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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现象调研报告

作者:飞梦 | 发布时间:2021-12-14 12:06:3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大学生道德现象

班级:日语102姓名:苗璐学号:10022213

大学生的道德

现象:

当今大学生思想道德总体上是积极向上、呈良好发展趋势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革,一部分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出现了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诚信意识淡薄

从道德范畴来讲,诚信即待人处事真诚、讲信誉,言必行、行必果。诚信是每个社会成员的立身之本、处世之宝。当代大学生作为一个高素质的社会群体,也出现了诚信危机,主要表现为:

部分学生贷款超期不还或故意拖欠。我国自1999年开始推行助学贷款制度以来,缓解了一部分学生的经济压力,但却遭遇了信用瓶颈。许多依靠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同学在毕业后没有及时还款,即使他们工作后有能力支付贷款也故意不还;部分家庭并不困难的学生,甚至伪造困难证明,跟风办理助学贷款手续。这些欺 行为不仅影响了大学生的可信度,也危及到了那些真正需要贷款的同学。

考试作弊。大学生考试作弊现象比较普遍。有些学生平时不努力,考试之前也不看书,他们抱着侥幸心理,想利用作弊手段蒙混过关。甚至有部分学生在考

四、六级时还利用手机、无线耳机等高科技手段作弊,这严重影响了学校的考风、考纪,同时也给其他的同学带来了很恶劣的影响。

虚构简历,单方面取消就业协议。大学生就业压力大已是人尽皆知。有些同学便在求职简历上做文章,以使自己能脱颖而出。他们在自荐书中虚报自己的经历、特长,给自己贴上许多优秀的标签,把自己描述的很完美。另有部分同学随意单方面取消与用人单位的合约,视就业协议书为一纸空文,失信于用人单位。

2.社会公德意识薄弱

社会公德是人们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必须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是社会普遍公认的最起码的行为规范。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更应该遵守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但一部分大学生仍存在社会公德意识不强的情况,主要表现在:

随地吐痰,说脏话。许多同学精心打扮自己,却不注重公共形象。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上的公共场合,都能见到有些学生随地吐痰、说脏话,他们的行为不仅有损当代大学生美好阳光的形象,也给公共健康带来了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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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扔垃圾,乱涂乱画。大学生在教室课桌内乱扔垃圾的现象比比皆是,最常见的是各种食品包装袋、饮料瓶、塑料袋等。古语教导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很多同学都明白这个道理,也能滔滔不绝地大谈文明礼仪,可在实际生活中却往往背道而驰。在学校的美化树木中会发现同学们留下的豆浆袋等垃圾。在学校的课桌上会留下一些同学的“个性签名”,或是一些看似比较有深意的话,或是一些骂人的话,或是一些愤世嫉俗的话。原本好好的桌子就被弄得不成样子

3.集体主义观念淡薄

当代大学生普遍认同集体主义价值观,但却在行为表现上参差不齐。有部分同学在行为上集体主义观念淡化,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明显。他们把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上,注重个人发展,缺乏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总是一个人去吃饭,一个人去图书馆,一个人去上课,也不爱参加班级活动。这样的同学成绩再好以后到社会上又有什么用呢?

4.拜金主义、功利主义倾向表现比较突出

有些同学用金钱衡量一切,包括亲情、爱情和友情,在他们眼中,人人都是为了金钱而忙,金钱能满足自己的一切需求。这种腐化的金钱观既害己又不利于社会。在学业上,许多同学只注重自己的专业知识,而很少关注自己在道德、人文方面的素养;在交际上,一些大学生交友的目的是给自己将来走上社会和工作岗位做铺垫;在择业上,很多大学生向往在工资高、环境好的大城市工作,而不愿到经济落后的西部和其他偏远地区工作。在我们寝室的调查中,绝大多数同学都不愿意去经济落后的西部和其他偏远地区工作。

原因:

1.社会转型对价值观的冲击。现在我们国家正逐步地扩大开放程度,许多西方的文化逐渐融入我国,一些大学生受西方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比较大,很多同学被新的价值观所迷惑再加上他们缺乏实践和辨别能力,从而容易在理想和信念上发生困惑和动摇,放松对自己的道德要求,在某些缺乏监督和管理的情况下作出道德失范行为。

.2.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带来了优胜劣汰,很多人为了个人利益就会不择手段、损人利己;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带来了很多不健康的西方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另外,市场经济的赢利性促使拜金主义有了萌发的土壤等等,这些都对身处校园中的大学生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3.学校思想道德教育不足。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一些学校重学生成绩,轻思想道德教育,导致很多学生在中学时期就已经形成了不好的思想道德观念。另外,长期以来,大学德育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且内容陈旧、形式单

一、方法老套,重理论教育,轻实践环节,使很多学生感到厌倦、不愿意接受。而且,师生缺乏有效地沟通。在大学里,有些老师往往只承担上课的任务,很少在课后与学生沟通交流。大学里的很多班主任平时也很少与学生见面,这样即使有同学出现了问题也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4.网络世界带来的负面影响。人们处在现实社会时,生活在一定的社会道德规范中,这种道德规范对每个人都具有约束力。而在“网络社会”中,道德规范建设只能更多地依靠网民的自律来实现。也就是说,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在网络的虚拟社会中失去了约束力,大学生由于心理不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往往道德辨别力较差、道德意志力较弱,很难抵御良莠不齐的网络文化的诱惑。一些商业网站以赢利为目的,为了吸引大学生用户,所采用的商业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包括色情广告、名称极具挑逗性的网络聊天室、色情图片与视频等。不仅如此,网络游戏服务商们也开发了大量网络游戏,用以吸引心理发育还未成熟的大学生,致使有些大学生沉溺网游难以自拔,甚至导致了人格的扭曲和异化。

5.家庭影响和学生的自身问题。有些家长的教育方式存在问题。他们不是对孩子溺爱就是采取说教、灌输甚至打骂的极端教育方式,这样容易导致孩子形成自私、孤僻、冷漠的不良性格。其次,一些家长不能以身作则。很多家长自身道德素质就很低,并潜移默化地传染给了孩子。再次,很多家长比较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从而忽视对子女的道德教育。而一些家庭离异也给孩子造成不良影响。一些家长只顾事业,而没有关注孩子个成长、学习状况。对于学生自己,从高中到大学,他们由备受束缚的高中生活进入到自由轻松的大学校园后,容易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丧失理想,甚至有些人沉迷在网络游戏中,自毁前程。另外,一些自制能力差的大学生更容易受到外界不良环境的影响,随波逐流、不思进取。

对策:

1.社会相关部门要严格制定、不断完善大学生思想道德规范体系,以督促在校大学生重视培养自己的道德修养。再次,提升社会要求。即一些企事业单位及党政机关部门要设立多种考核标准,尤其要把思想道德列为对大学毕业生的重要考核内容。最后,充分发挥传媒的作用。社会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媒介传播内容的控制和检查,力保宣传内容的健康;另一方面要借助媒体宣传一些有利于大学生思想道德健康发展的内容。

2.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首先,加强学生的社会实践教育。学校教育要一改以往说教式的思想道德教育模式,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各种重要社会活动,利用重大纪念日和重要节日向学生宣传道德理念,加强道德感化作用。其次,设立考核制度。即把大学生道德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以从根本上扭转学校教育重质轻德的做法。再次,教师作为道德教育的传播者,要多与学生沟通交流,以及时发现学生的问题,并努力予以解决。另外,学校也可以开设心理咨询室,为有心理问题困扰的学生及时地解决问题。

3.完善互联网有关的法律法规,约束大学生的网络行为,加大技术力量,规范网络信息,加强网络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要加强网络管理工作,大力推行实名上网制度,为大学生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切实地规范和管理大学生的网络行为。各级网络管理部门应积极采取技术防范措施,优化网络环境。切实加强技术手段,严格控制不良信息源头,严密监控互联网入口,对进入的信息严格“过滤”,将与色情、犯罪等不健康内容有关的网站或搜索关键字自动锁住,最大限度地阻止各类不良信息与青少年接触。各有关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网吧的安全合格检查和管理,净化网络环境。

4.首先,作为父母要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那些自身素质地下的父母,要意识到自身的不足,以给子女树立好的榜样。其次,纠正不当的教育方式。作为家长必须矫正陈旧落后的教育方式,克服溺爱、粗暴等错误方法,要多与子女沟通交流。同时,家长的教育观念也要转变,不能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更要重视子女的思想品德修养,只有这样,才能把孩子培养成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一些家长要多花时间关注孩子,不要只在乎自己的事业。对于大学生自己,强化自律和他律意识。首先,要注重道德修养,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即不仅要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更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以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其次,加强慎独精神。即在个人独处的时候,要自觉地严于律己,谨慎地对待自己的所思所行,防止有违道德的欲念和行为发生,努力提升自身的道德境界。再次,积极主动与老师、辅导员沟通交流,以及时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

日语102班

苗璐

10022213

第2篇:家庭暴力现象调研报告

家庭暴力现象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县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关心妇女问题、支持妇女事业、为妇女办好事、办实事的社会风尚日渐形成。但是,在很多地方仍然存在着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它不仅危害家庭,同时也危及社会稳定。

一、家庭暴力现象层出不穷

1、妇联近年

接访涉及“家庭暴力”案件情况

从县妇联接待的来信来访来看,家庭暴力在婚姻家庭类信访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20XX年,县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95起,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有53件,占来信来访总数的56%。20XX年县妇联共接待办理群众信访维权及咨询求诉325件,526人次,其中反映家庭暴力问题的信访案件占58%,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8%是女性。

调查情况表明:受家庭暴力的妇女中,文化程度越低比例越高,中、老年明显高于青年,贫困家庭及富裕家庭高于温饱型家庭,许多妇女认为遭遇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问题,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二是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平等。许多妇女在经济上还没有完全独立,需要依靠丈夫生活,这就使得她们在家庭中没有地位可言,发现配偶对家庭不忠也只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受传统婚姻观念影响,女性较男性而言,再婚对象的年龄选择范围要小得多,受社会舆论压力三是妇女在丧偶和离婚后再婚难。要大得多,很多女性在经济地位上处于弱势,离婚后只能分到少部分的财产甚至“净身出户”,被子女拖累而延误婚期又无疑让女性再婚雪上加霜。四是绝大多数家庭暴力事件选择较为平缓的调解,而很少追究施暴者刑事责任。从20XX年妇联接访的21件家庭暴力案件中来看,有15件通过调解处理,占总数的72%,通过诉讼程序处理的仅有6件。其中,有18个家庭的矛盾无法调和,面临离婚的结局,有4个家庭的妇女受到重伤。

2、家庭暴力个案选登

如今年3月份接待了本县龙门镇东段村大屋组村民陈国辉,两人未进行结婚登记进行同居,并生育了一个男孩,陈反映丈夫多次实施家庭暴力,且将小孩带走,不让陈与小孩见面,陈已上诉至长寿法庭,妇联接此案件后,迅速要求龙门镇妇联对该事件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后,与县人民法院信访局长罗琼联系,要求她能妥善处理好这件事情,而长寿法庭也对该案进行了妥善判决。

如今年7月份接待了在汉昌小学租房的李冬香,李反映与咏生乡福田村的胡向兴婚后共生育三个女儿,胡不顾家庭,李患慢性肾炎,胡也不出钱为其治疗。妇联接此案件后,立即与咏生乡政府取得联系,希望对该事进行调查并给予处理。咏生乡政府回复,经调查,李患病属实,其夫并没有不为其治疗病,只是因为家境一般,且胡刚为李从外地治病回来,咏生乡政府已向民政部门反映,只要符合救助条件争取帮李冬香解决一定经济上的问题。

3、农村是家庭暴力高发区

我们发现,县妇联所接家庭暴力投诉,21起家庭暴力中有20起案件来自农村,农村是家庭暴力,尤其是可能诱发家庭暴力恶性刑事案件的原发地。

二、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家庭暴力是夫权观念的恶果。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的古训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根深蒂固。虽然新中国的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夫权”观念却不是短期内就能改变的。

2.社会的宽容是家庭暴力滋生的温床。家庭暴力被视为家庭私事,“邻居不劝、居委会不问、单位不管、不出人命司法机关不理”、“四不管”……实际上是对女性遭受暴力的默许,是对男性施暴的宽容。有些基层组织和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重视不够,认为是一般的家务事,不予过问或一味调和,即使有投诉也只是批评教育了事,使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的实施暴力行为。

3.受害人的逆来顺受使家庭暴力升级。一些受害人往往将遭受丈夫殴打视为家庭私事,怪自己命运不好,遇到脾气不好的丈夫,还往往会使丈夫的暴力倾向膨胀,即使有少数人求助于社会,也只是希望有关部门通过教育来制止丈夫的施暴行为,不愿丈夫受法律制裁而导致家庭破裂。

4、法律调控力度不够使家庭暴力居高不下。虽然我国目前《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家庭暴力行为有禁止性条款,但对其并无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而且这些规定原则性强,操作性却不强,加上“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影响,司法实践中有法不依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重视程度不够,只要未到发生血案,就认为不重要,把案子当皮球踢给妇联和村里,而妇联和村里的调解却往往其不到震慑作用。

三、对家庭暴力采取的措施

1、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维权网络。在妇女维权方面,县妇联与政

法委、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已建立了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便及时对新形势下全县妇女维权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协调解决;县妇联一名副主席专门负责维权工作,并获得人民陪审员资格;在部分乡镇成立了妇女维权室,为农村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政策理解、思想解惑等服务,提高她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从而保障广大农村妇女的人身、婚姻、财产等合法权益。这些措施都有力地推动了妇女维权工作的发展,但就目前妇女权益屡受侵害的现状来看,还远远不够,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形成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我们建议充分利用人大的执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功能,争取他们对妇女维权工作的支持和重视,加强对相关法律的执法监督力度;在公、检、法、司等各部门成立“妇女维权监督岗”,对各类涉及妇女维权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大对妇女维权机制的投入,成立家庭暴力110联动报警中心,负责接受家庭暴力案件投诉,通过出警方式制止家庭暴力;同时设立家庭暴力训诫教育所,对施暴人定期开展训诫教育,以达到矫治施暴行为、减少家庭暴力之目的。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行政手段。为提高妇女的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县妇联利用每年的“三八”维权周、“母亲节”等活动日,向广大妇女宣传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但仅靠妇联这一群团组织的努力显然不够,还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对营造男女两性互相尊重、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势必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妇女土地权益的保护方面,可以实行农户土地承包合同夫妻双名登记制,夫妻各持一份,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在转让、租赁土地时要出具双方所持有的两份土地承包书,并由双方签字同意后方能生效,以保障妇女在分居、离婚和丧偶情况下土地承包权的安全。

3、开展各类培训,提高妇女素质。20XX年,县妇联积极整合各种资源,推动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下岗女工再就业,共培训农村女剩余劳动力、下岗女职工500余人,通过参加培训,她们普遍掌握了一技之长,及时实现了转移就业。加大投入和宣传,将女性素质培训工程与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将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加强部门合作,结合本地特色和妇女所需,加强法律、技能等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由于受金融危机冲击,返乡民工中女性占到一定的比例,开办家政服务、幼儿保健等培训班将是切实提高妇女就业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

四、预防家庭暴力的建议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要从根本上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打击,形成一套预警、救助、处罚、教育的社会化工作网络。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建立家庭暴力预警系统

在社区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在各基层派出所设立家庭暴力控诉站,建立“ 110暴力报警热线”,形成家庭暴力预警系统。社区妇女儿童维权岗是预防、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的第一道防线,维权岗工作要由社区妇联和司法助理共同承担,与居委会一起做好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对辖区内有家庭暴力倾向的重点户登记造册,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各基层派出所设立的家庭暴力投诉站及110暴力报警热线,应对家庭暴力案件优先接待,优先救助,优先处理,确保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案件及时介入,及时处理,对家庭暴力行为产生震慑作用,有效地促进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2、设置反家庭暴力救助体系

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求助社会后,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社会救助,往往会再度被害,且所受创伤更重。因此,必须建立起社会救助体系,这对有效地控制家庭暴力具有重要意义。

(1)经济救助。建立妇女儿童救助金,对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因财产损失、医疗费用,在经济上陷于贫困的受害妇女给予适当的经济援助,使被害者体会到社会的温暖,人间的真情。

(2)人身安全保障。建立家庭暴力避救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提供临时的吃住服务,简单的医疗处置和心理损伤康复治疗,使被伤害者避免因家庭暴力的特殊性,始终处于加害者的威胁之下。进入避救中心之后,妇联组织及社会志愿者对妇女进行心理治疗,帮助其创造良好的人际环境,使其恢复自尊、自信,做自强、自立的新女性。

(3)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对权益受侵害尤其是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由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加强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惩治力度

公安、法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均及时给予伤情定,以便对施暴者予以处罚。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家庭暴力案件优先处理,必要时提起公诉。公、检、法、司的密切配合,使家庭暴力行为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惩治,对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我国没有家庭暴力犯罪的规定,有的家庭暴力投诉者被打得遍体鳞伤,且长期处于受害状态,但由于伤势程度达不到轻伤标准,无法立案,致使施暴者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地报复殴打被害人,这种状况还有待于法律保护体系的逐步完善。通过调查,在我县还没有一起因家庭暴力而立案的案件。

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下,加上广大妇女自身的共同奋斗,我们一定能逐步消除家庭暴力,维护女性权益,建立一个文明、进步、平等的和谐社会。

第3篇:大学生兼职现象调研报告

研报告

2020年4月19日

大学生兼职现象调

大学生兼职现象调研报告

文章来源:rdwang

大学生兼职现象

调 研 报 告

调研时间: 5月16日至23日 调研人员:经管系080138班

金丹(组长)、贾继来、金金、胡鸿艳、孙玮崎、黄佳丽、赵立、邬柯斌、贝捍琦、沈海峰、王占宇、郑品佳

大学生兼职现象调研

调查目的:了解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兼职状况,并分析其中的原因。

调查内容:大学生兼职的内在原因,大学生兼职职业选择,用人单位接纳学生兼职原因,大学生兼职的风险等。调查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对象:湖州师范学院全体学生 调查地点: 湖州师范学院

调查时间: 5月16日:问卷设计及相关调整计划;

5月21日:实施调查;

5月23日:对回收的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完成调查报告。调查人员:经管系080138班

金丹(组长)、贾继来、金金、胡鸿艳、孙玮崎、黄佳丽、赵立、邬柯斌、贝捍琦、沈海峰、王占宇、郑品佳

一、前言

经过四天的问卷设计及相关调整计划,两天的调研实践,一天的数据统计。于 5月23日在湖州师范学院完成了此份“大学生兼职现象调研”的问卷调查。此次调查发放问卷50份,收回45份,有效问卷40份。小组成员都参与了调查,涉及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等。调查学生98%为大

发布时间:-6-21 17:55:12 阅读次数:832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一、大二学生,女生所占比例较高。 二、大学生兼职现象的内在原因

当前,大学生兼职的现象已经不但仅出现在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身上,学生兼职也不再是赚取生活费那么简单。现在的大学生之因此如此热衷于兼职,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

一方面是当前的社会环境,大学生就业压力大,很多人希望经过兼职取得工作经验,以此来培养自己的能力并为将来更好地走上工作岗位做准备。由此可见,社会竞争的激烈和就业的压力在这些大学生身上显现出来的冲击力是毫无疑问的。另一方面是由于现代大学生的心态已经跟以前的大学生有了很大的区别,她们自立的意识很强,希望用自己的劳动来赚取酬劳,以取得一定的“经济独立”。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现象也是社会的需求造成的,现在的单位在招聘时往往会要求应聘者有相关工作经验,甚至以此作为招聘毕业生的一个“门槛”,这也促使许多学生在读书的时候努力使自己从学生的角色向社会人的角色转换。三、大学生兼职职业选择

大学生做兼职,主要是从事家教、促销、导游等行业,这类同学所占的比例达到80%以上。当然,也有部分同学做市场调研、翻译等工作。在问及什么时候做兼职时,25%的同学选择类似“五.一”的短假,43%的同学选择任意空闲时间,12%的同学选择周末,20%的同学选择寒暑假。而且,大学生期望的日薪并不是很高,60%以上的同学期望的日薪在40元以内。可见,大学生的兼职市场是非常广阔的,大学生的素质相对较高,希望的日薪却不是很高,所从事的行业大多是居民(家教)和商家所急需的,特别在节假日。商家能够利用高素质的“廉价”劳动力为自己服务。可是,事实并不令人乐观,很多同学想从事兼职,却苦于找不到能够信赖的机构。70%以上的同学了解兼职信息都是经过海报和传单这种简单的方式,可信度低,没有安全保障。8%的同学是通说好友或同学的介绍,经过网站找兼职的所占的比例更小。四、用人单位接纳学生兼职原因

而根据调查,用人单位愿意接纳兼职学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条:

第一,学习经验是一笔财富。在校大学生经历了长时间的学习,她们的知识储备和经验能够称得上是一笔财富,且对于该专业一些前沿的知识有所了解,这对于公司来说无疑会起到不小的引导作用。

第二,大学生综合能力强,知识储备丰富。大学生一般能够同时做好几方面的工作,而且费用比较低廉。

第三,公司愿意帮助自食其力的大学生。大学生一般没有别的经济来源,生活比较拮据,高昂的学费已经成为普通家庭的一项沉重负担。公司愿意帮助这些想要经过自己的劳动来改变自己处境的大学生。

第四,经过对这些大学生的兼职工作的了解能够为以后公司储备后备力量。五、大学生所面正确各种兼职风险

尽管大学生“兼职族”具备“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和自信,但她们也存在着经验缺乏和辨别能力有限的“先天不足”。正因为如此,大学生因兼职而上当受骗的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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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才层出不穷。不少专家纷纷呼吁,大学生兼职要谨防陷阱,社会也应该关注和加强对大学生兼职的规范和管理。结合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大学生兼职过程中所遭受的侵权违法事件,在此总结归纳为五类:

(一)

非法中介

一些非法中介机构抓住大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同时又挣钱心切的心理,收取高额的中介费却不履行合同,不及时地为大学生找到合适的工作。她们一般采取的手段有: 1、先打着某些知名企业的牌子招揽求职者,并告诉她们空缺职位很多,工作不累且薪酬高,但必须先交一笔中介费,然后叫她们回去等消息。如果求职者询问,她们会采取慢慢拖、慢慢熬的策略,直到求职者自动放弃。

2、先介绍一些不适应求职者的职位,等应聘者自己放弃,且不退中介费。如果求职者再找工作则再收中介费,因为“一次费用只能介绍一次工作”。

3、介绍求职者想得到的工作,可是这种工作所对应的中介费很高,而且没有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

(二)

乱收押金

有些用人单位专称为了方便管理,向应聘者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或保证金,并许诺工作结束后退还,然而工作结束时大学生只能领到工资,保证金却不见了踪影。这类骗局一般存在于从事文秘、翻译等轻松体面的工作,求职者只需交一定数额的押金即可上班。但往往是学生交钱以后,招聘单位又推说当前职位暂满,让学生等消息,接下来便杳无音信。一些用人单位会要求大学生支付押金,承诺交了押金后就能够上班,但之后又以人员已满等各种借口要求大学生等消息,而且拒绝返还押金,最后就没了音信。

(三)

皮包公司

根据法律规定,两年不参加工商年检的公司,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因此有的公司就利用这点跟大学生签订短期合同,骗取免费劳动力。(四)

非法传销

有的公司以招聘销售人员为名,吸收求职大学生,然后传销公司让学生交纳一定的提货款,再让学生如法炮制去哄骗她人,不少学生在高回扣的诱惑之下,甚至不惜欺骗自己的同学、老师和朋友。

(五)

网上欺骗

有的公司在网上发布消息,要求经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应聘者考察,比如翻译、创作等工作,貌似考察,实际是在欺骗学生的脑力资源。学生在网上把稿件创意等内容发过去之后,虽然被告知不能采用,但已经利用了学生们的信息或智力资源,这很难取证。有的公司在网上要求应聘者到某个时间约会见面,对女生的人身危害更大。而某些网上自发的假期兼职市场,没有任何机构、组织进行监督和管理。综上所述,纷繁复杂、变幻莫测的社会使大学生的兼职生涯存在着种种潜在危险,广大学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关注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对自己的兼职行为慎重考虑。

六、如何解决大学生的兼职风险问题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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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兼职是值得鼓励的,但由于社会经验不足,很容易上当受骗,因此一定要谨慎小心,并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非法中介的防范方法:一定要到有资质、信誉好的职介中心找工作。进门首先要看该职介中心是否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只有具备这两证的职介中心,才可从事职介工作。要问清中介机构全名,搞清中介机构资质,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司查询,可查到更详细的信息。乱收押金的防范方法:不付押金或是协议里写明押金理由,一般情况下单位是不应该收押金、保证金的,如果确实要交,要问清理由,并将费用的性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归还等都写进协议中。切记,如果数额太大则宁可放弃兼职。因为真被骗了,去诉讼会花更多的钱,没多少经济能力的大学生就会吃哑巴亏。皮包公司的防范方法:经过年检鉴别“皮包公司”。大学生能够带上身份证和手续费到工商局查询该用人单位最近一年的年检情况。非法传销的防范方法:一定要了解传销特征。

传销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中的一个或几个:在“入会”时告诉你的职责之一是发展更多的人;交纳昂贵的会费;在工作场所很多人群情激昂。如果一旦识别出传销,大学生应立即停止兼职,及时报警。网上欺骗的防范方法:不要轻易相信在网上看起来“油水很多”的工作,在去面谈时先了解清楚该公司的底细,邀几个朋友陪同一起去。对于网络虚幻的东西最好保持一份必要的戒心。七、案例

1、王同学去一家开价很高的翻译公司兼职,对方的办公地点看起来很正规,工作人员态度也不错,为表示自己工作的诚意,她没有提出与公司签协议,只口头商定一个月发一次工资,分500元底薪和翻译费两部分。一个月后,王同学因故不能继续工作了,可公司却以财务有问题为由,承诺两星期后再付报酬。半个月后,当王同学再去公司索要工资时,却发现那家公司已经不知去向。

2、去年7月初,在京读大学的张同学本打算利用暑假兼职贴补学费,没想到被高中同学以兼职为名骗到河北霸州市,钱和手机也被人拿走,被不法分子限制人身自由2天后,霸州警方将张解救回京。前不久,重庆、湖北警方联手摧毁了一个特大型传销组织——重大欧丽曼传销团伙,成员中有约1800名学生,其中仅华中地区两所高校就有400余名在校大学生身陷传销黑窝。八、总结

现在学生要注意的是兼职须把握一定的尺度,并不是越多就越有利于找工作。大学生在即将步入社会之前,积累一些工作经验、人生阅历,体验一下现实生活,这无可厚非。可是要注意兼职工作应与自己所学专业相结合且以不影响学习为度。而且现在大学生的兼职工作存在有很多不足之处,比如说在寻找兼职时有些学生只找那些比较容易轻松象家教一类的工作,这说明大学生的创业模式单一,只满足于传统的打工模式,而对众多新兴产业的工作视而不见。深层次的原因是部分大学生缺乏创新意识,而害怕受累,担心失败也说明她们缺乏吃苦精神。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日新月异的社会,大学生应该转变观念,不要简单地把业余时间兼职作为挣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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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或者是积累社会经验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借机培养自己的创业和社会实践能力。因此大学生在业余时间兼职应该涉足更广泛的领域来锻炼自己。同时大学生兼职的关键是一定要摆正心态,一定要适而有度。因为大学生的首要任务是要学好自己的专业课程,只有在这个基础上适当兼职,才能两不耽误,才不至于“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2020年4月19日

第4篇:公车腐败现象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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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腐败现象调研报告2010-06-29 19:08:23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公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用公款购买并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然而,现行公车管理体制暴露越来越多的弊端,近年来,公车腐败现象已激起全社会的强烈呼声。

一、公车管理存在诸多弊端

1、体现权力。现行的公车管理体制逐渐贴上了权力的标签,越来越扭曲了它本来的面目。领导到一个单位后首当其冲先得换辆新车,为此领导干部调岗、换届成了换车购车热潮。公车成了一种特权的下延。

2、个人专用。尽管上级对领导干

部驾驶公车有明确规定,但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学会驾驶,不论是上下班或外出都亲自驾驶,而单位其他人员不管公务有多繁忙、路途远或是近,一律自己解决交通工具或乘坐公交车。公车在领导与一般人员之间形成了一道鸿沟。

3、配置违规。因为是花国家、国有单位和集体的资金,有的领导干部根本不考虑量体裁衣,而是讲究洒脱,在用车上搞攀比讲档次,即便是单位拖欠干部职工工资,为自己个人奢侈仍超标准甚至不够标准也得购买一辆公车享受。

4、费用失控。公车大都领导自己驾驶,失去了监督,特别在燃料、维修费等环节严重跑、冒、滴、漏。加之用车档次攀比频繁换车,直接导致行政成本和经营成本增加。公车开支占用单位大部分经费。

二、公车使用的几种不良表现

公车越来越多,但用于公务的公车远远不够,那些公车到底在为谁奔波、为谁忙乎?

1、领导干部鹊桥相会的专用工具。随着干部上下异地交流,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家住城市,工作在基层,因公路建设的成果,距城市百十公里的单位实行值班制(上下班制度)或双休日制度的越来越多。为此,每到周末、节日必然要夫妻百里相会,以享天伦之乐。群众讥讽道:听到喇叭,知官回家,累死首长,坏了公车。然而工作在基层的一般干部职工则苦不堪言。

2、领导干部郊外潇洒的专用工具。现行休假制度,为人们外出旅游创造了条件,每逢休假日,领导干部携妻带子外出游山玩水,好不自在。有的逢周末三五成群相邀一起到郊外打牌、垂钓,用钱币刺激,逍遥自在,来回还得找个单位或下属挫上一顿,支付当天的花销。

3、亲朋好友趁机沾光。公车美其名为领导和单位工作之用,该由领导操持,亲朋好友个个乘机要车,今天为谋

君祝寿、明天为谋君子女升学、后天为谋君父母求医排车......领导干部为了亲朋好友不得不出私车。

三、公车管理使用的几点建议

公车管理使用存在诸多弊端,耗费了巨额的国家集体资金,滋生了奢侈浪费、贪图享乐的腐败行为,助长了互相攀比、争豪比富的不良风气,造成了党群、干群关系的严重隔阂,引发出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违纪行为。必须采取严厉有效的措施,狠刹公车管理使用歪风。

1、严格购买审批程序。要落实公车购买审批制度,凡原单位购买小车未达到使用年限且单位经济状况不实的或拖欠干部职工工资的一律不得更换新车。配置公车要根据工作实际,并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不得超标准或不够标准配备公车,严格控制购买面。

2、严格经费使用标准。财政部门要认真摸清各单位公务交通消费底数,合理地确定各单位公务交通消费标准。

对各单位每年司机工资、补助、车辆折旧、车辆修理费、燃料费、车船使用税、证件审验费、养路费等进行清算,对超标准部分落实主要领导个人掏腰包,否则追究领导责任。

3、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笔者觉得要杜绝腐败,健全的制度故能很重要,但执纪执法人员是否勤政更重要,社会媒体报到的各类问题不少,但远远不够,如果有了勤政的政府,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且各级领导能重视支持执纪执法部门抓好法规制度的落实兑现,很多问题要解决也不难。

4、加大车改力度。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是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公车改革是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车改,彻底变革现有的管理模式,实行卖断公车,为保障政府的办事效率,给领导尤其是一般公务人员一定车贴,以达到公平分配原则,最大可能堵绝公车的腐败。

第5篇:农村污染现象调研报告

农村污染现象调查报告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近年来各地城镇建设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物质的到迅速满足的同时,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与城市污染相比,农村的污染更加严重,全国各地不断出现“癌症村”、一、产生原因

(一),村庄环境污染急需重视: “怪病村”

第6篇:家庭暴力现象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县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关心妇女问题、支持妇女事业、为妇女办好事、办实事的社会风尚日渐形成。但是,在很多地方仍然存在着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它不仅危害家庭,同时也危及社会稳定。

一、家庭暴力现象层出不穷

1、妇联近年

接访涉及“家庭暴力”案件情况

从县妇联接待的来信来访来看,家庭暴力在婚姻家庭类信访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2007年,县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95起,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有53件,占来信来访总数的56%。2008年县妇联共接待办理群众信访维权及咨询求诉325件,526人次,其中反映家庭暴力问题的信访案件占58%,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8%是女性。

调查情况表明:受家庭暴力的妇女中,文化程度越低比例越高,中、老年明显高于青年,贫困家庭及富裕家庭高于温饱型家庭,许多妇女认为遭遇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问题,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二是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平等。许多妇女在经济上还没有完全独立,需要依靠丈夫生活,这就使得她们在家庭中没有地位可言,发现配偶对家庭不忠也只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受传统婚姻观念影响,女性较男性而言,再婚对象的年龄选择范围要小得多,受社会舆论压力三是妇女在丧偶和离婚后再婚难。要大得多,很多女性在经济地位上处于弱势,离婚后只能分到少部分的财产甚至“净身出户”,被子女拖累而延误婚期又无疑让女性再婚雪上加霜。四是绝大多数家庭暴力事件选择较为平缓的调解,而很少追究施暴者刑事责任。从2007年妇联接访的21件家庭暴力案件中来看,有15件通过调解处理,占总数的72%,通过诉讼程序处理的仅有6件。其中,有18个家庭的矛盾无法调和,面临离婚的结局,有4个家庭的妇女受到重伤。

2、家庭暴力个案选登

如今年3月份接待了本县龙门镇东段村大屋组村民陈国辉,两人未进行结婚登记进行同居,并生育了一个男孩,陈反映丈夫多次实施家庭暴力,且将小孩带走,不让陈与小孩见面,陈已上诉至长寿法庭,妇联接此案件后,迅速要求龙门镇妇联对该事件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后,与县人民法院信访局长罗琼联系,要求她能妥善处理好这件事情,而长寿法庭也对该案进行了妥善判决。

如今年7月份接待了在汉昌小学租房的李冬香,李反映与咏生乡福田村的胡向兴婚后共生育三个女儿,胡不顾家庭,李患慢性肾炎,胡也不出钱为其治疗。妇联接此案件后,立即与咏生乡政府取得联系,希望对该事进行调查并给予处理。咏生乡政府回复,经调查,李患病属实,其夫并没有不为其治疗病,只是因为家境一般,且胡刚为李从外地治病回来,咏生乡政府已向民政部门反映,只要符合救助条件争取帮李冬香解决一定经济上的问题。

3、农村是家庭暴力高发区

我们发现,县妇联所接家庭暴力投诉,21起家庭暴力中有20起案件来自农村,农村是家庭暴力,尤其是可能诱发家庭暴力恶性刑事案件的原发地。

二、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l、家庭暴力是夫权观念的恶果。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夫为妻纲”的古训在一些人的观念中根深蒂固。虽然新中国的法律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但“夫权”观念却不是短期内就能改变的。

2.社会的宽容是家庭暴力滋生的温床。家庭暴力被视为家庭私事,“邻居不劝、居委会不问、单位不管、不出人命司法机关不理”、“四不管”……实际上是对女性遭受暴力的默许,是对男性施暴的宽容。有些基层组织和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重视不够,认为是一般的家务事,不予过问或一味调和,即使有投诉也只是批评教育了事,使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的实施暴力行为。

3.受害人的逆来顺受使家庭暴力升级。一些受害人往往将遭受丈夫殴打视为家庭私事,怪自己命运不好,遇到脾气不好的丈夫,还往往会使丈夫的暴力倾向膨胀,即使有少数人求助于社会,也只是希望有关部门通过教育来制止丈夫的施暴行为,不愿丈夫受法律制裁而导致家庭破裂。

4、法律调控力度不够使家庭暴力居高不下。虽然我国目前《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家庭暴力行为有禁止性条款,但对其并无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而且这些规定原则性强,操作性却不强,加上“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影响,司法实践中有法不依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重视程度不够,只要未到发生血案,就认为不重要,把案子当皮球踢给妇联和村里,而妇联和村里的调解却往往其不到震慑作用。

三、对家庭暴力采取的措施

1、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维权网络。在妇女维权方面,县妇联与政

法委、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已建立了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便及时对新形势下全县妇女维权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协调解决;县妇联一名副主席专门负责维权工作,并获得人民陪审员资格;在部分乡镇成立了妇女维权室,为农村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政策理解、思想解惑等服务,提高她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从而保障广大农村妇女的人身、婚姻、财产等合法权益。这些措施都有力地推动了妇女维权工作的发展,但就目前妇女权益屡受侵害的现状来看,还远远不够,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形成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我们建议充分利用人大的执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功能,争取他们对妇女维权工作的支持和重视,加强对相关法律的执法监督力度;在公、检、法、司等各部门成立“妇女维权监督岗”,对各类涉及妇女维权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大对妇女维权机制的投入,成立家庭暴力110联动报警中心,负责接受家庭暴力案件投诉,通过出警方式制止家庭暴力;同时设立家庭暴力训诫教育所,对施暴人定期开展训诫教育,以达到矫治施暴行为、减少家庭暴力之目的。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行政手段。为提高妇女的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县妇联利用每年的“三八”维权周、“母亲节”等活动日,向广大妇女宣传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但仅靠妇联这一群团组织的努力显然不够,还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对营造男女两性互相尊重、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势必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妇女土地权益的保护方面,可以实行农户土地承包合同夫妻双名登记制,夫妻各持一份,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在转让、租赁土地时要出具双方所持有的两份土地承包书,并由双方签字同意后方能生效,以保障妇女在分居、离婚和丧偶情况下土地承包权的安全。

3、开展各类培训,提高妇女素质。2008年,县妇联积极整合各种资源,推动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下岗女工再就业,共培训农村女剩余劳动力、下岗女职工500余人,通过参加培训,她们普遍掌握了一技之长,及时实现了转移就业。加大投入和宣传,将女性素质培训工程与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将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加强部门合作,结合本地特色和妇女所需,加强法律、技能等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由于受金融危机冲击,返乡民工中女性占到一定的比例,开办家政服务、幼儿保健等培训班将是切实提高妇女就业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

四、预防家庭暴力的建议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要从根本上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打击,形成一套预警、救助、处罚、教育的社会化工作网络。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l、建立家庭暴力预警系统

在社区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在各基层派出所设立家庭暴力控诉站,建立“ 110暴力报警热线”,形成家庭暴力预警系统。社区妇女儿童维权岗是预防、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的第一道防线,维权岗工作要由社区妇联和司法助理共同承担,与居委会一起做好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对辖区内有家庭暴力倾向的重点户登记造册,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各基层派出所设立的家庭暴力投诉站及110暴力报警热线,应对家庭暴力案件优先接待,优先救助,优先处理,确保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案件及时介入,及时处理,对家庭暴力行为产生震慑作用,有效地促进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2、设置反家庭暴力救助体系

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求助社会后,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社会救助,往往会再度被害,且所受创伤更重。因此,必须建立起社会救助体系,这对有效地控制家庭暴力具有重要意义。

(1)经济救助。建立妇女儿童救助金,对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因财产损失、医疗费用,在经济上陷于贫困的受害妇女给予适当的经济援助,使被害者体会到社会的温暖,人间的真情。

(2)人身安全保障。建立家庭暴力避救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提供临时的吃住服务,简单的医疗处置和心理损伤康复治疗,使被伤害者避免因家庭暴力的特殊性,始终处于加害者的威胁之下。进入避救中心之后,妇联组织及社会志愿者对妇女进行心理治疗,帮助其创造良好的人际环境,使其恢复自尊、自信,做自强、自立的新女性。

(3)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对权益受侵害尤其是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由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加强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惩治力度

公安、法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均及时给予伤情定,以便对施暴者予以处罚。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家庭暴力案件优先处理,必要时提起公诉。公、检、法、司的密切配合,使家庭暴力行为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惩治,对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我国没有家庭暴力犯罪的规定,有的家庭暴力投诉者被打得遍体鳞伤,且长期处于受害状态,但由于伤势程度达不到轻伤标准,无法立案,致使施暴者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地报复殴打被害人,这种状况还有待于法律保护体系的逐步完善。通过调查,在我县还没有一起因家庭暴力而立案的案件。

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下,加上广大妇女自身的共同奋斗,我们一定能逐步消除家庭暴力,维护女性权益,建立一个文明、进步、平等的和谐社会。

第7篇:老年消费现象调研报告

一下提供一篇关于老年消费现象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近年来,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消费主体中老年人数量比例不断上升,市场中专供老年人使用的保健品、药品、健身理疗器材等产品越来越多。同时,由于部分违法经营者以老年消费群体为对象兜售劣质商品,导致老年消费主体利益受损问题严重。去年以来,市工商局受理涉及60周岁以上老年人消费投诉案件520起,占到消费投诉案件总量的21.5%。针对老年消费主体“权益易损”现象,该局组织人员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认真分析了老年消费主体“权益易损”现象的特征、原因,并针对性提出部分强化维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老年消费主体“权益易损”现象的主要特征

4月份以来,该局组织人员对349件老年消费主体投诉案件调查分析,发现当前老年消费主体“权益易损”现象主要呈现“四个特性”。

(一)投诉标的和对象具有“集中性”。一是投诉标的范围集中。去年以来,老年人消费投诉案件中76.4%的投诉标的物品为保健品,11.2%为医疗器械,9.2%为药品,三种投诉标的物品案件共占总体投诉案件数量的96.8%,其他标的物品投诉案件仅占总投诉数量的4.2%。二是投诉对象集中。涉老消费投诉案件的被投诉主体94.2%属于流动式无照经营主体,常以“关怀老人”、“健康义诊”等服务项目为名义,通过所谓的“免费讲座”、“健康座谈”等展销活动来向老年消费者推销质次价高商品。

(二)投诉案件普遍具有“团体性”。老年消费者绝大多数属于退休人员或自行创业者,他们有充足的自由支配时间,相互之间交流沟通信息较多,因此,在消费过程中具有较强的“跟风性”。这种“跟风”消费方式,很容易促使老年人形成“团体消费”。去年10月份,390名退休人员集体以每瓶3200元高价团购某品牌保健品,后经相关部门鉴定该类保健品成本价仅为3元每瓶。同时,老年人由于自由支配时间较多,更容易接受违法经营者拉拢参与“健康讲座”、“免费体验”等活动,为违规经营者兜售劣质商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侵权欺骗行为具有“同质性”。当前,违法经营者欺诈老年消费主体案件存在明显的手段“同质性”,绝大多数老年人被不法分子通过“健康讲座—‘免费体检’—查出问题—买‘药’(医疗器械)”的同一模式欺骗。该种欺骗手段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小利“设套”。违规经营者在广场、公园、小区等老年人聚集场所散发讲座传单和小礼品,诱骗老年人参加所谓的“健康讲座”;二是讲座“洗脑”。经营者聘请所谓的专家授课,夸大老年人常见疾病的危害程度,再经虚假“义诊”夸大危害结果,以蒙吓、诱惑等方式迫使老年人购买劣质商品;三是情感“营销”。以老年人为目标群体的经营者往往对老年人开展情感“营销”,在营销活动前期对老年人嘘寒问暖,耐心陪老年人聊天、谈心,组织老年人参加一些集体活动,甚至带他们外出郊游等,充分迎合老年人内心空虚、急需情感填充的心理,从而赢得老年人相信;

(四)消费侵权事件具有“反复性”。违规经营者绝大多数属于流动经营业户,该类主体销售劣质商品时间、地点具有不确定性,当被执法人员查处后往往会更换时间和地点,再次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在不同的辖区之间形成“摁下葫芦起来瓢”的怪现象。同时,违规经营者推销方式不断更新,老年人自身识别能力提升较慢,无法适应快速翻新的诈骗手段,导致部分老年人多次受骗。

二、老年消费主体“权益易损”现象的成因

(一)自身存在“两种需求”,成为“权益易损”主观诱因。老年人由于自身情况和生活环境等因素,往往会形成“两种需求”:一是对“健康”需求。由于自身生理年龄较大,身体健康逐渐呈现下降趋势,中国老龄科学研究院调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年群体慢性病患病比例,城市为80.8%,农村为65.1%,而且越是经济发达地区,老年群体病患率越高。该种多数老年人对健康的需求,成为被违法经营者利用的前提基础。二是对“情感”需求。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逐渐深化及人口流动的加剧,城市、农村均出现大量的空巢老人。市老龄部门20XX年统计数据显示,地区60岁以上老年群体,城市空巢比例超过40%,农村空巢率也达到了32%。即使孩子在身边,可能受工作繁重等因素影响,平时陪父母的时间也相对较少。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多存在情感失落、孤独寂寞、抑郁无助感,渴望与人交谈,渴望情感安慰,从而为违规经营者利用“感情牌”欺诈老年消费者创造了条件。

(二)普遍表现“三项不足”,为违法经营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一是知识更新不足。老年消费主体与年青人相比,知识更新速度较慢,对社会中出现的新型诈骗手段认识不足,容易轻信推销人员和所谓的“权威专家”,进而成为劣质商品推销的重点对象。二是信息交流不足。老年人退休后,生活圈子明显变小,子女多不在身边,其生活环境相对封闭,限制了他们及时获取最新消费信息和防骗知识等。三是维权意识不足。受传统文化思想等因素的影响,多数老年人存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路认识,遇到消费侵权问题时往往选择沉默,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后不能及时各工商机关投诉。

(三)监管存在“三个不健全”,导致老年消费主体维权困难。一是老龄产业发展机制不健全。当前,老龄产业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政策导向缺位,管理和运行机制尚未健全,使得部分失信经营者“售假”行为得逞。二是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不健全。目前,工商部门查处经营假劣保健品、医疗器械等行为时,缺少专门的法律依据,仅能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从不同的角度对违法经营者给予处罚,而且多数情况属于1万元以下处罚,较低的违法成本不足以威慑违法行为。三是长效防控机制不健全。针对老年人推销劣质药品行为是当前维权难点,保健品质量由卫生部门监管,广告由工商部门监管,产品批号则有药监部门监管,多头管理、权责难厘,使得保健品监管存在明显漏洞,给违法经营者留下了可乘之机。同时,20XX年《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废止后,以“健康讲座”为名义的商品展销行为失去监管依据,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监管效果。

三、提升老年消费主体维权水平的建议

针对老年消费主体“权益易损”现象的主要特点和形成原因,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做好老年消费主体维权工作。

(一)强化宣传,引导老年人提升自防意识。一是加强老年人安全防范知识和基本消费知识宣传。联合老龄委等部门组织专门讲座对老年人进行消费品真假鉴别的技巧培训,更新老龄群体的知识结构,杜绝欺诈老年消费者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组织专题报道,帮助老年人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赋予老年人的权利与义务,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与维权意识。

(二)强化监管,营造诚信的市场经营环境。一是严格展销会市场监管。20XX年,《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废止后,工商机关放松了对以“会议营销”、“讲座营销”等为模式的展销监管,为违法经营者欺诈老年消费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建议在今年监管工作中进一步严把市场准入关,结合实际建立《展销会营销主体登记备案制度》,坚决杜绝无经营能力、无资质经营者入市经营。二是严查虚假宣传。对商品、服务中出现的夸大宣传、虚假承诺、强制服务、以次充好等不良经营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三是开展针对性检查行动。对主要的老年人消费市场如保健品、医疗机械等实施全方位、多角度动态监管,加强对老龄市场的走访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欺诈老年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关怀,构筑老年人维权无缝链条。一是强化家庭关怀。老年群体之所以轻易上当受骗,缺乏家庭关怀是主要原因之一。因此,积极联合民政部门,开展“老年消费主体引导维权”活动,鼓励年青子女随时关注“空巢”老年人的消费动向,建立起大额商品销售防劣帮扶关系。二是强化监管关怀。建议老龄委、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等职能部门组成“老年群体维权联动小组”,探索建立老年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在社区、村镇设立老年人消费维权投诉点,及时处理老年人的消费投诉,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强化维权,保障老年人的维权成效。积极发挥12315申诉平台的功能,及时受理老年消费者的投诉申诉,认真调解处理。对于腿脚不便、行动困难且年龄超过70岁的空巢家庭老人,开展上门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加快调解的速度。按时统计老年消费者主要投诉的行业和产品,对于与老年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和单位,通过媒体曝光、专项行动等予以重点整治,着力解决老年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整合利用社会有效资源,形成以老年大学教师、医院骨干医师、老干部局职工、律师、消协和工商部门干部等相关人员为主的专业人才志愿者队伍,通过社团的形式,定期召开讲座,开展老年人消费教育活动,对老年人遇到的消费维权问题,答疑解惑,提供建议,助力老年人进行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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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道德现象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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