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 > 章程规章制度

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试行)

作者:0755sg | 发布时间:2020-12-18 13:25:1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条本局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听取机关各单位及基层所当季度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部署安排下季度工作;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进行研究处理,确定调处责任领导、调处责任人、协办人、完成时限。

第二条机关各单位及基层所应在参加例会时同时向办公室提交相关报表和有关材料。

第三条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做出的决定进行跟踪反馈,对到时限未调结的纠纷要在例会上通报。

第二章矛盾纠纷预测预警制度

第四条机关各单位及基层所对工作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的苗头和倾向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提出应对措施,需要由上级部门协调处理的,由办公室汇总后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第五条机关各单位及基层所对后勤保障工作需要办公室给予支持的,要及时向办公室反映,办公室按审批流程给予解决;

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提出应对措施,给予解决。

第六条机关各单位及基层所在开展职能范围内工作中产生的纠纷,由单位调解解决。不能解决的,属于政策问题、流程问题,请示市局研究解决。

第七条机关各单位及基层所在职能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各单位应提前进行研究预测,掌握情况,检查文书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工作是否规范,做到事前防范,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

第八条机关各单位及基层所应定期对本单位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进行摸排,汇总分析,提出预防对策。

第三章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第九条每年元旦、春节及重要节庆日和敏感时期作为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重点时期。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要结合实际,抓住影响本单位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第十条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对于集中排查出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要区别情况,进行处理:能够当场调解的简单矛盾纠纷当场调解;

一般纠纷按调解程序进行调处;

重大、疑难纠纷或易激化纠纷,要组织力量集中进行调处,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该由有关部门或单位调处的,应分流至有关单位限期调处。对未调结的纠纷,要制订调处方案予以调处。

第十一条机关各单位及基层所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要注意积累原始资料,建立专门排查调处工作档案。

第四章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制度

第十二条各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受理群众矛盾纠纷的调解申请。当事人申请调处矛盾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承办人负责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承办人对当事人所申请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实质性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受理并予以登记;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告知并引导当事人采取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四条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来信、来电登记工作,区分处理,属于矛盾纠纷的按照职责分工分流至责任部门跟办,属于信访事项的按《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工作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信息报送制度

第十五条机关各单位及基层所对重大、疑难纠纷应当在发现或受理当日之内以专报形式报办公室,专报应写明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事态发展趋势、调处结果、采取的应急措施、拟办意见等。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矛盾纠纷;

2.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可能激化为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

3.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

4.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

5.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

6.其它应予及时报告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

第十六条机关各单位及基层所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无论最终是否调处成功,均应在上报的同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解。

第六章矛盾纠纷分级调处反馈制度

第十七条机关各单位及基层所调处一般纠纷应当在5日内解决,重大复杂纠纷3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调处时间,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调处的重大、疑难的行政争议,原则上在20日内办结;

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挂牌督办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办结后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不能按时办结的,要报告原因。

第十八条需要由上级机关协调解决的纠纷,由市局研究上报。

第十九条机关各单位及基层所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应当定期向分管领导组汇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调解成功后,应将调解结果报送;

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反馈,由市局研究解决。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下内容供参考:

局机关单位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通知

各司法所:

按照《x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两节”“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通知》,掌握新常态下社会矛盾纠纷规律的特点,开展“两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专项活动,有效管控重点领域不稳定因素,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做好“两节”和全县“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两节”“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现“平安x”建设目标。强化法治思维,加强源头治理,完善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有序的不稳定因素。突出重点领域,兼顾薄弱环节,深入分析“两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规律特点,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工作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信息共享,注重创新驱动,着力提升新常态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切实防范、化解、管控可能引发极端事件的苗头性问题,预防减少重特大案(事)件发生。

二、时间安排

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分三个阶段。

x、安排部署(x月x日至x月x日)

各司法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结合本镇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判形势,掌握“两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规律,及时安排部署,推进工作落实。各司法所要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全面做好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x、组织实施(x月x日至x月x日)

各司法所要统筹推动工作落实,深入重点村(社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化解工作;

县司法局要定期对专项活动情况进行督导,通报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各司法所要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优势,加强源头治理,深入排查不稳定因素,把纠纷解决在本村,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准确把握各村动态,开展针对性协调指导,加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力度,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各司法所要对矛盾纠纷多发的村(社区)、行业、领域开展“梳篦式”排查,加大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保障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掌握当地特殊人群,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人员的思想动态,确保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预防减少“民转刑”命案和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各司法所要结合法治宣传,运用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掌握法律知识,提高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x、总结分析(x月x日至x月x日)

各司法所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措施、推广典型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水平,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请各司法所于x年x月底前向县司法局上报工作总结。

三、有关要求

x、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活动,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安排部署。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给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x、统筹协调,确保实效。各司法所要有针对性的指导各村人民调解组织,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法开展调解工作。

x、创新方法,健全机制。各司法所要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

x、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优势,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合理表达诉求,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社会知晓率。大力宣传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和工作成绩,激发工作积极性,营造积极向上、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试行)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材料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制度

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汇报

本文标题: 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试行)
链接地址:https://www.dawendou.com/shiyongwen/guizhangzhidu/319700.html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试行)》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重点推荐栏目

关于大文斗范文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网站大事记
Copyright © 2004-2025 dawendo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大文斗范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