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区自查报告
第1篇:纪委办案安全自查报告 纪委办案安全自查自纠
纪委办案安全自查报告 纪委办案安全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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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120余件各地四风问题的具体案例。
根据本报记者梳理,这些案例中既有来自中纪委、国资委、国土部等的通报,也有来自各省纪委的通报,还有来自各省党报和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的报道。其中披露的四风问题主要包括:旅游、吃喝、买高档烟酒等公款消费,违规购置或使用公车,吃拿卡要,以及违规发放福利、上班打牌等。
公车特权层出不穷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袁某违规购买使用公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车辆予以收缴拍卖……”
打开中纪委官网“曝光台”栏目,公车问题较为普遍,既有违规购车,也包括公车私用,以及酒后驾公车、违规使用特殊标识公车等现象。据本报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公车问题在该栏目的比例占到两成。
配备超标公务用车,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重点查处的现象,此前就有湖南省委书记带头清退越野车等行动。
在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违规配备超标准公务用车,主要负责人被省纪委约谈,并责成其将车拍卖;在山东,日照市人防办主任违规使用3辆公务用车、公车私用、违规占用民营企业车辆,被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同样备受关注。
公款消费成重灾区
记者统计后发现,公款消费在“曝光台”上的比例同样占到两成,是不折不扣的“重灾区”。
首当其冲的是公款吃喝。尽管理由五花八门,如新任领导报道、合作交流、新办公场所搬迁等,但各地对这些问题的处理都很严厉,“党内处分”、“撤职”、“诫勉谈话”等成为对公款吃喝的主要处罚措施。
公款旅游也屡见不鲜。考察学习、休年假、赴外地召开“务虚会”等,都成了公款旅游的“契机”,在辽宁抚顺市,某工商分局局长甚至私设小金库用于单位招待费和部分干部旅游,被查处后,收缴违纪款项近10万元,并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用公款买高档烟酒甚至月饼券也多次曝光。
“吃拿卡要”名目繁多
“回门宴”、“办案费”、“好处费”、“升学宴”、“乔迁宴”、“保护费”、“满月宴”……在“曝光台”上,名目最五花八门、数量最多的当属各地的“吃拿卡要”现象,占比约三成之多。
仔细分析这些名目的来源,不难发现,在理直气壮地索要财物的背后,都是手中的权力在作怪。例如,在“吃拿卡要”中出现较多的为子女摆婚宴大收礼金现象,涉事人员职位一般为某地或某部门的正、副职,握有实权。
除了巧立名目“设局”收钱外,利用职务之便索要财物也颇为严重。
除上述三类主要问题外,在“曝光台”上的还有违规发放福利以及上班打牌、赌博、嫖娼等四风的典型问题。其中所通报的具体案例,各地均已进行处理。
【完整图片】纪委办案安全自查报告 纪委办案安全自查自纠(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张军 中央纪委副书记
【完整图片】纪委办案安全自查报告 纪委办案安全自查自纠(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巡视机构组织架构。
新京报讯(记者王姝)“从首轮巡视看,中央巡视组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昨日,中纪委副书记张军在中纪委监察部官网在线访谈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办理今年首轮巡视发现的“老虎”和“苍蝇”线索,计划2014年元旦前向中央报告。
廖少华案办理耗时1月
张军介绍,按照要求,中央巡视组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报告中纪委;选人用人上的问题,移交中组部。移交后,上
前翻 123 4 》
第2篇:执法办案质量自查情况
执法办案质量自查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执法办案质量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市院反渎局认真组织人员对2010年以来所办案件进行自查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2010年以来,市院反渎局共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X件X人,侦查终结X件X人,移送审查起诉X件x人,目前尚有x件正在抓紧侦结中。经检查,所立查的案件均符合法律规定,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确实、充分,案件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准确,没有出现立案后撤案、逮捕后不诉和法院作无罪判决的情况。在办案过程中,能严格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三书一制度”、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及备案审查等制度,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下一步,市院反渎局将继续通过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和执法规范。
一是提高办案效率。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强化检查指导,缩短办案周期,做到快侦快结,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二是强化检查指导。对重大案件线索、复杂疑难案件,既注重做好面对面的指导工作,又注重做好日常性的协调、协查、侦查指导工作,保证初查、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严格办案纪律。在办案中严格执行各项办案纪律和“一案三卡”制度,坚持每办结一宗案件,便及时填写“一案三卡”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办案安全无事故,办案人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XX市人民检察院 反渎职侵权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第3篇:振兴区劳动仲裁办案质量自查报告(4)
丹东市振兴区劳动仲裁办案质量自查报告
为迎接人社部在全国开展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质量检查活动,提升振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从立案受理、文书制作、文书送达、办案时限、档案管理、仲裁机构实体建设等多个方面自查自纠工作已全面展开。根据省厅《关于迎接2011年全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办案质量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劳动争议工作实际情况,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质量体现公正,仲裁促进和谐”为主题,充分发挥劳动争议仲裁在处理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办案能力强的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着力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质量基本情况
我区以这次自查活动为契机,对案件进行清理排查,对超期未决案件期限内做出处理,对相关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清理的重点是一些久拖不裁、应受不受,导致当事人上访投诉的案件。注重这次自查活动的实效,重点把握、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办案工作质量。
(一)立案和受理。严格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受理案件,严把立案关。收到申请书后5个工作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申请
人,并填写立案组庭审批表,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文书;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坚决杜绝应受不受以及不受理也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现象。
(二)仲裁庭审、文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适用法律,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公正处理各类争议案件。规范庭审程序,严肃庭审纪律,切实提高仲裁员驾驭庭审的能力。对每个案件力争做到庭审记录清楚、完整,举证、质证、认证等重要内容的记录详实、准确,为制作裁决书打好基础。做到每个案件由仲裁委员会组织合议研究,同时也是仲裁员之间相互学习的机会。各类仲裁文书,特别是裁决书的制作,严格做到格式规范、内容详实、用语准确、案情分析和推理清晰,适用条款于法有据。并积极参加市举办的专题学习以及参加仲裁业务培训、优秀仲裁文书评选等活动。
(三)送达。按照受理案件起5日内,以邮政快递的形式向当事人发出相关仲裁文书,包括申请人副本、应诉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同时一并送达出庭通知书。如遇到直接送达、邮政快递送达不到的情况,采用在报纸公告的形式送达,确保仲裁文书送达到位。
(四)办案时限。遵守仲裁时限规定,做到时限内受理、送达、结案,坚决纠正以往有超审限结案现象。案件处理时限确需延长的,有领导签批手续。几年来,我区劳动仲裁年内结案率达到或超过90%。
(五)卷宗、档案管理。按照市劳动争议仲裁档案管理的统一要求,购买了仲裁案卷卷盒、封面、目录等。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分正卷和副
卷装订。从立卷、装订、归档、保管等,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建立仲裁档案借阅制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须持有效证件或单位介绍信方可查阅案卷、复印。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查阅相关案卷。副卷只限于仲裁委员会内部使用,不对外查阅、复印。
(六)制度建设。按照“快立、快办、快结、办好”的原则,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分类处理机制,如农民工“绿色通道”,简易程序等。力争使这类仲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依法、快捷、便民。
(七)信息化建设及办案条件。利用现有的电脑、打印机等办案设备,在加强业务知识、提高办案质量等方面入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相互沟通协调,努力提高办案水平。
三、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相继实施,劳动者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劳动关系中潜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劳动仲裁案件数倍增,案多人少、基础设施薄弱等矛盾突出。主要存在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还不到位。目前,我区未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整合工作。限于缺少办公场所,还没有专门的仲裁庭。现有劳动仲裁工作人员3人,不足以处理繁重的日常工作。我区劳动仲裁基础工作薄弱,软、硬件设施据上级要求还有不少差距。
二是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推进难度较大。振兴区现有1个乡镇、9个街道办事处,共10个基层劳动保障所。按照市局总体目标要求,依托于已经建立的各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以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为平台,增加
工作职能的形式,基本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配备调解人员2名,由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所长及工作人员兼任,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现有场所开展工作。调解员均为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相关工作经费均由地方财政统一调配,没有专项工作经费、调解员补贴。企业调解组织的建立,受阻于有的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等一些原因,企业工会组织不能有效化解劳资矛盾纠纷,没有发挥处理劳动争议“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是劳动争议案件处理难度加大。随着新的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劳动者维权的意识增强,仲裁案件诉讼不收费等原因,导致案仲裁案件的增加,仲裁诉讼标的额增加,其中的案件不乏有恶意的成分,致使仲裁员疲于应付,浪费司法资源。繁重的仲裁任务与仲裁员人手不足形成鲜明对比和失衡,导致难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结案。这些情况都大大提高了仲裁工作的难度。
四是劳动合同签订率尚待提高。目前,在受理的案件中,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比以往有所增加,这说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够重视,当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者其他权利受到侵害时,才想到对这一部分采取补救,使工伤保险待遇的案件诉讼时间加长。劳动争议的焦点问题多数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的上,因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仲裁处理劳动关系的确立、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方面带来一定的麻烦。
五是裁审衔接、案件处理统一不足。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法律依据模糊的仲裁案件,与人民法院、工会、其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沟通不足,地
区间仲裁案件没有形成统一的处理规定。
四、对今后仲裁工作改进措施的重点,我区着力放在仲裁机构实体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率等方面。
一是夯实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以提高争议处理效能为目的。加快整合组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力争做到有机构、有场所、有经费、有制度。通过聘请兼职律师或增加公益性岗位等途径,使我区的从事仲裁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确保经费予以保障,配备必要的办案设备,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办案管理程序。加强专兼职仲裁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是加强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基础与能力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有利于协商、和解、调解、仲裁等相衔接的多渠道解决途径,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真正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处理劳动争议“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是加强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工作制度,严格办案程序。按照人社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实务》教材中的文书样式标准,统一规范仲裁文书。仲裁员统一着装开庭,持证办案。做好案件的处理工作,案件当期结案率必须达到92%以上。
四是加强沟通与协调。完善三方机制,发挥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的作用,增强企业自主预防和解决纠纷的能力。对
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具有倾向性、代表性的仲裁案件,及时向省、市汇报,做到仲裁处理结果与省、市统一。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与协调,促进裁审衔接。
五是试行向当事人发送调解建议书制度。对于受理的仲裁案件事实较为清楚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仲裁庭审前向当事人发送调解建议书,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纠纷。强化仲裁庭审过程中的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结案率。
丹东市振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4篇:强化办案职能 加大办案力度
强化办案职能 加大办案力度 推动案件查办工作迈上新台阶
案件查办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反腐败斗争的突破口和重要环节。2012年,XX镇纪委在市纪委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查办违纪案件作为工作重心,依纪依法履行办案工作职责,加大办案工作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查办案件工作的健康发展和依纪依法办案能力的提高。2012年XX镇纪委将全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确保镇级纪检监察工作的“四个全覆盖”。2012年镇纪委将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勤廉双述”、勤廉指数测评、村监委会管理以及党务公开等工作。确保以上工作覆盖到全镇16个行政村,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村村不走过场,取得真真正正的实效。
二是做好案件查办工作。2012年镇纪委始终将查办案件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时刻牢记纪检监察人员不办案就是失职的理念,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一是时刻不忘目标任务。2012年XX镇全年案件任务数为8件,截至三月初,XX镇纪委共核查案件线索4件,已立案1件,目前已经完成材料整理,近期将移送审理,其余3件正在调查核实中,一旦发现有违纪行为,将立即予以立案查处。二是积极拓宽案源,有重点的查办各类涉农案件。2012年镇纪委将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把村支部书记、服务站长等重点人物和涉及土地承包、农业生产补贴、集体资金收支、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以及与老百姓直接接触,有着重大关系的站所负责人确定为主要调查对象开展查办案件工作,严肃查处基层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及涉农等恶性的违纪违法案件。三是将严格案件办理的相关流程。镇纪委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各个环节中,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案件材料。四是严格案件查办纪律。镇纪委坚持文明办案和依法依纪办案相结合,坚持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与维护合法权益并重,把基层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的缺失同以权谋私、搞腐败的行为严格区分开来,既打击腐败,又支持和保护基层党员干部敢抓敢管、干事业的积极性。
三是意见及建议
1、基层纪检队伍力量薄弱。近年来,由于镇级人员调整比较大,没有相对固定的、专职的纪检工作人员,一些纪检监察战线的老同志调离纪检队伍,新一代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工作经验不够,工作精力不足的情况,很大程度地制约了基层纪检工作的开展。
2、业务知识培训指导不够
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镇级纪检监察的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不足,特别是在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方面力度不够。由于纪检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大部分新上任的纪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比较薄弱,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希望上级纪委能加强对镇级纪检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采取参加培训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使基层纪检人员在业务能力上得到提高,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能力。
第5篇:办案小结
办案小结
一、简述案情和办案经过:
犯罪嫌疑人家属李某委托我所经本所指派马二仲律师和我作为xxx涉嫌XX罪一案的辩护人,作为辩护人,我们会见了嫌疑人(被告人),了解到侦查机关办案程序存在问题,向公、检、法三个机关提出了辩护意见,申请了非法证据排除等,在案件办理中坚持辩护人的独立地位,在被告人认罪时仍然作无罪辩护。
二、案件处理结果:
法院未支持了辩护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涉嫌XX罪,有期徒刑四年,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合并后四年零六个月,辩护人表示上诉,不服从判决。
三、律师的办案体会:
律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为维护公平正义要以“私权利”对抗强大的“公权力”。有时还要受社会人士甚至是亲人的谩骂。在该案件的办理中,嫌疑人家属想尽早了解案情,一直来律师事务所要求看案件具体情况,作为我们只能给他们说规定、讲道理,拒绝她们阅卷。办案单位一直施压不让律师提起非法证据排除,不做无罪辩护。被害人不知是怎么知道我们是辩护人的,更是多方威胁律师。最可气的是家人们也不理解我们为什么要给XX犯作无罪辩护。总之,律师所背负的是恶名,在刑事辩护中,我个人认为律师其实是被告人(嫌疑人)的最后救命稻草,象征着我国法治社会的文明,想到这些我感觉受多少委屈都是值得的,不由燃起了为刑辩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河南安泰律师事务所:赵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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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办案小结
办案小结
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本律师与委托人进行了详尽的会谈,对案件有了全面的了解。通过调查研究,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对全案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最后从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角度考虑,委托人选择撤诉,至此案件得到一个圆满解决。
承办律师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