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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共20篇)

作者:乐风 | 发布时间:2020-05-18 10:37:5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沙井街道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

总 结

根据新区社发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红谷滩新区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社发【2010】6号)文件精神,我处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各阶段工作已落实完成,现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抓好宣传

1、为做好我处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领导高度重视于2010年4月6日制定出台了«沙井街道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沙井街道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和“沙井街道家庭收入核算小组”。各村(居)结合实际成立了相应的家庭收入联合调查核算小组、专项治理工作组,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任务和要求。

2、为了专项治理工作顺利的进行,我街道在显著的位置悬挂了2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条幅。各村(居)也充分利用资源利用横幅、告示、上户等方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低保户宣传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任务,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4月9日我街道及时召开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部署会,社发办全体干部、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民政干部参加了会议,分管领导邬江华所长在会议上作了如下工作要求:一是对城乡低保资金专项治理进行宣传发动;二是对专项治理内容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部署;三是对专项治理安排业务培训。

二、稳抓落实,突出成效

街道严格按照新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重点做好“四查”工作,在认真开展自查排查的基础上,着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1、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拉网式”普查。准确了解了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摸清了他们的实际生活状态,对符合城乡低保添加的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争取做到“应退尽退”。

2、对特殊对象进行了清查。特殊对象是指低保对象为基层干部及亲属的特殊人员,即所谓的“人情保、关系保”。各村(居)如实填写了«红谷滩新区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备案表»。基层干部已备案人数217人,其中13名社区干部的亲属享受了低保待遇。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街道认真开展工作,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清查结果如下: 7户主动退保、4户保留、2户减少享受人口和金额。

3、落实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制度。2个村、11个社区根据文件要求建立了民主评议制度,并成立15人以上的民主评议团。4月28日前各村(居)评议全部完成,对低保户679人进行了民主投票评议,投票评议的结果为:保留629人,退出50人。

4、落实低保对象公示制度。街道按照统一格式制度了14块低保公示栏,建立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从4月1日开始,严格按照《公示栏》格式对本辖区内所以城乡低保对象、退保对象进行公示,公示保留一年。

三、加强检查,整改落实

1、响应上级文件精神,传达上级工作要求。2010年6月2日召开低保专项治理会议。会上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我市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督查情况的通报》。各村、居认真布置工作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阶段“回头看”和“八查八看”工作。

2、6月3日至6月7日,红谷滩新区社发局对城乡低保户进出动态管理和档案规范化管理两项工作进行了交叉互动检查活动。6月8至6月11日街道组织社区进行交叉检查。基层单位民政办工作人员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检查”活动中,有了“取长补短、相互交流、相互提高”的效果。

3、根据上级文件中在低保专项治理期间自查自纠阶段整改中存在的一户保一人的现象。邬江华所长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多次会议讨论,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律清退,存在特殊情况的对象村(社区)说明情况。此次共清退“一户保一人”16户16人。

四、落实到位,效果显著

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上级文件通知,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前期做好宣传、部署工作。对辖区内的所有低保对象进行排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止到目前为止共清退低保户51户191人。现目前我街道城镇低保276户,总人数591人。其中非常补206户475人,一般常补47户89人,三无常补23户27人。

沙井街道社发办 二0一0年七月十日

第2篇: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绥化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09年城乡低保“四清”成果,全面加强城市低保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彻底解决基层低保办理过程中的推拖拒报和骗卡索贿问题,建立起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低保工作运行机制,根据市政府2010年民政工作目标责任状和全市民生工程百件实事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和搞好低保资金清查整改的部署,以深化城乡低保清查为主线,以集中解决基层城市低保存在的推拖卡要问题为突破口,以低保资金清查整改、低保档案规范管理、低保提标政策落实为重点,规范低保行为,提高低保质效,扩大低保信誉,切实打造诚信低保、阳光低保、廉洁低保、效率低保,推进全市低保和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再登新台阶。

二、需重点治理和解决的问题

1、基层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和社区在低保受理、登记、入户调查、审核、复核中对申报低保的贫困居民态度蛮横、故意刁难、拒绝受理、拖延上报、效率低下甚至借机勒索、接礼受贿行为;

2、基层社区组织在低保调查认证时弄虚作假,骗取低保审批行为;

3、社会上专门从事低保诈骗,骗取百姓钱财行为;

4、行风热线投诉和群众举报并核实的低保冒领、骗领行为;

5、已被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局通报,在低保和社会救助资金上拖延整改甚至拒绝整改行为;

6、低保台账、统计报表虚报、瞒报和虚列低保预算、支出行为。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此次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主要任务有四项:

(一)治理基层城市低保办理中的推拖卡要和接礼受贿行为。民政部门要与本级纠风办配合,对基层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和社区低保受理、登记、入户调查、审核、复核、公示情况进行彻底核查,严肃处理对申报低保的贫困居民态度蛮横、故意刁难、拒绝受理、拖延上报、效率低下甚至借机勒索、接礼受贿等行为。具体要求:⑴核查低保受理、登记情况,查清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居民不予受理、不给登记的原因;⑵核查低保入户调查情况,查清登记受理后不入户调查或调查弄虚作假、走马观花的原因;⑶核查审核盖章情况,查清不予审核盖章的原因;⑷核查低保刁难勒卡情况,查清勒卡原因及索贿受贿事实,违纪违规的要严肃

2 追究责任。

(二)治理社会上以办低保为名骗取百姓钱财行为。民政部门要与本级公安机关配合,对社会上专门从事低保欺骗,骗取百姓钱财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具体要求:⑴利用电视、报纸发布通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⑵配合公安机关对举报案件进行调查核实;⑶对事实清楚的诈骗者进行相关处罚并在电视上公开曝光。

(三)治理基层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和社区弄虚作假、骗取低保审批行为。具体要求:⑴通过低保公示方式,发现虚报、骗保问题;⑵配合纪检纠风部门调查核实;⑶对事实清楚的虚报、欺骗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关处罚。

(四)治理低保台账报表虚报、瞒报和虚列低保预算及支出行为。具体要求:⑴核查城乡低保电子台帐和月报、季报表。核对台帐实际保障人数,审定低保金实际发放人数,切实做到台帐、报表和微机实际发放人数一致;⑵对通过低保台账报表虚报人数,套取国家资金行为进行全市通报,核减虚报人数,取消年终评选先进资格。

四、清查的时间、方法、步骤

此次城市低保专项治理从2009年4月10日开始至9月月20日结束,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清查治理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日)。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2010年民政工作目标责

3 任状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尽快召开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领导、公共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民政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参加专项治理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要尽快制发本级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步骤和方法;要组织专项治理队伍,开展培训辅导,并与深入开展低保清查结合起来,边清边治,边治变清;要运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低保专项治理的意义,宣传低保相关政策,扩大低保宣传声势和影响;要加强上下沟通协调,认真细致地抓好低保清查和治理,绝不允许做表面文章、走过场。

第二阶段:自我清查和整改阶段(5月1日至7月10日)。各县(市、区)要集中组织人力进行自我整改和治理,对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局通报的低保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要逐条梳理,逐项整改,务必达到市里下发的整改方案要求;对上述六个方面的问题和四项整改治理任务,要精心安排部署,认真进行自我清查、整改和治理,县(市、区)民政局(低保局)可组织工作组集中检查验收,必须保证整个清查、整改和治理质量,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检查验收的,经市里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必须做到时间服从质量。要在自查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修订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措施。自查验收结束后要以民政局名义形成书面自查报告,7月10日前上报市低保局。

第三阶段:整章建制和检查验收阶段(7月11日至8月

4 20日)。

市民政局印发全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方案,与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共同组成工作组,分别由民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领导带队,对10个县(市、区)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采取听汇报、看帐目、查阅资料与召开座谈会、走访低保户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抽查1个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5-8户低保家庭,农村重点抽查2个乡镇、2个村委会、3-5户低保家庭。检查组将对工作跑粗、搞形式主义、严重弄虚作假或群众和低保对象意见较大的进行全市通报并责令推倒重来,直到达到整改和专项治理验收标准为止。验收结束后书面报告省民政厅。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夏永智任组长,市民政局局长谭占国任副组长;成立全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办公室,市低保局负责具体工作。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县(市、区)民政局长为主要责任人,低保局长为具体责任人。要将专项治理任务指标分解到具体股(室),落实到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社区和具体办事人员;要强化政府行为,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此项工作顺利

5 实施。

(二)认真搞好协调配合。各县(市、区)民政(低保)部门要与财政、审计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协调,共同抓好低保资金清查整改;还要主动协调监察、公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低保社会化监督办法和低保专项治理办法,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整体合力,务必保证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大力强化有效指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对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胸中有数,超前指导,及时拿出具体指导意见,确保工作不走样、不跑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地工作指导组要边清查、边发现问题、边整改、边治理,对工作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要敢于碰硬,及时研究解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要认真分析,按照政策规定尽快解决。要加强对典型的培育和推广,各地要树立一批低保管理过得硬的典型,形成具有特色的典型群体。

(三)严肃执行工作纪律。要结合此次专项治理,制定和健全严格的低保管理制度;严格限定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民政局(低保局)的低保办事时限,加强低保审批层级监控;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人为造成工作错、漏、误、拖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聘请低保特约监督员,建立城市低保阳光大厅;

6 要在民政(低保)系统形成快事快办、特事特办、雷厉风行的工作机制;要将低保专项治理和建立低保阳光大厅工作尽快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统一的低保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管理运行机制。

第3篇:兴业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

兴业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玉林市党委、玉林市人民政府,兴业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玉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至2020年玉林市开展“两抓五落实”行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扶专治发〔2018〕1号)和中共玉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玉林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玉纪发〔2018〕5号)以及玉林市民政局《玉林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玉民发〔2018〕4号),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玉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县民政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县城乡低保精准救助活动年”工作要求,对全县所有在享低保对象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漏保”,“死亡人员领低保”等问题,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分析低保审核审批、动态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廉政风险点,规范审核审批操作、动态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全面提高我县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的公平公正实施,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违纪贪腐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肃处理县、乡镇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工作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认真整改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级民政部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切实杜绝“为了不出错,干脆不干活”、“不愿深入基层,入户核查走形式”等现象;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三)监管不力问题。进一步完善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和核对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加强低保审核审批的监管力度、仔细核对享受低保人数、户口本人数与家庭实际人数,解决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缺失以及低保审核审批流程不完善不健全的问题;解决农村低保认定不够精准,时而出现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保人不保户”等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在享低保对象排查和清理工作。各镇要突出低保救助“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认真对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要件,对辖区内的低保对象进行一次重新排查。要采取逐户核查和信息比对相结合的方式,着重查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否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检查计算家庭收入是否全面、详尽,核实家庭财产是否超出基本生活需求等方面的内容,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100%纳入低保范围,一户不漏;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要100%清退,一户不进。既要防止“错保”,又要防止“漏保”,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要彻查在发放低保金过程中的低保对象银行卡(折)资金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未及时足额发放,以及冒领、错领低保金的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认真清查县、镇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问题。各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最低生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制度》(桂民发〔2013〕81)号)的要求,对各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的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登记备案,杜绝各级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成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让亲属违规享受低保的现象。

(三)强化“五关两公示”环节,及时纠正低保审核审批偏差。要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规程(试行)》(桂民发〔2016〕79号)规定,进一步明确镇人民政府是低保受理和调查审核的责任主体,要严把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审核确认关,强化审核结果公示以及审批结果公示。对新申请对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100%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必须在户主在家的情况下进行,调查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1名为镇干部,并合影留证,调查情况要签字确认,县级民政部门在审批前要进行30%的入户抽查,严禁不经入户调查就直接纳入低保范围,各镇要及时纠正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中受理申请简单随意,入户调查不严不实、审核审批公示不到位等不规范的做法,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行为。

(四)坚持“凡进必核”。各镇要充分发挥核对信息平台的作用,依据申请救助对象或在享对象的授权有序开展核对工作,凡是新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原则上必须经过核对信息平台核对后方可审批,做到“凡进必核”。对已经纳入低保范围的、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要通过核对信息平台的监测系统功能,每个季度监测核查比对一次,发现有差异的对象要逐一入户核查,发现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停保或退出。由于发起核对和监测都需要在享救助对象的身份证、户口本、核对授权书等信息完整,因此,凡是救助对象基本信息不完整的,各镇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采集完善,确保申请救助对象和在享对象的信息完整。

(五)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退尽退。要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共享数据,结合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核查,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对排查出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做到应退尽退。特别是巡视督查、审计等部门查出的对落实低保政策的审批把关不够严格,存在个别家庭经济状况超过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等错保现象,如财政供养人员、农村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拥有小车及大存款等人员享受低保等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经入户核查后发现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退保。

(六)建立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广泛运用运“互联网+监督”方式,提高工作透明度,低保审批结果要在当地政府网站上长期公示,公示内容为户主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要保密的对象除外)家庭成员数、享受档次,享受金额、居住村(居)委员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七)切实改进低保经办服务的工作作风。各镇要认真梳理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低保领域违法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切实帮助基层民政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决遏制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为了不出错,干脆不干活”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民政系统中的工作作风建设。

(八)坚决筑牢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线。各镇要会同扶贫部门,指导各村逐户排查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范围的建立卡扶贫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是否还存在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低保范围的情况,排查是否足额发放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金,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同时,要全面排查近一年来动态管理中退出低保的家庭,尤其是脱贫后又因病、残、老等返贫的对象,凡是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应保尽保,防止“漏保”情况发生。

(九)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一是各镇要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受理群众关于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问题投诉举报。二是要及时高效处置问题线索。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各镇要向镇纪委及时反映、移交,由纪检机关及时查处。三是严厉惩治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完善落实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各镇要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有商品房、有车、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领低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进行集中清查,对于清查出来的“人情保”、“错保”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停保或退保;四是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沟通,争取多方的支持和理解。对于确因缺乏核查手段、人力不可及等客观原因造成的“错保”等问题,要协调相关部门说明情况,保护基层低保经办人员的积极性。

四、工作步骤

(一)研究制定方案(2018年6月)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玉林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区民政厅相关部署,针对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印发。

(二)开展动员部署(2018年6月)召开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各地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各镇根据本治理方案和会议精神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统一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层层贯彻落实,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开展全面排查(2018年6月起持续推进)

各镇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规程(试行)》(桂民发〔2016〕79号)和兴业县民政局印发的《2018年兴业县民政系统“城乡低保精准救助活动年”活动实施方案》(兴民发〔2018〕3号)等文件的要求,认真对在享低保对象名册进行逐一核查,乡镇人民政府要100%入户核查。县级民政部门将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核查,并依托核对信息平台查询低保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信息。二是要会同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组织各镇逐户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三是要通过机动方式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第三方机构抽查等,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 “保人不保户”等现象。

(四)组织开展调研和督促检查(2018年6月起持续推进)一是开展随机督查。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随机督查,抽取或重点选择信访人数较多、群众举报问题较多的地方开展督查,督促各镇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二是重点督查。对问题突出、热点多的镇进行重点督查,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明晰主要风险点,研究工作措施。三是全面检查。第三季度将组成若干个专项治理核查工作组,对各镇开展以整治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和“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为重点的专项核查,确保低保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四是各镇自查。要组成工作组对各村进行每年至少1次的低保专项整治,并对本镇初步排查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总结包括各镇在享低保人数、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数、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数、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的数量等信息),于当年10月底前报兴业县民政局低保办。

(五)扎实开展整改(2018年6月起持续推进)

各镇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出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要对全面排查阶段排查出来的结果进行全面复核,按程序深入细致地开展农村低保对象核查清理工作,确保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的落实。对继续享受低保的家庭要完善其家庭成员的基本要件,家庭人数,成员去向,工资收入,财产状况变化,以便定期核查,对不再符合条件和政策要求的低保家庭,要坚决清退,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六)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2020年)

各镇要根据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的问题,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及时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低保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农村低保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对于政策设计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及时调整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存在作风问题的,要抓紧整改落实;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各镇要认真总结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基本情况、排查结果、督查情况、整改做法、存在问题、取得成效等,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低保办(邮箱:db3778815.com)。

五、工作措施

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将在今后三年中持续进行。各镇要统筹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结合当地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坚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切实督促落实,对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坚决处理不手软;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面对整改,扎扎实实地完成专项治理任务。

(三)强化部门配合。要切实发挥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财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扶贫、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对核对信息平台核查不到的有关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要采取向相关部门委托手工核对和发函核查的方式,及时了解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变动情况,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农村低保工作规范运行。

(四)强化社会监督。各镇要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对查实的违纪违法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提升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村(居)委会干部的政策意识,促进责任落实。从2018年6月份起,各镇要按月收集、整理当地查处的典型案例并及时向县民政局报告。县民政局将及时收集、汇总各镇上报的事例,适时进行通报。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注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政府网站以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

第4篇: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10月18日全国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全面领会全国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充分认识到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困难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有效手段。要将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正在进行的第二批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夯实工作责任,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二、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

按照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始终的工作要求,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对照检查、边整改落实,在全面落实2019年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和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

(一)开展全面排查。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是全社会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体,必须做到不漏一人,实现应保尽保,各镇(街道、场)要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清理排查。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低保全面排查,对农村低保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逐一入户走访,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要申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二是对家庭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申报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三是全面落实《岳阳市君山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岳君民字[2018]42号)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参照单人户申报将其纳入低保。四是对2018年以来退出农村低保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进行全面复核,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脱保”对象重新申报纳入低保。五是进一步排查农村低保等现行社会救助政策,认真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容,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规定,是否存在不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的程序,是否存在类似“七不保”“七不纳”“一刀切”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可能造成“漏保”风险的政策措施。防止和纠正“宁可漏保、不愿错保”等倾向,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做到边梳理、边规范、边完善,及时调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容,堵塞制度漏洞。六是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坚决纠正将贫困县“摘帽”时允许存在的贫困发生率2%或3%等同于农村低保覆盖面的错误认识和政策规定,及时纠正通过行政性手段强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退出低保范围的错误做法,定期开展低保对象复核比对,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应保尽保。

(二)畅通举报渠道。各民政所要设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完善投诉举报电话接听处置规程,加强值班值守,确保电话畅通,原则上电话值守时间不得少于当地规定的工作日工作时间。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机制,通过群众信访、12345热线、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畅通和拓展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诉求。要扎实开展农村低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大起底”,建立工作台帐,认真梳理分析,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分类处置,挂图作战,对帐销号,xx月底前处置率达到100%,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民政局设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三)加大查处力度。农村低保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生存钱、救命钱,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驻民政局纪检组将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向低保专项资金及其他扶贫救助资金“伸黑手”的违纪违法案件。集中纠正解决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案件联查通报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查处的违法违纪典型案列,集中公开通报,加大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强化警示教育,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四)强化资金监管。要针对基层低保经办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农村低保资金拨付、卡折发放、资金发放等各环节运行情况,深入查找分析监管盲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的政策措施,堵塞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漏洞。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救助资金运行监管制度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运转安全。

(五)强化整改落实。要加大整改力度,利用主题教育契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解决有关难点问题。对在深化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切实抓好落实。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整改落实到位不到位的标准,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立行立改和持续整改相结合,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相结合,不断增强整改落实的实效。要加强对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开展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查看各级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整治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治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地方,民政局将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部门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民政所履行主体责任,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联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监管等工作。要坚持高位推动,民政所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和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大推进力度。

(二)实施项目化推进,强化全过程管理。要进一步规范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化推进,按照确定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紧扣各项任务量化指标,加强过程管控,完善台帐式管理,逐条逐项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按时报,重要情况和重点案例随时报。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各镇(街道、场)、各村(居)委会要设置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专栏,整治内容让群众关注、整治过程让群众参与、整治效果让群众评判,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各镇(街道、场)要继续加强民政政策宣传“阳光行动”,通过张贴公开信、悬挂横幅、设计板报、发放宣传册、电视报纸网络滚动宣传、开通微信公众号、召开政策解读座谈会等方式对低保政策进行全方位宣传,要在便民服务中心滚动播放兜底保障、城乡低保等政策动漫宣传片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句半”,做到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家喻户晓

第5篇:潜山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

潜山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根据民政部《关于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省民政厅《安徽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关于“三查三规范”工作的部署要求,县民政局、县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决定联合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腐败问题。

1.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2.以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

1 为重点,严厉惩治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作风问题。

1.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2.认真整改乡镇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宁可漏保也不错保”,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责任层层下放,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时限过长,效率低下等问题。

3.认真整改低保申请中行政性确定名额、分配任务或者指标,“一刀切”简单化,“轮流保”“平均保”“息访保”“搬迁保”,村干部定低保(或以没有指标为名刁难群众),“举手投票定低保”等问题。

4.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5.认真整改低保工作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不紧密,主动作为不够,对社保兜底脱贫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8年5月—7月)

一是制定方案(6月5号前完成)。各乡镇根据县方案和当

2 地实际,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逐项列出任务安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确保工作落实。

二是全面自查(6月25号前完成)。各乡镇要全面收集所有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家庭成员(具体包括保障对象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信息,并填报家庭成员信息表(附件1)。对故意瞒报、漏报、错报家庭成员信息的保障对象严格按照《安徽省城乡低保操作规程》予以退保。同步排查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新申请低保家庭。会同扶贫等相关部门组织乡镇(街道)逐户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获得低保的,财政供养人员近亲属获得低保的,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多房有车人员、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等获得低保情况要逐户核查。

三是上报结果(6月30号前完成)。6月30号前,各乡镇将自查情况总结(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报至县民政局,同时报送农村低保家庭成员信息表(附件1)、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附件2)。

四是开展抽查(7月10号前完成)。县民政部门会同部分乡镇通过机动式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等,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以及行政性纳入低保等问题。按照每个乡镇不少于2个村,对抽查到的村按不低于在册保障户数30%的比例上门入户核查认定,并填写入户调查表(附件3),3 对村(居)委会干部及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100%入户调查,并填写近亲属备案登记表(附件4)。

(二)扎实全面整改。(2018年7月起持续推进)一是制定整改措施(7月20号前完成)。乡镇全面梳理自查及县民政部门抽查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完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

二是做好问题整改(8月20号前完成)。各乡镇对照问题整改措施,高标准抓好整改。县纪委驻民政纪检监察组将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各乡镇政府抓好专项治理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不让专项治理走过场,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各乡镇对排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对象要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及时予以审批纳入,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

三是推进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督”,县民政局将在县民生工程网全面推行网上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各乡镇、村(居)要同步在公开公示栏长期公示。务必确保数据可靠、信息真实,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低保类别等相关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

4 会监督。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实施)

一是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县民政部门要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有效规范从业人员职务行为,减少“人情保”和“错保”,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社会救助资金,及时发现、纠正和惩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实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年底前,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构建社会救助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应用信息化和高科技手段,对社会救助工作实行动态实时监测,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抓好低保信息系统的应用,在对救助对象进行定期复核、动态管理后,及时更新系统数据,确保系统数据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11月底前,全县实现低保审核、审批网上无纸化办理。

三是完善低保与扶贫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各乡镇要加强同扶贫部门信息比对工作,每半年比对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完成后,各乡镇要及时摸清本行政区域内需兜底保障的贫困人口规模,研究兜底保障措施。

四是完善基层能力保障机制。各乡镇要配足配强乡镇、村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配备村级

5 民政专干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村(居)两委换届,配齐配强村级民政专干,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增强“四个意识”,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紧盯重点对象(财政供养人员、乡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紧抓重点领域(经办服务领域、扶贫领域、贫困村),紧控关键过程(申请、审核、审批全过程),围绕“四个意识”强不强、责任落实到位不到位、工作作风实不实、低保对象准不准,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要把握专项治理要求,不搞推倒重来,防止工作走偏走样。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和惩治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各种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决不姑息纵容。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乡镇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认真排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建全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做到对象精准,程序完善,过程透明,管理规范,群众满意。要采取有力措施,对照规范管理要求,严格检查。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坚决堵塞涉黑涉恶人员和“村霸”非法把持农村低保申请、6 民主评议等村级事务的漏洞,确保农村低保公平公正。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持续强化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要积极总结、宣传推广专项治理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认真组织实施。县民政局成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结合全市民政领域当前深入开展的民政工作大走访大调研大督查活动和“三查三规范”专项行动,查政策落实、规范动态调整,查保障项目、规范资金发放,查审核评议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民政各类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以对象精准、程序精细、工作务实、推进扎实、群众满意为要求,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各乡镇要及时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并及时报送。

(四)严肃问责曝光。加大问责力度,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和违纪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问责。从8月份起,市民政局将不定期对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领域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压力传导,提升基层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村(居)委会干部的“高压线意识”,促进责任落实。

第6篇: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汇报

2015年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汇报

我乡2014年城乡低保对象394户820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380户782人。低保金实行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全部通过信用联社“一折通”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户手中。总之,我乡城乡低保管理规范,对象认定准确,资金按时足额规范发放,无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灾、因病、因学及突发性事件等造成的生活压力,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的保障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公正和谐。现将我乡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强化工作机制。

为确保顺利开展这次的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我乡成立了以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联村责任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次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运行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

在4月9日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各阶段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一是清查低保对象是否准确。查看保障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查看有无“人情保”、“关系保”、“拼拆户保”、“土政策保”等现象,是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二是清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查看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等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否全面,公布的位置是否醒目,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三是清查资金发放是否到位。查看保障对象的低保金是否落实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是否出现乡、村、组干部以各种手段欺骗、控制低保对象,冒领、重分其低保金的行为。四是明确重点清理情况。

城乡低保重点核查及清理或调整的有以下几种对象:一是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两轮和三轮及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和大型农机具;二是开店办厂,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三是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养老金或失业保险金,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四是重复享受对象。

农村低保重点清除村干部违规享受及“关系保”、“拼拆户保”、“土政策保”等违规享受低保的情况,重点防止以下现象出现:一是低保金实行二次再分配;二是低保存折扣留在村干部手中;三是村级统一将低保资金用于公益事业。

(二)狠抓政策宣传,增强低保评定的公开性。 各村利用公务栏设立板报、墙报、低保政策宣传栏以及悬挂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召开院户会、群众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群众认识水平。我乡坚持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乡村社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基层低保管理人员“以民为本”的宗旨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有力保障低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动态管理,做到五“坚持”四“全部”。

一是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我乡所有村都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并长期公示。民主评议团和监督小组由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人组成,经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民主评议会议由村委会主持,乡驻村干部全程参与。民主评议会当场晒贫、议贫,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人进行票决,当场唱票,当场宣布投票结果。二是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来信来访的对象,乡对每一户都要经过详细调查核实,坚持村、乡、社三级层层入户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到100%。三是坚持三榜公示制度。申请享受低保待遇,在社报村委会前公示,村报乡镇人民政府前公示,乡人民政府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前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申请低保户主姓名、救助人数、拟定(核定)补助金额等,并拍照存档。公示期不少于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和鱼目混珠的现象。四是坚持定期审查制度。我乡农村低保实行年审制度,由乡人民政府按期开展集中年审。享受对象以户为单位亲自主动到乡人民政府或村委会申请家庭收入、人员变动等状况。在调查时,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变化等情况,对照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做好低保金的增减调整,对已达到和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应及时办理退保手续。五是坚持公益劳动制度。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应当参加村社的公益劳动,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由村委会统一组织,参加环保、绿化等公益劳动,让低保对象在享受政策的同时,回报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生活的自信心。

截止今年7月底,全乡共清退城乡低保对象172户356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70户349人,停发城市低保2户7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26户250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25户249人,城市低保1户1人,继续享受221户450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209户419人,城市低保12户31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让资金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低保家庭收入不易界定。城乡居民收入日趋多元化,存在农产品自给部分难以货币化、务工收入的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致使居民的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统计。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乡社会救助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基层工作力量仍然薄弱。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不足,对民政工作的开展影响较大。民政办仅一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不能充分保障,未做到专人专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我乡民政工作的较快发展。

城乡低保工作与困难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我乡城乡低保工作上台阶。

第7篇:某镇开展低保工作专项总结1

XX镇开展低保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总结

为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县监察局的安排,形成调查组于4月13日-17日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享受低保金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艾尼玩达吾提担任,副组长由镇纪委书记担任,工作人员由县民政局低保专干汗阿姨先木、古力再努热、县监察室干部怕提古丽买买提,镇纪委干事玛依热艾再孜组成。

2、检查内容:

(1)进一步核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

(2)发放低保金情况;

(3)低保金审批过程;

(4)低保金增减情况;

3、监察范围:

6个社区

4、监察方法:

(1)实地查看;

(2)查看档案资料;

(3)入户调查;

(4)个别谈话;

二、存在的问题

1、垃圾清运费用和值班费用收取标准不等,建议:是否可以定出统一标准,方便社区统一开展工作。

2、收费不规范。虽然有收费清单,但不是很明了。建议:全部使用收款收据。这方面:托克苏社区、尤鲁都斯社区、热斯特社区很好。

3、对低保对象的公示不全面,而且由重复现象,这是绝对不

允许的。

4、低保工作者水平高低不一致,而且一半都是新手,建议:是否要对他们进行培训(镇民政办负责)。

5、建议:以后对社区收取卫生清运费和值班费进行严格把关(收支情况除公示外一并上报镇纪委办)。

总之,此次的调查为今后开展各项执法工作有了进一步的推动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调查研究,打牢思想基础,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XX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9年4月30日

第8篇:某街道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XX街道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内容

(一)查专项整治作风不实问题。检查是否制定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是否存在专项治理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二)查低保认定把关不严问题。检查低保工作中是否存在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宁可漏保也不错保”,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责任层层下放,把关不严,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时限过长,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查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检查低保申请、审核过程中是否存在行政性确定名额、分配任务或者指标,“一刀切”简单化,“轮流保”“平均保”“息访保”“搬迁保”“拆户保”,村干部定低保(或以没有指标为名刁难群众),“举手投票定低保”等问题。

(四)查监督检查走形式问题。检查低保工作中是否存在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五)查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检查是否按照《XX省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办法》规定,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低保工作中涉黑涉恶问题。

(六)查低保工作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不紧密问题。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是否及时纳入低保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主动作为不够,人为割裂识别对象,出现两类对象识别“两张皮”,未做到“应保尽保”,存在“漏保”

问题。

(七)查“错保”问题。检查是否存在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盲目提升低保对象与贫困户重合率,人为设定低保覆盖面,未严格履行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直接将贫困户纳入低保等问题,防止出现对贫困户“一兜了之”错误做法。

(八)查低保经办人员贪污冒领低保金问题。查找低保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基层低保经办人员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资金等问题。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阶段(2019年4月)。

一是制定方案(4月10前完成)。各地根据街道专项治理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逐项列出任务安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各项治理工作责任人,召开专题会议,统一部署安排,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全面排查(4月底前完成)。各村(居)要结合低保动态管理,全面排查所有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和新申请低保家庭。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获得低保的,财政供养人员近亲属获得低保的,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多房有车人员、私营企业主、死亡人员等获得低保情况要逐户核查。要紧紧围绕治理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扎实全面整改。

一是制定整改措施(5月10日前完成)。各地要在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要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社保兜底脱贫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各地要对照问题整改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对账销号,要通过约谈、入户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抓好专项治理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不让专项治理走过场,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各地对排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对象要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及时予以审批纳入。

(三)加强实地检查。

一是调研指导。对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上报情况不及时的村(居),以及信访举报次数较多、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和媒体公开曝光问题的地方,街道将加强实地调研指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明察暗访。街道将会同纪工委深入各地,随机抽取部分村(居),随机抽取部分低保对象,并随机走访部分群众,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掌握基层农村低保经办第一手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三是交叉互查(8月底前完成)街道将抽查不少于2个村(社区),对抽查到的村(社区)所有农村低保户上门入户核查认定。

(四)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各地民政经办人员要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建立完善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和惩处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建立联动机制。街道要与纪工委建立联动机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高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组织纪律保障。要主动向党工委、办事处汇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三)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村(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制定群众投诉举报值守人员通讯录,公布举报电话,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

(四)建立定期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各村(居)分别于6月1日,12月1日前将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5日前收集上报本辖区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省厅、市民政局将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细化年度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街道民政部门要及时全面掌握专项治理工作进度,跟踪督促任务落实。

(二)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各村(居)要在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农村低保政策、标准和对象有关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街道将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核查人员的方式实施监督检查。

(三)加大问题线索督办力度。各地要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农村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街道将会同纪工委直接督办,不断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

第9篇: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汇报材料

(前言:广泛借鉴网上资料,终于七拼八凑完成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汇报材料根据公司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一)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汇报材料。一是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我矿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矿党政主要领导就“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对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通过广播、电视、内部刊物等媒体,宣传治理“小金库”的各项政策,使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了解“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向职工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发挥群众监督的威力和作用。

(二)健全组织,强化领导。为了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我矿成立了以矿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从矿纪委、财务科和审计科等相关科室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小金库治理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三)精心研究,制定方案。根据公司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明确了“小金库”治理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一)明确责任,自查自纠到位。将全矿56个基层单位的党政负责人作为各单位此次治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内容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扎实有效推进。鼓励单位或个人自查自纠,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8月底,我矿自查自纠工作全面结束。全矿纳入自查范围的单位56个,已经自查的单位56个,自查率达到了100%。

(二)强化监督,重点检查到位。为保证自查自纠效果,从9月初到11月10日,矿对各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进行督促指导,采取抽查等形式进行了复查,工作汇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汇报材料》。一是对以前年度发现存在“小金库”的生产准备队、综掘三区和生活中心等单位和有群众举报的个别单位以及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保证全矿范围内重点检查不低于20%;二是对2008年以来党团经费、工会会费等进行重点检查。9月13日-17日,由矿纪委监察科牵头组织,工会、组干科、团委等部门参与,召开了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要求,细化任务,严格责任,并督促相关单位写出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三是开展了集中清理职工个人欠款的检查。由矿纪委牵头,财务科通过电话联系、下达催款通知书、扣其借款人工资等方式对备用金进行逐一清理。经过两个月的清理,共清还借款总人数33人,还款金额66.25万元。

(三)群众监督,公示公信到位。治理“小金库”仅靠自查和重点检查是不够的,通过群众举报,寻找查处线索是较为有效的治理手段。我矿建立了自查自纠工作承诺制和公示制,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四)严肃纪律,责任追究到位。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我矿将严格按照“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对单位自查自纠的“小金库”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将进行严肃查处。

三、严格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通过深入自查,我矿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发生隐匿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产等设立“小金库”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公司的要求,一如既往的抓好每一阶段的每一项具体工作,着力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落实:

(一)查找原因,落实整改。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剖析,对“小金库”存在的根源、存在形态和使用用途等进行调查研究,从而找出治理“小金库”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以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为契机,建章立制,弥补管理漏洞,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融入到抓好安全生产、强化经营管理中,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为实现矿井健康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证。2010年10月19日

第10篇:关于低保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泸州市纳溪区安富街道办事处

低保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安富街道办事处自1998年开始建立最低生活制度起2007年底,低保人口从218户到现在的1623户,(其中218户为区划调整前的总数,1623户则为区划调整后的低保户数),低保户数增长10余倍,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一千多万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下面我就低保审批及管理过程中的一些存在问题汇报如下:

一、现行低保政策及审批程序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第271号令)第二条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审批的程序是申请——调查——小组评议——公示——街道评议——上报审批几个程序。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九条规定:对经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关采取适当形式以户为单位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低保审批管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1、收入数额确认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贴,因此如何准确核算低对象的家庭收入就成为低保审核的关键环节,由于目前对居民收入的监控体系还很不完善,加之当前城市就业的多样性、隐蔽性,造成低保家庭收入难于确定。民政部门界定的收入居民又不接受,社区干部在确认居民收入上面临两难的境地。

2、收入及资产情况核实难。家庭资产状况也是确认是否应享受低保的重要条件,但低保户是不是一定额度的存款,是否有股票帐户,是否大量购买彩票,是否有经营性资产和超面积住宅等由于受部门对个人信息的保密要求不予提供,社区干部没有取证的资格,因此对低保户个人资产核实困难。

3、低保对象入户调查难。无论街道还是社区,其职能是全方位的、综合性的,没有专职人员负责低保人员的动态管理,人手严重不足,常常是一个人负责几百户低保户的跟踪随访工作,加之由于城市改造,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严重,居住分散,人的甚至居住在农村,无论是时间、精力、经费都无法逐一入户核实情况。

4、历史原因造成规范管理难。低保制度自推行以来,在我区经历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旧城改造,为化解一部分社会矛盾,低保已经形成了“箩筐效应”,特别是我区长化公司破产、两轮取缔、老上访户、粮食部门改制、航运公司、二轻企业改制、旧城改造拆迁、两劳刑释教人员,一部分就是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这部分人就生活在居民当中,造成居民存在攀比心理,使用基层低保管理工作人员面

临取消原有对象户难,不取消要说服新申请对象难,使用社区干部面临比较大的工作压力。

三、造成低保人群不断扩大的主要原因

一是上级要求不符合基层工作实际,但又必须要服从于上级的工作安排,比如2002年低保的扩面,从2001年底的480户增长到1198户,增长286%;

二是解决我区部分历史遗留问题,领导承诺纳入低保范畴人员; 三是改革开放的经济发展造成人口流动性增大,无法及时了解掌握人员就业和收入情况;

四是低保优惠政策增多,如低保可以享爱水电气补助(100元左右);可以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助政策(1000-2000);可以免交社保滞纳金(几千-万元不等);可以享受社保补贴政策(2000多),这些低保身份背后潜在的高于低保的利益价值也使得不少居民通过种种关系和渠道层层施压挤入低保行列;

五是街道和社区所处的层面和地位,使低保审批的部分程序无法发挥监督作用。

四、对加强低保审批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城市低保户审批原则。低保资金是上级政府和当地政府财政共同承担的公共支出,据了解为上级财政承担70%,地方财政承担30%,根据物价指数上涨的实际情况,即当地生活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际调查需要260元左右,现在执行的标准为195元,低于实际调查

水平,因此,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应政策规定范围内本着宜粗不宜细原则审批确定,促进低收入群体的社会稳定。

2、加大对城市低保管理工作的投入。城市低保管理工作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群体特殊,政策性强,管理环节多,需要上级组织给予高度重视,并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在城市低保管理工作中,社区承担了接受申请、填报表册、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监督等重要环节,特别是入户调查,由于人户分离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在其它区,有的在城郊,有的在乡镇,无论是调查时间还是调查经费都无力承受,特别是要加强对这部分人员的动态管理工作,一是建议设立专职干部从事此项工作;二是应增加社区专职人员的工作补贴并按一定标准增加社区的管理经费,或者是区级主管机构增加工作人员,减轻社区干部的工作负荷。

3、加强与涉及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城市低保对象中,很大一部分是下岗失业的困难职工,这些职工下岗后是否有生活费?有多少?是否参加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情况只有通过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加强协作,才能够了解手掌握这些信息。一是应加强与劳动、经商局的联系,全面了解每一位下岗职工下岗时领取安置费、一次性补助费情况以及单位是否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情况;二是要加强与社保部门的联系,通过社保部门可以充分掌握低保对象何时或已开始领取养老金,领取的金额是多少;三是要加强与就业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就业部门的联系有两个意义,一是可以通过就业部门

帮助弱势群体再就业,使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有更好的保障,其次可以通过就业部门了解到哪些低保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已经再就业,在什么单位就业,月收入多少,四是要加强与房监部门和金融部门的联系,了解低保户的资产实际状况,比如是不是有门市和超面积住房,是否大笔储蓄存款,是否开设帐户买卖股票或有价证券等。可以看出,通过与以上部门的联系,将为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和资产状况提供重要的依据,为我们确定低保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4、加强对低保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低保工作政策性强,随着经济的发展会不断呈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如何及时针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减少管理程序工作中的漏洞或提高管理工作中的效率,都是一个值得调查研究和探索的问题。因此,要抓好低保管理工作,一定要多深入社区了解各时期、各阶段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多听取基层的工作建议和意见,只有在不断地发现问题和不断地解决问题才能使低保管理工作更符合基层工作实际,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5、以人为本,简化申报审批审核程序,灵活处理审批中的特殊情况。我区由于经济发展滞后,弱势群体比重较大,但弱势群体的共通特点是水平低,理解能力差,对低保的审核审批程序的设定要针对这部分群体收入少,水平低的特点。如对低保资料的审核应尽可能地简化,对提供参考价值不大的资料应予以取消(灵活性就业无法提供收入证明和求职证明,有身份证或户口本就不必去派出所打常表,不

必提供水电气发票等);对低保群体中的不同类型也应合理确定复查审核期限,如无劳动能力(老年人及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残疾人在简化资料的同时处长复审期限,对有劳动能力低保人员患重大疾病也应延长审核期限,对劳动能力强的中青年低保人员则应加强动态管理,按规定及时审核调查收入现状。对成年子女未及时分户的情况应根据家庭的实际划定享受对象。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费用、养老保险金支出以入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在计算时应作合理抵扣。

6、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现行城市低保管理工作中有公示这个监督环节,但由于公示的层次较低,监督的质量和效果较差。要加强低保工作,一定要坚持好城市低保公开制度,对申请低保的条件,操作程序,政策法规等公开上墙,对上报的低保对象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同时设立城市低保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及时认真地进行调查和处理,这不仅对动态管理工作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也关系到政府低保政策在群众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形象问题。

总之,城市低保动态管理将是城市低保今后工作中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规范操作程序,坚持审批原则,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的低保管理工作的规律,城市低就一定能够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就一定能够发挥它在社会保障中最后一道“安全网”的作用。

第11篇: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和有关要求,我县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专项治理工作进展顺利,现将阶段性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制

1、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国和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县委立即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组织县委、政府全体领导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和有关部委的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银监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范围内“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县财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听取汇报,讨论审定实施方案,多次督查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治理工作措施,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2、加强学习,认清“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县委中心组、县“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一致认为“小金库”的存在,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成为铺张浪费、违法乱纪的重要资金来源,容易诱发和滋生一系列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妨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的毒瘤,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清除。基于这样的共识,县委、政府要求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思考,从加强政府机关效能建设、为民解忧的角度理解,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层面出发,从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跨越式发展的高度把握,扎扎实实地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3、召开会议,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全面安排部署工作。县委、县政府于7月8日召开了全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负责人及财会人员共168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全面部署了我县专项治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会议由纪委书记王建补主持,**副县长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县长作了重要讲话,从深刻认识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政策和工作重点以及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动员。会议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必须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措施,作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制度等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建立健全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来抓,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尽早解决,尽快处理,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把握政策,突出治理范围和重点

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三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在认真分析全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后,结合近年来纪检监察、财政监督检查、审计监督、预防与惩治职务犯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对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做出了规定,使专项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文件明确了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列入此次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160家,其中县直党政机关50家,事业单位95家,乡镇15家(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重点检查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治理重点是XX年以来形成的各类“小金库”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情况。

三、查纠并重,明确治理方法和步骤

我县专项治理共分4个阶段,从XX年6月中旬起至XX年底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6月份)。通过各种不同层次的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利用多种广泛动员。

2、自查自纠阶段(7月份)。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规定的要求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自查表格,自查面要达到100%。

3、重点检查阶段(8至10月份)。重点检查的对象主要是有执收执罚权的单位,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单位,有举报以及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等,具体由县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根据全县自查自纠情况确定发文通知。

4、集中处理和整改建制(11月至12月份),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现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各部门、各单位均按规定上报了自查自纠报表和报告,自查面基本达到了100%,截止目前未发现单位上报小金库情况。在填报过程中,纪委、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及时做好了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第三阶段重点检查工作正在扎实有序开展。

四、加强宣传,制定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1、广泛参与,宣传发动到位。全县治理“小金库”工作会议召开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层层召开宣传发动会,认真学习政策,准确领会精神,细化工作措施,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对这次专项治理“小金库”的重大意义和目的任务,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大张旗鼓的宣传。在县电视台和《金徽报》开设宣传专栏,悬挂过街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公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举报的方式方法、奖励措施等等。在工作中我们注重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建立了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严格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治理“小金库”工作,努力营造对“小金库”人人喊打的治理声势,为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明确责任,自查自纠到位。我们将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为此次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内容集中时间开展彻底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有效推进。从回收的自查表情况来看,我县所有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都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填报了自查自纠表。对自查自纠反映出来的问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逐一甄别核实、分析解剖、研究处理、督促整改,确保自查面达100%。

3、强化监督,重点检查到位。县治理“小金库”办公室,一方面通过督促指导自查,使各单位认真对待清理工作,另一方面将通过开展重点检查、典型案件曝光、治理效果验收、经验总结推广等形式,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办公室关于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汇报,随时掌握了解进展情况。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于8月13日召开转段会议,总结前两个阶段工作,安排部署重点检查阶段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重点检查方案》,对重点检查的总体要求、方式步骤、重点内容和措施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会议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回头看”,并从成员单位抽调16个业务骨干,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20个县直部门和4个乡镇集中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纳入治理范围总数的15%。重点是对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单位、专项资金数额较大的单位、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单位、经营性资产较多的单位、管理层级较多的单位、管理着经济实体的单位等存在“小金库”可能性相对较大的单位实施重点检查。治理办公室对抽调参检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详细讲解了小金库的政策认定、来源和表现形式、使用方向和发展趋向、以及实施检查的切入点和主要方法,要求重点检查除了查帐,还要广泛深入地进行调查、走访、分析,用“筛子”筛、用“显微镜”找、用“放大镜”挑,确保有“库”必挖,有“库”必清。

从反馈的情况来看,各检查组进驻备查单位后,首先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讲明政策界限,张贴治理公告,公布举报电话,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其次是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同时,重点检查单位出纳现金和资产账,调查了解单位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再次是在会计中心开展详实的账务检查,必要时通过银行查询来进行核查。截止目前,尚未上报查出私设小金库的违规行为。

4、责任追究,整改措施到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除自查上报的问题予以从宽处理外,对检查中发现的“小金库”,资金将一律收缴财政,案情公开曝光,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党纪政纪甚至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销毁证据、突击花钱;阳奉阴为、拒不纠正;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律从重从严处理。对存在“小金库”的单位、部门,我们将认真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落实整改措施。我县重点检查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同时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对“小金库”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将认真研究制度缺陷,完善治理机制,弥补管理漏洞,并以此次清理“小金库”为契机,建章立制,深入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和全县惩防体系建设,杜绝和减少各类资金使用的违规行为,不断提高财政法制建设。

五、加大力度,扎实有效做好下阶段工作

我县“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虽然基本结束,但还存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个别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不够深入细致,部分单位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一如既往地抓好每一阶段的每一项具体工作。着力抓好以下4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是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政策、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治理“小金库”工作意义的认识,打消侥幸心理,争取把治理“小金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自查自纠中得到解决。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巩固和扩大自查自纠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将再次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自查情况全面督查,在督查各单位对白查自纠阶段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同时,实行领导干部治理“小金库”承诺制,要求申报单位“一把手”和财务人员填写《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对本单位申报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如承诺后被检查存有“小金库”行为,将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是完善措施,积极作好重点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注重源头治腐,规范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通过走访企业、个体户等,了解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情况,重点,查处使用假发票、自制票据和白条报账情况,查寻线索,顺藤摸瓜查处设立“小金库”的违规行为。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财政、审计部门,通过深挖以往查办案件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些线索,进行重点检查。结合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多管齐下,共同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强化宣传,积极依靠群众举报和监督,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强化工作纪律和信访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举报的事实、举报人姓名等事项要严格保密,并实行责任追究。并要继续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打消举报人顾虑。

四是积极探索建立预防“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小金库”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认真解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等问题,探索建立预防产生“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以“小金库”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第12篇:某县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XX县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

情况汇报

XX州卫生计生委:

根据《XX州卫生计生委转发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疗工作的紧急通知》及《XX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卫发电【2017】19号)文件要求,我县卫计局认真安排和组织了全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检及整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我县接到州卫计委通知后,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全县医疗单位认真开展了一系列自检自查及专项治理活动:一是召开了由全县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对照《XX州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单位药品耗材及物资采购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X卫通【2016】33号)文件,认真进行自检自查;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此项治理工作,深入到各医疗单位进行认真调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三是各单位将自检自查工作情况上报 1 到卫计局;四是卫计局将根据相关人员到各单位调查的情况和各单位上报的自检自查情况,梳理出我县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出相关措施,在限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进行整改。

二、我县医疗机构公共资源交易自检自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XX县共有县级医疗机构5家(包括XX县人民医院、XX县中医医院、XX县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XX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所、X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下属村卫生室共92个。其中XX县疾控中心和XX县卫生监督所不开展医疗活动,未进行药品采购,其余单位均开展医疗活动。

(二)药品采购情况。

1.网内药品交易情况:我县开展医疗活动的机构共12家,均进行药品采购和使用,自2009年以来认真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网上采购,一是认真做好药品采购“五个统一”工作:(统一采购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配送渠道、统一药品差价、统一报表上报),全县12家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要求统一在XX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实行0差率销售,并每月10日前向县药采中心上报药品报表;二是所有医疗机构均成立了药事委员会,药品采购必须经药事会 2 审核通过,医疗机构负责人为药品采购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药品采购和管理进行认真监管;三是医疗机构每年都和中标的配送企业签定采购合同和廉政合同并报卫计局备案;四是为简化和规范采购流程,药品采购仍实行“点对点”的采购模式。

2.网外药品交易情况:我县严格监管“非基药”采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级医疗单位可根据需求备案采购不超过中标品种20%的“网外”药品,基层医疗机构可根据需求备案采购不超过基药品种20%的“非基”药,我县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所有网上采不到而医疗机构又必须使用的药品须严格备案采购,并每个季度向卫计局药采中心上报采购及销售情况;各单位“非基”药采购计划审核、配送单位确定等必须经过药事委员会通过,并和配送单位签定配送合同及廉洁采购合同,并把相关合同、审核表等上报卫计局,审核通过后方可采购,卫计局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医用耗材、中药饮片采购情况。我县医用耗材严格按照XX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以及乙类大型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意见》文件精神采购,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已向XX集中采购平台申请了医用耗材采购帐户,但目前平台上尚未有可用的耗材供采购。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采购均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采购计划均是通过药事委员会、医院院务会审核后,医院再成立招标 3 采购小组,通过对三家以上的供货商进行谈判,最后确定供货商并签定合同,签定的合同必须送卫计局备案方可进行采购;

(四)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采购情况。我县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采购严格按照《XX关于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省级集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和《XX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XX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过渡期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贯彻落实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省级集中采购等政策进行,所有需要的单位必须先到卫计局报批,再参加省级集中采购,自2015年以来,我县尚未采购过乙类大型医用设备。

(五)各单位办公用品采购情况。我县各医疗单位采购办公用品,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先报县卫计局审核,再上报相关部门,经批准后,经过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采购,如果达到一定数额的还要进行招标采购。

(六)监督检查情况。卫计局严格监管,每个季度都对各医疗单位进行一次督查、把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责任书每年进行两次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绩效挂勾。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县卫计局纪委每年对单位进行两次廉政考核,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和风险岗位人员对药品、耗材、器械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是否存在商业贿赂,通过严格监管,把医药购销领域可能发生的腐败扼杀在萌芽状态。

经自检自查,我县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未出现领导违规干预插手、围标串标、跑风漏气以及其它违规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药品、耗材采购工作不够重视,怕承担责任,不参与但也不关心、把采购的权限交给相关人员,但又疏于监管和教育,导致一部分负责采购的人员仍然和药品、耗材供货商有来往;二是部分医疗机构虽然成立药事委员会,但未履行职责,对药品、耗材的采购未及时召开药事会讨论审核;三是部分医疗机构没有制定或完善药品耗材采购相关管理制度;四是医疗机构对相关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宣传不到位,部分负责采购人员对相关制度、政策不了解,操作不够规范。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教育和培训,卫生局将利用各种会议,组织各医疗单位负责人和风险岗位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和廉政思想教育。要求各医疗单位利用职工会、村医会的形式,定期举办培训班,特别是基药、新农合政策,毒麻药品、精神类药品规范管理的培训。二是对全县医务人员加强监管和廉洁从医教育,从药品采购,特殊药品处方开具、保管,合理用药方面从严监管,对违反相关政策的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三是加强督查力度,在每年两次考核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问题的人和单位严肃查处,毫不姑息;四是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卫计局将不断出台相 5 关制度和文件,使我县的药品耗材采购管理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更加规范。

XX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20日

第13篇:低电压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低电压”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依据国家、省市公司关于低电压治理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分公司低电压实际情况,特制定XXX供电分公司低电压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2015年年底,解决分公司285个台区的低电压问题。本年度内,解决83个台区的低电压问题,使用户负荷高峰时段最低电压均能达到190伏以上。

二、职责划分和工作要求

XXX供电分公司成立了以主管生产副经理任组长,发建部主任、安全运检部主任任副组长,生产专工、各生产班组长以及各供电所所长任成员的农村“低电压”治理工作小组。

(一)发建部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

1.开展县域内负荷预测及电网规划组织编制工作。根据各县市供电公司电源分布、电网状况、用户分布,负荷特性等情况,对县市供电公司低电压治理工作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行跟踪指导。

2.加强电网规划,改善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从电网规划设计入手,树立大规划的概念,统筹考虑高低压电网发展,准确预测负荷发展趋势和用电性质,合理进行电网布局。农村电网发展规划要顺应城乡发展的新形势,克服传统思维仅考虑简单照明负荷的束缚,采取系统思维的模式,结合农电特点,统筹做好农网升级改造中电源、网架、无功、电压等中长期规划。制订出上下贯穿、高低压电网兼顾、城乡发展统筹的整体规划,重点解决好农网存在的电网薄弱、供电可靠性不高、电压质量保证能力不强等问题。优先考虑农网

一、二期未改造的线路,解决农村“低电压”问题。

(二)安全运检部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

1.将XXX地区低电压项目汇总上报分公司发建部,做为工程项目储备。严格按照农网工程管理程序,严把工程质量关、进度关和验收关,建精品工程、优良工程。加强对分公司工程进度和资金完成的统计与监督,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做到“低电压”治理工作“抓严、管好、落实到位”。

2.健全“低电压”监测网络。

一是健全农村电网电压质量监测网络和管理平台,建立健全低电压监测网络,科学合理的选择电压监测点,逐步增加电压监测点数量。二是加强电压监测仪日常维护和检查,发现运行异常的监测仪及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三是不定期开展“低电压”情况普查和抽查工作。

3.建立健全“低电压”用户档案,做到“五清楚”。

对存在“低电压”区域,做到“五个清楚”,既清楚地段、清楚时段、清楚数据、清楚手段、清楚内容。以10千伏线路为单元、以配电台区为单位,逐条低压线路、逐个用电客户进行详细摸排,建立低电压用户档案,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措施,对于简单的调相或者换几档线就能解决的,明确任务完成责任人。需要台区改造或者高压延伸才能解决的低电压需要列入项目明细表上报分公司。4.加强供电所的管理。

各供电所按着10千伏及以下工程项目可研明细表的格式及时准确上报各自所辖低电压用户明细。

5.高度重视95598投诉系统,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一直以来都是电力企业的奋斗目标。在低电压专项治理过程中,省市公司高度发生95598投诉事件,拟定对投诉频繁地区的低电压问题要优先解决。生产部门应掌握各乡镇“低电压”投诉情况,以此做为低电压治理项目储备。

6.加大对农网配电设备的巡检力度,开展配变负荷测量和电压测量;加强低压用户报装接电管理,合理确定装接容量。

三、低电压确定途径及资金来源

确定用户低电压状况主要有两种途径:1.生产班组和供电所人员在平时和用电高峰时段对所辖台区进行负荷测量、电压测量,对确实电压低的台区,将实际情况填写工程台区项目明细表,上报发建部作为低电压项目储备。2.通过用户自身反映或“95598”电力服务热线投诉途径。当客服中心接到用户反映和“95598”投诉低电压后,将情况上报运检部,运检部安排生产班组和供电所人员到现场对低电压进行确认,根据低电压的户数和轻重缓急确定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1.通过大修工程、技改工程、农网升级改造工程解决资金来源。优点:改造低电压规模大。缺点:改造时间不及时,基本都是提前1年以上上报项目计划,到项目批复、资金下达、最后工程竣工最快也要2年时间。2.通过低维费做为资金来源。优点:改造周期短,当年就能解决问题。缺点:改造规模小,不能解决大面积低电压状况。

四、分公司低电压状况

近年来由于XXX县各乡镇特色农业和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大力扶持保障农民利益,大型畜牧养殖场等农牧业发展也具备了相当的规模,地区农牧业用电负荷增长比较快。导致变压器满负荷甚至过负荷运行,造成部分线路末端电压质量低。

2013年宽供局有配变台数2354台,有285个台区供电半径大,导线截面小,变压器过载运行,现造成线路末端5392户电压低,经常投诉,这些台区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大,供电半径为1.5公里以上,导线截面小,低压主干线主要为JKLYJ-1-35绝缘线,两线主要为JKLYJ-1-25和JKLYJ-1-16绝缘线,两线为台区主要架线方式,低压四线占比例非常小,个别线路末端电压仅为160V。还存在少数单相变压器。这些台区需要进行改造或采取高压延伸缩短供电半径解决用户电压低问题。

五、解决低电压的具体方法

1.2011年XXX县结余资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解决毛甸子、杨木川、石湖沟、大川头、牛毛坞、青山沟46处台区低电压问题,工程总投资841.35万元。新立及更换水泥杆601根,新架及更换高低压导线亘长42.021千米,新建及改造变压器台46个,接地改造46处,工程预计2014年底完工。

2.2014年XXX县农网升级改造工程:解决灌水镇、长甸、永甸、青椅山、东营分37处台区低电压问题,总投资906.01万元,新立及更换水泥杆777根,更换高压导线亘长48.101千米,新建变压器台37个,工程预计2014年底完工。。

3.储备项目:XXX县步达远区域高压延伸及低压台区改造工程,XXX县红石所高压延伸及低压台区改造工程,XXX县硼海区域高压延伸及低压台区改造工程,XXX县太平哨区域高压延伸及低压台区改造工程,XXX县振江镇区域高压延伸及低压台区改造工程,XXX县太平干主1#—187#及分歧高压线路改造工程。工程概况:新立及更换水泥杆3043根,新架及更换高低压导线亘长194.61千米,新建及改造变压器台85个。

以上共计168处低压台区,现已完成现场设计,除此之外还有117处低压台区将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安排设计。总计285处低电压项目都将列入今后低电压改造计划,逐年进行改造。

六、流程图

七、检查与考核 低电压专项治理工作纳入XXX供电分公司同业对标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管理。

附件:XXX县10千伏及以下工程项目可研明细表

1、2、3

第14篇:某县民政局低保汇报2

XX县民政局

关于2012年低保审核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省、市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会议精神和低保管理工作要求,结合今年城乡低保资金审计结果情况,四至五月份我局组织人员深入12个乡镇和城区街道办,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低保审核工作,现将审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加强培训,做好低保政策宣传工作 为了搞好2012年度城乡低保审核工作,民政局成立了低保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小组成员分工,落实了核查工作任务。3月上旬两次召开各乡镇民政站长和低保专管员培训会议。会上印发了《XX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细则》和《XX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细则》等相关资料。组织学习了相关政策文件,提出了低保审核工作的详细要求。通过集中培训,使乡镇民政干部进一步明确了城乡低保申请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和责任义务,更加准确掌握政策、宣传政策、执行政策,为低保审核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严格程序,认真核查,做好城乡低保核查工作 四至五月份我局依据国家审计结果反馈信息情况和低保规范化建设要求,组织人员深入12个乡镇和城区街道办,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低保审核工作,对城乡低保对象的居住、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特别是对财政供养人员、死亡人员、有营运和消费车辆人员、有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人员、有房屋出租信息人员、子女就业及结婚等20种不符合低保政策情况和人员进行了重点核查。严格核算其家庭收入,全面核减了不符合政策的低保户,力争使低保工作达到公开、公正、公平。经过核查,城市低保由2011年的1122户2199人调整为1163户2224人。对不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68户168人予以核减。主要包括财政供养人员3户4人,死亡6户10人,有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的43户103人,有营运和消费车辆信息的7户16人,其他不符合条件9户35人。城市低保新增85户170人,主要是将农民进城落户人员享受农村低保转为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由原来的3208户6147人调整为3666户6129人。对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863户1404人予以核减,同时新增符合条件农村低保对象962户1386人。月保障金由原来的515840元调整为504880元。在城乡低保审核排查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办)民政专管员和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低保协理员入户调查,填写家庭收入核查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并将评议结果在村上张榜公示一周后上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乡镇政府(街道办)召开会议研究,并将结果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报民政局审核,民政局抽调专人进行抽查审核批复,并要求将批复结果在乡

镇政府公示。在城乡低保审核中,严格审核程序,严格执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制度。坚决取消 “关系保”、“人情保”,完全实行“阳光”操作,真正做到了把应该纳入低保的人群以家庭为单位全部纳入,把不该享受的低保对象清理出去,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使低保工作达到公开、公正、公平。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县城市低保对象为1163户2224人,占非农业人口的5.57%,月保障金463059元,月人均补差208.2元。农村低保对象为3666户61290人,占农业人口的7.6%,月保障金504880元,人均月补差82.36元。

三、建立档案,录入信息,实现档案规范管理

低保审核结束后,各乡镇民政站和民政局建立了完整的低保档案,主要包括个人申请、入户调查表、申请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紧接着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所有信息录入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管理系统,实现了信息化管理。

四、工作建议

1、存在问题

一是低保、五保对象死亡后不能及时核减。

二是个别个体工商、有车户享受低保。

三是低保金不能按时发放。

2、原因分析

一是民政保障对象多,包括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救济、孤儿等一万多人。救助对象遍布全县12个乡镇和城区街道办220个行政村和15个社区,救助对象覆盖面广、居住分散,动态变化大、情况复杂。工作人员配备少,管理手段落后,办公条件差,没有交通工具,审核、管理工作难度特别大。

二是与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信息不能互通共享。造成信息不灵,审核难度大。

三是由于维护稳定工作需要,有些特殊人群县委、政府要求整体纳入低保。如下岗职工、对越参战、8023部队退役在乡人员,所以造成有些个体工商户、有车辆、房屋出租等人员享受低保。

四是上级资金不能及时下拨,县级财政无力垫付,造成低保金不能按时发放。

3、工作建议

一是增加人员编制,改善办公条件,配备交通工具,提升工作效率。

二是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和机制,在保障对象审核中,能与公安、财政、工商、房管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以便及时对各类民政保障对象进行核查。

三是建立资金配套兑付工作机制,及时足额拨付保障资金。

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管理制度,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执行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制度,管理使用好保障资金。

二0一二年七月五日

第15篇: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农村低保工作汇报,我镇农村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低保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政策,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为维护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县东北部。镇域面积68平方公里,辖13个村委会,139个自然村,247个村民组,总人口56793人,低保对象1038户(ab类673户、c类365户),共2575人(ab类1753人、c类822人)。

二、工作成效

我镇农村低保全年审批金额为元,实际发放元。在低保年审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退出74户共239人死亡及不符合条件人员,新增了182户共361名低保户,实现了应保尽保。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将低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作为全镇稳定大事来抓。镇分管领导亲自抓,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低保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民政办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帮助各村理顺思路,完善管理,为我镇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狠抓政策宣传。我镇始终把政策宣传作为低保工作的主线来抓。在认真组织学习市、县有关低保文件的基础上,还经常利用镇村公开栏进行宣传。结合“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等,积极开展就业技能知识培训,提供就业信息,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三)狠抓政策执行。严格执行政

策,控制增长因素,确保低保金不出现大的反弹。进一步加大低保审核力度,对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虚报或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以及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坚决取消。但对家庭生活确实有困难者又不能纳入低保的,及时关心救助。由于我们采取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灵活救助政策,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全镇稳定。

(四)狠抓制度执行。我镇制定落实了《××镇低保工作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重点抓住材料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在执行制度上做到“有章必行,违规必究”。由于我们加大了低保制度管理,全年农村低保停止户,停止金额为元。

(五)狠抓信访处理。我镇特别重视低保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并明确有专人负责信访处理工作,建立有专门的信件登记和调查处理记载,对调查处理结果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避免反复举报。对上级部门转下来的信访材料,做到来信必查,查必落实。

(六)狠抓责任考核。年初,镇与各村及有关单位签订了《农村低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不仅调动了镇村干部抓好低保工作的积极性,也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执行政策与社会稳定的相互关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病人员,作出切合实际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大低保工作的审查力度,确保“应保尽保,不该保坚决不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做好民政队伍政策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镇低保工作管理水平。

第16篇: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一一一市农村低保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一一是城乡一体的城市,全市辖6个县市区,国土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0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19万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站在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的高度,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推行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让农村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06年8月,市政府做出了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决策,10月份,在h区试点,同年,g市、g区等地开展了试点工作,2007年1月,全市全面建立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今年3月,在全省民政工作暨灾后恢复重建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省政府《咨询与决策》刊发了典型经验。截至2008年7月,全市有6.04万人享受农村低保,月发放低保金308万多元,月人均补助水平51元,其中一类对象5409人,月保障标准77元,二类对象31622人,月保障标准52元,三类对象23397人,月保障标准42元。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对于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三最”问题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深得民心,被誉为点亮困难群众生活希望的一盏“心灯”。

—1—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基础,建立农村低保运行机制

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稳定、持续、有效地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大制度安排,是从临时救助到制度保障的重大转变。在农村低保制度实施过程中,我市着力构建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网络组织体系,形成农村低保制度健康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

1、完善政策措施。2006年初,市政府抽调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调研组,对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进行广泛调查摸底和研究论证,在此基础上,2006年8月,市政府下发了《一一一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一一一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对农村低保制度的建制目标、组织领导、申报程序、资金来源、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县、市、区按照市里要求,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和办法,全市形成了统

一、协调、完善的农村低保工作政策体系。

2、健全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低保机构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在机构改革中,低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市委、市政府顺应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在全省率先将市低保处更名为市社会救助管理局,负责全市城乡低保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机构规格为副县级,工作人员10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编制7人,招聘3人。按照市政府的要求,—2—各级成立了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机构,增强了工作力量。f区在其他部门减员的情况下,区编委为其配备了16名低保专管员,其中派驻乡镇9人,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负担。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设臵合理、上下贯通、网络健全的低保管理组织服务网络,农村低保专职工作人员达到63人。

3、积极筹措资金。在管好、用好中、省农村低保资金的基础上,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建立稳定的农村低保资金筹措机制,保障了农村低保资金的持续、稳定、足额投入。一是落实配套资金。将市县两级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做到分级负责,分级筹集,分级管理。市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元落实定补,县市区财政全额兜底。2008年,全市共落实农村低保配套资金400万元,其中:市财政已连续两年按农村低保总人数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下拨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共计184万元。二是落实工作经费。为保证有钱办事、有人理事,以文件的形式对农村低保工作经费做出了硬性规定,明确要求市、县财政按不低于低保资金支出总额3%的比例落实农村低保工作经费。两年来,全市共落实农村低保工作经费84万元。

4、建立1+Ⅹ救助平台。为解决农村贫困对象的实际困难,根据《一一一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按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16个成员单位的职能特点,建立了社会救助体系1+X救助平台,市社会救助体系成—3—员单位共同为农村低保对象提供帮助和服务,农村低保对象通过救助平台可以享受一系列的配套救助。民政部门资助农村低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医疗救助,实施危房改造,仅今年上半年就资助55366人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到100%;劳动部门免费对农村低保户开展技能培训;卫生部门对农村低保户到公立医院就诊,免收挂号费,住院床位费、检查费减免20%;工商、税务、金融部门对农村低保户兴办的生产经营性项目,在贷款、税收、工商管理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教育部门落实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就学“两免一补”等。2007年至今,全市为农村低保对象优惠减免费用和辅助救助资金达1000多万元,为农村低保户撑起了生活的一片蓝天。

(二)加强督办,建立农村低保工作监督机制

为保证农村低保的公开、公平、公正,强化了政府督查、部门检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四位一体的督办机制,强力推进农村低保工作。

1、强化政府督查。200

6、2007年,市政府连续两年将农村低保工作列为全市十件实事之一,公开向全市人民承诺。年底,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进行专项督查,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市政府组织工作组多次对农村低保工作进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每年的人大议案和建议、政协提案承办期间,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实地监督指导低保工作,—4—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开展。

2、加强部门督办。民政部门将农村低保作为落实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年初以文件的形式把工作任务量化到县市区,落实承办单位、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4次召开督办会议,1次现场会议,组织了3个督查专班,定期深入各地调查了解农村低保情况,现场检查指导、现场解决问题。我局与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办组,对县市区农村低保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农村低保资金据实列支,足额拨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社会化发放。

3、深化舆论监督。市内各新闻媒体开辟了农村低保工作专栏节目,介绍农村低保制度框架、保障标准和保障对象,增加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一一一电视台开通了农村低保政策短信互动平台,一一一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定期安排民政、低保部门负责人现场接听听众的咨询、投诉。

4、接受群众监督。专门设立了低保群众信访接待办公室,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及时调查处理举报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去年以来,全市共接待农村有关低保的上访对象85人次,调查处理群众举报12件,取消了7人的农村低保资格。

(三)规范程序,建立农村低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农村低保是一项长期性、制度性的工作安排,必须从申报、—5—审批、公示、发放等环节搞好制度设计,实行规范化管理。为此,我们结合农村低保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完善申报程序,规范管理,成效明显。

1、完善申报审批程序。在坚持“个人申请、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基础上,形成了两级评议、两轮公示、入户调查的低保申报审批制度。一是建立了村、镇两级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制度。村评议委员会成员由居住地湾长代表、群众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村干部代表组成;镇一级成立了由民政办主任、包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成员的评议小组,拟保对象是否享受低保,须经评审委员会评议,到会人员签字并公示,无异议的,与低保审批表一并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将村、镇两级评议意见作为审批的必备条件;二是实行两轮公示制度。即拟保前由村、镇两级在村务公开栏和镇农村低保公示专栏公示一个星期,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后再返回村、镇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审批的过程中,坚持做到“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实行“三个不批”,即申请和民主评议情况不一致的不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不批,政策有争议没明确之前的不批,从入口上杜绝只凭申报、凭关系、凭印象吃低保的现象。

2、建立公开公示制度。为准确核定农村低保对象,做到不错保、不漏保,我们狠抓村、镇两级农村低保公示阵地建设,以基层公示阵地为平台,加强公开公示力度。目前,全市57

—6—个乡镇(街办)建立了农村低保公示专栏,村级普遍利用村务公开栏这一阵地,将农村低保政策、拟保人员名单、家庭情况、拟补助金额、服务承诺、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并公布了各级低保热线电话,热情接待群众咨询和举报。f县将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在县编制网上向全社会公开。g区筹集资金4.5万元在全区9个乡镇设立了农村低保公示专栏,并统一规格、统一宣传内容。全市低保机构热线被农民群众亲切的称谓“低保110”。

3、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全市所有低保对象有效保障期限为一年,各地在每半年核查的基础上,每年对所有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人口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了解,并收回低保证,符合条件的办理续保手续,颁发新低保证,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资格。2008年上半年,全市在动态管理中共清退373人,调整了22890人补差标准,新增1.1万人。通过分类施保、重点救助,既公正合理,符合群众意愿,又提高了救助实效,群众十分满意。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问题。

1、低保覆盖面窄。我市农村低于国家公布的693元贫困线的贫困人口8.2万人,目前纳入农村低保6.04万人,覆盖率74%,还有2.16万人符合低保条件未能纳入农村低保。目前,农村低保以指标定保障面,今年省分配我市农村低保指标1.1万人,各县市区将省分配的指标再下达到各乡镇、村。此外,—7—由于我市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农村低保边缘人群规模不断扩大。例如7月份以来,我市主要以暴雨雷电大风为主,受灾人口15.565万人次。这部分受灾或处于贫困边缘的人群,由于未能纳入农村低保,只能通过临时救助解决眼前的困难,僧多粥少的现象比较突出。

2、低保补助水平偏低。目前,我市农村低保人月均补助水平51元,与省人均补助水平持平。尽管今年两次对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进行提高,依然远远低于农村居民3327元的平均消费水平。从7月份国家公布的农村生产和生活资料6%上涨幅度来看,低保补助增长幅度远不敌物价上涨的速度,给低保对象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低保工作力量薄弱。目前全市各县市区虽然设立了专门低保局(中心),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但大多数是身兼数职,工作只能被动应付。乡镇(街道)一级仅设民政助理1人负责,而且是兼职。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多达15万人,服务比例1∶2632。近年来,新增加了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大病救助以及其他配套社会救助等主要救助工作,常年救助对象达到35万多人,两者的服务比例1∶6100。政策性强、对象多、覆盖范围广的社会救助全面实施以后,镇、村两级的社会救助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空前加大,并呈继续加大之势,原有力量远远不能适应现有工作需要,严重制约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进一步规范管理和长远发展。全市县级以上机构担负着社会救助体系九大制度中五项制度的行政管理职能,但未

—8—能纳入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范围,社会救助工作职能大大削弱。

(二)建议。

1、坚持“两手抓”,应对物价上涨。建议省政府一方面加大对物价上涨势头的抑制,从根本上平抑物价,从源头上缓解农村低保对象和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压力。另一方面要坚持做到“水涨船高”,只要物价涨,低保标准就必须紧跟着提高,保障面就必须适当扩大,只有双管齐下,才能切实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明显降低。

2、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实现应保尽保。我市低于国家693元贫困线的农村贫困人口8.2万人,纳入农村低保的6.04万人,还有2.16万人未能纳入。如果按照现行每人每月50元标准测算,8.2万人全年需资金4920万元。今年上半年,中央、省及地方配套资金3000万元,其中中央省补助资金2564万元,实现全民低保资金缺口1920万元。只要中央、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地方进一步加大配套资金和政策落实力度,在我市农村完全能够实现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一样,开弓没有回头箭,实现应保尽保是最终目的,只有实现应保尽保,才能避免将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挡在低保的大门之外,才能真正体现农村低保制度的普惠性,才能避免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

—9—

3、加强机构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国务院新近批准的民政部“三定”方案,将原低保司改为社会救助管理司,主要职能是牵头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建议省政府尽快将省民政厅低保管理办公室改为社会救助管理局,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便上下统一,归口管理。今年,市编委将原市低保处、现社会救助管理局上报省编委将其批准为参公管理单位,由于省民政厅低保管理办公室不属于参公管理单位,故省编委不予批准,而我市同时上报的市移民局、市老龄办等40多个单位,均被批准为参公管理单位。无论从目前的工作职能、性质、任务上讲,还是从今后的发展趋势来看,社会救助管理机构都是政府开展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能机构,若不纳入参公管理,不仅影响现有职能的发挥,而且影响纵向横向协调作用的发挥,特别是不利于履行社会救助的牵头职能,长此下去,不利于调动现有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相关救助工作执行力的提高、提速,最终受到损失的是广大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省和市州的社会救助机构能够参公管理,对于县市区、尤其对于乡镇社会救助机构的建设,工作装备的配臵,工作人员的配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激发和调动,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一一市社会救助管理局 邢烨)

—10—

第17篇:低保工作汇报 6

低保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镇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作,精心打造“阳光低保”,大力推进以农村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的社会经济发展。

一、基本情况

二合镇辖8个村民委员会1个社区,108个村民小组,全镇81平方公里,其中农业人口

人。全镇共有贫困户8户64人,占全镇农业人口45.7%。其中,残疾4户6人占贫困人口8。近年来,在各级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群众生活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

2013年,全镇共有1户5人享受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共发放低保金6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农村低保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之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是改变过去临时救济阶段性生活安排,建立定期定量长效救助机制的社会保障工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政府文件专门成立了我镇农村低保复核评审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镇民政,社会事务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农村低保各项工作,调整充实了我镇农村低保复核评审领导小组,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扎扎实实地抓好农村低保工作,确保了全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新工作机制,实行“阳光低保”。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镇、村两级建立永久性公示栏,并将动态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做到一季度一公开,及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实现真正的阳光低保。二是建立月报、季报制度。镇、村两级按月将低保对象的动态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统计上报,以便及时掌握对象的动态情况,把好进出口关,更好地促进动态管理的准确性、及时性、科学性。三是建立相关部门责任追究制度。上级部门对低保实施的相关部门明确其相应的责任及追究制度,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其职责。四是实行挂牌管理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工作中严格实行“三公开、十步骤”、“三榜公布”制度,切实履行低保的审核、审批程序。

三、健全制度,动态管理,积极构筑农村低保救助体系。根据《二合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和政府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通知》中有关动态管理的规定,在低保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户数有进有出,人员有增有减,标准有升有降,努力构建符合我镇镇情的农村居民低保救助体系。2013年,一类停发101人、二类停发410人、三类停发56人,一类新增101人、二类新增410人、三类新增324人;2013年,一类停发2人、二类停发245人、三类停发177人,一类新增231人、二类新增245人、三类新增177人。低保保障金以存折的方式由镇民政办和村两委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无违规现象发生。

四、以人为本,分类施保,解决受保人员实际困难。按照农村低保工作突出重点的原则,我镇对五保户、残疾人、单亲家庭、重病人员、老年人、优抚对象、计生户、以及其它特困户八类人员,进行了分类施保。重点保障了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和重病人家庭三种类型。

五、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平台。我镇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注重创新,科学管理,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农村低保工作制度,优化低保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农村低保工作水平不断提高。镇民政所从农村低保信息化网络入手,建立农村低保电子台帐,内容完善,数据真实准确,进一步优化了工作平台。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严格按照低保户申报评议公示制度、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监督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和民政部门优质服务承诺标准等执行,较好地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接受群众监督,镇政府里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2007年以来,共接到群众举报4件,我们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取消了1户家庭的低保资格,该户户主王正发,经调查,该户经济收入远远高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均纯收入693元,不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六、落实责任,严格追究,从严查处工作不力不到位。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在申报、审核保障对象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无故不报或拖延申报或者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作为保障对象上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确保低保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县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操作程序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

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小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部分低保户对低保的政策和标准不清楚、不了解,基层干部也有一些不够端正的意识,由于这些低保对象大多缺乏知识且有残疾,认为说也听不明白。

(三)档案管理不完善,基础工作欠扎实。突出表现为建档工作薄弱环节,镇、村两级的会议记录不够完整,公示缺少相应的图片资料。

(四)工作督查力度不到位。由于镇民政所、镇督查办工作繁多且人员不足,很难按时督查检查到位。

四、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农村低保是国家对于低收入人群的一项惠民政策,不仅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的重要性,更要从制度上、从实际操作中保证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要规范操作行为,注重低保工作的实际效果。一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增强困难群众的主动性和对自身权利的认识,尽可能地减少主观操作行为;二是要注重公示的实效,三榜公示的程序要完善,公示地点扩大到涉项村民小组;三是要使真正贫困而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员享受到低保,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非常进入”; 四是对低保的申请、入户核查、审批公示和审核工作,应经常化和制度化。

(二)要加大宣传的力度,以多种形式提高农村群众对于低保工作的知晓度。部分的困难群众对低保政策缺乏了解,为此,要广泛地开展多样化、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工作,宣传的方式尽可能地贴近农村实际,易于接受,通俗易懂,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能够基本了解低保的办理程序和政策规定,使享受对象能够基本知晓低保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保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客观而言,也与镇村两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手不足分不开。要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低保管理人员“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面对社会的弱势群体,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还需要相应的爱心和耐心。必须照顾到救济对象的尊严,在人格平等前提下进行救助,要避免施舍、恩赐等错误的想法及态度。

(四)加大督查接访的力度,把好监督环节关。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是做好低保的一项重要手段,要建立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全程跟踪监督制度,各相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加大查处的力度,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国家这项利民惠民制度良性运行。

(五)科学合理用好农村低保指标,确保农村低保指标落到实处。

(六)多方筹措,积极争取农村低保指标,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真正实现应保尽保。

我镇农村低保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在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思想的指导下,时时处处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贫困、弱势群众体为重,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我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环境。

(七)加强基层低保工作网络建设。建议在镇、村两级设置专职的民政低保信息员,乡镇做到有机构、有专职低保人员。村级确定低保信息员,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低保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农村低保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共享。

第18篇:城乡低保工作汇报

织金县民政局

关于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工作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各位常委:

为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力打造和谐织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将城乡低保工作这项“民心工程”做成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居民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范围,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均有被纳入保障范围的权利。

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基本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党的基本宗旨的体现,是政府基本责任的体现,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社会的稳定,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全县城乡低保基本情况

我县城市低保工作始于1998年,通过努力,各项制度建设已日趋完善,低保标准经过四次提标,已从1998年的7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元,低保对象从1998年的213户273人增至2010年的4367户,8562人。2010年一月至3月发放低保金360.5万元。低保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织金的建设。

我县农村低保工作于2007年开始实施,几年来保障标准逐年提高,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资金管理逐步规范,法规和制度日趋健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管理体制初步确立,运行机制逐步完善,配套政策初步落实,救助体系逐步形成。为了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强力打造“阳光低保”,充分发挥 “最后一道安全网”的兜底作用。我县2009年12月12日组织召开2010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全面铺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物价、统计等部门测算并请示县政府,我县农低保标准暂定为1100元,既是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110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群众,均可纳入保障范围。现在,农村低保对象由2009年的57234户118000人增加到现在的84399户174769人,2010年第一季

度已按照2009年保障人数发放农村低保金1711万元,第二季度将按照调整规范后重新录入的台帐实行差额补助发放低保金。

三、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县领导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城乡低保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力度,我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民政局下属副科级二级局社会救助局,全面负责城乡低保工作,并新增了7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招聘2名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全县32个乡(镇)共招聘64人。为解决基层农村低保工作入户调查交通不便的困难,我县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全县32个乡(镇)配备了低保专用摩托车,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为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狠抓宣传工作、监督工作,确保实现“阳光低保”。 为了切实保障民生,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低保,我县高度重视对农村低保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工作。2009年初,县民政局投入资金在县主要交通干道制作了2块大型低保宣传标语,全县各乡(镇)也制作了相应的宣传标语,同时县民政局还将低保政

策印制成低保知识宣传手册发放给群众。在刚刚结束的2010年农村低保调整规范工作中,全县各村通过召开群众会、印发宣传单、公开信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当前的低保政策。通过宣传,广大群众对党和政府低保政策的了解进一步提高,对申请低保的程序进一步了解,加强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到新政策家喻户晓。

(三)健全制度、强化培训、规范操作程序

制度健全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操作的重要前提,为规范操作,专门制订了《织金县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织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织金县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审批流程》等,规范了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工作程序。为确保低保工作操作更加规范。继县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培训抽调工作人员后,各乡(镇)再次组织试点工作中抽调的业务人员对本乡(镇)参加农村低保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了各乡(镇)干部、包村干部、村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为低保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四)督促到位、确保公正

督促到位是保证农村低保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确保公正的首要条件,为此,县政府高度重视督查工作,专门成立了五个农村低保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对当前各乡(镇)

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3次以上跟踪督查。通过督查将各乡(镇)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及时将督查结果上报县政府进行通报。对做得好的乡镇,推广其好方法和好经验,对做得不好的部分乡(镇),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定期检查其整改情况。

(五)强化资金管理

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确定的保障对象家庭贫困程度,以货币形式由乡(镇)财政、社会事务办公室按月(城低保)、按季度(农低保)组织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信用社存折(卡)兑付。对部分老弱病残等无法自行领取低保金和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特殊低保对象,可经本人委托由他人代领,但必须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委托证明。城乡低保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迟拨、缓拨、截留、挤占和挪用。低保资金设置城乡低保资金支出专户,实行单独核算和管理。及时将已发放的低保资金向当地纪检、审计机关通报,积极配合他们对低保资金的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六)实行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我县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审核一次,对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我们将视为特殊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为加强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每年的调整工作坚持民主评议,各乡(镇)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推荐低保对象的方式,将原保障对象或新增对象列上推荐票。组织全村(社区、居委会)群众召开评选大会,与会村民人手一张选票,根据与会居民的意愿评选出继续享受低保、取消低保的对象名单,从而达到民主公平、公正、公开,使城乡低保工作更加趋于合理,使“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方针政策更完善,确保广大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近年来,我县城乡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低保政策法规宣传、培训的广度与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少数基层领导和干部对低保工作重视和理解程度不够,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三是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计算难,难以查证。城乡困难群众相互间攀比心强,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四是信访维稳工作纳入低保范畴的越来越多,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五是低保工作经费缺乏。

城乡低保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凝聚力工程”,我县将继续恪守“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工作宗旨,在城乡低保工作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更优社会氛围;二是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到点

上突破、面上拓展,单项突破、系统完善;三是要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四是要加大低保资金投入,不断提高补助水平;五是要加强对低保对象择业观的教育,积极帮扶低保对象走出困境;六是要进一步提高干部依法服务水平,努力强化自身建设。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在全县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许多方面的工作仍需不断完善,还需要不断探索,不断总结创新经验,把城乡低保工作做得更好、更实,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织金”作出积极贡献。

第19篇: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我镇农村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低保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政策,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为维护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县东北部。镇域面积68平方公里,辖13个村委会,139个自然村,247个村民组,总人口56793人,低保对象1038户(ab类673户、c类365户),共2575人(ab类1753人、c类822人)。

二、工作成效

我镇农村低保全年审批金额为130.92元,实际发放130.92元。在低保年审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退出74户共239人死亡及不符合条件人员,新增了182户共361名低保户,实现了应保尽保。

三、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镇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将低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作为全镇稳定大事来抓。镇分管领导亲自抓,并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解决低保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民政办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帮助各村理顺思路,完善管理,为我镇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狠抓政策宣传。我镇始终把政策宣传作为低保工作的主线来抓。在认真组织学习市、县有关低保文件的基础上,还经常利用镇村公开栏进行宣传。结合“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等,积极开展就业技能知识培训,提供就业信息,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三)狠抓政策执行。严格执行政策,控制增长因素,确保低保金不出现大的反弹。进一步加大低保审核力度,对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虚报或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以及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坚决取消。但对家庭生活确实有困难者又不能纳入低保的,及时关心救助。由于我们采取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来源:好范文 http://www.xiexiebang.com/)”的灵活救助政策,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全镇稳定。

(四)狠抓制度执行。我镇制定落实了《××镇低保工作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重点抓住材料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环节。在执行制度上做到“有章必行,违规必究”。由于我们加大了低保制度管理,全年农村低保停止户,停止金额为元。

(五)狠抓信访处理。我镇特别重视低保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并明确有专人负责信访处理工作,建立有专门的信件登记和调查处理记载,对调查处理结果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避免反复举报。对上级部门转下来的信访材料,做到来信必查,查必落实。

(六)狠抓责任考核。年初,镇与各村及有关单位签订了《农村低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不仅调动了镇村干部抓好低保工作的积极性,也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执行政策与社会稳定的相互关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病人员,作出切合实际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大低保工作的审查力度,确保“应保尽保,不该保坚决不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做好民政队伍政策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镇低保工作管理水平。

第20篇:农村低保工作汇报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我市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直接指导下,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相关政策,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人口47.1万,其中农业户口38.9万,城市户口8.2万人。目前,农村低保保障对象9393户17678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4.5%,月发放保障金183万元,人均补差103元,截止第三季度,共发放低保金1795万元,根据***市刚刚下发的文件要求,农村低保从4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人均月补差将达到112元以上。我们正在积极与财政局结合,尽快将低保金补发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低保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城乡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定期审核制度,将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条件好转的及时退出,确保城乡低保对象进得去,出得来,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搞好专项治理。

1、严格审批程序,把好“入口”。严格按照本人申请,乡镇(办事处)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确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一是乡镇认真受理群众申请。今年来各乡镇(办事处)共受理群众申请4100户,组织了入户调查、群众评议,对乡镇审核通过的及时进行公示上报。二是民政局加大抽查力度。上级文件要求县一级入户抽查率30%,为使得认定更准确,我们力争入户达到100%。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予纳入,确保低保资金用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人身上。今年局低保科从2月21日(农历正月廿一日)开始对全市范围内的新申报对象进行了逐户审查,每周五天至少有四天在走村入户调查,面对面与群众沟通,听取群众意见,群众反映较好。三是利用现有的信息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比对。与财政、公安、税务、住建、人社局和***公积金中心等有关单位结合,建立信息比对平台,及时核对财政开支人员、公积金缴纳、企业退休、地税、国税、住房、残疾等信息,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

2、认真复查,敞开“出口”。一是认真进行复查。每年4月到6月份,开展全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由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的所有低保户进行重新入户复查认定,要求乡镇100%入户调查,对审查不过关的家庭要求乡镇及时上报取消低保资格。目前这项工作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进行。二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居)进行重点排查。低保科在完成对新增对象入户调查的同时,根据平时对群众的接访,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居)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排查。目前共对紫陵镇西紫陵村、王召乡尚香村、覃怀办事处东关村和太行办事处东***村等8个乡镇(办事处)15个行政村进行了全村逐户排查,取消城乡低保户90余户。三是利用信息比对系统平台,核对出低保家庭是否有财政开支、经商、领取退休金、多套住房等信息。在确认该家庭条件好转后及时停保。

3、坚持公开,接受监督。一是在全市所有行政村(街)设臵了固定公示栏,对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进行长期公示,公示栏有政策宣传、低保家庭情况、举报电话(市、县和乡)、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建立举报查处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举报,局统一印制了《困难群众来访登记本》和《群众举报登记本》,印发到各乡(镇)办事处民政所,对群众来访事项、来访人情况等及时进行登记,做到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建立工作台账,跟踪调查,通过进村入户了解情况后限时办结,妥善解决。

(二)严格低保资金管理。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实行按月发放,农村低保金实行按季度发放,及时将低保金及时划拨到市信用联社,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二是实行社会化发放。全市低保金由财政转入农村信用社后,由银行直接将资金打入低保对象存折,全部社会化发发放。三是定期检查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分别深入低保金代发金融机构及低保户家中,检查了解低保金发放情况。通过严格的检查监督,保证保障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当前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随着 “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另外在家庭财产的界定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二是少数单位和村(居)对城乡低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如在入户调查方面,认为钱是国家的钱,发给群众的,我又不装自己腰包,搞不搞入户调查都行,不管条件好坏只管向上报,所以不入户或不能做到100%入户。在民主评议方面,个别乡镇不能认真组织,有的仅仅流于形式;在民政所长的任用上,有的所长身兼多职;村(居)干部对条件好转的家庭不及时上报,认为上报了得罪人,工作人员经常听到的一话就是,要取你们取,花公家的钱,我们不得罪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对低保的排查力度。

三是存在政策“搭车”现象,将低保作为信访稳定、拆迁安置等的激励手段。目前涉军的有****部队等,拆迁安臵有**镇的***、***等,这些对象按照有关要求和政府文件规定统一办理了低保,这些群体当中有的家庭生活确实困难,但有的生活条件好并不符合低保条件,在群众中造成不好的影响,以致于群众在上访、拆迁、纠纷等时候仿效,要求享受低保待遇。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农村低保金从52元,提高到100多元,另外低保的附价值太高,可享受大病救助、教育救助、水电费补贴等,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向各级提好建议,把好入口,将确实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四是现有的民政所人员编制与目前的民政工作量不太适。近年来,各级对民生工作都非常重视,投入较大,民政工作业务量逐年增大、工作任务繁重,基层民政所长负责包村任务,还承担乡镇中心工作,影响低保政策贯彻执行力度。新的政策要求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由乡镇组织,村多的乡镇如**、**、**,只有一个民政所长在跳“独角舞”,信访、农忙和计生及包村等乡镇中心工作还必须参加。建议为基层配备充实必需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人员落实,有人做事,有钱办事。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举报查处力度。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群众举报情况的查处力度,做到举报必查,查必有果。

二是建立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下一步根据出台的《***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方案》,实现各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建立低保信息查询平台,完善低保进入退出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投入。基层工作人员少,已影响了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3950人,近年来,随着社会救助体系的不断完善,民政工作头绪越来越多,但每个乡镇(办事处)民政所只有2个人,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同时,除担负现有的低保、救灾、五保、优抚、基层政权和老龄等民政工作外,还承担着乡镇其它工作,人员队伍与日渐加大的工作量严重不相协调。在经费的投入上,希望对加大低保工作经费投入,更好地保障低保工作日常运转,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县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乡镇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共8篇)

乡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共16篇)

纪委开展五个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本文标题: 县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共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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