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卷历年改革题合集
2012--5 2015 年改革回眸题集 一..5 2015 年全国卷 1 1(5 15 分)材料 从秦朝铸造“半两”钱开始,铸币主要以重量为名。汉代的“五铢”钱,“重如其文”,直到隋代,都被实为标准性的钱币,由于盗铸、剪凿良币以取铜等原因,钱币实际重量与钱币上铭文不符的现象市场发生。隋末,劣币盛行,“千钱初重二斤,其后愈轻,不及一斤”,币值混乱、影响流通。针对这种情况,武德四年(621)唐高祖下诏铸“开元通宝”钱,即在钱币上铸“开元通宝”字样(或视读成“开元通宝”),大小仿汉“五铢”,称作一文,亦称一钱,每十钱中一两,“新钱轻重大小最为这种,远远甚便之”,这成为衡法由十六进位制度变为十进位制的关键,“钱”取代“铢”成为“两”一下的重量单位,伺候历代钱币均称“通宝”或“元宝”,钱币上不再标识重量。宋代以后,使用皇帝的年号作为钱名逐渐成为常例,如“熙宁通宝”“光绪元宝”等。
——摘编自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等(1)根据材料,指出唐代币制改革的主要内容。(6 分)(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唐代币制改革的意义。(9 分)二..4 2014 年全国卷 1 1(5 15 分)材料 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 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 1000 多条,“律令颇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选 906 卷,770 余万宇,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 20 篇、620 条、27600 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8 分)(2)根据材料并结台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7 分)三3.2013 年全国卷 1 1(5 15 分)材料 1901 年 1 月 29 日,慈禧太后以光绪帝名义在西安发布变法诏谕:“我中国之弱,在于习气太深,文法太密。庸俗之吏多,豪杰之士少……误国家者在一私字,困天下者在一例字,至近之学西法者,语言文字、创造机械而已,此西艺之皮毛,而非西政之本源也”。“舍其本源而不学,学其皮毛而又不精,天下安得富强耶?”“著军机大巨、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巨、各省督抚,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时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出,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修,各举所知,各抒所见”。以奕劻、李鸿章、荣禄等人为督办政务大臣,以刘坤一、张之洞为参预政务大臣,共同负责主持新政工作。在随后五年左右的时间中,改革逐步推行。史称“清末新政”。
——据《清德宗实录》等(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新政与戊戌变法的共同之处。(6 分)(2)戊戌变法与清末新政两次改革的结果差异很大,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并指出清末新政的实质(9 分)
四3.2013 年全国卷 2 2(5 15 分)材料 唐前期,继续推行北魏以来的“均田制”。在此基础上,实行租庸调制,“有田则有租(田租),有家则有调(纳绢布等),有身则有庸(每丁每年服力役二旬,若不服役则纳布帛等代替)”。庸和调在整个国家财政中占据重要地位。唐中期以后,随着人口增加,土地兼并加剧,均田制急剧崩坏,租庸调制难以维持。“有幼未成丁,而承袭世资,家累千金者,乃薄赋之;又有年齿已壮,而身居穷约,家无置锥者,乃厚赋之,岂不背谬!”百姓举家逃亡,规避赋税,被称为“客户”。
公元 780 年,唐朝推行两税法:以国家财政开支所需为总额,所谓“量出以制入”。所有民户在现居地登记,根据财产情况定户等,按户等高低交纳赋税,“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分夏秋两季征收,“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结果“赋不加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诚而奸无所取,自是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每户负担并未增加,但国家财政总收入增加,对户口的掌握也更为准确,“天下便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两税法改革的背景。(6 分)(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两税法与唐前期的赋役制度相比有哪些积极作用。(9 分)五2.2012 年全国卷(5 15 分)材料 西汉后期,大商人、大地主兼并土地,占有奴婢,社会矛盾加剧,“改制”呼声高涨。以改革家形象出现的的王莽代汉创立“新”朝,以《周礼》为依据进行改革。“新”政权建立前后七八年间,推行了四次币制改革。公元 7 年,铸错刀、契刀、大钱,与五铢钱并行。三种新铸钱币的含铜量与五铢钱差别不大,但兑换价分别为一比五千、一比五百、一比五十。公元 9 年,废除五铢钱、错刀、契刀,另铸造小钱,与大钱并行。公元 10 年,推行总名为“宝货”的钱币,分金货、银货、龟货、贝货、钱货、布货等质地、形制各不相同的六大类,共计 28 个品种,相互间兑换标准复杂。公元 14 年,废止大、小钱,发行重二十五铢的“货布”与重五铢的“货泉”。“每一易钱,民用(因此)破业,而陷大刑”。币制改革与王莽的其他改革,均告失败。
——摘编自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王莽改革的目的。(5 分)(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王莽币制改革失败的原因。(10 分)六1.2011 年全国卷 我国北方草原历史上是游牧民族的家园,他们以部落为基本的社会组织,时而因其共同利益结成部落联盟,各部落在草原上迁徙不定,往往为争夺草地、水源相互仇杀。清朝入关前,统一漠南蒙古,开始分定各地部界,严禁互相侵越;入关后仿八旗制度形式逐步改造蒙古社会,形成盟旗制度。蒙古各部大者被分为数旗,小者自为一旗,旗长由蒙古各部首领世袭担任。各旗有固定的牧地,不相统属,旗民不得越界放牧,日常往来亦受限制。合数旗为一盟,盟长、副盟长以及会盟地由朝廷指定,对各旗进行监督,处理各旗不能解决的事务,盟不是一级行政机构,盟长不得干涉各旗事务、发布政令。各旗直接受中央政府管理。一切重大军政事务的裁决权属于理藩院,各旗旗长有义务率旗下兵丁,应诏出征。蒙古族旧有的部名义上保存下来,不具有行政功能。
——摘编自翁独健《中华民族关系史纲要》等(1)指出旗、盟与草原传统部落、部落联盟的区别。
(2)简析盟旗制度的历史作用。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全国卷历年改革题合集》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