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调研报告
第1篇:闲置土地调研报告
闲置土地成因暨合理利用调研报告
[摘 要]通过对****镇辖区内农村土地闲置调查的统计,发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土地闲置现象并且从农村闲置土地的概念入手,分析了闲置土地的危害、成因和对策,实现农村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并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和土地租赁,做到最大化利用闲置土地。
[关键词]盘活闲置土地 成因 适度利用
参与人:王**** 王****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母,关系国计民生,支撑千家万户,影响千秋万代。我国土地,尤其耕地资源稀缺,在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我们面临的人多地少的矛盾是极为尖锐和突出的。“寸土寸金”,在我国广为流传、家喻户晓。一方面说我国土地稀缺,应当珍惜;另一方面,土地却被任意浪费。土地闲置现象就是当前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
节约集约用地,是当前严格土地管理,实施土地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建设节约性社会,有效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措施之一。盘活闲置土地是节约集约用地的一项主要举措。
一、闲置土地的概念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
建设的建设用地。
专家学者认为所谓“闲置土地”,是指空闲搁置而未得到利用的土地。通俗地说,闲置即抛荒。农村闲置土地又可分为农业闲置土地和非农建设闲置土地。衡量农地闲置与否,一般以主要农作物的生长周期为准。假若某块农田已抛荒半年以上,则就可称其为闲置地。
二、土地闲置的危害
农村土地闲置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同时也加剧了人地矛盾。土地闲置将会导致耕地的质量下降,因为一旦农业生产停止后,裸露的田土抗蚀能力减弱,土壤物理性质变差。一旦自然灾害发生,不仅使闲置土地的生产功能衰退甚至损失,同时对周边非闲置土地资源也产生严重的影响,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的破坏,也给农业生产带来极大的危害。
三、闲置土地基本情况及成因
*****镇目前各类闲置土地约640余亩,多为农业企业破产后的闲置及原各村居遗留的村小学及停产停业的工矿企业。结合发展历史、使用现状和闲置原因,具体分类如下:
(一)停产、拆迁后企业的闲置土地。
该类土地散落****镇域内各处,配套设施完善,水源、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集约性强,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如万和砖厂、强光砖厂等企业。
(二)低产低效的村小学类闲置土地。
这类类闲置主要属于****镇原各个村小学及老村委会等土地,经调查统计此类闲置共计土地约70亩。
(三)破产农业企业的闲置土地。
该类企业在扩大生产过程中,规模租用土地,超出现有生产能力和市场容纳空间,导致资金链条中断,规模生产难以维系,不得不缩减破产,形成闲置土地,如朱玉星香菇生产基地、乡约田园等企业。
(四)规划调整后的闲置土地
由于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不统一,土地开发条件和基础不完备,无法达到开发所需求的标准和规划条件,只能被动闲置土地。如兴隆村二社土地。
(五)农民宅基地等农村居民的闲置土地
由于城镇化,近来城镇打工、经商或举迁到城镇生活的居民,仍然保留着原来的房产而无人居住,造成宅基地的闲置。部分地区在旧村改造过程中,村民搬进了新住宅,而旧宅基地依旧存在,形成宅基地土地闲置。
四、闲置土地盘活建议
闲置土地盘活涉及到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和用地单位,需要政府主导,协调相关部门,才能顺利促进闲置土地盘活。提出相关建议如下:
(一)树立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土地是稀缺的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
地,直接关系着国家经济社会能否保持科学健康安全地可持续发展。大力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国法,大力推广各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大力开展镇村社三级干部土地法律法规专题教育培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一系列重大决定,引导公众进一步理解支持国土资源工作,为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用地审批必须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对超标准用地的,要核减用地面积。要充分认识我们面临土地资源短缺的严峻现实,发扬节约的传统美德,倡导集约用地,推行强化节约和集约用地政策,对有限的用地指标,要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证那些对全局有重要影响的项目,支持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在合理规划、科学布局的基础上,集中连片建设,共享基础设施。
(三)加大对农村闲置建设用地改造力度
通过加大立项力度,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小土地整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内,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增减挂钩和复垦整理条件的地块,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
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现挂钩周转指标,在破解城镇发展用地难题的同时,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有效利用。
(五)探索实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
在不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可控的原则下,按照严格的程序,在一定范围内适当进行流转,以此来提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从而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得到合理利用。
第2篇:盘活闲置土地的调研报告
离与不离一个样,对广大群众也是一个公平的对待。离与不离一个样,对广大群众也是一个公平的对待。同时,尽量取消以“户”为单位的补偿项目,如改厕费、搬家费等,改厕费同营业房补贴分解到每个人;搬家费以建筑面积为基数,设定一个标准,如每平方米3元等等。3、结合城镇规划指标,合理调整人均安置面积在人均安置面积上做出适当调整。参照周边地区,结合城镇规划指标制订新的人均安置面积标准,建议以人均40-50平方米之间为宜。4、规划控制冻结建房区,适当增加生活影响补偿项目对规划控制冻结时间超过3年及3年以上的村庄,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要额外增加生活影响补偿,如每人每年增加500元的生活影响补偿。5、严格国有土地拆迁收回法定程序,保护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国有土地收回拆迁的,应增加地价补偿项
目,由有资质的地产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扣除土地增殖税费用后补偿到拆迁户。
6、区分拆迁户主和安置户主,实现两者分离
把拆迁户主与安置户主两者分离开来,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土地证权利人确认为拆迁户主。安置户主考虑家庭人员结构,一般以结婚后有子女的青壮年做为户主,如果男性大于55周岁,女性大于50周岁,则不再确认为安置户主,应由子女做为安置户主(离异与未婚除外)。
7、统筹项目建设与拆迁安置,促进安置小区建设社区化
一是要逐步推行“先安置后拆迁”的方针,让群众安心、放心。二是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安置小区,避免重复性的二次拆迁。如在本次德清大道东延项目安置过程中,武康镇新琪村的安置地块方案一,由于距离09省道不足百米,就存在二次拆迁可能,造成社会资源和国家建设资金的浪费。三是多途径安排农民就业,让群众真正安居乐业。关于进一步盘活闲置土地的调研报告德清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所一、土地闲置原因及存在问题土地闲置和粗放使用现象由来已久,成因复杂,现阶段闲置土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供地不及时造成土地闲置。一是政府征地难度加大。政府在征地过程中,不少农民因对土地价格、补偿标准、利益分配等问题有存有异议,影响和干扰征地工作,以致政府无法如期供地,造成不少建设用地闲置。二是缺少建设用地指标。与企业签订合同后,因缺少建设用地指标,没有向用地单位供地,以致一些建设项目搁置,不少农田已进行前期开发难以有效利用。2、违规用地造成土地闲置。在配置土地资源时,还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用地定量机制,造成少数企业批多用少,而一些有发展潜能、成长型中小企业急需工业用地得不到解决。少数企业审批土地以“圈地”为目的,已供土地建设容积率和投资额未能达到规定要求,造成建设用地部分闲置。个别用地单位以办企业名义审批建设用地,实则为了倒卖土地。据了解,目前还缺少一套有效的闲置土地收回措施,特别是对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企业的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不多,如中大、富鸿集团等。
陈建敏
3、部分区块土地利用率不高。随着城区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用地存在多批少用现象,厂房楼层低,厂区面积大,有的还在厂内种起了庄稼,有的搞起了厂内公园,土地粗放使用。有些企业建筑体量小,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如浙江星丰科技有限公司等。
4、村留地未能有效利用。除安置小区闲置土地外,全区一些村留地未得到充分开发利用,对城市形象造成一定影响。其主要原因是:一是资金问题。一些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村,没有能力自主开发村留地,往往采取以上补下方式交给开发公司开发,但在利益分配上与开发商协商时间过长,进展相对比较缓慢。二是规划问题。一些村留地建设项目与建设规划缺乏衔接,项目审批环节或计划立项时间过长,使村留地处于长期闲置状态。
5、闲置土地处置难度大。一是土地权属因素。土地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对新批的工业用地,可以强制要求达到每亩150万元投资强度、容积率1.0以上和绿地率20%以内的规定,但对原有用地,要增加投资强度或提高容积率,缺少制约措施。二是土地政策因素。涉及土
基层建设地政策和法律法规多,控制日趋严格规范。而闲置土地和利用率不高的土地大部分为银行抵押或是层层转让,“身份不清”,利益关系复杂,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改变经营结构,受多种因素影响。三是土地成本因素。近年来土地价格飞涨,给政府收购整合带来成本压力。原因分析:1、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因规划用地面积较大,需要分期建设,但项目施工进展较慢,造成用地局部闲置。有些项目因企业自身资金运作困难,开发产品市场需求量发生变化而不适应扩大规模,近期内建设完毕的可能性不大,而造成闲置。据调查的14宗闲置1年以上工业项目用地,其中有13宗为企业因自身原因。调整生产或经营布局,未执行原定建设规划,土地多批少用,造成约525亩土地闲置。2、市场经济形势变化,企业因故停产或转让,造成土地闲置。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导致企业破产倒闭或转让,如浙江华莎驰纺织有限公司转让后造成23亩土地闲置,浙江我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9亩闲置。3、土地管理政策反复,造成土地利用率不高。前几年,土地“瓶颈”问题还未凸现,土地管理政策相对宽松,政府为做大做强企业,鼓励企业多征地,建花园式厂房,土地粗放使用情况严重。工业用地实行投资强度、容积率标准并不高,企业为便于今后发展和减少投资成本,往往按照标准下限,预留了部分土地,厂房建设也趋于低层化,土地利用率不高。个别企业甚至以扩大生产为名多征土地,实际目的却是买卖土地牟取暴利,在转手倒卖的同时,造成土地闲置。4、政府部门招商心切,预审把关不严而导致土地闲置。有些企业项目可行性方案纯属虚构,企业没有正式生产线,厂房建了部分就断了资金链,从而导致局部闲置。如浙江华毅能源建设有限公司建了约100亩标准厂房无人租,约50亩空闲土地无力开发。德清欧华联纺织有限公司约10亩土地因出租回报低而停建空置。二、盘活闲置土地的对策建议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盘活闲置土地工作的领导。各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强化盘活闲置土地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力度。对闲置土地、建筑容积率和投资强度等情况作一次全面调查,系统掌握可使用的闲置土地的分布、数量及性质,建立闲置土地资源信息库,为下步盘活闲置土地工作打下基础。2、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处置闲置土地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等舆论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依法处置闲置土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全社会营造处置闲置土地的良好氛围。各部门单位要落实具体措施,深入细致,做好
土地使用权人的思想工作,向他们讲清政策要求,争取他们的主动配合。同时,要注意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社会震荡。
3、严格用地审批,加强跟踪监管。要严格审查用地单位的用地效益和用地定额,按照投资额、投资密度、从业人员数量,合理确定土地供应量。坚决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不断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从源头控制土地闲置现象。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用地单位按合同履行竣工时间和建设标准,加快已供土地的开发建设速度,不断提高土地总体利用率。
4、积极解决困难,及时做好供地工作。要积极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为征地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社会氛围。认真总结征地工作经验,深入研究分析征地工作难点。广泛听取村两委和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对征地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加以研究解决,及时做好供地工作。要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保障工作,合理制订征地补偿标准,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要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尽力争取建设用地指标,为经济社会发展拓展空间。
5、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分类处置闲置土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格依照德清县人民关于盘活存量土地的若干意见德政发[2007]43号文件,对土地闲置超过1年的用地单位征收土地闲置费;对开发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总投资额不足25%,除征收土地闲置费外,对建设单位的经济能力、土地实际需求量进行重新评估;对确因无力全面开发,切实做好协调工作,采取补偿的方式予以收回。要探索建立收回闲置土地的有效机制,对闲置超过2年的建设用地,应无偿收回。相关部门要根据清查的情况,坚持以法为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定程序,逐宗研究具体处置方案,实行一地一策,分类处置好闲置土地。6、加强引导帮扶,加快村留地开发利用。要高度重视村留地闲置现象,把村留地开发利用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搞清村留地闲置情况。加强引导工作,促进建设项目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符合。要为村留地开发利用创造有利条件,帮助村两委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加快开发利用步伐。有关部门要畅通审批渠道,为村留地开发利用提供快速、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7、进一步加强对闲置土地的后续管理工作。对已收回的闲置土地,要依法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供地原则,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开工期限等控制标准,在盘活中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对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要足额收取土地闲置费,并规定开发期限,实行跟踪管理,确保落实开发建设。对长期闲置和利用率不高的土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率。今后各项建设要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要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和选商引资、开发利用力度,在实行违法用地情况考核的基础上,把盘活存量土地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同审批新增用地挂钩,鼓励引导有计划、分步骤地盘活现有存量土地;对部分地块,要作为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抓手,通
过收购、置换或入股联营等形式,加快腾笼换业和开发步伐,提高土地利用率。要建立规范高效的土地行政执法体制和公开的土地违法立案标准,加大对违法违约粗放浪费土地和买卖土地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维护用地秩序。如何改善土地低效利用状况的调研报告
德清县国土资源局新市中心所一、新市镇的土地利用现状和主要问题新市镇地处德清县的东端,辖区范围面积有92平方公里,现有人口7万。上一轮规划是以1999年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基数,以最新(2007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统计与1999年基数对比。1、农用地面积增加了3099亩。新市镇从1999年开始实行土地整理,到现在的土地开发、建设用地复垦,园地作为废弃园地进行了整理、开发,以至于园地的减少和耕地的增加。虽然耕地面积增加了,但由于土地承包制的原因,造成土地高度分散,不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种粮收入明显低于农民打工收入,影响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从而造成承包土地被撂荒现象。2、集镇用地面积增加1385亩。旧镇区已经成为集镇土地低效利用的主要方面,旧镇区内存在大量一户一宅和低层建筑,房屋破旧不堪,长期空置,土地容积率极低,但要真正改造难度很大。政府为加快经济的发展,在畸形发展观和政绩观的主导下,绝大部分都采取了拼资源的发展方式,领导热衷于新镇区的建设,热衷于搞大片房地产开发。在新镇区建设中,政府为追求快速的经济和政绩效益,不惜采取牺牲农民利益和政府长期负债的形式,大搞公园、广场、区内道路、绿化隔离带等,规划效益十分低下。由此造成集镇用地的增加。3、农村居民居住面积增加3782亩。其主要问题,一是居民点布局散乱,影响村容村貌。农民居民点的传统模式决定了居民点的分散布局零乱,占用土地面积大。一个村的农户住宅任意零乱分散在各个角落,有的自然村甚至只有2-3户村民,村民建房没有统一规划,或者有规划也不执行,只顾自己方便,缺乏整体和全局性,土地纠纷不断。二是宅基地超标严重,一户多宅,房屋空置现象突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现象。应拆未拆不断蔓延,据统计新市片从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建新未拆旧221户,面
嵇向红
积30941平方米。违法占地现象普遍。三是近几年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出现了“马路经济”,公路建设到哪,房子建到哪,留下了大大小小的“空心村”,也占用了大量土地。四是基础设施水平低,给居民带来生活不便。房前屋后空间大,浪费土地,公益设施配套又严重不足,降低了居住环境水平。
4、工矿用地面积增加2302亩。其主要问题,一是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政绩观”,放松了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有效调控和监管;二是土地利用浪费现象严重,多占土地,圈占土地的现象比较普遍;三是违法占地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四是工业园区门槛过高,使一些闲置土地得不到有效利用。如:一些工业企业政府以较低价格(一般以最低保护价取得)、有的政府甚至以返回收益出让土地,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往往是使用一部分,闲置一部分,有些企业甚至在厂区内搞大面积的绿化,甚至造起了别墅,还有的甚至有抛荒现象,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二、怎样改善土地低效利用
1、充分利用现有的耕地。增加耕地面积难,经过多年土地整理,整理工作已全面结束,现在只有少量的土地开发,即造田造地,从2003年新市镇报项目到现在新增耕地只有2000亩左右,建设用地复垦从2005年报项目至今,真正验收通过项目只有6个,新增耕地面积不到300亩。今后开发项目将更少,建设用地复垦,难度将更大,今年采用图斑面积,更是难上加难(拆迁成本的增大,宅基地面积反而减小,虽然最近县政府出台了新的补偿政策,但是,有的原打算做的项目还是难以实施)。在增加耕地难的基础上,来充分利用现有的耕地。一是将那些分散的闲置地和低利用地进行土地置换、盘活利用,通过“易主”、“易用”把这些土地归并整合到一起,使得位置过于集中、面积更具规模、地块更加归整,以便于充分利用。二是对那些自己不耕种
第3篇:贵州省闲置土地情况调研报告
贵州省闲置土地情况调研报告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
为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水平,提升土地资源供给能力与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国家将闲臵土地问题解决提升到了十分重要的高度,今年国务院将安排对2009年——2015年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网上显示的疑似闲臵土地进行督察督导。我省一直以来对闲臵土地清理十分重视,2016年全省产业园区工作推进会对闲臵土地清理提出了要求,黄家培副省长也多次作了指示。为作好闲臵土地清理处臵准备工作,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安排,土地利用处组织相关事业单位在全省开展了闲臵土地调研,重点对毕节市、遵义市进行了实地调研,并组织全省对网上显示的2009年以来疑似闲臵土地逐宗进行了清理核实,摸清了闲臵土地的底数、分析了闲臵土地的成因,提出了2016年解决闲臵土地问题的建议,拟定了下一步闲臵土地清理处臵工作打算。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闲臵土地基本情况
经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网上显示的疑似闲臵土地逐宗清理核实,网上显示疑似闲臵土地518宗,面积1751.9023公顷,其中真实闲臵类土地183宗,面积601.6283 公顷,面积占34.34%;非真实闲臵类土地335宗,面积1150.27公顷,面积占65.66%。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网上显示批而未供土地30382.53公顷。真实闲臵土地各年度分布为:2011年1宗,面积5.0662公顷;2012年2宗,面积11.1722公顷;2013年3宗,面积3.3795公顷;2014年96宗,面积347.9138公顷;2015年81宗,面积234.0966公顷,主要集中在2014年、2015年,面积分别占57.83 %、38.91 %。真实闲臵土地地区排序分别为:毕节市118 宗,面积 362.8444公顷;铜仁市18宗,面积90.3113公顷;安顺市17宗,面积69.0038公顷;遵义市14宗,面积27.7416公顷;黔南州8宗,面积25.2512公顷;六盘水市4宗,面积20.2302公顷;黔西南州4宗,面积6.2457公顷;
非真实闲臵土地各年度分布为:2009年4宗,面积10.3724公顷;2011年2宗,面积30.5722公顷;2012年8宗,面积18.4411公顷;2013年30宗,面积103.6347公顷;2014年53宗,面积182.4214公顷;2015年238宗,面积804.8322公顷,主要集中在2015年。非真实闲臵土地最多的为毕节市。
二、真实闲臵土地形成原因
(一)政府原因
1、征地拆迁难。一些地方政府因急需通过土地出让获得出让金用于各项事业发展,往往采取先生地出让再进行征地拆迁,导致征地拆迁时间计入土地出让开发时间,造成土地闲臵。而目前征地拆迁难度较大,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我省现行的征地补偿安臵标准是按2010年统一年产值标准计算,农民对补偿标准不满意,农民思想工作难做,阻工现象频发;二是地方政府征地拆迁资金常不到位,安臵补偿不到位,导致征地拆迁进展缓慢,未能在约定期限交地,使土地多年闲臵。
某一商务金融用地,拆迁未完成,农民阻工而闲臵
某一仓储用地,农民对补偿标准不满意,不具备开工条件。
政府资金不到位,土地未征收完,无法按期开工
政府资金不到位,土地未征收完,无法按期开工
2、规划调整频繁。“十二五”期间,我省实施工业化、城镇化战略,城镇发展速度快、交通条件变化大、新产业新业态层出不穷,导致各地城镇规划、产业布局不断调整。而我省目前经济发展尚处于以“地”谋发展阶段,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性强,形成极强的卖地冲动,导致一些开发条件不成熟、规划设计不完善的土地出让给了开发商。开发商拿地之后,由于相关规划不健全,土地开发条件和基础不完备,无法达到开发所需求的标准和规划条件,开发商只能被动闲臵土地。
商贸城用地,因城市规划调整而闲臵
遵义县共青湖住宅用地20.80公顷,因地块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不能进行开发建设,需调整区位而闲臵。
3、土地储备融资抵押。我省地方政府为了从土地上获得开发资金,纷纷成立了土地储备机构,将土地储备作为融资的重要平台,大量的储备土地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为地方建设提供资金,只有少部分用于抵押土地开发。由于抵押时间较长,导致土地闲臵。
4、招商引资良莠不分。
现行政绩考核机制对土地招商功能过分依赖。在“以GDP为纲”的发展观及现行行政考核体制下,政绩工程频出,地方政府不顾出让土地的实际状况,以土地作为承诺进行招商引资,以期推动本区域经济发展,在投资商圈地得越大越好的心态影响下,掀起了大范围的“圈地热”。再由于我省各类园区过多,供过于求,而各地政府又急于发展经济,导致各地招商引资恶性竞争,以土地为主的各类优惠政策层出不穷,“饥不择商”,招商引资良莠不分,有的是为炒地皮、囤土地而来,有的是为享受优惠政策而来,有的是为借土地用于贷款而来,为真正发展而来的为数不多。
(二)企业原因
1、资金乏力。贵州经济欠发达,导致各地招商引资来的多是经济实力不强的开发商,如国家大力支持毕节试验区以来,开发商涌向毕节试验区各园区,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地块使用权之后,由于自身资金不足,周转困难,加之近几年银行收紧银根,贷款困难,得了土地后无资金开发,开发商只有到处找投资合作者开发。找不到合作者的开发商,便将土地闲臵。
某房开用地企业无资金投入导致闲臵
某家具城,因企业无经济投资而闲臵
2、经济下滑。近几年全国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楼房库存大,销售困难,去库存的压力较大,企业取得土地后,若实施开发建设将面临难以销售的情况,企业存在观望等待的想法,停止新楼盘开发,将已取得的土地闲臵起来,期待市场回暖。
某房地产用地,因市场低迷,公司投资信心不足而闲臵
3、土地炒卖。一些开发商利用贫困地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和土地价位偏低,取得一块土地后,对其投入尽可能少的资金,然后拿这块土地抵押后继续购入新的土地,如此循环,以有限的资金取得了更多的土地,他们看中的不是土地的产出效应,而是土地的升值效应,从而造成了土地利用率低下、土地闲臵。
某一6.8公顷房开用地经济纠纷,地块被法院查封
4、法院查封。有的开发商将土地进行低押贷款,贷款资金用于其它经营,无力还贷,土地被法院查封而闲臵。
某一3.3公顷工业用地因劳动纠纷被法院查封
某房开用地,因经济纠纷被法院查封
(三)体制原因
除政府、企业具体成因外,现行土地管理体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土地闲臵。
1、集中批地,报多用少,形成大量批而未供土地。我国现阶段土地利用管理的基本特征是“规划”与“计划”并举,“规划”偏重于空间,“计划”偏重于数量。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按年度逐级下达,且该指标必须当年用完,未用完的用地指标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形成了现行的土地审批制度基本特征是国家和省集中批地,县市“零售”供地。国务院和省政府在批地时主要根据计划指标确定用地规模,往往缺乏项目实际用地需求数据的支撑。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不“浪费”当年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即使没有真实的用地需求,也会想尽办法,将用地指标在当年用完,导致市、县(区)政府普遍存在“先从锅里捞到碗里再说”的思想,因而千方百计向国家和省争取建设用地计划,尽可能多的报批建设用地,部分地方政府部分地方还将报批新增建设用地的数量作为衡量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绩的依据之一,获取的用地计划指标供应不出去,但为了不影响下一年度的指标申报总额,往往先将剩余指标批转征用,过度出让土地,而后闲臵待用,导致各级地方政府重土地审批、轻土地利用和监管,形成了土地批多用少的现实情况。2011年以来,我省累积批而未供土地3万公顷。
2、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涉及部门多,协调不畅。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涉及国土资源、发改、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受现行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和职能分工的影响,容易出现沟通协调不畅,缺少协同机制,难以形成合力的现象。政府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了项目用地的审批上,注重对非法占地进行查处,对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忽视对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土地的用地过程进行全程动态跟踪管理,造成建设用地监管措施的实施效果不理想,给闲臵土地的形成留下了空间。
3、人员不足。我省各地国土资源部门中负责批后监管的都是用地管理科(股),在负责建设用地管理的同时,还负责土地利用管理,任务重,工作量大,但一般科(股)只用2-3人,工作量和人员配臵不匹配,监管机构人员严重不足,造成监管工作的缺失。
三、非真实闲臵土地形成原因
(一)资料不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对动工的认定,需提供项目动工的施工许可证才能上传,否则就无法通过。在招商引资项目签订投资协议后,企业资金一经到位,企业用地就会启动。而建设规划部门对办理施工许可证存在矛盾问题,导致企业无法提供动工资料。
遵义奥克明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取得遵义县5.0807公顷工业用地,已竣工投产,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上为疑似闲臵土地,实际因无法录入施工许可证造成疑似闲臵,实际不闲臵。
(二)业务不熟。一些县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信息录入员对信息录入业务不熟,造成一些已开工或竣工项目因信息不及时录入而显示为闲臵土地。
遵义辉亚臵业投资有限公司3.722公顷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已经开工建设,不存在闲臵现象,但因信息不及时录入,在土地市场动态网上显示为疑似闲臵土地。
四、闲臵土地处理建议
闲臵土地处臵涉及到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和用地单位,需要政府主导,协调相关部门,才能顺利促进闲臵土地处臵。提出相关建议如下:
(一)真实闲臵土地处理建议
1、及时向政府汇报,抓紧处置闲置土地。主动向政府汇报,采取“政府主导,国土牵头,部门协作”机制,针对供而未用造成闲臵土地的原因进行分类处理。
2、维护农民利益,加快征地拆迁进度。在综合考虑连贯性、一致性、稳定性的前提下,采取合理调整征收补偿标准、奖励、预留安臵发展用地等方式,化解征收工作中的一些矛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土地征收拆迁难的问题。同时,在以后的土地供应上要力争做到“净地、熟地”出让,实现“土地权利清晰、安臵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的要求,从而保证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为企业的投资建设奠定基础。
3、区位调整。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毕节试验区国土资源差别化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3]192号)同意毕节试验区开展国土资源差别化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毕节试验区国土资源差别化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第9项方案是“已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由于相关规划调整、产业政策调整、产业布局调整等原因,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可按规划作区位调整”。因此,毕节市可对因规划调整而闲臵的土地进行区位调整。其它市州参照实行。
4、规范土地抵押融资。对于因土地抵押融资而闲臵的土地,各地要将土地已抵押融资资金用于土地开发,消除已抵押土地闲臵现象。今后要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规定,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
5、建立闲臵土地处罚预警机制。无偿收回作为一种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非常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该手段不仅在现实中难以实施,而且其使用可能会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包括损坏投资环境、打击土地市场、影响地方财政、拖累经济发展、增加处臵成本等方面。因此,在对因企业原因闲臵土地进行处罚前,给予企业一个缓冲期,实行闲臵土地处罚预警机制。因企业原因闲臵土地的,对企业进行约谈,讲明《闲臵土地处臵规定》,下达闲臵土地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不按期开工的,对闲臵一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取闲臵费,对闲臵二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回。
6、加快土地司法纠纷处理进度。各地政府要协调当地司法部门,对因法院查封而闲臵的土地,要加快司法处理进度,按法院判决及时处臵查封土地。
7、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减少造成土地闲臵的政府因素。闲臵土地的形成往往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如规划修改调整、地质地貌不明、土地他项权利不清、水电路不通、拆迁不完全等原因,都会造成征地拆迁难度大,迟迟无法达到交付要求,无法及时供地,形成闲臵土地;工业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程序,所需时间长,增加了土地闲臵的可能性。因此,需要加强发改、经信、规划、建设、财政、商务、监察、环保、交通等多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调合作,将对政府因素对造成土地闲臵的影响。闲臵土地的清理处臵涉及到土地征收、土地交付、项目建设等各个方面,是系统性、综合性较强的工作,涉及到各级政府、财政、规划、住建、村组等较多的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统一协调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时间、任务,做好信息互通,齐抓共管,建立闲臵土地清理处臵的统一协调机制。
8、加强动态巡查力量。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是近年来新增的日常监管工作,是一项全新系统工程和管理模式,流程长、环节多、监管难、人员少,且涉及到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和用地单位,为便于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切实改变“重供地审批、轻利用监管”的局面,强化单位相互协作配合的联动监管机制、动态巡查和跟踪监管机制,全力做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监管工作,建议设立“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协调小组”,小组由各地耕地保护科、土地执法部门、土地利用科组成,具体负责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日常工作。
9、向国土资源部建议,改革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制度,强化规划的作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制度是闲臵土地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建议改革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制度,弱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作用,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如果符合规划,审批只需要确认是否符合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如果不符合规划,若用地方能出示可以调整规划的文件,视为符合规划的情况,但要办理规划变更核准手续;若用地方不能出示可以调整规划的文件,视为不符合规划,建议另外申请用地,或者要求用地者申请规划调整许可后在申请审批。用多少,其权限下放给各级政府,在不违反规划的前提下,给地方政府较大的自由度,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发展实际情况和建设用地实际需求,决定用地的时机和规模,上级管理部门注重规划的实施监管,有利于更加充分有效地利用土地,预防闲臵土地的产生。
10、建立加强批后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完善建设用地动态监测系统,在实现省、市、县、镇四级联网的同时,加快各相关业务单位、环节的联网;加快土地使用权证和地上建筑物产权证两个发证单位的联网;在此基础上,根据监测信息,市县对土地供地和开工、竣工等开发利用情况的全程监管。采取在合同约定动工前2个月发出开工提醒、违约告知、开展约谈等多种方式,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处臵,形成预防机制。对于在监测系统中发现的长期在多处拿地并蓄意囤地的开发商,建立开发商“黑名单”制度,全国联网共享,对其采取重点监视并通过强制手段限制其拿地开发,有效遏制开发商蓄意囤地的行为。
(二)非真实闲臵土地处理建议
1、加快完善相关手续。相关部门要加快补办施工证,抓紧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及时在土地动态网上录入资料,上传至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消除实际不闲臵土地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上闲臵现象。
2、加强信息录入人员业务学习。对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业务不熟的信息录入人员,各地要请电脑专业人员对信息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信息录入技术,及时录入信息,消除实际不闲臵土地网上闲臵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省各县(市、区)按照省厅部署对疑似闲臵土地逐宗清理时,已对每宗真实闲臵土地和非真实闲臵土地拟定了初步整改方案,具备了全面整改条件。因此,拟定下一步工作打算如下:
(一)全面整改。7月-8月全面开展真实闲臵土地和非真实闲臵土地整改,将易于整改的全部整改完,并在网上消除相对应的土地闲臵现象。
(二)处臵攻坚。9月-10月对于全面整改阶段尚未能整改的疑难杂症闲臵土地,深入企业了解内情,省、地、县共同会商,逐宗拟定整改措施,挂牌督办。
(三)政策咨询。对攻坚阶段仍未能整改的闲臵土地,在国土资源部进行闲臵土地督察督导期间,向部领导及其专家咨询,寻求解决的政策措施。
2016年6月
第4篇:某年关于闲置土地情况调研报告
XX年关于闲置土地情况调研报告
XX年关于闲置土地情况调研报告
为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水平,提升土地资源供给能力与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国家将闲置土地问题解决提升到了十分重要的高度,今年国务院将安排对XX年XX年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网上显示的疑似闲置土地进行督察督导。我省一直以来对闲置土地清理十分重视,XX年全省产业园区工作推进会对闲置土地清理提出了要求,黄家培副省长也多次作了指示。为作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准备工作,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安排,土地利用处组织相关事业单位在全省开展了闲置土地调研,重点对毕节市、遵义市进行了实地调研,并组织全省对网上显示的XX年以来疑似闲置土地逐宗进行了清理核实,摸清了闲置土地的底数、分析了闲置土地的成因,提出了XX年解决闲置土地问题的建议,拟定了下一步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打算。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闲置土地基本情况
经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网上显示的疑似闲置土地逐宗清理核实,网上显示疑似闲置土地518宗,面积公顷,其中真实闲置类土地183宗,面积 公顷,面积占%;非真实闲置类土地335宗,面积公顷,面积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网上显示批而未供土地公顷。
真实闲置土地各年度分布为:XX年1宗,面积公顷;XX年2宗,面积公顷;XX年3宗,面积公顷;XX年96宗,面积公顷;XX年81宗,面积公顷,主要集中在XX年、XX年,面积分别占 %、%。真实闲置土地地区排序分别为:毕节市118 宗,面积 公顷;铜仁市18宗,面积公顷;安顺市17宗,面积公顷;遵义市14宗,面积公顷;黔南州8宗,面积公顷;六盘水市4宗,面积公顷;黔西南州4宗,面积公顷;
非真实闲置土地各年度分布为:XX年4宗,面积公顷;XX年2宗,面积公顷;XX年8宗,面积公顷;XX年30宗,面积公顷;XX年53宗,面积公顷;XX年238宗,面积公顷,主要集中在XX年。非真实闲置土地最多的为毕节市。
二、真实闲置土地形成原因
(一)政府原因
1、征地拆迁难。一些地方政府因急需通过土地出让获得出让金用于各项事业发展,往往采取先生地出让再进行征地拆迁,导致征地拆迁时间计入土地出让开发时间,造成土地闲置。而目前征地拆迁难度较大,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我省现行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按XX年统一年产值标准计算,农民对补偿标准不满意,农民思想工作难做,阻工现象频发;二是地方政府征地拆迁资金常不到位,安置补偿不到位,导致征地拆迁进展缓慢,未能在约定期限交地,使土地多年闲置。
政府资金不到位,土地未征收完,无法按期开工
2、规划调整频繁。“十二五”期间,我省实施工业化、城镇化战略,城镇发展速度快、交通条件变化大、新产业新业态层出不穷,导致各地城镇规划、产业布局不断调整。而我省目前经济发展尚处于以“地”谋发展阶段,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性强,形成极强的卖地冲动,导致一些开发条件不成熟、规划设计不完善的土地出让给了开发商。开发商拿地之后,由于相关规划不健全,土地开发条件和基础不完备,无法达到开发所需求的标准和规划条件,开发商只能被动闲置土地。
遵义县共青湖住宅用地公顷,因地块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不能进行开发建设,需调整区位而闲置。
3、土地储备融资抵押。我省地方政府为了从土地上获得开发资金,纷纷成立了土地储备机构,将土地储备作为融资的重要平台,大量的储备土地作为抵押物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为地方建设提供资金,只有少部分用于抵押土地开发。由于抵押时间较长,导致土地闲置。
4、招商引资良莠不分。
现行政绩考核机制对土地招商功能过分依赖。在“以GDP为纲”的发展观及现行行政考核体制下,政绩工程频出,地方政府不顾出让土地的实际状况,以土地作为承诺进行招商引资,以期推动本区域经济发展,在投资商圈地得越大越好的心态影响下,掀起了大范围的“圈地热”。再由于我省各类园区过多,供过于求,而各地政府又急于发展经济,导致各地招商引资恶性竞争,以土地为主的各类优惠政策层出不穷,“饥不择商”,招商引资良莠不分,有的是为炒地皮、囤土地而来,有的是为享受优惠政策而来,有的是为借土地用于贷款而来,为真正发展而来的为数不多。
(二)企业原因
1、资金乏力。贵州经济欠发达,导致各地招商引资来的多是经济实力不强的开发商,如国家大力支持毕节试验区以来,开发商涌向毕节试验区各园区,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地块使用权之后,由于自身资金不足,周转困难,加之近几年银行收紧银根,贷款困难,得了土地后无资金开发,开发商只有到处找投资合作者开发。找不到合作者的开发商,便将土地闲置。
2、经济下滑。近几年全国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楼房库存大,销售困难,去库存的压力较大,企业取得土地后,若实施开发建设将面临难以销售的情况,企业存在观望等待的想法,停止新楼盘开发,将已取得的土地闲置起来,期待市场回暖。
3、土地炒卖。一些开发商利用贫困地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和土地价位偏低,取得一块土地后,对其投入尽可能少的资金,然后拿这块土地抵押后继续购入新的土地,如此循环,以有限的资金取得了更多的土地,他们看中的不是土地的产出效应,而是土地的升值效应,从而造成了土地利用率低下、土地闲置。
4、法院查封。有的开发商将土地进行低押贷款,贷款资金用于其它经营,无力还贷,土地被法院查封而闲置。
(三)体制原因
除政府、企业具体成因外,现行土地管理体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土地闲置。
1、集中批地,报多用少,形成大量批而未供土地。我国现阶段土地利用管理的基本特征是“规划”与“计划”并举,“规划”偏重于空间,“计划”偏重于数量。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按年度逐级下达,且该指标必须当年用完,未用完的用地指标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形成了现行的土地审批制度基本特征是国家和省集中批地,县市“零售”供地。国务院和省政府在批地时主要根据计划指标确定用地规模,往往缺乏项目实际用地需求数据的支撑。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不“浪费”当年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即使没有真实的用地需求,也会想尽办法,将用地指标在当年用完,导致市、县(区)政府普遍存在“先从锅里捞到碗里再说”的思想,因而千方百计向国家和省争取建设用地计划,尽可能多的报批建设用地,部分地方政府部分地方还将报批新增建设用地的数量作为衡量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绩的依据之一,获取的用地计划指标供应不出去,但为了不影响下一年度的指标申报总额,往往先将剩余指标批转征用,过度出让土地,而后闲置待用,导致各级地方政府重土地审批、轻土地利用和监管,形成了土地批多用少的现实情况。XX年以来,我省累积批而未供土地3万公顷。
2、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涉及部门多,协调不畅。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涉及国土资源、发改、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受现行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和职能分工的影响,容易出现沟通协调不畅,缺少协同机制,难以形成合力的现象。政府往往把主要精力放在了项目用地的审批上,注重对非法占地进行查处,对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忽视对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土地的用地过程进行全程动态跟踪管理,造成建设用地监管措施的实施效果不理想,给闲置土地的形成留下了空间。
3、人员不足。我省各地国土资源部门中负责批后监管的都是用地管理科(股),在负责建设用地管理的同时,还负责土地利用管理,任务重,工作量大,但一般科(股)只用2-3人,工作量和人员配置不匹配,监管机构人员严重不足,造成监管工作的缺失。
三、非真实闲置土地形成原因
(一)资料不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对动工的认定,需提供项目动工的施工许可证才能上传,否则就无法通过。在招商引资项目签订投资协议后,企业资金一经到位,企业用地就会启动。而建设规划部门对办理施工许可证存在矛盾问题,导致企业无法提供动工资料。
遵义奥克明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取得遵义县公顷工业用地,已竣工投产,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上为疑似闲置土地,实际因无法录入施工许可证造成疑似闲置,实际不闲置。
(二)业务不熟。一些县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信息录入员对信息录入业务不熟,造成一些已开工或竣工项目因信息不及时录入而显示为闲置土地。
遵义辉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公顷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已经开工建设,不存在闲置现象,但因信息不及时录入,在土地市场动态网上显示为疑似闲置土地。
四、闲置土地处理建议
闲置土地处置涉及到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和用地单位,需要政府主导,协调相关部门,才能顺利促进闲置土地处置。提出相关建议如下:
(一)真实闲置土地处理建议
1、及时向政府汇报,抓紧处置闲置土地。主动向政府汇报,采取“政府主导,国土牵头,部门协作”机制,针对供而未用造成闲置土地的原因进行分类处理。
2、维护农民利益,加快征地拆迁进度。在综合考虑连贯性、一致性、稳定性的前提下,采取合理调整征收补偿标准、奖励、预留安置发展用地等方式,化解征收工作中的一些矛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土地征收拆迁难的问题。同时,在以后的土地供应上要力争做到“净地、熟地”出让,实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的要求,从而保证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为企业的投资建设奠定基础。
3、区位调整。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毕节试验区国土资源差别化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192号)同意毕节试验区开展国土资源差别化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毕节试验区国土资源差别化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第9项方案是“已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由于相关规划调整、产业政策调整、产业布局调整等原因,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可按规划作区位调整”。因此,毕节市可对因规划调整而闲置的土地进行区位调整。其它市州参照实行。
4、规范土地抵押融资。对于因土地抵押融资而闲置的土地,各地要将土地已抵押融资资金用于土地开发,消除已抵押土地闲置现象。今后要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4号)规定,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
5、建立闲置土地处罚预警机制。无偿收回作为一种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非常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该手段不仅在现实中难以实施,而且其使用可能会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包括损坏投资环境、打击土地市场、影响地方财政、拖累经济发展、增加处置成本等方面。因此,在对因企业原因闲置土地进行处罚前,给予企业一个缓冲期,实行闲置土地处罚预警机制。因企业原因闲置土地的,对企业进行约谈,讲明《闲置土地处置规定》,下达闲置土地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不按期开工的,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取闲置费,对闲置二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回。
6、加快土地司法纠纷处理进度。各地政府要协调当地司法部门,对因法院查封而闲置的土地,要加快司法处理进度,按法院判决及时处置查封土地。
7、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减少造成土地闲置的政府因素。闲置土地的形成往往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如规划修改调整、地质地貌不明、土地他项权利不清、水电路不通、拆迁不完全等原因,都会造成征地拆迁难度大,迟迟无法达到交付要求,无法及时供地,形成闲置土地;工业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程序,所需时间长,增加了土地闲置的可能性。因此,需要加强发改、经信、规划、建设、财政、商务、监察、环保、交通等多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调合作,将对政府因素对造成土地闲置的影响。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涉及到土地征收、土地交付、项目建设等各个方面,是系统性、综合性较强的工作,涉及到各级政府、财政、规划、住建、村组等较多的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统一协调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时间、任务,做好信息互通,齐抓共管,建立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的统一协调机制。
8、加强动态巡查力量。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是近年来新增的日常监管工作,是一项全新系统工程和管理模式,流程长、环节多、监管难、人员少,且涉及到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和用地单位,为便于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切实改变“重供地审批、轻利用监管”的局面,强化单位相互协作配合的联动监管机制、动态巡查和跟踪监管机制,全力做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监管工作,建议设立“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协调小组”,小组由各地耕地保护科、土地执法部门、土地利用科组成,具体负责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日常工作。
9、向国土资源部建议,改革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制度,强化规划的作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制度是闲置土地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建议改革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制度,弱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作用,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如果符合规划,审批只需要确认是否符合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如果不符合规划,若用地方能出示可以调整规划的文件,视为符合规划的情况,但要办理规划变更核准手续;若用地方不能出示可以调整规划的文件,视为不符合规划,建议另外申请用地,或者要求用地者申请规划调整许可后在申请审批。用多少,其权限下放给各级政府,在不违反规划的前提下,给地方政府较大的自由度,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发展实际情况和建设用地实际需求,决定用地的时机和规模,上级管理部门注重规划的实施监管,有利于更加充分有效地利用土地,预防闲置土地的产生。
10、建立加强批后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完善建设用地动态监测系统,在实现省、市、县、镇四级联网的同时,加快各相关业务单位、环节的联网;加快土地使用权证和地上建筑物产权证两个发证单位的联网;在此基础上,根据监测信息,市县对土地供地和开工、竣工等开发利用情况的全程监管。采取在合同约定动工前2个月发出开工提醒、违约告知、开展约谈等多种方式,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处置,形成预防机制。对于在监测系统中发现的长期在多处拿地并蓄意囤地的开发商,建立开发商“黑名单”制度,全国联网共享,对其采取重点监视并通过强制手段限制其拿地开发,有效遏制开发商蓄意囤地的行为。
(二)非真实闲置土地处理建议
1、加快完善相关手续。相关部门要加快补办施工证,抓紧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及时在土地动态网上录入资料,上传至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消除实际不闲置土地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上闲置现象。
2、加强信息录入人员业务学习。对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业务不熟的信息录入人员,各地要请电脑专业人员对信息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信息录入技术,及时录入信息,消除实际不闲置土地网上闲置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省各县(市、区)按照省厅部署对疑似闲置土地逐宗清理时,已对每宗真实闲置土地和非真实闲置土地拟定了初步整改方案,具备了全面整改条件。因此,拟定下一步工作打算如下:
(一)全面整改。7月-8月全面开展真实闲置土地和非真实闲置土地整改,将易于整改的全部整改完,并在网上消除相对应的土地闲置现象。
(二)处置攻坚。9月-10月对于全面整改阶段尚未能整改的疑难杂症闲置土地,深入企业了解内情,省、地、县共同会商,逐宗拟定整改措施,挂牌督办。
(三)政策咨询。对攻坚阶段仍未能整改的闲置土地,在国土资源部进行闲置土地督察督导期间,向部领导及其专家咨询,寻求解决的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