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工作汇报
第1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根据师市《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公司于11月1日至11月20日在本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宣传、调查活动,现将专项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1、高度重视、领导组织
我公司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了由总经理为组长、各分公司经理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调查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通过送法下工地,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了广大农民工维权意识和能力,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并且我单位自有职工较多,接受培训的机会较多,对各项法律条款掌握程度较高,有较强的维权意识,这在一定的程度上也起到了督促的效果。
2、注重平时,打好基础
在平时工作中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给在场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确保工资能够发放到每位农民工的手中。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全面调查摸底。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广大群众中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更为有效、健全的实施方式。深入查找问题,拟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重点查找施工队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民农工工资发放行为;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行为。对资金的拨付等经济活动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建立民工资支付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对各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切实增强其自觉抵制拖欠民工工资的意识。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做到真正以制度约束人。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监管。
农民工工资发放自查情况
我公司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由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客观因素,部分人员来到工地工作不到一个月即离开,但我公司手续明确,均有领取工资的记录,长期在本工程工作的农民工均已经办理了工资卡。
在这次自查活动中领导小组成员到工地通过个别谈话、私下交流、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充分了解了各工地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通过自查,我公司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已全部发放完毕,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石河子市安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3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石河子市安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第2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情况汇报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情况
汇报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情况汇报
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总工会《转发的通知》要求,我县自11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局《转发的通知》要求,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按排。为切实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由我局牵头,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参加,组成了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由劳动保障监察股股长季明生同志带队,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局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协同各部门共同制定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建良好氛围
按照《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11月15日至11月30日,我县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采用展板、宣传单、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提高。三、突出重点,分工负责,认真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自12月1日起,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联合执法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逐个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通过分工协作、认真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发文前,联合执法小组共检查用人单位57户,涉-,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及农民工3156人,其中存在违法用工单位11户,接受咨询法律法规政策178人次,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6件,劳动保障监察立案17件,依法责令补签劳动合同671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万元。通过严格检查,对用人单位依法提出要求,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规范了其用工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四、专项检查活动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活动,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监管错位
我县从事建设项目的建筑企业大部分是南阳市的企业,有的甚至是湖北等外省的企业,这些企业大都在外地注册,在桐柏只设立项目部,不具备法人资格,特别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项目,连业主也是外地的,在我县只有代理人,如果出现劳务纠纷,按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很难制裁它。同时这些企业在我县境-,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内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有些即使有项目部,也很难找到相关负责人,再加上一些投诉人不能为我们提供被诉人的企业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给监察人员送达文书及调查取证工作增加了难度。
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双方都有责任。一是被投诉人为了逃避法制的制裁,不签协议,不出据任何条据,使监察部门无证可查。单凭申诉人一方的证据,又不能追究被投诉人的责任,因此申诉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地保障。二是申诉人本身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收集保存相关证据的意识,给劳动监察部门依法维权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经费紧缺,制约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充分发挥其职能,必须有充足的经费作为保障。但是,由于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紧缺、没有专用的执法车辆,这些都直接制约着监察工作的开展,不利于打开我县劳动监察工作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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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当地经济稳定发展,现将下步打算汇报如下: 1、提高认识,加大执法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监察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案件作为首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投诉举报案件一查到底,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保证农民工能在春节来临之际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
2、澄清底子、预防与查处并重。进一步加大对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类企业的摸底排查,了解这些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各用工单位及时、准确地上报企业名称、施工地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3、人员车辆到位,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目前人员少,没有专用车辆的情况下,我们将克服困难,搞好协调配合,保障人员车辆到位。同时,继续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坚持做好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使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坚决作到有投诉、有记录、快立案、快调查、快结案,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及时到位。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元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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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情况汇报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情况
汇报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情况汇报 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总工会《转发的通知》要求,我县自11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局《转发的通知》要求,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
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按排。为切实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由我局牵头,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参加,组成了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由劳动保障监察股股长季明生同志带队,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局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协同各部门共同制定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建良好氛围 按照《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11月15日至11月30日,我县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采用展板、宣传单、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
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三、突出重点,分工负责,认真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自12月1日起,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联合执法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逐个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通过分工协作、认真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发文前,联合执法小组共检查用人单位57户,涉
及农民工3156人,其中存在违法用工单位11户,接受咨询法律法规政策178人次,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6件,劳动保障监察立案17件,依法责令补签劳动合同671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万元。通过严格检查,对用人单位依法提出要求,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规范了其用工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专项检查活动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活动,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监管错位
我县从事建设项目的建筑企业大部分是南阳市的企业,有的甚至是湖北等外省的企业,这些企业大都在外地注册,在桐柏只设立项目部,不具备法人资格,特别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项目,连业主也是外地的,在我县只有代理人,如果出现劳务纠纷,按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很难制裁它。同时这些企业在我县境
内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有些即使有项目部,也很难找到相关负责人,再加上一些投诉人不能为我们提供被诉人的企业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给监察人员送达文书及调查取证工作增加了难度。
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双方都有责任。一是被投诉人为了逃避法制的制裁,不签协议,不出据任何条据,使监察部门无证可查。单凭申诉人一方的证据,又不能追究被投诉人的责任,因此申诉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地保障。二是申诉人本身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收集保存相关证据的意识,给劳动监察部门依法维权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经费紧缺,制约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充分发挥其职能,必须有充足的经费作为保障。但是,由于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紧缺、没有专用的执法车辆,这些都直接制约着监察工作的开展,不利于打开我县劳动监察工作的局面。
鉴于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当地经济稳定发展,现将下步打算汇报如下:
1、提高认识,加大执法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监察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案件作为首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投诉举报案件一查到底,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保证农民工能在春节来临之际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
2、澄清底子、预防与查处并重。进一步加大对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类企业的摸底排查,了解这些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各用工单位及时、准确地上报企业名称、施工地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
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3、人员车辆到位,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目前人员少,没有专用车辆的情况下,我们将克服困难,搞好协调配合,保障人员车辆到位。同时,继续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坚持做好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使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坚决作到有投诉、有记录、快立案、快调查、快结案,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及时到位。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元月18日
第4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报告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报告
根据厅建管处《关于调查统计全省交通在建项目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我项目部于12月24日至12月26日在本项目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宣传、调查活动,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1、高度重视、领导组织
我项目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了由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调查各施工队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了广大农民工维权意识和能力,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
2、注重平时,打好基础
在平时工作中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给在场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确保工资能够发放到每位农民工的手中。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全面调查摸底。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广大群众中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更为有效、健全的实施方式。深入查找问题,拟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重点查找施工队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民农工工资发放行为;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行为。对资金的拨付等经济活动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建立民工资支付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对各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切实增强其自觉抵制拖欠民工工资的意识。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做到真正以制度约束人。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监管。
3、农民工工资发放自查情况
我公司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由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客观因素,部分人员来到工地工作不到一个月即离开,但我公司手续明确,均有领取工资的记录,长期在本工程工作的农民工均已经办理了工资卡。
在这次自查活动中领导小组成员到工地通过个别谈话、私下交流、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充分了解了各工地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通过自查,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已全部发放完毕,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浙江天一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平陶公路(平水段)大修工程
2012年12月26日
第5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说明
附表5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说明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月应收工程款 元整,其中应付农民工工资 元整。上月应付农民工工资 元整,实际已支付 元整,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
特此说明。
各分部所属子公司(盖章): 各分部(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第6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说明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说明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月应收工程款 元整,其中应付农民工工资 元整。上月应付农民工工资 元整,实际已支付 元整,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
特此说明。
项目部(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第7篇:上半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汇报
东桥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2018年上半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维护劳动者根本利益为目的,以维护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益为主,强化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秩序。上半年,全县劳动监察立案35起,办结32起,共为141名劳动者追发劳动报酬及补偿金49.40万元,有效地遏制了各种违法用工行为,促进了全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情况
2018年以来,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先后转发了《马赟在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会议上的讲话》;《三林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号管理实施细则》;《三林市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三林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预存及工资支付监督员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及工资支付监督员制度的通知》;《东桥县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关于建立协调解决欠薪问题横向协作网络的通知》等文件,通过不断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协调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进一步完善全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6家增加至25家。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对农民工支付工作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研判,研究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存在的问题。建立了交办督办制度,将因拖欠工程款、无证开工、违法转包、未办理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原因引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导致7人以上群访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向相关部门交办,督促限期落实。
3、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全县目责考核
印发了《东桥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凤政办字〔2017〕64号)、《东桥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计分标准》(凤民联办发〔2017〕3号),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全县目责考核,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结合各镇、各成员单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规范运行。
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
(1)落实工资直发代发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对17处工地实行劳务和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规避了建设施工领域工资层层转发引发的工资拖欠问题。
(2)切实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严格贯彻执行《三林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三林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上半年,全县15户建设施工用人单位共预存保证金308.07万元(水利4户,8.82万元;住建11户,299.25万元),办理退还26户施工用人单位保证金本息206.25万元。截止目前,全县384户建设施工单位累计预存保证金3286.31万元,保证金账户结存1695.11万元。
(3)落实工资支付监督员和维权告示牌制度。在全县26处建设施工工地设立了农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由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建设主管部门各派1名工作人员累计52人担任工资支付监督员,对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进行了监管,方便了农民工举报投诉维权。
5、开展劳动监察案件查处情况
一是积极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严格按照劳动监察执法程序办案,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查处劳动监察案件。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及农民工支付拖欠类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上半年劳动监察立案35起,办结32起,共为141名劳动者追发劳动报酬及补偿金49.40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意识。
近期,我局正在处置的是古镇梦桥养心苑工程三林惠沣建筑有限公司拖欠劳务周奔等149人工资、西会梦桥文化旅游基地有限公司由于工程款不到位导致三林建筑有限公司拖欠工资、西会梦桥文化旅游基地有限公司拖欠职工龙一工资。按照程序,3起案件已于今年3月份分别做出了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并已向用人单位送达,10月份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劳动监察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春节前县人社、发改、公安、-34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意识,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按照市民联办发〔2018〕13号关于印发《2018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的通知,加强日常监管、继续完善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二是通过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三是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对建筑工地工资直发代发、工资监督员、告示牌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四是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保证金预存情况检查工作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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