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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纪自查报告

作者:netreal | 发布时间:2021-02-19 18:10:2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违法违纪自查报告

二分局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自查自纠

报告

区局:

按照区局《关于开展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二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组织分局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加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扎实进行自查自纠,推动了学习《处分规定》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学习活动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的有效落实,分局支部采取“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支部成员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度。分局成立了以支部书记、分局长吴保庆为组长,分局支部委员和各岗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领导小组。按工作职能划分,承办完成相应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分局支部分别召开各岗会议,组织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干部要认清形势,明确职责,认真查找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进行整改;要求全体同志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敏感意识、高度的责任意

识、全面落实的意识;全面治理以严肃税收法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整顿税收秩序为核心,以学习、执行和落实《处分规定》为主题,以加强地税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决策失误、政令失畅和行为失规纠察为重点,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行为进行问责,使全体干部都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知晓违纪违规后果,自觉用税收法纪约束、规范自己的涉税行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是加强督办,严格问责。

分局监察岗不定期对税收执法、税风税纪等问题进行检查暗访,对不按征管业务工作规程操作、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对不按区局“三会”工作安排进行落实、应付敷衍的问责;工作推诿、搪塞、以各种理由破坏工作纪律、扰乱执法秩序的问责;擅自离岗、迟到早退、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问责;酗酒、酒后举止失态、失言、影响地税形象的问责。

四是加大查处,抓好典型

加大查处力度,抓好正反典型。以开展治庸问责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暗访查处力度,做到不包庇、不纵容、不敷衍,坚持调查一件、解决一件。坚持正面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抓好正反典型的宣传工作。要强化责任追究,划定问责“高压线”,建立导向分明的奖惩机制,对工作执行不力或作风涣散,给工作造成损害的,实行有责必负、失责必究;注重把学习《处分规定》工作与创先争优、优化税收征纳环境活动相结合,深入推动各项工作发展。

二、广纳谏言,深度剖析,确保自查自纠不走形式 一是开展巡查周活动。分局各岗要实行“下户巡查周”制度,每月集中一周的时间统一组织税收管理员深入企业巡查,巡查前要有安排,巡查结束后要进行总结汇报,切实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是开通举报信箱。设立投诉专线电话(0710-2811163),在分局大门外建立投诉信箱,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在分局内部网站建立以案说法专栏,有针对的选择一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论纪,以案说法,使广大的工作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风险意识、自律意识,防范以为然。

三是开展走访企业活动。2012年9月10日至9月14日,分局支部成员带队和10管户税收管理员组成走访小组,分别对中国南车集团襄樊牵引电机有限公司、湖北军翔投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襄州万家灯火饮食有限公司、等25户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进行了走访,走访中,各小组详细询问了纳

税人的生产、销售和利润增幅等情况,并征求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风税纪、党风廉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纳税人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10日下午分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分析和重点查找了在行使税收职权和税收执法当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在实行绩效管理、推进税收工作和重点任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机关管理和干部队伍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思想实际搞好剖析,重点查找自身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不想干事、不愿干事,能力平庸、不能干事、不会干事,作风散漫不守规矩、不按规定办事等方面的问题,撰写自我分析材料。共形成个人自查报告62份,彻底理清工作中存在的积弊顽疾。

三、正视问题,完善制度,确保整改落实扎实有效

(一)自查存在的问题。在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学、查、摆,全局干部从“思想状态、工作热情、创新意识、纳税服务、作风纪律”等多个方面查找问题。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少数干部能力素质欠佳,又不注重学习提高,政策、业务掌握不精,工作成效不明显。

2、服务意识不强,耐心和细心不够,缺乏主动性。

3、创新意识不强, 缺乏长远的工作计划,缺乏革新意识。

4、奉献精神不强,只愿做份内的事,不愿做份外的事。

(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学习《处分规定》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作,应该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在“继续、完善、深化”上下功夫,切实把实施《处分规定》与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工作全面推向深入。一是继续抓好学习培训。继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及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纠正一些人存在的模糊认识。二是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岗位责任制。按照分局税收管理现状,制定统一的岗位职责并在分局推行。明确界定每个岗位的基本职责、工作流程和岗位风险,真正实现部门职责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追究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健全奖惩机制。要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制,加强对政令落实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纳税人切身利益行为,以及重大责任事故和责任事件的责任追究。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第2篇:违法违纪自查报告

二分局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自查自纠

报告

区局:

按照区局《关于开展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二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组织分局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加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扎实进行自查自纠,推动了学习《处分规定》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学习活动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的有效落实,分局支部采取“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支部成员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度。分局成立了以支部书记、分局长吴保庆为组长,分局支部委员和各岗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领导小组。按工作职能划分,承办完成相应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分局支部分别召开各岗会议,组织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干部要认清形势,明确职责,认真查找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进行整改;要求全体同志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敏感意识、高度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的意识;全面治理以严肃税收法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整顿税收秩序为核心,以学习、执行和落实《处分规定》为主题,以加强地税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决策失误、政令失畅和行为失规纠察为重点,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行为进行问责,使全体干部都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知晓违纪违规后果,自觉用税收法纪约束、规范自己的涉税行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是加强督办,严格问责。

分局监察岗不定期对税收执法、税风税纪等问题进行检查暗访,对不按征管业务工作规程操作、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对不按区局“三会”工作安排进行落实、应付敷衍的问责;工作推诿、搪塞、以各种理由破坏工作纪律、扰乱执法秩序的问责;擅自离岗、迟到早退、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问责;酗酒、酒后举止失态、失言、影响地税形象的问责。

四是加大查处,抓好典型

加大查处力度,抓好正反典型。以开展治庸问责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暗访查处力度,做到不包庇、不纵容、不敷衍,坚持调查一件、解决一件。坚持正面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抓好正反典型的.宣传工作。要强化责任追究,划定问责“高压线”,建立导向分明的奖惩机制,对工作执行不力或作风涣散,给工作造成损害的,实行有责必负、失责必究;注重把学习《处分规定》工作与创先争优、优化税收征纳环境活动相结合,深入推动各项工作发展。

二、广纳谏言,深度剖析,确保自查自纠不走形式 一是开展巡查周活动。分局各岗要实行“下户巡查周”制度,每月集中一周的时间统一组织税收管理员深入企业巡查,巡查前要有安排,巡查结束后要进行总结汇报,切实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是开通举报信箱。设立投诉专线电话(0710-2811163),在分局大门外建立投诉信箱,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在分局内部网站建立以案说法专栏,有针对的选择一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论纪,以案说法,使广大的工作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风险意识、自律意识,防范以为然。

三是开展走访企业活动。2012年9月10日至9月14日,分局支部成员带队和10管户税收管理员组成走访小组,分别对中国南车集团襄樊牵引电机有限公司、湖北军翔投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襄州万家灯火饮食有限公司、等25户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进行了走访,走访中,各小组详细询问了纳.税人的生产、销售和利润增幅等情况,并征求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风税纪、党风廉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纳税人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10日下午分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分析和重点查找了在行使税收职权和税收执法当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在实行绩效管理、推进税收工作和重点任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机关管理和干部队伍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思想实际搞好剖析,重点查找自身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不想干事、不愿干事,能力平庸、不能干事、不会干事,作风散漫不守规矩、不按规定办事等方面的问题,撰写自我分析材料。共形成个人自查报告62份,彻底理清工作中存在的积弊顽疾。

三、正视问题,完善制度,确保整改落实扎实有效 (一)自查存在的问题。在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学、查、摆,全局干部从“思想状态、工作热情、创新意识、纳税服务、作风纪律”等多个方面查找问题。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1、少数干部能力素质欠佳,又不注重学习提高,政策、业务掌握不精,工作成效不明显。2、服务意识不强,耐心和细心不够,缺乏主动性。3、创新意识不强, 缺乏长远的工作计划,缺乏革新意识。4、奉献精神不强,只愿做份内的事,不愿做份外的事。

.(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学习《处分规定》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作,应该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在“继续、完善、深化”上下功夫,切实把实施《处分规定》与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工作全面推向深入。一是继续抓好学习培训。继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及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纠正一些人存在的模糊认识。二是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岗位责任制。按照分局税收管理现状,制定统一的岗位职责并在分局推行。明确界定每个岗位的基本职责、工作流程和岗位风险,真正实现部门职责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追究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健全奖惩机制。要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制,加强对政令落实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纳税人切身利益行为,以及重大责任事故和责任事件的责任追究。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第3篇:违法违纪自查报告

二分局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自查自纠

报告

区局:

按照区局《关于开展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二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组织分局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加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扎实进行自查自纠,推动了学习《处分规定》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学习活动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的有效落实,分局支部采取“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支部成员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度。分局成立了以支部书记、分局长吴保庆为组长,分局支部委员和各岗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领导小组。按工作职能划分,承办完成相应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分局支部分别召开各岗会议,组织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干部要认清形势,明确职责,认真查找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进行整改;要

求全体同志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敏感意识、高度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的意识;全面治理以严肃税收法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整顿税收秩序为核心,以学习、执行和落实《处分规定》为主题,以加强地税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决策失误、政令失畅和行为失规纠察为重点,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行为进行问责,使全体干部都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知晓违纪违规后果,自觉用税收法纪约束、规范自己的涉税行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是加强督办,严格问责。

分局监察岗不定期对税收执法、税风税纪等问题进行检查暗访,对不按征管业务工作规程操作、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对不按区局“三会”工作安排进行落实、应付敷衍的问责;工作推诿、搪塞、以各种理由破坏工作纪律、扰乱执法秩序的问责;擅自离岗、迟到早退、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问责;酗酒、酒后举止失态、失言、影响地税形象的问责。

四是加大查处,抓好典型

加大查处力度,抓好正反典型。以开展治庸问责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暗访查处力度,做到不包庇、不纵容、不敷衍,坚持调查一件、解决

一件。坚持正面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抓好正反典型的宣传工作。要强化责任追究,划定问责“高压线”,建立导向分明的奖惩机制,对工作执行不力或作风涣散,给工作造成损害的,实行有责必负、失责必究;注重把学习《处分规定》工作与创先争优、优化税收征纳环境活动相结合,深入推动各项工作发展。

二、广纳谏言,深度剖析,确保自查自纠不走形式 一是开展巡查周活动。分局各岗要实行“下户巡查周”制度,每月集中一周的时间统一组织税收管理员深入企业巡查,巡查前要有安排,巡查结束后要进行总结汇报,切实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是开通举报信箱。设立投诉专线电话(0710-2811163),在分局大门外建立投诉信箱,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在分局内部网站建立以案说法专栏,有针对的选择一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论纪,以案说法,使广大的工作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风险意识、自律意识,防范以为然。

三是开展走访企业活动。2012年9月10日至9月14日,分局支部成员带队和10管户税收管理员组成走访小组,分别对中国南车集团襄樊牵引电机有限公司、湖北军翔投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襄州万家灯火饮食有限公司、等25户

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进行了走访,走访中,各小组详细询问了纳税人的生产、销售和利润增幅等情况,并征求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风税纪、党风廉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纳税人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10日下午分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分析和重点查找了在行使税收职权和税收执法当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在实行绩效管理、推进税收工作和重点任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机关管理和干部队伍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思想实际搞好剖析,重点查找自身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不想干事、不愿干事,能力平庸、不能干事、不会干事,作风散漫不守规矩、不按规定办事等方面的问题,撰写自我分析材料。共形成个人自查报告62份,彻底理清工作中存在的积弊顽疾。

三、正视问题,完善制度,确保整改落实扎实有效 (一)自查存在的问题。在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学、查、摆,全局干部从“思想状态、工作热情、创新意识、纳税服务、作风纪律”等多个方面查找问题。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1、少数干部能力素质欠佳,又不注重学习提高,政策、业务掌握不精,工作成效不明显。2、服务意识不强,耐心和细心不够,缺乏主动性。3、创新意识不强, 缺乏长远的工作

计划,缺乏革新意识。4、奉献精神不强,只愿做份内的事,不愿做份外的事。

(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学习《处分规定》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作,应该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在“继续、完善、深化”上下功夫,切实把实施《处分规定》与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工作全面推向深入。一是继续抓好学习培训。继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及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纠正一些人存在的模糊认识。二是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岗位责任制。按照分局税收管理现状,制定统一的岗位职责并在分局推行。明确界定每个岗位的基本职责、工作流程和岗位风险,真正实现部门职责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追究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健全奖惩机制。要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制,加强对政令落实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纳税人切身利益行为,以及重大责任事故和责任事件的责任追究。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第4篇:违法违纪自查报告

二分局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自查自纠

报告

区局:

按照区局《关于开展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二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组织分局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加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扎实进行自查自纠,推动了学习《处分规定》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学习活动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的有效落实,分局支部采取“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支部成员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度。分局成立了以支部书记、分局长吴保庆为组长,分局支部委员和各岗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领导小组。按工作职能划分,承办完成相应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分局支部分别召开各岗会议,组织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干部要认清形势,明确职责,认真查找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进行整改;要求全体同志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敏感意识、高度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的意识;全面治理以严肃税收法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整顿税收秩序为核心,以学习、执行和落实《处分规定》为主题,以加强地税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决策失误、政令失畅和行为失规纠察为重点,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行为进行问责,使全体干部都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知晓违纪违规后果,自觉用税收法纪约束、规范自己的涉税行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是加强督办,严格问责。

分局监察岗不定期对税收执法、税风税纪等问题进行检查暗访,对不按征管业务工作规程操作、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对不按区局“三会”工作安排进行落实、应付敷衍的问责;工作推诿、搪塞、以各种理由破坏工作纪律、扰乱执法秩序的问责;擅自离岗、迟到早退、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问责;酗酒、酒后举止失态、失言、影响地税形象的问责。

四是加大查处,抓好典型

加大查处力度,抓好正反典型。以开展治庸问责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暗访查处力度,做到不包庇、不纵容、不敷衍,坚持调查一件、解决一件。坚持正面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抓好正反典型的宣传工作。要强化责任追究,划定问责“高压线”,建立导向分明的奖惩机制,对工作执行不力或作风涣散,给工作造成损害的,实行有责必负、失责必究;注重把学习《处分规定》工作与创先争优、优化税收征纳环境活动相结合,深入推动各项工作发展。

二、广纳谏言,深度剖析,确保自查自纠不走形式 一是开展巡查周活动。分局各岗要实行“下户巡查周”制度,每月集中一周的时间统一组织税收管理员深入企业巡查,巡查前要有安排,巡查结束后要进行总结汇报,切实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是开通举报信箱。设立投诉专线电话(0710-2811163),在分局大门外建立投诉信箱,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在分局内部网站建立以案说法专栏,有针对的选择一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论纪,以案说法,使广大的工作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风险意识、自律意识,防范以为然。

三是开展走访企业活动。2012年9月10日至9月14日,分局支部成员带队和10管户税收管理员组成走访小组,分别对中国南车集团襄樊牵引电机有限公司、湖北军翔投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襄州万家灯火饮食有限公司、等25户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进行了走访,走访中,各小组详细询问了纳税人的生产、销售和利润增幅等情况,并征求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风税纪、党风廉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纳税人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9月10日下午分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分析和重点查找了在行使税收职权和税收执法当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在实行绩效管理、推进税收工作和重点任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机关管理和干部队伍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思想实际搞好剖析,重点查找自身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不想干事、不愿干事,能力平庸、不能干事、不会干事,作风散漫不守规矩、不按规定办事等方面的问题,撰写自我分析材料。共形成个人自查报告62份,彻底理清工作中存在的积弊顽疾。

三、正视问题,完善制度,确保整改落实扎实有效 (一)自查存在的问题。在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学、查、摆,全局干部从“思想状态、工作热情、创新意识、纳税服务、作风纪律”等多个方面查找问题。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1、少数干部能力素质欠佳,又不注重学习提高,政策、业务掌握不精,工作成效不明显。2、服务意识不强,耐心和细心不够,缺乏主动性。3、创新意识不强, 缺乏长远的工作计划,缺乏革新意识。4、奉献精神不强,只愿做份内的事,不愿做份外的事。(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学习《处分规定》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作,应该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在“继续、完善、深化”上下功夫,切实把实施《处分规定》与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工作全面推向深入。一是继续抓好学习培训。继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及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纠正一些人存在的模糊认识。二是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岗位责任制。按照分局税收管理现状,制定统一的岗位职责并在分局推行。明确界定每个岗位的基本职责、工作流程和岗位风险,真正实现部门职责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追究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健全奖惩机制。要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制,加强对政令落实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纳税人切身利益行为,以及重大责任事故和责任事件的责任追究。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第5篇:违法违纪自查报告

二分局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自查自纠报告区局:

按照区局《关于开展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二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组织分局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加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扎实进行自查自纠,推动了学习《处分规定》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学习活动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的有效落实,分局支部采取“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支部成员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度。分局成立了以支部书记、分局长吴保庆为组长,分局支部委员和各岗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领导小组。按工作职能划分,承办完成相应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分局支部分别召开各岗会议,组织学习《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干部要认清形势,明确职责,认真查找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进行整改;要求全体同志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敏感意识、高度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的意识;全面治理以严肃税收法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整顿税收秩序为核心,以学习、执行和落实《处分规定》为主题,以加强地税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决策失误、政令失畅和行为失规纠察为重点,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行为进行问责,使全体干部都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知晓违纪违规后果,自觉用税收法纪约束、规范自己的涉税行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是加强督办,严格问责。

分局监察岗不定期对税收执法、税风税纪等问题进行检查暗访,对不按征管业务工作规程操作、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对不按区局“三会”工作安排进行落实、应付敷衍的问责;工作推诿、搪塞、以各种理由破坏工作纪律、扰乱执法秩序的问责;擅自离岗、迟到早退、上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问责;酗酒、酒后举止失态、失言、影响地税形象的问责。

四是加大查处,抓好典型

加大查处力度,抓好正反典型。以开展治庸问责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暗访查处力度,做到不包庇、不纵容、不敷衍,坚持调查一件、解决一件。坚持正面典型引路,反面典型警示,抓好正反典型的宣传工作。要强化责任追究,划定问责“高压线”,建立导向分明的奖惩机制,对工作执行不力或作风涣散,给工作造成损害的,实行有责必负、失责必究;注重把学习《处分规定》工作与创先争优、优化税收征纳环境活动相结合,深入推动各项工作发展。

二、广纳谏言,深度剖析,确保自查自纠不走形式 一是开展巡查周活动。分局各岗要实行“下户巡查周”制度,每月集中一周的时间统一组织税收管理员深入企业巡查,巡查前要有安排,巡查结束后要进行总结汇报,切实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是开通举报信箱。设立投诉专线电话(0710-2811163),在分局大门外建立投诉信箱,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和投诉;在分局内部网站建立以案说法专栏,有针对的选择一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论纪,以案说法,使广大的工作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风险意识、自律意识,防范以为然。

三是开展走访企业活动。2012年9月10日至9月14日,分局支部成员带队和10管户税收管理员组成走访小组,分别对中国南车集团襄樊牵引电机有限公司、湖北军翔投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襄州万家灯火饮食有限公司、等25户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进行了走访,走访中,各小组详细询问了纳税人的生产、销售和利润增幅等情况,并征求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风税纪、党风廉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纳税人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10日下午分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分析和重点查找了在行使税收职权和税收执法当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在实行绩效管理、推进税收工作和重点任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机关管理和干部队伍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思想实际搞好剖析,重点查找自身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不想干事、不愿干事,能力平庸、不能干事、不会干事,作风散漫不守规矩、不按规定办事等方面的问题,撰写自我分析材料。共形成个人自查报告62份,彻底理清工作中存在的积弊顽疾。

三、正视问题,完善制度,确保整改落实扎实有效 (一)自查存在的问题。在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学、查、摆,全局干部从“思想状态、工作热情、创新意识、纳税服务、作风纪律”等多个方面查找问题。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1、少数干部能力素质欠佳,又不注重学习提高,政策、业务掌握不精,工作成效不明显。2、服务意识不强,耐心和细心不够,缺乏主动性。3、创新意识不强, 缺乏长远的工作计划,缺乏革新意识。4、奉献精神不强,只愿做份内的事,不愿做份外的事。

(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学习《处分规定》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作,应该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在“继续、完善、深化”上下功夫,切实把实施《处分规定》与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工作全面推向深入。一是继续抓好学习培训。继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及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纠正一些人存在的模糊认识。二是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岗位责任制。按照分局税收管理现状,制定统一的岗位职责并在分局推行。明确界定每个岗位的基本职责、工作流程和岗位风险,真正实现部门职责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追究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健全奖惩机制。要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制,加强对政令落实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纳税人切身利益行为,以及重大责任事故和责任事件的责任追究。

二 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第6篇:呈贡县工商局自查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报告

呈贡县工商局自查违纪违法案件

工作报告

根据省工商局纪检组的要求,按照市局的要求,我局监察室对2007年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本系统违纪违法情况认真严格地进行了一次清理,清理结果是十七大以来我局没有任何干部职工被司法机关或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立案查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呈贡工商局将继续保持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创造风清气正的工作传统。

多年来,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的红盾卫士,与市场经济的发展鼻息相关,由于工商执法人员在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各项职能、职责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一定的权力。若这些权力一旦被个别人员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就会出现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及执法犯法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了履行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各项职能,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把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工商部门职务犯罪的易发岗位

根据目前我局法律规定的有关公职人员犯罪10个罪种的罪状描述和工商部门所设各类工作岗位的权力、便利等因素,我们认为工商部门的下列岗位比较容易出现职务犯罪行为。

1.各级领导岗位

此类岗位为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滥用职权罪

等罪种的易发岗位,以故意犯罪为主。原因一是领导岗位的职务便利很多,且大都有主管或分管一事项或多事项的权力;二是领导干部往往成为他人诱导其犯罪或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

2.行政许可岗位

此类岗位为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和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等罪种的易发岗位,以过失犯罪为主。原因包括:一是有些登记注册人员不认真学习工商登记法规,对部分特殊行业登记注册的法定条件不熟悉,或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二是登记注册人员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放弃原则。3.行政处罚岗位

此类岗位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私分罚没财物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等罪种的易发岗位,以故意犯罪为主。4.行政征收岗位

此类岗位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罪种的易发岗位,以故意犯罪为主。行政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等法定费种的征收)是工商部门重要职能之一。但由于规范化建设不够,至今仍缺乏全国统

一、规范的征收方式和征收程序,使少数征收人员得以以非法占有或占用为目的,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或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收取的规费。 5.财物管理岗位

此类岗位为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罪种的易发岗位,以故意犯罪为主。主要是少数财会和罚没财物保管人员利用开票、经手、出纳和保管等职务上的便利进行犯罪。

二、呈贡县工商局今年来预防职务犯罪的经验 呈贡工商局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预防好本单位的职务犯罪行为发生,在实践中探索了与县检察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联席预防长效机制,把职务犯罪的监督预防外部化,一方面使我局预防职务犯罪的手段更加专业和健全,减轻了本局监察部门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提高了预防工作的威慑力,通过长期的实践,我局与呈贡县检察院建立了良好的联席合作关系,在2010年8月31日上午,市检察院滕丽副检察长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讲团一行还专程到我局为全局领导干部作法制宣传专题报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总结起来有以下七方面的经验。

一是不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风廉政建设基本理论,加强对《昆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学习,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全局干部职工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继续坚持与县检察院建立的预防职务犯罪的联席会议制度,从2008年我局与县检察院建立定点联系合作单位关系以来,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就经常与检察院预防科进行沟通联系,把可能产生的问题消灭在源头,今年我局还派专人随同县检察院参加了昆明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展览;

三是针对职务犯罪的易发点和高发点,加强与检察院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坚持半年一次的案件评审和每季度一次的案件报备工作,进一步改进查办案件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和能力;

四是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做好本局工作人员商业贿赂治理工作,以及严格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自查自纠及成果巩固工作;

五是坚持每季度开展警示、示范教育活动,特别是在县局六楼报告厅以视频的方式经常向全局干部职工播放警示教育视频,能取得很好的效果;

六是在每年内请有关专家讲一堂预防职务犯罪的课,从08年至10每年我局都请县检察院预防科来我局作预防职务犯罪的讲座,在将来我们希望能请到法院、知名律师来我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讲座;

七是要进一步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风险点管理有机结合,运用廉政风险点管理来管住、管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做到责任有签定、有督促、有考核,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从2008年我局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后,认真严格按照从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十个方面确定风险岗位、风险环节,实行AB角管理,局属各部门签订部门廉政风险和防范承诺表,部门工作人员签订个人廉政风险和自我防范承诺表,县局监察机构将风险点划分为一类风险、二类风险和三类风险三个等级分别进行防范管理,构筑了“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臵”三道防线,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通过以上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开展,确保我局工商干部做事不出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第7篇:村官违法违纪调查报告

日前,全国村干部廉洁自律建设专项督查调研组,分赴河北、江苏、青海、湖南等8个省进行了督查调研。

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詹成付表示,近些年,中央对“三农”问题的支持力度加大,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在一些地方,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也凸显出来,并造成上访不断。这些问题引起了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这样大规模的督查调研村干部违法违纪,在近些年尚属首次。

记者在湖南、辽宁走访了6个市7个县,通过直接入户调查,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并探讨了村干部违法违纪的原因及其解决之道。

违纪违法村干部“一把手”居多

曾连续三届当选沈阳市人大代表,并多次获得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称号的徐宝文出事了。

徐宝文出事前是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前进乡望花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望花集团公司总经理。

几年来,有关部门曾根据群众的举报多次对徐宝文进行调查。调查组七进七出望花村,由于来自各方面的阻力,未能发现大的问题,致使愤怒的村民到省级机关上访近百次,进京上访20多次。

去年,沈阳市纪委排除各方阻力,会同信访、审计、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发现徐宝文在1998年,借所承包的村办集体企业望花啤酒厂转制之机,非法占有国有和集体资金1393万元。此外,他还有多起贪污受贿行为,违纪违法所得总计3124万元和8800美元。徐宝文现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这只是村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之一。

湖南、辽宁两省纪检监察部门向记者提供的数字表明,xx年以来,湖南省共立案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996件;xx年以来,辽宁省共立案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975件。

在调研中,记者发现,违纪违法的村干部大

部分是在村里掌握实权的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违法违纪涉及的数额少则几千元,多则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甚至几千万元。一个显著的事实是,两省村干部违纪违法的主体,以党支书兼村主任的“一把手”居多,占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总数的90%以上,民怨极大。

这些案件主要表现在利用职权,以贪占、截留、私分、挪用等形式非法占有土地补偿款,救灾救济、扶贫优抚款物以及粮食直补、移民、退耕还林、宅基地等款项;以低价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耕地、林地、矿山、滩涂、荒地等,贪污土地补偿款、工程款及厂房承包款等。

村干部违法违纪作案手法五花八门。有的相互勾结、合伙作案;有的收入不入账,直接侵吞。有的手段相当隐蔽,如以发补助、奖金的名义将公款私分,或借待客、跑项目、购物资等事项,虚列开支、虚报冒领;还有的设账外账,公款私存等等。

在调研中,记者发现,村干部违法违纪的现象十分普遍,有的情节甚为恶劣。督查组将其归纳为7种:一是借宗族势力,“拳头当权”,恃强欺弱,肆意侵犯村民人身权利;二是滥用职权,在土地转让、承包、处理纠纷、审批宅基地、计划生育指标等工作中卡拿索要;三是独断专行、办事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剥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四是发包土地、工程,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五是参与赌博、挥霍公款;六是在任职期间外出打工,对村务疏于管理,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七是在换届选举中,制造假选票,进行不正当竞争,甚至贿选。

村干部违法违纪区域分布相对集中,主要在经济发达的城乡接合部和封闭的欠发达村。

经济发达的村,违纪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土地补偿、企业改制、选举和村务管理上,多体现为利益之争。而在欠发达地区,多是作风霸道、仗势欺人。

记者所在的调研二组组长,中组部全国基层党建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常月英深有感触地说:“村干部工作在基层第一线,我们一方面要关心他们,另外还要加强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村民自治负重前行

曾含泪上书总理,痛陈“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李昌平在他的《我向百姓说实话》一书中,曾发出“24个为什么”的呐喊。呐喊之一就有“为什么法律允许村民自选村主任,而农民满意的村主任却越来越少了?”,“为什么法制越来越完善了,农村上访的人却越来越多了?”

尽管李昌平早已离开了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的职位,但他的疑问依然悬挂在中国乡村的地平线上。

当村民自治遭遇“386170部队”

辽宁省纪委纠风室副主任黄建华曾暗访过该省一个县的20户农民。村民告诉他,现在农村“脑子好的上学去了,脑子活的经商去了,健康的小伙当兵了,会手艺的打工去了,女孩子漂亮一点的也进城了”。

面对记者,黄建华叹了口气:“有的村,你要想找一个像样的人谈话都很难。8个党员7个牙(当地民谚,形容留守在农村的都是老人)!要选出像样的村干部谈何容易。”

在湖南,情形也不容乐观。

湖南省醴陵市官庄乡的乡干部反映,他们那里是“386170”部队(指

妇女、儿童、老人)。“在这种情况下,能留在村里被选上当村干部的,也只能是矬子里拔将军,同时,许多村支书仍是老党员,后备党员严重不足。”

湖南省有关部门曾调查过150名村民对村干部的评价,结果是:认为村干部能胜任或基本胜任本职工作的仅有26人,占17%。

抚顺市顺城区会元乡党委书记赵连生说,当前,在农民文化水平、法律水平都比较差的情况下,一些由宗族势力选出来的村干部,并不是村民真正想选的人。

辽宁省民政厅纪检组组长杨军则直言不讳:“在东北,你一进村,看房子谁家最好,肯定是村干部家。”

有一个村,原村干部工作作风霸道。后来村民一赌气选出来的村主任连小学文化都没有,大字不识一个。乡里有事,通知这位村委会主任到乡里开会,他从来不参加,说:“我是选出来的,你们想开会就到我村里来开!”

辽宁省抚顺市碾盘乡乡长张灵高的感慨是:“最先进的法律面对最落后的人群。”张所称的“最先进的法律”是指我国从1998年开始实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民主治村、村务管理,该怎么办,按什么程序办,法律规定得清清楚楚。但目前一些村干部的综合素质不强,有的平时不学法,遇事不懂法。辽宁一村委会主任多次截留、挪用公款高达385万元,直到立案后,才知道触犯了法律。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计生局长刘卫国说,当前村干部年龄结构大,思想陈旧,后备干部严重不足。一些村干部经海选产生以后,坚持原则性不够,因担心下一次选举的选票,遇事不敢挺身而出。

谁来监督村官

村干部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到底由谁来管,没有谁能真正说清。

大连市民政局副局长惠安成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哪个部门是管理村干部的主管部门,都管,又都不管,对村干部没有有效监督。

惠安成分析,村干部不同于公务员,不同于企事业单位领导,又不同于个体私营企业主,到底由哪个部门来管?是组织部门还是人事部门?还是民政部门?目前,许多村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一肩挑”。在农村,工作方法往往是家长制,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这是村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走向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农村处调研员韩全永认为,对于村干部,当前有关部门是按职能分工各管一段,缺乏协调机制。组织部门管党建,民政部门管选举,农委(农经)管集体资产和离任审计,违法违纪归纪检监察部门,刑事案件归公安,连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统计数据也要几个部门相互来凑。

其次,由于政务繁忙,人手不足,各部门对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基本上持“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

以辽宁省抚顺市为例,该市基

层农业经管站的编制一般只有两个人,平时应付各种报表都很紧张,兼顾村干部的审计工作,就更吃力,遇上年度村委会集中换届(离任)审计,三县四区580个村,2140多个村干部,根本审计不过来。

从对两省的调研情况来看,乡镇 一级,对村干部监管则持“三不”态度,即“不能管,不敢管,不愿管”。

有的乡干部反映,按照法律规定,乡镇与村委会是指导关系,不是领导关系,政府不能对村干部进行监管。

有的乡镇领导说,很多村干部是乡镇的人大代表,乡镇干部要接受人大监督,管多了对自己不利,在监督上有顾虑。

在调研中,许多村民反映,村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难度大,主要是人情干扰。有的乡镇干部与村干部有利害关系,乡里领导不但不愿管,有的甚至还会去四处说情包庇。

湖南省常德市一位人大代表说,大多数村干部违纪违法的背后往往都有着错综复杂的背景,包含着权力之争和利益关系。一些群众意见大、媒体曝过光、长年久拖不决的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往往都和少数地方政府领导的袒护有关。这造成了有些村干部违纪问题自恃“后台硬”不怕查。

“5%的村尚未实行村务公开”的背后

湖南省民政部门提供的数字表明,截至目前,湖南省有5%的村未实行村务公开。“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背景和成因十分复杂,这与村里的民主氛围、村务公开透明的程度密切相关。”中组部组织局三处干部鲁晓东说。

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尽管取消了“三提五统”,但村级的支配权仍然很大。许多村的大小经济实体都由村里直接或间接支配,村干部可支配财力相当可观。

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由于近年来国家宏观调控向农村倾斜,政府粮食直补等转移支付款和土地等各种补偿金均数额较大,一些政策明文规定由村级集体负责分配。“招待费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辽宁省有一个村子叫康乐村,该村原村主任光招待费平均每天289元。村级财政管理的混乱,使得村民自治流于形式。

过去基层政府主要精力放在抓民主选举上,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许多地方目前还处于制定方案和试点阶段。

同时,村务公开也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在调研中基层干部反映,现在,上级对村务公开只规定了一些原则,没有具体明确的制度规范,不便于操作和监督。

调研组进村看到的事实是,各村对于村务公开,什么做法都有,弹性较大。有的村财务只按会计科目公开,群众看不到每笔开支,难以发现漏洞。很多地方对干部的财务审批权限没有规定,有的村干部自行对村支书、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审批额度分别划杠杠。

法律应界定何为贿选

从两省调研的情况看,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村干部贿选问题屡禁不止,一方面反映了干部素质低,另一方面由于法律和制度本身不完善,贿选难以认定。“中央的政策好象都把农民当作大学生。对农民,不能搞复杂的程序,要简单易操作。”一位村干部这样说。

有的基层干部反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干部的任职条件不加限定也值得思考。凡是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能当村干部,有些因偷税漏税、账务不清已被关押,或刚刑满释放,或被检察院免予起诉的人也当选村委会主任,这些人如何领导村民民主自治?

更有甚者,少数村干部依靠黑恶势力称霸一方,致使村委会难以如期进行换届选举。目前,仅湖南省衡阳市就有67个村委会因情况复杂,未能换届。辽宁省村委会换届选举去年已基本完成,但因同样的情况,至今尚有40多个未能换届。

湖南省民政厅副厅长唐伯玉表示,当前,应积极研究解决好选举中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明确候选人的条件,这是选人用人的关键环节。要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制定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参选人竞选行为规范、村委会成员罢免等程序,促进农村民主选举健康发展。

村干部管理的“四个民主”

在两省的调研中,调研组认为,村干部管理最有效的途径是由村民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四个民主”。

一些地方干部对农村选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有想法,认为民主是非常现代化的东西,农村群众素质低,不适合搞民主。但多数干部认为,民主选举好于任命制,因为责任与权力来源是相联系的,任命的干部只对上负责,选举的干部则必须对下负责。

在管理和监督上,各地也有不少新的尝试。湖南省从1997年以来,一直坚持民主评议

村干部制度,辽宁省实行村“两委”(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职能分工,并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活动。

此外,加强和改善村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也是解决之道。村干部自身的综合素质是拒腐防变的根本。

还要加大培养选拔农村后备干部的力度。要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积极探索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成员中培养选拔村干部。

同时,指导各地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大中专毕业生、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等形式,充实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利用远程教育手段,对村干部开展依法民主治村、民主兴村的系统性教育培训。

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加快拒腐防变机制建设。“阳光”是抑制“腐败”最有效的手段。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继政务公开之后的又一项“阳光工程”。要尊重农村干部的首创精神,并尽快明确界定和划分村“两委”的工作职责。

加大群众民主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监督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村级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切实保障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制约。目前,在湖南衡南、怀化等地,有些地方的群众开始评选“最不满意的村干部”。

理顺村干部管理体制。建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抓总,组织、民政、涉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密切配合的体制,将村干部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形成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对村级组织监督的职责,对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化解村级债务,健全激励机制。村级债务是农村普遍存在的一项隐患,不能久拖不决。要认真研究解决农村基层组织面临的不良债务和资金运转困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乡村债务。

要积极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落实村干部的待遇,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逐步建立村级组织自我运转的经费保障机制,使村干部能够集中精力把农民的事情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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