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务岗位职责(共11篇)
第1篇:事业单位财务岗位职责
事业单位财务岗位职责
1、事业单位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根据公司规定的费用报销和收付款审批手续,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
2、负责银行账户的日常结算,包括银行结算单据的填发、取得、核对。
3、保管现金、存单及其他各类有价证券,并定期盘点核对,如发现涨短,及时上报处理。
4、严格控制现金库存限额,以保证公司三日内正常经营需要为限。
5、不得挪用现金或以“白条”抵库,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6、负责各项收付款业务及工资发放,做到及时准确,不得无故延误。
7、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
8、根据帐务处理需要,及时将在手单据整理移交会计主管编制记账凭证。
9、每日9:00前编制前日《资金日报表》,及时报告公司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10、月末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不符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1、按时清理帐目,督促因公借款人员及时报帐,杜绝个人长期欠款。
12、负责在手税务发票、收据、支票等票据的保管和安全。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事业单位财务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计划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
2.负责全科工作的组织领导,拟定工作计划,组织全科干部完成业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预、决算的编制工作,组织经费收支、创收收支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并参与单位的财务收支分析、决策,为校领导提供可靠信息。
5.组织制定、实施各项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审查各项重大开支,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等经济文件。密切注意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遵守执行情况,参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防止重大违反财经纪律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6.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双增双节工作。
7.参与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审查核定工作。
8.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会计职称评定管理工作。
9.负责审查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
10.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全科人员协调配合,同心协力搞好计财处的各项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事业单位出纳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现金管理制度,遵守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2.遵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工作原则。
3.严格遵守机关《保密守则》,不得擅自泄露单位的财务信息。
4.出纳员直接收到的现金款项,要在第一时间存入本单位指定账户,不能挪用公款和私自外借。
5.每日根据凭证逐笔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账簿一律采用订本式,做到记账准确、整洁、日清月结。不得随意更换、涂改账簿。
6.支出报销、借款时,要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符合报销程序和管理制度、金额准确后才能付款。
7.负责每日清点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保证账实相符,保证现金安全。如出现现金长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原因不明出纳要负责赔偿。
8.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职工外出借款无论金额多少,都须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并用借支单借款。若无批准借款,引起纠纷,由责任人自负。
10.现金一经付清,应在原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多付或少付金额,由责任人负责。
11.一般不办理大面额现金的支付业务,支付用转账或汇兑手续。
12.负责管理本单位财务保险柜。
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有关会计业务的法律法规,负责预算内外一切帐目及固定资产总帐的帐务处理,行使会计职责职权,严格从事会计业务、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活动,当好领导的参谋。
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帐目、审核单据、填制凭证,按时结帐对帐,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目健全,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证帐务相符,报表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正确,报送及时。
3、管理和监督所需的各项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从事一切业务活动,保证收入合乎标准,支出合乎手续。
4、建立和管理财务档案,依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做到资料齐全、保密。
5、加快实施微机化管理帐目的步伐,建立和健全微机化管理制度。
6、坚持坐班制,有事向主管负责人请假。
5、事业单位出纳岗位职责
一、按规定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
二、根据记账凭证收付现金。
三、每日负责盘清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按规定程序保管现金,保证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安全。
四、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
五、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并传递到有关的制单人员。
六、负责代理记账单位出纳工作
七、完成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2篇:事业单位财务岗位职责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员的主要岗位职责
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职责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岗位主要职责:
(一)做好本单位的报账工作
(二)搞好经费预算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发展规划,编制好本单位基本运转的年度用款计划。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员的主要岗位职责
核算单位的“报账员”是单位与会计中心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完善报账员制度,提高报账员素质是提高会计中心核算质量的关键。核算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牵制制度,进行必要的岗位分离,改变目前“报账员”集会计、出纳及“票管员”于一身的现状。建议在财政部门统一协调下,在系统内对报账员有计划地进行定期轮岗,并把好会计资料的交接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岗位主要职责:(一)做好本单位的报账工作
(二)搞好经费预算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发展规划,编制好本单位基本运转的年度用款计划。
(三)固定资产管理。
(四)财务收支活动的分析和总结,根据会计核算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等财务管理工作。 例如本年度有新增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做好如下工作: ①、根据单位发展规划,编制好单位基本建设的年度计划。
②、负责办理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手续。根据审定的设计方案,对基建项目进行预算。③、做好工程经费的申请、招投标工作、签定施工合同。负责对基建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进行监督,确保文明施工
④、及时整理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项目验收,做好资金结算,配合做好工程经费的审计工作,及时将工程有关资料整理归档或交单位有关科室。建立单位固定资产台帐,负责房屋等固定资产的修缮。
⑤、负责变更工程的项目审定,经本单位批准后督促实施。
⑥、加强对未有监理工程项目的监督,负责对工程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第3篇:设计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关于长期旷工人员的汇报
设计研究院现有五名事业单位职工长期旷工,现将五人情况汇报如下:
一、长期旷工人员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1、补缴欠缴及滞纳金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上述五人需补缴欠缴养老保险及滞纳金xxxx元,如五人不予足额补缴,我院做为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代扣代缴,将承担一定法律风险。
2、职工考勤管理
根据集团《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规定,连续旷工30天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60天以上的,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日前为胡瑜、xx办理补缴欠缴事宜时,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经办机构办事人员以口头通知我院,今后不再办理补缴欠缴业务。
三、建议
上述七人均为长期旷工人员,建议尽快与其联系,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限期返岗,如不返岗,建议按照集团《考勤和休假管理规定》,连续旷工30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0天以上的,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为避免以上情况再次发生,院加强劳动纪律管理,
第4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改革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现存问题与解决建议
09级政治经济学 于冉
199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到今天全国各地都已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企业养老保险体系。但是相比之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却步伐缓慢,始终缺乏一种紧迫感,以至改革的进程相当滞后。这种状况不仅加深了新旧制度的碰撞,而且还引发出许多人为的社会矛盾。
一、现存的主要矛盾
我国的社会保障改革,首先是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的,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不仅已在全国的企业范围内实现了制度的统一,并初步使各地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虽然问题仍不少,但改革正在向成熟的发展阶段过渡。然而,改革是不平衡的,即使是暂且抛开农村养老保险的改革,就是在城镇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也是如此徘徊不前,导致了二元制度并存的现状。由于国家至今尚无有效的政策指导,只是笼统地要求先试点再推开,因此导致各地出现了政策上的多样性和不配套性,以及方案上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更多的地方干脆维持现状不思改革。
具体来讲,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目前存在的主要矛盾就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徘徊不前,不断与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发生冲突,群众反响强烈,已成为影响当今社会安定和老年保障的一大难题,造成了二元制度并存的现状。其一,事业单位员工不交养老金,不缴费领养老金这总是不公平的。其二,身份壁垒,大家都是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差距就这么大,他们之间互相流动也没有办法。其三,待遇差距,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养老金确实比企业高很多,影响社会和谐,需要改革。
有些地区对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处理,实行统一的费率筹资,但发放办法和保险待遇却不一致,这种待遇上显著差异的延续,实际意味着基金分配将越趋于不公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等于多占用了共同基金的份额,这比起两种制度并存来害处更大,未来所引发的社会矛盾也会因此更加激化。
2008年,国家再次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但此次改革试点未将公务员同步纳入,普遍认为不公平,且容易造成新的不公平、“碎片化”和官本位趋向。历来机关和事业单位是连在一起的,作为提供公共管理或服务的公共机构,其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待遇应是同等的;公务员规范工资已先行到位,事业单位尚缺少规范补贴和绩效工资,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又拿事业单位先行试点,这样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就低很多,所以普遍认为颇不妥当;公务员本应在改革中起表率作用,如今带头调资而又不带头缴费,实无道理可言。
二、造成现存问题的原因
目前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有关养老保险的矛盾是后天制度设计存在缺陷造成的。1995年之前,我国的养老模式一般为国家和企业完全保障——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几无差距。但1995年企业改革时,机关和事业单位未列入改革范围,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这就形成了在养老制度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两种截然不同模式的“双轨制”:在企业,退休金按照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计发;而与此同时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则依据其工龄和退休前一月的工资计发。所以,多年来,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金越增长,其养老金的差距越悬殊。
三、改革的难点与目标
社会政策理论指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能上不能下”的“制度刚性”。这条被视为“铁律”的基本原则,其背后的原理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保障其实是其次的,其首要的社会功能是对社会心理的影响。目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阻力就是事业单位养老金基本与公务员接轨,比企业高出一大截,向企业看齐意味着已退休人员养老金要“拦腰砍”,未退休人员今后不可能再享受类似公务员的高待遇,待遇下降所引发的心理失衡和怨气在所难免。
其实,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金水平高于企业单位是正常的。这是由两个部门劳动力结构、劳动性质及其劳动力再生产费用的不同决定的。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劳动力结构是不同的,前者是脑力劳动者
密集的部门,一般占职工总数85%以上,劳动者提供的是以脑力劳动为主的复杂劳动。后者则是以体力劳动者为主,一般占职工总数80%以上,这里提供的是以体力劳动为主的简单劳动。毫无疑问,这些决定了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金水平从总体上要高于企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金水平,这是符合客观规律的。
所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主要还是集中在与企业现行制度的不一致上,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的目标设定,首要的就是定位在与企业制度的一体化上。也就是通过改革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内的统一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尽早结束目前的二元制度并存的局面。所谓统一,当然不仅是模式和管理,筹资与给付更应统一。很显然,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要较企业高,应该说有其合理性,所以我们改革的目标不是要迅速地降低它们原有的待遇水平,而是既要做到并轨统一,又要通过恰当的设计安排能减少矛盾,以最终达到平稳过渡,以及完善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目的。
四、改革的思路与措施
1、坚持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原则,明确各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方向。依据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本规划、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实际,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的基础上,分别建立企业、事业、机关各自的补充养老保险,整合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应成为我国养老保险事业整体发展的基本思路。
在此思路基础上规划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要明确两个问题:一是养老保险改革应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即改变传统单纯依靠单位保障的做法,建立独立于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的、以现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为模式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二是养老保险改革应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配套。具体地说,就是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将现有的事业单位分为两大类:自收自支、转制为企业的原事业单位和财政部分拨款事业单位,应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当然,从长远看,机关也应建立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接轨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即事业单位要与机关实行统一的制度,不能形成新的养老保险“二无制度”结构。这既有利于保持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又有利于人员的相互流动和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
2、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建立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是任何养老保险模式最基本的要求。即基本养老保险金权益的取得是以承担缴费、并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为前提的。同企业一样,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而实现事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接轨的关键之一,是要逐步统一缴费比例。
3、建立统账结合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另一个关键是要解决好改革成本和平稳过渡问题。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既要着眼于建立新制度,创立新机制,同时又要考虑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妥善解决改革成本和历史遗留问题。具体而言,为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需要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机制和逐步过渡的措施:已经退休的人员,仍按原来的标准和办法支付基本养老金;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行新制度,建立新机制;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可加发一定的过渡性养老金,保证他们的待遇基本不降低。
4、坚持逐步实行与企业相同的替代率原则,同时建立职员年金制度 。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障水平的确定,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基本生活需要,也要考虑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因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可采用前一种方式,同时逐步降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这也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既定目标。对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下降所带来的养老金差异可采取高于企业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系数的办法,更应通过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来解决,即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事业单位职员年金制度,作为第二支柱。
所谓职员年金,是职业年金计划的一种,类似于企业年金,是指事业单位职工在依法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费用由单位或单位和个人缴纳而建立的补充性养老保险。不同于企业年金的是,职员年金应坚持法定强制实施原则,符合条件的单位必须参加。职员年
金基金也要通过市场化运营来实现保值增值,国家通过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保障职员年金的可持续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国企业年金总规划只有500多亿元,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只占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的5%,而在大多数发达国家,这一比例通常在30%以上。因此,无论企业年金,还是事业单位职员年金的发展空间都很大。另外,也要积极发展商业保险等其他补充养老保险形式,作为第三支柱,不断提高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五、需要配合的条件
1、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宣传教育和不懈努力,使群众都能认识到,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现实的需要,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深入改革的需要。应该说统一后,即使对目前群众反映较大的制度内待遇不等问题,也是一个重要解决途径。与此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待遇问题,也需要统一认识,它们在制度外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提高养老待遇有其合理性,是一种体现连续性的政策措施,这如同企业普遍建立企业年金一样,同样是一种体现职业特点所需的激励措施。毫无疑问,差别是需要的,但差别不能过于悬殊,所以通过一年时期的过渡,缩小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人员的养老待遇,也是重要的。
2、立法政策支持。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个新事物,又具法定地位,因此立法政策支持不可缺少。要制定专门的政策法规,对上述补充养老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实行定位,对其运营和管理更要有配套的政策法规支持。特别是资金的来源要做出法律保证,如有可能还应将这项制度的有关内容,纳入国家公务员的条例之中。我们认为立法政策支持,是使这项改革落到实处并最终走向成功的关键,建议实施前就应有比较完备的法规,以使制度建设一开始就更加科学规范。
第5篇: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
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
两会期间,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是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社会上流传着几种说法包括:国家推行事业单位改革是为了减轻国家财政支出,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将套用企业办法;事业单位推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员工的待遇会大大降低等。那么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究竟是否可行呢?
正方: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势在必行
清华大学养老金工作室主任杨燕绥教授: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是从公平与正义角度出发的。她指出现在事业单位跟企业养老金之间比较有三个不协调。第一,事业单位大家不交养老金,不缴费,工作40年,将来退休怎么也有20年,工作期间不缴费,20年退休去领养老金,不缴费领养老金这总是不公平的。第二就是身份壁垒,大家都是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在国家机关差距就这么大,养老金差距这么大,这确实是不公平的。所以身份壁垒,而且他们之间互相流动也没有办法。第三是待遇差距,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比企业确实是高了很多,在养老金里有这么大的差距,确实在影响社会和谐。
中国社会科学研拉美研究所所长郑秉文教授:郑秉文教授表示应建立一个混合型统筹结合模式,它的基础是瑞典目前实行的民意账户制度这么一个理论基础。简单讲就是不管是统还是帐,每一个参保人都有一个银行账户,国家的利率每年是固定给的。国家的利息和自己的缴费构成养老金,事业单位和企业进行同样地操作。
江西财经大学产业经济硕士、现任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中国采购办公室副主任钟万里:他认为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制约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主要表现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守现有工资,步步提高,只能增,不能减,反映在岗位上就是只能上不能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守"铁饭碗",不愿离开事业单位半步,只能进不能出。日本流通经济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系主任吕学静提出了几点建议。改革之前要先进行事业单位的分类;第一类,有行政职能的要纳入公务员的劳动保障体系,另一部分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坚持逐步实行与企业相同的替代率原则,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建议实行法定强制性的职业年金制度;建立合理有效的税收激励机制。
人社部发言人尹成基表示,关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重点是建立一个相互协调的退休待遇的增长机制。
凤凰网网友指出: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势在必行,之所以反对声多,阻力很大,原因在于没有找到突破点和切入口.如果公务员养老改革率先与企业同步,那么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就应刃而解了.网友wigse认为应实行统一的养老金制度,打通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人才流动通道,真正发挥市场调配劳动力资源的作用,使得人才合理流动,促进经济的发展。反方暂缓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学系硕士唐钧: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须三思而行谋定而动。他认为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牵连甚广,牵扯到多方利益,需小心谨慎。
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教授、图书馆馆长葛剑雄建议暂缓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他指出事业单位的待遇和公务员相比并不高,如果要进行改革首先在事业单位内部如何使退休工资更加合理。并认为在可以预见的将来都不应该做。
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副编审邓聿文认为养老金改革应重在提高企业养老金标准,直到最终缩小与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标准差别而不是仅仅去改事业单位。
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全国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迟福林: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试点要特别慎重。他认为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事业机构的养老保险应当是一个要逐步提高它的水
平的问题,而不是降低它的水平的问题,它有一个逐步和国家机关公务员相对接的问题,而不是让他的差距越来越大的问题,这样才有利于知识分子有一个良好的预期,才有利于实施我们的人才强国战略。
第6篇:养老失业保险中心岗位职责
一、社会保险登记、稽核监督、统计
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是维护社会保险严肃性、强制性,确保缴费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手段。通过社会保险登记,确立养老、失业保险关系和养老、失业保险的权利义务。社保机构建立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基础数据档案,审核通过的,为其制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建立社会保险登记档案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向用人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向个体参保人员核发《山西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证明》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检等内容。
二、稽核监督
稽核监督是社保机构依法对养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稽核,用人单位参加养老、失业保险情况的稽核,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稽核,养老、失业保险费征收稽核,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欠费单位缴费能力的稽核,代扣代缴等义务及对社保机构内部的待遇审核、支付、基金管理、资格认证等情况进行审计、稽核、填制稽核情况表和内部监督。以体现社会保险强制性,提高基金征缴率,规范养老金、失业金项目及标准,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的管理水平。
三、统计
负责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
二、缴费申报及征缴
一、缴费申报
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申报缴费制度是指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在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后,携带规定的缴费申报材料到社保机构申报应参保缴费的人数和应缴纳的保险费数额,经社保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保险费的一种国家强制性的缴费程序。它明确了社保机构、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之间的法律责任。
二、征缴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258号令)、《社会保险征缴条例》(国务院259号令)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应参保缴费单位和个人按照核准的申报缴费金额,强制性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法定行为。
根据参保缴费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情况,社保机构征缴岗位要掌握缴费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联系人、单位负责人等有关情况,并与缴费单位建立业务联系,及时了解缴费单位的经营状况和缴费能力。
社保机构征缴岗位按核定后的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和规定费率,由计算机系统计算出缴费单位当月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保机构征缴岗位、财务岗位应每月根据《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通知单》、《山西省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票据》及时对账,征缴岗位及时核查登记《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费征收台账》和《山西省缴费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清册》。
三、个人账户管理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的,用于记录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的个人账户。此账户具有唯一性和不变性,即每一个参保职工只能按本人社会保障号码建立一个个人账户,本人不论流动到那里就业,个人账户随之转移,终身不变,到退休时,按照账户中记录的缴费工资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计发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主要包括:建账、记账、转移、中断和恢复、计息、支付、继承、对账等。个人账户管理要严格按照原劳动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人事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晋劳社养[2001]261号)等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四、待遇审核及发放和社会化管理服务
一、待遇审核及发放
按规定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条件时,社保机构应按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退休(退职)的人员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负责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二、社会化服务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逐步与原企业相分离,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调查登记服务。
2、咨询查询服务。
3、资格认证服务。
4、待遇落实服务。
5、党员管理服务。
6、生活娱乐服务。
7、档案保管服务。
8、法律援助服务。
五、办公室
1.承办中心领导日常政务活动事宜。
2.负责起草总体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决议和其它综合性文字材料,做好以中心名义发放的文稿的修改审核工作,并呈中心领导签发。
3.负责文书、档案和行政事务工作。
4.承办主任办公会议和以中心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并整理会议纪要,负责编写中心记录。
5.做好督查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科室及县(市)区对中心决议、目标任务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完成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6.负责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维修、管理和各种文字材料、表册的印刷等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8.负责协调科室之间关系,处理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9.负责中心后勤、福利和组织员工开展文化娱乐活动。10.负责办理不属于其他科室的一切工作。
六、基金财务管理
养老、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是对养老、失业保险基金进行筹集和有效使用的一项管理工作,是围绕社保险基金运动而展开的,对社保险基金进行规划和控制的一项管理活动。其工作职责是:正确处理与社保机构内部和外部各方面的财务关系; 编制、执行和考核基金预算;依法筹集和支付基金;连续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组织财务监督检查等。
第7篇: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职责
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职责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岗位主要职责:
(一)做好本单位的报账工作
(二)搞好经费预算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发展规划,编制好本单位基本运转的年度用款计划。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员的主要岗位职责
核算单位的“报账员”是单位与会计中心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完善报账员制度,提高报账员素质是提高会计中心核算质量的关键。核算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牵制制度,进行必要的岗位分离,改变目前“报账员”集会计、出纳及“票管员”于一身的现状。建议在财政部门统一协调下,在系统内对报账员有计划地进行定期轮岗,并把好会计资料的交接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岗位主要职责:
(一)做好本单位的报账工作
(二)搞好经费预算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发展规划,编制好本单位基本运转的年度用款计划。
(三)固定资产管理。
(四)财务收支活动的分析和总结,根据会计核算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等财务管理工作。例如本年度有新增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做好如下工作:
①、根据单位发展规划,编制好单位基本建设的年度计划。
②、负责办理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手续。根据审定的设计方案,对基建项目进行预算。
③、做好工程经费的申请、招投标工作、签定施工合同。负责对基建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进行监督,确保文明施工。
④、及时整理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项目验收,做好资金结算,配合做好工程经费的审计工作,及时将工程有关资料整理归档或交单位有关科室。建立单位固定资产台帐,负责房屋等固定资产的修缮。⑤、负责变更工程的项目审定,经本单位批准后督促实施。
⑥、加强对未有监理工程项目的监督,负责对工程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第8篇:财务经理岗位职责(保险)1.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财务规划。2.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计划完成年度财务预算,并跟踪其执行情况。3.监控可能会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重大经济活动,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4.对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各项费用进行审核、监督和控制。5.管理与银行、税务、工商及其他机构的关系,并及时办理公司与其之间的业务往来6.全面负责财务部的日常管理工作。7.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第9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实施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实施 个人缴600 时至8月,距离年初国务院发文终结养老保险双轨制,已过去将近半年时间。而随着地方实施方案的逐渐成熟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的完成,养老保险并轨将正式迈入实施阶段。
7月29日,山东省率先发布《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江苏省养老保险并轨的实施意见也于日前出台。而早在今年两会上,这项改革就被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列为了年度任务。
与之同步,作为养老保险并轨的一项配套措施,截至7月底,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已全面完成。
“此次工资调整,其实不是涨工资,实际是变为当期工资加未来延期支付的薪酬,是针对养老保险并轨做的一次结构调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 授、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养老保险并轨揭开了中国养老金深入改革的序幕,先行理顺机关事业单位薪酬体 系,有利于为后续实施改革铺路。但此次并轨只是实现了起点公平,三大群体合并为两大群体:职工一个计划,居民一个计划,但后续遗留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并 轨后的结构缺陷亟待解决。
年内实施养老保险并轨
今年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号文)后,青海、四川等地陆续出台贯彻意见,湖北、青海等地还专门成立了以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更是率先发布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定下时间表:9月底前,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组织参保缴费、计发待遇。
山东之所以有条件率先实施改革,是因为山东社保比较健康,到今年6月底,山东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550亿元,在全国排名前几位。
为了确保地方落实执行好这项改革,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在国务院文件发布次日,人社部便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3月,人社部、财政部下发 通知,要求各地区“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并在今年5月底前把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向两部委备案。经两部委备案批准后,方启动实施这项改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目前多省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并表态年内要启动实施改革;有的省份流程已走到了省级层面,实施方案不日便可对外发布。
以东部省份福建为例,按照部署,福州市已于7月初基本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人员摸底、财政测算、政策宣传等,预计10月份将全面启动改革。
在西部省份贵州、陕西,这项改革都被列入了下半年任务清单中,要求“尽早推进和完成改革,确保年底前按时“销号”。
这意味着,以山东率先启动实施改革为序,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完毕后,呼吁10余年之久的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将真正进入实际操作层面。
个人缴费约600元
养老保险双轨制之所以称为“双轨”,不仅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养老金待遇高于企业退休人员,更因为这种高标准是建立在前者不用缴费的基础上。因而,养老保险的并轨,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员工也要和企业员工一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2号文要求,养老保险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个人所需缴费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职业年金费用,比例共计为个人缴费工资的12%。
缴费比例确定后,个人缴费工资又该以什么为基准?根据《通知》,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 收入中的四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员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则由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三部分构 成,分别是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这明确了养老保险缴费的大基数,因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本来工资结构就不一样,加之前几年事业单位进行了绩效改革,所以两大群体的缴费基数构成 不尽相同。”杨燕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资部分抵扣社保缴费后,有部分人反而工资下降了,所以后来针对这部分人群补加了100元。
那具体到个人,月均缴费到底是多少?陕西财政厅在年初解读国发2号文时,曾透露了中央设计的缴费水平。其称,为实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 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中央确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月人均将提高1200元左右(平均数据,具体到个 人会有所不同),其中: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600元左右(缴纳个人账户养老金400元左右,个人缴纳职业年金200元左右),从津补贴或绩效工资中 纳入300元左右,实际净增资300元左右。
这也就是说,12%的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个人对应平均约600元的缴费水平,其中涵盖8%的基本养老金400元,4%的职业年金200元。
2014年平均工资,进而测算出来的数据基本一致。2014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7346元,核算下来月平均工资4778.8元。若按此,则机关事业单位12%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为573.5元。
但实施方案的出台只是第一步,后续仍需要一系列人事、工资等配套改革方案。
“并轨陆续实施后,一个关键的问题是‘中人’待遇的衔接问题。”北师大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认为,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入企业 职工系统中,待在职的“中人”在改革后退休,“未来他们的待遇会不会向企业看齐而有所下降,之前视同缴费年限的部分又该如何计算,基本工资调整什么时候 调、怎么调?这都需要有明确的制度规定,让参保人员有明确的预期。”
第10篇:事业单位职工谈养老保险改革
事业单位职工谈养老保险改革
改‛,这是当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共识,而‚走一步看一步‛则是他们的普遍心态。
‚听说改革后,每月领到的钱会少一大截。如果现在‘内退’了,就能避免这种情况,也不知是真是假。‛面对即将到来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湖北荆州一位54岁的高级教师最近正在考虑提前退休。
‚无所谓,反正怎么改也不可能辞职,担心有什么用?‛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一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小周对改革的态度是‚顺其自然‛,‚事业单位还是有很多人想进的。怎么改,随它去吧。‛
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提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亦将‚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列为2014年重点工作。而据《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目前一些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摸底统计工作也已悄然开始。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脚步声日益临近,公众有着怎样的期待?此前已经历过地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人们,又有着什么样的改革感受?
风暴眼中的波澜不惊
尽管被视作事业单位改革中涉及人数最多、争议最大、难度最高的‚深水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话题,却并未如外界想象那般在事业单位‚圈内‛激起太多浪花。
一位29岁的某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员工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她所在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没有太多人关注此番出台的《条例》,多数人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仅是‚有所耳闻‛。‚我还年轻,距离退休还有几十年,单位年轻人多,大家考虑不了那么远。长远来看,养老金并轨是大势所趋,所以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并轨后养老金待遇会不会下降?个人、单位按什么比例缴费?要不要补缴之前的份额?‛面对记者的连续发问,两年后即将从西安市属事业单位退休的一位女士语气平静。她表示自己不会提前退休,因为‚未来如何改,方向尚不明确,没必要抢搭末班车。‛
曾经历过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湖北宜昌一位退休人员,在担心改革后待遇下降的同时,也对此前改革的总体效果表示肯定。他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改制单位的退休人员全部参加了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发放与单位脱钩,纳入了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基本养老金能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在记者的采访中,很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用‚波澜不惊‛、‚静观其变‛表达了自己的心情。但无论平静或情愿与否—改革已是大势所趋,悬念在于‚何时改、如何改‛,这是当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共识。‚走一步看一步‛,被受访者频频提及。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很快进入实质性阶段,‛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表示,之所以有这样的判断,‚一是因为它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要前提;二是结束基本养老保险‘双轨制’,已经得到决策者和社会各界前所未有的重视。‛
在此情况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遍表达了对改革公平性的期待。‚国家的标准表述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操作时却从事业单位‘下手’,公务员没有一起改,显然有失公平。‛陕西省咸阳市一位市属重点高中教师说,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停滞,会造成新的不公。
无法回避的改革之问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国共有各类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人员3153万人,其中67%以上是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如果说人事制度改革解决了‘人往哪去’的问题,那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关键是要回答‘钱从哪来’‛,陕西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坦言,无论何种类型的事业单位都绕不开这个问题。受访专家表示,保费由谁承担,替代率几何,如何体现公平,是改革的几大难点。
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温海红表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意味着从‚财政保障‛走向‚社会保险‛,退休金将从过去财政负担改革为单位、个人和财政三方负担。
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职工个人需缴纳工资额的8%。若事业单位也据此改革,意味着要从个人工资中扣除8%建立个人账户。‚工资待遇具有刚性,升易降难。从已有待遇中减少一部分,相当于工资少了,会影响生活水平,很多人无法接受。‛陕西省一家省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李女士表示。
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对多数提供公共服务、自身并无资金积累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而言,由‚单位‛承担保费,意味着仍将是‚财政兜底‛。有专家担心,强制要求单位缴费,会不会把改革成本转嫁到公众身上?
比如西安市自1997年以来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个人按照基本工资的8%缴纳保费建立个人账户,单位缴纳35%。但事实上,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而言,这35%的保费依然由财政完全承担,在个别财政状况较好的区县,甚至个人8%的保费也由财政负担。
‚有的地方虽然建立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但并没有与退休后的待遇直接挂钩,只是退休后多了个人账户这一块。剩余部分依然是财政兜底,退休金标准和改革前相比没有太大变化。‛陕西省人社厅副巡视员叶利朝坦言。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这样的改革只是改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但由于建立了个人账户,事业单位人员向企业调动时就不存在对接问题,有利于人员流动,‚已具有一定的破冰意义。‛然而,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之难。
宜昌市人社局相关人士向本刊记者介绍,湖北省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明确提出,‚乡镇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参保时应从1995年1月起补建个人账户,补缴时以职工1995年以来历年档案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有关规定,由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按11%的比例补缴个人账户资金。个人账户应由参保人员负担部分,由参保人员缴纳;应由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划转。‛
然而宜昌市养老保险管理处2008年的一份调研材料中却写到,‚由于这项改革阻力较大,加上各地具体情况不一样,实际结果是形成了多种办法并存的状况,这样不仅从制度上没有达到规范统一的要求,而且还产生了执行新办法的县市与执行老办法的县市相互攀比的现象。‛
日前,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对职工过去参加工作而没有实际缴费的年限,做了视同缴费年限的处理,‚可以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决同类问题的一个思考。‛这一表态亦引起业内人士担心—‚视同缴纳‛无法回避资金缺口问题,现行事业单位养老制度运转多年形成的巨大空账,将是改革面对的最大难题。
‚虽然现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短期内具有一定的财务可持续性,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资金的长期可持续性将难以为继,国家和单位都难以长期独立承担该缺口。‛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博导封铁英表示。
‚并轨‛并非‚高就低‛
业内人士表示,养老制度‚并轨‛并非简单意义的待遇‚趋同‛或‚一刀切‛。‚要促进改革顺利推行,避免像试点省份那样无疾而终,就需要确保待遇在短期内不出现明显下降。‘并轨’是必然的,但不是人们所理解的‘高就低’式的并轨,而是缴费和待遇计发办法统一。‛张盈华表示。
多位事业单位和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坦言,现在的状况‚不是事业单位退休金太高,而是企业养老金太低‛,改革要‚控高‛更要‚提低‛。叶利朝表示,参照国际成熟经验,改革的理想状态是建立三角支撑的养老体系,即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以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为主的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
‚目前事业单位退休工资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差别不大,待遇差出现在生活津贴上。国外有一个与之对应的制度,即职业年金。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账户,那么职工退休后必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有明显差距。因此,缩小差距的主要方式便是尽快发展企业年金,鼓励中小企业加入年金计划,购买养老金产品。‛张盈华表示。
然而,目前各地企业年金制度建立情况并不乐观。人社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6.6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2056万人,分别占全国各类企业数和城镇就业人数的0.04%和0.54%。
在陕西,能够建立年金的企业不足5%。温海红建议,应当适当降低企业的养老保险费率,减轻企业和劳动者的缴费负担,加大对企业举办年金制度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弥补与事业单位因替代率不同而带来的待遇差异。与之相对应,事业单位应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代替现行退休金制度中的生活津贴,由事后的待遇发放‚财政兜底‛责任,改为事前的‚雇主缴费‛责任。
当然,困难将很有可能出现于区县财政负担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原则确立后,事业单位作为‚雇主‛必须履行按时足额缴费的责任。而一些贫困区县无力缴费,逃缴、少缴、欠缴的现象难以避免,这就需要改革设计者充分考虑到缴费下限的设置。
封铁英建议,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的过渡做法,设立相对统一并可弹性调整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方式和养老金及替代率水平。为避免养老金水平的大幅下滑,尽快出台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迅速开启实质性改革进程。
‚由于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养老待遇上存在较大差距,如果过急地将两个制度合并运行,将会加大制度摩擦和分配矛盾‛。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学者杨伶认为,‚可以考虑为‘并轨’设置一个合理的过渡期,并注意确保改革前后待遇的合理衔接。‛
‚总的改革方向必定是从财政养老转为社会养老。改革方案的设计,应遵循平稳过渡原则,充分考虑财务的可持续性。‛张盈华表示。
第11篇: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改革进程
1994 年以来, 山西、山东、河北、江苏、福建、海南等13 个省份、130 多个地区(市)进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 而全国大多数地方和单位未开展这项工作, 尚处于等待、观望状态。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践办法
1.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对象主要分为三类:1.财政适当补助、经费完全自理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职人员, 机关、社会团体、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2.机关、所有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职人员。3.除依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其他各类型的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职人员。2.筹集养老保险费标准
目前, 各地按照“ 以支定收, 略有结余, 留有部分积累” 的原则确定缴费标准, 但由于各地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结构的差异, 采用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都不统一。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待遇计发
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 大部分地区没有建立个人账户。待遇计发方面,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是国家统一规定的政策, 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案中没有对退休费计发办法进行改革。4.社会化管理服务和基金拨付
目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大多数仍由单位发放, 日常管理也由单位负责, 社会化服务程度低。基金拨付方法基本上是采用“ 全额计算, 差额结算, 余额上缴、缺额拨付” 办法。
存在的问题
政策滞后,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随着机关机构改革的深入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面临着一系列新问题。如:
1、乡镇聘用制干部参保前的工龄不视同参保年限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前的工龄可视同参保年限的矛盾;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金额与其本人缴费额度不挂钩,出现只要工龄相同都拿一样的养老金的现象;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建立个人账户,致使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相互流动时其个人账户上的养老保险金无法衔接;
4、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其职工的养老保险转移缺乏具体的操作方法;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仍实行双基数征收,在人事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退休后缴费没有经费来源;
6、对于档案在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的工作人员,其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发放标准无法确定。以上问题,既阻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也阻碍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
征收基数、比例不统一
基数方面, 有的地方按人事部门核定的档案工资为基数征收, 有的地方按工资总额为基数征收, 有的地方执行“双基数”, 有的按“单基数”征收。
比例方面, 从全国试点地方看, 有的高达40%, 甚至更高, 而有的只有20%左右, 多数在25%~33%。现行制度规定, 凡缴费满15 年即可享受养老金待遇。执行中, 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普遍认为缴费满15 年就可不缴费, 导致缴费中断, 给收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缴费满15 年都可享受社会平均工资20%替代率的养老金, 使缴费和待遇挂钩的激励作用不明显, 在享受同等替代率养老金的前提下, 参保人员千方百计地少缴费和不缴费。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及个人账户不健全
目前, 各地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费比例为2%~8%, 多数地方在2%左右。不少地方不建立个人账户, 而企业养老保险统一从1996 年1 月开始建立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比例为8%, 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为11%。这种缴费比例和个人账户的不统一, 造成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人员在流动过程中养老保险关系难以衔接, 影响了人才正常流动。
覆盖面小,社会统筹水平低,保险基金负担沉重
按现行政策规定,目前启动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只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乡镇聘用制干部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这相对于全部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言,其覆盖面太小。并且自1996年8月启动以后,新参加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较少,而退休人员逐渐增多。据预测,到2010年,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将进入一个退休高峰,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养老保险基金将出现入不敷出的状况;
16届3中全会提出了“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要求;《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党中央明确提出了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08年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下发全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上海、浙江、广东、山西、重庆5省市进行试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8〕10 号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独立于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因退休人员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为3%,以后每年提高一定比例,逐步达到8%。有条件的试点省(市)可以适当提高起步比例。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本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可以继承。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本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本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 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标准由各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 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本方案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参加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三)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为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四)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为建立多得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事业单位的人才竞争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人事部制定。
(五)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省级基金调剂制度。具备条件的试点省(市)可从改革开始即实行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实行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同的统筹层次。
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待条件具备时,与企业职工墓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使用。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管理和投资运营,确保安全,实现保值增值。要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工作,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账户基金随同转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到机关或企业时,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印[2001]13号)规定执行。
解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1、《试点方案》)适用的对象及条件?
解读:根据国发[2008]10号文规定,《试点方案》在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浙江省、山西省试点。这些城市在进行试点之前,必须先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确定具体适用的事业单位后才能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从现已公布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内容来看,现行的事业单位主要分为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
2、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
3、公益类事业单位。
其中只有公益类事业单位才是《试点方案》适用的对象,其它两类事业单位前者要撤销与国家机关合并,后者则进行事业单位改制成为企业。
2、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改制成为企业后,改制前已退休人员在社保机构如何领取养老金?
解读: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实质上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国发[1997]26号文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入社保后,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实行养老金调整办法。
简单地说改制前如果某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是两仟元,事业单位改制进入社保后从第一个月起其养老金的标准不得低于两仟元,并在今后按照社保的规定调整养老金,不再执行事业单位增加退休工资的规定。
国发[1997]26号文规定不仅适用于《试点方案》的城市,且在全国范围内均适用。
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何缴纳?缴纳工资基数有无限制?
解读: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缴纳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在国务院没有下达新的文件之前,缴费工资基数根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按照个人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规定: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其中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津贴)。
4、在特殊情况下个人账户储存额可否提前支出?
解读:个人账户储存额由于只能用于个人养老,故不能提前支出。如参保人逝世,其个人账户的储存余额可依法继承。
5、基本养老金依法领取的条件?基本养老金的金额如何计算?
解读: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对象根据参加工作时间的不同,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试点方案》实施前已退休人员(简称老人);
二、《试点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简称中人);
三、《试点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简称新人)。
第一种情况 《试点方案》实施前已退休人员(简称老人)在《试点方案》实施后仍然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并参加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也就是说在《试点方案》实施后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社保机构领取的养老金,从第一个月起均不得低于原来的退休工资标准。之前人们猜疑《试点方案》实施后,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入社保后将按企业退休人员的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并降低养老金的说法是对《试点方案》的误解。
事实上从《试点方案》内容可以明显看出,在《试点方案》实施后对于已退休人员,国家采取完全保留原待遇标准的政策。这与之前的国发[1997]26号文对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入社保后,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政策相一致
第三种情况 在《试点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的人员(简称新人),退休后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泛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历年平均缴费指数化系数×退休当年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之积。如:某工作人员当年缴费工资为3000元,而当地当年上年度岗平工资为2000元,其当年平均缴费指数化系数为:3000元/2000元=1.5,之后将历年缴费指数相加除以缴费年限(精确到月)即为历年平均缴费指数化系数;将历年平均缴费指数化系数×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而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泛指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退休时间的不同,将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的对应月份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该金额标准退休后既不增加也不减少,直至发放到本人逝世。
举例:如某一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试点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并同时缴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35年后达到退休年龄退休。
其退休时上年度岗平工资为x元,缴纳养老保险历年平均缴费指数化系数为T,个人账户储存额为Y元;其退休年龄为60岁,按规定其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份为139月,累计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为35年。
其领取养老金的金额计算公式为:
[(x元+x元*T)/2]*35年*1%+(Y元/139月)
第二种情况 《试点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简称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所谓过渡性养老金,就是补偿这一阶段退休人员由于参加养老保险时间短,如仅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养老金,必然存在与前期退休人员在养老金上的差距,支付过渡性养老金的目的在于弥补这一差距,这也是试点城市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必须要严格、准确制定的标准之一。但总的来说过渡性养老金的金额是逐年减少,并逐步与《试点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标准相衔接。
7、缴纳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是否由地方财政全额承担?
解读: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划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 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教育、基础研究、群众体育、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证;履行职责依法取得的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财政,不能自主支配。
由于这类事业单位的相关开支由地方财政全额拨款,因而缴纳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应由地方财政全额承担。
第二类 面向全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的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其公益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政府规定,其他业务活动项目与收费标准接受政府指导;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服务性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由于这类事业单位的相关开支由地方财政不同程度地拨款,因而缴纳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应由地方财政按拨款的比例承担。
第三类 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所需经费主要来自服务性收入、经营性收入以及社会力量投入等,实行经费自理;承担政府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视其所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相应支持。
由于这类事业单位的相关开支主要实行经费自理,只有在承担政府有关公益任务的情况下,地方财政才给予相应拨款,因而缴纳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主要由事业单位负担。
8、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是否发给基本养老金?
解读:《试点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试点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同样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9、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如何调整?
解读:现阶段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入社保后,按照社保的规定增加养老金。公益类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入社保后,国务院在没有出台新的文件之前,仍按社保的规定增加养老金。
10、什么是职业年金?它具体起什么作用?
解读:职业年金实质就是补充养老保险,它是为了避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退休后工资收入降低对自己生活的影响,而在基本养老金之外增加的一项退休收入。
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最大的不同在于:企业年金是在企业具备负担能力的情况下为职工增加的补充养老保险;而职业年金是对每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的一项社会保险福利,这种福利具有强制性,事业单位必须办理并缴纳。而企业是否为职工办理企业年金由企业自主决定,不具有强制性。
11、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是否实行省级统筹?养老保险基金如何建账?
解读:事业单位养老金是否实行省级统筹,根据试点城市的具体情况而实施。如果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实行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同的统筹层次,即以市或地区为统筹单位。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现阶段独立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1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单位时,其养老保险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解读:如在同一统筹地区调动的,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养老保险基金。如果跨统筹地区调动的,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安排到国家机关工作时,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工作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国家机关的相关规定计发退休工资。已建立的个人账户由社保机构继续管理,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国家机关办法计发的退休工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安排或者其它原因到企业工作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企业,并同时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
事业单位退休金之争
退休金每年最多差两万
近年来,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健全及完全覆盖,退休人员待遇问题逐渐凸现,成为社会热点之一。国家为纾解民困,也相继推出了多项政策法规。
例如,2006年7月1日,我国公务员开始实行新的工资制度,退休公务员的工资也随之得到一定程度的上调。再如,2007年,为了解决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差距过大、早期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偏低等问题,国家做出了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标准,2008-2010年“连涨三年”的决定。
而当公务员退休金和企业退休金“普涨”之时,处于“中间段”的事业单位退休金却一直“按兵不动”。
“退休教职工比当地同级别的退休公务员的退休金,年收入最多低了两万多元。”南京大学陈骏校长:2008年退休的教职工退休金金额为例做了一项测算(见图表)。
从数字比较可以看出,江苏省退休公务员的退休收入要远远高于同一行政级别的南京大学退休教职工,江苏省级机关科长的退休收入与南京大学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教职工的收入相差无几。”------陈骏
部属高校:“不堪重负”
导致大学退休教师工资相较偏低的原因之一是2006年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中的相关规定。
2006年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中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金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而目前,按照全国统一的做法,教育部对部属高校发放的退休金是按学校每位退休人员年拨款13400元拨给学校,剩余部分退休金要学校自筹。
“南京大学目前大约有2500名退休教师,每年自筹金额高达7000多万元。这样下去,学校不堪重负,没有办法也无能为力再增加退休教职工的退休金。”------陈骏校长。由于部属高校经费紧张,自2007年以来就没有给退休人员增加过退休金。
其实,不仅是南京大学,据记者多方了解,东南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等都存在类似问题,退休教职工普遍对此问题反映强烈。科研院所:退休工资低一半
其实,不仅是高校,国务院智囊机构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也存在类似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厅级干部,假如在行政部门退休,退休工资是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退休的一倍
导致工资差别的主要原因是2006年工资改革后,公务员工资普遍上涨,目前在职的司局级公务员大概每月拿到6000—8000元。但是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一直没有向前推进。
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工资标准都是比照公务员工资标准建立起来的,在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前,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一直是统一的工资标准。而2006年工资改革成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差距的一个分水岭。
2006年,国家决定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同时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
2006年7月1日,我国公务员开始实行新的工资制度。这是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的第四次大的工资制度改革(前三次分别在1956年、1985年和1993 年)。同月,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也开始酝酿,并提出了涉及全国130万个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确定的总体目标: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
但是,在2006年工资改革后至今,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依然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迟迟未能出台。改革:向左向右?
近段时间,事业单位退休金改革的讨论一直不绝于耳,表现尤为激烈的是在2008两会召开期间,全国政协教育界等77名委员联名提案,建议暂时停止在教师队伍中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起因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下发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下调至与企业一致。
其实,2006年已经有事业单位改革的总方案,但是到现在还没有完全落实的主要原因是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事业单位哪些应该保留,以及是否还要继续保留原来的整体布局,事业单位应该往哪个方向发展等问题,到现在仍在探讨。目前已经有比如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党校、北京市委党校等事业单位,在参照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质疑的焦点: 改革意味着长期与机关公务员挂钩、处于较高水平的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不再单纯由国家财政负担,而是按照企业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来发放。质疑的焦点,并非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待遇的大幅降低,而是改革设计者——公务员群体本身未能成为改革的对象,致使公众对改革所能达致的公平性产生疑虑,引发了社会各方不少质疑。
为什么非要改革
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
有的事业单位对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追求,偏离了公共服务这个公共机构的基本价值取向。此外,已经形成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结构在改革中很难被打破,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阻力。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改革加以解决。
2011年3月全国“两会”过后,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这一文件一并制定的还有一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两个文件主旨是在分类改革基础上,明确提出改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和岗位管理,由此逐步推进改革。
按此文件部署,今年事业单位全部转为聘用制。在推进工资改革过程中,“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会被最终推向市场,不过在此之前,仍将获得一定的“过渡期”。而“参公”和“全额拨款”类的事业单位,短期内相对较为“保险”。此外,5年内一些事业单位还将被重组或剥离。
改革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改革主要思路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事业单位改革的核心是事业单位如何定性、运营、监管,目前的分类改革将符合企业属性的事业单位划入企业类,将符合政府属性的划为行政机构,对于剩下的这一部分组织的性质和运行机制,仍没有形成清晰的共识。可概括为“甩掉两头、留下中坚 ”
留下中坚’也并不是原封不动地留下,而是要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进行整体的优化、提升、改造。
这其中包括改革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强监督等若干“重塑”项目,这一系列改革,无不是为了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分类部分解决了分钱的问题,靠近政府的多给钱,靠近企业的少给钱,而真正的事业单位按什么方式组成?按什么机制运行?应该怎么监管?这三个问题有了答案,事业单位改革的答案就有了。”
----《21世纪经济报道》 按照本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时间表,改革将用5年时间完成,分类改革将剥离行政和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剩下的是以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这对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理念,将决定事业单位改革的成败
公益分类
根据此次分类改革部署,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分为两类。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由财政给予经费保障。
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在改革方案中被划入公益二类。这类事业单位将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高等教育并不是义务教育,存在市场竞争,经费由政府提供的比重可以少一点,市场多一点。但是不管拿多少,这些组织是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 “事业单位改革不可能用企业改革的思路解决,我们过去的改革恰恰是这个思路,让高校去创收,让各个机构养活自己,这个思路是不对的。”-----董克用 不能让这部分事业单位赚钱纳税,因为公益类的事业单位要为社会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这些产品不应通过市场机制取得。这些问题解决的关键就在于去行政化 大学和公立医院应该是独立的非营利机构,应实现管办分开。
国家应尽快将监督管理类和经营服务类机构从事业单位分离,恢复事业单位本来的非营利性、公益性社会属性。
事业单位机构夹在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运作方式与二者均不同。既要避免统一薪酬,调动竞争积极性,又要有一定的市场规则约束,保证其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而对于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在脱离行政指导的前提下,如何保证它能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需要在改革的同时考虑相关立法。
可以取消事业单位的称呼,建立统一的非营利性组织,这样有利于给民办非企业组织以平等待遇。
目前中央对事业单位改革很坚定,接下来的操作路径就是事业单位养老、工伤、医疗全部社会化,改革过程采取“新人有新办法,中人有中办法,老人有老办法”的方式,对应不同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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