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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整改措施

作者:水中恋 | 发布时间:2020-11-25 07:04:3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考勤制度整改措施 考勤制度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机关干部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经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高埂镇机关干部考勤制度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内容 高埂镇机关考勤制度包括:上下班制度、外出登记报告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以及会议制度等五项基本制度。

二、目标督查 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目督办自制度下发之日起,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镇机关干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每月底将本月基本情况汇总,按制度规定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交镇机关干部考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每周机关干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通报,并由财政所遵照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当月兑现。

三、严格奖惩 在年度工作考核中,由目督办牵头遵照制度规定,对全年违反本制度规定事项的情况进行汇总梳理,由镇机关干部考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严格兑现奖惩。

四、其他

镇政府招聘人员参照本制度执行。无下村补助的人员,按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扣发工资待遇。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请各办公室加强组织各办工作人员学习,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各事项。原有考勤制度自行废止。

上下班制度(一)上下班时间为:上午 8:30 上班,12:00 下班;下午 14:00 上班,18:00 下班。

(二)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打卡)制度。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到记为迟到;在下班之前未执行外出报告、无外出登记的记为早退。

1、上班迟到或早退 1 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 10 元;每月个人迟到或早退累计 3 次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

2、全年个人迟到或早退累计 10 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所有签字领取奖金的总额,下同)的 20%。

3、以办公室为单位,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总次数在 10 次以上,扣减分管领导当月下村补助 50 元,扣减办公室主任当月下村补助 30 元。

(三)旷工 1 天,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 50 元;每月旷工 2 天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旷工累计 4 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 20%;全年旷工累计 6 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 40%;全年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15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 30 天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5-4-27)规定办理。

(四)严肃上班纪律,上班时间不得喧哗、嬉戏、串岗、打毛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不得在上班时间使用电脑下载电影,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坚持佩证上岗、举止端庄、文明用语,工作人员之间要相互尊重,团结协作,爱岗敬业,不得在机关内吵架、斗殴。

1、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打毛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以及使用电脑下载电影的,每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 10 元;每月累计 4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下村补助。

2、全年累计15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10%。

3、以办公室为单位,累计上述情况总次数达到 10 次以上的,扣减分管领导当月下村补助 50 元,扣减办公室主任当月下村补助 30 元。

4、在机关内吵架、斗殴,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待岗学习3 个月,待岗学习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学习期满后视情况再作处理。

(五)上班时间私自外出到旅游景点、农家乐、茶楼、宾馆等游玩、打牌等被查处的,除按市上相关部门处理外,扣发全年目标奖。

(六)坚持“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或咨询有关事宜人员,要主动热情询问,认真负责引导介绍或办理,不得推诿和回避躲闪。若有意回避躲闪或推诿,影响我镇形象的,扣发当月下村补助;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年终奖金的 20%以上。

(七)各部门工作人员要自觉服从组织决议和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工作调动的,自调动通知生效之日起中层正副职干部就地免职,一般干部停发工资。凡拒不执行党委、人大、政府决定和工作安排的,是班子成员的向报告,是中层

干部的一律免职,一般干部实行待岗学习一年,待岗学习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

(八)迟到或早退、旷工以及违反上班纪律情况比较严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况予以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处理。

外出登记报告制度 镇机关干部上班时间外出(指离开镇政府机关,下同)工作以及在节假日离开邛崃,实行外出登记报告制度,并在外出公示栏注明。

(一)正常上班期间因工作外出的,均须在《高埂镇机关干部去向公示栏》上按规定项目进行登记,同时按要求上报。

1、一般干部因工作在邛崃范围内的,须同时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知晓;外出到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知晓。

2、中层干部因工作外出半天以内且在邛崃范围内的,须报分管领导知晓;外出半天以上或到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知晓。

3、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因工作外出半天以上的,须报镇主要领导知晓;离开邛崃范围的,须报镇党委书记知晓。

4、若各办(所、中心)全体干部因工作全体外出的,事前由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报告,经镇党委书记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将书面报告交党政办备案。

(二)节假日期间外出到邛崃以外的,均须作出书面说明交党政办备案,同时按要求上报。

1、一般干部在节假日外出到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知晓。

2、中层干部在节假日外出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知晓。

3、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在节假日外出邛崃以外的,须报镇党委书记知晓。

4、节假日期间,严禁各办(所、中心)未经党委书记同意自行组织集体外出到邛崃以外。

(三)外出未履行登记报告制度的,按照规定严格兑现奖惩。

1、外出未在《高埂镇机关干部去向公示栏》上登记且未返回镇政府机关的,按早退处理。

2、未履行外出登记报告制度的,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 10 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组织、纪律责任。

(四)全体干部要确保通讯畅通,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原则上应使用手机,尽量不要使用通信信号覆盖范围小的电话。外出工作超过通信信号覆盖范围的,应将电话呼叫转移到能联系上的电话,并向党政办报告备案。

因电话关机或无通信信号等原因而造成通信不畅的,第 1 次在当月下村补助中一般干部扣发 10 元,中层干部扣 30 元,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50元;第2次在当月下村补助中一般干部扣发20元,中层干部扣50元,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 100 元;从第 3 次起,每次在当月下村补助中一般干部扣发 40 元,中层干部扣 100 元,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200 元。

同时以上情况出现 3 次以上(含 3 次),年终奖金一般干部扣发 10%,中层干部副职扣 15%,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 20%。

如需更换电话号码的,必须书面报党政办;更换号码不报,造成通讯不畅,影响工作者每次扣发当月下村补助 50 元。

值班制度(一)参加值班工作人员为我镇符合条件的全体镇干部。凡男满 55 岁、女满 50 岁的干部可以不值班。大学生村长助理、抽调回镇上开展工作的社区干部均应按照值班安排开展日常值班工作。

带班领导要督促当天值班人员规范填写《值班记录》。

(二)日常值班时间:值班时间为当日下午 18:00 至次日 8:30;双休日及节假日为当日 8:30 至次日 8:30。

(三)、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及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值守值班室及值班电话,最早离开值班室时间春夏季(4-9 月)为 21:00、秋冬季(10 月-次年 3 月)为20:30。确保值班电话和个人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夜间 23:00 至次日 8:30 带班领导及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在平乐镇范围内。

(四)、值班时间内不得擅自脱岗或请人代班,带班领导要对值班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要督促当天值班人员规范填写《值班记录》。

(五)、值班期间发现和发生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妥善进行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按照《平乐镇应急报告流程》上报带班领导及镇主要领导。

(六)值班人员应及时协调好工作,按时到岗值班。如个人出现重大意外事件等特殊事件临时不能值班的,应自行主动协调好替代值班人员,并在值班前向分管党政领导和当日带班领导报告,经书面审批同意,并自行通告替代值班

人员后,才能离开;未经报告审批同意擅自不值班,或替代值班人员未到岗值班的,以值班旷工论;未经报告审批同意值班期间擅自离岗的,视为溜岗早退。

(七)值班迟到或早退 1 次,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值班补助的 50%;值班迟到或早退 2 次除扣发当月值班补助外,再扣发当月的下村补助 50 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 3 次以上,除扣发当月值班补助外,扣发当月下村补助 100 元。全年迟到或早退累计 15 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 10%。

(八)值班旷工 1 天,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值班补助和下村补助,全年值班旷工累计 3 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 50%。

请销假制度(一)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的,以旷工处理;其中,病假必须有医院病情证明。

请假前,必须作好工作衔接。

请假 1 天以上(含 1 天)的,经批准的请假条交由党政办公室登记保存。

(二)请假程序 1、一般干部请 1 天以内假,由部门主任(即:各办、所、中心、下同)签署意见后,分管领导批准;1 天以上 2 天内,由部门主任、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长批准;3 天以上(含 3 天),由部门主任、分管领导、镇长签署意见后,报镇党委书记批准。

2、中层干部正副职请半天以内假,由分管领导批准;1 天以内(含 1 天),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长批准;2 天以上(含 2 天),由分管领导、镇长签署意见后,报镇党委书记批准。

3、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请假,报镇党委书记批准。

(三)请假完毕后,请假人须向请假批准人销假,并向党政办报告。未销假的超期时间视为旷工。

(四)每月请事假 5 天以上(含 5 天),只发当月下村补助的 50%,请事假10 天以上(含 10 天),不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累计请事假 20 天以上(含 20天),发年终目标奖 90%,请事假 30 天以上(含 30 天),发年终目标奖 80%;请事假40天以上(含40天),发年终目标奖70%;请事假50天以上(含50天),不发年终目标奖。

家庭直系亲属婚丧嫁娶或家庭出现重大意外事件(重大意外事件需提供情况材料,并经确认),需要协助料理的除外,但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婚丧嫁娶,严格按市纪委监察局规定执行,若有违反,经市纪委监察局调查属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目标奖的 20%。

(五)每月请病假 5 天以上(含 5 天),只发当月下村补助的 80%,请病假15 天以上(含 15 天),不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累计请病假 30 天以上(含 30天),发年终目标奖的 95%,请病假 40 天以上(含 40 天),发年终目标奖的85%;请病假 50 天以上(含 50 天),发年终目标奖的 75%;请病假 70 天以上(含70 天),不发年终目标奖。

患社保部门重大疾病目录规定的重大疾病除外,但仍必须执行审批手续。

(六)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川人发[1996]7 号)文件规定,在年度考核中,因并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国家公务员,不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七)公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按照中共邛崃组织部《关于安排干部休假的通知》(邛组通[2015]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劳动局《印发我局<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险[1981]23 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丧假问题的通知》(川人福〔1993〕4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制度(一)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会议期间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交头接耳、不抽烟、主动将手机调为震动状态,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二)会议迟到或早退 1 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 10 元;每月迟到或早退5 次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迟到或早退累计 15 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 10%。

(三)会议无故缺席 1 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 50 元;每月无故缺席 2 次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缺席累计 4 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 10%;全年缺席累计 8 次以上的,扣发年终奖金的 40%。

注: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镇政府新的《机关干部考勤制度办法的实施意见》出台截止。

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上下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结算工资、福利补贴等提交准确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

三、考勤:

(一)考勤时间:

1、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30 冬季: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2、每月考勤时间为当月 1 日起至当月 30 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总经理外,均应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规定正常打卡者,于 2 日内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主管及以上人员在表上予以登记,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月底前签字确认),在次月 1 号前仍未登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早上未打卡视为上午半天旷工,下午未打卡视为下午半天旷工。

3、一般人员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时,应征得直接上级同意;所有外出人员外出前应在前台处《外出登记簿》上予以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如遇特殊情况未在登记簿上登记的,由行政助理询问外出人员直接上级后代为填写(主管以上人员询问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据打卡记录、《请/休假申请表》、《未打卡情况登记表》,一并审核并编制《月考勤统计表》,报财务部作为薪金计算依据,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考勤记录不全的,以考勤记录为结算依据。

(三)公司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四)考勤设置及基本定义:

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2、迟到: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公司规定工作时间打卡上班延迟 30分钟(含)以内的行为。

3、早退: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 30 分钟(含)以内离岗;4、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旷工(1)未办理妥善请假手续、外出手续而私自离开岗位或不到岗位;(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行为;(3)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5)被公安部门拘留的;(6)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不能到岗的;(7)迟到或早退超过 30 分钟不足 2 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 2 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

5、请假:因个人行为或个人因素不能在岗位上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手续离开岗位之行为。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假、考试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并由部门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的行为。

7、出差:因公司公务或领导指派外出,不能在办公室或指定岗位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离开公司之行为。

四、请假管理:(一)请假流程:

1、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2、其他部门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1)三天以内(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员请假流程:

(二)员工请、休假的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假期审批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以上流程报批,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置。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电话请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于直接上级口头请假得到同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在到岗后 2 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经权限人批准外,请、休假期满而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假应安排好职务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经批准方可离岗。员工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公司内部联系。

4、如发现员工请假有虚假情况时,经核实属实,则对所请假期按旷工处置。

5、《请/休假申请单》由行政部存查并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办理销假手续。

6、请病假 2 天以上者必须在上班后一天以内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7、无直接上级的,审批人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

(三)出差: 员工外出出差的,凭《出差申请单》到行政助理处予以登记;如时间有调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

(四)加班: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计划内的工作不计加班,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按以下流程之一进行确认:

1、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据《加班申请单》进行统计、核定,以此作为加班计算的书面依据。

2、加班计算单位为:小时/次,1 次加班不到 1 小时不计加班。

3、加班统计:加班时间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请单》为依据,以打卡记录为准,以小时为单位进行累计。

4、加班可安排在阶段性工作后换休,换休假当年有效(春节假前)。

(五)考勤扣款标准 1、无故缺勤(包括迟到、早退和旷工等)等情况,按如下规定处理:(1)迟到、早退行为:

1.1 员工每月上班迟到 10 分钟以内(含 10 分钟)2 次不计迟到,2 次以上的 10 分钟以内(含 10 分钟)扣发工资 5 元,迟到 10 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 30 元/次。

1.2 员工每月上班早退 10 分钟以内(含 10 分钟)扣发工资 5 元,早退 10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内的扣发工资 30 元/次。

1.3 当月内迟到/早退达 3 次公司将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之方式对员工进行教育,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 3 次及以上的,扣罚工资 50 元/次,以后每次迟到/早退累加 50 元罚款。迟到早退一个月内达 5 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责令改正,对于屡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内达到 30 次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加倍处罚或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2)旷工:

2.1 按照旷工实际时间扣除两倍的工资和各种补贴,并由行政部给予警示。

2.2 累计旷工 2 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倍处罚。

2.3 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累计旷工 3 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辞退处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内(含),发放病假当日基本工资;7天至15天以内(含),按基本工资的 80%计发病假工资,超过 15 天按事假处理;(2)病假原则上一次性不得超过一个月。

3、事假:

扣除当日薪金全额及当日补贴。原则上事假单次不得超过 5 天,请假时必须有工作接手人,续假不得超过 2 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无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经发现,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罚款 50 元。违纪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权取消员工本次晋升、加薪机会;情节严重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种类: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调休、考试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体系中的工资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节假日(全薪):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女年满 20 周岁,男年满 22 周岁),可享受 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年满 23 周岁,男年龄 25 周岁)可享受晚婚假 7 天(含 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须提前 3 天向行政部申请,并出示结婚证书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当年内有效。

4、丧假(全薪):

(1)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丧假 3 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给予 1 天带薪丧假。

(2)员工到外地办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增加最多不超过 2 天的带薪假。

5、产假(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持准生证、出生证等):女员工产假为90 日。

(1)产假以产前、产后休假累计;(原则上产前 15 天)(2)已婚女员工年满 24 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奖励晚育假 15 天。

(3)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5)女职工婚后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产假:流产给予 7 天产假,引产给予 15 天产假。

6、陪产假(全薪):男员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产假 3 天。

7、工伤假(全薪):若因公受伤,工伤医疗期内薪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

8、调休(全薪):调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

(2)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 5 天;连续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每年可以享受 10 天;满 20 年的每年可以享受 15天。

10、考试假(全薪):公司鼓励员工个人参加有助于本职工作的进修和培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凭准考证原件,经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可于工作时间参加考试。考试假全年不得超过 3 天。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

考勤制度规定

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教师考勤制度

公司考勤制度工作总结

店面员工考勤制度

本文标题: 考勤制度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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