总部机电部主要负责各开发项目机电安装专业的设计管理、机电安装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机电安装专业的效果管理等工作。根据部门职能的划分,除设置部门负责人以外,按照机电专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需要,分别设置电气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和信息化工程师等四个专业岗位。5.4.1 机电部部门负责人
(1)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主持机电部的工作,确保部门工作流程的通畅;(2)协助机电分管领导完成相关工作;
(3)负责制定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4)负责编制部门的各类报表和工作总结,并负责上报;
(5)负责制定部门的量化指标和拟定部门的各类工作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完成;(6)负责按时组织召开部门例会,视情况组织专题例会和协调会;(7)负责组织机电安装专业的学习和培训;
(8)负责总部机电部与总部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公司之间的工作协调,并组织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
(9)负责组织完成对机电安装“四新”技术的引进工作;(10)负责组织完成各开发项目机电安装专业设计相关的各项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机电安装专业的各类技术性的文件;
(11)根据招采部提供的机电甲供物料或机电专业工程投标报名单位资格预审及考察申请表,组织总部成本部、招采部、工程部和相关项目公司对其进行供方考察,并负责组织供方考察报告的编审和会签;
(12)负责对项目公司提交的《甲供物料技术规格说明书》和《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技术管理要求》组织评审;经评审合格后,提交给招采部作为甲供物料和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招标的技术文件;(13)负责定期组织对电气专业设计成果和开发项目现场效果的监督检查,确保现场按设计文件和现行规范、标准、图集的要求组织实施;
(14)其他按公司的管理规定和本管理手册的内容完成相关工作。5.4.2 机电部电气工程师
(1)负责电气专业的设计管理,控制设计质量与概算成本,确保电气专业设计工作的有序推进;
(2)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相关工作;
(3)负责提供电气专业的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并负责对电气专业“四新”技术的引进工作;
(4)负责对电气专业相关供方信息资源的收集,并负责对供方资源的考察和考察报告的编制;
(5)负责对项目公司提交的电气专业《甲供物料技术规格说明书》和《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技术管理要求》的初审;
(6)负责专业技术调研,编制年度《电气专业设计调研报告》;
(7)负责组织确定对电气专业相关物料品牌的选用,供方资料的审核和定样、封样;(8)负责对电气专业设计成果和开发项目现场效果的监督检查,确保现场按设计文件和现行规范、标准、图集的要求组织实施;
(9)其他按公司的管理规定和本管理手册的内容完成相关工作。5.4.3机电部暖通工程师
(1)负责暖通专业的设计管理,控制设计质量与概算成本,确保暖通专业设计工作的有序推进;
(2)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相关工作;
(3)负责提供暖通专业的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并负责对暖通专业“四新”技术的引进工作;
(4)负责对暖通专业相关供方信息资源的收集,并负责对供方资源的考察和考察报告的编制;
(5)负责对项目公司提交的暖通专业《甲供物料技术规格说明书》和《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技术管理要求》的初审;
(6)负责专业技术调研,编制年度《暖通专业设计调研报告》;
(7)负责组织确定对暖通专业相关物料品牌的选用,供方资料的审核和定样、封样;(8)负责对暖通专业设计成果和开发项目现场效果的监督检查,确保现场按设计文件和现行规范、标准、图集的要求组织实施;
(9)其他按公司的管理规定和本管理手册的内容完成相关工作。5.4.4机电部给排水工程师
(1)负责给排水专业的设计管理,控制设计质量与概算成本,确保给排水专业设计工作的有序推进;
(2)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相关工作;
(3)负责提供给排水专业的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并负责对给排水专业“四新”技术的引进工作;
(4)负责对给排水专业相关供方信息资源的收集,并负责对供方资源的考察和考察报告的编制;
(5)负责对项目公司提交的给排水专业《甲供物料技术规格说明书》和《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技术管理要求》的初审;
(6)负责专业技术调研,编制年度《给排水专业设计调研报告》;
(7)负责组织确定对给排水专业相关物料品牌的选用,供方资料的审核和定样、封样;(8)负责对给排水专业设计成果和开发项目现场效果的监督检查,确保现场按设计文件和现行规范、标准、图集的要求组织实施;
(9)其他按公司的管理规定和本管理手册的内容完成相关工作。5.4.5机电部信息化工程师
(1)负责公司信息化相关的工作;
包括编制信息化体系的发展规划,完成信息化体系的建设、优化、测评、评估和推广应用;负责公司信息化系统资源的权限分配;负责对全司员工的使用培训和工作指导;负责公司信息化各类报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
(2)负责全司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相关设备的管理维护;
(3)协助公司机电分管领导完成绿色建筑、节能减排申报的相关工作;(4)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相关工作;
(5)其他按公司的管理规定和本管理手册的内容完成相关工作。
第2篇:机电部岗位职责
机电部岗位职责 5.4 公司总部机电部
公司总部机电部主要负责各开发项目机电安装专业的设计管理、机电安装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机电安装专业的效果管理等工作。根据部门职能的划分,除设置部门负责人以外,按照机电专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需要,分别设置电气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和信息化工程师等四个专业岗位。5.4.1 机电部部门负责人
(1)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主持机电部的工作,确保部门工作流程的通畅;
(2)协助机电分管领导完成相关工作;
(3)负责制定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4)负责编制部门的各类报表和工作总结,并负责上报;
(5)负责制定部门的量化指标和拟定部门的各类工作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完成;(6)负责按时组织召开部门例会,视情况组织专题例会和协调会;
(7)负责组织机电安装专业的学习和培训;
(8)负责总部机电部与总部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公司之间的工作协调,并组织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
(9)负责组织完成对机电安装“四新”技术的引进工作;
(10)负责组织完成各开发项目机电安装专业设计相关的各项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机电安装专业的各类技术性的文件;
(11)根据招采部提供的机电甲供物料或机电专业工程投标报名单位资格预审及考察申请表,组织总部成本部、招采部、工程部和相关项目公司对其进行供方考察,并负责组织供方考察报告的编审和会签;
(12)负责对项目公司提交的《甲供物料技术规格说明书》和《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技术管理要求》组织评审;经评审合格后,提交给招采部作为甲供物料和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招标的技术文件;(13)负责定期组织对电气专业设计成果和开发项目现场效果的监督检查,确保现场按设计文件和现行规范、标准、图集的要求组织实施;
(14)其他按公司的管理规定和本管理手册的内容完成相关工作。5.4.2 机电部电气工程师
(1)负责电气专业的设计管理,控制设计质量与概算成本,确保电气专业设计工作的有序推进;
(2)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相关工作;
(3)负责提供电气专业的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并负责对电气专业“四新”技术的引进工作;
(4)负责对电气专业相关供方信息资源的收集,并负责对供方资源的考察和考察报告的编制;
(5)负责对项目公司提交的电气专业《甲供物料技术规格说明书》和《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技术管理要求》的初审;
(6)负责专业技术调研,编制年度《电气专业设计调研报告》;(7)负责组织确定对电气专业相关物料品牌的选用,供方资料的审核和定样、封样;(8)负责对电气专业设计成果和开发项目现场效果的监督检查,确保现场按设计文件和现
行规范、标准、图集的要求组织实施;
(9)其他按公司的管理规定和本管理手册的内容完成相关工作。5.4.3机电部暖通工程师
(1)负责暖通专业的设计管理,控制设计质量与概算成本,确保暖通专业设计工作的有序推进;
(2)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相关工作;
(3)负责提供暖通专业的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并负责对暖通专业“四新”技术的引进工作;
(4)负责对暖通专业相关供方信息资源的收集,并负责对供方资源的考察和考察报告的编制;
(5)负责对项目公司提交的暖通专业《甲供物料技术规格说明书》和《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技术管理要求》的初审;
(6)负责专业技术调研,编制年度《暖通专业设计调研报告》;
(7)负责组织确定对暖通专业相关物料品牌的选用,供方资料的审核和定样、封样;(8)负责对暖通专业设计成果和开发项目现场效果的监督检查,确保现场按设计文件和现行规范、标准、图集的要求组织实施;
(9)其他按公司的管理规定和本管理手册的内容完成相关工作。5.4.4机电部给排水工程师
(1)负责给排水专业的设计管理,控制设计质量与概算成本,确保给排水专业设计工作的有序推进;
(2)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相关工作;
(3)负责提供给排水专业的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并负责对给排水专业“四新”技术的引进工作;
(4)负责对给排水专业相关供方信息资源的收集,并负责对供方资源的考察和考察报告的编制;
(5)负责对项目公司提交的给排水专业《甲供物料技术规格说明书》和《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技术管理要求》的初审;
(6)负责专业技术调研,编制年度《给排水专业设计调研报告》;
(7)负责组织确定对给排水专业相关物料品牌的选用,供方资料的审核和定样、封样;(8)负责对给排水专业设计成果和开发项目现场效果的监督检查,确保现场按设计文件和现行规范、标准、图集的要求组织实施;
(9)其他按公司的管理规定和本管理手册的内容完成相关工作。5.4.5机电部信息化工程师
(1)负责公司信息化相关的工作;
包括编制信息化体系的发展规划,完成信息化体系的建设、优化、测评、评估和推广应用;负责公司信息化系统资源的权限分配;负责对全司员工的使用培训和工作指导;负责公司信息化各类报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
(2)负责全司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相关设备的管理维护;(3)协助公司机电分管领导完成绿色建筑、节能减排申报的相关工作;(4)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相关工作;
(5)其他按公司的管理规定和本管理手册的内容完成相关工作。篇2:机电部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机电部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管理体系在本系统内贯彻实施,落实相关的目标和指标。2.负责船机设备、节能降耗的归口管理。3.负责对船机设备的弃物、废水、废气的排放、安全使用进行管理和不定期检查。4.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满足施工需要。采取新工艺,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时,制定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因船舶、设备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负直接责任。5.做好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根据机械设备的新旧程度和技术状况,制定远景和近期规划,编制上报,控制修理工程进度,提高机械的完好率。确保船机设备完好率,满足施工要求。建立管、用、养、修制度,负责质量体系在本部门的贯彻实施。6.负责大型机械设备的主要附机配件计划的编制及采购工作。7.根据施工生产需要,合理调配机械设备,办理有关订购合同,严把质量关,严格验收。8.负责能源管理工作,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编制节能措施、计划和实施,管理本项目部的生产生活用油、用电。9.按时填报机械设备技术状况、机损事故、燃油料消耗及设备租赁和工业产值统计等各类统计报表并分析情况,提出意见。10.总结交流先进的工作经验,开展好“五好设备”的竞赛活动。11.完成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事务。
机电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收集大型船机、起重机械设备数据中,应充分反应它们的安全技术状态。
2、在引进大型设备、施工船舶时,首先检查它们的安全资料,如船检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适航船员证书、安检簿等;查验其稳性和抗风能力、通讯导航设施、救生消防设施、锚机系统、舵机系统的安全性能。
3、在验收电器设备、附件、工具材料入库时。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符合安全生产指标,保障安全使用。
4、负责组织员工学习新购和自制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安排好新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5、与有关部门一道,对交通车辆按期进行年检,保证车辆的完好率;及时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年审工作,对从业驾驶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的学习。
6、督促租用船舶和自有船舶、车辆的保险工作,出险后负责提供保险索赔的一切相关资料。
7、参加工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和物资的安全堆放环境,对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具体完成海事部门对船检中提出的整改项。
8、具体落实船舶防台、防季风预案,做好船舶防台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9、必要时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篇3:机电部岗位职责
机电部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机电设备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局工程指挥部(经理部)、公司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业务上受公司盾构设备部指导;
2、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机电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向盾构设备部报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3、负责项目经理部机电设备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机电设备的性能,为工程施工提供机电技术支持;
4、参与项目施工管理,负责编制机电设备配置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中项目施工用电的编制工作及供电管理工作,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开展项目所在地区机电设备租赁市场调查;负责项目内、外设备的租赁及管理;对租赁设备及外部劳务队伍自带设备进行有效监控;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制度;
5、定期对机电设备操作装置、机电设备安全装置、机电设备及维修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参与机电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临时用电的施工作业;
7、参与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为经济效益分析提供相关数据;
8、负责检查机电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非标设备及大型设备的安装调试;
9、协助主管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10、对新参加工作的员工,做好部门导师带徒工作。
机电部部长岗位职责
在项目经理、副经理领导下,负责机电部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机械、电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机械电气设备管理相关纪律,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2、按照机械、电气管理办法,组织领导部门人员切实加强机电的采购、维修、维护、保管、供应工作,使之规范化,完善小型设备及电气等采购计划、入库登记、发放台帐,设备履历、折旧、维修、巡检台帐等;
3、根据机电责任成本管理办法,加强机电责任成本管理,从机电采购、维修、保养责任成本三个方面加强总控,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率;
4、负责仓库的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管理工作;
5、负责设备的进场、转场、组装、调试等工作;
6、组织开展修旧利废,以旧代新活动,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7、会同经理部各部门抓好工地文明施工;
8、协助主管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电部部长-刘树清
机械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在部长领导下,其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台帐,搞好设备的配备、调拨、租赁业务,努力降低使用成本;
2、负责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监督和考核;
3、认真执行机械各种规章制度,负责所属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等日常工作的检查落实;
4、认真落实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督促施工用电及电器设备的安全,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5、组织对施工用电及设备使用、保管、维修和交接班情况的检查,定期开展评比竞赛活动,表彰奖励盾构设备优秀班组;
6、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设备管理及各类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7、完成经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械设备管理员-孙坤
机长岗位职责
1、在项目经理部的领导下,实行盾构机机长责任制;
2、盾构机机长应执行项目经理部制定的机电设备管理办法,按照作业程序和内容进行工作,带领机组人员认真履行公司及项目部赋予的职责,对盾构机进场、安装调试、推进管理、使用维护、退场、存放、保养修理等现场作业全程负责;
3、盾构机及配套设备在装卸运输前,机长应配合项目经理部安检部机电部对起重运输环境和条件进行调查;实施过程中、负责带领机组人员及项目部其他辅助人员落实盾构机拆卸方案,严格按方案规定的程序执行、方案中的重点部分,应亲自进行确认和落实。如大件起重时,吊车的支点、吊点是否符合要求;吊具、索具是否完好齐备;大件装车后的固定和绑扎是否牢固等;
4、盾构机安装(或拆卸)前,机长应配合安检部机电部对机组人员及项目部其他辅助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技术教育和专项安装(或拆卸)方案技术交底。实施过程中,机长须组织机组人员及项目部辅助人员,负责落实安装(或拆卸)安装规定的程序和措施;对参加安装(或拆卸)施工的人员进行每日班前安全质量讲话和日常工作安排;对作业质量、安全、进度负责;
5、盾构机安装调试完成后,机长应配合机电部对盾构机进行井下静载自验,按照生产商规定的技术参数和项目,逐项进行,直到完全满足设计要求;
6、盾构机推进过程中,机长应根据技术指令及地质变化情况,检查盾构机姿态是否正常,及时发现和纠正推进偏差,配合项目部其他部门督促指导盾构司机和管片拼装机司机改进和调整操作方法,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等;
7、盾构机始发与接收是盾构法施工中的重要环节,机长需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应急措施,积极组织机组人员和辅助人员落实具体事项,确保盾构机及配套设备安全平稳有效的运行;
8、盾构机进洞接收后,机长应组织机组人员配合机电部及时对盾构机进行整机状况确认,安排辅助人员及时清理盾构机外壳、土仓、浆箱、注浆管泥土浆液,积极准备盾构机解体拆卸事宜,按照程序进行拆解吊装,直至盾构机运至存放场地或新的工地;
9、盾构机运至存放场地后,机长须按照机电部规划进行,落实“五防”(防火、防晒、防雨、防盗、防腐蚀)措施,对控制柜、电子电器、橡胶密封件等重要部位进行专业保护,要求盾构机各部件摆放要合理有序,防护要科学有效,维保要落实到位;
10、协同机电部部长做好盾构设备管理工作。
盾构机机长-许阿龙篇4:机电部岗位职责
技术质量岗位职责分工表 篇5:机电部岗位责任制
机电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集团公司颁发的机电设备管理办法有关文件,负责制定单位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及编制机电设备运行的各种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并上报机电设备更新、安全措施及大修理建议计划,在集团公司专项资金下达后负责编制实施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3、负责检查下属各公司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并且按照有关文件严格考核,每月报送安全标准化报表。
4、负责或参与机电运输设备事故的追查,分析等工作。
5、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好机电设备管理指标的分配,监督各下属公司的设备及时清退,并且按照有关文件严格考核。
6、负责监督下属公司搞好分管范围内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待修率,达到规定要求,并且降低事故率。
7、监督下属公司做好大型设备的技术性能测定及零部件探伤工作。
8、监督下属公司做好机电设备大、中、小修工作。
9、监督下属公司抓好安全生产、生活用电工作。
10、负责机电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立。
11、负责下属公司机电技术业务管理,做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广应用工作。
12、抓好机电部日常生产管理、业务管理、技术管理、党建管理工作。
13、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机电部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1、在部长的领导下认真组织所管辖的下属公司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的方针,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具体负责。
2、贯彻有关安全法规、行业标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管理下属公司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并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4、负责管理下属公司电力装置工程、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安全措施审核、5、负责对下属公司电气工程、安装、检修的工作监督。
6、负责对下属公司新增井上、下设备用电的审批工作。
7、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电气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自身保护能力。
8、对下属公司电力设施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
9、负责督促下属公司对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调整等工作,确保设备完整灵敏、可靠。
10、督促下属公司搞好季节性预防、检测、检修,做好电力设施的使用。
11、负责督促下属公司组织人员对重大事故的电力设施抢修工作。
机电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2、做好本部门、岗位分工,明确目标专业,规范各岗位工作规定和规程。
3、组织制定本部门年度、月度机电工作计划和一周工作安排,并布置给各员工。
4、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协调执行中的问题,指导部下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5、做好本部门员工考核和思想工作,指导部下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
6、在机电部的领导下,每月协助组织召开机电例会,总结本月机电工作,布置下月机电工作计划。
7、在机电部的领导下,协助对重大机电事故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分析。
8、协助机电部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完善矿井和本部门的机电工作规章制度。
9、在机电部的领导下,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机电设备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10、督促下属企业组织有关人员对机电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核。
11、督促下属企业组织机电技术人员开展技术革新、攻关活动,对机电、运输技术成果组织审核鉴定。
12、对重大机电事故抢修必须亲临现场,协助领导制定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13、完成公司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机电科科员岗位责任制
一、在机电科长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下属公司安全设备、设施、仪器和使用。
三、贯彻上级下达的指示精神和作业计划。
四、按规定参加对下属公司机电设备定期巡回检查。
五、参加对机电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
六、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参加机电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七、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指令、文件,自觉遵守科室纪律。
八、积极参加机电技术工作培训,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九、完成科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机电部部长安全职责 机电部部长受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是机电部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
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协助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规定,做好机电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2条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下属公司做好设备、动力、电气、仪表、计量的管理工作。
第3条 组织编写、修订设备检修规程,电气、仪表安全作业规程,制定本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检查、考核,对考核结果负责。
第4条 负责公司系统大修的组织协调工作,监督下属公司编制系统大修计划,合理地安排设备大、中修,确保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效益运行。
第5条 监督下属公司组织编写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对预案进行评审、组织设备事故应急演练。
第3篇:机电部岗位职责(材料)
机电部工程部岗位职责
机电工程部岗位职责
1.制定公司机电工程相关管理规定和制度。 2.公司机电专业技术人员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3.公司投标项目或中标项目机电专业设计(深化设计)工作。 4.公司投标项目机电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工作,配合、参与相关专业的报标工作。
5.公司施工项目机电专业施工组织管理(技术、安全、进度、质量、造价等)工作。
6.公司施工项目机电专业劳务分包预算工程量及结算量的算量工作。
7.参与公司施工项目机电专业劳务分包队伍招标组织工作(招标文件编制、标的编制等)。
8.公司领导交予的其它工作。
机电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
(1)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主持机电工程部工作。(2)协助公司分管领导完成相关工作;(3)负责制定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4)负责编制部门的各类报表和工作总结,并负责上报;(5)负责制定部门的量化指标和拟定部门的各类工作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完成;
(6)负责按时组织召开部门例会,视情况组织专题例会和协调会;
(7)负责组织机电安装专业的学习和培训;
(8)负责机电工程部部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项目部之间的工作协调,并组织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
(9)根据需要组织完成项目机电安装专业设计工作。(11)与项目经理协商,完成项目机电专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派驻工作。
(12)负责组织对机电专业设计成果和项目机电专业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
(13)完成公司领导交予的其它工作。
机电部工程部电气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投标项目或中标项目电气专业设计(深化设计)工作
(2)负责公司投标项目电气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工作,(3)负责所管理的在施项目的临时供电设计工作。
(4)负责所管理在施项目电气专业施工组织管理(技术、安全、进度、质量、造价等)工作。
(5)负责所管理的在施项目电气专业基础数据的采集、记录,洽商、签证工作。
(6)负责所管理项目电气专业劳务分包预算工程量及结算量的算量工作。
(7)负责对完工项目劳务分包队伍施工管理、施工质量的评价工作
(8)完成公司和部门领导交予的其它工作。
机电部工程部暖通(给排水)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投标项目或中标项目暖通(给排水)专业设计(深化设计)工作
(2)负责公司投标项目暖通(给排水)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工作,(3)负责所管理的在施项目的临时供水设计工作。
(4)负责所管理在施项目暖通(给排水)专业施工组织管理(技术、安全、进度、质量、造价等)工作。
(5)负责所管理的在施项目暖通(给排水)专业基础数据的采集、记录,洽商、签证工作。
(6)负责所管理项目暖通(给排水)专业劳务分包预算工程量及结算量的算量工作。
(7)负责对完工项目劳务分包队伍施工管理、施工质量的评价工作
(8)完成公司和部门领导交予的其它工作
第4篇:某 煤业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岗位责任制
XX 煤业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岗位责任制
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总经理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经理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井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总经理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岗位职责
1、认真组织本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公司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公司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
3、建立健全各级领导、部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4、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5、保证公司各矿井的安全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
8、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
9、切实监督各矿井安全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
10、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公司各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1、积极监督各矿井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公司各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
13、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和培训计划,安排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
15、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总经理职权。
二、责任追究
1、未依照有关规定监督公司、各矿井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总经理的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总经理给予撤职处分或罚款处罚。
2、未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总经理撤职处分或罚款处罚。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煤矿的主要负责人。
3、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4、未及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总经理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的开除的处分。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⑵对工人屡次违章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⑶对重大事故征兆或者已经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⑷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6、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⑵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⑶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7、各矿井未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劳动保护、健康检查等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罚,对总经理给予降级或撤职的处分。
9、各矿井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或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未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总经理应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10、各矿井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有关规定建立瓦斯、双突治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11、各矿井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总经理应负直接责任。
12、未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总经理负主要责任。
13、未安排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或安排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总经理应负主要责任。
14、未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15、在事故调查处理完毕以后,未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未根据事故调查处理决定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处罚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16、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总经理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17、在常务副总经理负直接责任的事故中,总经理负领导责任。
18、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19、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总经理职权,造成管理空岗的,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20、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常务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常务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常务副总经理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安排、合理组织工作。
一、岗位职责
1、积极配合总经理开展工作,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安全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必须加强对各部室的领导,对各部室提出需要解决的安全生产管理问题,要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4、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各部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组织编制各部室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6、坚持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现场。
7、负责公司各矿井生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监督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8、坚持在公司各矿井开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9、对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现场,及时组织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专业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整改安全隐患。
10、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11、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常务副总经理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⑵对工人屡次违章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⑶对重大事故征兆或者已经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⑷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常务副总经理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⑵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⑶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4、公司各矿井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常务副总经理负管理责任。
5、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常务副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6、未对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及时监督检查,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或未及时组织专业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或督促相关部门(人员)整改有关隐患不及时、措施不力的,常务副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7、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常务副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8、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常务副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9、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安全审查中,常务副总经理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常务副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10、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副总经理是公司、各矿井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一、岗位职责
1、积极配合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安全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及时向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提出各部室安全管理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公司的安全工作需要。
3、协助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督促检查总工程师、各部室人员的业务保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4、参加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管理会议,并对公司安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5、对公司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及双突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矿井井下现场,及时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6、及时监督公司各矿井进行“矿井灾害预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的落实。
7、建立健全公司各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认真实施。
8、搞好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安全监督检查任务。
9、认真组织本公司员工的安全技术业务培训和安全思想教育,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副总经理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⑵对工人屡次违章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⑶对重大事故征兆或者已经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⑷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全监察处处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⑵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⑶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公司安全管理部室的设置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不适应工作需要,未及时向总经理汇报,负直接责任。
4、公司各矿井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副总经理负管理责任。
5、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副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6、未履行公司各矿井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责任,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副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7、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副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8、未及时监督公司各矿井“矿井灾害预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落实的,副总经理负重要责任。
9、未及时监督各矿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副总经理负重要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副总经理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副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11、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没有认真实施,副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12、没有按时研究分析安全监督检查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或没有及时落实到相关部室,副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13、没有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技术业务培训和安全思想教育,副总经理负直接责任。
14、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总工程师是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防治水、基建、双突防治等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各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措施的编制工作。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总工程师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
一、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专业知识,严格遵守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矿井技术管理工作,保证矿井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监督好各矿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各矿建立各种技术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3、主要抓好各矿井采掘工程规划的审批、防治水、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灾、双突等灾害的治理负技术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治理上述灾害的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4、认真组织研究、监督各矿井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确保各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矿井的安全管理。
5、监督各矿井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
6、对矿井的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采掘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一通三防”、防治水、双突治理安全措施等进行严格审查,并及时签报。
7、负责组织相关本单位部门对矿井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进行会审。
8、积极在矿井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
9、按时参加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召开的有关安全会议,并提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意见。
10、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评比活动。
11、组织编制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坚持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现场,严格执行管理人员下井制度。
13、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并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关键问题。
二、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总工程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⑵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⑶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⑷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总工程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井事故的; ⑵伪造、故意破坏矿井事故现场的;
⑶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未按时组织进行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制定治理措施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的开除的处分。
4、总工程师对公司各矿井技术管理负管理责任
5、公司各矿井生产技术规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总工程师应负直接责任。
6、各矿井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不合理,矿井采掘接续失调,造成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事故的,总工程师负管理责任。
7、在矿井的有关设计中(主要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采掘工程设计、“一通三防”、防治水措施设计等),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8、总工程师批准废弃煤柱开采安全措施进行采掘活动时,形成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9、采煤、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违反有关规定,审查中没有发现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0、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11、发现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12、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能够指导应急救援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13、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总工程师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总工程师负直接责任。
14、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技术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集团公司的直接领导下,负责采掘部的全面工作。
2、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加强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
3、加强与集团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团结协作,工作分工不分家,促进集团公司全面向前发展。
4、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积极为各矿采煤、掘进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
5、加强与各矿采掘部门经常性沟通,增加相互之间的团结协作,相互配合,促进采煤、掘进工作的有条不紊发展,实现安全生产。
6、熟悉采煤、掘进施工现场,为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符合现场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7、积极参与各矿的采掘工程设计和采区设计,遵循实用、经济、客观的原则,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设计人员落实公司提出的优化方案。
8、认真监督好各个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实施及施工过程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质量标准
化各个方面的落实,确保管理上层次、质量标准上台阶。
9、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并限期整改。对直接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应及时责令停止作业,立即进行整改,并报请有关领导决定后进一步采取措施。
10、对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公司规章制度,必须立即停止并加以改正。
11、对于现场检查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不仅要限期整改,而且要积极协助,出主意想办法,共同完成。
12、积极深入区队和现场,掌握安全生产的第一手资料,协助区队建立健全适应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
13、严格遵守和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的建设,为公司的发展和壮大献计献策。
14、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学习、掌握和推广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并推行到采煤掘进现场安全生产中,变成促进安全生产的生产力。
二、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⑵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⑶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⑷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⑵伪造、故意破坏矿井事故现场的;
⑶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未及时组织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督促制定有效治理措施的,并监督实施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的开除的处分。
4、对各矿井采煤、掘进、设计等方面技术管理负管理责任。
5、未组织制定本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部长负直接责任。
6、各矿井编制的矿井生产布局不合理,负管理责任。
7、在组织的有关设计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采掘部负管理责任。
8、巷道严重失修率超过规定,造成严重事故的,负管理责任。
9、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负直接责任。
10、不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负直接责任。
11、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负直接责任。
12、对上报各类资料、报表的准确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
13、各矿井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及时做好矿井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负直接责任。
14、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负直接责任。
15、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机电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集团公司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机运部的全面工作,同时搞好与其他部门的协作。
2、转变思想,提高境界。处理好国企向私企观念的转变,既不缺乏国企的严谨和细致,又不失民企的机动和灵活。
3、首先对各矿服务好,同时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关系。
4、与各矿机电运输负责人、施工单位之间增进沟通,努力创造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5、搞好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和山西省标准,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一系列管理文件和标准,并监督执行。
6、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机电运输安全质量培训,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行工作。
8、负责对各矿的业务指导,随时协助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各种技术、安全问题。
9、负责分析处理机电运输业务范围内的各种事故
10、负责排查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隐患,协助、监督、考核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机运部正职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⑵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⑶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己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⑷拒不执行矿井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矿井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运部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井事故的; ⑵伪造、故意破坏矿井事故现场的;
⑶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未及时组织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进行有效监督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4、机运部对各矿井的机电设备管理负管理责任。
5、矿井企业在生产中,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机运部长应负管理责任。
6、各矿井的设备检修计划不合理,或不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检修的,机运部长负管理责任。
7、在各矿井的有关设计、规程、措施中,出现明显机电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机运部长负重要责任。
8、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机运部长负直接责任。
9、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或对现场的机电、主运输设备、设施的防爆性能、完好等检查不及时,由此造成的后果,机运部长负直接责任。
10、未组织制定本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机运部长负直接责任。
11、未督促建立各矿井机电、主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或不完善,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机运部长负直接责任。
12、不能够保证高低压供电、各类保护的可靠运行,由此导致的后果,机运部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3、分管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安排无上岗资格的人员作业的,机运部长负管理责任。
15、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机电科科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机运部长负直接责任。
通防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通防部是公司“一通三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矿井通风系统、瓦斯防治、防治自燃发火、综合防尘、爆炸材料检查管理工作。
一、岗位职责
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1、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2、检查落实公司各矿井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3、检查落实公司各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基本建设、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4、审查涉及到公司各矿井远景规划、生产接续计划、生产安全费用计划中的通防设计。
5、检查公司各矿瓦斯等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矿井反风演习、主要通风机性能、双突测定等工作的组织落实。
6、检查公司各矿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运行。
7、检查公司各矿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并督促整改。
8、检查公司各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
划、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定期对公司各矿进行瓦斯防治、综合防尘、爆炸材料管理等专项竞赛。
10、推广通防安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通防安全科研攻关。
二、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正职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⑵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⑶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己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⑷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正职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井事故的; ⑵伪造、故意破坏矿井事故现场的;
⑶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未及时组织进行通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监督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4、对各矿井生产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负管理责任。
5、各矿井在“一通三防”方面因为技术原因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正职应负管理责任。
6、在矿井有关“一通三防”措施设计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正职负管理责任。
7、未组织制定本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正职负直接责任。
8、未按规定建立各矿井火区管理制度、技术档案,正职负直接责任。
9、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通防科科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正职负直接责任。
10、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监管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其它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等有关内容。
2、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认真完成安全监察部业务内的工作任务。
3、负责安全监察部的全面管理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牵头检查爆破器材的管理使用情况。
4、参与制定、完善各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室岗位责任制和其它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定期组纠安全检查、安全考核及各种安全活动。
6、领导、督促、检查本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推进工作的不断提高。
7、领导安全监察部对公司所属矿井的安全监察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爆破器材管理的使用、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8、领导安全监察部定期对所属矿井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指导矿井编制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措施,并对治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9、负责对本公司各矿井安全标志进行管理。
10、负责对各矿井主要领导本单位各部室安全风险抵押进行考核。
11、组织审查各矿井安全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12、参与制定并负责监督各矿井安全技术长远规划、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等安全技术重大方案。
13、定期检查市矿山救护大队的战斗能力。
14、负责组织对重伤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参与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5、当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监督营救措施的实施和抢险人员的安全。
16、组织开展业务范围内的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先工作。
17、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和结果。
18、负责组织本部的政治、业务学习。
19、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二、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监部正职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⑴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⑵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⑶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2、矿井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监部正职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井事故的; ⑵伪造、故意破坏矿井事故现场的;
⑶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安监部正职参加的各矿井有关设计审查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的,正职负主要责任。
4、对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有效监督的,安监部正职负重要责任。
5、未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各矿井的安全状况,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提出具体意见的,安监部正职负直接责任。
6、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安监部正职负直接责任。
7、未建立各矿井安全检查技术档案或管理不善的,安监部正职负直接责任。
8、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安监部正职负直接责任。
9、在安监部管理工作中未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安监部正职负直接责任。
10、未按规定深入现场,或未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的不安全隐患,安监部正职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综合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综合部是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综合部部长必须掌握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一、岗位职责
1、积极配合公司领导认真学习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协助矿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指令精神,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2、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抓好实施。
3、定期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觉悟和安全意识。
4、按时参加公司安全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及时了解掌握落实情况。
5、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调查研究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搞好信息反馈。
6、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会议和安全大检查。
7、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保密纪律教育,建立健全保密制度,严禁失、泄密现象发生。
8、对文印服务、档案管理、兄弟部门关系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严把各项工作的安全关。
9、负责本单位的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10、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1、未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等规定,本公司的办公事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综合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2、综合部部长对本单位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3、未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综
合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4、未定期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综合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5、未按时参加公司安全会议,不及时编制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综合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6、不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不做调查研究,信息反馈出现失误,综合部部长应负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
7、对文印服务、档案管理、部门关系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不到位,综合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8、保密制度不健全,重要文件、档案失密、泄密,综合部部长负直接责任。
9、本部门在工作中,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施,综合部部长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0、发现或得知作业环境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综合部部长负重要责任。
11、不能够经常对本单位的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定期检查,不及时排除隐患。由此造成的后果,综合部部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2、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13、对未履行岗位职责或因此造成事故和损失的,根据公司有关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5篇:荣康煤业(南区)机电部高温雨季工作总结
荣康煤业新井机电部 高温雨季工作总结
按照要求,检查组成员逐条逐项对三个井筒的供电系统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和系统待完善的地方,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对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完好情况、入井检验、煤安标志认证、供电安全、保护种类、日常维护保养、岗位人员上岗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变电所、房屋设施在高温雨季有可能造成滴漏等隐患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和整改,对变电所内的电缆沟进行全方位检查,严格杜绝了雨水渗入电缆沟内,确保了供电系统在高温雨季期间安全运行。
各项目部对地面各个供电系统避雷装置进行了全面检查,其性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供电安全运行的要求。
在高温雨季期间各项目部对井下的电气设备包括电缆进行了全面性能测试检查,其工作状况达到安全可靠运行。
荣康煤业新井机电部
2016年9月
荣康煤业新井 高温雨季工作总结
机电部 2016年9月
第6篇:煤业公司工作总结
年xxxx煤业工作总结
xx科
Xxx煤业进入2011年以来是整个矿井基本建设的一期工程全部展开,井下及地面工程同时开展,作为矿井建设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一个科室,矿建科积极履行科室职能,2011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井下工程
开拓进尺情况:截至十一月份主副井累计完成1323米,副斜井完成405米,10#煤井底车场78米。5#煤煤仓上口通道73米,5#煤煤仓及给煤机硐室33.6米 5#煤第一联络巷84米,二采区5#煤轨道上山61米,5#临时变电所52米,5#煤井底车场83.3米,二采区5#煤北回风上山55米,井下等候硐室兼医疗室30米,风井完成掘进167米。
二、土建方面:
三、技术工作
(1)负责图纸的发放工作,参加所有井下图纸的会审工作,根据会审意见编制《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记录》,累计13次。
(2)督促施工队编写各个巷道的作业规程,并根据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参加作业规程的会审。
(3)制作各个巷道掘进断面图及支护说明,深入现场给施工作业人员及施工员讲解图纸中得重点部位,按照设计要求监督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4)参加工程验收,对不合格部位,发放整改通知单,提出整
改意见,督促落实,进行复查。
(5)副斜井两次变更井筒设计,督促工队按照设计变更后的规格进行开拓掘进。
(6)在贯通前编制5#煤井底车场供风方案,并在贯通后根据实际积极调整配风措施。
(7)编制5#煤第一联络巷密闭一次措施,启封一次措施。(8)配合设计院提供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材料。完成灾害处理计划的编制。
(9)一通三防情况:主井五月份更换900 米φ1000mm双抗风筒的更换,新加一路φ800mm双抗风筒和一组2×30KW的对旋风机,使5#煤煤仓上口通道与5#煤第一联络巷分开供风,保证了主井的供风安全。使用主扇风机后,拆除原来5#煤第一联络巷及5#煤煤仓上口通道风筒,另接至井底,改变了10#煤煤仓上口通道与主斜井底使用同一路风筒的状况,保证了供风的可靠。、三、科室管理方面
由于前十个月我矿组织机构尚未健全建立完善,矿建科兼做技术科和通风科及地测科,我科室根据每个人专业及工作需要,积极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包括《矿建科各工种岗位责任制》《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探放水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及监控中心各种制度各种制度、措施和方案等,8月份,根据冯矿关于加强细节管理的会议精神,积极制定科室细节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及考核标准对技术员进行考核评定。坚持每周一次总结会议,科室每周六组织技术员学习总结,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
四、文件落实方面
1、根据年初的发放的各种文件,结合矿井初步设计有关内容,积极组织联系设备,厂家。根据吕梁市离石区煤炭工业局下发的离煤发【2011】3号文件《吕梁市离石区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在5月底将主副斜井完成监控系统的更换,淘汰原来的KJ80N系统,更换为KJ70N系统,并且并重新编制相应的记录表格。安全监控系统中心,分站、传输电缆、传感器设备齐全,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功能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等要求,将矿上除使用和备用外的所有光学瓦检仪和各种传感器拿到相应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有效的保证了对井下瓦斯监控和检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是我矿基本建设的关建年,地面工程全部展开,井下掘进使用掘进机,大幅度加快了掘进进度
10号煤煤仓
10号煤清理撒煤平巷 二采区5号煤北回风上山
二采区5号煤北回风上山(向东至50203运输位置)二采区5号煤北回风上山(向东至50203运输位置)井下临时排水工程 中央变电所通道(东段)中央变电所 中央水泵房 泵房管子道 泵房通道
中央变电所通道(西段)10号煤北回风联络巷
10号煤北回风大巷(向西至风井)
10号煤北回风大巷(向西至风井)10号煤北回风大巷(向东至10203运输)水仓入口及副水仓及吸水井 主水仓
二采区5号煤轨道上山(至50203运输顺槽)联络巷(50203运输处向南)二采区5号煤运输上山(至煤仓)10号煤轨道大巷(至10203下顺槽位置)10号煤轨道大巷 回风立井 5号马头门 10号马头门
第7篇:煤业公司工作总结
山西煤销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工作总结
****煤业公司在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分公司,煤销国电能源公司的指导下,以董事长和矿长为首、五长及中层管理人员积极努力勤奋的工作,强化了矿井的安全保卫、井巷巡检和排水工作,加大了2011年的安全费用投入,按照设计新建了炸药库;对工业广场防洪涵洞进行了维修;对办公楼、调度楼、职工宿舍进行了维修,保证了汛期矿井的安全,对暖风炉进行了维修,并购置了所需用“一通三防”仪器、仪表及300米探水钻。对职工进行了全员培训、特殊工种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还对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瓦斯监控、人员定位)。在年初进行了过渡性生产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对提升系统、排水系统、静压洒水系统、通讯系统、供暖系统全部进行了维修改造,完善了制度,积极抓好办证工作、地质报告编制,为初步设计工作提供了及时第一手资料,具体工作如下:
一、按照2011年工作计划项目、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坚决打好兼并重组这一仗,全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我们要迎难而上,任劳任怨,并开辟出煤运这一片新天地,精诚团结、努力学习,打造出优秀管理团队,依法治矿,保障政令畅通,提高全员整体素质。
二、设专人负责地质报告的编制工作,技术科积极配合提供了所需资料,由大同地质勘探队编制地质报告,并于2011年8月10日由省煤炭厅审核批复,同时,由太原明仕达设计院按照9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进行初设,并于2010年元月25日完成初稿且市煤业公司进行了初审,建设总投资约为3亿多,建设工期为19个月。在此期间,由于集团及市公司有关领导在我矿于簸箕掌矿现场调研时提出新思路,于5月27日与北京汇永控股公司签订了意向协议,并确定了矿井建设按总承包的模式实施,于9月4日由太原中量招标中介公司挂网公示招标,并由市煤业公司上报集团管理局审核招标文件,至今未出结果。这样,*****煤业公司的初稿方案无法确定,延误了初设上报审批时间,由于初设方案无法确定,环境评价报告,矿井水土保持方案等工作无法编制。
三、高度重视培训工作,于2010年2月24日至2010年3月5日由左云综合技术学校对我矿233名职工进行了全员培训,并且全部合格,由大同市煤炭工业局颁发了培训合格证书,达到了全员持证上岗。分期分批对特殊工种安检员、瓦斯检查员、爆破工、电钳工、主提升司机进行了培训,全部合格持证上岗。对30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全部合格持证上岗,对监控员、调度员也进行了培训,坚决杜绝无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四、年初在18#-19#合并层进行了过渡性生产整改工作。1—5月份生产维修方面整修了巷道,主回风巷进行了铺轨,完成了8401壁式回采工作面掘巷工程;机电方面更换部分淘汰设备,逐台设备搞标准化,全部电器设备消灭失爆现象,维修了主水泵,更换全井过期灭火器、补充新灭火器材,挂牌、责任到人到位。完善了各种设备记录台账;通风方面,完善了通风设施、设备、洒水管路、隔爆水槽。
五、完成了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对瓦斯监控、人员定位系统设备进行了更换,购置了“一通三防”仪器、仪表,购置了300米探水钻,做到设备监控、人员巡检、将隐患降到萌芽状态下,有异常早发现早知道,将事故降到零。
六、雨季三防工作,对工业广场防洪涵洞进行了维修,对办公楼、调度楼、职工宿舍进行了维修。修筑了山上防洪水沟,对山上采空区塌陷裂缝进行了充填,对家属区房屋四周修筑了防洪沟,使排水畅通。机电对各个重要部位安设了防雷装置,并验收合格颁发了合格证书,保证了汛期矿井的安全。
七、由山西创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了炸药库区,并于8月20日开工建设,于10月份土建工程施工完成,库区、防雷设施、监控设施逐步完成。
八、2010年一年来对井下排水工作、井巷巡检及场上安全管理工作常抓不懈,使广大职工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总之,2011年在各级领导的带领下,广大干部职工勤奋的工作,使我矿有了一个新的面貌、新的起色。在下一年度*****煤业公司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一定昂首阔步,为集团努力打造一个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的现代化本质安全型煤炭企业。
*****煤业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8日
第8篇:机电部机电车间工班长岗位职责
机电部机电车间工班长岗位职责
1范围
本标准确定了机电部机电车间工班长的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机电部机电车间(以下简称车间)工班长岗位。2 职责
2.1应按车间要求完成车间分配的工作和任务;安排本工班员工每天工作。
2.2应按要求完成本工班内务等日常事务管理。
2.3应根据公司、机电部及车间各专业接口关系,协调本工班工作中与其它专业、部门的工作;按时完成机电车间按检修规程下达的各项作业任务,并将完成情况上报车间。
2.4 负责责任区内所有设备、设施的卫生工作和设备房的卫生工作。
2.5 负责车间其他工班在责任区内的维修、保养作业的配
合工作。
2.6每次作业应检查、汇报本工班安全生产情况,负责本工班员工工作安全和人身安全,为本工班安全生产责任人。
2.7 负责责任内的备品配件、材料管理工作,按车间规定
填写材料领用,消耗统计详细帐目,实行以旧(坏)换新,填写材料需求报名单。
2.8 完成在责任区内所进行的委外施工的配合工作。
2.9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工班维修人员参加政治学习、管理和技术培训及各项活动;每月至少二次收集和向车间反映本工班维修人员意见和建议。
2.10 应负责带教本工班新员工熟悉本职工作和本专业知识;应协助车间搞好本班组建设,督促本工班人员遵守公司、机电部及车间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工班员工每天的考勤和劳动纪律检查。
2.11 作为协调、监督、检查、验收外委工作现场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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