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范文 > 应急预案

救灾应急预案

作者:wss363 | 发布时间:2021-06-02 12:15:5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救灾应急预案

八堡彝族苗族乡 2011年救灾应急预案

为切实抓好八堡乡各项灾情预防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乡成立总体应急指挥部,负责全乡各项灾情预防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 长:余季 乡党委书记 指 挥 长:李福寿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指挥长:苏明光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 指 挥 长: 胡显祥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韩传俊 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杨 勇 乡党委委员 郝永镇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陈家艳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王宪龙 张化文、熊森、周训军、郝祥杰、刘松、彭静、汪贤、李正军、许文、许涛、徐健、王迪、陶智、梅世荣、王卫东、谢德敏、漆举才、熊永军、陈枫、余成志、龙永富、胡世平、张善元、王文兴、王茂春、陈忠林、申开荣、杨永才、潘明、丁希成、谢启华、王昌元、郝永德、胡天奇、吴永平、王挺、万里光、张大勤、杨文久、熊美益、龙道荣、陈松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武装部办公室,由向韩传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松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指挥部下设七个工作小组:

1、宣传组 组 长:郝永乡

成 员:申开荣、杨永才、潘 明、丁希成、谢启华、王昌元

2、人员疏散、紧急抢险组、村(居)委会应急小分队 一组组长:申开荣(侧重城区片)二组组长:杨永才(侧重地灾隐患区、点)三组组长:潘 明(侧重农村片)

成 员:政府机关、及村(居)委会全体干部(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人员除外)。村(居)委会组建各项灾情应急小分队,由村(居)委会书记任队长

3、灾情核实组 组 长:陈家艳 副组长:龙永富

成 员:王宪龙 张化文、熊森、周训军、郝祥杰、刘松、彭静

4、安全保卫组 组 长:韩传俊 副组长:陶智

成 员:李正军、陈松及八堡派出所、乡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各村治保主任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胡显祥 副组长 胡世平

成 员:胡世平、张善元、王文兴、王茂春及村(居)委会卫生室医生

6、灾情影响监测组 组 长:苏明光 副组长:王卫东

成 员:许文、许涛、徐健

7、督办检查组 组 长:余季 副组长:李福寿

成 员:熊永军、陈枫、余成志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

(一)总指挥长对本乡各项灾情应急抢险工作负总责

(二)副指挥长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各项灾情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具体抓落实。

(三)各组组长对本组工作负直接责任,其具体职责如下:

1、宣传组职责:加强宣传,提高警惕,负责在汛期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政府公告、设立危险警示牌,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群众学习各项灾情知识,让人民群众在防灾救灾中思想稳定、准备充分、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搞好配合。

2、人员疏散、紧急抢险组职责:有高音喇叭和广播的地方,以高音喇叭和广播发出报警信号,没有广播和喇叭的地方,以鸣锣的方式发出报警信号;负责组织险区内人的疏散和财产的搬迁,按照预警→疏散→转移→安置的程序,本着"轻重缓急"和"先人畜后财产"的原则,按指定路线指导受灾群众及时撤离危险区域。

3、灾情核实组职责:负责对灾区内的农作物、经济林木、房屋、财产等受损情况进行核查、登记、上报;组织救灾资金、发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农民的生产、生活;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

4、安全保卫组职责:负责维护撤离搬迁和抢险救灾秩序;控制非工作人员和车辆进入险区;严厉打击趁机抢劫、偷盗及阻碍抢险救灾工作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5、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搞好抗灾救灾工作中车辆调度、住宿安排、疫病防治及受伤人员救治等工作。

6、灾情影响监测组职责:负责与县各项灾情指挥部联系,随时掌握灾情动向,如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向政府提出相应的建议。

7、督办检查组职责:负责检查、督办各项灾情抢险人员是否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是否遵守纪律,并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8、村(居)委会各项灾情抢险应急小分队职责:

①闻灾必查:凡遇不良天气(如大风、暴雨、冰雹)或其它险情,在村(居)委会所辖范围内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报告情况。各社区小分队要经常进行检查,如有险情及时向乡各项灾情抢险指挥部报告。

②闻灾必动:如有险情发生,应急小分队要迅速赶赴现场,与乡驻村(居)领导、责任人共同采取紧急 措施,组织力量,疏散险区人员和财产搬迁,本着"轻重缓急"和"先人畜后财产"的原则,按指定的路线指导受灾群众及时撤离危险区域,并搞好人员安置和善后工作。

③信息报告:如有险情发生,会同驻村(居)领导、责任人及时核实灾情,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乡各项灾情值班室。

④听从乡各项灾情指挥部统一调配,如发生大的险情,其他村(居)委会应急小分队,应随叫随到。

(四)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当天的日常各项灾情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接到险(灾)预报,及时通知各村(居)委会及相关单位做好防灾救灾准备工作。

2、如有险情发生,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各村(居)委会,要求应急小分队人员及时赶赴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值班领导要及时通知发生险情的村(居)委会的驻村(居)领导、责任人赶赴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在1小时内将事故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及损失程度上报乡各项灾情值班室。

3、按程序及时上报险情。

4、做好值班当日各种资料的填报、收集、整理、归档。

5、按时交接班。值班人员交接班时要办理好各种交接手续,对未尽事项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

(五)落实物资准备和后勤保障。乡财政要调度资金筹备必要的各项灾情物资。

三、工作要求

1、灾情期间,各项灾情抢险相关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一次不通取消全年通讯费用。

2、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预案分工迅速到岗到位,如接到通知没有及时赶到者将由乡纪委严肃查处,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各项灾情抢险相关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不得拖延、推诿,不得临阵脱逃,不得在抢险中从事任何娱乐活动。

4、在各项灾情抢险紧急时刻,乡防汛办对乡直各单位和村(居)委会的人、财、物可以进行统一调度,任何单位、村(居)委会、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执行,对不服从统一调度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一旦发生灾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相关人员必须迅速向乡各项灾情值班室报告,并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启动应急预案,不得缓报、瞒报。对不及时报告灾情或不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救灾,造成后果的,对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本抢险应急预案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一旦险情出现,按下述方案执行:

1、指挥部迅速迁往灾情区靠前指挥,并按照抢险预案分工责任到人;

2、划定险区范围,确定影响区域;

3、各工作组按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4、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

八堡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1年3月22日

第2篇:救灾应急预案

***社区减灾防灾救灾应急预案

为提高自然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规范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二、指导方针

灾害救助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社区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社区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四、自然灾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为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社区成立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救灾工作有细则和具体实施,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情况及工作职责如下:

长: 副队长: 成员:

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社区办公室,其职责是:

(1)传达、贯彻上级领导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2)召开会商会议,对灾区形势进行会商和评估,研究提出对策;

(3)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与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灾区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4)承办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5)负责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应急准备

加强灾害信息管理,确保24小时以内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六、灾害的信息管理

自然灾害发生后,社区必须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街道报告灾情。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范围、程度,灾害后果(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社区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和虚报。

七、应急响应

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社区应做出应急响应并采取应急行动。

(1)向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

(2)召集有关领导小组成员,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紧急行动,紧急救援和转移灾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为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

八、灾后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社区应在全面核实灾情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安排方案。要保障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

***社区

2015年1月5日

第3篇:江苏省救灾应急预案

江苏省救灾应急预案

救灾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紧急行动方案。预案进一步规范了救灾工作,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发挥各灾害管理部门救灾资源的合力作用,减轻自然灾害损失。救灾应急预案为建立新的救灾运行机制,提高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提供保证。为确保全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应急预案的原则。政府领导原则,救灾应急预案是政府的预案,应该明确概括政府对救灾工作的领导作用和责任。分级管理原则,按照政府层次划分,省、市、县三级政府分别制定本级政府的预案。分工负责原则,预案中涉及的有关灾害预防、预警、紧急响应、相关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环节,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划分确认。协调一致原则,预案要明确综合协调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做到职能间的相互衔接,共同完成应急任务。重点突出原则,预案突出落实救灾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内容,强调救灾保障手段和资金的落实。

(二)预案适用范围。救灾应急预案适用于地震、洪涝、干旱、风雹、台风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二、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灾害预警。气象、地震、水利、海洋等灾害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

(二)报告灾情。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必须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特大灾害的,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和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政府主管领导报告,根据灾害等级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三、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灾害等级划分

1、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大灾: ①农作物绝收面积20万公顷以上; ②倒塌房屋5万间以上; ③因灾死亡100人以上;

④7级和7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

⑤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20亿元以上。

2、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大灾: ①农作物绝收面积10—20万公顷; ②倒塌房屋1—5万间; ③因灾死亡50—100人;

④6级以上7级以下严重破坏性地震;

⑤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10—20亿元。

3、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中灾: ①农作物绝收面积1—10万公顷; ②倒塌房屋5000—10000间; ③因灾死亡30—50人;

④5级以上6级以下严重破坏性地震; ⑤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5—10亿元。

4、未达到中灾划分标准的均为轻灾。

(二)预案启动条件:凡遇有大灾、特大灾,省政府救灾应急预案启动,受灾的市、县(市、区)政府预案也同时启动。中灾由受灾的市、县政府启动预案。

(三)预案启动的方式:省级预案由省政府颁布实施。地震灾害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程序实施运行;洪涝灾害预案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程序实施运行;其他灾害由视灾情临时成立省救灾应急指挥部按程序实施运行。市、县预案由本级政府颁布实施。

四、救灾准备

(一)救援人员的组成: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干部和群众组成。重大灾害由江苏省军区及各军分区协调驻苏部队和武警部队及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省卫生厅和红十字会组织医疗队参加抢救伤病员。驻军及武警部队在参加抢险救灾时,经请示上级领导同意后,可动用部分部队车、船、飞机、通讯等装备。

(二)救援物资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修电力、抢修通讯、抢救伤员药品和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救援物资由水利、交通、通信、建设、经贸委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由民政、粮食、供销社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三)灾害预警:属于地震灾害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临震应急预警;属于洪涝灾害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预警;属于其他灾害由视灾情临时成立的省救灾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预警。

五、应急反应机构

(一)应急组织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有3个: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视灾情临时成立的省救灾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为指挥部办公室。

(二)救灾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及职能。救灾指挥部人员组成:指挥长由主管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省计委、省经贸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地震局、省粮食局、省海洋局、省通信管理局、南京铁路分局、省气象局、省民航局、省广播电视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外事办公室、省军区司令部等部门领导同志组成。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分别由省省地震局、水利厅、水利厅、省民政厅和承担主要救灾职责单位同志参加。其主要职责:

1、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4、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5、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的职能交叉;

6、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办公室可分为若干个工作组,具体工作组可分为:预测预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转移安置、交通恢复、生活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宣传动员、恢复重建等。每组5—6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民政厅:承担视灾情临时成立的省救灾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综合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水利厅:承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省防汛、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经贸委:协调安排铁路、邮电、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计委: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财政厅:紧急提供应急资金,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拨付。

交通厅:负责修复中断的国道、省道、内河交通安全和救助打捞,负责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的各类收费的减免。建设厅:负责城镇规划和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工程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标准,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工作。

国土资源厅: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协助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海洋局:负责海洋灾害的预测预报,组织、协调海洋灾害的救助、打捞工作。农林厅:负责帮助和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卫生厅: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教育厅:负责转移受灾学校,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南京铁路分局: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调度工作。

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测、预报,为防灾抗灾提供服务。

地震局:承担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地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帮助和指导地震灾害的抢险救灾,组织地震现场地震灾害调查、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

公安厅: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通信管理局:负责抢险通讯的保障工作和灾后通讯设施抢修工作。

信息产业厅:负责保障应急频率的使用,搞好灾区无线电监听监测工作,维护空中电波,视情实行局部空中管制。

粮食局:负责救灾粮的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广播电视局: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外办:负责国际组织及港澳捐赠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民航局:负责国际组织捐助物资的运输和救生物资运送工作。

供销合作总社:负责省级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并按照调拨命令程序,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

省军区司令部:负责协调驻苏部队和民兵的抢险救灾工作。

六、应急反应行动 (一)转移安置和组织

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在农村一般由县(市、区)或乡级政府组织实施,在城市由市政府组织实施。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由政府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治安。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解决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在灾区要防止次生灾害,如火灾、疫病等的发生。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二)灾情的搜集和报告

灾情发生后,县(市、区)、乡(镇)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核查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逐级上报。省要根据灾情及时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报告。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系统建设,建立卫星通讯手段,借助直升机深入灾区,借助机载雷达、遥感卫星等手段对灾区实施监控。(三)紧急救援行动

1、协调军队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进行抢修道路、设施和线路;

4、根据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灾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结算。救灾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灾物资的安全、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5、救灾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或新闻媒介,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和红十字会分别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省级重点接收兄弟省、市、区和境外捐赠,省内各市、县(市、区)之间捐赠由捐赠方直接捐给受赠方。(四)处理好有关事务

根据灾情,省政府领导带队赴灾区慰问和指导救灾工作,必要时可在灾区建立前方指挥部。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务院报告灾情,并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重大灾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发挥新闻单位的媒体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稳定灾区社会。

七、附则

(一)预案的宣传教育和训练演习预案制定后,要变为社会和群众的行动,要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进行演练,比如,灾民的转移安置、伤病员的抢救等。

(二)预案的编制和发布。省救灾应急预案由省民政厅起草,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后报省政府,由省政府发布。在总体预案制定后,制定抗震救灾预案(已制定并发布)和抗洪救灾预案。

各市、县(市、区)要制定相应的救灾预案,但要更为详实具体,并适时进行发布。

第4篇:防汛救灾应急预案

六广信用社防汛防灾工作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我六广信用社2017年的防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六广信用社稳定发展,根据联社安全保卫部《关于印发修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六广信用社工作实际,特制定2017年防汛防灾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防汛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保证”的原则,实行防汛责任领导负责制,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层层落实、工作到位,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六广信用社汛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采取工作措施和工程措施并举办法,积极制定并实施防汛防灾规划,加 强重要岗位管理巡查,强化预警预报,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部门管理,分工负责,防汛防灾工作坚持部门管理原则,实行部门管理负责制,各部门防汛防灾工作在六广信用社防汛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三)科学调度,全力抢险。发生水灾险情后,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力量迅速到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全力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三、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防汛指挥中心领导成员 总指挥:付修伍 成员:刘佳 郝敏敏 职责任务:

1、下达各种指令,全面指挥防灾抗灾;

2、按照分工,具体指挥各组开展工作;

(二)调度联络组 组长:付修伍 副组长:刘佳 郝敏敏 成员:全体临柜人员 职责任务:

1、负责向各抢险组及时转达各种指令、通知、预报信息等;

2、安排值班;

3、调度车辆、人员;

4、负责防灾抗灾的宣传发动工作;

5、负责灾情收集和统计上报;

6、灾前做好抢险物资的采购、储备;

7、负责抗灾后的工作总结

8、执行其他指令任务。

调度联络组办公室设在六广营业厅,联系电话:085182452044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 刘佳

成员:汤龙 桂江伟 吕良春 后勤保障组人员职责任务:

1、负责全行防灾救灾应急物资、物品的购买供应和保管;

2、负责供应抢险人员、值班人员餐饭;

3、负责受灾职工的生活必须品的发放;

4、执行其他指令任务。

后勤保障组设在二楼信贷办公室,联系电话:***

(四)防灾抢险组 组长:付修伍 副组长:刘佳 郝敏敏 成员:余下全体员

国库会计、金融管理部相关人员 职责任务:

1、负责向各抢险组及时传达各种指令、通知、信息等,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负责灾情收集并及时向中支调度联络组和宣传报道组报送;

3、执行正副总指挥和调度联络组对车辆、物资、人员等的调度;

4、维护防汛防灾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

5、做好受灾职工的医疗防治和伤员救护工作;

6、灾后及时组织抢险,迅速恢复工作秩序;

7、执行其他指令任务。 防灾抢险组办公室设在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刘佳 成员:桂江伟 汤龙 职责任务:

1、负责图像、资料、好人好事的收集整理;

2、负责向中支及时传送防汛抗灾的各种信息等并做好宣传发动 工作;

3、执行其他指令任务。

宣传报道组办公室设在二楼信贷办公室。联系电话: ***

四、应急调度车辆准备

按照指示,我六广信用社安排调度应急车辆2 辆。

五、应急抢险人员准备

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全行安排了 11 人的防汛抢险队伍,编成三个梯队和一个预备队。

六、本预案启动程序

(一)接到联社安全保卫部或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临灾预报通知后,由总指挥向调度联络组下达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二)调度联络组接到指令后立即就位,并立即把指令和上级的 临灾预报通知转达给防灾抢险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导组。

(三)防灾抢险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导组接到调度联络组的 通知后立即就位,立即把通知转达给下属员工,同时布置做好防灾抢 险准备工作,并随后检查各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总指挥向调度联络组下达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后,机关各部 门人员灾相关岗位待命,工作车辆在机关办公楼前待命,司机到调度 联络组报到。

(五)调度联络组作出值班安排。

(六)灾中和灾后各组按职责任务开展工作。

七、有关事项

(一)启动本预案后,正副总指挥和各组正副组长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24 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直至灾情结束。

(二)启动本预案后,正副总指挥的去向应随时告知调度联络组,调度联络组在规定的黑板上标明。正副总指挥除到灾情现场检查和指 挥外,其指挥位置一般在其工作分工所在的组。

(三)机关各部门工作用车,由调度联络组按正副总指挥的指示 和上级的指令调度,紧急情况有权先调度后报告。车辆去向在黑板上 标明。

(四)本预案指定的应急车辆,由总指挥或分工的副总指挥直接 指令或通过调度联络组转达指令给防灾抢险组调度,调度使用的车辆 数量在调度联络组的黑板上标明。

(五)启动本预案后,在非轮流值班时间内,各组全体人员一律 在各自部门侍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一切行动听从调度联络组 通知。

(六)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六广信用社 2017年1月21日

第5篇: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我县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都有各种自然灾害不同程度发生。为进一步完善救灾工作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机制,增强救灾工作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救灾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密切配合、社会动员”的救灾工作机制,共同完成救灾工作任务。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马山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干旱、风雹、低温、地震、地质、生物灾害以及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二、自然灾害的分级标准

根据国务院的分类标准,及按照自然灾害发生的过程、性质,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规定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一)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

1、一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江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或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2、特大暴雨等极端天气气候影响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或发生在人口较稠密区7.0级以上地震。

4、因山体崩塌、滑坡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或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

5、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森林火灾或造成严重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灾。6、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灾害(Ⅱ级):

1、一个流域或其部分区域发生大洪水;或江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或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2、暴雨、冰雹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干旱、低温等气象灾害。

3、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稠密区4.0级-7.0级地震。

4、因山体崩塌、滑坡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或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

5、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新传入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农业和林业生产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6、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或受害森林面积在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火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

7、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

(三)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较大灾害(Ⅲ级):

1、江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出现较大险情;或水库发生垮坝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较大险情。

2、暴雨、冰雹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重影响的高温、干旱、低温等气象灾害。

3、造成一定数量人员伤亡(死亡人员在50人以下)和经济损失的一般破坏性地震。

4、因山体崩塌、滑坡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5、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新传入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农业和林业生产造成较大威胁的生物灾害。

6、连续燃烧超过18小时、受害森林面积较大、火场难以控制的森林火灾;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发生严重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7、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

(四)未达到较大灾害划分标准的均为一般灾害(Ⅳ级)。

三、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一)成立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武警马山中队中队长担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县规划建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公安局、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县粮食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广播电视局、县供电公司、县工商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信息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电信局、县供销联社、县工商联、县红十字会、各乡(镇)政府、县人武部、武警马山中队。

(二)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1、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全县抗灾救灾工作的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的抗灾救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解决全县抗灾救灾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个工作组。

2、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收集、掌握、上报灾情信息;提出组织召开县救灾领导小组会议建议,制定救灾工作方案,传达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办公室电话:6822022,传真:6825831。

3、县抗灾救工作组及职责

(1)查灾核灾报灾组

组长单位:县民政局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调查、核实、上报灾情,组织专家或有关人员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写出评估报告。

(2)灾民生活保障组

组长单位:县民政局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县物价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灾民生活应急救灾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组织、调拨、供应和管理工作。

(3)紧急转移安置组

组长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政府、县人武部、武警马山中队。

主要职责:及时准确掌握灾民及物资需转移安置情况,组织灾民和物资的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设施恢复和生产自救组

组长单位:县农业局、县规划建设局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业局、县经贸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县广播电视局、县供电公司、县信息办、县电信局、县人武部、武警马山中队、中国人民银行马山支行、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指导、协调灾区抢修恢复生活、生产等设施,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5)应急资金保障组

组长单位:县财政局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中国人民银行马山支行、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救灾应急资金准备和争取上级支持;做好救灾应急资金、捐赠资金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应急资金的使用、发放工作。

(6)卫生防疫组

组长单位:县卫生局 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药监局。

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开展饮用水、食品等卫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环境消毒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向灾区提供急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县人武部、武警马山中队。

主要职责:指导、督促灾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电力、通信、新闻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视情况在灾区实施交通管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财物安全和社会稳定。

(8)救灾款物捐赠接收组

组长单位:县民政局

成员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局、县工商联、县广播电视局、县经贸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根据灾情需要,做好国内外提供救灾援助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分配工作。

(9)新闻宣传组

组长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民政局、县信息办、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报道灾害救助工作,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等有关信息,负责回答有关灾情的询问。灾情的宣传报道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监督检查组

组长单位:县监察局

成员单位: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等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纪人员责任。

四、应急救助程序

(一)自然灾害预测与预警。气象、地震、水利、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灾害预报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作出科学预测,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预警。预警信息包括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根据国务院规定,预警级别依据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的有关情况,县人民政府向南宁市人民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的有关情况,并根据自然灾害的危险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二)灾情的搜集和报告。灾害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在1小时内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灾害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单位和个人可通过110、120、122、119、12345等电话及时向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的,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

(三)先期处置。自然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四)应急响应。本应急预案启动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凡遇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自然灾害,县政府应向南宁市人民政府请求启动相关预案,受灾的乡(镇)政府应急预案也同时启动;较大自然灾害由县政府启动本应急预案;一般性自然灾害由受灾的乡(镇)政府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灾情报告后,即召集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突发性自然灾害进行综合评估,当判明发生灾害为较大灾害以上时,经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或相关专项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决定:

1、对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具体的救灾指示,责成县直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依据本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并立即抽调人员奔赴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3、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必要时请求武警马山中队给予支援。

4、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赴现场指挥。

5、及时向南宁市人民政府报告灾情,对需要市政府支持、帮助的事项提出明确的建议。

6、及时传达落实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指示,同时,加强与灾害发生地有关方面的联系,掌握灾情,抓好督办落实。

县直各职能部门接到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按本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应急预案的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资金到位。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交通、电力、通信、水利、农业、林业、消防、卫生、地震等部门和武警马山中队要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援演练,灾害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2、交通、通讯、电力保障。预案启动后,交通、通讯、电力部门要通过抢修、维护和加固等措施,保证灾区交通、通讯畅通和电力供应。同时交通部门要为紧急救援工作组织调度车、船等必要的交通和运输工具。

3、物资保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范围和实际需要储备适量的救灾物资。民政和水利部门要利用现有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储备充足的灾民生活和抗洪抢险救灾物资,并建立紧急情况下救灾物资采购和调运制度。经贸和粮食部门要建立救灾应急所需的方便食品、饮用水、粮食等救灾物资采购和供应机制,保证货源充足、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卫生和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储备、采购应急所需的药品、疫苗、医疗器械等。农业、林业部门负责有关应急农林生产种子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必要时,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4、灾民基本生活保障。预案启动后,民政部门要及时为转移的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物资,确保灾民得到妥善安置。

5、医疗保障。预案启动后,卫生部门要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医疗队深入灾区,帮助灾区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

6、社会治安保障。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县人武部、武警马山中队要根据需要,帮助地方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电力、金融、广播电视等重点目标的安全,维护社会治安,保证灾区社会稳定。

7、应急资金保障。救灾应急资金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财政补助,部门支持,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解决。民政部门根据灾情,及时制定紧急救助方案,并做好应急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救灾应急资金的拨付工作。

(六)应急结束。当突发自然灾害对人员、财产、环境的危害已基本控制和消除,由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七)信息发布。新闻部门按照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及时进行灾情及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等有关信息,协助回答国内外有关灾情的询问。重大灾情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灾后生活安排与恢复重建

(一)善后处理。事发地乡(镇)政府或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自然灾害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疾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二)调查与评估。县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对自然灾害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人民政府作出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由县人民政府协助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并由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报告。

(三)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需要自治区或市政府援助的,由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需要县人民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请求,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灾后救济

1、灾区政府要尽快组织灾民返回家园,并制定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各项措施。

2、各级民政部门要协助灾区政府千方百计解决灾民口粮问题。一是搞好互助互济,无灾或轻灾的村、户要援助重灾的村、户;二是以工代赈项目的劳务要优先安排给受灾群众,用劳动收入购粮;三是灾区政府要组织灾民外出打工,通过劳务输出解决部分口粮问题。对灾区五保户、特困户、困难烈军属、无自救能力的灾民给予口粮救济。对缺少衣被的灾民要通过社会捐赠和政府救济等多种渠道解决,并做好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3、民政、财政、规划建设、发展和改革部门要把修复和重建灾民住房作为灾后救助工作的重点,搞好整体规划,灾后立即组织实施。修复和重建灾民住房要采取灾民自筹、互济、政府补贴和对口支援等办法解决。

4、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修复损毁校舍,补充教学设施,努力恢复学校正常教学。校舍无法修复的,要安排临时教室,使学生不因受灾而失学。

5、经贸部门要组织工商企业灾后重建,尽快恢复生产。

6、农业部门要组织灾民开展抗灾自救工作,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发展多种经营,提高自我救助能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六、附则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紧急救援演练。

(二)本预案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必要时及时修订;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学校防汛救灾应急预案

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市防汛救灾应急预案七

乡镇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

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范文

本文标题: 救灾应急预案
链接地址:https://www.dawendou.com/fanwen/yingjiyuan/566507.html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救灾应急预案》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重点推荐栏目

关于大文斗范文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网站大事记
Copyright © 2004-2025 dawendo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大文斗范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