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调研报告
第1篇:地方人大调研报告
地方人大调研报告
地方人大调研报告一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应该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东光街道人大工作室始终高度重视民计民生问题,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改善民生为重点,不断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努力提高监督实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开展监督,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
解决民生问题离不开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离不开生产力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逐步提高。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党的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围绕民主法制建设,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努力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开展代表工作,努力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最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
发挥作用,既是人大的职责
所在,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东光街道人大工作室在搞好监督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一是组织代表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治理、食品卫生等工作视察检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二是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时上报区人大,确保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三是坚持分片联系代表制度,安排部署20xx年东光辖区区人大代表接待日活动,广泛听取辖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信访工作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掌握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民
主渠道,认真对待,认真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不断规范信访办理程序,努力提高办理水平,使各种信访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置,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信访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全区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的看到,我们在加强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民计民生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领域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监督的途径和方法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对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够大,监督效果不是特别明显。二是对于民计民生问题的调查研究不够。对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缺乏深入的了解,对于如何解决涉及人民群众
切身利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缺乏深入的研究。三是激励代表在加强对
民计民生问题监督检查、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的科学有效机制还没有形成。一些代表主动参与监督的意识不是很强,提出的建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坚持履职为民,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是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是国家权力机关,而且是了解民情、反映民声、集中民智的民意机关,在发扬人民民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人大的工作就要始
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考虑问题,努力在群众最盼上想办法,在群众最急上抓落实,在群众最怨上促整改,真正在思想上尊重人民群众,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行动上深入人民群众,工作上依靠人民群众,着力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实实在在为人民谋利益,推动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改善民生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也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在现阶段,就业是民生之本,就学是民生之基,就医是民生之急,社会保障是民生之盾。应当把关切民生冷暖的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等问题作为重点,通过监督,让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
所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时时、事事、处处从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出发,把群众的需要作为调研的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深层次的问题。
(三)发挥代表作用,拓宽民主渠道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代表们大多工作在一线,生活在基层,熟悉民情、了解民意,有着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表达者、现实利益的传递者、切身利益的维护者。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方面的主体作用。要继续坚持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检查、专题调研等重要活动制度,进一步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畅通民意表达的途径,增强人大代表维护群众利益,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发挥代表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要支持和鼓励有实力的人大代表通过爱心行动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为弱势群体送温暖,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要建立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使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形成民意表达和反馈的新途径,从而更好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力,形成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要建立人大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工作视察、检查机制和建议办理测评机制,不断加大建议办理的监督力度,特别要抓好涉及民生问题的重点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提高党委、人大、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共同努力创造和谐环境,营造和谐氛围,构建和谐社会。
地方人大调研报告二
街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街道人民代表大会
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就区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经过这次调查,总体上看,我区各街道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街道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比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街道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街道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街道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大部分街道
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街道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2、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街道人大工作来看,都能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
3、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是我街道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在调查视
察活动中,街道人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社区的贯彻实施,维护了社区居民的稳定。
4、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街道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在调查中了解到,尽管街道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
活动难以正常开展。街道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就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
就无从谈起。
三、加强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1、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人大、党委、政府是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党委应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政府要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人大在工作中要与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2、上级人大应加强对下级人大的监督与指导
上级人大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街道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区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街道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街道人大
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街道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街道人大干部的编制、职级、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区
级以上人大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这样,可使在街道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于街道人大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街道人大的影响
街道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街道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街道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街道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街道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监督法》、《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街道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街道人大的地位和职权
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街道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街道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好的经验,使群众明白街道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做主的机构,扩大街道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第2篇:地方医保调研报告
---人群医疗保险政策不统一,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不统一,不能相互衔接,待遇差距大。许多重病患者转到北京、上海看病,他们要排很久的队,甚至租房在那里等,为了一个床位要等一个月,耽误了治疗也加重了病人的经济负担,可谓雪上加霜,许多病人倾家荡产。(三)、管理体制具有弊端性。医疗保险的经办具有垄断性特征,医院缺乏与医保之间的平等对话权,医保经办机构操作方式比较粗放一点,在资金审核和支付上随意性较大,往往以简单定额的方式对医院发生的费用进行管理,导致医院与医保之间的利益博弈,有的医院的医生通过不遵守用药原则直接用昂贵药品,频繁使用大型诊疗设备,增加化验项目等方式,把费用转嫁到患者身上。如胃癌患者唐世丹,在北京中科院肿瘤医院治疗,共花费91805.62元,其中放疗费58120元,CT费、螺旋CT费、数字化摄影等检查费共2155元,化验费2256元。患者李庆伦,冠心病,在徐州
2---费用。医保是一项惠及全民的民生工程,医保办要增强担当重任的勇气和责任感,探寻医、保、患三方落实医保的共同点和根本点。医保办要加强动态监控管理,医院要科学设置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制定合理的医保工作流程,合理配备医保工作人员。在出台新政策前,政府医保经办机构应听取医院医保办的意见,尽可能地减少医院的压力是缓和医、保、患三者矛盾的有效措施。(三)、充分发挥医、患、保三方的桥梁作用。1、加强医保办内部管理。加强医保办内部的沟通,统一思想,达成共识,集中学习、研讨医保政策,反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平时遇有疑难问题,必须及时请示,不得擅自做主,避免政策理解和贯彻落实上的失误。2、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增进医保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了解和理解,提高临床科室执行医保政策的自觉性。在要求临床医务人员规范医疗行为、严格执行医保政策的同时,尽量为临床
4---编辑:杨雪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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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地方经济现状调研报告
年起,中央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做了有关调整,今年,将继续紧把信贷投放闸门,实行财政和货币的“双紧”政策。我区目前正处在资金需求敏感的飞速发展期,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如何将关系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景,需要如实分析并尽量争取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支持。
一、我区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支持现状
1、总体支持力度较大,但仍有挖潜空间
区内各金融机构一直以来都大力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如图一所示,年以来,区内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维持在250亿元左右的较高水平,比年初增加值也呈总体上升趋势。但同时,图一也表明了,年宏观调控后金融信贷有收紧趋势,特别是5月开始,比年初增加值的增速放慢了,金融机构惜贷现象明显。
与年全年我区金融信贷逐月递增相比,年的回落效应十分明显。年
1、2月和年的月末贷款新增比例比较如图二。
从存贷款比例上来看,我区金融机构基本上保持60%到63%之间的存贷比,如图三。而年市中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比例为69%;我国《商业银行法》也规定,各商业银行以法人主体计算的人民币存贷比为不大于75%;加之考虑到我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的阶段,目前我区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仍有上升的空间,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仍可加大。
2、较多依赖地方政策取向,偏重“锦上添花”类贷款
我区金融机构目前大多紧跟政府政策走向,对具有政府背景的投融资公司和政府强力支持建设的贷款主体,积极提供贷款支持。如针对我区年下半年建立起来的区建设财力统筹制度,主要对三大政府性投融资公司:城投公司、土地储备中心、建投公司开展放贷业务,提供其流动资金、中长期贷款等融资支持。对我区各类工业园区,着重考虑各级政府对园区的政策支持力度、园区发展的成熟度、园区内企业的集聚度与规模档次等因素,如康桥市级工业园区由于其是市属工业区,发展较早、较成熟,园区内企业经营和资产状况也较好,赢得金融企业的普遍青睐。针对今年全区“决战临港”的政府工作目标,金融机构适当加大了对临港新城有关贷款主体(海港新城投融资公司、临港新城土地储备中心等、临港新城经济集团公司)的资金支持力度。
相比以上“锦上添花”类贷款,金融机构对“雪中送炭”类贷款支持力度明显不足。目前,金融机构对我区其余投融资公司大多采取的是贷款持平或逐渐收缩的信贷政策;对除康桥工业园区以外的工业区,由于园区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企业的规模、档次普遍不高,因此对这些工业区的金融支持力度极为有限,仅限于少部分优良企业。对大部分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来说,“融资难”的问题仍严重存在。
3、对调控涉及类行业支持力度有所减小
年中央对金融机构采取了系列调控政策,包括: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方面做严格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限制对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过热”行业的贷款;通过提高准备金率、实行差别准备金率制度以及利率方面的调整措施来全面收紧银根等。
由于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及房地产行业贷款控制政策的施行,区内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企业采取较为保守的信贷态度,个别金融机构的上级行曾一度停止对房地产企业贷款的审批。目前,仅对“四证”齐全、自有资本比例在35%及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这样的举措有利于金融机构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但由于目前整个房地产行业中满足此条件的企业数量较少,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我区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
二、影响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支持的原因分析
1、我区金融机构风险控制趋于严格
出于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的考虑,大多金融机构对基层机构的贷款权限作了严格限制,贷款更多地向大区域、大企业、大项目倾斜。我区金融机构针对企业即对公业务的信贷权限一般较小,大多数银行只在一定额度的范围内拥有贷款审批权,个别银行对公业务只有调查权,无决定权。此外,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审批程序比较严格,手续比较繁琐,与中小企业强烈的资金需求存在着矛盾。今后随着金融机构改革力度加大以及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继续,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审批将愈加严格。
2、我区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目前我区中小企业较多采取间接融资方式来筹措资金,通过资本市场等直接融资渠道来解决资金问题的难度较大,且即使是在间接融资渠道中,融资供应范围也相对有限,仅限于中资金融机构。此外,中小企业普遍发展规模有限,资产总量不大,较难提供贷款所需的抵押担保物,较难满足融资的条件。我区虽然有为支持中小企业贷款而成立的统一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但由于运作处于起始阶段,许多功能有待完善,运作制度也有待规范,故目前未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小企业贷款帮手。
3、我区尚缺乏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我区为后发展地区,社会诚信环境建设尚未进入正常轨道,逃废银行债务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经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的改革处在攻坚阶段,由于多方面因素,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无力偿还贷款,影响了金融机构对我区经济支持的信心。另外,部分企业信用观念缺失,还款意识淡薄,借助各种理由逃废银行债务,挫伤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三、争取金融机构对我区经济加大支持力度的建议
1、利用“决战临港”和新一轮发展规划编制的契机,争取金融机构对我区经济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两港一城”尤其是临港新城的系列建设作为我区的“特大型项目”,一直受到区内金融机构的关注。我们要充分把握好临港新城开发建设的机会,利用为临港服务的各个重大项目引进,提高以临港建设为主的区域经济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同时,结合我区新一个五年规划的编制,将未来我区着重建设的“一核六区”作为融资主体的龙头,突出建设较早、发展较好的园区,加快园区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强园区的产业集聚功能,提高园区内企业的水平和档次,争取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配合区建设财力统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大对建设财力项目的甄别和监督力度,努力优化三家政府性投融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改善和提高经营质量,增强金融机构对政府性项目的资金支持作用。
2、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努力拓宽我区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通过完善金融工作例会制度,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注重对我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新经济增长点培育的各项措施的宣传力度,选择恰当时机把全区的优质信贷项目推荐给金融机构,争取信贷资金。大力引进民营、外资金融机构,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民间融资、外资银行融资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瓶颈。不断研究、完善我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的制度建设和运作程序,切实发挥担保中心帮助中小企业贷款的助手功能。积极借鉴先行地区成功经验,探索其他解决全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各种模式,考虑引进保险公司,通过“银保”合作,构建企业、设备供应商、银行、保险公司四方合作的担保方式。
3、加快全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发展环境
政府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联手工商、税务、公检法等部门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等失信行为的制裁,提高信用缺失者的违信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加快成立信用征集机构,以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区内企业及个人的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合理防范信贷风险,提高金融机构放贷信心。改进和强化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通过舆论在全社会倡导“诚信、信用”的观念,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4篇:地方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地方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篇1:岔河则乡人大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岔河则乡人大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近期我乡人大主席团,深入各村各代表组,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分析探讨乡人大工作情况,分析讨论了乡人大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讨论分析,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岔河则乡人大工作现状
乡人大换届后,乡人大主席团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和有序开展,并在一些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
1.依法组织召开好法定会议。乡人大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乡党委的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筹备,每年依法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财政收支预算报告,收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选举或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将党的正确主张转化为了人民意志。
2.代表工作取得新实效。乡人大主席团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和上级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一是组建了代表活动小组。岔河则乡现有区、乡人大代表46名,其中区人大代表 3名,乡人大代表43名。按照“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全乡共组建了7 个人大代表活动小组。二是完善了代表活动制度。乡人大健全和完善了行之有效的代表工作办法和制度,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拓展代表
活动载体,确保了代表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加强了代表培训。乡人大换届后,为进一步提高新一届乡人大代表的整体履职水平,乡人大采取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将代表培训经常化,在召开人代会、代表视察、执法检查时坚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增强了代表的职务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了代表履行职务的能力。四是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乡人大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年度代表活动主题,结合民生热点和本地实际,定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调研活动,充分发挥了代表知情议政、桥梁纽带、监督支持和示范带头作用,增强了基层人大的工作活力,代表活动的实效性进一步得到增强。
3.监督效能进一步强化。近年来,在乡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乡人大围绕“惠民生、保稳定、强基础、构和谐、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为推动本辖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乡人大坚持以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为重点,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人代会决议、事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形式,切实强化监督职能,不断提高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实效,推动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抓住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重大问题,适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有力地推进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进程。
4.服务大局有新的起色。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乡人大主席团不
仅加强了监督,推动政府工作,还按照党委的安排,乡人大主席直接参与或实施了全乡环境卫生整治、政府保障房建设、矛盾纠纷调处、平安建设、产业转型等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并将监督关口前移,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了政府的工作。
二、乡人大开展工作情况
(一)、乡人大每年都能按时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准备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参政议政积极踊跃。在闭会期间,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人大工作,开展“三察、一评议”活动,都能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3到4次,每年开展1次代表评议“七站八所”工作。
(二)、乡人大都成立了代表活动小组,能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建立了代表学习培训制度,能够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乡人大主席团成员分片联系走访代表沟通联系多,能够及时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映给党委、政府,以引起重视。代表视察、建议能够及时答复代表。
三、为抓好乡人大建设,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用“十八大”精神统揽全局,推动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障。紧紧围绕2014年区人大工作的要点,部署工作、开展活动,保证乡人大履职与党委决策在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同时,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定不移地维护党委核心,坚持向乡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主动争取乡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新的成绩。
二是坚持跟踪问效,实施好监督职能。“一个突出”即突出依法监督,“两个着力”即着力监督维权,着力监督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要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要求,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和手段,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管、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实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通过强化监督,支持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1.认真扎实抓好代表视察工作。年内要对板头圪点到灯炉滩村4.5公路建设情况、等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支持政府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检查。一是重点抓好乡党委政府年初制定的环境卫生整治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各工作委员会按照本年度工作要点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3.做好做实信访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室的作用。深入开展“基层大接访”活动,多方位、多渠道,依法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及其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加大对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及重要案件的交办、督办力度,切实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增强信访监督实效。
三是坚持认真扎实督办,处理好代表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工
作。要把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主渠道。实行分口负责的机制,采用挂牌督办的方式,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逐件办理答复代表,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提出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深入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向选民和选区单位述职活动,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好代表履职档案,及时总结宣传代表优秀事迹,尤其是在养殖业领头人物的先进事迹。同时,适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到外地考察人大工作为发展地方经济、创办企业牵线搭桥,筑好平台。
五是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会。6月上旬,由岔河则乡党委牵头,陕西榆林大地种业的技术专家到灯炉滩村、河口村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会。向农民朋友传授一些相关知识。如:马铃薯的耕种,病虫害的防治。还就如何发展其它经济作物等。专家们认真地分析、讲解一些应用技术及操作方法。农民朋友们通过此次培训学习,掌握了很多知识和技术。同时也提高了以后的生产效率,为增产增收创造了有力保障。培训会后有村民激动地说:“像这样的培训会以后要多多举办”。
三、乡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
虽然现人大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1.代表活动难以正常开展。乡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
篇2:县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兰西县乡镇人大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人大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是最基层的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重要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基本形式和直接途径。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好坏,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在基层的贯彻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所以,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能动性和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振兴地方经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
我县15个乡镇共设人大主席15名,各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15名;设农民副主席14名,其中长岗乡无农民副主席。共有县人大代表223。其中妇女代表有56人,党员代表有145人。
这几年来,我县不断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全县各乡镇人大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依法行使人大职权,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
要的作用。
(一)紧密联系和正确指导,稳步推进乡镇人大工作
1、把定期培训作为提升乡镇人大主席业务素质的重要方法。近年来,为了使人大主席、副主席掌握人大工作的方法和程序,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我县举办了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培训班。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亲自讲解,组织学习了《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人大业务知识,全面地学习、深入了解了人大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培训和学习,明确了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担负的重要责任,增强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光荣感、紧迫感,业务能力有了显著的提升,为开展好乡镇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对乡镇人大进行工作指导,法律上是有依据,现实中有必要的,基层上非常渴望的。县人大常委会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常委会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指导乡镇人大的工作,并在工作要点中进行总体部署,对相关工作提出安排意见,为乡镇人大工作更好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按照法律法规使用职权,严谨的开展代表活动
1、组建代表小组,开展好代表活动。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进行活动的基本形式。我县各乡镇人大把本乡镇人大代表合理划分,组建为若干个代表小组,并指定综合素质高、组织能力好、代表意识强的代表担任组长。为了使代表小组活动规范化、经常化,各乡镇人大进行了紧密联系选民、会前视察等做法,制定了年度活动计划,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把征集意见建议、代表宣传群众、联系选民、开展视察调查等活动落到实处。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开好人代会。依法召开乡镇人代会,是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选举权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形式。全县各乡镇人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细心组织,积极筹备,认真召开人代会。会议期间,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听取和审查本乡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并决定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重大事项,选举本乡镇人大主席和政府领导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认真行使法定职权,有效地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落实了广大人民群
众参与管理本乡镇经济社会事务、当家作主的权力,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3、进行检查评议,使监督渠道多样化。乡镇人代会闭会期间,各乡镇人大主席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和政府工作的监督。在法律监督方面,各乡镇人大重点对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减轻农民负担条例等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加强了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通过检查监督,努力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本乡镇的贯彻执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工作监督方面,不仅对本乡镇政府工作实施监督,而且对本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和上级部门延伸到乡镇的有关单位采取工作评议等办法实施监督。换届以来,各乡镇人大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中小学、卫生院、辖区电管站等单位进行了评议,达到了推进工作的目的。
二、我县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我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实施,乡镇人大工作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得到
了进一步的加强。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努力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但是乡镇人大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县乡镇人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一些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不高。尽管通过组织培训,使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得到了一些提高,但仍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政治觉悟、法律知识、文化水平等素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是议政能力不强。部分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中,一言不发,只是个“举手代表”、“挂名代表”。二是联系选民不主动。既不积极宣传会议精神、政策和法律,又不主动向人民群众征询意见,参加了几次人代会,未提出一件建议。三是主体意识淡薄。少数代表把代表身份当作一种荣誉职务、政治待遇,缺乏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责任感。
2、对乡镇人大的认识不到位。对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尚未得到干部和群众的充分认识和普遍重视。部分群众没有认识得到乡镇人大的重要性,甚至把乡镇人大看作
篇3:地方各级人大监督问题调研报告
地方各级人大监督问题调研报告 人大监督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和人大制度的不断完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每年都要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但从目前县区人大工作的现状和作用发挥看,监督议题的选择与确定仍然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在一些方面还有不完善的地方。笔者认为,现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认识不清。监督议题是地方各级人大履职行权的“路线图”和总纲目,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监督议题选择的好不好、确定的议题质量如何?不仅关系到人大监督的方向和重点,更决定人大监督的实际效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人大在选择确定年度监督议题的问题上,思想认识不统一,原则把握上有偏差。有的思维观念陈旧落后,把常委会、主任会和专项审议与专题调研混为一谈,概念不清,选题不准,监督议题、调研议题、工作安排“一锅烩”,“胡子眉毛一把抓”;在征集遴选年度监督议题时,有的视野不宽,仅仅局限于人大相关工委对口联系部门工作的“小圈子”,把议题选择作为履行工作程序而已,既不重视汇集民意,又不严格依法筛选,甚至不动脑筋,等着上级人大常委会确定好监督议题后,再“依葫芦画瓢”,盲目性较大;有的仍然习惯按以往传统做法,年度议题由人大各委室提出,经
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即可。对于选择的监督议题程序上是否合法?确定的听审议题是否和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合拍?是否关系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否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考虑的不深不细。
二是定位不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一府两院”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对象,县区人大主要应围绕 “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要求报告的专项工作来选定监督议题。但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每年在选择监督议题时,定位不准,有的把本不属于人大职权范围的内容纳入人大监督范畴,只满足一般常规性的工作审议,忽视对政府依法行政和专项工作监督,或只重视对公、检、法、司机关小范围内司法监督,忽视对社会关切、群众反映强烈、事关国计民生的热难点问题的法律监督;有的年度监督计划,既不安排专题辅导和法制讲座,不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找不准法律切入点和工作结合点;监督的内容不是区域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甚至一些地方人大主次颠倒,各自为政,绕开“一府两院”监督对象,直接把基层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一些工作错误地纳入常委会视察听审议题,盲目进行监督,造成监督“错位”、“越位”,这样的结果,势必会消弱人大职能定位,造成人大工作偏离方向,权力机关的地位下降,给监督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三是选题不精。人大监督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法律方方面面,但县区人大每年选择监督议题不可能面面俱到、包揽一切,只能根据工
作实际,精选一些监督议题,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地开展视察调查和审议监督。而一些地方人大在选择确定年度监督议题时由于顾及各方面工作的平衡,以及在具体操作中的难以割舍,年初工作安排确定的议题内容和一般性工作仍然偏多,听审重要工作、决定重大事项少;一些地方人大不能坚持“抓大事、议大题、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没有把人大工作放在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工作重点不突出。有的听审议题陈旧老套,贪大求多,本末倒置、主次不分,顺序排列错误,选择的议题不是涉及面较窄、影响不大,就是偏离主线、没有重点,缺乏新鲜感,实施监督效果不佳;有的视角不大,只盯一点,不顾其他,甚至一味强调监督议题口子越小越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复交叉,一个部门、一项工作连年听审,“换汤不换药”,热衷于吃“回锅饭”。这不但不利于常委会集中精力抓大事、议大事,而且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视察调研和专题审议,实施监督效果较差。
四是方法不活。按理说,地方各级人大由谋划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到确定审议议题,一般有启动、征集、筛选、确定、公示、实施等六个环节,监督法更是特别强调要根据七个途径反映的问题加以选择和确定听审议题,并要多方征集、筛选,征求同级党委意见,与“一府两院”有效衔接,经主任会、常委会后讨论审定后加以确定。可实际上,这些程序步骤和工作要求在一些地方人大被人为减化或弱化,有的不倾听民声、不顺应社会关切、不响应党委要求、不回应“一府两院”诉求,不征求人大代表意见,既不向社会公开征集,又不与有关方面沟通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