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汇报(共4篇)
第1篇: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榆社县政法委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榆社县政法委在市政法委和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特别是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贡献。我们的做法是:
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力度
近年来,我们把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是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放在构建
和谐榆社、推进依法治县的大框架中真抓实管,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
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党政分工负责制、部门单位主管负责制“三责合一”的处理矛盾纠纷和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责任体系。一是明确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
任人,按照“一个纠纷或一个案件、一个包案领导、一套包案班子、一套解决方案、一抓到底” 的“五个一”要求,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如在奥运期间,为了维护奥运会和残奥会举办期间的社会稳定,对27件信访案件实行了县、乡两级领导包案和责任分解制度,县法院对11件涉法涉诉
案件又分解到院领导、庭室负责人,专人负责,限期办结。二是完善责任制度。为了从源头上解
决问题,我县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委、政府分管信访、纪检、政法工作的领导召集,县直24个部门单位领导为成员,成立了八个专项工作领导组,各负其职,协调配合,检查落实。
坚持每星期一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每月15日县委书记大接访制度,集中接待来访群众,每月
都能及时化解处理一批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2009年,县四大班子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298批次、1500余人,部分纠纷案件当场调处解决,其余部分转有关部门办理。三是强化责任监督。对矛盾
纠纷中的难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全面负责,组织公检法等部门负责人进
行集中接访,定期组织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进行督办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协调解决,促
进了责任的落实。2008年我县被市委评为涉法涉诉先进县。抓好宣传教育,夯实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思想基础 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政法综治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根本。近年来,我们认真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对政法干警的教育活动。一是县政法系统
各单位每年都以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查官
座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同志在全国政法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
本、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文件和宋鱼水法官先进事迹报告、《法制热点问题解读》为主要内容集
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练兵”活动。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开展了“反特权思想教育”和“
无违纪队伍”创建活动,从而使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法治
理念在广大政法干警中更加牢固,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进一步巩固,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县
法院认真组织干警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使全院工作人员对新出台法律有了充分的掌握。各
单位利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会议、经验交流会、先进报告会、单位例会、下乡调研等形式开
展大讨论活动,并将政法工作怎样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政法文化、如何加强和改
善政法队伍建设等作为大讨论的主要内容,增强政法干警服务大局的意识。各单位还开辟专栏
进行“大学习、大讨论、大练兵”宣传活动,并十分重视信息简报的报送工作。活动开展以来,我县政法各单位共报送信息200余条,同时利用县电视台和平面媒体新榆社发表各类新闻稿件23条。
“大学习、大讨论、大练兵”活动的开展收到了“五个提高、五个改善”的良好效果,为做好涉法
涉诉信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理论保障。二认真开展群众学法用法活动。每年我县以司法
局牵头,“五五普法”为重点,各种法律宣传日、纪念日为契机,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宣
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进农家、进社区、进学校、进的“四进”活动,组织全县干部职工群众开展
学习法律法规活动。通过始终不渝的法律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学法用法
蔚然成风,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动,对有效减少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案 件、建设平安和谐榆社起到基础性作用。
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案件成效明显 在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涉法涉诉案件是工作中的难点。我们根据每个案件的特点,采取领导带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措施,积极化解处理每一个涉法涉诉案件,切实 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领导带头抓,发挥好“第一责任人”的促进作用。近年来,我县一直坚持县领导每周一日信访接待制度。同时,针对奥运会维稳工作的需要,我们又于2008年5月起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并形成制度,县委政府领导亲自带头接待来访群众,致使全县许多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先后得到解决。如郝北镇南沟村张全香之女原在临汾市某大学学习,学习期间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为名将张女拘留,后因证据不足予以释放。张女因此事精神遭受打
击,后发展为精神病。张全香起诉其女儿就读的学校,但一审二审均败诉。张情绪十分激动,多次到
上级部门上访。我县县委书记曹煜为了做好张全香的稳控工作,会同政法委书记宁建明和法院院长许
恩文等领导到南沟村亲自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变当事人上访为领导下访,为张全香的稳控工作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又如郝应根与乔旭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县委书记曹煜在认真了解案 情的基础上,亲自对这起案件进行批示,最终案件标的全部执行完毕,郝应根的上访之路也就此终结。
“第一责任人”作用的发挥,促进了信访案件的处理。
部门重点抓,发挥好政法部门的主导作用。
我们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以政法委
牵头,公检法司和信访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发挥好“拳头”作用。针对重点案件,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宁建明、副县长赵宏、县人大副主任杨效明组织协调,县政法委多次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集
体会诊,寻求最佳解决方案。如城关镇潭村贡建刚一案,其基本情况是2008年6月1日中午,潭村精神
病患者贡建刚到同村村民巩晋明家中并与巩晋明起了争执,在用大镢打巩晋明时,大镢被院中铁丝弹
回砸在自己上,后在治疗过程中死亡。警方经过大量工作认为此案不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不予立案
。后贡建刚哥哥贡建国经常到省、市有关部门上访。针对该案情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宁建明、副
县长赵宏、人大副主任杨效明于6月30日召集公安局局长王耀峰和公安局办案组全体人员及贡建刚家属
四人召开了信访听证会议。参会人员听取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观看了办案录像,征求了贡建刚家属意见,并对贡建刚家属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目前此案上访人稳控情况良好。我县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和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个案件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最终
使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执行协议,解决了一批信访老案,最终息诉罢访。
3、上下配合抓,发挥好基层的稳控作用。 在调处矛盾纠纷和处理涉法涉诉案件中全县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尤
其是在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对当事人的稳控工作中发挥了基层积极的作用。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党
支部村委会都能定期排查上报矛盾纠纷,积极做到矛盾纠纷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
化解和缓和了矛盾,从而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如云竹镇王绪成申请执行李国平案件,我县委政法委和
法院认真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执行款物已基本到位。为了安抚王绪成的情绪,云竹镇政府、村委会聘王绪成为该村卫生员,增加了家庭收入,使王绪成情绪稳定,不再上访。总之,我县在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工作中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做到了民事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年来,我县没有发生一起赴省进京非法上访案件,为维护全县的和谐稳定、促进榆社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0一0年九月二日
第2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汇报
政司[2007]4号
政和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强化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为载体,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政和”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及时排查和化解不稳定因素,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如下: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主要成效
按照闽人调(2007)1号和南人调(2007)1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在全县组织一次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
1 维护稳定“一把手”负责制,与平安建设和经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研究维稳对策和措施,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年1—3月份,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4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80件,成功率97.8%,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涉及97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涉及人数80人,全县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械斗事件,无纠纷积案引发恶性事件,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群众安全提高,基层基础扎实,调解网络健全,调解水平提升。有力地维护了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县社会稳定。
(二)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精心部署矛盾纠纷工作。 为切实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确保社会安定稳定,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政法综治工作的第一要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矛盾纠纷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稳定形势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县委或政府办公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信访问题,对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每月安排4位处级领导带班接访,县委五套班子成员分别挂乡(镇)下访解决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县综治委成立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20多个县直相关负责人组成。今年来,根据省、市的文件精神,我们结合县情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春节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各乡镇和县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维护社会稳定动员会,对开展这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直党委综治委、各乡镇相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形成了党委
2 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联动的排查调处工作格局。
2、健全机制,促进矛排工作规范运作。
我们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心下移、联动联调”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健全预防机制、分析机制、处臵机制。县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因事故或纠纷等问题引发集体上访的处臵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处臵信访人在县委、县政府机关门口聚集上访的工作预案》,对涉及人数较多的突发重大矛盾纠纷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研究处臵方法,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的应急处臵机制,确保依法果断有效处臵。此外,我们还建立完善了预警、排查、联调等机制,完善了信息报送,挂牌督办,跟踪反馈,建档立册等制度,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3、突出重点,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我们采取多种形式。一方面突出排查涉及林改、征地拆迁、企业改革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民转刑”、异常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防范。另一方面在全国“两会”期间,集中排查化解涉及三农问题,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改革问题、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以及涉法涉诉上访等问题进行,有力地维护了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再一方面我们注重抓好重点问题的排查化解,对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实行包人、包案、包时间、包措施、包责任的办法解决。
4、重心下移,完善基层调解组织网络。 一是完善覆盖全县的县、乡、村、警务区、“二会”、村民义务联防五级组织网络,将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延伸到基层,实现抓
3 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掌握各类纠纷动态信息,目前我县已建立各类调委会147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30个,行业性调委3个,企业调委会3个,区域性调委会1个,全县已有90%的调委会达到规范化建设。二是推行驻村特派员制度,巩固基层调解组织力量。把年富力强的干部派驻到行政村,与原单位脱钩专抓政法综治工作,协同抓好计划、经济、党建等方面的工作,他们利用人熟、地熟优势,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上报各种信息,提高了解决社会矛盾的实效性。三是构筑社会矛盾防范体系,我县在创建区域性调委会活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了镇前与周宁、澄源与寿宁、杨源与屏南、石屯与建瓯、东平与建阳等县、市、省际边界联防联调组织建设,构建了我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的社会矛盾防控体系。并形成了长效机制,有效地预防了边界地区纠纷难调解而引发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促进了边界地区经济、文化交流和居民和睦相处。
此外,我们还积极研究探索,努力在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上下功夫。去年以来,我县在石屯镇偿试运用民主听证方式解决当前农村因村务、林改、低保、水利水电开发、乡村公路硬化引发的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成效。目前,我县正准备推广运用民主听证方式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成功做法。
5、联动联调,构筑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构筑了以信访局的矛盾纠纷接访,综治、司法行政的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组织的纠纷调处三大职能为基础,由县、乡两级综治委组织协调,对各部门分散的调解资源进行整合,形成联动协作的工作局面,提高调处工作的效力,在加强联调的同时,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按照定
4 责任、定单位、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的五定要求,制定出包括矛盾纠纷性质,类别、原因、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内容的工作明细表,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人、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纠纷。另外,我们还成立了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医疗纠纷、意外伤亡、林业纠纷等处臵工作五个领导小组,专门处臵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6、梳理分类,准确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我们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分析,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筛选和分类,逐一分析原因,找准突出问题和调处工作的切入点,并分别提出切实可行的调处意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针对今年我县各单位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分析;纠纷类型:以山林纠纷、婚姻纠纷和生产经营性纠纷为主;其主要原因:一是当前农村集体林权改革还在进行中,发生山林边界、权属纠纷多;二是近些年外出务工人员多,由于城乡差距和婚姻观念转变导致离婚纠纷多;三是我县兴建许多水电开发项目,引发当地村民与业主之间征地拆迁、林地、农田淹没补偿等纠纷多;针对我县矛盾纠纷的特点、类型以及发生的动向、规律,下阶段我们将以开展“平安政和”创建活动为主线,认真落实责任,扎实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重大矛盾纠纷继续实行挂牌督办,对于全县社会稳定分析出来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行县级挂牌督办,按要求逐一抓好落实。县综治委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到各乡镇、村(居)督查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每季度召开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分析会,共同商讨维稳对策。二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的村(居)由县有关领导牵头,抽调县直有关部门人员
5 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进一步掌握纠纷动态,模清矛盾纠纷发展规律,为更好解决各种矛盾提供决策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大有关林业、土地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基层调处力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协商或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减少和预防集体上访,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促进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四是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巩固完善全县五级人民调解网络,根据长期坚持,有所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实抓好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调解水平。同时进一步发挥驻村特派员作用,精心构筑社会矛盾防控体系,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向更高的层面迈进。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涉及山林承包,山林权属争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仍然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二是随着我县境内许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陆续开工,涉及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工程转包以及农田、山场补偿等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如我县重点工程下温洋电站库区村民移民后遗留的系列问题,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三是基层基础比较薄弱,有些地方基础差,社会稳定的有效防控体系和运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群防群治工作有不少薄弱环节,第一道防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当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作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采取有利的措施,逐一进行调处,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辖5个乡4个镇和1个街道,共设10个司法所。现有办公用房20间,面积约380平方米,10部电话,5辆摩托车,1台电脑。县机构编制委核定我县10个司法所行政编制共16名,现有司法助理员8名,(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县司法所于1998年全部挂牌建所,作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政府按现有司法助理员人数核拔人头经费每年1500元;去年我县相继收到闽司(2006)147号《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闽财行(2006)36号《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行动,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抓好落实。一方面,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传达贯彻到各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另一方面,结合当前我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动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及时与县委组织部、政法委、机构编制委、人事局、财政局协调和沟通,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对我县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分年度进行规划,报县委政法委审定。县委政府针对我县司法助理员缺编问题同意给予解决。今年计划招收公务员2名;从乡镇公务员中调剂3名充实到司法所,确保每个司法所有1至2名司法助理员来保证工作正常运作。
针对副科级司法所所长配备问题,县委、政府、组织部根据我局汇报和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同意给予配备司法所副科级所
7 长,与乡镇政府换届时同步进行,但要严格把关、严格考核。我县配备司法所副科级所长主要通过三种形式进行。一是从现任司法所所长中,按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的原则,推荐担任副科级所长;二是从局机关股(室)中,把工作表现突出、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公务员推荐到司法所担任副科级所长;三是从乡镇后备优秀干部中选拔担任副科级所长。去年八月中旬,我县县委政法委已组织考核组对现任四个司法所长和五个股长进行考核,对表现出色的向组织部门推荐担任副科级所长,同时对四个副所长进行考核,对能胜任工作的给予任命所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我县属省定经济欠发达地区,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经济非常薄弱,要将司法所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有一定难度。
2、司法助理员缺编,难以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全县总编制数已满,仅能分期分批解决;若从现有乡镇公务员队伍中调剂解决,但乡镇中现有的公务员年龄偏大,年青的又属事业编制,不符合相关规定,为此,一时难以进编充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政和县司法局 2007年3月19日
第3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汇报
政司[2007]4号
政和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强化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为载体,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政和”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及时排查和化解不稳定因素,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如下: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主要成效
按照闽人调(2007)1号和南人调(2007)1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在全县组织一次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维护稳定“一把手”负责制,与平安建设和经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研究维稳对策和措施,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年1—3月份,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4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80件,成功率97.8%,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涉及97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涉及人数80人,全县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械斗事件,无纠纷积案引发恶性事件,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群众安全提高,基层基础扎实,调解网络健全,调解水平提升。有力地维护了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县社会稳定。
(二)主要做法:
1、强化领导,精心部署矛盾纠纷工作。
为切实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确保社会安定稳定,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政法综治工作的第一要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矛盾纠纷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稳定形势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县委或政府办公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信访问题,对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每月安排4位处级领导带班接访,县委五套班子成员分别挂乡(镇)下访解决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县综治委成立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20多个县直相关负责人组成。今年来,根据省、市的文件精神,我们结合县情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春节及全国全省两会期间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各乡镇和县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维护社会稳定动员会,对开展这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直党委综治委、各乡镇相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形成了党委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联动的排查调处工作格局。
2、健全机制,促进矛排工作规范运作。
我们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心下移、联动联调”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健全预防机制、分析机制、处置机制。县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因事故或纠纷等问题引发集体上访的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处置信访人在县委、县政府机关门口聚集上访的工作预案》,对涉及人数较多的突发重大矛盾纠纷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研究处置方法,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依法果断有效处置。此外,我们还建立完善了预警、排查、联调等机制,完善了信息报送,挂牌督办,跟踪反馈,建档立册等制度,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3、突出重点,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我们采取多种形式。一方面突出排查涉及林改、征地拆迁、企业改革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民转刑”、异常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防范。另一方面在全国“两会”期间,集中排查化解涉及三农问题,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改革问题、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以及涉法涉诉上访等问题进行,有力地维护了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再一方面我们注重抓好重点问题的排查化解,对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实行包人、包案、包时间、包措施、包责任的办法解决。
4、重心下移,完善基层调解组织网络。
一是完善覆盖全县的县、乡、村、警务区、“二会”、村民义务联防五级组织网络,将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延伸到基层,实现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掌握各类纠纷动态信息,目前我县已建立各类调委会147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30个,行业性调委3个,企业调委会3个,区域性调委会1个,全县已有90%的调委会达到规范化建设。二是推行驻村特派员制度,巩固基层调解组织力量。把年富力强的干部派驻到行政村,与原单位脱钩专抓政法综治工作,协同抓好计划、经济、党建等方面的工作,他们利用人熟、地熟优势,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上报各种信息,提高了解决社会矛盾的实效性。三是构筑社会矛盾防范体系,我县在创建区域性调委会活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了镇前与周宁、澄源与寿宁、杨源与屏南、石屯与建瓯、东平与建阳等县、市、省际边界联防联调组织建设,构建了我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的社会矛盾防控体系。并形成了长效机制,有效地预防了边界地区纠纷难调解而引发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促进了边界地区经济、文化交流和居民和睦相处。
此外,我们还积极研究探索,努力在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上下功夫。去年以来,我县在石屯镇偿试运用民主听证方式解决当前农村因村务、林改、低保、水利水电开发、乡村公路硬化引发的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成效。目前,我县正准备推广运用民主听证方式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成功做法。
5、联动联调,构筑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构筑了以信访局的矛盾纠纷接访,综治、司法行政的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组织的纠纷调处三大职能为基础,由县、乡两级综治委组织协调,对各部门分散的调解资源进行整合,形成联动协作的工作局面,提高调处工作的效力,在加强联调的同时,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按照定责任、定单位、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的五定要求,制定出包括矛盾纠纷性质,类别、原因、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内容的工作明细表,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人、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纠纷。另外,我们还成立了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医疗纠纷、意外伤亡、林业纠纷等处置工作五个领导小组,专门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6、梳理分类,准确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我们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分析,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筛选和分类,逐一分析原因,找准突出问题和调处工作的切入点,并分别提出切实可行的调处意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针对今年我县各单位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分析;纠纷类型:以山林纠纷、婚姻纠纷和生产经营性纠纷为主;其主要原因:一是当前农村集体林权改革还在进行中,发生山林边界、权属纠纷多;二是近些年外出务工人员多,由于城乡差距和婚姻观念转变导致离婚纠纷多;三是我县兴建许多水电开发项目,引发当地村民与业主之间征地拆迁、林地、农田淹没补偿等纠纷多;针对我县矛盾纠纷的特点、类型以及发生的动向、规律,下阶段我们将以开展“平安政和”创建活动为主线,认真落实责任,扎实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重大矛盾纠纷继续实行挂牌督办,对于全县社会稳定分析出来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行县级挂牌督办,按要求逐一抓好落实。县综治委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到各乡镇、村(居)督查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每季度召开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分析会,共同商讨维稳对策。二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的村(居)由县有关领导牵头,抽调县直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进一步掌握纠纷动态,模清矛盾纠纷发展规律,为更好解决各种矛盾提供决策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大有关林业、土地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基层调处力量,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协商或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减少和预防集体上访,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促进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四是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巩固完善全县五级人民调解网络,根据长期坚持,有所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实抓好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调解水平。同时进一步发挥驻村特派员作用,精心构筑社会矛盾防控体系,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向更高的层面迈进。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涉及山林承包,山林权属争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仍然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二是随着我县境内许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陆续开工,涉及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工程转包以及农田、山场补偿等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如我县重点工程下温洋电站库区村民移民后遗留的系列问题,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三是基层基础比较薄弱,有些地方基础差,社会稳定的有效防控体系和运作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群防群治工作有不少薄弱环节,第一道防线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当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作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采取有利的措施,逐一进行调处,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辖5个乡4个镇和1个街道,共设10个司法所。现有办公用房20间,面积约380平方米,10部电话,5辆摩托车,1台电脑。县机构编制委核定我县10个司法所行政编制共16名,现有司法助理员8名,(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县司法所于1998年全部挂牌建所,作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政府按现有司法助理员人数核拔人头经费每年1500元;去年我县相继收到闽司(2006)147号《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闽财行(2006)36号《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行动,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抓好落实。一方面,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传达贯彻到各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另一方面,结合当前我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动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及时与县委组织部、政法委、机构编制委、人事局、财政局协调和沟通,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对我县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分年度进行规划,报县委政法委审定。县委政府针对我县司法助理员缺编问题同意给予解决。今年计划招收公务员2名;从乡镇公务员中调剂3名充实到司法所,确保每个司法所有1至2名司法助理员来保证工作正常运作。
针对副科级司法所所长配备问题,县委、政府、组织部根据我局汇报和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同意给予配备司法所副科级所长,与乡镇政府换届时同步进行,但要严格把关、严格考核。我县配备司法所副科级所长主要通过三种形式进行。一是从现任司法所所长中,按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的原则,推荐担任副科级所长;二是从局机关股(室)中,把工作表现突出、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公务员推荐到司法所担任副科级所长;三是从乡镇后备优秀干部中选拔担任副科级所长。去年八月中旬,我县县委政法委已组织考核组对现任四个司法所长和五个股长进行考核,对表现出色的向组织部门推荐担任副科级所长,同时对四个副所长进行考核,对能胜任工作的给予任命所长。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我县属省定经济欠发达地区,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县,经济非常薄弱,要将司法所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有一定难度。
2、司法助理员缺编,难以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全县总编制数已满,仅能分期分批解决;若从现有乡镇公务员队伍中调剂解决,但乡镇中现有的公务员年龄偏大,年青的又属事业编制,不符合相关规定,为此,一时难以进编充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政和县司法局
2007年3月19日
第4篇: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确保对不稳定因素及早发现苗头,及时有效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建立“信息畅通、反应灵敏、责任明确、处置及时”的工作机制,使矛盾纠纷发现及时、控制有力、处置得当,最大程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陈正生局长
任组长,郭建根副局长任副组长,廖征军、刘少华、胡建伟、黄桂生、邓钧、黄全喜、黄强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
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大队,刘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
任。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我县国土资源系统矛盾纠
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
三、完善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
股(室)、局属各单位每半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
作,在重大节日、政治敏感期或围绕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
二是建立预警制度。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要及时发现或获
悉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并及时向所在乡
(镇)维稳办(综治办)和县局执法监察大队报告,尽可能
把事件主体、规模、时间、诱因、动向、涉事单位、骨干人
员等要素报告具体、完备。报告可采取书面、传真、电话等
形式,对于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群体性
事件苗头,必须在2个小时内报告预警信息。对于特别紧急的情况,同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以及市局。
三是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要指定专
人担任信息联络员,保持联络沟通,确保信息横向和纵向畅
通。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
作情况,每月3日前向县局执法监察大队报送上月《峡江县
国土资源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表》,如遇重大紧急情况随发随
报,并及时续报处置情况。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发生
应当获取预警信息而未获取,信息迟报、漏报、瞒报,导致
不稳定因素未能及时处置,或因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点
1、土地、矿产资源权属等纠纷引发的矛盾纠纷;
2、因征地、安置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3、因企业改制涉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4、因地质灾害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5、因农民负担及“三乱”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6、因行政执法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
7、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8、因其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五、矛盾纠纷的处置
矛盾纠纷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国土资源所要及时发现、报告、制止矛盾纠纷,解决不了的,报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协调处理。局机关各股
(室)、局属各单位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按照工作职责归口
调处。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
责,确保矛盾发现得早,控制得往,化解得了。在处置矛盾
纠纷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做到教育疏导与依法调处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相结合,法律手段与
政策手段相结合,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防止矛盾纠
纷扩大和激化。
附件:《峡江县国土资源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表》
峡江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一日
峡江县国土资源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表
单位:负责人签字:时间: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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