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卖场相关规定
一、目 的∶明确规范各分店人员应遵守事项,使其各分店有所依循。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各批发仓库。
三、内 容: 3.1 除非补货时,走道不可堆货,应随时保持通畅。补货时,货品亦应置於走道中间 排列整齐,并留走道空间以利顾客通行。
3.2 上班时间不可於卖场聚集聊天。
3.3 卖场内不可吃东西(含吃槟榔),试吃须经课长以上主管同意。
3.4 上班前及上班时间不可喝酒。
3.5 员工一律由员工出入口进出,携带之物品应主动出示交总机或安管检查。
3.6 上班时间不可购物,不可预留商品。
3.7 任何时间购物均不可穿著制服。
3.8 穿著制服应将拉链拉至顶点,识别证带左胸前。
3.9 不可穿著无袖背心,穿制服不可有层次,且应保持乾净。
3.10 3.11 遵守服务规范,主动服务顾客。
3.12 未经允许核准,不可私自取用卖场商品。
3.13 私人物品放置於员工置物柜中,不可暂用临时或顾客寄物柜。
3.14 厂商非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室。
3.15 栈板应放置於指定位置。
3.16 电动堆高机、电动拖板车行驶时应开蜂鸣器,且不可乘载他人。
3.17 拖板车不准滑行。
3.18 冷冻、冷藏库不可滞留拖板车。
3.19 办公室不可玩电动玩具。
: 3.20 资源尽量回收再使用。
3.21 库房不可睡觉。
3.22 除特定区域外,办公室及卖场禁烟。
3.23 纸箱送至收货区应随时处理,压纸箱机满时须立刻打包。
四、使用表单: 无(EO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