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本科评估工作汇报
第1篇:民办高校评估体系
正确理解和把握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做好民办本科教学评估
张 军[1] 许品芳[2] 周建华[3] 陈馥瑛[4]
摘 要:为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提高民办高校办学水平,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本文着重探讨了适合民办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民办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指标体系提出建议。
关键词:民办高校 本科评估 建议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一步推进,民办高校已成为我国人才培养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为了规范民办高校的教学行为,提高民办高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给民办高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开展民办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已成为时代的必然。
一、正确认识民办高校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1.民办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迫切性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要尽快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后,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出现了欣欣向荣的局面。据统计,自中国第一所民办高校“中华社会大学(北京)于1982年成立以来,到目前为止,全国民办高校共有252所,在校生105.17万人,其中本科生10.41万人,专科生94.76万人;独立学院295所,在校生107.46万人,其中本科生90.09万人,专科生17.37万人。江苏省截止2003年底,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校17所(含筹建校6所),有35所普通高校设立了公有民办二级学院(分院、分校)37个,以招收本科生为主,年招生能力超过2万人。2006年江苏省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8.1万人,约占全省普通本科在校生的11.6%,其中,民办普通高校3.6万人,民办二级学院在校生4.5万人,并且学生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民办高校规模、数量的迅速扩张,迫切需要教育部门开展对民办高校的教学工作评估,从政策和制度上规范民办高校的各项办学条件建设和办学行为,引导学校明确办学指导思想,转变教育观念,促进学校各级领导重视教学工作,加大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2006年初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提出了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是要有一批拔尖创新人才,而要有这样的人才,只能靠教育。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如何切实地提高质量,成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关键。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迫切需要对民办高校进行评估,推动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学管理制度的创新和学校管理水平、管理效益的提高,从而向社会展示民办高校的办学实力,提高社会对民办高校的认可度,促进民办高校的持续健康发展。
2.民办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必要性
(1)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民办高校生存竞争的需要
由于民办高校一般起步晚、历史短、基础薄,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还不十分成熟,因此社会上相当多的人士对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存有疑虑,这直接影响了民办高校生源的数量、质量、毕业生的就业以及民办高校进一步的发展,民办高校通过参加本科教学评估,与国内知名高校使用同一标准来检验教育教学质量,可以肯定民办高校的办学成绩,展示办学水平和实力,打消社会各界疑虑,提高社会认可度,尤其像三江学院这样管理规范,办学质量过硬的民办高校,更是增强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的绝好机会。
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更是民办高校的生命线。要在与公办院校同台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民办高校必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参加本科教学评估,可以促进民办高校树立质量意识,明确努力的方向和奋斗目标,找到自身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内涵发展,加大在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实训、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民办高校办学体制、运行机制与公办院校不同,民办高校要想得到长足发展,在较短时间内赶上或超过老牌的公办名校,就必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挥灵活、高效的机制特性,创出自己的品牌、特色。实施民办高校教学水平评估,有利于民办高校分析优势和弱势,进一步挖掘和整合优质资源,办出民办高校的特色,从而促进民办高校的进一步发展。
(2)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民办高校全面发展的需要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名义是教学评估,实质是对学校办学水平和能力的综合评估,通过评估手段,达到“逐步建立和完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最终目的。因此,评估是民办高校发展的新契机,也是当前促进高校改革、加大对高校投入的最重要保障。
学校进行评估的第一步就是要对照指标要求进行自评,在自评过程中,通过收集整理真实的、原始的材料得出自评结论,完成自评报告。自评的过程客观上就是在办学理念的指导下,对材料进行全面的分析归纳,就是对办学思路、教育思想观念、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学校的办学条件建设进行全面的研讨和疏理,促使学校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思路,并以之指导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家教育部的《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等为依据,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而制订的。评估指标体系是相当全面的,它具体体现了教育部对高校办好本科教育的总体要求。而且,要达到指标规定的水平,各类高校都要经过一番认真的努力才能达到。教育部组织专家组到校进行实地考察,除了听取校长的自评报告外,还要查阅报告所依据的重要原始资料,深入到教学第一线开展各种调研活动,专家组会根据指标体系要求,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提出中肯的建设性意见,这些意见对民办高校来说是用钱买不到的“金玉良言”,学校再依照专家组的意见进行整改,通过整改有效促进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
评估工作是对学校整体发展状况的全面检验,需要全校每个师生员工的积极支持、参与,评估结果将对全校每个师生员工产生深远的影响,通过评估可以促进全校师生增强教育教学质量意识,加强自身素质修养,有效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学校校风、学风建设,进而促进学校全面发展。
3.民办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现实性 (1)为政府部门对民办高校管理和指导提供依据
信息是管理的依据和基础,政府主管部门要建立对民办高校的科学管理和有效指导,就必须掌握全面、系统和充分的信息,而本科评估就可以收集高校各个方面的原始资料,并获取各种对比、评价资料,这就为教育管理部门的宏观指导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数据,为政府制定政策和制度提供参考依据。
(2)为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了解民办高校提供信息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普及,整个社会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关注日益增强,各界人士、广大考生越来越关心民办教育的培养质量和社会竞争力,通过本科水平评估,可以较为准确定位民办高校的办学层次和水平,以满足社会各界对民办高校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使社会成员深入、快速地了解民办学校,使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优秀大学和专业进行深造。
二、对民办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思考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就是对本科教育活动的目标,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通过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和定性、定量的分析,对教育活动的功效及工作状态进行评定和判断。教育部于2004年8月颁布实施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方案设计了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教育部已经按照指标体系对数百所公办本科高校进行了评估,反应良好,如何应用指标体系对民办本科高校进行评估,三江学院通过自评,作了积极的探索。
1.对民办高校的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应坚持规范性和导向性相结合的原则 任何事物都是经历由无到有,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民办高校从1982年兴起,到2000年之后的蓬勃发展,发展历史也就是短短的二十多年,属于新兴的发展院校,各项事业正处于逐步发展之中,因此在民办高校的本科水平评估中更应该具体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规范性和导向性相结合的原则,不同层次的指标体系要体现民办教育逐步发展的要求。制定的评估合格指标作为普通本科办学层次的基本要求,是必须强制达标的,是规范性要求。制定的评估良好和优秀指标要体现当今国内外较高的办学水准,是作为普通本科办学的奋斗目标,是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去争取达到,是导向性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对民办高校评估是规范、扶持与促进相并重。
2.对民办高校的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必须坚持指标体系标准不变
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虽然在办学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不同,但在人才培养的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社会主义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是相同的,都必须遵循教育教学活动的规律,才能有效保证教学工作质量。教育部制定的本科评估指标体是对本科教育的总体要求,是经过专家们反复论证、经过许多高校教学实践证明能对教育教学质量起到监督、保障作用,是科学的指标体系,因此无论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评估的指标体系标准是相同的。
3.对民办高校的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必须根据民办高校实际,准确把握指标体系内涵
民办高校在办学主体、管理体制、资金来源等方面毕竟与公办院校不同,这就使得民办高校在人才培养的规格、教育教学的内容等方面,必须有其办学特色,民办高校才能够生存和发展。并且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民办高校基本上都是新兴的本科院校,目前都处于初创时期,因此对民办高校评估时应当在坚持指标体系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指标体系内涵解释,以真正体现对民办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以评促建”。
三、对民办高校的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的建议
(一)关于师资队伍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的命脉,起决定作用是教师,师资是高等学校办学中的核心要素之一,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是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的重要基础建设,因此,高校师资一直是评估的一个重要指标。
目前,民办院校师资都是运用市场机制,利用社会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对教师不管身份、编制都实行全员聘用制,不求所有,只求所用,这是民办高校师资共同的特点。师资队伍主要包括三部分:
一是专职教师。为了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民办高校积极引进中青年硕士、博士教师,这批教师由学校代交“四金”,享受与公办教师类似的住房、养老、医疗保障,民办学校的工作就是他们的唯一职业,他们是民办高校专任教师的主体之一。
二是专聘退休教师。民办高校建校初期都是聘用大量的公办高校退休教授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他们经验丰富,年富力强,既懂教学又懂管理,号召力、凝聚力强,是民办高校师资队伍的核心力量。这批教师从原高校退休后(60岁退休)二次就业,全部在民办高校实行坐班制,全部精力都投入到民办高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民办高校的教学工作成为他们退休后的“唯一”职业,因此,他们也是民办高校专任教师主体之一。
三是外聘兼职教师。民办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充分利用社会优质师资资源,不仅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聘请部分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来校任教,还从重点院校遴选优秀教师来校兼课,这些外聘教师带来了成熟的管理经验、先进的教学方法、超前的教育理念,有效地促进了学校的快速发展。对于一部分热爱民办教育事业,能长期稳定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一部分教师,学校签定了长期的聘用合同,对于这部分教师,也是民办高校师资的重要组成。
鉴于以上原因,对民办高校“专任教师的内涵解释及外聘教师比例”指标提出以下建议:
专任教师专职教师和聘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聘教师组成。
(二)关于四项经费比例
1、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学费情况
由于民办高校没有政府财政拔款,所有的学校开支费用,如教职工工资、学校基础建设费、学校正常运行开支费等,完全依靠学费收入。因此,民办高校的学费和公办院校学费相差较大,并且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财务收支结构也必然不同,我们做了几个省部分学校学费的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如下:(仅是大概数值)
部分省份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学费收入对照表 省份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河南省 陕西省 江西省
公办学费(元/生/年)
4600左右 4800左右 4500左右 3500左右 3850-4950左右 4650左右
民办学费(元/生/年)12000-13000左右 13000-16000左右 8000左右
9000-10000左右 8500-10000左右 10000左右
从上表我们看出:公办高校学费基本在每生3500-4900元左右,对应的民办高校学费相当于公办学费的2.5-3倍;按照评估指标中“生均四项经费占学费比例合格标准为25%,优秀标准为30%”的要求,公办高校生均四项经费值合格标准为875-1200元/生,优秀标准为1050-1400元/生。
2、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收入情况
公办高校的实际收入除学费外还包括财政拔款、基建拔款、科研经费专项拔款等,而民办高校收入只有学费,笔者曾对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收入情况进行过调研,调研结果表明:公办院校虽然学费与民办院校相差较大,但是可支配收入实际与民办基本持平,这中间还不包括公办院校的基建拔款收入。
3、民办高校财务支出情况
像三江学院这样没有投资主体的民办高校,也没有公办高校的财政拔款,学费收入就是唯一可支配收入,并且所有收入没有老板的利润提成,全部用于办学。学校支出费用主要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基建和固定资产投资,二是教职工人员工资、福利等开支,三是教育事业经费开支,这其中教育事业经费才是真正相当于公办院校学费(4600元),四项经费就是从中开支的,经调查,民办高校教育事业经费统计基本上在3900-4000元左右。
鉴于以上种种原因,对民办高校“四项经费占学费比例”指标内涵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一:如“四项经费占学费比例”标准不变(合格为25%,优秀为30%),则“学费”的内涵应解释为教育事业经费。
建议二:如“学费”的含义就是指民办高校学生学费,则“四项经费占学费比例”建议调整为合格标准8%,优秀标准为10%;其数值也基本上相当于4600元(江苏公办高校学费标准)的25%-30%。
建议三:如不采用“四项经费占学费比例”而采用“生均四项经费值”,则“生均四项经费值”合格标准为1000元/生,优秀标准为1300元/生。(据了解独立二级学院合格评估方案初步也是此意见)
建议四:“四项经费占学费比例”的“学费”就以当地政府规定的公办高校收费的平均值班为基数。如江苏省的4600元/生/年。
笔者认为第三条更容易操作,这样可以保障四项经费的额度。
(三)关于图书状况
大学图书是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民办院校大多办学历史较短,图书量自然不能和公办院校相提并论。同时,图书的采购量客观上还受到出版量的限制,据2005年新闻出版署数据统计,全国每年出版图书为121386种,其中少儿图书占17.5%,这样,符合高校学科需求的出版品种约4—5万册,根据正常的采购复本率为2.5左右(复本率若过高,会造成资源浪费),每年能采购到的图书约10-12万册(订到率70%-80%),因此,民办院校纸质图书很难达到生均100册。
在这种情况下,电子图书成为民办高校的重要选择,电子图书的阅览、检索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更新速度快,还可以实现网络资源共享,这种现代化的方便快捷方式受到广大学生、教师的喜爱。因此,对民办高校的纸质图书指标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一:如生均图书册数指标为100册/生,则图书总数应包括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两部分。
建议二:指标的观测点重点考察年生均进书量,以及图书的有效利用率、图书馆的管理情况等。
(四)关于生源情况
目前,我国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的招生人数、招生层次等实行计划管理,每年高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宏观政策、招生规定,申报招生计划,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计划审批,并对计划的编制、调整、执行进行宏观监测和调控。对于本科招生来说,根据考生分数由高到低设立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投档资格线,不同层次高校分别对应不同招生批次,这些都是受到教育主管部门严格管理的,民办高校一般都限定在本科第三批次招生,这就使得民办高校生源实质是被定位在一定范围内的,生源状况优劣等级只在同一录取批次的学校中具有可比性,因此,对民办高校生源状况指标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评价生源状况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民办高校而言,在同一地区招生的最低分数线超过本
二、本三两批次资格线平均值,且完成招生计划的定性为生源好,在同一地区招生的最低分数线低于本
二、本三两批次资格线平均值,高于本三资格线且完成招生计划的定性为较好。
第2篇:独立学院、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章程
独立学院、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学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的登记名称为XX学院,学院英文名称:XX。第三条 学院举办者:XXXX(以下简称甲方)与XXXX(以下简称乙方)。
第四条 学院法定住所地:XX省XX市XX路XX号,邮政编码: XXXX。
第五条 学院的宗旨是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基于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整合教育资源,立足XX、面向全国、服务基层,着力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综合素质高、道德品行端、专业知识好、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良好习惯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第六条学院本着“厚基础、宽口径、强技能”的原则,充分考虑人才培养的实用性及就业市场需求,以XX大学校本部现有的优势学科、专业为基础,形成了以工为主,兼具文管的专业群。在加强专业基本建设、开发专业特色的同时,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增办市场容量大、新技术含量高的新专业,尤其要积极发展社会和人力资源市场急需的短线专业,逐步形成以应用学科为主干的学科新体系。
第七条 学院为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实施本科层次教育。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办学条件,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控制在教育部规定之内。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
第八条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第九条 学院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学院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由七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三人,乙方选派四人,包括学院院长和教职工代表。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六名,董事长由乙方推荐,由全体董事超过半数选举产生(如董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须委托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学院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或由董事长推荐一名董事担任。学院法定代表人作为学院安全和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由甲方推荐、董事会选任的学院院长人选。
(二)聘任和解聘由院长推荐的副院长人选;
(三)批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学院章程,审批由学院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
(四)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审议和批准学院的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五)审批学院办学经费的预、决算,审批重大开支项目,对学院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决定学院的机构设置,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七)对学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听取学院院长的述职报告或工作汇报,检查其履行职权及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实施任职和岗位考评;
(八)决定学院的合并、终止等重大变更事宜;
(九)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院董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学院董事会会议须有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讨论决定下列重大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院长、副院长;
(二)修改、补充学院章程;
(三)制定学院战略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院的合并、终止等重大变更事宜;
(六)学院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院的院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年龄不超过70岁,由甲方优先推荐,董事会聘任。院长在董事会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负责学院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院董事会的决定;
(二)负责编制学院事业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院规章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拟定内部机构设置和编制方案,聘任和解聘学院工作人员;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院日常管理工作;
(六)组织思想品德教育;
(七)对教师和学生实施奖励或处分;
(八)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为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财产、受捐赠财产依法管理和使用,保护和管理学院资产,维护学院合法权益;
(十一)学院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十二条 副院长由院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并根据院长授权负责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在院长的领导下按照精简、高效原则设立必要的行政管理机构。各部门负责人由院长在征询董事会意见的基础上,予以聘任或解聘。
第十四条 学院建立健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基层组织。学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学院团组织发挥团结教育学生的重要作用。第十五条 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并修改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
第十六条 学院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依法履行学位评定和授予的职权,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及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学院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院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受理学生因对学校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不服提出的申诉。
第十八条 学院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同时以工会组织为教职工校内申诉的主渠道,依法妥善处理教师提出的申诉,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十九条 学院实施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填报《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
第二十条 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
第二十一条 学院按照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和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学生管理队伍,并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学生学籍、日常行为规范和要求,作为对学生实施日常教育和管理的统一要求。
第二十二条 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建立以必修课为主、选修课为辅,必修课与选修课有机结合的教学体系。必修课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面向全体学生,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定期考核,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选修课旨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兴趣。
第二十三条 学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体育工作条例》和《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学院的体育和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四章 教师及教育工作者
第二十四条 学院自主聘任教师、职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用的其他工作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学院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学院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教师的聘任,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由院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学院所聘用的教师享有《教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学院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学院的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二十五条 学院负责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岗位调动等事宜均由学院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院的教师要树立高尚师德、敬业爱岗、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做到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不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他用品,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二十七条 学院定期对教师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教师要尽责尽力,精心教学,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八条 学院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活动。对于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做出积极贡献或取得突出教育科研成果的人员实行奖励。
第二十九条 学院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学院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对违反《教师法》或学院管理规定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如需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的,交由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学院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五章 学生
第三十一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根据学院规定和学习需要,可合理使用学院的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第三十二条 完成全部学业,经考试合格,学生可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 学生必须按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一切教育、教学、文艺、体育、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学院学生一律在校住宿,必须自觉遵守学院的住宿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学院的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并对违纪者实行教育处分。
第三十五条 学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院建立学生奖惩条例,对品德、学业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对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帮助。
第三十六条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院的学生会是在学学生的群众组织,凡在学学生都是会员,享有学生会会员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学生会会员的义务。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 学院依据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建立独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截止到XXXX年XX月XX日,学院资产总额X亿元,净资产X亿元,负债总额X亿元,负债率X。第三十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提高办学经费的使用效益。经费开支实行公开管理,严守财经纪律,接受主管部门和学院董事会的审查和监督,每财政年度以报表形式提交董事会。
第三十九条 学院的办学经费来源是乙方筹集的办学资金、学生缴纳的学杂费、政府政策性拨款和社会捐助等收入。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规定,并报政府机关批准。乙方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十条 学院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学院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四十一条 学院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四十二条 学院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董事会提交,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十三条 学院的收入在扣除办学成本后,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XX%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和储备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提取基金后的盈余,由董事会决定用于学校发展建设。年度亏损应当以储备基金进行弥补。
第七章 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四条 甲、乙双方合作办学期间,各方如同意延长办学期限,应在期满前六个月进行协商,并向主管部门报送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延长合作期限申请书。第四十五条 学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合作办学许可证;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学院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的,由学院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依法请求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第四十七条 学院终止时仍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由参与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托管。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发给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十八条 学院清算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和其他费用;
(二)支付教职工工资和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院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如出现资不抵债,将由乙方负责全部债务问题。第四十九条 学院终止后,应当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审批机关,并依法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学院董事会讨论通过,并报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五十一条 修改本章程,须由学院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出,经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五十二条 学院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在学院依法终止后自动失效。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院董事会。
第3篇:基于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视阈下民办高校学风建设探究文档
基于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视阈下民办高校学风建设探究
学风建设是高校评估中衡量一所大学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1]。改革开放以来,民办高校经过多年努力发展,取得长足进步,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批办学规模较大,教育教学规范的学校成功升格成为民办本科学校;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办学,提高新建本科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将对新建的本科高校进行本科教学评估,核心是检查本科教学的规范性,新建民办本科学校也在评估行列。新建的民办本科高校要在学风建设方面不断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道路,逐步形成系统化、体系化建设,不断促进良好学风形成。总之,良好的教风学风,不但是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需要,也是学校自身的主观需求和立校之本。
一、影响民办本科高校学风的因素探究
我国民办高校的历史久远,但从改革开放之后,民办本科高校经历了30多年的快速发展。民办学校在自身的机制体制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不断的发展中,即逐步壮大了规模,也在不断提升了自身的内涵,对学风建设进行了不断尝试和摸索,但由于招生层次低、师资力量弱、硬件投入缺、专本混合培养等因素影响,新升格的民办本科高校均在不同层面上出现学风建设欠缺的现象,加强学学风建设成为必然要求。
(一)招生层次低的学生主体,出现缺乏目标和自信;受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批次、考生家长观念、社会声誉等影响,多数省份一般民办本科高校的招生在本科第三本批次录取,相较于一本、二本批次的公办高校有一定的分数段差距。在高中阶段受制于高考指挥棒,高考后先是经历3个月的彻底放松,加之大学学习与高中学习的现实差异,导致很多同学不能迅速转变学习方法,调整自控能力,致使成绩下滑,影响后续的学习,乃至学习的自信心。
(二)相对薄弱的教师群体,影响良好教风的形成。快速发展的学生规模和严重欠缺的师资力量,这对矛盾严重影响学风形成,高校教师是实施教育教学的主要力量,对学生学风形成至关重要,同学们直接受到教师的治学态度、思想品格、行为表现影响;在新建民办本科学校中,广大教师队伍人员匮乏,事务性工作冲击理性系统化思考,在梯队建设未能实现,且待遇条件不能保障的情况下,更无从思考良好学风建设。加之社会影响,部分年轻的教师很难承担起教书的责任,也无从谈起育人的楷模作用。
(三)教育教学硬件投入不足,不能保障教学需求;学校的举办者,受制于经济条件的制约,在效益驱使下,一方面不断加大招生力度,促使在校生规模迅速增长,万人民办大学屡见不鲜;另一方面,为进一步节省资源,不断减少对教育教学资源的各项投入,硬件设施配套方面不能完全满足教育教学需求,软件队伍方面、科学研究方面也不能充分落实,直接影响并无法保障较高的教育教学质量。
(四)大量专科层次和非统招学生存在,也在客观上影响良好学风的形成。新建民办本科高校校园内,由于升本时间相对较晚,在校学生中存在着一定数量比例的专科在校生;另外不同学校,还招收了一定数量的成教系列层次的计划外学生,这部分学生的基础较之于本科学层次的学生的基础要更差,成分更为复杂。大范围的存在,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统一的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教育主管部门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中也在增添控制性要求。
二、当前新建民办本科高校学风现状特点
当前高校学风建设整体是好的,在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之后,高校都在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和各项投入,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受社会上多元化思想的影响,学生主体纪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缺乏,教风考风不严等情况出现,高校学风建设承受了严峻的挑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因素。
(一)受多元思想冲击,学生的学习兴趣受到影响,学习动力不足;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会思想快速涌入,重实惠、讲实用的功利性思维和拜金主义思潮逐步渗透到大学生思想当中,对广大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关键时期具有很大影响。拜金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导致了学生的学习动力大幅下降,学习动机取向偏向实用主义,形成错误的认知和思想,将大学生活的中心放在娱乐交往、商业实践当中,而非学科专业的系统化学习。学习存在一定投机性是当代大学生普遍存在的学风问题之一[2]。
(二)纪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缺乏,学习恒心缺失;当前的高考升学制度,高中生受到严格管理,但经历高考之后,首先是进行3个月的暑假休息,彻底放松,而当今各种信息思潮影响,认为“大学是注重锻炼能力,不注重专业学习”、“考试60分万岁”等充斥严重,相当多的民办大学学生进入大一开学之后放松学习,在缺乏家长、学校、老师的刚性管理之下,心理上出现巨大空白,加之纪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缺乏,影响了学习的恒心,更进而影响到基础知识学习成绩,对后期大学生活中的专业知识学习和其他能力锻炼方面的自信心。
(三)教风考风不严,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不能有效制止负面的不良影响。在大学校园中,旷考、旷课、作弊、迟到、早退、代考等行为时有出现。在校园的角落里,遍布各类代考、作弊等不良信息的小传单,网络中也充斥此类信息;新渠道、新技术在反面影响着教风学风,给教风考风的管理带来压力。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并为之建章立制;要不断分析学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实事求实的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四)举办者和管理者的重视程度和管理举措不够;不能说新建民办本科学校的的举办者和管理者不重视学风建设,但对于经济指标、安全因素的关注要更甚。在对学风建设的手段上、管理方法上要欠缺。核心还在于管理者和举办者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学风是关系学校发展的长远。三、新建民办本科高校学风建设途径的思考
(一)重视思想引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促进作用;大学生当前出现的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其实只是一种综合外在表象,其深层次原因很复杂,但首要原因是价值取向出了问题[3]。这就要求,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不断加强广大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引导,明确学习目的,树立学好专业知识,是更好的服务社会和服务人民的需求;不断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将个人发展同社会发展相统一,激发学习的持久动力;加强荣辱观教育,通过系列教育,摒弃违规违纪,逃学逃课等不良作风,抵制“功利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思维。
(二)加强教风管理。教风是影响学风重要的甚至是首要的因素,教师的教学风气直接影响到学风建设;国家当前出台的高校教师的相关管理规定,对高校教师的行为规范等都做了严格的要求,起到积极作用。教学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推行;在师德建设上重视引导,在业务素质上重视培养,在授课利率上严格管理,形成体系化。在日常教育方面,老师应该结合学校的历史、传统、风格、特点和水平,认知总结、精心培育、积极宣传并身体力行一种大学精神去激励同学,去促进大学学风建设[4]。
(三)加强学生管理,推进学生主体功能可持续发挥;作为高校学风建设的主体,大学生既是学校学风的主要传承者和弘扬者,又是学风的建设者和受益者[5]。加强学生学习各个环节的监控管理,密切专业课教师和辅导员的联系,严格考勤、课堂、考试纪律,必要时采取教育处分等手段,监督督促学生学习。当学生从思想意识上发生转变,才能将学风建设工作提上新的台阶,达到高效、迅速的效果。
(四)加大各项投入;新建民办本科高校的举办者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学风建设,认识到学风建设既是学生成长成才的有力保证,也是自身生存发展,长盛不衰的依靠和需要;切实解决快速增长的在校生规模对优质教学资源的需求,需要不断在教育教学设施投入上不断增加,使广大同学对教学资源的需求矛盾迅速化解。在环境建设上要根据校训、校风等需要,配备亭台楼阁等,促进环境育人;在文化氛围上要倡导正能量,将良好的学风文化深入到各个角落。
(五)完善学科竞赛体系,促进学风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科竞赛,有利于广大同学学习的积极性,对于教学工作的开展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正面积极影响,能够促进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广大同学的学习动力和兴趣特长、爱好的发挥。各个学校,近年来开展的各种系列学科的竞赛,产生的良好效果,推陈出新,不断产生了积极效应,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学生,也积极影响到良好学风建设的需求,更与社会的人才需求近距离对接。
(六)丰富拓展学生活动,营造良好氛围;策划邀请一批高水平教授专家进行学术报告和讲座,广泛进行学术交流和引导,促进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党团学生组织广泛开展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将专业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通过开展相关的知识竞赛、技能竞赛,提升学习兴趣;注重榜样引导和示范作用,带动同学们的学习热情。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在班级、楼道、公寓、宣传栏等场所布置美化名人名言、行业专家、成功案例等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七)重视公寓工作引导,发挥寝风促学风功能;学生宿舍日渐成为学生日常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学风建设的重要阵地。寝室作为重要的学习场所,加强寝风引导学风不容忽视,在寝室文化建设上不断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道路,推进寝风建设,进而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构建寝室文化、学风建设立体联动机制,以寝风促学风。
对于新建民办本科高校而言,加强学风建设迫在眉睫,不仅是自身发展的需求,更是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客观要求,要高度重视学风建设的必要性。
第4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调研方案试行民办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调研方案(试行)》民办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 一、办学指导思想
1.3人才培养模式
观测点“人才培养思路”基本要求为: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充分重视学生发展需要,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二、教师队伍
2.1
数量与结构
观测点 “生师比”基本要求中增加:自有专任教师数量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50%,兼职教师来源、学科、专业、结构及专业能力符合学校培养目标的要求。
增加备注3:自有专任教师包括以下两类:一是指全职在学校工作,与学校签有劳动合同的专职人员;二是指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但与原单位无任何工作关系,与本校签订长期聘用协议的教师。
与学校签有聘用协议,但不在学校全职工作的教师属外聘教师。专任教师计算方法:自有教师、能达到学校专任教师年工作量且聘期连续二年(含)以上的外聘教师按1:1计入,聘期一年至二年的外聘教师按50%计入,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入专任教师数。
全日制在校的自考助学生按1:1计入学生数。
四、专业与课程建设
1 4.1专业
观测点“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基本要求为:有明确的专业设置条件和合理的建设规划,能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本校实际调整专业,专业结构总体合理;注重特色专业的培育。
观测点“培养方案”基本要求为:培养方案反映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 人文社会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不低于15%,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比例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25%,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不少于12周;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良好。
五、教学效果
7.4 校内外评价
观测点“社会评价”基本要求为: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较高;学校的办学定位和教育质量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得到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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