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处办工作汇报
第1篇:调处办 调处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计划(正稿)
2010年调处工作总结 和明年工作计划
今年,我县调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照年初县十二次党代会第四次年会提出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和谐共处”这一主题开展三大纠纷调处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稳定新隆安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一年来的调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0年调处工作完成情况
1、“三大纠纷”案件调处完成情况:今年1-10月份,全县“三大纠纷”共受理县内“三大纠纷”案件64起(新案60起,积案4起),调结61起,调结率为95.3%,其中:土地纠纷案17起,调结15起;山林纠纷案46起,调结45起;水利纠纷案1起,调结1起。在所有案件中,协议调结59起,裁决2起;另有2起跨市案件,已按调处条例逐级上报,其中自治区林业厅已立案受理1起。年内共解决土地、林地纠纷面积约28万亩,有效避免和平息群众性械斗5起,制止群体性上访事件6起,处理群众来信18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约85万元,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林改工作矛盾纠纷化解情况: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林权意识逐步增强,山林纠纷也呈高发态势。据统计,林改以来,全县共排查上报各类山林纠纷案件631起,面积约22万亩,现已成功化解538起,面积约19万亩,化解率达
1 85%以上,有力地推进了和谐林改,维护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调处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措施
1、领导重视,加强对“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组成的“三大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三大纠纷”工作的领导,从组织上保障了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签订工作责任状,把调处工作列入建设平安隆安的重要内容,为更好地开展“三大纠纷”案件调处工作起到了保障作用;三是把调处工作与综治工作一同部署,县委、县政府领导对“三大纠纷”案件调处工作十分重视,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在每次全县维稳工作会上,都对“三大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进行部署,强调要切实抓好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处工作,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加大投入,提高案件调处率,防止矛盾恶化或因案件得不到解决而引起群众上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2、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坚持“以防为主,积极调处,排调结合”的方针,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排查机制;坚持每月一排查,全面掌握本辖区“三大纠纷”的真实情况。二是加强信息统计和报告工作,及时让党委、政府了解调处工作的实情,更好地掌握“三大纠纷”情况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三是做到早发现、早控制,特别是对于一些纠纷容易发生激化的案件,做到摸清底细,理清关键,及时介入,制止矛盾扩大和激化,避免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2 3、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今年以来,我县十分重视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充实和完善乡(镇)调处网络,健全村级调解会,把基层调处“三大纠纷”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内容,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争矛盾纠纷尽量不出村、不出乡,化解在基层。今年1-10月份,在全县调结61起纠纷案件中,有45起是由基层组织协商解决的,结案率占73 %。由于充分发挥了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全县没有因“三大纠纷”而引起的群体性械斗事件发生。
4、创新调解方式,提高调解结案率。今年以来,我县在调处“三大纠纷”工作中,注重协商调解,采用多样化办法:一是坚持以集中开会和分头开会相结合的方法作调解先导;二是以案说法,借用典型开导的方法来进行调解;三是特邀村里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参与调解。结合讲法律,摆事实,做深入细致的群众说服教育工作,使双方群众能在平和的氛围中理性地协商处理好纠纷问题。如屏山乡上孟村上孟屯与下孟屯双方对“绿来”山林的权属纠纷,时间长达20多年,严重影响两个屯的和谐稳定,今年经县、乡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耐心调解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纠纷双方长期的积怨终于“化干戈为玉帛”,有力地推进了和谐林改、林区稳定。截止10月底,全县调结的61起案件中,通过调解协商的办法达成协议结案的“三大纠纷”案件共59件,占案件调结总数的96.7%。
5、认真梳理案件,创新工作方法。对排查出来或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我们都要认真分析案件的不同性质、重要程度、复杂情况,分四步开展工作:一按轻、重、缓、急进行分类登记,3 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方法,选准突破口,以点带面,分阶段逐件进行调处;三在调处过程中强调贯彻“能调则调,不能调则裁”的工作原则,经反复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案件,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及时拟出处理意见报政府裁决,不把案件留在政府的职能部门内;四对重大疑难案件,特别是对案情复杂、双方当事人积怨深、争议时间较长、历史资料不全、取证难度大、容易激化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如那桐社区与定江村
7、8、9、10、21、22组争议案),坚持在县政府领导或政府办公室领导的主持下,召集各相关部门一起共同探讨对策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提高工作的有效性。
6、成立突击调处工作组,重点突破,集中力量调处山林矛盾纠纷。针对今年林改工作中山林权属矛盾纠纷较突出的情况,我县及时成立了林改纠纷调处工作组,以县政法委副书记马汝昌为总负责人,下设4个工作小组,从县调处办、法制办、林业局、司法局等单位抽调12名精兵强将和4部车,深入各乡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山林纠纷调处突击活动,分组包案,限时完成。在工作中,调处工作人员注重做纠纷双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应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及时地帮助群众解难释疑、协商化解矛盾。通过此项活动,大量因林改发生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地化解,促进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进展。
7、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履行为人民服务职责。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是“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把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作为了解案情、沟通群众、4 教育群众的一个渠道来对待,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耐心解释,对属于职责范围内、并且能办到的事情绝不推诿,及时办理;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向他们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尽可能让群众满意而归。对群众反映的直接影响到群众生产生活的纠纷案件,及早调解、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全县今年调处部门共接待群众来访236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3件。
三、存在问题
1、当前,我县农村“三大纠纷”案件有增无减,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林权纠纷案件不断发生,加上历年积累的疑难重大案件多,调处难度大,而调处工作力量薄弱,部分调处工作人员还被抽调参加各项中心工作,不能集中精力开展调处工作,影响了业务工作,调处工作进展慢;
2、保障工作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案件调处进程。调处工作力量薄弱,从乡镇或事业单位抽调来充实力量的同志因同工不同酬,其工作积极性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另外,纠纷案件多,调处经费严重不足,资金不及时划拨到位,影响调处工作正常运转;
3、职能部门之间关系协调不足,个别职能部门领导对调处工作重视不够,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
4、调处工作人员办案经验不够丰富,能力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而调处工作人员极少能到外地学习和交流先进工作经验,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足;
5、“两跨”(跨县、跨市)案件调处难度大。对于“两跨”案 5 件,本级仅能通过与对方沟通开展一些调解工作,不能直接调处,需共同的上级调处职能部门下来调处,目前仅限于一般的调查取证和向上级书面汇报材料,调解成功率低。
四、2011年调处工作计划:
1、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续把调处“三大纠纷”案件作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
2、继续落实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正职领导为本单位、本部门“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过问案件调处进度,必要时组织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个案调处,解决个案中的具体问题。凡是领导工作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力,不按时完成任务,或调处不及时,调处方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上访和械斗事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3、把好立案关。凡是当事人申请立案的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和自治区调处条例的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且严格规定,凡是县人民政府职权调处的案件,必须经县调处办统一立案受理后,再移交三个职能部门调处。
4、争取区市上级有关业务部门重视和支持,加大对我县“两跨”案件的调处力度,重点调处我县与平果县、扶绥县的“两跨”案件,确保边界稳定。
5、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宣传法律,引导群众依法办事,消除三大纠纷不稳定因素和隐患。
6、继续加强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政府的业务联系,总结交流经验,相互学习提高。争取在明年内集中培训全县调处人员1-2次,以提高调处人员的办案技巧和办案水平。
隆安县人民政府调解处理
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2篇:矛盾调处汇报
王寮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汇报
经各村排查,我镇各类涉访重点群体无异常活动,排查出纳衣村成西组成宝劳与郭九岗庄基纠纷,土地所正在调查处理中,双杨村上街组财务、账务等问题也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2014年8月13日
第3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汇报(信访工作汇报)
XX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XXX书记、各位领导:
在全县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时刻,您们不辞劳苦在百忙中莅临观兴调研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观兴莫大的关心与厚爱,全乡广大干部群众深受感动和鼓舞。在此,我谨代表乡党委、乡政府和全乡XX万人民,向XX书记及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XX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乡是全县烤烟大乡、林业大乡、酒类生产基地,也是XX县南面山区重要的乡镇中转站,辖10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总人口26484人,近年来,因林权制度改革,土地臵换,惠农政策,基础设施建设等引发了许多民事权益等方面的争议,产生了许许多多矛盾纠纷。开年以来,全乡共排查出矛盾纠纷X起,其中林权林木矛盾纠纷X起,土地臵换矛盾纠纷X起,基础设施建设矛盾纠纷X起,惠农方面的矛盾纠纷X起,打架口舌等纠纷X起。在乡党政领导班子的指挥下,在全体乡村干部的努力下,我乡1-3月共成功化解矛盾
纠纷X起,调处成功率达到了X%。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思想认识,着力明确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中心位置。X年X月X日,县上召开X年全县政法暨群众信访工作会议后,乡党委政府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于X月X日,召开X年观兴乡信访工作安排会,乡、村、社三级干部和林业站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共X名参加,会上学习了X书记的讲话精神并对信访工作作出了相关安排,统一全乡各单位、各级干部的思想,提高对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要求全体干部要主动作为,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深入一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摸底排查,摸清实情,体察民心,做好接访化解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集中力量妥善处臵,切实解决群众诉求问题,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乡、村两级,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同时将矛盾纠纷纳入个人和单位的目标考核中,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严肃督查,全面实现“两降两升”的良好态势,即上访率下降,矛盾纠纷量下降,调处成功率上升,群众对党委政府的满意度上升。
(二)抓预防排查,着力夯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基础。随着我乡社会经济的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深入开展调处工作,首先就是做好超前理顺工作,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自新一届乡党政领导班子上任以来,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要求全乡各单位每月上报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报表,由乡综治办汇总后,交领导班子研判当月全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确保查一件,调一件,件件有落实,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同时要求每周每名干部至少要有两次下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通过实地走访,全面调查,让我们的干部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能哄得住人,谈得拢情,判得断事,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努力维护全乡社会和谐稳定。
(三)抓联动机制,着力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成效。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共同调处矛盾纠纷。一是落实乡、村、社三级联动调处制,在全面贯彻落实“三三调解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村、社三级调处工作格局的作用,对梳理出的矛盾纠纷,安排一名领导带队,两名乡干部,两名村社干部具体负责,落实好“一件纠纷、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工作机制;二是部门联动调处制,根据矛盾纠纷成因不同,采取定部门的办法,以乡综治办为中心,计生办、民政办、经发办、林业站等部门按照办公室
业务范围,在乡党委政府的部署下,积极配合综治办调处涉及自身职能的矛盾纠纷,形成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抓队伍建设,着力充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力量。一方面是从扩大调解队伍上下功夫,以“讲原则,懂法律,业务精”为选人用人指标,村上整合村支书,主任、文书、党代表、人大代表;社上整合社长、优秀党员、离任村社干部来扩充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我乡有11支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22名专职调解员,70名兼职调解员,50名信访信息员;二是从提升工作能力上下功夫,年初,乡党委政府召开观兴乡2012年乡村社三级干部信访工作培训会,乡党委书记XX,人大主席XX,政法书记XX为全乡160名干部围绕信访工作做专题培训,通过加强学习培训的途径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密切党群关系,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与时俱进,更好履行工作职责。
三、存在问题成因和解决措施
XX乡作为典型的山区林业大乡,全乡林业用地XX余亩,森林覆盖率XX%,而当前我乡的矛盾纠纷就主要集中在林权、林木、林地、林界上。
(一)主要成因在于:1.近年来,随着林业改革的深入,各项林业政策的落实,林木市场的刺激导致木材价格的走高,使之前一直是低价值的林地和林木资源升值,让群众更加看重在林地上的所得收益,从而使一些隐性的矛盾转变为显性的冲突。2.一是涉及纠纷的林地是因无证或者凭证却无地形图,对四至界限无表述或表述不清,或是采用当年多年前的笼统土名;二是因为相关合同或者协议的缺失或不完善,导致资料表述不清或是内容前后矛盾。3.XX林场改制和XX林场改制工作即将实施,个人与林场XX分成林界的争议,引发的纠纷较多。4.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人士(比如XX村XX等)打着为大多数人争取利益的旗臶,到处上访告状,但出示的依据不实,却不听乡村两级和林业站的调查和答复。5.森林火灾造成的林木烧毁,但肇事者无赔偿能力,受害方只能找党委政府和林业部门解决。
(二)解决措施:1.建全专项纠纷解决机制,林权纠纷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纠纷,涉及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等方面的综合性社会矛盾,其解决机制应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法院裁判四方面良性互动,才能化解纠纷。林权纠纷发生后,群众习惯找政府调处,乡、村、社三级纠纷调解机构应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依靠党员干部和群众做工作,本着社内纠纷不出社,村内纠纷不出村,乡内纠纷不出乡的原则,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调处不了的林权纠纷充分引
导群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2.在划定林界时,必须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坚持两个“2/3”,坚持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坚持“五到场”,对每宗地的界畔必须由林权权利人、相邻权利人亲笔签字盖章认可,确保林农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不受侵犯。3.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的原则,以档案资料为依据,走访老干部、老党员、老村民,林场工作人员,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在双方意见一致的基础上,重新明晰权属,完善档案资料,双方签字认可。4.希望群工局,林业局,森林公安等部门加大在观兴乡林业纠纷上的关注度,我乡将配合上级部门,抽调人员协助,集中全力化解关于林业方面的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