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费用报销制度
财务费用报销制度(试行)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完善公司的报销程序及规定,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费用审批及报销流程。
一般费用开支(XX 元以内),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副总经理审批,财务根据副总经理审批意见,执行具体各项费用的报销流程办理。
大额开支(XX 元以上),必须经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财务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执行具体各项费用的报销流程办理。
第二条 费用的报销期限。
凭原始凭证与领导审批意见核实报销。
第三条 实报实销有效性的规定:(1)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以下凭证视为合法凭证,准予报销: 1.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 2.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3.邮政、银行、铁路、超市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4.一般营业商户收据和特殊情况下的文本签字类收据; 5.网络采购原始凭证;
6.其他副总经理以上领导认可凭证。
注:发票抬头信息: X XXXXXXXXXXXXX 有限公司 税号:
XXXXXXXXXXXX 地址电话:
XXXXXXXXXXXXX XXXX 号 XXXXXXXXXXXXX 开户行:X XXXXXXXXXXXXXXXX 分理处 开户行账号:
1XXXXXXXXXXXX2XX XXXXXX 第四条 报销审核机制(1)经办人员取得的合法凭证时,应按要求规范填写,否则,视为无效凭证,不予报销。
(2)经办人取得报销凭证时,凭证内容应填写完整,否则不予报销(除特殊情况外)。
(3)经办人报销支出费用时,报销内容应符合报销凭证的使用范围及性质。
第 五 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人员。
1、各项费用的报销制度 1.1 借款报销及审批制度 第 六 条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报销,应据实认真填写借款单、报销单,由各部门负责人审签,副总经理确认以后,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副总经理审核意见进行报销。借款清账联在报销完毕后退还给借款人。
第 七 条 员工借款应填写“借款单”,并注明借款事由,按规定程序(申报-XX 元内副总经理审批/XX 元以上总经理审批)审批后,财务部门根据领导批复意见预借费用。
第 八 条 借款人须在回款后及时到财务部凭相关凭证或现金结清借款,前款不清后款不予办理借款手续。每年 12 月 31 日前,除 12 月下旬借支的款项外其余所有个人借支的备用金都必须结清归还,逾期不还的,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回。
第九条 公司内部采购报销制度 各部门应该对工作需要的物资根据需要及时编写采购计划,(XX元内副总经理审批/XX 元以上总经理审批)根据领导审批意见,由该部门负责人组织采购或修改采购计划。采购发生的费用按照正式发票上显示的金额实报实销。
第十条 采购人员在报销时,需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报相关权限领导,(XX 元内副总经理审核/XX 元以上总经理审核)根据领导审批意见,经手人将手续齐全的“报销单”交财务部审核并进行账务处理,冲销预付款项。
第十一条 采购发生的运费,由经手人填写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报相关权限领导审批,(XX 元内副总经理审批/XX 元以上总经理审批)根据领导审批意见,财务部门主管会计审核后,实报实销。
第十二条 公司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制度 各部门人员因公接待外单位人员,需要到外面宴请的,须事先取得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副总经理权限以上领导审批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第 十三 条 各部门人员因公出差确需应酬的,须事前电话请示部门负责人和副总经理权限以上领导批复同意,根据批复意见限额接待。
第 十四 条 招待费发票日期栏必须填写清楚并说明招待事由。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办法中未做出规定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 3.本办法由副总经理签署颁发之日起实施,根据公司发展进行适当修订; 4.本办法公司全体员工了解执行。
于 2018 年【 】月【 】日 00:00 正式试行,试行阶段欢迎大家对本制度提出宝贵建议与意见。
总 经 办 2018 年 6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