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策划书
活动内容:以座谈会的形式和相关负责人进行意见的交流,把学生的问题及时向食堂负责人反映,并收集食堂方面的反馈信息。(详细内容见附件1)
九、活动总结: 活动最终结果以“淮工之声”及海报形式贴出公示。
十、活动要求:
1、活动中,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并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安排。
2、发放调查问卷时需礼貌耐心。十
一、经费预算: 物品单价(元)数量(个)总价(元)签名横幅 50 2 100 记号笔 3 10 30 调查
表 0.4 1000 400 倡议书 0.2 100 20 消费展板 30 10 300 即时贴 5 4 20 总计(元)870(注:调查表及倡议书的印制用派公单)十
二、附件
1、座谈会策划书
2、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书
3、调查表十
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淮阴工学院学生联合会。淮阴工学院学生联合会 2011 年 3 月9 日附件 一 3.15 维权周--座谈会策划书
一、活动背景: 随着物价上涨,我们大学生的生活也深受其影响,特别是食堂与商店方面的问题更加凸显,由此很多同学产生一些不满情绪,为解决大家有关宿舍,食堂,商店等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疑问,收集采纳大家的意见与建议,以期建设一个广大学生都能接受或者满意的学习生活环境,拉近学生与宿舍食堂商店及其工作人员距离,在此举行此次座谈会。
二、活动主题:维护学生权益,共建和谐校园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淮阴工学院委员会
四、活动对象:淮阴工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五、活动时间:2011 年3 月19 日下午 活动地点:逸夫阶梯教室
六、活动形式: 以座谈会形式,由学生向团委老师,宿舍站长,食堂负责人,商店负责人等提出问题与建议,老师与负责人为大家所提问题进行回答说明,解释已制定规则的合理性,同时听取大家所提建议并尽量改善。
七、前期准备 (一)活动筹备:
1、与宣传部联系,设计相关海报进行宣传,同时通过网络、校广播进行宣传。
2、收集有关宿舍食堂商店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通过照片等形式进行取证,对调研结果进行归纳分析,为学生
增加找出问题的角度。
3、邀请与会人员,确保座谈会期间人员的充足。
4、邀请校领导,宿舍站长,学工办,记者团,新闻记者团,广播站成员以及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干部。
5、组织会议工作人员召开一个简短的会议,对工作进行细致详细的分工,、确定座谈会主持人、记录人员、陈述人。
6、联系布置会场,准备话筒,音响、投影仪等必须设施,备好开水与杯子。
7、确定嘉宾发言顺序以及会议流程。(二)活动分工具体工作与负责人员:会场桌凳安排由***负责;会场纪律由***负责;话筒,音响、投影仪由***负责;茶水等现场服务由***负责;会场清洁卫生由***负责;主持人:***;记录人员:***;
八、活动内容
1、布置会场,检查各项设施,尽量做到没有遗漏。
2、工作人员做好迎接嘉宾的工作,有序入座。
3、由主持人宣布座谈会开始,宣布召开座谈会的目的、会场纪律等。
4、先由嘉宾发言,发言完毕后进入座谈会的中心程序,对同学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报交流。
5、根据陈述人的发言内容,及时做好归纳总结,指定座谈报告为做出最一些好的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6、最后进行互动环节,学生自由提出自己遇到的问题,由相关人员进行解答,同学们也可以说出自己的想法与意见,此期间主持人要力求营造活跃的气氛。
7、主持人宣布座谈会结束,工作人员送走嘉宾。
8、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做好现场秩序维持工作及善后工作。
9、学生会人员开总结会,吸取经验教训,找寻收获与成绩,对所有工作人员表以敬意,篇五:阳光维权周策划书
目录
一、活动名称、主题及时间
二、活动背景
三、活动目的四、活动时间
五、活动地点
六、活动形式
七、活动流程
八、活动预算
九、活动细节
前言
随着校园社团文化的不断发展,社团会员参与度的不断提高,在多彩多样的社团活动中,会员权益被侵犯的事件时有,大多同学面对
此类问题常常忍气吞声,不知道如何用正常合理的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利益,指出学生社团日常工作中的缺点与不足。
作为走在时代前沿的知识青年,面对此类问题有义务、有责任,以社团规章制度作为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常权益,为构建和谐校园文
化做出贡献。虽然我们生活在象牙塔中,参与的也仅仅是校内社团,但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校园走入社会,当我们在权益上、利益上,甚
至人格上受到不公的待遇,我们会忍气吞声,让不公平对待我们的人
为所欲为吗?我们当然不会那样懦弱,我们会时刻维护我们自身的权
益、利益乃至人格。
在此背景下,校社联会员部为了秉承校社联“联合、共享、进
步、创新”宗旨,特在社团文化节到来之际,在校内开展“阳光维权
周”活动,以增强我校学生社团会员权益意识,推动和谐校园社团文
化的建设。
一.活动名称、主题及时间 2 活动名称:阳光维权周活动主题:维护会员正当权益,共创和谐校园文化
活动时间:4月15日——4月21日
二、活动背景
当代大学生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维权教
育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方式,构建和谐校园文化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强社团会员维权意识,深入宣传《校社联社团工作条例》,使在校社团会员方便、快捷了解各种维权知识的同时,更多切实维护
自身权益。
这次活动旨在让在校大学生学会如何正确参与社团活动,了解到
侵害自身利益的诸多问题,同时掌握应对这些问题相关知识,鼓励学
生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希望借助校社联的力量意识,加强
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目的1.让在校大学生了解基本的社团会员维权知识。树立维权意识,开阔知识面,做高素质合格的社团会员。2.了解校园社团会员维权现状,特别针对社团工作缺陷的一些
问题讨论并提出可行的维权解决措施,努力在会员们的日常社团活动 3 提供帮助和建议。
3.宣传维权的基本知识,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使学生在会
员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熟练拿出应急方案,以合法途径解决会员侵
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2篇:青少年维权策划书
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策划书
——汽车工程学院团委志工部
2012年4月25日
活动解释:
青 少年维权岗,是1998年由团中央、中央综治委办公室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的一项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活动旨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并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它有利于调动广大青少年投身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
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上升趋势,团省委和各级法院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们,在审判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贯穿法、理、情于案件审理全过程的工作模式。
团省委和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们发现,单纯地用刑法来审判,背离了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特点。他们希望通过剖析犯罪原因,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用法律、思想、道德、亲情去教育并感化他们,给他们温暖和保护,促使他们从内心深处改过自新,让那些迷途的孩子感受到温暖和关怀,重新燃起希望,重塑自我、走向新生。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指与青少年事务直接有关的基层单位中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为维护 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在共青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文化、广播电影 电视、工商、新闻出版、质量技术监督等系统和行业广泛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原则上设在上述系统和 行业的基层单位,主要包括:基层团组织及社区中的青少年服务机构;基层人民及少年法庭;基层人民检察院 及少年检察院及少年刑事检察机构。基层公安部门及派出所、戒毒所。基层司法所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监狱、少管所、劳教所;基层民政部门及社会福利机构青少年文化娱乐场所、外来务工青年集中的企业和 培训学校、站、点;商场的青少年食品、用品销售柜台;文化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站、所;新 闻媒体的相关栏目等。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分为全国、省、地市、县(区)四级,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由团中央和相关 部委共同命名,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由省级、地市级、县(区)级活动主办单位 参照全国级的命名方式进行。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命名实行严格的申报、考察、核准制度。命名工作要根据确定的条件和要求,严格 考核,认真评比。各地、各行业应择优确定一批争创单位,对能够较好履行职责,达到创建条件要求的单位,予以命名表彰,并纳入各行业职工奖
励体系进行奖励。对已被命名的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也要进行考察评比,对不合格的撤消命名。
为此,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肩负着一种神圣的使命。当肩负同样使命的青年凝聚为一个集体,这个集体就拥有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的力量。这力量促使所有的风华少年,齐奋斗,默默上下求索,为祖国,不惧长路漫漫,把成长的自己变成一面共青团的旗帜,把奋斗的生活变成一支共青团的赞歌。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有着广泛的意义。
一、活动名称:“关注青少年,从维权开始”
——青少年维权系列活动
二、主办单位: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
吉林省团委
承办单位:
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志工部
三、活动时间:
2012年4月下旬~5月下旬
四、活动地点:
吉林大学南岭校区
长春市各大中小学
五、活动意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整个社会不容推卸的责任。当前我国社会各个领域都进入了快速转型期,此时利益的调整和社会的冲突,使青少年权益受到的侵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其它社会问题日益突出。但是,我国青少年权益保障的机制还不完善,青少年维权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为了让青少年健康成长,党和国家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但是,从现实中看,青少年维权的需求还不能得到完全满足。青少年维权工作是在党政统一领导
和工作指导下开展的,共青团通过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切实维护青少年的权益,这既符合党政的要求,又符合青少年的需求。因此,找出共青团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的困难,并立足现实提出合理的对策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态度将直接决定着我们这个民族未来法治化建设进程。为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秉持着这样一种社会责任感,不管面临着荣誉还是困难,特此开展一系列青少年维权活动,为中国的治化进程作出自己的努力。
六、实施方案
1、深入宣传、贯彻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他们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和其他切实帮助。
2、根据青少年心理特点对青少年进行教育,通过讲座、培训等方式指导青少年开展法制学习和法律宣传活动。
3、在广大青少年中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娱乐方式,通过舆论媒体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对某些典型的案例进行重点宣传,优化青少年成长的心灵环境。
七、主题策划
1、开展一次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2.送法进校园
3、情系高考
八、活动预期效果
通过此次活动,青少年能够基本了解自身有权益及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愿意自觉维护自身权益、遵纪守法。此外,青少年成长社会与心灵环境得到改善。有理想、有知识、懂法、守法的社会主义新青年茁壮成长。
通过一系列的努力,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一定能够成功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九.申报
1.认真阅读吉林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管理办法(附录一)
2.准备申报材料,并认真填写
3.上交材料
法律义务咨询策划书
【活动目的】为了响应团委加强法制建设的号召,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激发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开阔同学们的视野,增加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为了使同学们将书本上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让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及普通大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宣传法律知识,吉林大学清洗工程学院团委志工部联合吉林大学法学院举办了这次以“我要维权”为主题的法律义务咨询活动。【主题】我要维权 【时间】2012年5月 【地点】吉林大学南岭校区 【主办】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 吉林大学法学院团委
【承办】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志工部 【活动流程】 前期准备:
1、联系法学院团委,共同协商,确定人员;
2、确定法律义务咨询的主题
3、围绕义务咨询的主题制作宣传单;
4、由宣传部制作好宣传海报、横幅等;
5、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向相关单位联系适合的场地,向相关单位提交活动策划,并在活动开展前在相关地点通过相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宣传明确的活动纲要和活动内容,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6、志工部人员提前在活动地点准备好活动相关的道具,布置会场; 【活动安排】
1、根据原先分配计划,由相关的青年志愿者在活动场地张贴宣传画,分发宣传单,并向路过的同学讲解这次法律义务咨询的目的,让他们积极参加这次的咨询活动;
2、邀请指导老师进入现场,开展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并分配专业同学做好现场笔录;
3、在活动地点开展向同学征集“我是青少年,我要维权”大型签名活动;
【后期工作】
1、活动结束后,由志工部人员整理现场并收拾垃圾,进行后续相关活动。
2、安排相关人员对咨询人员及相关单位询问对于此次活动的看法和意见,进行统计,整理相关材料(包括策划、总结、心得、照片资料)及整理活动有关发票递交给团委。
【必备物品】
1、一块空旷场地(长10m×宽5m);
2、宣传海报、横幅等相关宣传工具;
3、6张桌子及配套椅子15张及配套太阳伞等;
4、宣传单200份,宣传材料150份,宣传画2幅。
【经费预算】咨询场所租用费用、材料费、器材费用:宣传材料等的费用:50元 矿泉水费用:50元 总计:300元
200元
“情系高考”志愿活动策划书
一. 活动意义:
本次活动是吉大学生结合自己高考的成功历程,自愿为吉大附属中学高三级学弟学妹们提供一个高考经验交流的平台,帮助他们解决高考备战中的种种困惑,鼓励并提供战略性的复习方法,对其学习及计划安排提供借鉴与参考,让学弟学妹们为实现自己的大学梦而进一步奋斗。同时,也给吉大学生一个回报社会,分享心得的机会,让更多的附中同学能够在高考中发挥出正常水平,考出好成绩 二.活动主题:情系高考——经验交流会 三.主办方: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志工部; 四.嘉宾:学校代表(由校方最后确定)五.主讲人:原吉大附中学生
六.活动对象:吉林大学附属中学高三学生
活动地点:吉大附中 活动时间:2012.5 七.活动简介:
现场由五位主讲人各自结合自己有价值的高考历程,针对性地对学弟学妹们关心的复习方法、学习心态及时间安排进行分析及讲解,并对各科的备战方案进行经验上的讲解,分享各自的心得。现场还有半个小时的互动环节,供学生们自由提问,以更切实而全面地解决学
弟学妹们的困惑,进一步完善他们的学习方略,激发他们斗志。八:活动工作安排: ㈠与校方的联系
㈡宣传活动:高三各个班级的宣传
1.联系高三级各班班主任;
2.负责人到班级宣传,邀请学弟学妹们踊跃参加。 ㈢.活动程序安排:
1.主持人上台,介绍活动及到场嘉宾; 2.校方代表发言;
3.五位主讲人进行各自高考经验的讲述; 4.互动环节;
5.主讲人到学生中,进行自由咨询; 6.活动结束,与会人员合影。㈣. 活动后勤:(由后勤小组负责)1.签到
2.现场布置:包括桌椅,名字牌,会议室钥匙,灯光等 3 活动期间后勤:包括维持现场秩序,指引学生到达活动地点,安排学生入座,保持现场的安静; ㈤.现场拍摄者:摄影小组
㈥.会后书面总结:由此次“高考咨询会”策划小组负责 ㈦活动前动员:
1.五位嘉宾各自讲演内容的准备,要求必须针对附中学生的特点,提炼自己有价值的高考备考的成功精华,从方法、心态、时间安排上进行讲演,必须切实可行,并具有积极意义;
2.后勤人员在向学生宣传时应做到表达清晰,目标明确,具有亲和力并有热情邀请的诚恳态度;
3.后勤人员在活动现场必须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地应对各种状况,并服从安排。
九.经费预算:
1.矿泉水一箱;24元 2.策划书打印稿:5元 3.条幅1条:40元 总计:69元
送法进校园
一.活动安排:
在XX初中和XX高中,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摆放相关内容展板,悬挂相关内容的横幅,进入班级做有关于青少年维权知识的问卷调查,组织开展一次有关于青少年维权的讲座,不仅使青少年了解自身权益的内容以及维护自身权益的意义,也要使他们掌握一些基本的维权手段。
二.活动地点:
文化广场周围的初、高中 三.活动时间:
5月1日至5月5日 四:活动流程:
5月1日:与相关单位联系,就活动进行的时间及具体地点进行协商,同时联系相关活动人员,如:进行讲座的老师,传单派发人员等。进行传单及调查问卷的编写。
5月2日:印制相关的宣传资料,制作展板,订做横幅。5月3日:确定传单、展板、横幅已经准备就绪,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任务分配。
5月4日:早晨占用第一节课的部分时间进行问卷调查,之后进行相关整理工作,上午上课时间完成展板摆放与横幅悬挂工作,中午
利用学生上下学时间进行宣传资料的发放,下午或晚课时间组织开展青少年维权讲座。
5月5日:分析整理所得的问卷结果,编写一份有关于青少年维权意识现状的报告交给有关部门,促使更深入广泛的维权活动的开展。五.
(一)活动可能遇到的相关问题:
1、调查问卷数目不够
2、相关部门的突发情况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3、相关人员因突发情况无法按时就位或临时缺席
(二)解决方案: 1.合理地多印调查问卷 2.加强沟通,并准备好应急方案
3.可替换人员(如工作人员)必须有替补,不可替代人员(如嘉宾)事先多次通知。
六.活动经费预算: 印制传单及调查问卷: 50元 横幅制作:160元 展板制作:50元 路费:200元 总计:460元
吉林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全国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管理办法》(中青联发[2008]25号)的通知要求,为促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在我省广泛深入开展,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着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指导、规范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指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的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具体业务部门、社会和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相关行业的基层单位。
第三条 团省委、各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共同组成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管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团省委权益部)。
第二章 创建标准
第四条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应具备和达到以下基本条件和标准:
1.创建单位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
2.创建单位及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规定,立足实际,通过各种方式,畅通青少年利益表达渠道,帮助青少年解决在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青少年提供切实有效的维权服务。
3.创建单位及成员要把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有明确的创建计划、具体的工作措施、规范的运行管理制度和完整的创建档案。
4.创建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向外延伸服务范围,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理念,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着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积极参与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
5.创建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宣传,每年应至少完成两次公益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6.创建单位有行政级别的(或有参照行政级别的),原则上应为处级以下单位(含处级)
第五条 除基本条件和标准外,各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应根据不同行业(系统)的工作性质、业务职能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创建标准细则和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章 评选与表彰
第六条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分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区)
四个层级,行业(系统)、企业可参照设立相应层级。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地、州)、县(区)两级参照省级执行。
第七条 对由共青团组织与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联合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行业(系统),由共青团组织与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联合进行评选考核;对尚未联合开展的,由共青团组织单独组织评选考核,待时机成熟,再进行联合创建和评选。
第八条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评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申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采用逐级申报的形式,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通过系统和地市两条途径推选产生。申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集体,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创建过程方可参加评选,各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要确保申报单位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2.评选。由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评意见,向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提交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候选单位预备名单。
3.公示。由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对候选单位预备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候选单位正式名单,并集中公示一般不少于10天。如有相关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评选规定的行为, 一经核实立即取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评选资格,三年内不再参评。
4.命名。公示结束后,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对获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的单位下发文件予以表彰命名,并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牌匾。
5.注销。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因工作性质或工作内容变更,不再从事涉及青少年权益相关工作,其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自动取消,允许其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牌匾留作纪念,但不得在公共场所悬挂。
第九条 各有关行业(系统)要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纳入本行业(系统)的奖励体系。对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集体负责人和获得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的集体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参与本系统年终工作考评时,应予以适当加分。
第十条 公安、法院、检察、司法行政系统获得国家级、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可以享受以下奖励:
l.获得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成绩突出的单位,可以申报集体二等功;
2.获得国家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突出贡献奖的个人,可申报个人二等功;
3.获得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成绩突出的单位,可以申报集体三等功;
4.获得省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突出贡献奖的个人,可申报个人三等功;
第十一条 各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要大力宣传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先进事迹,扩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社会影响,营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承诺制度。由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就本职工作中如何维护青少年权益做出具体承诺并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布,以便青少年知晓并监督落实。
第十三条 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对接制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有义务配合处理当地12355青少年服务台(热线)等转送的青少年维权案件,做好经常性的维权工作,并将其纳入考核内容。
第十四条 “青少年维权岗联系点”制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在基层广泛设立联系点,使工作向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家庭拓展,深入基层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
第十五条 考核制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命名授牌后,即进入两年的考核期,两年期满后按照创建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保留相应的称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为期一年的整改,整改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取消称号并摘牌。
第十六条 晋级制度。创建单位被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通过考核后,方有资格参加上一等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
第十七条 单位负责人培训制度。实行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负责人培训制度,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的基层部门负责人需经过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后,方可参与评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可授权各行业系统组织本系统内的培训,可授权团组织开展综合性的培训。培训证书三年有效。
第十八条 监督制度。由各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新闻记者、青少年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等担任青少年维权岗监督员,强化对创建单位的监督。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妥善保存和整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申报、推荐、考核、审批、命名、奖励的资料档案,实行台账管理。每年年底,各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本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名单报上一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 各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经常开展对本级和下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或监督员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要监督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时整改。
第二十一条 获得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的单位,要在本单位醒目位置悬挂该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牌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牌匾的制作规定:
1.材料:铜板底,字为腐蚀凹体充色。
2.字样、字体和颜色: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黑体、大红色),命名单位和颁授日期(仿宋体、黑色)。
3.位置: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字样居中,命名单位和颁授日期位于右下角。
4.尺寸:全国级为650mm×400mm,省级为560mm×350mm,市、县级为480mm×300mm。
第二十三条 凡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或其成员发生以下任一情况者,经检查核实,情节严重的由原命名单位直接撤销其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摘除其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牌匾,并将牌匾收归命名单位。
1.集体或集体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2.在日常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在创建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有欺报、瞒报、贿评等情况,经查属实;4.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12355青少年服务台转送个案或对受理的青少年问题未及时妥善处理,经本级或上级监督检查机构查实后,提出警告,仍未能及时整改的;
5.无故不参与由各级团组织和相关部门组织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系列活动的;
6.其它严重影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的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正在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单位。
第二十五条 各市、州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的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归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
公室。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3篇:维权日策划书
维权日策划书
一、活动背景
为收集广大学生对宿舍、食堂、学校后勤的意见,促进在校大学生拥有更好的生活环境,保障大学生的生活质量,通过开展维权日活动,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活动的热情,反映同学们的心声和合理要求,加大对我们生活权益部所进行的权益工作的宣传,根据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校学生会举办了维权日系列活动,其中校学生会生活权益部于星期二举办一些活动。
二、活动目的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与维权意识,积极引导同学们合理、健康消费,唤起同学们依法维权意识。促进在校大学生拥有更好的生活环境,保障大学生的生活质量。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2011年3月15日 12:00——12:30在报告厅前。
四、活动主办方
校生活权益部
五、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将在3月15日中午12点开始,主要通过写小纸条的方式收集涿州校区同学们对食堂(如菜品价格,卫生条件,服务态度,硬件设施等)和后勤(如物品管理,制度安排,设施条件等)的意见和建议。
六、宣传方式
张贴海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站等。
七、注意事项
1.维权签名活动与维权建议征集活动受天气因素制约,无雨天气在报告厅
前举行。雨天地点另行安排。
2.维权建议征集活动应有工作人员指引,态度要好,要有耐心。
3.活动开始前要提前布置好活动场地,借桌椅要提前申请。
4.活动结束后要桌椅尽快搬回教室。
八、经费预算
横幅1条15元
签字笔5支10元
便签本2本4元
总计29元
校生活权益部
2011年3月5日
第4篇:维权日策划书
维权日策划书
一、活动背景
为收集广大学生对宿舍、食堂、学校后勤的意见,促进在校大学生拥有更好的生活环境,保障大学生的生活质量,通过开展维权日活动,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活动的热情,反映同学们的心声和合理要求,加大对我们生活权益部所进行的权益工作的宣传,根据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校学生会举办了维权日系列活动,其中校学生会生活权益部于星期二举办一些活动。二、活动目的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与维权意识,积极引导同学们合理、健康消费,唤起同学们依法维权意识。促进在校大学生拥有更好的生活环境,保障大学生的生活质量。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2011年3月15日 12:00——12:30在报告厅前。
四、活动主办方
校生活权益部
五、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将在3月15日中午12点开始,主要通过写小纸条的方式收集涿州校区同学们对食堂(如菜品价格,卫生条件,服务态度,硬件设施等)和后勤(如物品管理,制度安排,设施条件等)的意见和建议。
六、宣传方式
张贴海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站等。
七、注意事项
1.维权签名活动与维权建议征集活动受天气因素制约,无雨天气在报告厅
前举行。雨天地点另行安排。2.维权建议征集活动应有工作人员指引,态度要好,要有耐心。3.活动开始前要提前布置好活动场地,借桌椅要提前申请。4.活动结束后要桌椅尽快搬回教室。
八、经费预算
横幅 1条 15元
签字笔 5支 10元
便签本 2本 4元
总计 29元
校生活权益部
2011年3月5日篇2:维权日策划书
“维权,从我做起”策划书 一活动背景
为收集广大在校大学生对宿舍,食堂,学校后勤的意见,促进在校大学生拥有更好的生
活环境,保障大学生的生活质量,通过开展维权日活动,提高同学们的维权意识,和参
与活动的热情,反应同学们的心声和合理要求,加大对维权意识的宣传力度,根据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机电工程学院春雨志愿者
协会举办了维权日系列活动,春雨志愿者协会于3月15日举办了一次活动。
二活动目的增强广大大学生的维权意识,积极引导同学们合理健康消费,唤醒同学们依法维权意识,促进在校大学生拥有更好的生活环境,提高大学生活质量。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2013年3月15日中午12:00---12:30 北湖学生餐厅门前 四活动主办方
机电工程学院春雨志愿者协会
五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将在3月15日中午12点准时开展,活动主要通过写小纸条的方式手机广大在校大学生对食堂(如菜价,卫生条件,服务态度等)和后勤(如物品管理,制度安排,硬件设施等)学校超市,寝室楼下超市(物品价格,服务态度等)的意见和建议。
六宣传方式
校内宣传海报,校内广播
七注意事项 1. 维权建议征集活动受天气条件影响,天气晴朗在学生餐厅门口举行,如是雨天地点 另行决定。2. 维权建议征集活动要有引导人员指引,态度要好,要有耐心 3. 活动开始前要提前布置好场地,借桌椅等要提前申请。4. 活动结束后要将桌椅送回。
八活动经费
横幅 1条 15元
签字笔 5支 10元
便签纸 2本 4元
总计 29元
九活动意义
通过本次活动让许多在校大学生了解了自己权益的重要,让大家知道了我们时时刻刻都
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身边的许多小事都和我们的权益息息相关,本次活动结束之后,有许多同学已经增强了自己的维权意识,让许多同学都参加到我们的活动当中,让大家
对自己的身边事,周围事都有所关心。2013年3月5日
春雨志愿者协会 3月15日春雨志愿者协会在北湖学生餐厅门口举办了“维权,从我做起”活动,活动顺利举办,本次活动,让许多在校学生了解到了维护自己权利的重要性,也
对维权日有了更深的了解,从同学们积极参加的态度上来看,大家对于维护权益
有着积极的态度,也让学校各个部门看到了学生对于自己权益的关心。通过本次活动,也让春雨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们有了一些感触,志愿活动
本身的意义就是在于奉献自己,看到自己做的活动能让大家都对维权有了更深的了解,志愿者们也很开心,我们会把春雨志愿者协会,“春风化雨,爱洒人间”的精神发 扬光大。活动总结篇3:关于消费者维权日活动策划书
三一五消费者日维权活动策划书
一、活动背景 08、09、10年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经历了很多很多。无论是毒饺子,还是毒奶粉,更不用说什么毒牛奶,都足以让每一个消费者心惊胆战。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安徽农业大学内得到重视,促进农大学子消费者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值此之际,希望通过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以此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以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运动进一步发展,让更多的学子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消费权益。
二、活动目的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非法传销者吸收的主要对象的问题,近年来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的一系列传销事件,不仅扰乱了大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严重影响到大学生的身心健康。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严厉打击传销,依法阻断传销活动,让法
律进入大学校园,防止传销活动对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侵害,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必须重视的一项重大课题。我们希望借助消费者协会的力量,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主题
消费安全进校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同学们的安全权利。
四、活动时间
3月14至16日,具体的时间可视活动情况而定
五、活动地点
安徽农业大学校园及其附近区域
六、活动流程及内容 1、联系合肥市消费者协会,使其了解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及目的,以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
2、针对即将采用的活动形式,做必要的前期准备。比如申请场地、会场布置,设置表格和问卷调查等等。
3、通过摆展台、出海报的形式,对活动进行适当的宣传; 4、材料宣传:向同学们介绍食品的选购与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特征等消费知识及维权方法,分发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或可以写一些有关食品的选购与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特征的文章,由我们协助分发; 5、进行签名活动:由志愿队组织宣传标语,用横幅的形式做出两到三条长的横幅,并准备好水彩笔,请广大参与者签字,签名后,并张贴横幅一周; 6、调查:设计和分发问卷调查表,根据调查表了解同学们的维权观念以及周边商店、食堂、饭店的看法,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并可向消费者协会如实反映调查情况。问卷调查可涉及物价水平、服务态度、商品质量。评出最受欢迎的食堂和最廉价的超市,最佳服务奖。7、现场咨询:互动时间可以接受同学们的现场问答或是受理同学们的现场投诉
七、注意事项
1、活动期间,志愿队全体成员严谨认真实在做事。 2、参加活动人员必须准时到场,特殊情况应及时与负责人联系。3、参加活动的志愿者需听从负责人安排,4、活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
八、活动主办单位及参与人员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全体成员
九、活动经费预算:
据实际情况而定
经济管理学院志愿者服务队 2010年03月06日篇4:3.15消费者维权日活动策划书
福州理工学院
“3.15消费者维权”活动 策
划
书
学生联动委员会
二○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一、活动背景:大学生作为消费不太成熟的群体之一,在各种方式的消费过程中或多或少面临着侵权行为。在3.15来临之际,为调查我校学生的消费维权情况,并借此引起大学生对消费维权的重视,福州理工学院进行了3.15消费维权活动。
二、活动主题:3.15消费维权”
三、活动对象:学院全体师生
四、活动时间:3月15日上午
五、活动地点:青年广场
六、活动准备:
1.准备策划书。 2.人员安排。做好各部人员调度工作,通知各部成员各司其 职,保证活动顺利进行。3.物品备置。展板,长桌,宣传横幅,签字笔,调查表,借 桌椅由部长负责。4.参加活动人员通知。通知各参加活动人员本次活动注意事 项。5.活动现场布置。调整活动现场桌椅摆放位置、安置。6.值班安排。活动时人员值班安排由部长负责。
七、活动流程: 1.以倡导大学生消费维权为目的制作宣传横幅 2.在青年广场布置宣传签名场地 3.进行个性签名活动并请同学们做问卷调查 4.签名活动结束后将桌椅归置原处,部长分配人员将调查表汇总、统计。
八、活动经费:
宣传横幅及调查表打印费: 100元
签字笔:
10元
合计: 110元
九、注意事项:
1.各个部门应做好本分工作,做到认真、负责 2.注意合理安排值班时间,避免出现矛盾.3.及时归还所借用具并致谢.4.活动结束后分析调查结果并及时写好报告和总结.主办单位:福州理工学院学生联动委员会 2016年2月17 日篇5:3.15消费者维权日活动策划书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理学院
“3.15消费者维权”活动
策
划
书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 学生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一、活动背景:大学生作为消费不太成熟的群体之一,在各种方式的消费过程中或多或少面临着侵权行为。在3.15来临之际,为调查我校学生的消费维权情况,并借此引起大学生对消费维权的重视,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及理学院进行了 3.15消费维权活动。
二、活动主题:3.15消费维权”
三、活动对象:北校区全体在校生
四、活动时间:3月15日上午 五、活动地点:北校区喷泉广场
六、活动准备:
1.准备策划书。 2.人员安排。做好各部人员调度工作,通知各部成员各司其 职,保证活动顺利进行。3.物品备置。展板,长桌,宣传横幅,签字笔,调查表,借 桌椅由部长负责。4.参加活动人员通知。通知各参加活动人员本次活动注意事 项。5.活动现场布置。调整活动现场桌椅摆放位置、安置。6.值班安排。活动时人员值班安排由部长负责。
七、活动流程: 1.以倡导大学生消费维权为目的制作宣传横幅 2.在北校区喷泉广场布置宣传签名场地 3.进行个性签名活动并请同学们做问卷调查 4.签名活动结束后将桌椅归置原处,部长分配人员将调查表汇总、统计。
第5篇:315维权策划书
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
策
划
书
重庆三峡学院政治法律系
2008年3月9日
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
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有利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总则第六条明确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组织开展“消费者维权”主题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活动目的: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维护消费者权益。
活动时间:2008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白岩路社区万州区百盛广场
活动对象:消费者
活动组织者:重庆三峡学院政治法律系
三峡库区消费者维权中心
白岩路社区居委会
活动形式:现场接受市民咨询,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宣传资料。
活动分工:
1.2.
3.4. 组织部负责组织策划工作。外联部配合主席团搞好场地的布置安排及合作人的联系 秘书处负责活动的总结工作 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做好展板和海报的宣传,让全院同学都能够及时了解“消费者维权”的性质并积极参与其中。
附:各部门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自任务,在活动中锻炼自己。
政治法律系法
2008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