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军休中心 工作汇报
第1篇:青岛市军休4中心开展军休干部政治思想工作情况汇报
青岛市军休?中心关于
开展军休干部政治思想工作情况汇报
当前,提高军休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水平,就是要坚持和运用以人为本这一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体系,把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和解决中心发展的实际问题相结合,重点围绕贴近时代要求、贴近休干思想、贴近生活需求三个方面,提升军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现将五中心开展军休干部的政治学习、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军休文化建设、法制教育化和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等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人为本,贴近时代要求,提升军休干部政治思想工作的时效性
军休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贴近时代的要求,就是用发展和实践的观点,要在宣传贯彻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中,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权,重点要在“新”上下功夫。科学理论在历史发展中是不断创新的,军休干部原有的一些理论知识,已不足以科学的解释当今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现象和适应时代的要求。因此。在政治理论学习上避免过去通用的读、听、写、看由上而下的灌输模式,而要结合军休干部的思想动态和特点,结合重大庆典和纪念活动,集体参观革命圣地和改革开放给祖国大好河山所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定期请专家讲师为军休干部党员讲党 1
课,以举办专题座谈、思想交流形式为主,使他们在相互平等的互帮互学中,从不同的角度加以深刻理解,逐步接受新理论,跟上新形势。另一方面,鼓励军休干部参与社区建设,双向交流。中心党委经常组织军休干部开展“革命历史传统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部队、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军休干部的政治优势和专业特长,激发下一代爱国、爱党、爱军队的热情,为社区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作贡献,在参与社区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多名军休干部受聘担任辅导员,同社区党组织一道共同上党课、作报告,双向交流,双向学习,在党组织建设方面形成联动与互动。同时,还根据休干们的需求,邀请司法人员为老干部讲解《继承法》的有关条款,同时结合实例对一些法律问题进行剖析。课后还接受了军休干部的咨询,司法人员对休干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地进行分析,帮助休干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通过普法教育知识讲座,休干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和增强,深受老干部的欢迎。
通过政治理论学习,真正使军休干部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积极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
二、坚持以人为本,贴近休干思想,提升军休干部组织建设的保障性
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是国家对老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因为是军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目前五中心有军休干部近八百人,而且分布点多面广,居住分散,年龄差异大,家庭生活条件不均衡。近两年接收
相对年轻的军休干部人数较多,对休养后的组织生活观念相对淡化,长期居住在外地和参加社会工作的人数较多,对党员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相应的难度。因此,中心党委依据休干居住的区域,原单位战友关系等因素,本着就近和相互了解的原则,合理布局,统一规划,为发展军休干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创造了良好的空间。一要思想认识到位。军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是中心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可抓可不抓,而是按照新时期的要求和军休干部的特点,认真抓好抓细,切实抓出成效。五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军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坚持对军休干部及党支部建设工作“先行一步、高看一眼、多帮一点”,努力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让军休干部转到地方后,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为他们营造优质的学习生活娱乐环境提供各项保障。
努力做到“衔接先行一步”,把军休干部“老有所管”落到实处。近年来接收军休干部逐年增多,中心党委及时组建了军休干部党支部,在有条件的休干党支部设立了党支部办公室,为转入的军休干部党员建立了“家”。为进一步理顺军休干部关系的接转,还积极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及时掌握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动态,提前做好各项接转工作准备,为军休干部转入地方后及时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打好基础。全力做到“待遇高看一眼”,把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落
到实处。中心党委坚持把落实好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军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内容。坚持就高、从优原则落实好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建立了年节对军休干部走访、询访慰问机制,同时把军干部遗属纳入慰问范围,切实做好军休干部的所养工作。
坚持做到“资金多补一点”,把军休干部“老有所教”落到实处。中心党委每年为军休干部党支部补助定额的活动经费,并建立健全了各项学习、活动制度,每月的10号组织各支部书记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倾听广大休干所带来的意见和建议。
三、坚持以人为本,贴近生活需求,提升军休干部文化建设的广泛性
以先进军休文化带动社区文化建设。多年的军休工作实践,使青岛军休系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军休文化,军休五中心充分发挥了在星光计划方面的优势,利用现有较好的文化活动设施、场所作为切入点,向社区居民开放了“五室一场一课堂”,既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健身康复室、棋牌娱乐室、休闲聊天室、文化活动广场和社区老年课堂,这些设施档次高、文化氛围浓的场所成为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载体。并且还充分发挥了军休干部的文体特长,成立了合唱团,组建了演出队,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中心坚持天天有活动,节日有晚会、集会有歌声,人人都参与,这正是社区所缺少的资源。同时又把社区活动纳入进来,让社区文化活动骨干加入军休中心合唱团,使军休文化活动与
社区文化活动融为一体。
在青岛市军休系统中,许多军休中心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被山东省老年体协评为先进文化活动站,有的军休人员已经成为所在区、街道办事处文化活动的骨干力量。其中,军休五中心的社区文化建设受到国家文化部和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军休干部的社区文化活动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播放。
二0一0年五月
第2篇:锦州军休二中心军休干部政策知识问答
锦州军休二中心---军休干部政策知识问答
军休干部政策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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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休干部政策知识问答
一、军休干部政治待遇
1、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答: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政治待遇主要包括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一些重大节日的庆祝纪念活动,安排离休退休干部担任一定的荣誉职务,授予离休干部《离休干部荣誉证》、功勋荣誉章等,党员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逝世后骨灰盒可覆盖党旗,军队离休干部逝世后骨灰盒可覆盖军旗,但不能同时覆盖党旗和军旗。
(文件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1982]1号、[1981]39号、[1982]政干字第418号、[1982]政办字37号)
2、军队退休干部在被批准改办离休后,他们的《老干部荣誉证》和功勋荣誉章由谁发放?
答:军队退休干部在被批准改办离休后,他们的《老干部荣誉证》和功勋荣誉章由军分区政治部按规定发放。(文件依据:民安发[1991]19号)
3、那些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可以安排担任荣誉职务? 答:对资历较深、贡献较大、有一定影响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可由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安排他们担任荣誉职务。(文件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1982]1号)
4、军休干部基层党支部换届直选采用何种方法?
答:军休中心根据党章有关规定,本着就近居住、方便高效的原则,建立军休干部基层党支部;基层党支部每届三年,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采取不提名候选人、当场写票、当场唱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的方法,民主直选出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文件依据:中办发[2004]2号,组通字[2008]16号)
5、军休干部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参选条件是什么? 答:军休干部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参选条件是: ⑴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⑵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决定;
⑶组织能力强、思想品德好、群众威信高; ⑷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文件依据:中办发[2004]2号,组通字[2008]16号)
6、军休干部党费交纳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志愿兵),每月以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军人职业津贴和地区之和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交纳党费的比例为:计算基数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文件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2008]5号)
7、军休干部如何享受社会优待?
答:凡国家和安置地政府规定的地方老年人的各种社会优待政策,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均享受同等待遇。(文体依据:中办发[2004]2号)
二、军休干部生活待遇
(一)军休干部各项补贴 A.军队离休干部
1、离休干部的离休金有哪些具体项目?
答:离休干部离休金的具体项目包括:基本离休费、离休生活补贴、军人职业津贴、房租补贴、电话补助费、水电补贴、交通费、护理费、荣誉金。
2、哪些离休干部可以享受护理费?
答:因战因公伤残的,瘫痪、双目失明等生活不能自理的,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以及年满70周岁的离休干部可以享受护理费。
(文件依据:政联字[1996第9号])
3、离休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时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离休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时:每人每月正军5500元、副军5050元、正师4600元、副师4200元、正团3800元、副团3450元、正营3150元、副营以下2900元。自2009年7月起执行。
(文件依据:政干[2011]249号)
4、离休干部的军人职业津贴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离休干部的军人职业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正军380元、副军360元、正师340元、副师320元、正团300元、副团280元、正营260元、副营240元、正连220元、副连200元、排职180元。自1999年1月执行。(文件依据:政干字[1999]149号)
5、离休干部的房租补贴标准时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离休干部的房租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正军200元、副军185元、正师125元、副师120元、正团100元、副团95元、营以下75元。自2008年8月起执行。(文件依据:政干[2008]337号)
6、离休干部的电话补助费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离休干部的电话补助费标准是:老红军每人每月13元,其他离休干部10元。自1997年1月起执行。(文件依据:政干字[1997]469号)
7、离休干部的水电补贴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离休干部的水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军职、师职8吨、团职以下5吨;电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军职14度、师职10度、团职8度、营职以下6度。自1997年1月起,水电价格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文件依据:政联字[1996]第9号)
8、离休干部的交通费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离休干部的交通费标准是:离休干部每人每月160元,此后个人用车自理。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依据:政干字[2012]345号)
9、离休干部的护理费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离休干部的护理费标准是:每人每月1800元。自2010年7月起执行。
(文件依据:政干[2010]322号)
10、离休干部的荣誉金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离休干部的荣誉金标准是:获
一、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者每人每月150元;获独立功勋章者每人每月130元;获胜利功勋章者每人每月100元。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文件依据:政干字[2008]295号)
11、离休干部的特需费标准是多少?如何管理使用? 答:离休干部的特需费标准是:每人每年504元。经费由管理单位掌握使用,主要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
(文件依据:政干字[2002]第556号)B、军队退休干部
1、退休干部的退休金由那些具体项目?
答:退休干部退休金的具体项目包括:基本退休费、退休生活补贴、军人职业津贴、房租补贴、电话补助费、水电补贴、交通费。
2、退休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退休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正军4250元、副军3900元、正师3550元、副师3250元、正团2950元、副团2700元、正营2450元、副营2300元、正连2150元、副连2050元、排职1950元。自2009年7月起执行。(文件依据:政干[2011]249号)
3、退休干部的军人职业津贴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退休干部的军人职业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正军380元、副军360元、正师340元、副师320元、正团300元、副团280元、正营260元、副营240元、正连220元、副连200元、排职180元。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依据:政干字[1999]149号)
4、退休干部的房租补贴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退休干部的房租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正军200元、副军185元、正师125元、副师120元、正团100元、副团95元、营以下75元。自2008年8月起执行。(文件依据:政干[2008]337号)
5、退休干部的电话补助费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退休干部的电话补助费标准是:每人每月8元。自1997年1月起执行。
(文件依据:政干字[1997]469号)
6、退休干部的水电补助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退休干部的水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军职、师职8吨、团职以下5吨;电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军职14度、师职10度、团职8度、营职以下6度。自1997年1月起,水电价格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文件依据:政联字[1996]第9号)
7、退休干部的交通费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退休干部的交通费标准是:每人每月140元,此后个人用车自理。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依据:政干字[2012]第345号)C、军队退休士官(志愿兵)
1、退休士官(志愿兵)的退休金有哪些具体项目? 答:退休士官(志愿兵)的退休金具体项目包括:基本退休费、退休生活补贴、军人职业津贴、房租补贴、水电补贴、交通费。
2、退休士官(志愿兵)的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1993年10月1日至1999年11月30日退休的士官每人每月:四级满10年以上3200元、四级满五年不满10年2800元、四级不满5年2400元、三级2050元、二级1700元、一级1350元;1999年12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退休的士官每人每月:六级第四年以上3200元、五级第5年以上六级不满3年2800元、五级不满4年2400元、四级2050元、三级1700元、二级1350元、一级1000元;2009年12月1日后退休的士官每人每月:一级军士长3200元、二级军士长2800元、三级军士长2400元、四级军士长2050元、上士1700元、中士1350元、下士1000元。(文件依据:政干[2011]249号)
3、退休士官(志愿兵)的军人职业津贴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退休士官(志愿兵)的军人职业津贴标准是: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前退休的每人每月军龄6年至9年180元、军龄10年至13年200元、军龄14年至18年220元、军龄19年至23年240元、军龄24年至28年260元、军龄29年以上280元;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退休的,每人每月军衔一级180元、军衔二级200元、军衔三级220元、军衔四级不满5年240元、军衔四级满5年不满10年260元、军衔四级满10年以上280元。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依据:政干字[1999]第149号)
4、退休士官(志愿兵)的房租补贴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退休士官(志愿兵)的房租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六级士官95元、五级以下士官75元。自2008年8月起执行。(文件依据:政干[2008]337号)
5、退休士官(志愿兵)的水电补贴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退休士官(志愿兵)的水电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水5吨,电6度。自1997年1月起,水电价格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文件依据:政联字[1996]第9号)
6、退休士官(志愿兵)的交通费补贴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退休士官(志愿兵)的交通费标准是:每人每月140元,此后个人有车自理。自2012年1月起执行。(文件依据:政干字[2012]第345号)D、其他
1、地区生活津贴的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地区生活津贴的标准是:按各地区标准执行。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辽宁无此标准规定。(文件依据:政干字[2001]第479号)
2、探亲路费报销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从何时执行? 答:探亲路费报销的标准是: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志愿兵)与父母(含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其探望父母的时间由四年一次改为每两年一次,往返车船费按现行规定报销。自2004年1月起执行。(文件依据:政干[2006]24号)
3、冬季取暖补贴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从何时执行? 答:冬季取暖补贴的标准是:家庭自行取暖的,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给个人。
干部:正师职(专业技术
4、5级)120平方米、副师职(专业技术6级或高级专业技术7级)105平方米、正团职(专业技术8级或中级技术7级)90平方米、副团职(专业技术9级)80平方米、营职70平方米、(专业技术
10、11级),连、排职60平方米。
士官(志愿兵)六级士官军(工)齡满26年以上的90平方 米、不满26年的80平方米、五级士官70平方米、四级以下士官60平方米。每年年底通知凭发票报销,自2010年起执行。
(文件依据:政联字[1996]9号)
4、军粮差价补贴的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军粮差价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补差62.63元,每年共计751.56元。军休中心于每月随离退休金发放到存折上。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依据:政干[2011]34号)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是:执行二类灶二类区,标准为每人每日14元,凭入院到出院通知书为准按天数报销。自2007年1月1日起执
(文件依据:政干[2008]27号)
6、防暑降温费的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防暑降温费的标准是:每人每月120元,辽宁按4个月发放。军休中心于每年6-9月份随离退休金发放到存折上。自2012年起执行。
(文件依据:政干字[2012]第164号)
7、定期增加离退休费标准是多少?从何时执行?
答:每年1月,按离退休时的职务等级定期增加离退休费,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志愿兵)按照本人退休费计发比例增加退休费,每人每月正军125元、副军115元、正师95元、副师85元、正团70元、副团60元、正营55元、副营45元。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依据:政干[2006]458号)
8、那些退休干部可以享受护理费?
答:因战因公评为特等、一等残废或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的,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经医院证明和组织批准的退休干部可以享受护理费待遇,按规定标准发放护理费。
(文件依据:政联字[1993]第6号)
9、军休干部去世后可享受哪些有关待遇? 答:
⑴丧葬费:生前12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由军休中心发放。
⑵遗属生活补助费:军休干部生前6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从去世的次月起由军休中心逐月发放。
⑶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由其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局发放。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军休干部遗属需提供死亡证明书、军休干部工资明细和军休干部家属户口簿。
⑷ 特别抚恤费:被大军区级(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英模人物或荣立一等功的人员发特别抚恤金15000元;生前在边防、海岛、高原部队或其他特别艰苦的环境工作,在国防科研中从事国家规定的有害工种连续满20年,并做出显著成绩者发特别抚恤金12000元;生前为师职(含)、专业技术7级(含)以上干部或军龄(含革命工作时间)满30年的干部,且事迹突出者发特别抚恤金10000元。此项经费项目由军休中心上报市军分区,由军分区协调报省军区审批后由市军分区发放。
⑸定期抚恤金:军休干部无工作遗属符合享受定期抚恤条件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10、军休干部遗属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
⑴离休干部无固定工资收入遗孀的定期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离休干部生前职务级别为团职(含享受同等工资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以下的每人每月1300元;师职1400元;军职1500元。
已故离休干部或遗孀本人为红军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再增发600元。
离休干部遗孀有固定工作收入,其收入总额低于上述标准的,由市军休中心补足差额部分。
⑵离休干部遗属中,未满16岁或已满16岁仍在校读书或因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经批准投靠离休干部生活的无固定收入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其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低于上述标准的,由军休中心补足差额部分。
⑶退休干部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遗属,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在领取定期抚恤金后,参照离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费标准给予适当补助。⑷上述生活补助标准作为计发有关费用的基数。
⑸退休士官(志愿兵)遗属的生活补助参照退休干部遗属的规定执行。
⑹无固定工作遗属办理定期抚恤金,需提供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无工作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⑺遗属去世、再婚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文件依据:政干[2012]317号)内容校对:朱全义
整理上传:宁宁
第3篇:军休中心20某工作计划
军休中心20XX年工作计划
军休中心XX年工作计划
XX年军休中心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谐军休永不褪色”党建品牌核心理念,加强“六项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为加快建设美好幸福新XX,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双学”活动
1、军休党委要带领全体军休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军休党委。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思想、推动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平台,组织军休干部认真开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把十八大精神和党章规定落实到各项工作、学习和生活中。
2、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学习最新理论成果,以敏锐的政治眼光清晰的认识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准确把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性,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年内召开一次支部书记、委员会议,各支部交流学习情况。
二、加强离退休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充分发挥军休中心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注重加强调研,强化分类指导,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做好支部书记、委员、党小组长的思想工作,使组织活动开展正常,作用得到发挥,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2、建立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抓好“领头雁”队伍建设,健全党建工作机制,严格党费收缴管理。
3、召开党委会,及时研究支部班子人员变动事宜。召开一次支部书记、委员党小组长培训会议,邀请区委组织部的领导作专题培训。争取组织支部书记到省内地区学习考察。不断提高支部班子的组织领导作用,发挥军休老干部带头作用、影响作用、余热作用。
三、加强党建品牌建设,大力打造“和谐军休永不褪色”党建品牌
1、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以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方式,推动党建工作实践创新。以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党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和军休党员的党性观念,推动军休中心各项工作的落实,使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成为促进军休事业发展的“推进剂”,用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军休中心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2、在军休干部中,开展丰富的文艺、体育活动,通过活动凝聚军休干部人心,带动干部职工和军休干部在创建和谐军休家园工作中共同努力。开展好“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系列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互帮互助、文体健康等活动。
3、根据军休干部的意见建议,力争解决支部书记、委员等的交通、通讯补贴。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多样性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重点是开展好先进性教育、警示教育和党纪党风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及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注重做好宣传教育,军休干部要起好带头作用,做到退休不退色、离队不离党,密切干群关系,厉行勤俭节约。
3、中心工作人员要在创新服务管理上下功夫,以“建设一流单位,打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认真开展服务工作,努力建设和谐军休家园。
五、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开展“四群”教育
1、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促党建、以制度促服务管理。认真执行《军休中心党委支部工作制度》、《军休中心工作制度》、《服务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联系制度》等39项制度,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加强对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五项联系制度。
2、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工作,继续实行“三深入”“四联户”,中心工作人员直接联系服务对象,特别是特殊、困难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不少于15户,每月随访不少于10次。
六、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军休服务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1、加强军休中心党委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通过教育培养,逐步建立起一支素质优、业务强、有责任、服务意识强的军休工作队伍。
2、激励各支部在建设离退休支部中出成绩、出亮点;激励军休干部发挥余热,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激励中心工作人员锐意创新,育亮点、出精品、创品牌,加大宣传力度,使西山区军休工作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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