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制定说明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日 期:
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小组制 上报材料目录 序 号 内 容 页 码 1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正文)
2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关于设立本单位的批文复印件 3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4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分布情况表 5 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申报表 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制定说明 为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确保岗位设置工作顺利开展,现对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提出如下要求:
一、方案内容 方案必须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岗位设置原则、拟设置岗位情况、“双肩挑”人员拟聘任情况、组织实施等基本内容。
(一)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编制情况。主要职责与任务、单位机构规格、经费形式、编制员额、内设机构数与名称,以及单位正、副职领导与内设机构正、副职领导职数。
2、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实有人数。其中:①管理人员数及职级(分列出单位正、副职领导职数及职级,内设机构正、副职领导职数及职级,其他管理人员数及职级)。②专业技术人员数(分列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数、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数、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数、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数、未定级人数。按当前已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口径统计)。③工勤技能人员数(分列出高级技师数及已聘任数、技师数及已聘任数、高级工数及已聘任数、中级工数及已聘任数、初级工数及已聘任数、普通工数及已聘任数)。④政工师人员数(分列出高级人员数及已聘人员、中级人员数及已聘人员、初级人员数及已聘人员数)。⑤未聘岗位人员数。其中,待岗人员数、内退人员数。
注:“待岗人员”和“内退人员”的界定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沪人[1995]165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执行。即待岗人员:因单位机构编制精简、岗位撤并、专业不对口以及能力、身体不适应等原因而未被聘用上岗的人员。内退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且连续工龄10年以上,因体弱多病等原因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本人自愿,聘用单位批准,可实行在聘用单位内部提前退岗修养。
3、现有“双肩挑”人员情况。“双肩挑”人员总数。每名“双肩挑”人员现担任的管理岗位名称以及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
4、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应对措施。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分析实施中可能遇到的矛盾,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二)岗位设置原则 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09]40号)制定的岗位设置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岗位设置原则。
(三)拟设置岗位情况 设置的岗位总数(岗位总数在已核准的单位编制数内,根据单位的实际聘用人数、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设置)。其中:管理岗位数及所占设岗总量比例、专业技术岗位数及所占设岗总量比例、工勤技能岗位数及所占设岗总量比例。
1、管理岗位的数量、等级 管理岗位总数及各等级岗位数。单位领导岗位数及等级,与单位领导同等级的普通职员岗位数;
内设机构领导岗位数及职级,与内设机构领导同等级的普通职员岗位数;
其他各级职员岗位数及等级。
2、专业技术岗位名称、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注明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及文件依据。(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暂按本市现行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序列岗位设置基本结构比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现有规定中未涉及的行业,参照相近行业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基本结构比例执行。)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名称、数量及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辅系列名称、数量及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比例。
①正高级岗位总数(注明其中的辅系列岗位数)。正高级岗位数及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比例。其中,二级岗位数及占正高级岗位比例,三级岗位数(注明其中的辅系列岗位数)及占正高级岗位比例,四级岗位数(注明其中的辅系列岗位数)及占正高级岗位比例。
主系列: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其二、三、四级岗位数量。
辅系列: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其三、四级岗位数量。
②副高级岗位总数(注明其中的辅系列岗位数)。副高级岗位总数及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比例。其中,五级岗位数(注明其中的辅系列岗位数)及占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六级岗位数(注明其中的辅系列岗位数)及占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七级岗位数(注明其中的辅系列岗位数)及占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主系列: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其五、六、七级岗位数量。
辅系列: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其五、六、七级岗位数量。
③中级岗位总数(注明其中的辅系列岗位数)。中级岗位总数及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比例。其中,八级岗位数(注明其中的辅系列岗位数)及占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九级岗位数(注明其中的辅系列岗位数)及占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十级岗位数(注明其中的辅系列岗位数)及占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主系列: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其八、九、十级岗位数量。
辅系列: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其八、九、十级岗位数量。
④初级岗位总数(注明其中的辅系列岗位数)。初级岗位总数及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的比例。其中,十一级岗位数(注明其中的辅系列岗位数)及占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十二级岗位数(注明其中的辅系列岗位数)及占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十三级岗位数(注明其中的辅系列岗位数)及占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主系列: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其十一、十二、十三级岗位数量。
辅系列: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其十一、十二、十三级岗位数量。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数、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数,工勤技能一级和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数。工勤技能三级岗位数,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数。工勤技能四级、五级及普通工岗位数。
(四)“双肩挑”人员拟聘任情况 “双肩挑”人员总数。每名“双肩挑”人员对应的管理岗位名称和等级,以及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等级。(“双肩挑”占本单位管理岗位结构比例同时也占专技人员结构比例)
(五)组织实施 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方法、步骤,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二、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略)
三、相关要求(一)报送内容 各事业单位按照岗位设置工作要求及本说明,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各事业单位在报送岗位设置方案时,一并提交以下材料(见上报材料目录):
1、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关于设立本单位的批文(复印件);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分布情况表;
(二)文本要求及报送方式 岗位设置方案文本用A4纸打印,市属事业单位报送一式三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区(县)属事业单位一式四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同时附电子文本一份。
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单位名称:
上级主管部门:
申报时间:
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机构规格 编制数 岗位总量 在编人员数 特设岗位数 主要岗位类别及比例 管理岗位设置 岗位等级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数量 其中领导岗位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设 置 岗位等级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合计 1 2 3 4 小计 5 6 7 小计 8 9 10 小计 11 12 13 小计 数量 高中初比例 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内部结构比例 2,3,4级比例 5,6,7级比例 8,9,10级比例 11,12级比例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 % % % % % % % % % % % 工勤岗位设置 岗位等级 1 2 3 4 5 普通工 合计 前二级比例 前三级 比例 数量 % % 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单位申报意见(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审核部门意见 年(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填写说明 1、“机构规格”填写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准的单位级别,未定行政级别的,填“未定级”。
2、“编制数”是指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准的单位编制数。
3、“岗位总量”是指单位所设置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数的总和。
4、“在编人员数”是指单位编制内人员数量,包括编制内的待岗、内退及长病假人员。
5、“主要岗位类别及比例”填写“以管理岗位为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或“以工勤岗位为主”,以及该类岗位占单位岗位总数的比例。
6、“管理岗位设置”填写各等级管理岗位数量,以及各等级管理岗位数量的总和。
7、“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其中高、中、初比例是指按本市规定的结构比例标准。“内部结构比例”应严格执行国家控制标准。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
8、本表市属事业单位一式三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区(县)属事业单位一式四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分布情况表一(管理岗位)
序号 内设机构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等级 备注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分布情况表二(专业技术岗位)
序号 内设机构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等级 备注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分布情况表三(工勤技能岗位)
序号 内设机构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等级 备注 上海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申报表 单位名称:
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职称(职务)
取得现有职称(聘任现职务)时间 从事专业 拟聘人员近十年来主要工作经历 特设岗位设置理由 拟设特设岗位情况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岗位等级 岗位设置时限 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终止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审核部门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核准意见(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岗位类别”是指拟设置的特设岗位属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还是工勤技能岗位。
2、“岗位名称”是指拟设置的特设岗位的具体岗位名称。
3、“岗位等级”是指拟设置的特设岗位的等级。
4、“岗位设置时限”是指拟设置的特设岗位起止时间。
5、市属事业单位一式三份(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区(县)属事业单位一式四份(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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