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共16篇)
第1篇:兴业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
兴业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玉林市党委、玉林市人民政府,兴业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玉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至2020年玉林市开展“两抓五落实”行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扶专治发〔2018〕1号)和中共玉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玉纪发〔2018〕5号)以及玉林市民政局《玉林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玉民发〔2018〕4号),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玉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县民政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县城乡低保精准救助活动年”工作要求,对全县所有在享低保对象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漏保”,“死亡人员领低保”等问题,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分析低保审核审批、动态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廉政风险点,规范审核审批操作、动态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全面提高我县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的公平公正实施,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违纪贪腐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肃处理县、乡镇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工作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认真整改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级民政部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切实杜绝“为了不出错,干脆不干活”、“不愿深入基层,入户核查走形式”等现象;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三)监管不力问题。进一步完善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和核对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加强低保审核审批的监管力度、仔细核对享受低保人数、户口本人数与家庭实际人数,解决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缺失以及低保审核审批流程不完善不健全的问题;解决农村低保认定不够精准,时而出现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保人不保户”等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在享低保对象排查和清理工作。各镇要突出低保救助“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认真对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要件,对辖区内的低保对象进行一次重新排查。要采取逐户核查和信息比对相结合的方式,着重查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否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检查计算家庭收入是否全面、详尽,核实家庭财产是否超出基本生活需求等方面的内容,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100%纳入低保范围,一户不漏;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要100%清退,一户不进。既要防止“错保”,又要防止“漏保”,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要彻查在发放低保金过程中的低保对象银行卡(折)资金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未及时足额发放,以及冒领、错领低保金的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认真清查县、镇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各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最低生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制度》(桂民发〔2013〕81)号)的要求,对各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的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登记备案,杜绝各级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成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让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现象。
(三)强化“五关两公示”环节,及时纠正低保审核审批偏差。要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规程(试行)》(桂民发〔2016〕79号)规定,进一步明确镇人民政府是低保受理和调查审核的责任主体,要严把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审核确认关,强化审核结果公示以及审批结果公示。对新申请对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100%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必须在户主在家的情况下进行,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1名为镇干部,并合影留证,调查情况要签字确认,县级民政部门在审批前要进行30%的入户抽查,严禁不经入户调查就直接纳入低保范围,各镇要及时纠正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中受理申请简单随意,入户调查不严不实、审核审批公示不到位等不规范的做法,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行为。
(四)坚持“凡进必核”。各镇要充分发挥核对信息平台的作用,依据申请救助对象或在享对象的授权有序开展核对工作,凡是新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原则上必须经过核对信息平台核对后方可审批,做到“凡进必核”。对已经纳入低保范围的、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要通过核对信息平台的监测系统功能,每个季度监测核查比对一次,发现有差异的对象要逐一入户核查,发现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停保或退出。由于发起核对和监测都需要在享救助对象的身份证、户口本、核对授权书等信息完整,因此,凡是救助对象基本信息不完整的,各镇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采集完善,确保申请救助对象和在享对象的信息完整。
(五)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退尽退。要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共享数据,结合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核查,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对排查出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做到应退尽退。特别是巡视督查、审计等部门查出的对落实低保政策的审批把关不够严格,存在个别家庭经济状况超过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等错保现象,如财政供养人员、农村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拥有小车及大存款等人员享受低保等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经入户核查后发现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退保。
(六)建立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广泛运用运“互联网+监督”方式,提高工作透明度,低保审批结果要在当地政府网站上长期公示,公示内容为户主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要保密的对象除外)家庭成员数、享受档次,享受金额、居住村(居)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七)切实改进低保经办服务的工作作风。各镇要认真梳理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低保领域违法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切实帮助基层民政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决遏制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为了不出错,干脆不干活”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民政系统中的工作作风建设。
(八)坚决筑牢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线。各镇要会同扶贫部门,指导各村逐户排查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范围的建立卡扶贫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是否还存在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低保范围的情况,排查是否足额发放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金,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同时,要全面排查近一年来动态管理中退出低保的家庭,尤其是脱贫后又因病、残、老等返贫的对象,凡是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应保尽保,防止“漏保”情况发生。
(九)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一是各镇要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受理群众关于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问题投诉举报。二是要及时高效处置问题线索。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各镇要向镇纪委及时反映、移交,由纪检机关及时查处。三是严厉惩治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完善落实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各镇要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有商品房、有车、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领低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进行集中清查,对于清查出来的“人情保”、“错保”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停保或退保;四是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沟通,争取多方的支持和理解。对于确因缺乏核查手段、人力不可及等客观原因造成的“错保”等问题,要协调相关部门说明情况,保护基层低保经办人员的积极性。
四、工作步骤
(一)研究制定方案(2018年6月)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玉林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区民政厅相关部署,针对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印发。
(二)开展动员部署(2018年6月)召开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各地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各镇根据本治理方案和会议精神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统一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层层贯彻落实,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开展全面排查(2018年6月起持续推进)
各镇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规程(试行)》(桂民发〔2016〕79号)和兴业县民政局印发的《2018年兴业县民政系统“城乡低保精准救助活动年”活动实施方案》(兴民发〔2018〕3号)等文件的要求,认真对在享低保对象名册进行逐一核查,乡镇人民政府要100%入户核查。县级民政部门将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核查,并依托核对信息平台查询低保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信息。二是要会同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组织各镇逐户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三是要通过机动方式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第三方机构抽查等,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 “保人不保户”等现象。
(四)组织开展调研和督促检查(2018年6月起持续推进)一是开展随机督查。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随机督查,抽取或重点选择信访人数较多、群众举报问题较多的地方开展督查,督促各镇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二是重点督查。对问题突出、热点多的镇进行重点督查,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明晰主要风险点,研究工作措施。三是全面检查。第三季度将组成若干个专项治理核查工作组,对各镇开展以整治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和“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为重点的专项核查,确保低保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四是各镇自查。要组成工作组对各村进行每年至少1次的低保专项整治,并对本镇初步排查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总结包括各镇在享低保人数、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数、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数、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的数量等信息),于当年10月底前报兴业县民政局低保办。
(五)扎实开展整改(2018年6月起持续推进)
各镇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出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要对全面排查阶段排查出来的结果进行全面复核,按程序深入细致地开展农村低保对象核查清理工作,确保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的落实。对继续享受低保的家庭要完善其家庭成员的基本要件,家庭人数,成员去向,工资收入,财产状况变化,以便定期核查,对不再符合条件和政策要求的低保家庭,要坚决清退,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六)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2020年)
各镇要根据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的问题,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及时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低保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农村低保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对于政策设计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及时调整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存在作风问题的,要抓紧整改落实;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各镇要认真总结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排查结果、督查情况、整改做法、存在问题、取得成效等,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低保办(邮箱:db3778815.com)。
五、工作措施
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将在今后三年中持续进行。各镇要统筹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结合当地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坚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切实督促落实,对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坚决处理不手软;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面对整改,扎扎实实地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三)强化部门配合。要切实发挥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财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扶贫、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对核对信息平台核查不到的有关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要采取向相关部门委托手工核对和发函核查的方式,及时了解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变动情况,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农村低保工作规范运行。
(四)强化社会监督。各镇要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对查实的违纪违法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提升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村(居)委会干部的政策意识,促进责任落实。从2018年6月份起,各镇要按月收集、整理当地查处的典型案例并及时向县民政局报告。县民政局将及时收集、汇总各镇上报的事例,适时进行通报。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注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政府网站以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
第2篇:乡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汇报
XX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汇报
XX镇地处。。。全镇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个行政村,总人口万人。自实施农村低保至今,XX镇农村低保户共计户人,其中年收入元以下无劳动能力的困难户和重度贫困残疾人均已纳入低保范围。多年来,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低保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始终把它当成一件“保民生、促稳定”的大事来抓。按照市、县关于农村低保工作的统一安排,镇党委每年都召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低保工作,并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副书记、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的XX镇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低保提标扩面调整期间,镇党委政府都会召开由村主要负责人和民政信息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并与各村签订低保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督促各村提高认识,认真抓好低保工作,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贯穿到农村低保工作的全程中去。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各村在办理低保时严格程序,坚持低保审批“十步流程”(户主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张榜公示--报乡镇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民政部门发放低保证--信用社发低保资金),全面推进村民民主评议和公
开公示制度,坚持以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为依据对低保户进行审核,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行为。在镇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组织下,各村都成立了由村支两委成员和村民代表为成员的民主评议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少于10人,全程参与本村低保审定工作。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各村每年的8月份定期用一周的时间对享受低保待遇一年以上的家庭开展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规范档案管理,强化督导检查
为了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低保中出现的问题,我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对截至年月已参加低保的户人农村居民逐户建立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建立统计台账,同时,要求各村进一步建立健全低保档案,真正做到信息真实,资料完整。
在此基础上,镇民政部门会同组织、纪检部门对低保实施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及时受理群众信访,同时,镇政府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低保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目前我镇低保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以上汇报如有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XX镇党委、政府2011年6月30日
第3篇: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沙井街道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
总 结
根据新区社发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红谷滩新区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社发【2010】6号)文件精神,我处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各阶段工作已落实完成,现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抓好宣传
1、为做好我处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于2010年4月6日制定出台了«沙井街道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沙井街道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和“沙井街道家庭收入核算小组”。各村(居)结合实际成立了相应的家庭收入联合调查核算小组、专项治理工作组,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任务和要求。
2、为了专项治理工作顺利的进行,我街道在显著的位置悬挂了2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条幅。各村(居)也充分利用资源利用横幅、告示、上户等方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低保户宣传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任务,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4月9日我街道及时召开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部署会,社发办全体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民政干部参加了会议,分管领导邬江华所长在会议上作了如下工作要求:一是对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进行宣传发动;二是对专项治理内容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部署;三是对专项治理安排业务培训。
二、稳抓落实,突出成效
街道严格按照新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重点做好“四查”工作,在认真开展自查排查的基础上,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1、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拉网式”普查。准确了解了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摸清了他们的实际生活状态,对符合城乡低保添加的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争取做到“应退尽退”。
2、对特殊对象进行了清查。特殊对象是指低保对象为基层干部及亲属的特殊人员,即所谓的“人情保、关系保”。各村(居)如实填写了«红谷滩新区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备案表»。基层干部已备案人数217人,其中13名社区干部的亲属享受了低保待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街道认真开展工作,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清查结果如下: 7户主动退保、4户保留、2户减少享受人口和金额。
3、落实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制度。2个村、11个社区根据文件要求建立了民主评议制度,并成立15人以上的民主评议团。4月28日前各村(居)评议全部完成,对低保户679人进行了民主投票评议,投票评议的结果为:保留629人,退出50人。
4、落实低保对象公示制度。街道按照统一格式制度了14块低保公示栏,建立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从4月1日开始,严格按照《公示栏》格式对本辖区内所以城乡低保对象、退保对象进行公示,公示保留一年。
三、加强检查,整改落实
1、响应上级文件精神,传达上级工作要求。2010年6月2日召开低保专项治理会议。会上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我市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督查情况的通报》。各村、居认真布置工作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和“八查八看”工作。
2、6月3日至6月7日,红谷滩新区社发局对城乡低保户进出动态管理和档案规范化管理两项工作进行了交叉互动检查活动。6月8至6月11日街道组织社区进行交叉检查。基层单位民政办工作人员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检查”活动中,有了“取长补短、相互交流、相互提高”的效果。
3、根据上级文件中在低保专项治理期间自查自纠阶段整改中存在的一户保一人的现象。邬江华所长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多次会议讨论,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律清退,存在特殊情况的对象村(社区)说明情况。此次共清退“一户保一人”16户16人。
四、落实到位,效果显著
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上级文件通知,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前期做好宣传、部署工作。对辖区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进行排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止到目前为止共清退低保户51户191人。现目前我街道城镇低保276户,总人数591人。其中非常补206户475人,一般常补47户89人,三无常补23户27人。
沙井街道社发办 二0一0年七月十日
第4篇: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10月18日全国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全面领会全国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充分认识到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困难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有效手段。要将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正在进行的第二批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夯实工作责任,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二、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
按照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始终的工作要求,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对照检查、边整改落实,在全面落实2019年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和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
(一)开展全面排查。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是全社会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体,必须做到不漏一人,实现应保尽保,各镇(街道、场)要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清理排查。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低保全面排查,对农村低保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逐一入户走访,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要申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二是对家庭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申报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三是全面落实《岳阳市君山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岳君民字[2018]42号)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参照单人户申报将其纳入低保。四是对2018年以来退出农村低保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进行全面复核,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脱保”对象重新申报纳入低保。五是进一步排查农村低保等现行社会救助政策,认真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容,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规定,是否存在不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的程序,是否存在类似“七不保”“七不纳”“一刀切”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可能造成“漏保”风险的政策措施。防止和纠正“宁可漏保、不愿错保”等倾向,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做到边梳理、边规范、边完善,及时调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容,堵塞制度漏洞。六是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坚决纠正将贫困县“摘帽”时允许存在的贫困发生率2%或3%等同于农村低保覆盖面的错误认识和政策规定,及时纠正通过行政性手段强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退出低保范围的错误做法,定期开展低保对象复核比对,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应保尽保。
(二)畅通举报渠道。各民政所要设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完善投诉举报电话接听处置规程,加强值班值守,确保电话畅通,原则上电话值守时间不得少于当地规定的工作日工作时间。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机制,通过群众信访、12345热线、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畅通和拓展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诉求。要扎实开展农村低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大起底”,建立工作台帐,认真梳理分析,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分类处置,挂图作战,对帐销号,xx月底前处置率达到100%,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民政局设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三)加大查处力度。农村低保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生存钱、救命钱,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驻民政局纪检组将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向低保专项资金及其他扶贫救助资金“伸黑手”的违纪违法案件。集中纠正解决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案件联查通报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查处的违法违纪典型案列,集中公开通报,加大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强化警示教育,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四)强化资金监管。要针对基层低保经办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农村低保资金拨付、卡折发放、资金发放等各环节运行情况,深入查找分析监管盲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的政策措施,堵塞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漏洞。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救助资金运行监管制度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运转安全。
(五)强化整改落实。要加大整改力度,利用主题教育契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解决有关难点问题。对在深化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切实抓好落实。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整改落实到位不到位的标准,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立行立改和持续整改相结合,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相结合,不断增强整改落实的实效。要加强对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开展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查看各级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整治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治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地方,民政局将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部门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民政所履行主体责任,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联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监管等工作。要坚持高位推动,民政所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和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大推进力度。
(二)实施项目化推进,强化全过程管理。要进一步规范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化推进,按照确定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紧扣各项任务量化指标,加强过程管控,完善台帐式管理,逐条逐项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按时报,重要情况和重点案例随时报。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各镇(街道、场)、各村(居)委会要设置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专栏,整治内容让群众关注、整治过程让群众参与、整治效果让群众评判,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各镇(街道、场)要继续加强民政政策宣传“阳光行动”,通过张贴公开信、悬挂横幅、设计板报、发放宣传册、电视报纸网络滚动宣传、开通微信公众号、召开政策解读座谈会等方式对低保政策进行全方位宣传,要在便民服务中心滚动播放兜底保障、城乡低保等政策动漫宣传片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句半”,做到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家喻户晓
第5篇:潜山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
潜山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根据民政部《关于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省民政厅《安徽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关于“三查三规范”工作的部署要求,县民政局、县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决定联合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腐败问题。
1.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2.以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
1 为重点,严厉惩治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作风问题。
1.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2.认真整改乡镇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宁可漏保也不错保”,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责任层层下放,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时限过长,效率低下等问题。
3.认真整改低保申请中行政性确定名额、分配任务或者指标,“一刀切”简单化,“轮流保”“平均保”“息访保”“搬迁保”,村干部定低保(或以没有指标为名刁难群众),“举手投票定低保”等问题。
4.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5.认真整改低保工作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不紧密,主动作为不够,对社保兜底脱贫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8年5月—7月)
一是制定方案(6月5号前完成)。各乡镇根据县方案和当
2 地实际,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逐项列出任务安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确保工作落实。
二是全面自查(6月25号前完成)。各乡镇要全面收集所有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家庭成员(具体包括保障对象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信息,并填报家庭成员信息表(附件1)。对故意瞒报、漏报、错报家庭成员信息的保障对象严格按照《安徽省城乡低保操作规程》予以退保。同步排查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新申请低保家庭。会同扶贫等相关部门组织乡镇(街道)逐户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获得低保的,财政供养人员近亲属获得低保的,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多房有车人员、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等获得低保情况要逐户核查。
三是上报结果(6月30号前完成)。6月30号前,各乡镇将自查情况总结(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报至县民政局,同时报送农村低保家庭成员信息表(附件1)、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附件2)。
四是开展抽查(7月10号前完成)。县民政部门会同部分乡镇通过机动式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等,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以及行政性纳入低保等问题。按照每个乡镇不少于2个村,对抽查到的村按不低于在册保障户数30%的比例上门入户核查认定,并填写入户调查表(附件3),3 对村(居)委会干部及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100%入户调查,并填写近亲属备案登记表(附件4)。
(二)扎实全面整改。(2018年7月起持续推进)一是制定整改措施(7月20号前完成)。乡镇全面梳理自查及县民政部门抽查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完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
二是做好问题整改(8月20号前完成)。各乡镇对照问题整改措施,高标准抓好整改。县纪委驻民政纪检监察组将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各乡镇政府抓好专项治理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不让专项治理走过场,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各乡镇对排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对象要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及时予以审批纳入,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
三是推进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督”,县民政局将在县民生工程网全面推行网上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各乡镇、村(居)要同步在公开公示栏长期公示。务必确保数据可靠、信息真实,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低保类别等相关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
4 会监督。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实施)
一是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县民政部门要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有效规范从业人员职务行为,减少“人情保”和“错保”,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社会救助资金,及时发现、纠正和惩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实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年底前,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构建社会救助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应用信息化和高科技手段,对社会救助工作实行动态实时监测,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抓好低保信息系统的应用,在对救助对象进行定期复核、动态管理后,及时更新系统数据,确保系统数据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11月底前,全县实现低保审核、审批网上无纸化办理。
三是完善低保与扶贫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各乡镇要加强同扶贫部门信息比对工作,每半年比对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完成后,各乡镇要及时摸清本行政区域内需兜底保障的贫困人口规模,研究兜底保障措施。
四是完善基层能力保障机制。各乡镇要配足配强乡镇、村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配备村级
5 民政专干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村(居)两委换届,配齐配强村级民政专干,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增强“四个意识”,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紧盯重点对象(财政供养人员、乡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紧抓重点领域(经办服务领域、扶贫领域、贫困村),紧控关键过程(申请、审核、审批全过程),围绕“四个意识”强不强、责任落实到位不到位、工作作风实不实、低保对象准不准,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要把握专项治理要求,不搞推倒重来,防止工作走偏走样。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和惩治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各种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决不姑息纵容。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乡镇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认真排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建全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做到对象精准,程序完善,过程透明,管理规范,群众满意。要采取有力措施,对照规范管理要求,严格检查。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坚决堵塞涉黑涉恶人员和“村霸”非法把持农村低保申请、6 民主评议等村级事务的漏洞,确保农村低保公平公正。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持续强化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要积极总结、宣传推广专项治理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认真组织实施。县民政局成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结合全市民政领域当前深入开展的民政工作大走访大调研大督查活动和“三查三规范”专项行动,查政策落实、规范动态调整,查保障项目、规范资金发放,查审核评议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民政各类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以对象精准、程序精细、工作务实、推进扎实、群众满意为要求,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各乡镇要及时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并及时报送。
(四)严肃问责曝光。加大问责力度,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和违纪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问责。从8月份起,市民政局将不定期对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领域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压力传导,提升基层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村(居)委会干部的“高压线意识”,促进责任落实。
第6篇: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农村低保工作汇报,我镇农村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低保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政策,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为维护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县东北部。镇域面积68平方公里,辖13个村委会,139个自然村,247个村民组,总人口56793人,低保对象1038户(ab类673户、c类365户),共2575人(ab类1753人、c类822人)。
二、工作成效
我镇农村低保全年审批金额为元,实际发放元。在低保年审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退出74户共239人死亡及不符合条件人员,新增了182户共361名低保户,实现了应保尽保。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将低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作为全镇稳定大事来抓。镇分管领导亲自抓,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低保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民政办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帮助各村理顺思路,完善管理,为我镇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狠抓政策宣传。我镇始终把政策宣传作为低保工作的主线来抓。在认真组织学习市、县有关低保文件的基础上,还经常利用镇村公开栏进行宣传。结合“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等,积极开展就业技能知识培训,提供就业信息,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三)狠抓政策执行。严格执行政
策,控制增长因素,确保低保金不出现大的反弹。进一步加大低保审核力度,对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虚报或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以及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坚决取消。但对家庭生活确实有困难者又不能纳入低保的,及时关心救助。由于我们采取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灵活救助政策,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全镇稳定。
(四)狠抓制度执行。我镇制定落实了《××镇低保工作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重点抓住材料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在执行制度上做到“有章必行,违规必究”。由于我们加大了低保制度管理,全年农村低保停止户,停止金额为元。
(五)狠抓信访处理。我镇特别重视低保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并明确有专人负责信访处理工作,建立有专门的信件登记和调查处理记载,对调查处理结果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避免反复举报。对上级部门转下来的信访材料,做到来信必查,查必落实。
(六)狠抓责任考核。年初,镇与各村及有关单位签订了《农村低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不仅调动了镇村干部抓好低保工作的积极性,也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执行政策与社会稳定的相互关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病人员,作出切合实际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大低保工作的审查力度,确保“应保尽保,不该保坚决不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做好民政队伍政策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镇低保工作管理水平。
第7篇: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一一一市农村低保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一一是城乡一体的城市,全市辖6个县市区,国土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0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19万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站在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的高度,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推行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让农村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06年8月,市政府做出了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决策,10月份,在h区试点,同年,g市、g区等地开展了试点工作,2007年1月,全市全面建立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今年3月,在全省民政工作暨灾后恢复重建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省政府《咨询与决策》刊发了典型经验。截至2008年7月,全市有6.04万人享受农村低保,月发放低保金308万多元,月人均补助水平51元,其中一类对象5409人,月保障标准77元,二类对象31622人,月保障标准52元,三类对象23397人,月保障标准42元。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对于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三最”问题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深得民心,被誉为点亮困难群众生活希望的一盏“心灯”。
—1—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基础,建立农村低保运行机制
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稳定、持续、有效地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大制度安排,是从临时救助到制度保障的重大转变。在农村低保制度实施过程中,我市着力构建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网络组织体系,形成农村低保制度健康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
1、完善政策措施。2006年初,市政府抽调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调研组,对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进行广泛调查摸底和研究论证,在此基础上,2006年8月,市政府下发了《一一一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一一一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对农村低保制度的建制目标、组织领导、申报程序、资金来源、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县、市、区按照市里要求,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和办法,全市形成了统
一、协调、完善的农村低保工作政策体系。
2、健全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低保机构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在机构改革中,低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市委、市政府顺应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在全省率先将市低保处更名为市社会救助管理局,负责全市城乡低保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机构规格为副县级,工作人员10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编制7人,招聘3人。按照市政府的要求,—2—各级成立了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机构,增强了工作力量。f区在其他部门减员的情况下,区编委为其配备了16名低保专管员,其中派驻乡镇9人,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负担。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设臵合理、上下贯通、网络健全的低保管理组织服务网络,农村低保专职工作人员达到63人。
3、积极筹措资金。在管好、用好中、省农村低保资金的基础上,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建立稳定的农村低保资金筹措机制,保障了农村低保资金的持续、稳定、足额投入。一是落实配套资金。将市县两级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做到分级负责,分级筹集,分级管理。市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元落实定补,县市区财政全额兜底。2008年,全市共落实农村低保配套资金400万元,其中:市财政已连续两年按农村低保总人数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下拨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共计184万元。二是落实工作经费。为保证有钱办事、有人理事,以文件的形式对农村低保工作经费做出了硬性规定,明确要求市、县财政按不低于低保资金支出总额3%的比例落实农村低保工作经费。两年来,全市共落实农村低保工作经费84万元。
4、建立1+Ⅹ救助平台。为解决农村贫困对象的实际困难,根据《一一一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16个成员单位的职能特点,建立了社会救助体系1+X救助平台,市社会救助体系成—3—员单位共同为农村低保对象提供帮助和服务,农村低保对象通过救助平台可以享受一系列的配套救助。民政部门资助农村低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医疗救助,实施危房改造,仅今年上半年就资助55366人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到100%;劳动部门免费对农村低保户开展技能培训;卫生部门对农村低保户到公立医院就诊,免收挂号费,住院床位费、检查费减免20%;工商、税务、金融部门对农村低保户兴办的生产经营性项目,在贷款、税收、工商管理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教育部门落实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就学“两免一补”等。2007年至今,全市为农村低保对象优惠减免费用和辅助救助资金达1000多万元,为农村低保户撑起了生活的一片蓝天。
(二)加强督办,建立农村低保工作监督机制
为保证农村低保的公开、公平、公正,强化了政府督查、部门检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四位一体的督办机制,强力推进农村低保工作。
1、强化政府督查。200
6、2007年,市政府连续两年将农村低保工作列为全市十件实事之一,公开向全市人民承诺。年底,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进行专项督查,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市政府组织工作组多次对农村低保工作进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每年的人大议案和建议、政协提案承办期间,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实地监督指导低保工作,—4—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开展。
2、加强部门督办。民政部门将农村低保作为落实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年初以文件的形式把工作任务量化到县市区,落实承办单位、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4次召开督办会议,1次现场会议,组织了3个督查专班,定期深入各地调查了解农村低保情况,现场检查指导、现场解决问题。我局与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办组,对县市区农村低保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农村低保资金据实列支,足额拨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社会化发放。
3、深化舆论监督。市内各新闻媒体开辟了农村低保工作专栏节目,介绍农村低保制度框架、保障标准和保障对象,增加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一一一电视台开通了农村低保政策短信互动平台,一一一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定期安排民政、低保部门负责人现场接听听众的咨询、投诉。
4、接受群众监督。专门设立了低保群众信访接待办公室,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及时调查处理举报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去年以来,全市共接待农村有关低保的上访对象85人次,调查处理群众举报12件,取消了7人的农村低保资格。
(三)规范程序,建立农村低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低保是一项长期性、制度性的工作安排,必须从申报、—5—审批、公示、发放等环节搞好制度设计,实行规范化管理。为此,我们结合农村低保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完善申报程序,规范管理,成效明显。
1、完善申报审批程序。在坚持“个人申请、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基础上,形成了两级评议、两轮公示、入户调查的低保申报审批制度。一是建立了村、镇两级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制度。村评议委员会成员由居住地湾长代表、群众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村干部代表组成;镇一级成立了由民政办主任、包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成员的评议小组,拟保对象是否享受低保,须经评审委员会评议,到会人员签字并公示,无异议的,与低保审批表一并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将村、镇两级评议意见作为审批的必备条件;二是实行两轮公示制度。即拟保前由村、镇两级在村务公开栏和镇农村低保公示专栏公示一个星期,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后再返回村、镇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审批的过程中,坚持做到“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实行“三个不批”,即申请和民主评议情况不一致的不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不批,政策有争议没明确之前的不批,从入口上杜绝只凭申报、凭关系、凭印象吃低保的现象。
2、建立公开公示制度。为准确核定农村低保对象,做到不错保、不漏保,我们狠抓村、镇两级农村低保公示阵地建设,以基层公示阵地为平台,加强公开公示力度。目前,全市57
—6—个乡镇(街办)建立了农村低保公示专栏,村级普遍利用村务公开栏这一阵地,将农村低保政策、拟保人员名单、家庭情况、拟补助金额、服务承诺、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并公布了各级低保热线电话,热情接待群众咨询和举报。f县将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在县编制网上向全社会公开。g区筹集资金4.5万元在全区9个乡镇设立了农村低保公示专栏,并统一规格、统一宣传内容。全市低保机构热线被农民群众亲切的称谓“低保110”。
3、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全市所有低保对象有效保障期限为一年,各地在每半年核查的基础上,每年对所有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人口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了解,并收回低保证,符合条件的办理续保手续,颁发新低保证,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资格。2008年上半年,全市在动态管理中共清退373人,调整了22890人补差标准,新增1.1万人。通过分类施保、重点救助,既公正合理,符合群众意愿,又提高了救助实效,群众十分满意。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问题。
1、低保覆盖面窄。我市农村低于国家公布的693元贫困线的贫困人口8.2万人,目前纳入农村低保6.04万人,覆盖率74%,还有2.16万人符合低保条件未能纳入农村低保。目前,农村低保以指标定保障面,今年省分配我市农村低保指标1.1万人,各县市区将省分配的指标再下达到各乡镇、村。此外,—7—由于我市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农村低保边缘人群规模不断扩大。例如7月份以来,我市主要以暴雨雷电大风为主,受灾人口15.565万人次。这部分受灾或处于贫困边缘的人群,由于未能纳入农村低保,只能通过临时救助解决眼前的困难,僧多粥少的现象比较突出。
2、低保补助水平偏低。目前,我市农村低保人月均补助水平51元,与省人均补助水平持平。尽管今年两次对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进行提高,依然远远低于农村居民3327元的平均消费水平。从7月份国家公布的农村生产和生活资料6%上涨幅度来看,低保补助增长幅度远不敌物价上涨的速度,给低保对象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低保工作力量薄弱。目前全市各县市区虽然设立了专门低保局(中心),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但大多数是身兼数职,工作只能被动应付。乡镇(街道)一级仅设民政助理1人负责,而且是兼职。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多达15万人,服务比例1∶2632。近年来,新增加了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大病救助以及其他配套社会救助等主要救助工作,常年救助对象达到35万多人,两者的服务比例1∶6100。政策性强、对象多、覆盖范围广的社会救助全面实施以后,镇、村两级的社会救助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空前加大,并呈继续加大之势,原有力量远远不能适应现有工作需要,严重制约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进一步规范管理和长远发展。全市县级以上机构担负着社会救助体系九大制度中五项制度的行政管理职能,但未
—8—能纳入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范围,社会救助工作职能大大削弱。
(二)建议。
1、坚持“两手抓”,应对物价上涨。建议省政府一方面加大对物价上涨势头的抑制,从根本上平抑物价,从源头上缓解农村低保对象和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压力。另一方面要坚持做到“水涨船高”,只要物价涨,低保标准就必须紧跟着提高,保障面就必须适当扩大,只有双管齐下,才能切实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明显降低。
2、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实现应保尽保。我市低于国家693元贫困线的农村贫困人口8.2万人,纳入农村低保的6.04万人,还有2.16万人未能纳入。如果按照现行每人每月50元标准测算,8.2万人全年需资金4920万元。今年上半年,中央、省及地方配套资金3000万元,其中中央省补助资金2564万元,实现全民低保资金缺口1920万元。只要中央、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地方进一步加大配套资金和政策落实力度,在我市农村完全能够实现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一样,开弓没有回头箭,实现应保尽保是最终目的,只有实现应保尽保,才能避免将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挡在低保的大门之外,才能真正体现农村低保制度的普惠性,才能避免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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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机构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国务院新近批准的民政部“三定”方案,将原低保司改为社会救助管理司,主要职能是牵头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建议省政府尽快将省民政厅低保管理办公室改为社会救助管理局,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便上下统一,归口管理。今年,市编委将原市低保处、现社会救助管理局上报省编委将其批准为参公管理单位,由于省民政厅低保管理办公室不属于参公管理单位,故省编委不予批准,而我市同时上报的市移民局、市老龄办等40多个单位,均被批准为参公管理单位。无论从目前的工作职能、性质、任务上讲,还是从今后的发展趋势来看,社会救助管理机构都是政府开展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机构,若不纳入参公管理,不仅影响现有职能的发挥,而且影响纵向横向协调作用的发挥,特别是不利于履行社会救助的牵头职能,长此下去,不利于调动现有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相关救助工作执行力的提高、提速,最终受到损失的是广大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省和市州的社会救助机构能够参公管理,对于县市区、尤其对于乡镇社会救助机构的建设,工作装备的配臵,工作人员的配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激发和调动,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一一市社会救助管理局 邢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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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我镇农村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低保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政策,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为维护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县东北部。镇域面积68平方公里,辖13个村委会,139个自然村,247个村民组,总人口56793人,低保对象1038户(ab类673户、c类365户),共2575人(ab类1753人、c类822人)。
二、工作成效
我镇农村低保全年审批金额为130.92元,实际发放130.92元。在低保年审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退出74户共239人死亡及不符合条件人员,新增了182户共361名低保户,实现了应保尽保。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将低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作为全镇稳定大事来抓。镇分管领导亲自抓,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低保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民政办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帮助各村理顺思路,完善管理,为我镇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狠抓政策宣传。我镇始终把政策宣传作为低保工作的主线来抓。在认真组织学习市、县有关低保文件的基础上,还经常利用镇村公开栏进行宣传。结合“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等,积极开展就业技能知识培训,提供就业信息,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三)狠抓政策执行。严格执行政策,控制增长因素,确保低保金不出现大的反弹。进一步加大低保审核力度,对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虚报或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以及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坚决取消。但对家庭生活确实有困难者又不能纳入低保的,及时关心救助。由于我们采取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来源:好范文 http://www.xiexiebang.com/)”的灵活救助政策,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全镇稳定。
(四)狠抓制度执行。我镇制定落实了《××镇低保工作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重点抓住材料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在执行制度上做到“有章必行,违规必究”。由于我们加大了低保制度管理,全年农村低保停止户,停止金额为元。
(五)狠抓信访处理。我镇特别重视低保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并明确有专人负责信访处理工作,建立有专门的信件登记和调查处理记载,对调查处理结果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避免反复举报。对上级部门转下来的信访材料,做到来信必查,查必落实。
(六)狠抓责任考核。年初,镇与各村及有关单位签订了《农村低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不仅调动了镇村干部抓好低保工作的积极性,也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执行政策与社会稳定的相互关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病人员,作出切合实际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大低保工作的审查力度,确保“应保尽保,不该保坚决不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做好民政队伍政策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镇低保工作管理水平。
第9篇: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我市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直接指导下,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相关政策,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人口47.1万,其中农业户口38.9万,城市户口8.2万人。目前,农村低保保障对象9393户17678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4.5%,月发放保障金183万元,人均补差103元,截止第三季度,共发放低保金1795万元,根据***市刚刚下发的文件要求,农村低保从4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人均月补差将达到112元以上。我们正在积极与财政局结合,尽快将低保金补发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低保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城乡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定期审核制度,将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条件好转的及时退出,确保城乡低保对象进得去,出得来,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搞好专项治理。
1、严格审批程序,把好“入口”。严格按照本人申请,乡镇(办事处)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确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一是乡镇认真受理群众申请。今年来各乡镇(办事处)共受理群众申请4100户,组织了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对乡镇审核通过的及时进行公示上报。二是民政局加大抽查力度。上级文件要求县一级入户抽查率30%,为使得认定更准确,我们力争入户达到100%。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予纳入,确保低保资金用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人身上。今年局低保科从2月21日(农历正月廿一日)开始对全市范围内的新申报对象进行了逐户审查,每周五天至少有四天在走村入户调查,面对面与群众沟通,听取群众意见,群众反映较好。三是利用现有的信息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比对。与财政、公安、税务、住建、人社局和***公积金中心等有关单位结合,建立信息比对平台,及时核对财政开支人员、公积金缴纳、企业退休、地税、国税、住房、残疾等信息,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
2、认真复查,敞开“出口”。一是认真进行复查。每年4月到6月份,开展全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由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的所有低保户进行重新入户复查认定,要求乡镇100%入户调查,对审查不过关的家庭要求乡镇及时上报取消低保资格。目前这项工作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进行。二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居)进行重点排查。低保科在完成对新增对象入户调查的同时,根据平时对群众的接访,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居)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排查。目前共对紫陵镇西紫陵村、王召乡尚香村、覃怀办事处东关村和太行办事处东***村等8个乡镇(办事处)15个行政村进行了全村逐户排查,取消城乡低保户90余户。三是利用信息比对系统平台,核对出低保家庭是否有财政开支、经商、领取退休金、多套住房等信息。在确认该家庭条件好转后及时停保。
3、坚持公开,接受监督。一是在全市所有行政村(街)设臵了固定公示栏,对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进行长期公示,公示栏有政策宣传、低保家庭情况、举报电话(市、县和乡)、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建立举报查处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举报,局统一印制了《困难群众来访登记本》和《群众举报登记本》,印发到各乡(镇)办事处民政所,对群众来访事项、来访人情况等及时进行登记,做到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建立工作台账,跟踪调查,通过进村入户了解情况后限时办结,妥善解决。
(二)严格低保资金管理。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实行按月发放,农村低保金实行按季度发放,及时将低保金及时划拨到市信用联社,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二是实行社会化发放。全市低保金由财政转入农村信用社后,由银行直接将资金打入低保对象存折,全部社会化发发放。三是定期检查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分别深入低保金代发金融机构及低保户家中,检查了解低保金发放情况。通过严格的检查监督,保证保障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当前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随着 “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另外在家庭财产的界定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二是少数单位和村(居)对城乡低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如在入户调查方面,认为钱是国家的钱,发给群众的,我又不装自己腰包,搞不搞入户调查都行,不管条件好坏只管向上报,所以不入户或不能做到100%入户。在民主评议方面,个别乡镇不能认真组织,有的仅仅流于形式;在民政所长的任用上,有的所长身兼多职;村(居)干部对条件好转的家庭不及时上报,认为上报了得罪人,工作人员经常听到的一话就是,要取你们取,花公家的钱,我们不得罪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对低保的排查力度。
三是存在政策“搭车”现象,将低保作为信访稳定、拆迁安置等的激励手段。目前涉军的有****部队等,拆迁安臵有**镇的***、***等,这些对象按照有关要求和政府文件规定统一办理了低保,这些群体当中有的家庭生活确实困难,但有的生活条件好并不符合低保条件,在群众中造成不好的影响,以致于群众在上访、拆迁、纠纷等时候仿效,要求享受低保待遇。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农村低保金从52元,提高到100多元,另外低保的附价值太高,可享受大病救助、教育救助、水电费补贴等,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向各级提好建议,把好入口,将确实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四是现有的民政所人员编制与目前的民政工作量不太适。近年来,各级对民生工作都非常重视,投入较大,民政工作业务量逐年增大、工作任务繁重,基层民政所长负责包村任务,还承担乡镇中心工作,影响低保政策贯彻执行力度。新的政策要求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由乡镇组织,村多的乡镇如**、**、**,只有一个民政所长在跳“独角舞”,信访、农忙和计生及包村等乡镇中心工作还必须参加。建议为基层配备充实必需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人员落实,有人做事,有钱办事。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举报查处力度。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群众举报情况的查处力度,做到举报必查,查必有果。
二是建立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下一步根据出台的《***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方案》,实现各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建立低保信息查询平台,完善低保进入退出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投入。基层工作人员少,已影响了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3950人,近年来,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民政工作头绪越来越多,但每个乡镇(办事处)民政所只有2个人,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同时,除担负现有的低保、救灾、五保、优抚、基层政权和老龄等民政工作外,还承担着乡镇其它工作,人员队伍与日渐加大的工作量严重不相协调。在经费的投入上,希望对加大低保工作经费投入,更好地保障低保工作日常运转,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第10篇:某街道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XX街道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内容
(一)查专项整治作风不实问题。检查是否制定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是否存在专项治理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二)查低保认定把关不严问题。检查低保工作中是否存在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宁可漏保也不错保”,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责任层层下放,把关不严,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时限过长,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查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检查低保申请、审核过程中是否存在行政性确定名额、分配任务或者指标,“一刀切”简单化,“轮流保”“平均保”“息访保”“搬迁保”“拆户保”,村干部定低保(或以没有指标为名刁难群众),“举手投票定低保”等问题。
(四)查监督检查走形式问题。检查低保工作中是否存在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五)查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检查是否按照《XX省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办法》规定,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低保工作中涉黑涉恶问题。
(六)查低保工作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不紧密问题。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是否及时纳入低保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主动作为不够,人为割裂识别对象,出现两类对象识别“两张皮”,未做到“应保尽保”,存在“漏保”
问题。
(七)查“错保”问题。检查是否存在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盲目提升低保对象与贫困户重合率,人为设定低保覆盖面,未严格履行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直接将贫困户纳入低保等问题,防止出现对贫困户“一兜了之”错误做法。
(八)查低保经办人员贪污冒领低保金问题。查找低保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基层低保经办人员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资金等问题。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阶段(2019年4月)。
一是制定方案(4月10前完成)。各地根据街道专项治理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逐项列出任务安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各项治理工作责任人,召开专题会议,统一部署安排,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排查(4月底前完成)。各村(居)要结合低保动态管理,全面排查所有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和新申请低保家庭。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获得低保的,财政供养人员近亲属获得低保的,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多房有车人员、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等获得低保情况要逐户核查。要紧紧围绕治理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扎实全面整改。
一是制定整改措施(5月10日前完成)。各地要在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要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社保兜底脱贫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各地要对照问题整改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对账销号,要通过约谈、入户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抓好专项治理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不让专项治理走过场,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各地对排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对象要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及时予以审批纳入。
(三)加强实地检查。
一是调研指导。对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上报情况不及时的村(居),以及信访举报次数较多、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和媒体公开曝光问题的地方,街道将加强实地调研指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明察暗访。街道将会同纪工委深入各地,随机抽取部分村(居),随机抽取部分低保对象,并随机走访部分群众,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掌握基层农村低保经办第一手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三是交叉互查(8月底前完成)街道将抽查不少于2个村(社区),对抽查到的村(社区)所有农村低保户上门入户核查认定。
(四)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各地民政经办人员要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建立完善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和惩处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建立联动机制。街道要与纪工委建立联动机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高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组织纪律保障。要主动向党工委、办事处汇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三)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制定群众投诉举报值守人员通讯录,公布举报电话,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
(四)建立定期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各村(居)分别于6月1日,12月1日前将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5日前收集上报本辖区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省厅、市民政局将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细化年度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街道民政部门要及时全面掌握专项治理工作进度,跟踪督促任务落实。
(二)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各村(居)要在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农村低保政策、标准和对象有关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街道将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核查人员的方式实施监督检查。
(三)加大问题线索督办力度。各地要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农村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街道将会同纪工委直接督办,不断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
第11篇: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绥化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09年城乡低保“四清”成果,全面加强城市低保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彻底解决基层低保办理过程中的推拖拒报和骗卡索贿问题,建立起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低保工作运行机制,根据市政府2010年民政工作目标责任状和全市民生工程百件实事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和搞好低保资金清查整改的部署,以深化城乡低保清查为主线,以集中解决基层城市低保存在的推拖卡要问题为突破口,以低保资金清查整改、低保档案规范管理、低保提标政策落实为重点,规范低保行为,提高低保质效,扩大低保信誉,切实打造诚信低保、阳光低保、廉洁低保、效率低保,推进全市低保和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再登新台阶。
二、需重点治理和解决的问题
1、基层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和社区在低保受理、登记、入户调查、审核、复核中对申报低保的贫困居民态度蛮横、故意刁难、拒绝受理、拖延上报、效率低下甚至借机勒索、接礼受贿行为;
2、基层社区组织在低保调查认证时弄虚作假,骗取低保审批行为;
3、社会上专门从事低保诈骗,骗取百姓钱财行为;
4、行风热线投诉和群众举报并核实的低保冒领、骗领行为;
5、已被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局通报,在低保和社会救助资金上拖延整改甚至拒绝整改行为;
6、低保台账、统计报表虚报、瞒报和虚列低保预算、支出行为。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此次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主要任务有四项:
(一)治理基层城市低保办理中的推拖卡要和接礼受贿行为。民政部门要与本级纠风办配合,对基层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和社区低保受理、登记、入户调查、审核、复核、公示情况进行彻底核查,严肃处理对申报低保的贫困居民态度蛮横、故意刁难、拒绝受理、拖延上报、效率低下甚至借机勒索、接礼受贿等行为。具体要求:⑴核查低保受理、登记情况,查清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居民不予受理、不给登记的原因;⑵核查低保入户调查情况,查清登记受理后不入户调查或调查弄虚作假、走马观花的原因;⑶核查审核盖章情况,查清不予审核盖章的原因;⑷核查低保刁难勒卡情况,查清勒卡原因及索贿受贿事实,违纪违规的要严肃
2 追究责任。
(二)治理社会上以办低保为名骗取百姓钱财行为。民政部门要与本级公安机关配合,对社会上专门从事低保欺骗,骗取百姓钱财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具体要求:⑴利用电视、报纸发布通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⑵配合公安机关对举报案件进行调查核实;⑶对事实清楚的诈骗者进行相关处罚并在电视上公开曝光。
(三)治理基层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和社区弄虚作假、骗取低保审批行为。具体要求:⑴通过低保公示方式,发现虚报、骗保问题;⑵配合纪检纠风部门调查核实;⑶对事实清楚的虚报、欺骗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关处罚。
(四)治理低保台账报表虚报、瞒报和虚列低保预算及支出行为。具体要求:⑴核查城乡低保电子台帐和月报、季报表。核对台帐实际保障人数,审定低保金实际发放人数,切实做到台帐、报表和微机实际发放人数一致;⑵对通过低保台账报表虚报人数,套取国家资金行为进行全市通报,核减虚报人数,取消年终评选先进资格。
四、清查的时间、方法、步骤
此次城市低保专项治理从2009年4月10日开始至9月月20日结束,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清查治理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日)。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2010年民政工作目标责
3 任状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尽快召开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领导、公共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民政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参加专项治理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要尽快制发本级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步骤和方法;要组织专项治理队伍,开展培训辅导,并与深入开展低保清查结合起来,边清边治,边治变清;要运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低保专项治理的意义,宣传低保相关政策,扩大低保宣传声势和影响;要加强上下沟通协调,认真细致地抓好低保清查和治理,绝不允许做表面文章、走过场。
第二阶段:自我清查和整改阶段(5月1日至7月10日)。各县(市、区)要集中组织人力进行自我整改和治理,对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局通报的低保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要逐条梳理,逐项整改,务必达到市里下发的整改方案要求;对上述六个方面的问题和四项整改治理任务,要精心安排部署,认真进行自我清查、整改和治理,县(市、区)民政局(低保局)可组织工作组集中检查验收,必须保证整个清查、整改和治理质量,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检查验收的,经市里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必须做到时间服从质量。要在自查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修订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措施。自查验收结束后要以民政局名义形成书面自查报告,7月10日前上报市低保局。
第三阶段:整章建制和检查验收阶段(7月11日至8月
4 20日)。
市民政局印发全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方案,与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共同组成工作组,分别由民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领导带队,对10个县(市、区)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采取听汇报、看帐目、查阅资料与召开座谈会、走访低保户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抽查1个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5-8户低保家庭,农村重点抽查2个乡镇、2个村委会、3-5户低保家庭。检查组将对工作跑粗、搞形式主义、严重弄虚作假或群众和低保对象意见较大的进行全市通报并责令推倒重来,直到达到整改和专项治理验收标准为止。验收结束后书面报告省民政厅。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夏永智任组长,市民政局局长谭占国任副组长;成立全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办公室,市低保局负责具体工作。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县(市、区)民政局长为主要责任人,低保局长为具体责任人。要将专项治理任务指标分解到具体股(室),落实到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社区和具体办事人员;要强化政府行为,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此项工作顺利
5 实施。
(二)认真搞好协调配合。各县(市、区)民政(低保)部门要与财政、审计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协调,共同抓好低保资金清查整改;还要主动协调监察、公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低保社会化监督办法和低保专项治理办法,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整体合力,务必保证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大力强化有效指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对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胸中有数,超前指导,及时拿出具体指导意见,确保工作不走样、不跑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地工作指导组要边清查、边发现问题、边整改、边治理,对工作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要敢于碰硬,及时研究解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要认真分析,按照政策规定尽快解决。要加强对典型的培育和推广,各地要树立一批低保管理过得硬的典型,形成具有特色的典型群体。
(三)严肃执行工作纪律。要结合此次专项治理,制定和健全严格的低保管理制度;严格限定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民政局(低保局)的低保办事时限,加强低保审批层级监控;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人为造成工作错、漏、误、拖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聘请低保特约监督员,建立城市低保阳光大厅;
6 要在民政(低保)系统形成快事快办、特事特办、雷厉风行的工作机制;要将低保专项治理和建立低保阳光大厅工作尽快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统一的低保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管理运行机制。
第12篇:乡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报告
尊敬的市人大调研组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我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同时,也感谢各位领导对我镇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就我镇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向调研组的各位领导作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近年来,我镇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大力推进以农村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的社会经济发展。
一、基本情况
XX镇辖21个村民委员会4个社区,439个村民小组,39个居民小组,全镇344平方公里,有25513户86636人,其中农业人口17684户65297人,少数民族704户3522人。我镇辖区内最高海拔 2947米,最低海拔 365米,所以地方差异、贫富不均明显存在。全镇共有贫困户8758户29864人,占全镇农业人口45.7%。其中,残疾784户836人占贫困人口2.8%,少数民族281户923人占贫困人口3.1%。近年来,在各级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群众生活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
2007年以来,全镇共有2781户5358人享受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共发放低保金590.76万元。
1、一类共有706户1204人。其中病退军人3户占0.42%、3人占0.23%;复员军人28户占3.96%、31人占2.57%;烈属3户占0.42%、3人占0.23%;伤残军人10户占1.41%、11人占0.91%;退伍军人13户占1.84%、21人占1.74%;重病451户占63.88%、762人占63.28%;重残198户占28.04%、373人占30.98%。
2、二类共有1642户2950人。其中病489户占29.78%、1009人34.2%,残96户占5.84%、220人占7.45%;退伍军人634户占38.61%、678人占22.98%;无劳动力100户占6.09%、247人占8.37%;因灾315户占19.18%、781人占26.47%;特困8户占0.48%、15人占0.5%。
3、三类共有433户1204人。其中病69户占15.93%、167人占13.87%;残1户占0.23%、3人占0.23%;贫困355户81.98%、1006人占83.55%;灾8户占1.84%、28人占2.32%。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农村低保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农村低保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之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是改变过去临时救济阶段性生活安排,建立定期定量长效救助机制的社会保障工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政府文件(溪政通〔2007〕31号)专门成立了XX镇农村低保复核评审领导小组,由镇长邓福贵任组长,分管副镇长黄祥波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镇民政所,所长赵晓兰兼任办公室主任。2009年,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农村低保各项工作,调整充实了我镇农村低保复核评审领导小组,由镇张劲松任组长,副镇长李远发任副组长,扎扎实实地抓好农村低保工作,确保了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严格把好程序关口。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的通知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永政办发〔2007〕8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我镇以政府文件(溪政发〔2007〕12号)印发了《XX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就指导思想,保障原则和目标任务,保障范围和对象,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法律责任,时间和步骤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工作中严格实行“三榜公布”制度,切实履行低保的审核、审批程序,村委会在确定申报对象前,召开由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逐户逐人进行评议,经评议通过并确定申报对象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第一次张榜公布,时间为7天,确无异议的,由村委会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民政办经调查核实后,在镇政务公开栏进行第二次张榜公布,经公布无异议的,报县民政局审批。经民政局审批被确定为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在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进行第三次张榜公布。确无异议的,将正式批准为农村低保户。我镇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符合操作规程,无人情保、关系保、该保未保等违规现象发生。
(三)、健全制度,动态管理,积极构筑农村低保救助体系。根据《XX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和政府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通知》(溪政通〔2008〕75号)中有关动态管理的规定,在低保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户数有进有出,人员有增有减,标准有升有降,努力构建符合我镇镇情的农村居民低保救助体系。2008年,一类停发101人、二类停发410人、三类停发324人,一类新增101人、二类新增410人、三类新增324人;2009年,一类停发231人、二类停发245人、三类停发177人,一类新增231人、二类新增245人、三类新增177人。低保保障金以存折的方式由镇民政办和村两委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无违规现象发生。
(四)、以人为本,分类施保,解决受保人员实际困难。按照农村低保工作突出重点的原则,我镇对五保户、残疾人、单亲家庭、重病人员、老年人、优抚对象、计生户、以及其它特困户八类人员,进行了分类施保。重点保障了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和重病人家庭三种类型。
(五)、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平台。我镇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注重创新,科学管理,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农村低保工作制度,优化低保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农村低保工作水平不断提高。镇民政所从农村低保信息化网络入手,建立农村低保电子台帐,内容完善,数据真实准确,进一步优化了工作平台。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严格按照低保户申报评议公示制度、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监督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和民政部门优质服务承诺标准等执行,较好地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接受群众监督,镇政府里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2007年以来,共接到群众举报4件,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取消了1户家庭的低保资格,该户户主王正发,经调查,该户经济收入远远高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均纯收入693元,不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六)、落实责任,严格追究,从严查处工作不力不到位。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在申报、审核保障对象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无故不报或拖延申报或者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作为保障对象上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确保低保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县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操作程序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小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部分低保户对低保的政策和标准不清楚、不了解,基层干部也有一些不够端正的意识,由于这些低保对象大多缺乏知识且有残疾,认为说也听不明白。
(三)档案管理不完善,基础工作欠扎实。突出表现为建档工作薄弱环节,镇、村两级的会议记录不够完整,公示缺少相应的图片资料。
(四)工作督查力度不到位。由于镇民政所、镇督查办工作繁多且人员不足,很难按时督查检查到位。
四、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农村低保是国家对于低收入人群的一项惠民政策,不仅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的重要性,更要从制度上、从实际操作中保证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要规范操作行为,注重低保工作的实际效果。一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增强困难群众的主动性和对自身权利的认识,尽可能地减少主观操作行为;二是要注重公示的实效,三榜公示的程序要完善,公示地点扩大到涉项村民小组;三是要使真正贫困而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员享受到低保,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非常进入”; 四是对低保的申请、入户核查、审批公示和审核工作,应经常化和制度化。
(二)要加大宣传的力度,以多种形式提高农村群众对于低保工作的知晓度。部分的困难群众对低保政策缺乏了解,为此,要广泛地开展多样化、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工作,宣传的方式尽可能地贴近农村实际,易于接受,通俗易懂,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能够基本了解低保的办理程序和政策规定,使享受对象能够基本知晓低保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保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客观而言,也与镇村两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手不足分不开。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低保管理人员“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面对社会的弱势群体,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还需要相应的爱心和耐心。必须照顾到救济对象的尊严,在人格平等前提下进行救助,要避免施舍、恩赐等错误的想法及态度。
(四)加大督查接访的力度,把好监督环节关。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是做好低保的一项重要手段,要建立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全程跟踪监督制度,各相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加大查处的力度,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国家这项利民惠民制度良性运行。
(五)科学合理用好农村低保指标,确保农村低保指标落到实处。
(六)多方筹措,积极争取农村低保指标,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真正实现应保尽保。
我镇农村低保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在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思想的指导下,时时处处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贫困、弱势群众体为重,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我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环境。
我的汇报完了,谢谢!
第13篇:乡镇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乡镇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XXXXX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监察局、县民政局:
按照《XXX县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镇于2012年7月1日至7月10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村低保自我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总人口为45297,其中农业人口为40834人,全镇共有26个村,截止2012年6月份现已享受农村低保户数760户,人数为1987人,占农业人口的4.87%。通过各村自查清理,全镇共清退农村低保 30户,58人,其中死亡人数 9人,生活已转好的21户,49人。
二、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XXX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镇长邹时敏任组长,由纪检书记张勇生、组织委员钟平为副组长,各片长、各村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邱玉财、王锦煌、曾宪华、周全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宪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确保清查工作的序推进,同时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XXX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监督。各村必须开好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要求各村必须把2012年6月份在册已享受低保的对象名单张贴在每个村委会设置的永久性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里公示,并公布县民政局(5637015)、监察局(5630520)的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3、统一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各村要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农村低保自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凡在自查中发现问题主动上报的,将从轻从宽处理,若自查不到位,在清理检查期间查出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4、结合“三送”工作,细化清查范围。结合“三送”工作,要求各“三送”干部,逐户上门走访2012年6月份已享受低保户家庭,走访个别群众,听取意见,特别重点清理以下情形。
(1)、村干部本人或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政策的,一律坚决予以清退。(2)、对村干部违反审批程序,未经民主评议、暗箱操作的,一律坚决予以清退。
(3)、对死亡了的人员仍吃低保的,必须清退。(4)、低保对象已购买汽车的,必须清退。(5)、低保对象购买房产的,必须一律清退。
(6)、享受低保名单中存在“合户”现象的,必须取消。
(7)、通过上户走访,发现已享受的低保户不符合农村低保享受条件的,现已超标的,必须清退。
(8)、经群众举报,反响意见大,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且事实情况属实的,一律清退。
三、存在的问题
1、有部分村有存在享受低保对象已死亡仍吃低保现象,未做到及时清退。
2、部分村拆户保,存在“一户保一人”现象。
3、部分低保户意识差,普遍认为“低保终身制”。
4、村级低保公示栏样式不统一或不规范。
5、村级低保管理制度上墙牌比较缺乏。
6、村干部业务水平较底,尤其是家庭收入的很难核算,低保户界限较难把握,评定方法缺少创新。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针对群众反应意见大的村,责令其限期整改,开好低保听证会,重新评定低保户。
2、加大农村低保的申报、审批程序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对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意识。
3、多举办低保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村干部的业务水平。
4、设立全镇统一的永久性的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
5、建立建全低保听证制度、定期审验制度、动态管理制度、三榜公示制度,并要求各村必须上墙,并规范各村农村低保档案资料的存档。
XXX镇民政所
2012年X月XX日
第14篇:农村低保专项整顿工作总结
伊川县民政局
农村低保办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洛阳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的通知》(洛民办〔2010〕13号)要求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意见的通知》(豫民文〔2010〕152号)精神,伊川县民政局农村低保中心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部署了自查工作。
一、这次低保工作专项资金自查活动采取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改进工作措施相结合的方法,从严查处低保工作中的关系保人情保等不正之风,真正掌握第一手准确资料,弄清应保漏保、脱贫、死亡,户口变迁等应当及时取消调整户,弄清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户数和人数,进一步提高落实农村低保政策的准确性,达到不错保不漏保,确保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实现低保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贫困户的切身利益。
二、为了加强农村低保工作,提高农村低保工作的执行力和应对能力,制定了一系列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一是局办公室优先保障农村低保办用车,保证进村入户,把工作重点放到最前沿,放到掌握贫困户生活状况的第一手资料上;二是改变申请途径,以前申请低保的人太多,鱼龙混杂难以判定,每天递交申请的人络绎不绝,影响正常工作,现是采取上访变下访,先调查合格后再填写盖有专用章有编号的审批表,三是严格坚持公示制度的同时加强申请材料的把关,实行谁盖章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制定专门把关标准,并有专人审查。四是定期展开全面普查和重点村调查,真正为那些符合条件的无能力申请或漏保的贫困户做主办实事。从中及时发现脱贫、死亡和不合格户予以取消调整。五是根据工作进展转变工作方法,今后一般大批扩面较少,凡有新增,在乡(镇)100%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县局尽量扩大抽查面,尽可能全部查看,确实保证新增人员的准确性;六是各级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以身作责,从自我做起,凡不按照程序进行的一律不予办理,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乡镇民政所对村民政专干要进行业务培训,充分调动村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村干部的管理权、监督权,鼓励他们经常向乡民政提出调整低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于少数村委责任心不强、人情保较多,低保秩序差又不愿配合民政工作的村要重点对待,必要时采取重新评议审查。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调查掌握的漏保户中,一部分家庭的困难程度比较严重,他们还生活在艰难困苦之中,说明我们的工作不够扎实,离上级的要求还相差很远;
(二)由于部分村班子散、软,对困难群众漠不关心,不宣传,不帮助,不汇报;
(三)关系保、人情保在个别村比较突出;
(四)对特殊人群的照顾使村民心理不平衡,对低保政策产生误解,造成攀比和信访,严重影响低保工作秩序,如涉军人员、60
年代下放职工以及信访告状难缠户的加入。
(五)工作条件,工作手段落后于工作的发展,再好的措施和政策,缺乏反映能力和执行力也办不好。例如鸦岭乡有120个自然村,如果没有工作经费的保证,民政所长一个人怎能保证入户调查率100%,怎能监督公开公示,怎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各种问题。
建议:(一)上级拨付农村低保救助款时,适当配备工作经费,或者为县农村低保工作解决专用车辆十分必要。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15篇:农村低保自查汇报
xxx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根据《关于全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方案》,xxx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扎实实开展了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进一步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了运作程序,加强了农村低保资金管理,受到了全乡群众的一致好评。
加化领导,明确责任。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专题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成立了xxx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乡长xxx任组长,常务副乡长xxx任副组长,乡党政办、民政所、各工作点负责人任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民政所长xxx任办公室主任。专题召开了全乡农村低保工作会议,与各村一把手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明确要求各村实行阳光操作,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具体操作。明确提出严禁关系保、人情保,确保让最困难的群众,享受农村低保,切实让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家中。
强化管理,规范运作
按照市民政局工作要求,我乡建立健全乡农村低保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让制度管人、让制度约束办事行为。有乡民政所统一安排,全乡各村统一按照一个程序进行操作,从农村低保申请,到群众评议,从进行公示到乡级审核,从审批到资金发放都严格要求各村认真实施。
同时,认真做好了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实行电子化档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坚持动态管理,实现了各项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强化监管,优质服务
乡纪委、乡民政所,经常联合开展入村检查,严格要求每个低保户自己存放“一卡通”存折,严禁村干部代领低保金,同时,乡民政所经常与信用社加强沟通,确保市民政局低保资金到帐后,及时足额分发到每个低保户帐户,确保低保户及时领取低保金。乡民政所经常走访全乡低保户,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理念,让群众满意。
总之,我乡将一如既往狠抓农村低保工作管理,强化日常监管,经常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动态管理,争取我乡农村低保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让群众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
xxx乡农村低保领导组
2011年8月21日
第16篇:民政部农村低保汇报
规范管理,全力打造阳光诚信低保 秉承传统,倾情服务老区贫困群众
——红安县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省市领导:
首先我代表红安县民政局、代表红安革命老区人民,热忱欢迎你们莅临“中国第一将军县”、“全国双拥模范县”,来到“红色故里、绿色家园”——红安检查、指导工作!
红安县位于大别山的南麓,湖北省的东北部,是著名的革命老区,举世闻名的将军县,在这片神奇的红色土地上,诞生了一位党的创始人,两位国家主席,走出了三支红军主力部队、两百多位开国将领。红安也是一个山区农业县、国家级贫困县,经济欠发达,现辖11个乡镇、1个国营茶场、1个风景管理处,385个行政村、16个社区、3个居委会,总版土面积1796平方公里,总人口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3万人,占总人口的80.3%。
1999年根据省市要求,我县开始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于2002年正式成立了“红安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专门负责管理全县社会救助工作,2008年机构升格为“红安县最低生活保障局”,现有工作人员11名。在省委省政府、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近些年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业务范围从建制之初单纯城市低保一项扩展到了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新型临时定额救助、城市低收入家庭核定等工作;救助对象
从城市发展到了农村,常年救助对象达近10万人;救助内容从生活救助涵盖到了医疗、住房、就学等多个方面,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完成并得以完善和规范,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改善其生存、生活和发展环境,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显著作用。下面主要就我县农村低保工作有关情况作以汇报。
一、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实施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妥善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2007年根据国务院、民政部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要求,省政府、省民政厅分别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07】41号)和《关于迅速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鄂民政发【2007】5号)文件,决定在全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切实落实好省政府这一为民、利民的重大举措,红安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进行充分调研和评估后,县政府制定下发了《红安县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于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县正式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至今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已走过四年历程,四年来,我县坚持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在省、市、县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农村低保制度得以跨越式发展,目前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89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9%,月发低保金273万元,月人均保障62元。回顾这四年,我县农村低保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成绩:
保障人数逐步上升,规模较为适度。
我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贫困人口多,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07年我县农村低保建制时,保障对象为1.78万人,在省市重视支持下,近几年我县保障对象逐年递增,2008年7月1
日起新增5687人,2009年7月1日起再增加6200人,2010年7月1日又新增10953人,2011年省政府对省级贫困县农村低保指标予以倾斜,7月1日起我县再增加7389人,目前总数达到4.89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9%,高于全省6%的平均水平,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保障力度不断加强,标准科学合理。
2007年我县农村低保月发低保金52万元,2011年月发低保金达到273万元,是2007年的5.2倍。2007年我县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水平为30元,200
8、200
9、2010年三次分别提高了10元,今年1月1日起,又提高12元,目前月人均保障水平为62元,较2007年翻了一番。目前,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建制时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1104元,且这一标准是经民政、统计、物价、扶贫等部门多次共同调研论证后由县政府确定的。
按照“分类施保、特困重保”的基本原则,针对鳏寡孤独、痴呆傻残、因病因灾等不同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对象,我们分别按照农村低保一、二、三类进行保障,一类每人每月92元,二878++3类每人每月62元,三类每人每月52元,并对特困家庭进行重点保障。
制度逐步完善,管理更加规范。
申请审批程序不断完善,提升、强化了乡镇在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权责,个人申请、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县乡联审、张榜公示等过程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并负主要责任;严格执行乡、村两级三榜公示制度;推行了每年乡镇100%、县级不低于30%入户轮转的年度检查制度;建立了常年宣传培训制度,通过持之以恒的宣传,群众对低保政策更加了解,通过对低保工作队伍常年开展政策业务知识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执行力也更强;完善了
监察管理制度,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核查规范,近几年,取消率均达到了10%;加强了农村低保工作管理网络和基础设施建设,县级有专职的农村低保管理干部,每个乡镇也配备农村[-e`ser+rt88`X|MzL?+17低保专干,每个村设立 “农村低保联络员”,全县农村低保工作无论大事、小事,上下能迅速沟通、协调。
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目前占我县农村人口9%的贫困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恩惠,他们因年老、因病因灾、因呆傻残等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基本实现了“贫者有所济、困者有所帮”。农村低保制度解决困难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功能在老区红安得以较好彰显。
二、我县农村低保工作规范管理的主要作法
近几年,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农村低保规模和救助资金量越来越大,如何更好地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维护低保制度的公平、公正,确保国家救助资金实实在在地落到最需要帮助的贫困群众身上,一直是我们认真思考和实践的一项重大课题。通过这几年我县农村低保工作从起步摸索到逐步规范、从粗放实施到逐步精细管理的实践过程,我们认为,当前农村低保工作应当着眼现实,以“规范管理”为重心,从基础工作抓起,脚踏实地地牢固根基,努力打造“阳光诚信低保”。我们采取的工作措施概括来讲就是坚持“四抓”,达到“四确保”:
(一)争取重视抓共管,确保实施有力。
民政工作离开了党委政府的重视,不可能有所作为,这是我们民政部门最基本的共识。在农村低保工作实施过程中,我们始终将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经努力争取,县政
府从2007年起至今,对农村低保地方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给予了大力支持,并连续五年一直将农村低保工作列为政府年度重大工作事项,其间2007年和2010年分别将农村低保建制和扩面工作列入了县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2010年县政府还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的县清理监察领导小组,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清理整顿。县人大也自2007年起连续四年每年都对我县农村低保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办调研巡视。今年,我们把农村低保工作调研核查出的一些问题,直接向县委书记吴海涛同志汇报,引起了他的高度重视,他多次在全县各乡镇党政领导、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大会上对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并点名批评了存在问题的有关乡镇、村,在全县引起了很大反响,提升了各乡镇党委政府对低保工作的重视程度。
同时,我们也特别注意争取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借助这些部门的力量,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如2010年,我们与县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民政社会救助监察工作的通知》,完善了监管制度,并且与他们开展一些经常性的检查活动。近些年,我们每年还请审计部门对全县所有乡镇以及部份村的农村低保工作进行审计。这些工作都极大地促进了农村低保制度的不断规范和完善。
(二)掌握实情抓调查,确保决策科学。
我县是一个农业县,农村区域面积和农业人口比例大,基层农村工作情况复杂,如果对农村贫困人口和社会救助工作没有清晰的认识,有可能导致农村低保工作走样变形。这几年,我们始终坚持每年都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大规模的调查,200
7、2008年调研主题着重贫困人口面积、贫困状况,2009年至今着
重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和规范管理。根据掌握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或进行政策调整。特别是去年底县委部署开展“四大建设”调研以来,我局党组班子更加注重对基层农村低保工作现状的了解,3月份组织力量在全县进行了两次农村社会救助对象专项调查:一次是暗访调查,3月中旬由分管局长、相关业务股室组成专班对惠农资金情况采取不打招呼,直接深入村组、农户的方式进行了全面暗访。另一次是剖析调查,3月底再次由局党组班子领导带队,局机关相关股室、低保局工作人员共20多人组成6个检查督办组,倾全局之力,针对平时工作中群众反映问题较突出的地方,进行了深刻解剖。两次调查我们坚持实事求是,不遮丑、不护短,真实全面地了解了我县农村低保存在的一些问题。调查结束后,局党组于4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查找到的问题进行了客观、系统、准确地分析,同时科学地确定了我县农村低保今年的工作措施:一是根据我县地域经济差别和贫困人口比例分配农村低保扩面指标;二是针对查找的问题在全县继续开展农村低保清理整改行动,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重新洗牌、全面核查”。目前,全县核查整改工作基本完成:一是过去存在的合并户对象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分户;二是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得以纠正和遏制;三是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资金发放等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通过诸于此类一年至少进行一次、一年一个主题的大规模调查,掌握准了实情,也把握准了工作方向。
(三)强化程序抓规范,确保阳光透明。
程序公正是依法行政的最基本要求,省民政厅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申请审批程序都作了非常明确具体的规定,实践表明,只有脚踏实地的把这些程序步骤走到位,才能保证工作的规范。但是,当前农村低保工作面临涉及面广、对象庞大、基层低保机
构力量有限等诸多客观困难,县级低保部门不可能做到对所有对象进行100%入户调查、对评议过程很难做到全程监督、短时间之内对村级公示栏也难全部查看完,导致少数村级组织农村低保工作程序不到位。为切实落实省厅要求,我县采取了“用硬件落实软件”的办法来督促乡镇、村级程序到位。
一是由乡镇主导对所有对象进行100%入户调查。我们制定下发了《红安县农村低保对象入户调查情况表(台帐)》,一户一表,要求由驻村干部负责对保障对象家庭成员及赡、抚、扶养人的劳动能力、经济状况、住房等进行全面重新调查,并初步确定取消、续保、增减保障金情况,驻村干部和调查人员须在表格上签字负责。在设计调查情况表(台帐)时,我们注既将其作为核查表,又可以当做对象台账用,避免重复,调查情况表以村为单位装订成册,报乡镇和县级,作为第一手资料存档备案。
二是严格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省市布臵,要求村级选举德高望重的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民主评议小组,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取消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续保评议,对新增对象进行困难程度排序评议,硬性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村干部不得超过3人,驻村干部必须在评议记录上签字负责。我们设计了统一格式的《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名单》需如实注明成员个人身份、联系电话并须报各乡镇政府审核通过,与《评议记录本》一同报县民政局备案。
三是在镇、村两级建立专门的低保固定公示栏,强化公示。将全县所有乡镇、村必须设立常年固定公示作为了一项硬性指标,把救助政策、救助程序、救助对象、救助资金、监管渠道实行全程、全方位公开,确保低保工作的阳光透明。乡镇民政办必须对村级固定公示栏100%进行查看,并用数码相机拍摄后报县
民政局备档。村级公示不合格的不发放低保审批档案,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上述工作程序中的《红安县农村低保对象入户调查情况表(台帐)》、《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评议记录本》和用数码相机拍摄的村级固定公示栏图片等资料,必须经乡镇住村脱产干部把关签字后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根据这些资料按不低于30%的比例(每年30%比列,下年度实行轮转,力争3年之内由县级全部抽查一次)进行随机抽查,并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的准确、规范作为刚性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批进行整改。
采取用表格、资料等“硬件”来督促各乡镇进行100%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原始凭证” 来督促程序落实,这是一种原始“土”办法,尽管这种办法不很科学、工作量也较大,但通过今年在我县农村低保核查扩面工作中的实践,“土”办法还是取到了很好的实际效果,各地在程序落实上有明显改进,规范管理得以进一步加强。
另外在资金发放管理上,我县已实行社会化发放,为确保低保金管理更加规范,我们一方面通过宣传、核查等形式确保由低保对象本人持有低保证和银行存折,另一方面协调代发金融机构针对低保金的领取制度出台“实名领取”规定:必须由户主或家庭成员同时持户口薄(或身份证)和低保证,银行才予以发放救助金;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行动不便的对象,经本人同意由乡镇政府委托监护人并向代发机构出具有关证明。
(四)落实制度抓监管,确保健康长效。
农村低保制度目前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严格有效的制度保障是促进低保工作健康
长效发展的根本。结合省市有关要求,我们创新实践了以下制度:
一是落实包村责任制。为切实落实省厅“上移低保申请审核权限”的规定,我们采取了乡镇住村干部包村的办法,由住村干部负责组织实施所包村农村低保工作的受理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初审等基础工作,并在相关材料、表格上把关签字。同时为了落实好包村制,强化责任,我们制定了《红安县农村低保工作责任书》,县民政局与乡镇,乡镇与住村干部、村级组织进行签订,并责任到人,坚持“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哪个环节出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目前我们正在进一步争取以县政府的名义与乡镇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办法,提高落实责任的力度。
二是实行常态核查制。在农村低保实施初期阶段,“自查自纠”是必不可少的一种办法,但我们认为,当前的农村低保工作,更应以“核查严处”为主,加强开展常年性的执法监察活动,进行定期不定期常态化、制度化的明查暗访、稽查督办。核查工作中我们注意采取办法力争取得最大实效:一方面实行追踪检查法,即对于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进行追踪整改,直至合格。在今年核查扩面工作中我们共全面核查74个行政村,下达《红安县农村低保检查督办通知书》18份,停发2个村低保金进行整顿,对5个村级组织进行警告处理。另一方面实行个别问题扩大范围检查法,即对凡是有群众反应问题的村组,不只处理单个问题,而是对该村甚至该乡镇所有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对于检查情况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如2009年,群众反映杏花乡红花村村干部违规办理低保,我们立即联合县纪委对该村进行核查,最后追回两名村干部违规所得低保金,并由杏花乡纪委对其进行
通报处理。杏花乡对此事也迅速举一反三,在全乡大力进行全面清理整改,目前该乡农村低保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由工作较落后乡镇变为了先进工作乡镇。
通过采取以上这些基本措施,特别是通过今年下大力气、出重拳开展清理整改行动,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在管理上一步一个台阶,与自身相比发生了质的飞跃。
三、当前我县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低保工作起步较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目前在政策制度、管理机制和操作上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政策制度不完善。
当前农村低保处于发展阶段,在对象核准、保障水平确定等方面没有一套行之有效易操作的办法。目前核定对象和确定保障水平,因农村家庭经济收入难以准确统计,采取的办法还是以评议和区分类别为主,多数凭印象粗略估算,由此导致对象核定随意性大,保障水平确定得不科学合理,造成群众对农村低保对象准确性的质疑和不满。也导致出现攀比现象,个别地方出现干群关系、邻里关系紧张等问题。同时如何准确地制定保障标准和确定保障面积也需要一套科学的办法。在“过错追究”制度方面也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另外由于目前各种社会救助项目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农村低保与相关制度衔接不够,导致对农村低保对象的救助既有重叠交叉,也有覆盖不全,出现救助错位、救助缺失等问题。
(二)管理力量薄弱,专业度不够。
民政部门是低保工作的主管部门,基层民政部门和工作人员更是低保工作的直接执行操作者,执行力力如何,直接决定了低
保工作的规范程度,但当前在基层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
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政工作职能的不断加强,民政部门所服务的救助对象、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较过去成数倍增加,但基层在低保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仍处于过去那种较薄弱状况,比如我县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一般只有2—3人,导致一些工作没有力量进行有效开展,监管不到位。
另一方面虽然我们尽力按省厅要求上移村级低保审核权限,但基于以上原因,民政部门自身力量不够,因而目前农村低保工作事实上还是主要依靠村级组织来具体实施,村干部又不是专业低保工作人员,其个人思想、政策、道德水平的高低对农村低保工作实施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决定性的影响,也直接影响低保制度的专业化,而村干部的素质参差不齐,对其也没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导致工作程序不到位、人情保、关系保、待遇保、扩大保障范围等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发生,问题主要出在村一级。
(三)少数操作不规范。
受其他部门政策干扰,如有些地方为了推行“计划生育”国策,将“纯女结扎户”硬性纳入低保,而且将其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还有少数地方对失地农民、“涉军”维稳群体等的一些“特殊”照顾制度也对低保制度造成了冲击。另外受农村地区平均主义、攀比思想较严重等因素的影响,村级为了维持平衡,在推行按家庭人口进行保障这一措施上所遇到的现实阻力也相当大,户均保障人数普遍较低,这些违背了低保制度基本功能定位和政策的公平性。把低保当作普惠型福利,违背了“应保尽保”的真意。
(四)地方配套资金到位难。
当前农村低保工作的现实情况是越贫困的地方农村低保对
象越多,地方配套所需资金也更大,如我县目前农村低保对象达4.84万人,年人均保障水平为744元,按省与县5:1资金配套比例,县级每年需配套资金600万元,而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财力相当匮乏,县级配套资金落实存在较大难度。
四、下步工作打算
近几年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部门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步我们将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重点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
抓住“按标施保”这个核心,进一步完善“算评结合”的对象核准制、“县乡联审、复议”的申请审批制、“县级轮转核查”的动态管理制和强有力的“过错追究制度”等制度,把握政策,着眼长远,推进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在监督管理上下功夫。
着重从“内、外”两个方面促进程序的公平公正,“内”即是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外”即是主动加强外部监督机关的监管,做到内外兼修。切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在能力建设上下功夫。
做到“硬件、软件”两手都要硬,“硬件”即是争取低保基层组织、人员、设施、经费按规定配套到位,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人员机构;“软件”即是加强对从事低保工作的干部职工在个人素质、工作作风、为民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建设。
同时,也请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县级低保部门在机构、编制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出台相关政策规定,自上而下的解决这方面的实际问题。
(四)在协调配合上下功夫。
继续坚持争取各级领导、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共同促进低保制度的不断完善。
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事关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将坚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承“红安精神”,发扬革命传统,坚定信心,锐意创新,全力解决好贫困老区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加快推进进我县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康规范发展。
二〇一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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