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考试、考查管理制度
中学考试、考查管理制度
学生成绩考查考核是整个教学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课堂教学效果反馈和促进教学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为此特制定考试、考查制度、质量分析制度,望全体教职员工遵照执行。
一、考试规定
考试主要包括:平时考试,期中、期末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高三模拟考试、高考等。
1、平时考核 主要指高三的月考。考试次数由教学发展中心确定,级部组织,报教学发展中心备案,教学发展中心加强管理和督察。
2、期中、期末考试 由教学发展中心统一组织(或参加市级联考)。原则上采用交叉命题,统一阅卷的方式完成;期中考试(学分结业考试)时间一般定在第10周,期末考试(学分结业考试)时间一般定在第20周。
3、高三模拟考试 由教学发展中心和高三年级组联合组织(或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模拟考试)。
4、理、化、生科目要进行毕业实验考查,考查不合格者,不予毕业。考查时间:高二第二学期,由教学发展中心统一组织。
5、音、体、美、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考核、考查可采取闭卷、开卷的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试、操作等方式。成绩评定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级制、批语制,任课老师一般在每学期末考试前两周完成,成绩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学发展中心,一份交班主任。
6、期中、期末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高考是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教学管理和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参与命题、监考、阅卷是每位教师应尽的职责。因此,学校安排的各项考试工作,每位教职员工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随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教学发展中心,经核实后方可准许。
二、命题
1、要求:①由教学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的考试,原则上采取交叉命题,命题人员名单由教科室在考前三周下发命题通知;②教师要把握题目难度,注意试题效度、信度和区分度,防止出“偏、怪、难”题,原则上要求教师自行命题,不采用现成试卷。按7:2:l的比例,即基础题占70%,小综合题占20%,难度较大的题占10%,年级及格率要达到70%以上;③统一试卷格式
年 学期 考试试卷(黑体 小二号)
(年级) (科目试题)(黑体 四号)
命题人: 审题人: 时量 总分 (小四 宋体加粗)
试题(小四 宋体)
注:语文、数学、英语试卷要在题头后加“暨模块××结业考试”
试题可设计为试卷、答卷分开,审题人必须为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④命题人必须在命题通知下发一周内交卷到教学发展中心,并及时到文印室进行校卷;⑤由教学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的考试,原则上由教师交盘,文印室负责打印,鼓励教师自行打印。⑥答卷旁边必须有密封区,区内写(宋体 四号):
学校 年级 班级 姓名 座位号
2、制卷费:由教学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的考试,教师自行命题的按50元/科次计发,采用现成试卷不给制卷费。
3、凡试卷中出现质量问题,将按《教学常规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三、考务人员职责
(一)监考人员职责
1、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是学校进行教学检查的必要手段,也是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的自我检查,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考场的各项工作。
2、所有教师(包括教辅人员)均有监考义务,必须服从教学发展中心或级部的统一安排,要严格执行监考制度。
3、准时到岗 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考前5分钟未领取试卷者,视为迟到,每次扣款10元;开考铃响时还未到者,每次扣款20元;开考后迟到达10分钟者,以教学事故论处。
4、严格执行考场规则,按监考工作操作程序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5、开考后,不得在考场内交谈,阅读报刊,阅卷,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不得解释题意。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6、要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如发现学生有违纪、舞弊行为,应立即向其提出警告并没收舞弊材料,如实做好记载,与舞弊材料一起上报学生发展中心处。
7、要严守纪律,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8、凡学校安排的任何监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以不服从工作安排论处。
(二)监考工作程序
1、考前15分钟 到考务办公室报到,领取、清点考试试卷。
2、考前5分钟 组织考生进入考室,对号入座,检查学生所带文具,督促学生将书包、资料等放在讲台前;宣布本堂考试的科目和时间;发放试卷,提醒学生在规定的地方填写班级、姓名、学号等。
3、开考铃响 宣布可以开始答题。
4、开考后 巡视考场,检查学生座位是否正确,班级、姓名、学号是否填写;密切注视考场情况;注意时间:迟到15分钟的考生不准入场,开考后30分钟考生才可以交卷离场。
5、离终考前15分钟 提醒学生:“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
6、终考铃响 命令学生停笔、起立、离场,监考人员开始收卷。
7、考试结束后 清点试卷;关好门窗、灯;将试卷交考务办公室装订、查收。
8、监考人员津贴 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进行的月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高三模拟考试等按10元/1小时计发,其他考试原则上学校不计发津贴。高考按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办。
(三)巡视员(流动监考)职责
1、必须提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集合,迟到5分钟内扣款10元/次,5分钟以上以教学事故论处。
2、密切注视各考场纪律,检查并督促监考人员认真执行《监考人员职责》。
3、如因公事不能到岗者,应提前向主管校长报告,以便作好调整。
4、待遇: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进行的月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高三模拟考试等按30元/天计发。
(四)组考人员职责
1、组考工作由主管校长统一指挥,教务主任统筹安排,考务工作由教务员承担。
2、考务人员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按考场顺序摆放好试卷及草稿纸,考前15分钟未到者,以迟到论处,每次扣款10元,考前5分钟未到者,以教学事故论处。
3、负责监考人员的考勤,考试结束后,负责清收试卷。
4、监守岗位,及时处理考试期间的偶发事件。
5、待遇: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进行的高三月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高三模拟考试等按30元/天计发。
四、组考、阅卷、反馈
1、组考 教学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的考试,由教学发展中心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人员。
2、阅卷 由备课组长安排,统一时间,统一地点,流水阅卷。待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语、数、外按15元/班计发,其他科目按10元/班计发(其他考试不计发津贴)。
3、反馈:①试卷分析与考试反思:每位教师在阅卷后,都要进行试卷分析与考试反思,并按要求上交分析表;②成绩分析:按要求进行成绩统计(要求:集体阅卷完后,由备课组长将成绩输入电脑,输完后即交本级部领导,任何人无权更改),并将成绩及时交给班主任。
五、考试规则
1、学生考前10分钟进入考室,对号入坐,保持安静,不吵闹。
2、考生进入考室,只准携带必须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垫板、圆规、三角板、直尺等,不得携带任何资料、通讯工具、计算器、计算尺、文曲星等。
3、考生接到试卷后,先检查试题的页码和试题有无异常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考员,凡涉及试题内容,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若不涉及试题内容,而属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答题前必须在试卷规定的地方正确、清楚地填写班级、姓名、学号。
4、开考铃响后,考生才准答题,迟到15分钟,考生不准进入考室,考试结束后才准交卷离开考室。
5、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铅笔作图除外),考生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不能书写在密封线以内,凡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6、考试时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夹带资料、传递纸条、换卷、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互打暗号手势、撕毁试卷(答题卡),不准有其他舞弊行为。
7、考生在考场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扰乱考试秩序,不准顶撞监考老师,要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
8、终考铃响,考生必须立即起立,停止作答,清理试卷,然后依次离开考室,不准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等。
9、出考室后要迅速远离考场,不准在考室附近逗留和高声议论。
10、平时教师自行安排的小检测,学生一律不准提前离开教室,否则按提前下课考核教师。
六、违纪舞弊处罚规定
1、考试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遵守《考试规则》,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科考试计零分,并没收舞弊工具:
①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室的(无论是否用作舞弊)。
②携带计算器、计算尺、文曲星进入考室的(无论是否作用)。
③携带教科书、笔记本、参考书、作业本、其他资料进入考室的。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科考试计零分
①考试时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②偷看他人答卷,抄袭他人答案的;
③接传答案、交换试卷的(双方均作舞弊论处)
④考试中大声喧哗,扰乱考试秩序的;
⑤监考老师纠正违纪行为时顶撞威胁老师的;
⑥终考铃响后继续作答的;
⑦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的(不要交的第一卷除外);
⑧用打暗号手势等进行舞弊的;
⑨其他违纪舞弊行为。
4、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该科成绩20分:
①开考前提前作答的;
②考完后在考室附近大声讲话,讨论试题,经监考老师批评不改的
③其它防碍考场秩序的行为。
5、所有舞弊学生名单及舞弊形式将公示全校。
6、所有舞弊学生均需在两日内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交政教处,学校将视学生违纪舞弊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好坏,给予不同纪律处分。
七、成绩统计 期中、期末考试应由教学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将考试成绩入成绩库,由专人负责进行成绩统计。任课教师应及时填写成绩报告单,报告单所有项目要认真填全,不得遗漏,报告单应及时交给班主任,以便班主任填写成绩总表。
八、教学质量分析及反思
教学质量分析是改进教学的重要参考资料,凡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种考试及年级组组织的月考均需进行教学质量分析及反思
(一)任课教师对所教学科的教学质量分析应包括以下两方面。
1、试题分析:应包括试题的题型,知识覆盖面,试题分值合理程度、试题难度、试题的主要优缺点等。
2、学生学业成绩分析及反思:成绩分析应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定量分析“二率”(即优秀率、合格率)和“三项平均分”[即班平均分、前10名平均分、后10名差生平均分],这是反映学生成绩的基本数据。教师在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后,应结合对所教班级的了解情况做出定性方面的描述并进行反思,并将自己所教班级的教学质量分析及反思按时上交备课组。
(二)备课组的教学质量分析
1、备课组在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分析(试题分析部分)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整合,对本次试卷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并对下次命题提出建设意见;
2、备课组在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分析(学生学业成绩分析部分)的基础上,对全年级学生的考试成绩作出定性和定量分析,以便指导年级任课教师下阶段有针对性的教学和学校对该年级的教学指导。
3、备课组在进行教学质量分析时要充分发挥备课组内骨干教师的作用,原则上必须备课组的教学质量分析应由备课组内的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校级骨干教师、备课组长来执笔完成,如组内没有特级教师,就由市级学科带头人来完成,往下依此类推。凡上述人员不认真履行该项职责的,学校将进行考核。
4、备课组的教学质量分析要认真及时(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并形成书面材料,下发到备课组各任课教师,上交三份,一份给主管校长,一份给教学发展中心,一份给年级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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