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移科室岗位职责
第1篇:养老保险转移
根据国办发[2009]66号、人社部发[2009]187号、鲁政办发[2010]50号、鲁人社办发[2010]149号文件规定,我市对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见常用表格)、(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见常用表格),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2篇:养老保险转移
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可跨省转移接续
http://finance.QQ.com2010年01月14日10:04中国新闻网我要评论(1215)
中新网1月14日电 从2010年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
续。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半个月前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
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
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
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中国医疗保险已基本覆盖到12亿人,但很多流动人口工作地改变后医保不能转移接续。新政策出台后,相关地方和部门还将继续出台细化措施。这项政策也
将推动中国医疗体制改革,帮助老百姓解决异地医疗保障问题。
第3篇: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养老保险金如何转移?
1.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转移办法是:到原单位开据养老保险转移单,填写清楚现在的工作单位,(最好拿原调动手续)由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养老管理部门签章,办理养老保险帐户转移手续,原单位做养老帐户减人处理;再到现单位盖章认可,到现单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接受养老手续,现单位做增人处理;
2.办理了养老保险转移后,现单位也为你参加了养老保险,两者完全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以后办理退休手续,养老待遇不受影响!3养老保险转移很方便啊,有专门的转移单,上面说的很清楚;养老保险转移单中,单位划转为零?为什么
职工,个体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时,调出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调入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全部存储额资金。(这里已经说明,只转关系,和个人帐户,所以是对的..不用担心了)
所以单位划转部分是为0,但不影响你以后的养老保险。只是转移当年的利息没有了而已。。
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省内:本人养老手册、转入单位名称
省外:本人养老手册、转入单位名称、社保机构名称及开户银行、帐户、邮政编码
以上均需原件,转入单位加盖公章有效。
省内如何转保险?
1、若您的保险关系仍在原单位,则需要您的新单位开具养老保险
关系接收函并在新单位属地社险中心盖章;由您本人将接收函交至原单位;由原单位经办人员至属地社险中心凭接收函开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并在原单位属地社险中心盖章,同时认定您在原单位的缴费年限(社险中心经办人员在养老保险手册上盖章);转移单和养老保险手册由您带回新单位或跟随您的人事档案转至新单位(若是转到您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则需要新单位经办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提取);新单位的经办人员凭转移单、您的养老保险手册和您的在新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新单位属地的社险中心办理您的参保手续。
2、若您的保险关系已在劳动力管理机构,则您的转移单和手册应
该已经在您的人事档案袋中,只需要新单位调取您的人事档案,然后由单位经办人员凭转移单、手册和您的在新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新单位属地的社险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3、社会养老保险是可以办理异地转移手续的;办理养老保险的转
移,有专门的转移单,上面写的很清楚了;
2.先到原参加地单位开具养老保险转移单,盖章后交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盖章,办理转移;再到现单位盖章,交现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建户;
3.需要的手续主要是转移单,其他的问现单位需要什么;至于养老保险转移费用,现在正常情况下是不收取费用的.
第4篇: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辞职后,原工作单位对你的养老保险作如下处理:
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可以办理保险的转续手续,具体到当地劳动保险部门可以得到您满意的答案
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登记卡片》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作你的个人怅户封存处理。封存后,单位会将你的《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登记卡片》《养老保险个人怅户封存单》等相关手续交还于你。------此过程应由原单位完成以下由自已完成:
当你办理转移手续时,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此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个人缴费窗口。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登记卡片》、《养老保险个人怅户封存单》、《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这样你才能办理转移手续。
以下由自己和窗口共同完成:
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这样他们就能准确地把你的养老保险个人怅户金额及期间利息一并转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续接。这样你的保险关系就续接清楚了。
辞职后,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社会上有许多人是由有“编制”的单位人,变成没有“编制”的社会人,辞退公职下海。有些人辞职后,什么都丢掉,不要档案,不要保险,养老保险不续交,这样一来,多年工作的利益也就白费了。怎样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和保障?档案和养老保险的关系如何处理?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为此给你提个醒。
从单位辞职后,养老保险一定要续交,这样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你就可以享受退休金了。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办法是:辞职后,如果你将档案托管在人才市场,比如广西人才市场,他们会帮助你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并提供相关的养老保险代办服务。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政策的通知》规定,养老保险的转移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如果你在同一统筹地区内流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不转移基金。如果是跨统筹地区流动,比如从玉林辞职后,将档案放在广西人才市场的,除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外,按下列规定转移个人帐户基金。
①对个人转移时己建立了个人帐户的地区,转移基金额为个人帐户1998年1月1日之前的个人缴费部份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记入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
②本人转移时仍未建立了个人帐户的地区,1998年1月1日之前转移的,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的,转移基金额为1996年1月1日起至调转月止的本人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199
6、1997年参加工作的,基金转移额为参加工作之月起至调转月止本人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1998年1月1日之后转移的,基金转移额为1998年之前按剖前述计算的本人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按本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计算的缴费额累计本息。未建立了个人帐户期间,个人缴费部分的利息按当时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城乡居民储备存款利息率计算。
③对年中调转本人当年的记帐额,调出地区只转本金不转利息,由调入地区按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对本人调转当年记帐额一并计息。基金转移时,不得从转移额中扣除管理费。
据悉,同为劳动保险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的划转也有类似的规定,在具体操作时,各地会根据本地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处理。详情可以向当地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您好!您辞职后的养老金缴纳,如果还没有找到单位,只能以自由职业缴纳,到以后的新单位就有新
单位继续缴纳。在离职期间自己缴纳养老的话可以到社会保障中心咨询缴纳。
第5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主要有跨区转移、跨市转移和跨省转移三种。如果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在同一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社保费,则不需要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只要将《养老保险关系续保单》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交给新单位续保即可。职工可以本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替自己,到原单位所在社保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市转移的,应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新单位的合同制工人花名册,人才介绍信等招工材料;烟台市外、山东省内转移的,应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转入地劳动、人事部门的调动联系涵或行政介绍信等材料;跨省转移的,除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转入地劳动、人事部门的调动联系涵或行政介绍信等材料外,还应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名称、开户行名称以及开户行帐号。
社保包括哪些内容?如何缴费?
主要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社保缴费比例,以3000元为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20%,也就是600元;个人缴8%,240元
2.失业保险:单位缴1.5%,也就是45元;个人缴0.5%,15
3.工伤保险:单位缴1.0%,也就是30元;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单位缴0.8%,也就是24元;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单位缴10%,也就是300元;个人缴2%+3元,即60+3元
如果你是个灵活就业者,社保全额由个人负担的话,那你只需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50周岁)就可以享受每个固定的退休金待遇。
医疗保险,从你缴纳之日起,如果因病住院治疗,个人只负担医疗费的40%,60%由医保部门负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除了住院享受保险待遇外,平时每个月医保部门都会往你的医疗卡里打钱,可以到药店买药,也可以上医院看门诊。
也就是说社保的作用是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问题。
第6篇:养老保险转移作业题
养老保险转移作业题
一个重庆籍的农民工,在广东打工5年,在北京打工5年,在上海打工5年,这期间本人和用工单位都按规定交了养老保险,如果他这些年的工资每月是1000元不变的话,当他回到重庆养老时。
问:
1.在广东、北京、上海打工时,用工单位按照规定每月应上缴多少养老保险金?
2.当这位农民工回到重庆时,在广东、北京、上海打工所交的养老金按规定怎么 转移?
3.这位农民工每月应按什么比例上缴养老金?这些年共交了多少养老金?他回到 重庆每月应领到多少养老金?这些养老金包括哪几个部分?各部分是多少金额?
4.如果他在广东打工是3年,在北京、上海打工各5年,他应该在哪里领取养老金? 他的养老金转移到领取地方时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5.如果他在各地打工总共缴费时间不满15年,回到农村养老,养老金怎么领取?
6.如果他在广东打工是7年,在北京、上海打工各5年,他每月可领取养老金是多 少?
7.如果这位农民工是已满50岁的男性或者是已满40岁的女性,在外地打工已不足 十年,他(她)领取养老金的地点应该在哪里?
新农保作业题:
2009年4月,梅州平远县大柘镇杞园村64岁的姚恩尹参加了“新农保”,并已开始领取属于自己的养老金。按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农民,只要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就可直接按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未满60岁的农民,如果选择了100元/年这一档进行缴费,加上每年不低于30元的财政补助,则每年注入个人账户的资金是130元。连续缴费15年后,每年可领取养老金857元,其中有660元是财政出资的基础养老金,回报率接近9倍。
点评
“新农保制度,使每个有60岁以上老年人的农村家庭一年至少增收660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林应武
第7篇: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
①参保人员跨行政区域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②参保人员跨行政区域流动后,凭《参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续接申请。之后,自有新老两个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帮参保人员办好一切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可以转移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办理跨省流动先到参保地社保分中心,由单位或参保人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社保分中心在核对信息后会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到外省就业,由新单位建立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后,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开据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完成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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