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打分
第1篇:量化打分方案(职称申报)
四、岗位竞聘细则(量化打分方案)
大阿镇小学岗位竞聘量化打分方案(职称申报)
量化计分采用百分制,加、减分5分封顶的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各种年限的终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有具体要求的除外),各种以上以下年份均含本年份时间,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打分内容与标准:
1、教龄、工龄(20分):教龄1分/年,工龄0.5分/年,教龄、工龄不重复计算(20分封顶)。
2、学历(5分):本科以上5分,专科4分,中(师)3分,高中及以下2分。
3、资格(5分):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或小学一级教师资格一年0.5分。
4、年度考核(12分):近三年年度考核(时间按人事部门规定)优秀一次计4分,称职一次计3.5分,基本称职计2.5分,不称职计1分。
5、考勤(6分):近三年来,每学年出满勤计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02分,缺勤一次扣0.04分,查岗缺岗一次扣0.1分,以学期满勤分为标准,扣完为止。(由所在学校提供教师出勤考勤证明。)
6、工作量(6分):
近三年来,每人每学期每周达到学校规定工作量计1分,一学期均按18周计算,不足工作量每周少1课时扣0.1以此类推,以学期为单位扣完为止。具体打分由学校提供教师工作量证明。
7、论文论著(5分):近三年来发表与教育教学、科研有关的论文论著,按以下标准计分。
(1)学术著作:在有国家正式书刊号独著出版的书籍,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合作撰写第一、二、三(及以后)作者分别按标准分的70%、50%、30%认定计分。
(2)论文发表按以下标准计分:国家级发表计5分,省级4
1 分,市级2分,县级1分,论文获奖、教师个人或指导学生特长作品刊登、教师本人刊发封面人物的则相应减半执行。
8、业绩(15分):教师本人受各级表彰的综合奖或单项奖、完成课题研究、辅导学生获奖、上示范课等,按以下标准计分。
(1)任现职以来获综合奖国家级、省级计5分,市级综合奖4分,县区级3分,其它单项的则相应减半计分。(注:综合奖指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共产党员等。)
(2)由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省、市、县学科带头人分别加5分、4分、3分,骨干教师分别加4分、3分、2分。(注:任期内有效)
(3)近三年来,个人业务竞赛或辅导学生获奖国家级每人次计3分,省级计2分,市级计1分,县级计0.5分。(注:教师竞赛是指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教师参与的赛课、说课、演讲、绘画、书法、课件制作等比赛活动或者是由学校指定的个别教师参加的比赛活动,指导教师获奖按指导学生相应计分。同一奖项取最高奖。)
(4)完成课题研究国家级主持人计3分,省级计2分,市级计1分,县级计0.5分。排名前三的课题组人员则减半计分。(国家级子课题相当于省级)
(5)上示范课或讲座按国家级计3分,省级计2分,市级计1分,县级计0.5分。
9、教学质量(15分):
(1)担任两门及以上学科(语、数、英),或同一学科(语、数)两个班级的老师,该学期工作量加0.5分。
(2)近三年来每学年以学年末成绩为准,所任教学科(语、数、英)平均分高于县平均分计5分;所任教学科(语、数、英)平均分高于镇平均分计4.5分;(平均分比照就高不就低)如未达平均分则计3.5分。担任两门学科或两个班级以上的老师,先分班级、学科计算得分,平均得分为最后得分。
2(3)术课教学人员按本学年完成教学任务情况分好、中、差三等进行评定,由考核小组评定给分,评定“好”的等级人数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50%,各等级得分为5分、4分、3分。
(4)、教师在积分时,缺一年以上成绩则按该教师现有几年成绩得平均成绩计算。
(5)、本学年新调进本镇的教师的质量分参照术课教学人员评定办法执行。
(6)、一学年内因病请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该学年教学质量分对照同一学年同一级别教学质量分最低者得分减3分计算。
10、测评分(3分):
(1)学校教师测评分好、中、差三等进行评分,得分为1.5分、1分、0.5分,具体打分由学校提供测评证明。
(2)学生(或家长)满意率测评分为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三等进行评分,得分为1.5分、1分、0.5分,具体打分由学校提供测评证明。
11、在较偏远村小任教分(3分):
近三年,在我镇小学较偏远村小任教,每工作一年计1分。(注:较偏远村小名单:兴禾小学、禾西小学、光明小学、金星小学、莲塘小学、民主小学。)
12、相应职务分(5分):
(1)现任中心小学校长、副校长计5分。
(2)现任中心小学政教主任、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少先队总辅导员、村小校长计4.5分。
(3)现任中心小学中层副职、村小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计4分。
(4)现任中心小学各处室干事、教研组长或功能室负责人计3.5分。
(5)年级班主任计3分,副班主任计2分。(注:有两个职务段的计分方法采取就高不就低。)
第2篇:打分表
附件
3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验收评分表
_东兴_乡(镇、街道、区域、流域)水利站
验收时间:_2014.6.5_—1—
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验收评分表
_东兴_乡(镇、街道、区域、流域)水利站
验收时间:_2014.6.5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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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验收评分表
_东兴_乡(镇、街道、区域、流域)水利站
验收时间:_2014.6.5_
1、本表满分为100分,总分在90分(含)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验收等级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2、县级验收总分为县域内所有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得分的算数平均分,不设等级标准。县级验收总分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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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土地调查检查及打分方案
城镇土地调查验收检查内容及打分方案(草稿)
按照辽宁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完成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验收检查及打分方案:
一、验收检查内容及打分分配情况
按照提交的项目成果和二次调查实施方案,同时兼顾项目成果对今后地籍管理的实用性和准确性,项目成果满分为100分,分值分配包括内业检查60分、外业检查40分。
(一)内业检查抽取项目成果的30%-50%,包括数据库检查16分、文字报告检查(数据库建设报告、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10分、图件检查(地籍图、宗地图、宗地草图)13分、统计表检查2分、权属调查成果检查6分、地籍调查表检查2分、地类划分检查2分、地籍控制测量成果检查4分、细部测量检查2分、面积量算及汇总统计检查3分。
(二)外业检查抽取内业检查成果的3%-5%,包括权属调查检查10分、像控点及地籍控制点检查10分、地籍图检查10分、细部测量检查10分。
二、打分细则及依据
内业检查打分采取细则评分的办法,依据检查内容及打分点给予相应的分数。外业检查采取抽样扣分的办法,按照抽取的外业检查资料的对外业检查的四项内容按照错误数量占抽样数量的比例进行扣分。
(一)内业检查内容及打分细则
1、数据库检查(16分)
(1)图层名称与标准保持一致,必选图层不能有丢漏给2分,否则不得分;
(2)数据具有严格的拓扑结构,不存在拓扑错误给2分,否则不得分;
(3)相关图层(如宗地与房屋、宗地与界址线等)的空间关系必须正确给2分,否则不得分;
(4)属性数据逻辑关系正确,属性数据输入正确给2分,否则不得分;
(5)数学基础符合要求(其中平面坐标系优先选择“1980西安坐标系”)给2分,否则不得分;
(6)图形数据精度满足要求给2分,否则不得分;(7)元数据结构满足《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要求给2分,否则不得分;
(8)元数据项内容填写正确,元数据必填项内容不能为空值给2分,否则不得分;
2、文字报告检查(10分)
(1)文字报告包括数据库建设报告、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齐全得2分,少一项扣1分,少两项扣2分;
(2)文字报告内容、格式符合《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规范》的有关要求给2分,不符合不得分;
(3)技术路线及方法具有创新点和推广价值给2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4)文字报告具有地方及专业方法差异特点给2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5)报告结构合理,逻辑清晰、文字通顺、图文并茂给2分,否则扣1分。
3、图件检查(13分)
图件检查包括地籍图、宗地图、宗地草图,检查内容及打分点如下:
(1)对照检查验收办法的详细检查内容,地籍图及宗地图图内、外要素齐全给1分,否则不得分;
(2)地籍图及宗地图图内、外要素的颜色、图案、线型等表示符合《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要求给1分,否则不得分;
(3)数学精度符合规程要求(包括数学基础、平面位臵精度)给2分,否则不得分;
(4)图式使用正确,各种注记、编码无遗漏,图面整饰清晰完善给2分,否则给1分;
(5)图幅间接边合理、无不接现象、逻辑错误给2分,否则不得分;
(6)界址点、地物点点位精度、邻近点精度符合规程要求给2分,否则不得分;
(7)宗地草图勘丈数据齐全,有检核条件给1分,否则不得分;
(8)宗地草图注记清晰,整饰规范给1分,否则不得分;(9)宗地草图宗地座落、门牌号、宗地号、界址点号、相邻宗地界址点、四至、指北方向、作业日期等要素无遗漏给1分,否则不得分。
4、统计表检查(2分)
(1)表格种类齐全,符合《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土地登记规则》的有关要求给0.5分,否则不得分;
(2)表格的表头、形式及数据项符合要求给0.5分,否则不得分,具体格式参见《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土地登记规则》;
(3)表格中数据项的内容不能有缺失给0.5分,否则不得分;
(4)表格中数据项的内容正确给0.5分,否则不得分。
5、权属调查成果检查(6分)
(1)街道、街坊、宗地划分正确合理给1分,否则不得分;(2)权属调查确认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与土地登记申请书一致给1分,否则不得分;
(3)认定界址的法律手续完整、规范、有效给1分,否则不得分;
(4)界址点的实地位臵准确,有固定标志给1分,否则不得分;
(5)界址边的走向合理给1分,否则不得分;(6)界址点无遗漏给1分,否则不得分。
6、地籍调查表检查(2分)
填写方法正确,填写内容符合《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要求给2分,否则给1分。
7、地类划分检查(2分)
地类划分符合规程要求给2分,否则给1分。
8、地籍控制测量成果检查(4分)
(1)坐标系统选择是否合理、长度变形是否超限。(2)起算数据是否可靠,首级控制等级选择是否适当,施测方法是否正确。
(3)各级控制网布设、点位密度是否适当,精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同时满足界址点测定,地籍图测绘和像片联测要求。
(4)首级控制、加密控制与图根控制施测方法是否正确,精度和密度是否符合要求。
(5)平差方法、数据处理方法是否符合《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要求。
(6)观测记录数据是否齐全、规范。
(7)高程基准选择是否正确、施测精度是否能够满足内业要求。
(8)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规范。以上内容均符合要求的给0.5分,否则不得分。
9、细部测量检查(2分)
主要检查手簿及各项精度是否符合要求,符合给2分,否则给1分。
10、面积量算及汇总统计检查(3分)
(1)面积量算方法正确,误差在限差内给1分,否则不得分;
(2)汇总统计表格齐全,数据正确给0.5分,否则不得分;(3)表内的纵向、横向数据平衡给0.5分,否则不得分;(4)表间的衔接严密给0.5分,否则不得分;(5)表间逻辑关系正确给0.5分,否则不得分。
(二)外业检查内容及扣分点(满分40)
按照外业检查抽样的比例,抽取外业检查样本,并进行如下检查,并计算得分。
1、权属调查检查(10分)
检查界址点、界址线位臵是否与实地一致,各类间距勘丈数据误差是否符合要求;地籍调查表填写内容是否与实地一致;地类认定、土地利用情况认定是否准确;界址点、界址线、宗地有无遗漏,位臵是否正确;界址点标志是否完整、规范; 街道、街坊、宗地划分是否合理、正确、标注是否无误,按照错误的数量按比例扣分。
2、像控点及地籍控制点检查(10分)
像控点与实地是否相对应,判读是否无误,刺点位移是否超限;地籍控制点位臵是否适当,标志设臵是否规范,与点之记描述是否一致;全球定位系统(GPS)控制点观测条件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地籍控制点与像控点观测条件和精度是否一致;外业检测精度是否符合要求,按照错误的数量按比例扣分。
3、地籍图检查(10分)
界址点、界址线位臵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界址点标志设臵是否规范;建筑物结构、层次是否正确;地物要素有无遗漏,取舍是否恰当;界址点坐标、界址点间距、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间距、地物点相邻间距等实地检测精度是否符合要求;各点位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图上数据与实地勘丈数据之差是否符合要求,按照错误的数量按比例扣分。
4、细部测量检查(10分)
外业选择适当的测站,利用全站仪、光电测距仪等仪器采用高精度或同精度方法检测,界址点、地物点实地检测点数均不少于25个,并与已有坐标进行比较,评定精度。
界址点点位中误差是否超限,最大误差是否超限;地物点点位中误差是否超限,邻近地物点间距是否超限;界址点与邻近地物间距误差是否超限,按照错误的数量按比例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