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纪念馆的使用、管理达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部门管理职责及要求
㈠、党委工作部负责纪念馆的全面管理工作。
1、党委工作部(工会)负责接待参观工作。
2、党委工作部宣传负责馆内墙面布展内容维护更新、实物布展安排、展品的上架、归档,登记造册、讲解员培训及来宾参观时的讲解员选派、电视的播放内容及维护等相关工作。
㈡、综合管理部负责将纪念馆纳入大楼物业管理,负责纪念馆的物业管理工作。参观人员需要矿泉水时,由综合管理部提供。
㈢生产运行中心负责安全、消防等相关工作。
㈣综合服务公司负责电气、施工等工程图纸、空调、电视机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负责履行具体物业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门卫职责:
1、门卫具体负责馆内的保卫、消防、门禁等相关工作,严禁动物及危险品进入馆内,维护好参观秩序。
2、门卫负责每天上下午开关纪念馆空调及排风系统两个小时,保持馆内空气清新。
3、门卫负责每日或接到参观通知前一天检查馆内用电、暖气、空调、排风系统等相关设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物业及消防处理。
4、纪念馆大门钥匙由门卫保管,并负责开关锁闭,在参观及保洁等活动或工作结束后,关闭纪念馆门及水电、空调排风系统。
5、门卫负责来馆参观人员登记及疫情期间的防疫检查工作。
保洁职责:
物业保洁负责馆内花卉、电、空调、排风系统、暖气等物品、设备设施的每周检查、管理及维护维修工作。
保洁标准及要求:
墙面布展区域用干抹布去灰。地面半干拖布清理,不要触碰墙面。棚顶灯具部分每月保洁一次。
要求地面、墙面、物品整洁,馆内保持无烟头、无杂物、无垃圾,墙壁开关、展品、栏杆、台面等无灰尘,花卉要精心养植。每周定期保洁一次,必要时在参观前保洁一次。如遇下雨、下雪天气,参观后要及时清理污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