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清理工作汇报
第1篇:农民工工资清理情况汇报
2016年农民工工资清理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和市政府10月9日会议精神,努力做好全镇劳动用工管理及工资清理工作,确保我镇社会稳定。我镇于2016年10月14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民工工资清查工作,工商、派出所、司法、城建、工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将有关自查、自纠等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镇切实增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清欠拖欠工资的意识,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包保责任制。镇政府成立清理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以政府下发文件。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我镇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细化分工,新农村建设由副书记陈善祥负责,文教卫领域由副镇长殷永勤负责,政府投资方工程由副镇长王学远负责,建筑领域由副镇长万如华负责,工业领域由副镇长徐家林负责,交通行业有副镇长主力余负责,各企业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具体抓,跟踪本辖区和行业内所有工程及企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我镇辖区内的劳动用工管理和清理拖欠工资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查工作:我镇于2016年11月16日以来,不定期由各组到所属分管辖区内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带政府文件和表格到单位进行发放,同时做好自查表格的上报汇总工作,对用工单位进行张贴公告,发现问题提前介入,对新农村建设及建筑领域容易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业、派工作组进驻处理,从清理情况看,目前暂无拖欠工资现象。
下一步工作
1、继续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目前虽暂无拖欠工资现象,但绝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不准推诿扯皮,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不能把问题集中到年底处理。
2、加强对重点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力度,对建筑行业,城建部门要重点专人管理,要彻底摸清施工单位的个数,工程款到位情况,如有拖欠应及时调查摸清拖欠的金额、人数和拖欠的原因,同时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
第2篇:多部门联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多部门联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摘要:1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分赴江苏、河南等地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
1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分赴江苏、河南等地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称,这是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后,又一项有力举措。
人保部联合有关部门从2010年11月25日至2011年1月25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以建设领域企业及中小型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企业为重点,采取查、看、访、办等举措,督促地方政府和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行为,严肃追究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责任,努力做到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春节前基本办结,保证广大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
人保部劳动关系司司长邱小平要求各地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对拖欠工资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好快立、快审、快结。他表示,对于发现因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问题突出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据了解,专项督促检查开展以来,联合督查组已分别对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浙江、江西、广西、青海、新疆等10个省(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地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正在广泛深入和卓有成效地开展。
(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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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清欠“动真格”
陕西:集中审执拖欠案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集中审理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专项活动。
通知指出,全省法院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简化程序,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抓紧时间“快立、快审、快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向社会公布专门电话,或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工地、社区等地设立法制宣传点,方便农民工进行法律咨询,加强诉讼指导,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要采取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巡回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等司法便民措施,方便农民工起诉。要加强司法救助力度,对追索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在起诉时一律缓交诉讼费用,农民工胜诉的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农民工败诉的免除诉讼费,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宁夏:“剑指”政府工程
宁夏将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列入2010年自治区政府效能考核责任书后,住建厅加大对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督查力度,要求各市县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欠款,根据拖欠工程款数额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住建厅还制定并上报自治区政府《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制度》,对存在拖欠工程款的市、县将不予安排新上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一律不被批准立项。拖欠工程款数额大的市县,将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直接从转移支付中扣除。
天津:谁承包谁负责
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面负责,分包企业直接负责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天津市建设交通委要求,总承包企业要及时支付分包工程款,对不能全额支付工程款或在结算中存在争议的,要先确定一个暂定金额进行支付,优先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为落实这一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监管,对由于拖欠分包工程款引发重大集体上访事件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将强行动用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应急周转金等垫付被拖欠农民工的部分工资或生活费,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将在媒体曝光,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天津市企业将给予停止招投标、外地进津企业给予禁止进津或清除出市的处罚。
长春:防范打击逃匿行为
长春市要求防范和严厉打击欠薪逃匿行为,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依法严肃查处恶意欠薪
逃匿的业主。有关部门将向公安机关通报企业欠薪逃匿情况,公安机关将及时依法查处企业业主欠薪逃匿涉及的违反治安管理及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工资清欠追缴力度。同时,要求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都要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企业遵守工资支付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及与农民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第3篇: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
大洋街道农民工工资专项调查情况汇报
根据全区农民工工资专项推进会会议要求,街道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派人手重新进行专项检查。现已经摸排辖区单位共62户,重点检查了辖区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企业和使用农民工的个体工商户。通过检查,均未发现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号文下发后,街道劳保所向街道领导作了汇报请示,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农民工专项整治推进会。会议成立了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要求各村(居)加强配合,提高认识,集中力量,抓好调查摸底工作。此外,还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项检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保所,负责农民工检查日常工作。
二、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包保责任。
全区农民工工资专项推进会议后,街道分管领导立即向街道主要领导作了专项汇报,并立即召开了各村(居)行政主要负责人会议。会上,街道周主任明确要求各村(居)要重视督查辖区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严格把关,不能在年关发生一起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劳动保障分管领导王主
任将区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会上,街道周主任分别与各村(居)行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农民工权益保护责任状,如因排查不全、不实导致农民工群体上访,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由街道纪工委依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提高思想认识,执法宣传并举。
针对部分用人单位和广大农民工劳动法律知识不强,自身的劳动保障权益被侵害而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我劳保所进一步加大普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共印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对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侵害时,能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执法宣传并举,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执法程序,查细、查准、查实。
四、制定详细方案,加强摸排力度。
根据全区推进会要求,街道下发了第二轮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搞好摸排工作,我们结合企业实际,分类排队,对认为有问题的企业要求其加大自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赶超时间节点,由街道劳保所牵头去辖区单位进行点面网格化排查。特别是大洋的东方花园农贸市场建设工程、大洋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大星的宇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园置业有限公司此类有在建项目的公司要
重点排查,发放农民工工资发放民意调查表,并及时上报区劳动监察支队。
五、欠薪及时整改,重点案件详查。
就唐区长报告中提及的大星海曼服饰拖欠行为,我们已经派街道劳保所负责人和劳动监察协理员专项调查,调查结果为:
1、该单位已在不久以前撤走,不在大洋街道境内,但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仍在大洋街道大星村,企业老板已欠债外逃,无法联系;
2、因为在海曼工作的员工大多数属临时工,目前仍联系不到相关工人进行调查、取证,希望区监察支队提供投诉人员信息,方便我们进行民意调查;
3、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单位的排查力度,禁止村(居)为谋求经济实绩,降低对辖区企业的监察力度。
大洋街道劳动保障所
二〇一一年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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