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职责(共7篇)
第1篇: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职责
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职责
一、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我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增强档案意识,重视档案工作,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
二、将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制定出兼职档案人员的岗位职责。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三、选配兼职档案人员,并为其提供兼职档案工作的必备条件。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档案工作会议和有关活动,支持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发现失密或其他损害档案事情,立即向有关方面报告。并组织处理。
第2篇: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一)负责组织全局职工和档案管理人员,开展学习,及时了解掌握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定。
(二)加强对局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局整体发展规划,并列入领导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局综合档案室要求作好应做的工作。
(三)关心档案工作和综合档案室的建设和发展,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和困难,逐步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本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档案工作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在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对综合档案室和档案工作全面负责。
二、带领档案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令,遵守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三、组织本办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四、协助分管领导制定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及考评。
五、负责制定和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六、协调与其他业务部门关系,确保档案资料归档完整。
七、负责组织编撰本机关大事记、组织沿革、全宗介绍等其它参考资料。
八、做好文秘人员和档案人员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档案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标准、制度。
2、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借阅市地方海事局工作中形成的文书、声像、专业档案。
3、负责拟草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各室的执行情况,经常性地进行保密教育。
4、建立以档案室为中心的档案管理网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科室内勤业务会议,协调各科室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5、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资料,为机关工作服务。
6、定期对档案核对、鉴定,并提出对超过保管期限档案的销毁意见。
7、保持库房内外卫生、整洁,加强“十防”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8、努力学习档案业务,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1、档案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档案员应为档案利用者积极提供方便,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及时、准确。
3、集中统一管理本局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及时做好本局业务资料和其它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立卷归档工作。
4、对本局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为领导决策和本局进行各项活动提供有效的档案信息。
6、加强对档案室的管理,熟悉室藏情况,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经常检查“十防”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采取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整理(立卷)归档制度
1、立卷归档工作一般在次年六月份底以前结束。
2、对本局的文件材料、平时要及时收集和整理的文件,按照各类文件保管的期限,拟定立卷类目,以文件的层次分别归类。
3、要按照文书档案立卷规定,把草稿或讨论与通过的正式文件、请示与批复、正件与附件,底稿和正式件一并归档,以保持文件的联系。
4、对上级机关或其他部门来的文件,要及时分类并按照文书处理的程序,定期检查和归档;对需要清退的文件,定期收集齐全,按时清退。
5、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各部门和个人不得保存属于归档范围文件材料,科、室办理完毕后的文件材料要一律退回文书档案人员立卷归档,以保证档案的完整。
6、年终要调整立卷,在调整定卷前,对文件的收集是否完整齐全,要检查核对,经鉴定后方可组卷,按卷号顺序入柜排放。
档案利用制度
1、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室档案材料的外单位人员,必须持本单位的介绍信,并注明需要查阅档案内容,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
2、本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需经室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查阅。
3、档案利用者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不得损坏和擅自拆散抽出、放入、涂改,更不准私自带走档案材料。
4、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内进行,需要重点摘录原文,摘录后经档案人员核对签字后生效,不得私自保管档案和摘抄。
5、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法的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和向社会上扩散机密内容,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6、档案利用者查阅档案后,应根据情况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以便档案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益的统计与综合分析。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是档案人员的神圣职责。
二、档案员在政治上必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增强自己的政治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事实求是地维护档案的完整和真实。
三、档案人员不准擅自带无关人员进入库房,不得将档案带至公共场所。
四、档案库房门窗必须坚固,随时关门上锁,钥匙由档案员保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五、凡因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泄密的,将根据《档案法》实施办法有关条款处理。
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用科学的办法管理档案,以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库房应配备必要的措施,做到防火、防水、防鼠、防光、防尘、防潮、防虫、防盗、防高温、防污染等十项工作。
3、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易燃易爆等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整洁美观。
4、库房档案柜应排列整齐一致,统一编号,不同门类,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应分别排放,编制档案存放示意图。
5、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解决措施。
6、档案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在离岗前将室藏档案的基本情况交待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统计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对各项统计数据要真实、准确。
2、做好档案统计工作的原始记录,建立档案台帐、分类台帐、接收登记、移交登记、利用登记、销毁清册等。
3、做好每天一次的库房温湿度记录,并经常进行分析、比较,选择适当时机进行通风或关闭门窗,根据现有条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调节库房温湿度。
4、每年进行一次档案全面统计,按照市档案局的要求,对档案的基本情况、利用情况、鉴定情况、检查核对情况逐一统计,确保数字的准确并及时上报档案局便于汇总。
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1、根据国家和上级档案机关规定,编制本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工作以保管期限表为依据。
2、档案鉴定人员应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档案专业理论,熟悉档案管理鉴定的原则和方针,提高档案鉴定水平,全面了解铜陵市地方海事局和各室的职责范围,掌握档案保存价值,便于取舍。
3、档案鉴定工作开始之前,召开专兼职人员会议、布臵鉴定方法、步骤、标准。
4、档案鉴定工作每年鉴定一次,对保管期限已到的档案逐件进行鉴定,提出保存、销毁意见,一时无法确定存放、销毁的档案,可暂时保存,经请示上级业务部门后,再作处理。
5、销毁档案要编写《档案销毁清册》,经局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审批后,再进行销毁并报上级业务部门备案。
6、销毁档案由办公室负责,有关科室的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并做好销毁档案的保密工作。
7、参加销毁档案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妥善保存。
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为深入贯彻《档案法》,强化全局职工的档案意识,确保档案管理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文件资料的书写应按《国家机关公文处理规范》要求进行,一律采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杜绝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
2、各部门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本部门文件资料的传阅、收集工作,并按密级、归档范围进行保管,不得遗失,发生中途泄密事故或产生不良后果的,将按照《保密法》要求和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各部门在次年四月底以前,按归档要求,将上一年度的文件材料全部整理移交综合档案室。
4、平时各部门专项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要将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按归档要求整理好交综合档案室。
以上条款的执行,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统一检查、考核,奖优罚劣。标准由局考评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决定。
文书处理制度
做好文书处理,是搞好档案保管工作的关键,是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机关工作有效运转的重要一环,为妥善做好文书处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坚持收发文登记手续;
2、严格文件的拟办、送阅、签发、校核、用印,确保发文质量。
3、文件收到后,两日内有领导签批,十五日内应办理完毕,急件急办,发文也应从快办理。
4、文件材料在办理结束后,要及时收集齐全、立卷归档。
5、文书处理工作要做到安全、准确、保密、及时、不拖延、不积压、不错漏。
文件传阅、借阅制度
一、借阅文件,须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阅,用毕立即退回。
二、借阅文件,应爱护文件,不得随意涂改、拆卸、损坏文件。
三、文件传阅时,应注意保密,不得横传,不得乱丢乱放,不准将文件借于无关人员阅。凡绝密文件,借阅人员一律不准复印。
第3篇:分管档案工作履行领导职责
分管档案工作履行领导职责
一、组织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及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的活动。
二、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发展规划,并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纳入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地方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三、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逐步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四、对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五、对档案管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给予处罚。
档案室主任职责
一、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组织档案人员学习《档案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条例、规定和指示,努力完成档案室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档案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学习专业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政治业务水平。
三、负责制订档案的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内容、监督检查档案室工作。
四、按照《档案法》,组织拟定和修订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五、在本职权范围内审批档案的查阅、借阅案卷,积极组织档案人员做好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
六、组织本单位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本单位各科室档案业务监督、指导与检查工作。
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政策 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自觉接受上级及地方档 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三、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四、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与保管工作。
五、积极开展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编制必要的、简便实用的检索工具,撰写本单位的档案资料编研材料。
六、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严守党和国家秘密。
七、在负责保管好本单位档案的同时,对本单位各科室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八、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违 反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档案人员应予以制止或纠正,并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兼职档案人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档案法,了解掌握有关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增强贯彻、执行《档案法》的自觉性。
二、做好本科室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在业务上接受档案室的指导。
三、保证各种不同载体的档案齐全、完整,对本科室工作中形成的声像(照片、录音等)档案及时交档案室保管。
四、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严守党和国家秘密,检查、督促本科室做好档案工作,确保各类档案文件材料的安全和完 整。整理(立卷)归栏制度
一、按照《档案法》等档案管理规定,本单位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各门类档案由有关部门负责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移交档案室。由档案人员负责审查把关,分类排列,编制检索工具,妥善保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将档案材料据为已有长期存放或拒绝归档。
二、归档范围
凡属本单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纸、表格、声像、实物、电子等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都应列入归档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本单位的《档案分类类目、基本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认真落实专兼职档案人员“四参加”工作,即参加单位重大活动、参加项目验收会、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单位有关会议,确保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齐全、完整。
三、归档时间
各部门要按时收集、整理各类文件材料。文书档案应归档文件材料在次年三月底前收集齐全,六月底前整理归档完毕。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底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基建档案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归档。业务档案在项目结束后归档。仪器设备档案、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随时归档。采用逻辑归档的电子文件即时进行,并定期完成物理归档,采用物理归档的电子文件定期进行,具体按相关制度要求执行。
四、归档要求
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行文规范、书写工整、字迹清晰、签署手续完备,手写材料一律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打印件采用激光打印机,电子文件的脱机载体使用光盘。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针式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软磁盘等。卷内文件排列遵循正本在前定稿在后、结论在前调查材料在后、文字在前图纸在后的原则有序排列。一般要求归档原件,会计凭证、账本、报表必须是原件。同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项目齐全、签章手续完备、保管期限准确。归档的照片要附简要说明(内容、时间、地点、人物、拍摄者),音像带要附内容提要和解说词,电子文件要求真实、完整,并准确说明配套的软硬件环境,且使用标准化的文件格式。
五、归档份数
本单位发文一般归档两分,其中一份归入相应门类档案,另一份编制“本单位发文汇编”。基建档案本单位必须保存一套原件。电子档案脱机保存三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一套异地保管。其他各类档案均归档一纷。
六、归档手续
各部门整理归档后按规定移交综合档案室,并履行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交接双方在清单上签字,以备查考。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档案法》有关加强档案管理的要求,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保管好本单位的全部档案。
二、档案与档案库房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三、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进和移出登记,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基本情况台账。
四、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对破损或变退的档案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五、切实采取措施,做好档案库房的防潮、防火、防霉、防尘、防高温、防盗、防光等安全保护工作。
六、库房要保持整洁、档案柜箱排列整齐统一。
七、定期做好温、湿度的测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八、定期检查档案保管设施,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确保器械正常运行。
档案利用制度
一、领导和各科室因工作需要,均可查阅本室的档案。
二、查阅本单位档案室的档案,需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外单位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查阅。
四、档案一般限在阅档室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借出使用,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一次借出数量不得超过一卷并在一周内归还。
五、查(借)阅本室档案,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并及时向档案室反馈利用效果。档案人员应做好档案利用情况的记载和统计,并在年底汇编利用效果典型事例。
六、阅档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得私拆、损坏、污染、涂改档案。
七、阅档案人员不得阅看或摘抄查阅范围以外的档案。档案人员对阅挡人摘抄的材料应予以认真核对。
八、凡需要复制、摘抄的档案,必须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要求。
二、档案统计包括登记和统计两个部分。本行机关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帐,档案人员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销毁、抢救、清理、保管的数量、状况及结构的登记和统计,还要做好档案检索、编研和利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
三、档案统计内容与指标要保持一致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随意更改。
四、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情况要真实,结论要正确,各项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潦草和模糊。
五、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掌握库房温湿度变化情况,定期分析研究,采取科学的降温去湿措施,使库内温湿度控制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六、档案室要定期对档案统计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必要的综合、分析和研究,从而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机关档案管理的现状,掌握发展规律,分析发展趋势,提高管理水平。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建立本单位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对已到期的各类档案进行鉴定、审核、销毁工作。
二、根据国家档案局对档案保管期限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各类档案保管期限表。并准确判定档案的存毁。
三、鉴定工作由鉴定小组负责。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应逐卷逐件进行鉴定;具有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要重新确定保管期限,组卷保存;确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要编制销毁清册一式两份,报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四、编制档案鉴定工作方案与鉴定工作报告。
五、鉴定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销毁剔除档案,必须由两个以上在指定地点由专人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署姓名和销毁日期。
六、非经档案鉴定小组审核批准,严禁任何人、任何部门擅自销毁各类档案材料。
保密制度
一、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及党和国家规定的各项保密制度,依法办事。
二、档案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忠于职守,不将档案带到公共场所,不将档案带回家中,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
三、对保密档案或未经领导批准利用的档案不得擅自提供和扩大使用范围,确保档案资料的政治安全,不发生档案资料被窃和失密事故。
四、查阅保密档案,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非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调阅。查阅人员只能查阅经批准查阅部分内容,不得翻阅其他内容。
五、本室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只限在阅档室查阅,如确需借出室外,须要分管领导批准;在查阅中,如需复印、摘抄档案内容的,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利用者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查阅内容,以确保档案安全。
六、外单位查阅本单位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否则不予接待。要摘抄或复制有关档案内容的,需要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摘抄或复制内容需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核,有保密内容的、利用者必须送所在单位文书处理人员进行登记。
七、查找提供档案一律由档案人员进行,非档案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内。
八、档案材料的转递可按机要文件转递要求办理。
九、经鉴定需销毁的保密文件资料,必须编造清册,经领导批准后按保密规定统一组织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十、发生泄密事件,必须及时上报,立即追查,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文书处理制度
做好文书处理工作,是搞好档案工作的关键,是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机关工作有效运转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文书处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坚持收发登记手续;
二、文件的拟办、送阅、签发、校核、用印要确保质量。
三、文件收到后,两日内由领导审批,十五日内应办理完毕,急件急办,发文也应从快办理。
四、文件材料在办理结束后,要及时收集齐全,立卷归档。
五、文书处理工作做到安全、准确、保密、及时、不拖延、不积压、不错漏。
第4篇:分管档案工作领导职责(精)
分管档案工作领导职责
一、组织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及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的活动。
二、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发展规划,并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纳入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地方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三、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逐步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四、对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五、对档案管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给予处罚。
档案室主任职责
一、在分管书记的领导下,组织档案人员学习《档案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条例、规定和指示,努力完成档案室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档案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学习专业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政治业务水平。
三、负责制订档案的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内容、监督检查档案室工作。
四、按照《档案法》,组织拟定和修订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五、在本职权范围内审批档案的查阅、借阅案卷,积极组织档案人员做好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
六、组织本委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本委各科室档案业务监督、指导与检查工作。
专职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自觉接受上级及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三、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四、负责本委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与保管工作。
五、积极开展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编制必要的、简便实用的检索工具,撰写本委的档案资料编研材料。
六、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严守党和国家秘密。
七、在负责保管好本委档案的同时,对本委各科室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八、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档案人员应予以制止或纠正,并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
兼职档案人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档案法,了解掌握有关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增强贯彻、执行《档案法》的自觉性。
二、做好本科室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在业务上接受档案室的指导。
三、保证各种不同载体的档案齐全、完整,对本科室工作中形成的声像(照片、录音等)档案及时交档案室保管。
四、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严守党和国家秘密,检查、督促本科室做好档案工作,确保各类档案文件材料的安全和完整。
档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档案法》有关加强档案管理的要求,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办事,保管好本委的全部档案。
二、档案与档案库房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三、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进和移出登记,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基本情况台账。
四、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对破损或变退的档案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
五、切实采取措施,做好档案库房的防潮、防火、防霉、防尘、防高温、防盗、防光等安全保护工作。
六、库房要保持整洁、档案柜箱排列整齐统一。
七、定期做好温、湿度的测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八、定期检查档案保管设施,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确保器械正常运行。
档案利用制度
一、委领导和各科室因工作需要,均可查阅本室的档案。
二、查阅本委档案室的档案,需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外单位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查阅。
四、档案一般限在阅档室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借出使用,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一次借出数量不得超过一卷并在一周内归还。
五、查(借)阅本室档案,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并及时向档案室反馈利用效果。档案人员应做好档案利用情况的记载和统计,并在年底汇编利用效果典型事例。
六、阅档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不得私拆、损坏、污染、涂改档案。
七、阅档案人员不得阅看或摘抄查阅范围以外的档案。档案人员对阅挡人摘抄的材料应予以认真核对。
八、凡需要复制、摘抄的档案,必须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及党和国家规定的各项保密制度,依法办事。
二、档案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忠于职守,不将档案带到公共场所,不将档案带回家中,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
三、对保密档案或未经领导批准利用的档案不得擅自提供和扩大使用范围,确保档案资料的政治安全,不发生档案资料被窃和失密事故。
四、查阅保密档案,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非经本委领导批准不得调阅。查阅人员只能查阅经批准查阅部分内容,不得翻阅其他内容。
五、本室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只限在阅档室查阅,如确需借出室外,须要分管领导批准;在查阅中,如需复印、摘抄档案内容的,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利用者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查阅内容,以确保档案安全。
六、外单位查阅本委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否
则不予接待。要摘抄或复制有关档案内容的,需要经本委分管领导批准,摘抄或复制内容需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核,有保密内容的,利用者必须送所在单位文书处理人员进行登记。
七、查找提供档案一律由档案人员进行,非档案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内。
八、档案材料的转递可按机要文件转递要求办理。
九、经鉴定需销毁的保密文件资料,必须编造清册,经领导批准后按保密规定统一组织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十、发生泄密事件,必须及时上报,立即追查,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建立本单位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对已到期的各类档案进行鉴定、审核、销毁工作。
二、根据国家档案局对档案保管期限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各类档案保管期限表。并准确判定档案的存毁。
三、鉴定工作由鉴定小组负责。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应逐卷逐件进行鉴定;具有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要重新确定保管期限,组卷保存;确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要编制销毁清册一式两份,报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四、编制档案鉴定工作方案与鉴定工作报告。
五、鉴定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销毁剔除档案,必须由两个以上在指定地点由专人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署姓名和销毁日期。
六、非经档案鉴定小组审核批准,严禁任何人、任何部门擅自销毁各类档案材料。
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制度
一、按照《档案法》、《江苏省档案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单位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各门类档案由有关部门负责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移交档案室。由档案人员负责审查把关,分类排列,编制检索工具,妥善保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将档案材料据为己有长期存放或拒绝归档。
二、归档范围
凡属本单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纸、表格、声像、实物、电子等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都应列入归档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本单位的《档案分类类目、基本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认真落实专兼职档案人员“四参加”工作,即参加单位重大活动、参加项目验收会、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单位有关会议,确保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齐全、完整。
三、归档时间
各部门要按时收集、整理各类文件材料。文书档案应归档文件材料在次年三月底前收集齐全,六月底前整理归
档完毕。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底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基建档案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归档。业务档案在项目结束后归档。仪器设备档案、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随时归档。采用逻辑归档的电子文件即时进行,并定期完成物理归档,采用物理归档的电子文件定期进行,具体按《南通市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执行。
四、归档要求
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行文规范、书写工整、字迹清晰、签署手续完备,手写材料一律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打印件采用激发打印机,电子文件的脱机载体使用光盘。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针式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软磁盘等。卷内文件排列遵循正本在前定稿在后、结论在前调查材料在后、文字在前图纸在后的原则有序排列。一般要求归档原件,会计凭证、账本、报表必须是原件。同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项目齐全、签章手续完备、保管期限准确。归档的照片要附简要说明(内容、时间、地点、人物、拍摄者),音像带要附内
容提要和解说词,电子文件要求真实、完整,并准确说明配套的软硬件环境,且使用标准化的文件格式。
五、归档份数
本单位发文一般归档两分,其中一份归入相应门类档案,另一份编制“本单位发文汇编”。
基建档案本单位必须保存一套原件。
电子档案脱机保存三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一套异地保管。
其他各类档案均归档一份。
六、归档手续
各部门整理归档后按规定移交综合档案室,并履行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交接双方在清单上签字,以备查考。
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制度
按照《档案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的规定,对本单位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归档、保管、利用、统计等电子文件的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归档范围
凡属本单位公务活动中产生的,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光盘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电子文件及其相关专用软件。其电子文件所反映的内容与文书档案的归档范围基本相同。见本单位《档案分类类目、基本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二、归档时间
本单位电子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由单位内部门负责,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本单位电子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做好本部门主要职能工作中形成的有查考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收集、积累和归档工作。各部门要即时进行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六月底前要完成电子文件的脱机下载即物理归档。
三、归档要求
归档的电子文件,要确保电子文件材料的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性。电子文件的脱机载体一般使用光盘,软磁盘不允许作为电子档案长期保存的载体。归档的电子文件要求按照电子文件整理要求,由归档部门制作《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首页)》、《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续页)》,并准确说明配套的软硬件环境。电子档案的标签注录工作由单位档案室完成。
四、归档份数
电子档案脱机保存三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一套异地保管。
五、保管利用
归档载体应作防写处理。单片载体要装盒,竖立存放,避免擦、划、挤压、触摸记录涂层。
存放时要远离强磁场、强热源及有害气体。温湿度环境须符合电子档案的存放要求。
对电子档案光盘载体每4年进行抽样机读检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恢复。
归档电子文件的封存载体不外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电子文件。应按权限规定范围的要求做好归档电子文件的利用工作。
第5篇:分管领导岗位职责
分管领导岗位职责
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本矿职业危害治理工作。
二、明确科室相关人员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制定年度预防职业危害知识及相关技术人员学习计划。四、建立职业健康体检与预防实训机制。
五、监督专科室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各种记录及档案。 六、严格落实、执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试行)规定》,确保治理与预防职业病危害因素专项经费的投入。
七、指定专人,制定专项作业流程,协助监测与检验机构完成相关工作,保证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正常运行。
八、定期总结与评估本单位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并上报辖区煤炭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
专职科室职责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各种记录及档案。
二、制定全面应急救援预案、配置紧急救援设施,绘制作业场所平面图。
三、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 四、在矿区地面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职业卫生相关信息公示栏。
五、制定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计划并签定年度检测委托合同。
六、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七、协助管理机构与检测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部设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制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计划并依次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监督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工作的开展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奖罚。
二、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与评价,确保监测正常运行。
三、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浓度、强度的测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方法、监测周期的规定。
四、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要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工作。
五、监测仪器设备要由专人负责、定期检修、定期检定。 六、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
七、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要将监测对象、监测地点、监测结果、监测方法等记录并上报单位领导。
八、监测所需经费应纳入专项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职业危害防止办公室负责监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奖罚。
二、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试行)规定》的周期和范围,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三、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证者,要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四、健康检查结果要实施告知和保密制度。
五、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应列入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中,纳入单位或项目成本中,实施专款专用。
六、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七、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未成年工、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
八、职工调离时,其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要随其它档案一起带至新单位。
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一、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是教育劳动者掌握职业卫生的知识,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教育劳动者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教育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从而真正起到预防、控制职业危害的作用。
二、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和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制订培训计划,依法组织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监督有关部门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奖罚。
三、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
四、因岗位变动而接触与原岗位不同的职业危害因素时,要重新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五、职工培训档案要与其它职业健康档案一起,由专人负责保管。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在工人入井的必经处设置公示栏。
二、签订各类员工聘用合同时,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全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三、因工作性质改变等原因造成员工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与劳动合同中所列明的不一致时,要如实告知员工,必要时变更劳动合同。
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与评价可采取书面、口头、公示等方式告知,职业健康体检结果要使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告知员工本人。
五、不得隐瞒、修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六、不得隐瞒、篡改有害作业人员健康体检结果。
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
一、井下所有产尘地点必须安装有防尘洒水管理,所有转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皮带巷和回风巷必须安设净化水幕,并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和正常使用。
二、所有采掘工作面都要安设喷雾洒水装置,并按规定正常使用,以减少二次扬尘,降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三、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湿式打眼,降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四、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要采取个体防护措施,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要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五、要对职工进行按期、定期的体检。
粉尘检测
为了加强对井下各种粉尘的管理,及时有效采取各种防治措施。尽可能保障井下工人作业身体健康和预防粉尘事故,依据(规程)有关规定特规定以下粉尘测试制度:
一、粉尘定期测试工作由测尘工负责组织,并进行相关资料、数据整理汇总,根据测试结果提出合理可行性处理与防治措施
二、具体测试规定如下: 1、总粉尘
2、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 3、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三、呼吸性粉尘
1、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一次,在采样时一个班最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2、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一次。
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碳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测定一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四、在操作粉尘测定仪时,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要详细。 五、记录清测试时间,测试浓度值,并要做到及时记录。六、毒物、噪声及其它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第6篇:g3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要求。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长期和近期目标、任务,并加以贯彻落实。
三、组织召开本单位档案工作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并提出建议。
四、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学习,提高本单位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水平。
五、组织开展对本系统和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六、积极主动地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联系,解决本单位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业务问题。
高家店镇中心校
二○一二年三月
第7篇:分管领导工作职责
分管领导工作职责
1、严格要求和管理事故处理人员;
2、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定期组织事故处理人员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4、把好案件质量关,做到冤假错案不移送出办案单位;
5、严格依法审批公安行政处罚决定,杜绝办理人情案;
6、指导和带领事故处理人员勘查、调查疑难重大案件;
7、关心团结和爱护民警,及时发现事故处理人员思想动态;做好民警思想工作,提高民警思想素质,加强民警爱岗敬业精神;
8、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9、解决事故处理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完善事故处理机制,提高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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