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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表态发言

作者:sz10000 | 发布时间:2020-11-25 12:08:3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落实主体责任约谈表态发言

落实主体责任约谈表态发言

严字入手实处着力切实担起“两个责任”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各个领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担起“两个责任”。

充分认识形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当前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态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面对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相信党、热爱党,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认真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自觉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五位一体”推进,践行“三严三实”,狠抓严管队伍,体现责任担当,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服务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民生导向,全力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推行市容环境惠民举措,切实提高市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以执法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市容环境面貌的全面改善,促进本溪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密联系实际,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机制创新。树立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是最大政绩的思想,抓好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的意识。联系综合执法工作实际,我们要把“两个责任”与综合执法岗位责任制和市容管理责任区责任人制一同落实,积极探索“服务、执法、管理”三位一体的全新工作思路,推行“五定”执法勤务模式,不断推动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创新。细化工作任务量,明确工作责任区,对9个方面35项综合执法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躬行“三严三实”,切实担起“两个责任”。我们要大力提倡从严从实的过硬作风、心系群众的公仆本色、为民造福的奋斗精神、廉洁奉公的道德情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八个带头、八个自觉”,坚持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按照“抓落实、求创新、重实效”的主基调,深入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综合执法各项工作。局党组、党支部、党小组都要高度重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调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加强调研,及时发现党风政风问题,树立共产党员和综合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切实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综合执法“四个决不允许”规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干好综合执法工作的能力,提高在综合执法工作中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能力。

第2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清单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64项)(一)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清单(26项)1.选好用好干部。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人才战略规划等规定。

(2)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

2.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4)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集团十项要求。

(5)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和完善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各项制度。

(6)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引导和推动两级领导班子为民务实清廉。

(7)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8)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9)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3.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办案。

(10)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委的工作 汇报,帮助协调解决纪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1)支持纪委依法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纪委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12)加强对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监督,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

(13)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中央和 省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

4.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14)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15)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述职述廉。

(16)坚持抓早抓小,对广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5.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17)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贯彻实施办法》和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8)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推进集团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说法意识。

(19)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制度。

(20)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抓好工作落实。

(22)监督检查和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落实情况。7.加强班子自身建设.(23)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廉洁从 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4)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5)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 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26)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发挥廉洁从政的模范带头作用。(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清单(18项)1.加强研究部署。

(1)及时组织传达学xxx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省国资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定期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和法纪观念。

(3)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 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 决存在的突出问题。2.主动履行领导责任。

(4)准确把握廉政建设状况,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四个亲自”。

(5)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 访举报,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6)支持和重视廉洁文化建设,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亲自讲廉政党课。

(7)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 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3.加强监督指导。

(8)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及班子成员及成员单位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状况。

(9)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 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10)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4.积极支持纪委工作.(11)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

12)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和保障 纪委依纪依法办案。

(13)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14)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5。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1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集团十项要求以及有关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16)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使权力。(17)抓好班子、管好队伍。

(18)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 员。

(三)其他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清单(12项) 1.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 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 部署和要求。

(2)主动听取分管部门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针对分管部门和企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4)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加强督促指导。

(5)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 的问题。

(6)积极参加对分管部门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 考核。

3.支持查办案件。

(7)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g)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 违纪违法案件。4.发挥表率作用。

(9)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集团十项要求。(10)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11)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12)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 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第3篇:乡镇党委书记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表态发言

乡镇党委书记关于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表态发言

乡镇党委是直接和基层群众打交道的基层组织,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基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落实主体责任是乡镇党委政府履行服务职能的基础,作为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我必须尽职尽责、强化责任意识、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对腐败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委、政府形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机制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十八大以来的高压反腐态势,体现出来了我党“党要管党,必须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在当前高压反腐态势下,我作为一名乡镇的党委书记,XX年将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

第4篇:公司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汇报

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工作情况报告

集团公司党委:

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建立落实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现将公司党委10-11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公司党委将集团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相关文件下发到每个班子成员,利用交班会多次强调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刻领会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组织公司138名中层及以上干部撰写了学习《中国中铁廉洁从业教育读本》心得体会

2、公司党委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和覆盖面,利用每周手机报、公司网站等形式全面解读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下发《公司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管理规定》,国庆期间,向全司员工共计3000余人发放专题手机报,喜迎国庆,拉响防腐警示灯。重点强度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各单位党工委组织学习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廉史鉴》

3、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公司司属各单位纷纷

第5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国投集团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报告

根据区纪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涪区纪发〔2015〕2号)文件精神,现将市总工会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情况

2013年,市总工会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依法监管、优化服务、提升素质的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为推进我市“三城一市”和“两富”建设、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市总党组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召开了4次党组会、5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和5次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学习、分析研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组织召开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年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开展了廉政谈心谈话,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一是抓班子,突出主体责任。市总党组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定期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主席办公会议、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和全体干部职工会,实行集体决策、民主议事、政务公开。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明确责任主体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能够自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的改造,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群众路线,带头改进作风。

二是抓落实,突出举措有力。一是签订责任状,强化责任分工。通过党组书记与部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状,真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责任体系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实行挂点联系制度。每个班子成员联系一个支部,并通过日常走访调查、检查考评、参加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有效指导和促进了联系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三是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在干部提拔、发展党员等环节实施阳光操作和透明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三是抓管理,突出制度建设。为加强机关作风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机关形象,制定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守则、机关考勤等一系列制度。一是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守则。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保证廉洁、公正、高效。二是成立作风督查小组。抽调机关人员成立督查小组,由班子成员带班,不定期对机关人员在岗情况、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并进行通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三是完善机关考勤请假休假制度。加强考勤管理,严肃上班纪律,完善请假制度,规范请假手续、审批权限和处罚标准。四是建立干部出行公示制度。制定人员出勤公示栏,对人员的出勤、行踪实行动态公示。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市总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努力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

一是结合党的群体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廉政教育。坚持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始终贯穿于全系统政治理论学习之中,从而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党性观念和拒腐防变的能力。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章及《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汇编》、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内容等,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抓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党组书记为全体机关干部上了题为“廉洁奉公 实干为民”的廉政党课,传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和新精神。

二是结合“道德讲堂”活动全面加强廉政教育。抓住“五一”、“七一”纪念活动等重要节点,认真落实“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和开展廉政谈话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赴省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及廉政建设专题片,参观“红廉馆”,在机关干部队伍中设置“警戒线”,构筑“防火墙”;开展读书思廉活动,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廉政书籍,党员干部职工结合支部活动,撰写读书心得体会90多篇;组织机关干部到省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参观,还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学习。

三是结合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全面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在机关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标语及廉政标志,采购增加了一批廉政书刊,组织观看廉政电教片等加强廉政文化宣传,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还开展读书思廉活动,党员干部读书后积极撰写廉政心得,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主要领导对新提拔的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增强中层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和全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巩固“作风转变年”成果,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素质,改善机关服务质量,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队伍,制定了《嘉兴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争创“五型”机关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严格遵守党风廉政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要求,下基层调研、会议活动、检查指导工作时,做到严于律己,不收受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纪念品、土特产,不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做到压缩发文数量,发文应当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少而精、重质量、求实效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落实会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压缩会议时间。规范外出考察活动,从严控制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的时间、频率及组团规模;加强办公物品、设施的使用管理,提倡无纸办公,尽量双面用纸,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严格办理财务报销手续,从严控制差旅、会议和活动费开支。认真遵守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定,从自身和现在做起,节约每一张纸、每一滴水、每一度电。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日常接待规定,做到不超范围、超规格接待。二是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实行重点工作“月报”工作制度,每个部室在每月的工作例会上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月度工作安排,交流近期重点工作开展计划,由分管领导逐项点评,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工作制度,热情接待基层职工,对基层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交办的事情,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讲明原因。不是本部室解决的,告知交接到相关部室并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在推进重点工作中,各职能部室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有考核,实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制定重点事项办事流程,形成程序规范、服务优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对工作落实情况,要采取主席办公会审议、月度工作例会汇报等方式进行监督,并作为部室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市总工会党组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建立健全《市总工会党委组会议制度》、《市总工会党组重大问题议事制度》、《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重大问题议事制度》、《市总工会关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工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制定了党组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流程图,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开展了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和在企业兼职清理规范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市总工会领导带头按要求认真查找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填写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做到风险防控工作“不漏一岗、不缺一人、不少一表”。围绕权力运行是否制衡、防控措施是否有力、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等方面进行排查,同时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情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提升预防力。三是认真抓好选拔任用干部制度的学习贯彻落实。严格按照组织部门规定提拔机关干部,严格把好沟通关、酝酿关、讨论关、考察关、决定关、公示关,选优配强各部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加强对中层干部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履职的监督管理,每年开展年度工作履职报告、年度工作考核。同时,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

二、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抓落实。

(一)切实重视反腐倡廉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自觉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充分利用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等组织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等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自觉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讲党课制度,通过回顾我们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胜利的辉煌历程和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市委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督促相关部室对市总工会相关工作责任进行分解和细化,责任到人。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项目管理化工作的要求,不断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积极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开化、程序化、透明化,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组织召开了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对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贯彻和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通过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公务行为、提振精神状态,自觉地加强机关服务,切实为企业、基层、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指导和督促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及机关处室联系服务企业的“进企业服务,帮职工解忧”大服务活动方案,建立到村的三级联系点,主动带领相关部室到基层进行调研,帮助解决和协调处理企业实际困难。

(三)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活力。做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中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坚持“四德”为先,自觉遵守廉政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市委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自觉学习,自觉遵守,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乱用权力,不乱化公款。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家庭中时常提醒廉洁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总结回顾几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企业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还存在认识不够深刻,自觉性不够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还比较单一,具体要监督措施不够周密;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今年,我们将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市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6篇:公司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汇报

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工作情况报告

集团公司党委:

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建立落实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现将公司党委10-11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公司党委将集团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相关文件下发到每个班子成员,利用交班会多次强调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刻领会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组织公司138名中层及以上干部撰写了学习《中国中铁廉洁从业教育读本》心得体会。

2、公司党委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和覆盖面,利用每周手机报、公司网站等形式全面解读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下发《公司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管理规定》,国庆期间,向全司员工共计3000余人发放专题手机报,喜迎国庆,拉响防腐警示灯。重点强度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各单位党工委组织学习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廉史鉴》

3、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公司司属各单位纷纷

第7篇: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党委(党组)书记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解决好“谁来抓”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班子都有责任,每一名班子成员都有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要严格执行专题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要向上级纪委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第一责任人要定期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还要向党委(党组)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好“三个作用”,解决好“怎么抓”的问题。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作用。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其他班子成员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不能袖手旁观。二是在分管范围内要发挥主要责任人作用。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也是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要坚决落实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定期研究、定期布置、定期检查、定期报告,守土有责,对党负责。三是班子成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带头廉洁自律。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解决好“抓什么”的问题。一要狠抓作风建设,解决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课题,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通过立破并举、扶正祛邪,不断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成果,努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全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二要狠抓纪律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教育,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要严惩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认真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纪委的监督责任意味着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证,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职能,聚焦主业。要通过机构改革,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进一步清理压缩参加的议事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职能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来。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方式,强化监督。进一步明晰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减少职能交叉,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力度。纪检监察室要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在查办案件中,要求既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又注重查办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渎职案件。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清理;对被反映的同志,及时约谈,要求其作出说明,立足于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在巡视工作中,更加注重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通过工作方式的转变,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作风,加强自身监督。正人先正己。必须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互相削弱,而必须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

第8篇: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综述

XX发【XXXX】XX号

关于印发《XXXXX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镇直各单位:

现将《XXXXX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中共必斯营子镇委员会

2014年9月20日

XXXX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县委《关于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高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为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指明了方向,对于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利于促进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加快“三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三条

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的原则,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原则,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章

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

组织领导责任

1.各级党委(党组)要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形成工作合力。

2.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时研究。3.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制全面落实。

第五条

选人用人责任

1.严格遵守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的“五条标准”,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2.不断完善科学的育人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推行公开考试遴选、干部提名推荐、干部票决、任前廉政鉴定和考试等制度,严防干部带病提拔使用。

3.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第六条

教育监督责任

1.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巩固廉政文化成果、剖析违纪违法案件,积极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认真落实省市近年来推行的20项反腐倡廉制度,不断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大力推行新型红白理事会、有关事项报告和重要节点廉政谈话以及廉政灶就餐券等制度,全面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格局,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3.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推行党务、政务、事务、村务“四公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4.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第七条

正风肃纪责任

1.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整顿活动,建立明查暗访工作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2.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下大气力整治教育医疗、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建立查纠不正之风长效机制。

3.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第八条

执纪保障责任

1.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支持案件查办工作,坚决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腐败问题坚决实行“零容忍”,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镇、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对压案不办、有案不查的,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3.积极落实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保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第九条

示范表率责任

1.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查核结果亲自过问。

2.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争作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3.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好自身廉洁自律,又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三章

机制保障

第十条

健全领导协调机制

1.整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构。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将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合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综合指导。

2、《协调工作暂行办法》,推行联席会议例会、协同办案、线索移送、案情通报、责任追究、信息反馈等制度,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促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3.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由责任制暨惩防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至少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案件查办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完成牵头任务。

4.健全反腐败协作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形成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之中,发挥职能优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镇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也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强化任务分解、责任落实、检查考核、违纪问责,实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全覆盖,全面形成党委领导、全党动手、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建设大格局。

第十一条

健全工作研判机制

1.实行常委包抓联系点制度。县委常委每年联系包抓1-2个镇或部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各级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深入到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倾听民声,到重点地区、重要领域和后进单位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区域,强化调研指导,协调解决问题。

2.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县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半年进行一次综合研判,年终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县委常委至少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县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县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汇报会,安排5名以上县级领导干部,大会或书面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现场进行测评,促进各级党委(党组)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3.实行社会各界监督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畅通信息渠道,从退休老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中聘请思想政治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廉情信息员”、“特邀监察员”和“党风政风监督员”,定期听取廉情汇报,了解真实情况,始终掌握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权。

第十二条

健全责任传导机制

1.建立责任制工作台账制度。完善向下传导机制,每年年初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覆盖,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做到季度上报、半年研判、年度考核,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每年3月25日前报告单位及领导班子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报告;7月底以前,结合半年民主生活会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12月25日前,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报告责任分工完成、责任制措施落实、责任追究等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3.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三书两报告”制度。由县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向镇和部门的责任领导寄发《责任分工报告书》,向任务牵头单位寄发《牵头任务函告书》;每半年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领导寄发《落实责任制建议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年终各牵头单位对牵头任务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牵头单位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各镇和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要向县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负责领导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报告》。

第十三条

健全检查考核机制

1.实行县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制度。年终由县委常委带队,对照年初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全县各镇和部门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名常委要确定1-3个作为重点考核单位,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增强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严格考核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被考核单位提前撰写好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单位班子成员准备好述职述廉报告,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各考核组都要严格按照听取党委(党组)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选择一定数量的“两代一委”、服务对象对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班子成员进行民意测评和问卷调查,与有关人员座谈了解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 “一岗双责”情况,查阅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的工作资料,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县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道程序”进行,力求如实掌握责任制执行情况,为结果研判奠定基础。

3.搞好结果研判。实行百分制评分办法,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研判,科学评价考核等次,具体按照县委《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中的考核规定执行。

4.注重结果运用。县委将把考核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优树模、奖励惩处、岗位调整、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县,通过上级带下级、上级促下级,逐级逐层传导压力,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第十四条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1.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终身追究制。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党委(党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2.责任追究方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节较轻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纠错;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责任,对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责令辞职、免职或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责任追究程序。对于违反责任制《规定》,需要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纠错和通报批评的,由县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或组织部提出意见,报县委同意后组织实施;需要给予党政纪处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需要调整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由县纪委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同意后,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

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建立作风建设的常抓机制。继续巩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深化年活动成果,落实作风纪律明查暗访长效机制,对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严格控制出国境活动,严格按照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办法,落实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镇级公务“零接待”等制度,最大限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决算、“三笔会签”、财务大检查制度。严格实行费用定额控制,强化源头管理;镇级财务支出一律实行“三笔会签”,强化过程监管;对镇或部门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财务大检查,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通报检查结果,促进资金使用的阳光化、透明化。

3.建立纪检监察举报中心。运用12388举报热线、纪检监察网、电话、信件、信箱等举报载体和平台,多渠道受理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和党风政风、庸懒散奢等问题的举报,全方位、多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4.健全便民服务制度。加快镇政务大厅建设,强化镇村两级便民服务机构的管理,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5.推行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办法。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廉政规定、作风建设问题进行问责,促进廉洁从政,转变工作作风。

6.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镇和部门全面推行机关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下乡人员一律使用就餐券在镇廉政灶就餐,杜绝公务接待中的铺张浪费行为。

7.推行新型红白理事会制度。在农村要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切实发挥理事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作用,积极营造文明新风;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红白理事会试点工作,严格控制随礼名目和金额、请客范围、宴席标准、操办时间,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反廉政纪律的问题发生。

8.推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公示承诺制度。每年选择1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县视台就作风建设向社会公开承诺。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领导干部,通过干部会、职工会、公示栏等形式开展作风纪律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扩大作风纪律教育宣传。

9.推行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及重要节点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事宜、单位招投标实施前和重要节日来临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责任人实施廉政提醒谈话,不断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10.落实作风建设专题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县委《实施细则》情况向县委专题报告,县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专题汇报。

第十六条

健全宣传教育机制

1.积极探索廉政教育宣传的长效机制。依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必斯大讲堂”、“廉政大讲堂”、廉政教育中心等载体和平台,对广大职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必斯大讲堂”每年不少于3次,各级党委(党组)组织的“廉政大讲堂”每年不少于2次。积极运用廉洁榜样开展示范教育,剖析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使干部队伍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得到提醒和纠正。

2.实行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纳入全县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在县电视台、党委、政府网站等媒体开辟专题或专栏,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认真落实网络舆情处置实时监控筛选、快速反应核查、及时反馈引导、资源共享、责任追究等五项机制,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十七条

健全权力制约机制

1.严格执行“三谈三述一报告”制度。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每年至少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县委领导对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各镇党政主要领导、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每年末向县委、县纪委进行一次全面的述职述德述廉;各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如实报告一次个人有关事项。

2.严格执行任前廉政考试、鉴定和承诺制度。新提拔领导干部任职前必须经县纪委出具廉政鉴定意见,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廉政承诺,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3.严格执行县委全委会票决干部制度,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4.严格执行党务、政务、村务、事务“四公开”制度,积极开展县委权利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第十八条

健全执纪保障机制

1.严格落实“两个为主”、“两个报告”,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坚持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2.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执纪监督作用。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养提拔和交流力度,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

3.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镇纪委全力抓好监督检查和驻在部门的腐败案件查处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派出部门要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督促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第十九条

健全领导带头机制

1.全面推行廉政承诺和廉政评价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年初作出公开承诺;年终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和民意调查,对问题突出和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领导进行问责。

2.推行县委常委向全委会述职述廉制度。县委常委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向全委会报告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接受委员评议。认真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工作,现场汇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接受各级监督。

3.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每年对分管范围内的单位至少安排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一次廉政党课、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对新任职干部或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内的1至2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办法。县级领导干部,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 “五个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如实填写《记实手册》(严禁安排他人代填,或随意编造、拼凑),年终统一上报县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记实手册》进行综合研判,结果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县级领导的《记实手册》统一上报市纪委进行综合研判。

4.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着眼大局,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于谋划、勤于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各种违纪问题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能够做到板起脸来批评、狠下心来问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促使党委主体责任得到扎实有效落实。

第二十条 各部门(总支、支部)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附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镇人大、政府、镇直机关,各人民团体党支部。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落实主体责任表态发言

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汇报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表态发言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集体谈话讲话稿

2020年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本文标题: 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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