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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共18篇)

作者:losentian | 发布时间:2020-05-17 19:16:3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县水利局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县水利局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县水利局以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涉及负担恶性案件和重大群体性案件不发生,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狠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对涉农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坚持水利工作为“三农”服务,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是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事关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事。县水利局为加强对减负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财务及水政、水资源、水保等有关执法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水利系统的减负工作。每年都召开减负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减负工作的重要性,对减负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确保农民受益,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实行综合执法,扎实开展减负工作。选派6名同志进驻县政务大厅工作,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县政务大厅水利窗口办理,规范了各项执法程序,增加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在依法收费工作中,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工作程序、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严禁吃、拿、卡、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不超标准、不越权收费。对涉农项目免征水资源管理费和水保“两费”。并定期组织纪检、财务人员对收费科室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征收对象进行明查暗访。近年来,无论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权限,票据使用方面,还是在工作服务

态度方面,都没出过任何问题,人民群众对此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是建立机制,确保长效。为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得以长期有效的落实,建立了四个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⑴监督机制。继续完善农民负担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信访举报、检查督促、案件查处等工作制度,充分利用涉农价格“公示制”和农民负担监督卡举报电话,及时了解农民负担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查处农民负担举报案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⑵自查机制。要求各科室、站所不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⑶反馈机制。要求各科室、站所经常征询基层、农民对收费项目的评价和意见,及时归类、研究,有效处理基层、农民意见较大的收费项目。⑷交流机制。加强科室之间、站所之间交流,互相监督,取长补短,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合法利益。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在农民减负工作方面,水利局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水事环境。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

第2篇: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报告

关于龙朋镇2010年开展农村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

工 作 报 告

县减负负:

根据县云政减负办【2010】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纪检、农经、财政等相关部门对2010年12月底止的镇辖区内开展农村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和存在问题汇报如下:

一、涉农乱收费罚款的综合治理情况。

(一)、农民建房方面近两年冻结无收费。

(二)、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情况。农民对义务教育阶段“三减免”政策的实施不完全了解,导致在收费中存在认识上的误差,中小学人均收作业本费10元。

(三)、农业用电、用水的收费按政策规定执行,不存在乱收费、乱摊派、搭车收费行为。

(四)、计划生育收费方面是无证生育最低罚款400元,其它项目无收费。办理身份证收费方面是正常办理一次收工本费20元,补办一次收工本费40元。结婚登记收费方面是每对收工本费9元,其它项目无收费。

二、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一)、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率达100%;2010年涉农物资价格涨幅过高抵消综合补贴;大部分农民承受不起,影响了种粮的积极性。

(二)、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执行情况。村委会只订阅云

1 南日报、红河日报,农村中小学订阅云南日报、红河日报及部分教学参考资料,镇属机关干部职工人手一份红河日报,党报党刊发行任务每年都由政府出资完成。

(三)、农民负担“监督卡”已全部发放到农户。

(四)、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有关制度执行。2010年有18个自然村进行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街道硬化。每个村民集资30元、共筹集资金55.8万元,争取上级补足资金125万元。

(五)、检查核实各项补贴的发放情况。各项补贴的发放通过5—7天的公示,在无异议后通过“一折通”兑付到农民手中,已兑现退耕还林补助90.9万元,综合直补155.5万元,种粮补贴42.5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49.9万元,家电下乡补体31.97万元,繁殖母猪补助7.8万元。共发放对农补贴399.57万元。

总之,龙朋镇农民负担减轻工作坚持长期抓,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的工作方法。为维护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保驾护航。

龙 朋 镇 减 负

办 2010年11月8日

第3篇:南昌市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南昌市2010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是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实施“山江湖”综合开发战略的起始之年,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现就南昌市2010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和重点,强化监管措施,加强法规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工作任务

继续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加强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和村集体收费、对农民建房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监管;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开展对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的监管;做好对农民补贴补偿、对村级财政性补助资金的监管;加强对县以上有关部门乱培训、乱考察、报刊摊派、平调克扣集体资金或物资以及到村组吃喝等加重村组负担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

1、开展乱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各地要针对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农民建房乱收费乱罚款、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办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办理证照、年检以及开立账户、产品认证等办事过程中的乱收费、搭车收费、1 吃拿卡要等问题,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开展一次专项治理。要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对收取涉及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办证等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收取,不得强行代收其他费用。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公开、合理、自愿的原则,禁止强行服务、强行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禁止将政府对农民的公益性无偿服务变为有偿服务。在专项治理中,对涉及农民出钱出物出劳的文件要组织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对突出问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对各种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有关制度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治理结果要组织严格检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财政局、农办、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生委、民政局、教育局、农业局、林业局、减负办、纠风办(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完成时间:全年。

2、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主要监督农村综合改革政策,下达给村级组织的财政性补助资金,发放给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规范各项惠农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发现截留、挪用、克扣等情况的,应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坚决予以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的好处全部落实到农村基层和农民手中。

责任单位: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农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教育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减负办、纠风办、农业开发办、扶贫办。

完成时间:全年。

3、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加强对基层一事一议组织实施的指导,积极引导农民按民主程序议事,按民主决策事项出资出劳。要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组织实施的监管,对超出议事适用范围、违反民主议事程序、超过限额标准的议事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对县级未按一事一议规定程序复审的议事项目,要坚决予以制止;对以自愿名义强行要求村民出资或强行以资代劳、平调或挪用筹集资金及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私分、贪污筹集资金及财政奖补资金的,要坚决查处。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减负办、纠风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6月前。

4、积极推进农村相关改革。开展减轻农业用水负担综合改革试点,清理取消有关农业用水不合法、不合理收费,合理确定农业水费负担水平,规范集体或个人经营小型水利工程水费,农业用水负担较重地区农民负担要有明显减轻;统筹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农田水利投入,推进农业节约用水,强化农业用水负担监管,从根本上减轻农业用水负担,促进农村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继续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降低农村电网线损和维护成本,切实降低农村用户电费负担。

责任单位:水利局、南昌供电公司、农业局、减负办、物价局、纠风办。

完成时间:全年。

5、继续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要继续发挥《农

3 民负担监督卡》是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卡、涉农收费明白卡作用,严禁卡外增项加码收费。监督卡由县区人民政府监制,工本费由县区财政负担,不得向农民收取;面向农民收取的各种费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水费等代收款项,均纳入《农民负担监督卡》统一管理;监督卡的入户率须达100%。县、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农民负担监督卡》严格审核把关。

责任单位:市减负办、农业局、物价局、教育局。完成时间:7月上旬前。

6、深入开展打假护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行为,有效遏制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提高放心农资覆盖率;完善农资市场准入机制,健全农资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农资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保证农资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农业局、公安局、质监局、物价局、供销社。

完成时间:全年。

7、实施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当前部分领域农民不合理负担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地区,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选择一个或几个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乡镇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实行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区域性、综合性的农民负担问题。在综合治理中,要坚持同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实行排查、处理、整改全程督办,对县域内所有涉及农民负担的问题要全面排查,对不该收或多收的钱物要如数退还,对相关责任人处理要及时到位,对相关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当年未达到治理目标的,要继续实施监控,4 直到农民群众满意为止。要通过治理,切实解决县域内农民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新机制,以点带面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减负办、纠风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间:全年。

三、工作措施

1、标本兼治,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要继续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以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政权组织为目标,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以健全乡镇财政监管职能、增强基层财力为目标,深入探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制度上消除加重农民负担的隐患;推进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明确保障责任和范围,防止以各种形式变相增加农民负担,以良好的作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有力的措施抓好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切实解决农民反映突出的问题。

2、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控机制。一是着力抓好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凡农民负担比上年加重,农民负担信访件比上年增加,农民负担案(事)件数量比上年上升,对上级明察暗访到的农民负担案(事)件查处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要列入重点监控。市一级直接监控到乡(镇)、县直部门,县一级直接监控到村,各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本级有关部门实施重点监控,及时解决农民负担热点问题,消除引发农民负担恶性案件、群体事件的隐患。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网络,在以往监测点的基础上,今年全市监测点保持150个,同时聘用义务监督员。三是检查并

5 督促涉农税收、价格、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防止不合理负担项目的出现。四是充分利用全市已公布的农民负担举报电话,形成反馈机制,并对电话举报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查处。

3、加大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强农民负担检查。各地要至少开展一次农民负担检查,并形成检查情况通报制度。要改进检查方式,实行明察与暗访、自查与互查、检查与处理相结合,提高检查效果。检查要以暗访为主,直接深入乡村了解情况,提高检查质量,并采取多种方式督促整改,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落实;二是建立农民负担案(事)件的分级查处机制,各级监察(纠风)部门要把案件查处和严格责任追究作为推动减负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认真查处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要予以公开曝光,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同时,要通过查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进而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不断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构建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善于发现和总结新经验,及时掌握和反映减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继续健全完善负担卡、负担监测、专项审计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继续争取地方各级人大的支持,探索地方立法,推动减负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市减负办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总结减负经验和规律,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5、切实加强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继续坚持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工作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整体合力不减弱;坚持开展调查研究,健全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办法,逐步形成制度,重点对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涉农收费监管、农民权益维护、制度建设、案件查处等方面进行考核,确保减负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不缺位;稳定和加强各级减负机构队伍建设,确保减负工作机构监管职能不削弱。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正在由治标为主,逐步向治本为主转变;正在从税收、费用等监督管理,逐步向补贴补偿等更宽领域的监管转变;正在从依靠行政推动,逐步向依靠行政推动、法律保障、民主监督和项目带动等方式转变。我们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团结协作,狠抓落实,要看得见行动,听得见声音,看得见成效,不断把减负工作引向深入。各县(区、开发区)要按照要求逐级抓好落实,并于12月底前把进展情况和年终总结报市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

第4篇:某县农民负担情况汇报

云南省**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全县农民负担从改革前的人均86.56元、亩均负担30.52元降至人均30.32元和亩均10.69元,减负率达64.97%。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面临新的考验,而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我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减

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减负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坚持增收与减负两手抓,把国家的减负政策坚决落到实处,有效的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让群众从减负中得到了实惠。下面就我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县情

**县地处西双版纳州西部,有一个省级口岸——打洛,是通往泰国、缅甸的主要通道,国境线长146.56公里,土地总面积5511平方公里,辖6镇5乡、85个村民委员会、938个村民小组。境内居住着傣、哈尼、拉祜、布朗等25个少数民族,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边境为一体的农业县,总人口29.8万人,农业人口25万人,占总人口的83.89%;少数民族人口25.9万人,占总人口的86.91%。全县有耕地面积71万亩,主要经济作物是粮、糖、茶。**是驰名中外的普洱茶的故乡,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县,是云南蔗糖生产基地县,2007年,完成生产总值23.656亿元,财政总收入为1.421亿元,支出4.8118亿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0.0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77.7元。

二、实施减负工作情况

(一)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落实情况

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规定要进一步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实行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按照要求,我县及时成立了由党政领导“一把手”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并每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充实,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确保了各项减负政策的落实到位,同时把减负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来执行。做到“听、看、问、访、查”相结合,又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按照一个标准、一个口径、一把尺度的要求,民主评议、综合评价,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挂钩,与领导干部的晋升晋级挂钩,以此来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以普法宣传为契机,以召开群众会、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精神和中央、省、州等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执法部门、涉农收费部门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开展对涉农收费的专项治理,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督办和查处。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权意识,营造出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农民负担检查及监测网点工作情况

我县每年由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成员由县纪委、县委政策研究室、财政局、发改局、农业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县农民负担情况进行年度执法检查,然后形成汇总材料上报县委、政府,2004年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海发[2004]10号文件《关于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通过执法检查,未发现擅自设立或变相恢复明令取消的项目,能够按照“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上限控制、上级监督、使用公开”的原则进行。二oo三年农民负担为1.4%,人均负担21元,亩均负担8.40元;二oo四年农民负担为0.5%,人均负担8.20元,亩均负担3.20元;二oo五年农民负担为0.8%,人均负担14.20元,亩均负担5.60元,二oo六年农民负担为1.04%,人均负担21.3元,亩均负担4.2元,二oo七年农民负担为1.0%,人均负担22.4元,亩均负担2.60元。

为有效做好农民负担监测工作,按照建点的要求,使得此项工作能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网点调查数据,为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翔实可靠的决策依据,适时掌握农民负担动态,更好地指导农村工作,我县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坝区、山区、半山区八个乡(镇)、24个村委会72户农户作为网点调查乡(镇)村户,自二oo四年底建立以来,已先后出过7期季报、三期半年报、一期年终报,并及时上报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四)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情况(以**镇为例,进行说明)

1、建立健全土地征用费专户管理制度,确保实现资金及时足额兑付。

按照要求,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管理工作,**镇于2005年1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县支行开设了土地征用费管理专户,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对所被征用土地补偿费进行统一存储和兑付。据核算汇总,到目前为止,全镇已对国道214线涉及的景龙、曼贺、曼尾三个村委会的部分村民小组被征用的水田、鱼塘、茶地、甘蔗地等共计1053.85亩土地及果树285棵、竹子929棵共计19890626.95元的土地征用费,通过专户及时、准确的兑付到了农户手中。

2、规

范土地补偿费的专项核算及专项审计制度。

为详细、具体核算土地征用费的收支情况,**镇由农业中心农经办代管并专门设置了“土地征用费”、“土地补偿费”两个相关的科目进行明细核算。首先,将上级拨付的土地征用费直接转入专户;其次,由集体经济组织将需要兑付的土地补偿费花名册及资金使用申请表一并交到农经办;第三,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即对花名册中的户数、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统计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与事先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进行比较,经审核后由领导审批再支取资金。并派出农经相关人员协助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进行兑付。领取补偿费时需由领款人签字按手印,同时民主理财小组在花名册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作为原始凭证及时通过“土地补偿费”科目进行核算。

3、建立健全土地补偿费的公开制度及民主监督机制。

为防止虚报面积、套取资金等不良现象发生,**镇全面落实将土地补偿费的使用、补偿、管理情况纳入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内容。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将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及时以书面和口头结合的形式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对土地补偿费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财务流程完成后,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

4、确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意愿。不得强制扣留农户的土地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在征地补偿过程中,**镇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提高为“三农”服务的思想入手,认真履行好应尽的职责,确实维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使用和监督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五)农村建房、土地收费情况

按照国土籍[1990]第93号文件规定,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收取5元(测绘费),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取10元(测绘费),而我县土地部门在农村办理土地证时按城镇居民住房用地最高标准30元收取。以上收取的土地登记费30元(测绘费)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发办[1993]10号文件规定,已明令取消,但部分乡镇仍在收取。

(六)免征农业税政策落实情况

落实取消农业税的政策。根据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要求,在2004年取消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2005年全县免征农业税。

(七)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

全县85个村委会,930个自然村开展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退耕还林补现工作。

1、截止2007年对全县11个乡(镇)、1个农场进行粮食直补,直补资金为761.9万元,补助户数50665户,补助人数239104人;

2、对全县7749户进行退耕还林补现工作,补助金额为784.8308万元;

3、农业生产增资补贴215万元,补贴面积46.78万亩,补贴户数为52264户,共计24万人。

4、村级组织运行资金补助拨付和使用情况。2007年1—10月运转经费开支480.66万元,其中:(1)财政支付村组干部报酬271.41万元;(2)村两委工作经费170万元;(3)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17.28万元;(4)村级治保员、调解员补助及村委会治保调解工作经费21.97万元。

5、其他补助:(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12.225万元;(2)抗震安居补助660万元;(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540.46万元。

(八)村内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我县自2008后6月25日由县政府召开了“**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动员会”,宣布正式启动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政府领导的安排布置,于2008年6月30日下发了“关于申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于7月14日前将申报项目上报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为更好地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工作,财政局领导及时协调县农业局、县农委办,抽调了三位同志协助综改办开展此项工作,综改办按照县政府的安排,对各乡镇申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了全面审核。审核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审阶段:首先对各乡镇申报的项目审核其是否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确定符合申报范围的项目。第二阶段是根据各乡镇实际自然村数,计算出覆盖面比例,在符合申报范围的项目中再进行最后筛选,确定各乡镇的项目数量。第三阶段是根据所确定的项目数量进行全面汇总,汇总表分为“项目汇总表”、“项目分类汇总表”等。

1、项目申报汇总情况。根据县政府的指示,全县按照944个村民小组作为20%覆盖面计算基数,全县覆盖面为189个村民小组,按照中央、省政府的要求,各县(市)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覆盖面必须在20%以上的精神,我县按200个村民小组上报奖补项目,全县财政奖补项目覆盖面已达到21.18%。全县审核初定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200件,共分六个项目类型:其中:①道路硬化建设项目37件,占项目总数的18.5%;②村内文明路建设91件,占项目总数的45.5%;③文化设施18件,占项目总数的9%;④人畜饮水42件,占项目总数的21%;⑤公厕11件,占项目总数的5.5%;⑥垃圾池1件,占项目总数的0.5%。

以上六个项目类型均分为“新建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建项目”。其中:新建项目89件,在建项目81件,已建项目30件。

2、项目申报投资情况

(1)全县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总投资为4624.4万元。其中:道路硬化投资1044.6万元,占总投资的22.59%;文明路建设投资2682.09万元,占总投资的58%;文化设施建设191.67万元,占总投资的4.93%;人畜饮水602.84万元,占总投资的13.04%;公厕99.2万元,占总投资的2.15%;垃圾池4万元,占总投资的0.09%。(2)分项投资情况。新建项目总投资1963.04万元,占总投资的42.45%;在建项目总投资2171.71万元,占总投资的46.96%;已建项目总投资489.65万元,占总投资的10.59%。

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来源总额为2842.33万元,其中:群众自筹1680万元,占来源总额的36.33%;其他1033.1万元(主要是实物折资、投劳折资等),占来源总额的22.34%;上级补助126.2万元(主要是各部门对在建项目和已建项目的补助),占来源总额的2.72%;乡镇补助3.03万元(主要是乡镇对在建项目和已建项目的补助),占总额的0.07%。

(九)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执行情况

在落实农村订阅报刊实行“限额制”后,我县农村集体的报刊征订都是按自愿原则,不搞任务分配或摊派进行征订,多数村对限额制执行情况比较好,村级报刊订阅滥摊派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就目前从全县各村组的征订情况看,都未超过300元。

(十)公示制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搞好涉农收费项目、价格的检查落实,及时把“**县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栏目”,公示到各涉农收费单位及人员相对密集的村组,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涉农收费的一些基本情况、村务公开情况、财务公开情况,真正使得项目公开、标准公开、范围公开。

(十一)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执行情况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根据辖区自然村的地理位置、人口、经济状况、民族结构、村间的距离等进行整体规划和重新布点,宜并则并、需增则增。全县2007年撤并学校3所,撤并教学点14个。在调整优化布局任务的同时,积极推行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补助,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机制。中央、省、州共下达免教课书、免学杂费、寄宿制生活费290.66万元,享受免学杂费学生人数达47617人,享受免教课书学生人数达23809人。收费标准严格按西发价格[2005]69号文件规定执行,幼儿保育费每学生每月10元、幼儿教育费每学生每月20元,小学住宿费每学生每学期75元(部份乡镇小学校因学生家住地距离学校较远,比如勐遮、勐满等)。代收小学作业本费每学生每学期5元,初中作业本费每学生每学期10元,幼儿伙食费每学生每月60元(乡镇)、县级100元,参保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保险费每学生每年48元。据调查了解,未曾发现向学生收取高额住宿费和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也未曾发现向学生乱收费来偿还学校建设的债务和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

(十二)农业生产性费用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

1、农村水电费收缴费情况

随着农村电网改造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民电费负担有所缓解。目前农村用电收费标准分为两类:一是电力公司供电的村寨按总表收取标准为0.45元/度,农民实际摊交0.50—0.70元左右;二是农场电站供电的村寨按总表收取标准为0.50元/度,农民实际摊交0.60元—0.80元度左右,比如打洛的部分村寨,电费收取标准农民还能承受,但是电力设施的维修及改造费用较高,无形中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对此群众有所反映,另外由于管理上的原因,加之至今尚未进行农网改造的地方,要么管理不善,部份存在偷漏电现象;要么线路老化,日长年久未能维修和改造,单位电价有所提高,最高可达1.20元/度,比如勐遮镇曼洪村委会、西定乡曼玛村委会等。

2、农业灌溉用水水费情况

**县农业灌溉用水,分别由多个大大小小的水库供给,用水费由各水库按勐价发[1992]22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亩水田一年的生产用水平均收取生产性水费12.00元,勐遮镇最具代表性,个别乡镇至今尚未对农业用水进行收费,比如打洛镇等,工业用水收费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3、农机收费情况

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的批准收费项目,经县物价部门核准和备案,依据云价费发[1995]69号和云政办发[2004]88号文件精神,我县收取各种型号拖拉机农机服务费标准为:轮式拖拉机60.00元(台/年);链式拖拉机40.00元(台/年);小型拖拉机30.00元(台/年);其他农业机械10.00元(台/年)。保险费:大拖拉机380元/年;小型拖拉机100元/年;年检30元。费用收取后,其中:县、乡各40%,省、州各10%。目前主要收到的是轮式及小型两类服务费用,其它方面无超标收费情况发生。

4、畜牧产品服务性收费情况

动物防疫及动物产品检疫的收费,我县也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的批准收费项目进行收取服务费用,不存在多收,乱收现象。

5、化肥、种子调拨、进帐、出售等价格情况。

在杂交种子的调销中,统一由县种子公司调拨,销售价格各乡镇与县上统一,杂交水稻每包36元,杂交包谷每包26元,化肥:(1)国产尿素:2006年1662元/吨,2007年2025元/吨,增17.9%;(2)普钙:2006年480元/吨,2007年430元/吨,减11.6%;(3)国产复合肥:2006年1285元/吨,2007年1200元/吨,减7.8%。不存在乱提高销售价的行为。

6、兽医屠宰税收缴情况。

每头猪各种税费共收取45元,其中:检疫费4元,屠宰费20元,工商6元,国税15元;每头牛各种税费共收取50元,其中:检疫费20元,屠宰费4元,工商6元,国税20元。工商和国税均为代收,全额上交各相关部门。

7、婚姻登记收费情况。

通过2004年农民负担年度执法检查,原民政部门下发的海民字[2004]33号文件,收取结婚表格费,结婚表格3份,每份2.00元,计6.00元,离婚表格2份,每份2.00元,计4.00元,这两项表格费在物价部门没有核准收费,现已取消和整改。目前,在本着“结婚、离婚自愿、自由”的原则基础上,我县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县物价部门的收费项目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结婚登记工本费9元/对;离婚证工本费10.50元/对。不存在乱收费和搭车收费以及利用职权之便强行收取其它费用等现象。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落实情况。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有效减轻了农民群众看病的负担,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四年累计357137人次得到补偿,补偿金额为974.63万元。农村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的实施,向农民群众传播婚育文化、帮助农民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引导农民群众自愿放弃多生育实现“少生优生、降低全县生育水平,提高人口质量、脱贫致富”的目的。逐步建立起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四年累计全县共有4620户,9572人享受到了“奖优免补”政策,资金总投入396.67万元。

三、减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村寨村内“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程序还不规范,公开不及时,部分村组有超标现象。

2、相当一部分农村电网现在已经老化,供电部门收费标准虽为0.45元/度,但农户实际平摊下来的电费仍然较高,造成农村用电负担还相对较重。就全县农村范围内不同程度存在隐性负担等矛盾。

3、部份领导干部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关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上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仍然薄弱。

4、村组集体债权(历年农户欠集体的提留统筹款)清收困难,并因此而引发了一些群众之间的矛盾。

5、农村土地私下流转严重,流转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多由村(组)两级留底,不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为今后的土地纠纷埋下了隐患。

6、县级财政的压力加大。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使我县可用财力的规模缩减,而相应的刚性支出逐年增加,我县是典型的“吃饭财政”、“保工资、保运转”已经是县乡两级财政工作的重点,“两税”取消后,我县减收达4700多万元,财政的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如农村税费改革前,全县的村、组办公经费、干部补贴主要依靠县乡补助、村提留、乡统筹及集体经济收入。2002年全县的村提留、乡统筹收入达755.23万元,取消乡统筹后,2004年村级的转移支付仅为125万元。可用资金量小,难以安排,致使村委会、村民小组运转困难。

7、村基层组织运转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影响。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农业特产税和“三提五统”,农村基层组织的经费纳入县级财政转移支付,2004年我县在兑付这一部份经费时,相当一部分村小组长就认为补贴低、事情多,不愿干。一些致富门路多、有经济头脑的年轻人不愿进班子。农业税取消后,相应的20%农业税附加也随之取消,农村基层组织的经费保障难度进一步加大,村级经费不能及时得到保证,单靠基层干部的政治热情是难以持久的,村级组织也势必难以正常运转。

四、今后工作打算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

(一)继续深入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各项惠农利民政策。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折不扣地把减负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到位,执行不走样。对村集体公益事业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防止挪用,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巩固减负工作成果。

(二)全面落实有关减负各项制度。继续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部门工作汇报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

(三)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力度,兼顾农民利益,电力部门应适当分担电损带来的损失,让利于民。

(四)按文件规定取消土地登记30元(测绘费),农村土地证采用5元/本的普通本。

(五)加强农村公示制建设。责成有关部门健全完善、规范农村公示制方式、范围及内容,既宣传贯彻落实政策,又充分提高“公示制”的质量和水平。

(六)规范农村收费项目政策宣传,不准强行服务,强行收费,不准只收费不服务。

第5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汇报

XXX卫生局关于减轻农民负担

工作情况的汇报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 把治理医院乱收费列入教育惠民工作抓实抓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医疗机构132个,其中市级医疗卫生单位6所,乡(镇)卫生院8所,卫生技术人员900人,村级卫生所118个,具有比较完善的区、镇、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及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明确责任,加强卫生系统纪律行风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目标,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要求,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切实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有较大的提升。

(二)强化措施,开展治理卫生系统收费专项检查。为切实做好规范卫生收费、进一步治理卫生系统乱收费行为,避免出现乱收费现象。

一是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在全院营造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的活动氛围,根据护士工作量、护理质量、患者满意度等要素对护士进行综合考评。

二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要求各地认真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物价收费制度,严禁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防止重复计费、多收费乱收费等问题发生。各医疗机构能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及说明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严格按照省厅统一的医疗费用清单格式要求,向患者免费提供门诊费用清单和住院费用日清单。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在各有关科室悬挂收费价格本,建立医疗收费自查自纠制度,做好自查专项记录及分析报告,对违规乱收费的,予以严肃处理,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公示栏。通过公开栏、价目表、价格本等方式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让患者可以随时查询,并实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使患者对收费情况一目了然,提高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配备价格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收费检查治理,及时处理患者收费方面的投诉。大部分医疗机构每月组织一次相关人员对收费价格进行抽查,对乱收费或私自收费的科室及个人予以扣发奖金、降低聘任职务等处罚,杜绝各科室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三是大力推进临床路径和按病种付费管理制度改革。临床路径和按病种付费管理是加强医院管理、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纠风工作的一项治本之策。其作用:一是有利于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队伍专业化,确保医疗安全;二是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减少无效支出,减轻病人经济负担,医患关系公开透明,使医疗费用由不可控转变为可控;三是在发生医疗纠纷时,临床路径作为人民调解或司法判决的技术标准和主要法律依据,有利于各方形成共识,从而科学、有效、及时地解决医疗纠纷。按病种付费管理的功效:一是有利于降低医疗成本,减轻病人负担;二是有利于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三是有利于遏制不正之风,收费更加公开、透明,有效限制了开大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的行为。

四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医学人文、伦理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教育,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文明行医、诚信服务。江州区各卫生部门都能加大正面典型的宣传教育,宣传学习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利用反面典型,组织观看反腐电教片,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建立个人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做到“平时”与“评时”相结合,将医务人员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收受红包、回扣等列入考评内容,针对存在的医德医风突出问题,强化整改整治措施,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分别于5月下旬组织人员对全区公立医疗机构2010年医德考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继续抓好示范单位的医德考评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更能体现病人评价的考评机制。

五是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件。认真落实卫生部《医院投诉管理办法》,畅通投诉渠道,落实首问负责制,对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投诉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和整改并向投诉人反馈。上半年江州区各医疗单位都能高度重视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防止问题复杂化,事态严重化。据统计,上半年我局受理群众信访件7件,同期相比下降率达20%,信访件办结率达100%,整改率达95%以上,办理质量和满意率逐年提高,办结率达100%。

三“三好一满意”和“为民办实事”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一)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 意”活动的通知》、《广西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实施方案》和《崇左市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江州区实际,在江州区卫生系统中实施“三好一满意”活动,全面加强医疗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弘扬高尚医德,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为全面落实XXX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的目标任务,维护好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强力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2011年5月底,XXX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为271066 人,参合率为 97.64%,参合率比2010年(97.16%)提高了0.45个百分点,共筹集资金 4065万元,现到位资金1831.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1027万元,农民自筹804.85 万元;江州区共有 36211人次得到补偿,补偿费用为 1167.8 万元。江州区农村贫困孕产妇得到“降消项目”400元平产补偿人数 1049人,得到1000元危重补助 51人,补助总金额为 470600 元。实施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截至2011年5月30日,江州区结婚登记2574人,参加免费婚检2370人,婚检率为 92 %。截止5月底已完成18个标准村卫生室和19个普通村卫生室的招投标及平整基地开工建设,4月底就完成建设任务,项目总投资估算423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助344万元,江州区配套79万元。从2011年5月1日起,取消“以药养医”,各乡镇卫生院已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自治区增补药物目录品种,由自治区统一网上集中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差价由政府买单,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的实惠,大大减轻广大人民的负担。

以上是我局在治理卫生系统乱收费和减轻农民负担上的一些做法,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江州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治理卫生系统乱收费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治理

卫生系统乱收费工作务实有效,保持XXX卫生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XXX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6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汇报

2011年干河陈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干河陈乡共有15个行政村,农业人口近3万人。今年以来,干河陈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更新观念,转变职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按照“多予、少取”的方针,认真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全乡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全年,无加重农民负担事件,没有强行以资代劳变相集资情况,粮食直补和财政对村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发放到位,没有挤占、挪用、平调现象。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乡党委、政府对减负工作高度重视,乡里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乡人大主席、纪检书记和分管副乡长及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干河陈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减负工作做为乡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定期召开党委会和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减负工作。工作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牵头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村、各部门也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一是多次组织全乡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学习省、市、区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把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定》这一精神上来,真正把减轻农民负担当作大事、急事来抓。二是层层召开会议,提高各村、各部门对减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了干河陈乡减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村、各部门牢固地树立了“减负工作一盘棋”的大局意识。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版面、标语、横幅、宣传车、村广播等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减负工作的方针政策,使减负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今年以来,全乡共散发宣传单近两万份,张贴宣传标语1300多张,悬挂宣传横幅1000多条,出动宣传车8辆次,收到了明显的宣传效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切实增强了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同时也提高了涉农收费部门和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

三、扎实推进,狠抓落实

一是发放了农民负担监督卡。监督卡发放到户率达到100%,为抑制各种不合理负担,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是严格落实粮食直补工作。工作中始终坚持公示制度,并抽调人大、纪检、财政、农经等部门的人员组成督导组,多方位开展督导检查,确保粮食直补款专款专用,不折不扣地发放到农户手中。全年共发放粮食直补综合款94.9万余元,粮种补贴 13万元;无一起截留挪用现象,无因农民负担问题而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三是严把计划生育涉农收费监督关。计划生育各项收费项目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条例》要求实施,全年全乡无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四是村级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及时发放村级经费,全年共发放村级经费102000元,保障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无村组另行向农民收取各项费用的现象。五是严格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全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已全面免除各项收费项目,无另立名目收费现象。六是实行了农村报刊订阅限额制。对各村订阅报刊的种类、数量和金额实行限额制,明确标准,不得突破。各村订阅报刊的发票均向村民公示并接受村民监督。

其他涉农收费项目,如农民使用集体土地建房、屠宰税、农村住宅用电、派出所、卫生院办证收费等,均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收取,没有超标准收取和搭车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四、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工作中我们建立并严格落实了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涉农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完善了监督网络。在加强制度建设和人大、纪检监督的基础上,乡党委、政府还选派十多名乡人大代表担任乡农民负担督导员,并在每个村民组推选一名农民担任负担监督员,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监督网络。定期对农民减负切开展监督和检查,密注视农民负担情况,严肃处理种类违法违纪行为。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纠正或解决。

三是落实了信访责任制。安排专人接待处理涉及农民负担方面的信访问题,加大对各类涉及农民负担案件的查处力度,实行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确保不出现越级访和群体访。近几年来,我乡没有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四是实行了“一票否决”制。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评优表先和考核使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得力、不到位而出现重大责任问题者,一律取消部门及负责人年终各类先进称号的评选资格。

虽然今年我乡减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减负工作的宣传贯彻力度,教育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进一步抓增强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狠工作落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为促进全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1年12月20日

第7篇: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汇报

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XXX市XXX镇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和规定,认真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措施,严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巩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成果,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充实调整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全镇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各办事处、村也明确专人负责减负工作。镇政府与有关涉农部门和各村签订了减轻农民负担责任书,并将农民减负结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考核和任用镇村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进一步严格了减负工作责任。

二、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能繁母猪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沼气建设等各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补贴资金的发放过程全程监督,对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全部张榜公布,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操作,随时接受群众监督,补贴款项全部使用农户惠农资金一折通发放,确保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

三、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宣传土地承包政策,采取以会带训的形式,多次对村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二是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保证了农户合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益。三是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补发工作。四是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善了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平台建设,村会计负责各村土地流转的信息传递、上报和登记,积极引导土地流转。

四、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村级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始终坚持“群众自愿、共同受益、民主决策、量力而行、上限控制”等原则。指导、督促村委会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上限控制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和劳务的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了专款专用。筹资筹劳和以资代劳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五、严格落实减负“四项制度”。一是涉农收费公示制得到落实。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二是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三是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得到落实。四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制得到落实。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已经落实到了单位部门和村级。

第8篇: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汇报

xx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汇报

首先,欢迎各级领导来xx镇检查指导工作。

下面,我就我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做一简要汇报。

xx镇位于xx市西南部,全镇辖区总面积44.67平方公里,耕地2600公顷,辖30个行政村,总人口3.2万人。xx镇毗邻全国最大的轴承专业市场—烟店轴承市场,区位优势得天独厚,以轴承产业为主导的民营经济迅猛发展,形成了以轴承、特钢、酒精为支撑的产业特色。xx镇是“中国轴承之乡”。轴承产业是山东省十大产业集群之一。全镇有民营企业220多家,工商业户4320户,从业人员达到2.2万人。2007年全镇完成工商税收244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710元。

今年以来,xx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会议精神,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牢牢抓在手上,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全镇的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我们主要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领导重视,为全面落实减负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我镇党委、政府对减负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农民负担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经管站、财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分析减负工作,具体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与经管站合署办公,由经管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财政、经管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经常性地开展工作。今年以来,我镇逐渐加大了检查督导的工作力度,实行全方位督导、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介入,限期纠正,并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将问题消灭在了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扩大化,有效的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

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执行良好

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时,我们在充分尊重群众意

愿的基础上,按照“民主议事、上限控制、专款专用、审核审批、群众监督”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筹资筹劳,不存在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或强行以资代劳的问题,也没有平调、挪用筹集的资金、劳务的现象。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涉及修路、兴修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以及修建学校等方面也没有以配套资金或道路基金等任何名义强行集资、摊派问题。

三、制度完善,切实把减负“四项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经管站、财政所等部门联合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公示内容进行逐项审核把关,并及时进行调整、更新,逐步把“公示制”与村务公开,特别是与村级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实现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全面、及时、合法、准确”。

二是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各村和中小学公费订阅报刊的费用合并计算后没有超过限额标准,每村800元,中小学 元。

三是严格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增加农民负担现象,从上到下一查到底,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时刻崩紧了农民负担这根弦。

四是定期开展减负检查,及时发放负担卡,全面监测减负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分包责任制,对在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过程中走过场,工作不细致、不到位的村,推倒重来;镇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每年两次组织对全镇30个村的农民负担情况检查,选择监测村,合理设置农民监测点,对检查出的问题形成书面意见,反馈给各村,责成各村限期按要求整改。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向农户收取款项劳务前,必须先写出申请,报经管站、镇政府审核、批准,将农民负担卡填发到户,并以此作为农户上缴筹资提供劳务的依据,防止了乱收费。

四、严格把关,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粮食直补全部到位,共涉及 万亩,余户。今年 月,已将直补资金全部发放到户,共发放直补款 万元;良种补贴共涉及 万亩,补贴资金 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共涉及 户,发放补贴资金 元,2

农资综合补贴涉及 户,补贴资金 元,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五、经费保障,注重监管,综合治理乱收费

全镇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计生专职的工资都纳入了“一卡通”,由xx市统一管理。村级组织的运转经费,我镇按照各村人口的 %支付,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已到位资金 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发放和村级组织的运转经费,保证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我镇减负领导小组和减负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清理整顿涉农乱收费现象,对各部门在教育、用水用电、修建房屋、土地使用、殡葬改革、办理身份证等方面全面监管,采取突击检查和走访群众等办法,避免了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关系到农村的社会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必须下大力气抓好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把工作做细做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第9篇:医院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汇报

*****医院

减轻农民负担收费工作汇报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结合医院实际,以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为中心,坚持预防和监督相结合,完善收费制度,合理检查、合理诊治,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管理的长效机制,构建和谐社会。现将2011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根据县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做到公示收费,透明收费、规范收费。使收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真正把优惠、让利、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落实到每一位农民身上,从而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医疗服务方面

1、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秩序,规范药品价格。我院属非营利性的医疗服务,在收费方面实行政府指导价,并与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核定的现行县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保持合理差价。为保持服务价格的稳定,加强价格监管,重点治理自行提价、擅自增加项目、分解项目收费等乱加价乱收费现象,规范价格收费行为;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采取价目表的形式进行公示。

为加强价格管理,医院医务科、财务科、总护办等职能科室严格按照“医疗质量万里行”相关管理要求,定期督查,杜绝大处方、重复检查等不合理的医疗行为。

2、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制度,扩大监督范围,接受群众和社会的广泛监督。深入开展行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制度和规范,全面推进医德考评制度,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执业技能,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为维护稳定、保障安全、凝聚民心、团结民众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近年来,医院按照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同时,坚持每季度对全院各科室开展一次医疗质量督查活动,以此来强化我院职工医疗安全意识,改进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实施了“病人选择医生”、“规范合理用药”、“费用一日清单制”等措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从而有效的减少医疗纠纷。

4、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院多措并举,有效保障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是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使参合农民得到就医报销补偿。二是积极开展惠民医疗服务专项活动。通过优惠各种检查项目,减轻农民就医压力。三是严格费用收取公开制度。收费窗口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接受监督。

5、加强预防保健工作的管理,杜绝乱收费情况。(1)传染病管理。传染病疫情实行网络直报。(2)正确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计划免疫,严格执行一类疫苗免费接种工作,掌握辖区内0-7岁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基本情况,为新生婴儿建立计免接种卡、证。

******医院 2011年8月22日

第10篇:##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修改

##县2011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县人民政府

##县高度重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坚持以维护农民权益为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深化重点治理,狠抓强农惠农,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1年,我县农民负担监管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领导管理。县政府专题研究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浙江省建立预防和控制农民负担反弹体系的意见》、《浙江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入研究我县新形势下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领域,提出了深入研究在“基本不取”的基础上如何做好“多予、放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了在新形势下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省、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求,明确了2011年工作思路,根据当前农村用工现状,公布了##县2011-2012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用工工价,转发了省农负办、省纠风办《关于切实加强农民负担源头监管意见的通知》,建立健全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全面实行了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乡镇在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审”的基础上,明确“美丽乡村精品村”必审、重大建设项目必审、群众反映突出必审,1 建立审计通报制度,通过审计加大农民负担监管力度。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和乡镇换届,要求乡镇和村加强村经济合作社制度建设,规范《村规民约》,加强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各乡镇和部门也都出台相关规定,重新调整减轻农民负担组织成员,制定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扩大减免收费领域。

二、突出重点预防,开展专项治理。2011年,我县在农民负担监管方面突出三个领域开展重点预防。

一是抑制农村建房押金反弹。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建房小区化越来越明显,小区公共建设往往需要农户共同承担。为了方便管理,部分村在建设小区公共设施的集资过程中,和农户签订了《农村建房管理协议书》,为国土、建设部门搭车收取建房管理保证金提供了基础。县农民负担监管办公室及时和国土、规划建设部门协调,强调部门责任,严肃监管纪律,坚决制止此类违规行为。对已经收取的押金,要求乡镇督促各村立即退还农户。

二是制止向村集体转嫁经费。一些部门由于经费不足,或承办大型活动,出现了向村集体转嫁费用的苗头。为彻底根除这一现象,我县认真贯彻省、市农民负担监管意见,对村级宣传经费,要求严格按照“有协议、有事实、有发票”的“三有”要求承担宣传费用;在其他工作方面,认真落实源头监管责任,以乡镇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审核为必要条件,加强有效监管。

三是重点预防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县农负办和纠风办先后召

2 开乡镇和涉农部门相关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会议,及时通报我县2010年农民负担监管情况和向村级组织收费存在的问题,肯定乡镇和部门整改效果,提出了2011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思路和深化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深化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全面落实四方面工作内容,一是检查上年专项清理整顿活动中排查到的案件是否全部处理到位,违规收费是否全部清退;二是严格区分合理投入和变相加重农民负担,让干部群众明确衡量标准;三是查明减轻农民和村级组织负担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围绕提高各级干部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四是在贯彻落实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工作上,通过转发省农监办文件,重申农民负担源头监管的重要性,把落实农民负担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好。在清理过程中,仅发现一起广告收费0.45万元,现已清退。2010年发现的公安部门向村级组织收取工作经费、教育收取经费资助、大型活动由村级组织支付广告宣传费等现象得到整改。2011年中国美丽乡村节、##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都创新了举办方式,杜绝了向村级组织收费的现象。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部门责任。继续开展乡镇农民负担综合治理,落实涉农收费部门重点整治领域和内容的专项治理。按照每年不少于2次的要求,加大农民负担检查强度、增加暗访频次。从以“少取”政策的落实为主向“少取”与“多予、放活”政策并重转变,组织对农民直补政策落实到位情况的大检查。在3 民政、国土资源、农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回头看”工作中,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有没有得到整改;检查整改的措施是否落实、效果如何;检查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是否真正得以构建;检查已经解决的行风问题是否出现反弹。2011年,我县共组织农民负担检查3次,暗访2次,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通过各类会议进行通报,提出了整改要求。尤其在结合推进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中,我们加大了农村财务公开力度,改过去一季一公开为一月一公开,把公开相关财务报表改为公开支出明细,安装了20个村的公开触摸屏,提高了监管质量。

四、注重强农惠农,推动和谐发展。今年,我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强调以中国美丽乡村建设为总平台,做好结合文章,强化在“少取”的基础上做好“多予、放活”文章。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点加快了由少取向多予放活、由监测农业人口负担向监测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转变的步伐。

一是继续充分利用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大平台让农民多受惠。县委、县政府为建设

##,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每年安排600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对创建村按照考核结果,给予奖励。让农民在建设中得到实惠。

二是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休闲农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若干政策》、《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招商引资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采取了县级机关部门与乡镇及行政村结对创

4 业、派出机关干部下村担任指导员等措施,直接支农惠农。

三是涉农部门各负其责,积极落实惠农措施。各涉农收费部门主动降低收费标准,突出“多予”,物价部门制作了《##县涉农价格和收费主要项目与标准》,在各村张贴公示。县卫生局采用签订约束合同、前位用量限制等十项措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了农民免费体检、上门访视、妇女病普查等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2011年 1-10月,我县农民合作医疗报销费用达6773万元,近70万人次受益,下拨医疗救助金364万元。县林业局进一步清理了林业行政许可收费,免征“两金”,为方便林农筹集发展资金积极落实林权证发放和抵押贷款等多项服务,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1077万元,发放其他林业项目补助金近2400万元。县农业局加强对乡镇村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大了指导、扶持力度,引导乡村通过实施项目争取资金、政策支持,今年已争取到农业项目资金2200万元。县财政每年配套400万元专项用于饮用水工程。教育部门认真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校长负责制”,认真执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规定和各项农村子女教育培训优惠政策,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监管,开展了对违规办班情况的明查暗访。交通、水利等部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惠农补助力度,环保、工商、民政、文广等部门发挥自身优势,在减负和惠农服务领域出台措施、增加投入,联合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健全惠农补助发放程序和渠道,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各乡镇也都出台了强农惠农政策,积极做好“多予、放活”的文章,形成5 了全县上下为强农惠农群策群力的良好局面。

四是重视抓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推进公益事业发展。县委、县政府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工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亲自过问,相关部门既有分工又共同协作,形成了较强的工作合力。县政府下发了《##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全面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对网上申报和申报资料的收集归档提出了新的要求。2010—2011年我县共实施75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投资达6764.2万元,其中参加一事一议筹资8.24万人728.7万元,实际筹劳57240人,投劳折资280.5万元,集体自筹1192万元,社会捐助433万元;申请财政奖补资金413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奖补资金2065万元。

五是加强联系,解决了一些信访诉求问题。近年来,由于形势的发展、情况的不断变化,有关包括农民负担在内的农经信访问题较多,为了较好地解决信访问题,在做到认真接访、及时处理的同时,主动与各级人大和省市农业部门相关处室联系,研究信访问题处理的途径和方法,就信访问题还到省人大当面请示,有效地缓解了农村稳定的工作压力。

我县2011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看到,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任重道远,还需要坚持不懈、警钟长鸣,需要全县各单位各部门继续努力。

6 2012年我县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重点是:

一、加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抓好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抓好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低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生奖励、农业保险补贴等惠农政策的落实。

二、加强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指导和监管工作。落实中央关于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有效机制的要求,继续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健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有效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得到推进的同时,农民负担不反弹。

三、深化农民负担源头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向村级组织收费申报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审核制,及时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规范向村级集体收费项目、范围、标准;村级组织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费订阅报刊,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摊派发行,对摊派发行单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严禁村级组织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严禁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约束村民,管理村务,严禁借开具证明、发放准生证之机,强制服务、强制保险、搭车收费及变相收费。进一步健全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坚决防止收费不公

7 开和借公开之名将违规收费项目合法化的行为,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严格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纪律追究。坚持涉农负担案(事)件通报制,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

四、多措并举,部门联动,把减负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坚持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农民负担专项治理责任单位负责制,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确保减负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不缺位,分工协作,合力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利用各种形式、途径,把党和国家的各项农村政策、减负政策、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补贴标准向社会公示、向群众宣传,让农民知情、参与,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让群众懂得监督,善于监督,以此杜绝各种不规范、不合理、不合法的加重农民负担和截留、挪用、贪污各种惠农补贴资金的行为。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做到自觉守法、正确执法。要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信访接待工作,确保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渠道畅通,真正做到及时调查,依法妥善处理。充分利用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源头控制与预警机制,完善农村财务网络监管,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为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创造良好环境。

2011年12月15日

第11篇:县某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县XX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市减负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党的十六大四中、五中全会,从维护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负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狠抓上级政策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努力使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涉农负担的突出问题减少。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农民利益不受侵犯。现将一年以来我县减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

我县着眼于减轻农民负担,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一年以来,总体上政策落实情况良好,改革进展顺利。对税改前税费尾欠暂缓清收基本能严格执行,在对明确了对已收取的XX年以来提留统筹费,应无条件如数退还给农民;继续暂缓清收农民农村税费改革前发生的税费尾欠,待经济发展,农民承受能力增强后再作处理,各乡镇、村基本上能规定及时地清退到农户。税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支付也得到较好的落实。同时,加大也了减负和税改政策的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税改和减负政策,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得到较好的实施

(一)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我县继续坚持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办[XX]35号文件精神,严肃查处各种侵犯农民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重大的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

(二)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县委宣传、纠风、物价、减负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把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落到实处,在全县减负检查中没有发现以代缴方式超限订阅报刊现象,乡镇、村基层组织、学校没有替农民、学生代订报刊、代扣代缴订阅费用。

(三)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我县涉农收费单位均能严格按照发改委价格[XX]297号文件规定执行做好公示工作,增加收费的透明度,能做好收费公示栏动态管理,遇到有关规定调整变动,能及时更新有关内容,确保公示的准确性。对历年来公布取消和降低涉农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给予取消或纠正。

(四)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我县根据闽价[XX]259号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一类县杂费最高标准,县物价、县减负办同县财政、教育、针对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提出标准方案,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由县政府批准后付诸实施。各个学校都能严格“一费制”的有关收费管理,收费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杂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力地遏制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产生。

三、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明白卡的发放工作

认真组织做好农民负担(监督)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全县共发放农民负担明白卡7.6万份,于6月底已全部发放到各乡镇。并发文到各乡镇要求各抓实抓好此项工作。确保明白卡入户率达到99%。通过(监督)明白卡的发放,使农民群众更全面地了解涉农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和部分已取消、严禁面向农民收取的项目。

四、强监督检查,全面治理农村“三乱”问题

县减负办以整改检查发现问题为重点,以解决减轻农民负担热点为突破口,综合运用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等农民负担检查方法,根据榕农负监[XX]07号《关于面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乱’行为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榕农负监[XX]09号《关于开展半年农民负担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减负办与县经管站对县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务支出的情况,进行抽样专项审计和农民负担专项检查,把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五、建立完善“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制度

我县组织减负工作人员到有关乡镇、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宣传活动。引导村干部要克服畏难情绪,细致做好村民工作,防止“一事一议”引发新的农民负担。要正确引导农民自愿捐资参与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建设,防止把自愿捐资演变为新的摊派和集资。

六、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查处涉农负担案件和违规行为。

认真接待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倾听社会和群众呼声,进行政策法规咨询,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一年,县减负办农民负担来信、来电、来访25起,反映的问题涉及农村税费征收、教育乱收费和农民建房收费等,每起信访件都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及时核查,及时反馈农民。对县人大代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大洋镇际尾村因学校危房建设,被城建部门收取教育附加费,地材砂石等硬性规定要税务发票,加重了村级负担”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答复。5月份根据群众来电,县减负办及时受理了一中学收费不规范问题,要求列出退款计划,退还合理款项。通过做好这项工作,该校已于6月底将不合理收取15850元款退还给学生。

XX年我县减负工作将继续坚持执行上级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方针、政策,巩固减负工作成果,防止反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第12篇:县司法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2011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2011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在正确领导和县农民负担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基本政策,认真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为认真开展并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具体明确由律管科牵头,负责协调各科、处、所全面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组织各科、处、所负责人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明确了本部门、本系统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重点为:加大对法律服务业收费的监管力度,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并对各科、处,所就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在本部门、本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职能发挥,广为宣传。我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职能,要求各科、处、所,特别是宣教科、基层科、司法所要把学习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司法行政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在中层干部会议和局机关政治学习会议上,认真组织学习《浙江省建立预防和控制农民负担反弹体系的意见》(浙农监„2009‟2号)文件精

1 神,并要求处、所负责人把文件精神传达到位,贯彻落实到位。司法所继续加大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开展“浙江法制宣传月”活动和“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法律咨询活动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我局还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当中,进一步提高“两委”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树立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识。

三、落实措施,切实减负。督促县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明码标价的规定,继续在其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服务收费项目标准,重点加大了对法律服务业收费的监督力度,不定期对各处所法律服务收费进行检查督查。今年以来,没有发生法律服务收费投诉情况,也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收费情况。继续加大对农村、农民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到10月底,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和农民工免费解答法律咨询近50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50多件,减轻农民负担价值10余万元。在为农民(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时,开展“结对式”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过程中,根据与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协议,各乡、村的农民在对应的法律服务机构接受服务时享受费用减免的优惠。同时,在指派援助律师时,尽量安排与

2 农民(农民工)所在村结对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便于律师和受援人之间沟通,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效益,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1年我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的计划不够完善,与农监办联系沟通不多等。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部门责任制,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促进农村稳定、健康、协调的发展。

XX县司法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13篇:县供电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平远县供电局

根据省农业厅、省纠风办粤农[2004]7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0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粤办发[2004]1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广东省涉及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一年来,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加强监督检查、整治突出问题、查处违法、违纪案(事)件、开展以农业供电等生产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顺利开展

局领导学习省市县有关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后,非常重视,认识到减轻农民负担是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为此,我局始终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及时作好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且常抓不懈,确保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

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必须扎实地抓好纠风工作,防止和杜绝行业不正之风,首先,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党员的民主测评、党支部每年二次的民主生活会,纠风工作都列入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和战斗保垒作用。其次是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在企业内部建立了领导接待和走访用户制度,通过广播、电视、电台、宣传栏等各种媒介将各种收费标准、价格和调整电价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设立了投诉信箱,公布了举报电话、投诉电话、报修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用户的监督。

三.加大网改力度,加强用电营销管理

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重大决策。我局充分认识到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和加快农网建设既是电力企业开拓电力市场,促进经济效益提高的需要,更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获得良好社会效益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局着力抓紧抓好“两改一同价”工作,先后完成了全县16个乡镇供电所体制改革,成为局的派出机构。我们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完成“两改一同价”的工作部署上来,努力从上面争取资金,完成农网改造成投资1.07亿多元。在工作中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的关系。在项目编制上坚持全县区域共同发展的原则,既加强对县城的配网改造力度,更注重农网的建设,做到“统一政策、分步实施、平稳过渡”,我们前后花了二个多月时间抓典型设计类型的确定,统一农改施工标准,规范施工工艺,对农村用户的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标准地作出了规定,保证了对改造后的农户做到抄表到户。

加强用电营销管理,完善文明示范窗口。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供电职工服务守则》和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方便用户,收取电费由原来银行托收的基础上增设营业收费点,各项图表,收费标准,用电报装程序上墙公布,利用广播电视会议,墙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电力法律法规。营业所实行挂牌上岗,提高办事透明度,自觉接受用户监督,进一步完善了为民、便民、利民的各种措施,提高了服务质量。

通过农电体制改革和加强用电营业员销管理,全县农村用电实现了“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农村用户实行一户一表,并以电表的实际读数和国家规定的电价计核缴纳电费。农民用上了放心电、明白电,杜绝了“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没有出现乱加价,乱收费,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等违反省市县电价政策的现象和行为。农村用电服务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四.存在主要问题

1.网改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农户不理解,不肯整改甚至阻挠网改施工现象时有发生。

2.物价部门出台的《电价改革方案》行文滞后,至使一些用户不理解,补收差价电费被误认为是乱加价,造成疏导电价矛盾工作困难。

3.部分职工业务素质不高,对使用供电文明用语不太习惯,服务态度粗

暴,做不好用电户的解释工作,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大“两改一同价”工作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特别是思想教育工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转变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农村状况,让农民了网改的目的和意义,及时化解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确保网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2.充分释放价格工作的能量,配合电力体制改革、深化电价改革,积极推行峰谷分时、丰枯分季等制度,适时疏导突出的电价矛盾,进一步加强用电营销管理力度。

3.加大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建设的力度,加强职工的行业宗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职业纪律教育,为行业作风建设提供良好的思想基矗

第14篇: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和有关要求,我县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专项治理工作进展顺利,现将阶段性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制

1、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国和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县委立即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组织县委、政府全体领导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和有关部委的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银监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范围内“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县财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听取汇报,讨论审定实施方案,多次督查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治理工作措施,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2、加强学习,认清“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县委中心组、县“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一致认为“小金库”的存在,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成为铺张浪费、违法乱纪的重要资金来源,容易诱发和滋生一系列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妨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的毒瘤,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清除。基于这样的共识,县委、政府要求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思考,从加强政府机关效能建设、为民解忧的角度理解,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层面出发,从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跨越式发展的高度把握,扎扎实实地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3、召开会议,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全面安排部署工作。县委、县政府于7月8日召开了全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负责人及财会人员共168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全面部署了我县专项治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会议由纪委书记王建补主持,**副县长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县长作了重要讲话,从深刻认识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政策和工作重点以及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动员。会议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必须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措施,作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制度等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建立健全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来抓,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尽早解决,尽快处理,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把握政策,突出治理范围和重点

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三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在认真分析全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后,结合近年来纪检监察、财政监督检查、审计监督、预防与惩治职务犯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对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做出了规定,使专项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文件明确了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列入此次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160家,其中县直党政机关50家,事业单位95家,乡镇15家(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重点检查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治理重点是XX年以来形成的各类“小金库”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情况。

三、查纠并重,明确治理方法和步骤

我县专项治理共分4个阶段,从XX年6月中旬起至XX年底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6月份)。通过各种不同层次的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利用多种广泛动员。

2、自查自纠阶段(7月份)。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规定的要求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自查表格,自查面要达到100%。

3、重点检查阶段(8至10月份)。重点检查的对象主要是有执收执罚权的单位,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单位,有举报以及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等,具体由县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根据全县自查自纠情况确定发文通知。

4、集中处理和整改建制(11月至12月份),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现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各部门、各单位均按规定上报了自查自纠报表和报告,自查面基本达到了100%,截止目前未发现单位上报小金库情况。在填报过程中,纪委、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及时做好了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第三阶段重点检查工作正在扎实有序开展。

四、加强宣传,制定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1、广泛参与,宣传发动到位。全县治理“小金库”工作会议召开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层层召开宣传发动会,认真学习政策,准确领会精神,细化工作措施,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对这次专项治理“小金库”的重大意义和目的任务,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大张旗鼓的宣传。在县电视台和《金徽报》开设宣传专栏,悬挂过街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公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举报的方式方法、奖励措施等等。在工作中我们注重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建立了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严格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治理“小金库”工作,努力营造对“小金库”人人喊打的治理声势,为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明确责任,自查自纠到位。我们将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为此次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内容集中时间开展彻底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有效推进。从回收的自查表情况来看,我县所有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都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填报了自查自纠表。对自查自纠反映出来的问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逐一甄别核实、分析解剖、研究处理、督促整改,确保自查面达100%。

3、强化监督,重点检查到位。县治理“小金库”办公室,一方面通过督促指导自查,使各单位认真对待清理工作,另一方面将通过开展重点检查、典型案件曝光、治理效果验收、经验总结推广等形式,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办公室关于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汇报,随时掌握了解进展情况。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于8月13日召开转段会议,总结前两个阶段工作,安排部署重点检查阶段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重点检查方案》,对重点检查的总体要求、方式步骤、重点内容和措施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会议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回头看”,并从成员单位抽调16个业务骨干,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20个县直部门和4个乡镇集中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纳入治理范围总数的15%。重点是对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单位、专项资金数额较大的单位、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单位、经营性资产较多的单位、管理层级较多的单位、管理着经济实体的单位等存在“小金库”可能性相对较大的单位实施重点检查。治理办公室对抽调参检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详细讲解了小金库的政策认定、来源和表现形式、使用方向和发展趋向、以及实施检查的切入点和主要方法,要求重点检查除了查帐,还要广泛深入地进行调查、走访、分析,用“筛子”筛、用“显微镜”找、用“放大镜”挑,确保有“库”必挖,有“库”必清。

从反馈的情况来看,各检查组进驻备查单位后,首先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讲明政策界限,张贴治理公告,公布举报电话,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其次是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同时,重点检查单位出纳现金和资产账,调查了解单位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再次是在会计中心开展详实的账务检查,必要时通过银行查询来进行核查。截止目前,尚未上报查出私设小金库的违规行为。

4、责任追究,整改措施到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除自查上报的问题予以从宽处理外,对检查中发现的“小金库”,资金将一律收缴财政,案情公开曝光,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党纪政纪甚至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销毁证据、突击花钱;阳奉阴为、拒不纠正;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律从重从严处理。对存在“小金库”的单位、部门,我们将认真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落实整改措施。我县重点检查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同时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对“小金库”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将认真研究制度缺陷,完善治理机制,弥补管理漏洞,并以此次清理“小金库”为契机,建章立制,深入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和全县惩防体系建设,杜绝和减少各类资金使用的违规行为,不断提高财政法制建设。

五、加大力度,扎实有效做好下阶段工作

我县“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虽然基本结束,但还存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个别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不够深入细致,部分单位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一如既往地抓好每一阶段的每一项具体工作。着力抓好以下4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是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政策、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治理“小金库”工作意义的认识,打消侥幸心理,争取把治理“小金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自查自纠中得到解决。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巩固和扩大自查自纠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将再次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自查情况全面督查,在督查各单位对白查自纠阶段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同时,实行领导干部治理“小金库”承诺制,要求申报单位“一把手”和财务人员填写《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对本单位申报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如承诺后被检查存有“小金库”行为,将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

二是完善措施,积极作好重点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注重源头治腐,规范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通过走访企业、个体户等,了解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情况,重点,查处使用假发票、自制票据和白条报账情况,查寻线索,顺藤摸瓜查处设立“小金库”的违规行为。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财政、审计部门,通过深挖以往查办案件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些线索,进行重点检查。结合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多管齐下,共同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强化宣传,积极依靠群众举报和监督,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强化工作纪律和信访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举报的事实、举报人姓名等事项要严格保密,并实行责任追究。并要继续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打消举报人顾虑。

四是积极探索建立预防“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小金库”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认真解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等问题,探索建立预防产生“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以“小金库”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第15篇:店头中学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店头中学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店头中学为认真贯彻《临沭县教体局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为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店头中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杰

副组长:朱磊 张计清

吴斌

成员: 李胜华

孙岩 郇玉宝 张剑峰

高宝龙 王腾 袁明清

二、主要任务

1、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继续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

2、全面落实农村经济困难学生自主政策

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3、注重解决特殊儿童群体教育问题

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育和管理,保证留守儿童在校得到身心健康发展。

4、积极改善办学条件

加大投入,积极改善校舍安全状况。解决学生喝热水,吃热饭,取暖和使用卫生厕所的问题,让学生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挂心和爱护。全面推进数字化校园创建工作,完善宽带网络系统建设,享受名师的教育资源。进一步充实实验室,加强图书室建设。

5、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坚持学生自愿购买校服,征订教辅材料的原则,不得突破一教一辅。突出学校食堂的公益性,合理控制饭菜价格。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搭售教辅用书及其他资料。

6、继续推进教育行风建设

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教育全体教师员工廉洁自律,加强行风建设。

三、时间安排与要求

1、宣传发动9月上旬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2、清理整顿阶段9月至10月

清理公示涉农收费文件项目,加强收费公示,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

3、迎接验收阶段10月

迎接市县局抽查和减负工作明察暗访。

2012.10.15

第16篇:减轻农民负担情况的工作汇报

费县交通局

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情况的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费县交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政策,把减轻农民负担同实践“三个代表”联系起来,同树立科学发展观联系起来,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确保了减负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了广大业户的权益。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做好“三农”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费县交通局把认真贯彻落实费农负字[2005]1号文件精神,减轻农民负担作为稳定农村社会秩序,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根据上级部门对涉农工作的指示精神,在第一时间内做好了交通规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调整,搞好贯彻落实,切变做到让利于民。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今年以来,费县交通局根据上级对减轻农民负担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了各项减负制度,规范涉农收费,取消或降低涉农收服1项,减轻农民负担57余万元。

(一)加大宣传,深入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治理。为落实好涉农收费工作,费县交通局通过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广泛开展了涉农收费宣传活动。在去年停止对农民征收公路营业性运输的三轮车、拖拉机公路运输管理费的基础上,今年自5月份又免征了三轮车货运附加费。进一步加大了收费公示力度。分别在局门口、局征收科、运管科、汽修科等涉农收费单位的显要位置张贴涉农收费价格表2 2块,把收费标准公诸于众,让广大业户缴得安心,缴得舒心。同时在局各办公场所设立举报箱,举办电话,将所有收费行为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对违反涉农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制,一经发现,按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全面落实减负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根据上级对交通涉农收费的调整,在局统一领导下,由局征收科牵头,对全局涉农单位实行了目标管理制度。要求各涉农收费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对照清理检查,在第一时间内将减负的具体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局交通稽查大队在进行交通运输秩序的管理时,重点检查规费收缴标准,对未严格按照局规定的征收标准进行征收的,除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将违规收取的交通规费退还业户外,还要根据局《二○○五年度交通规费征收管理量化考核办法》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了对涉农收费的管理,确保广大农民得到实惠。

(三)严把收费关,狠抓减轻农民负担制度的落实。今年年初,费县交通局对全局所有涉农收费的单位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了收费标准。从4月份起,我局对全县从事道路运输的三轮农用车免征了货运附加费。截至目前,全县共免征20.7万元。农用车养路费按征收标准第三册的规定,对两吨以上的可以减少0.5-1吨征收,为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民,我局按最低额度征收。截至目前两项累计免征52万余元。汽修科将审验工本费每本10元下调为5元,按每年5 0 0台计算,减免收费2 5 0 0元。非营运车辆在第二季度就停止了上线检测,以全县非营运车辆保有量1100台计算,减免收费2.7万元。

(四)狠抓了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质量。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完成村村通工程1442.2公里,工程总投资2.7 3亿元,广大农民群众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付出了无比艰辛的努力,如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了“豆腐渣”工程,不仅会劳民伤财,而且将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影响社会的稳定。为此,县交通局树立了“质量就是最大的效益”、“质量就是最大的减负”思想观念,全体工作人员视质量为生命,严格把关,统一标准,统一验收,累计出动5万余人次、3万余车次进行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确保了全县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质量,受到了省市检查组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

三、切实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了领导机构。实行涉农收费一把手负责制,工作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管理机制。二是局与各涉农收费单位签订了《二○○五年度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征收人员身上,形成了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了社会监督网络。在社会上聘请了10名社会监督员,公布了举报监督电话,设立了举报箱,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对所有未严格按照局里的有关规定进行乱收费、乱罚款的,一经发现,将根据《费县交通局队伍和行风建设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责任追究。

经过全局的上下努力,特别是全局所有涉农收费单位的严格自律,我局不折不扣地执行了上级各有关部门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规定,确保了减负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基层单位,确保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增产增收,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健康协调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第17篇:教育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高青县教育局

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2010年,县教育局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作为减轻农民负担,树立行业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们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

为加强对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班人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年初,在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上,要求各镇教育办公室和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局与各镇教办、各镇教办与所属中小学签订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明确学校一把手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第一责任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另外,我们将学校收费工作纳入了县教育局年终考核内容,实行学校违规收费“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地杜绝了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抓住了寒、暑假开学初学校收费的有利时机,于2010年3月份和9月份,两次对全县农村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首先召开了教办主任和学校校长会议,要求各中小学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动员,积极展开自查。同时,对规范教育收费提出了严格要求,强调不准超范围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利用各种名义搞募捐、赞助、摊派等活动加重家长负担,对出现乱收费的学校视情节给予学校主要领导批评教育、全县通报、取消评先树优资格等处理,对问题严重的给予记过、撤职处分,决不姑息迁就。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教育局由纪委牵头,组织计财审计科、基础教育科、勤管站、服务中心等科室站负责人对各学校开学后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查看有关资料等,各校严格执行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教育收费“一费制”的规定,收费标准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未发现乱收费、搭车收费现象。

另外,县教育局和各学校通过新闻媒体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监督,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发生。

三、今后工作措施

(一)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对教育收费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学校自查与物价、财政、审计、教育行政等部门抽查相结合;及时受理群众投诉案件,对教育乱收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乱收费的学校,除清退或收缴违反规定所得外,将依法追究校长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建立收费公示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不断强化和完善预防制约机制。各中小学收费必须认真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经批准调整教育收费项目或标准的,要及时更新教育收费公示内容。

(三)加强信访工作,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各镇教办和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教育收费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教育收费问题的信访快速督办和定期通报机制,层层公布受理群众反映教育收费问题的专线电话,安排熟悉教育收费政策的专职人员接听群众举报,及时把群众举报的学校违规收费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切实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发生。

高青县教育局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18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槐树湾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

按照金农监明电[2012]1号文件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党政联席会议上传达了内容,专门制定了全乡自查方案,安排各村、各有关单位迅速开展了农民负担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收,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减负意识,加强了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维护了全乡负担减轻及社会稳定的良好态势。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

(一)涉农收费公示情况。一是全面推行了涉农收费公示制,各涉农单位在醒目处设置公开栏,长期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内容全面透明。二是设立涉农收费举报电话和收费意见箱。三是继续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四月份利用5天时间集中干部力量填写了农民负担卡 份,及时发放到户,让群众更直接了解收费政策,便于主动监督。

(二)涉农单位收费情况。一是教育收费。九年义务教育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全部免除在校学生的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分免费和非免费两类,都按实执行。初中住宿学生收住宿费 元/人。二是村级报刊订阅情况。全部实行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今年各村订阅了《安徽日报》和《皖西日报》各 份计款 元,未超上级规定的 元的标准。三是公安派出所换二代身份证每人 元,含照片款,户口簿工本费6元,身份证丢失补领收40元二份;计划生育

一、二孩生育证和《婚育证明》均免费办理;土管中心所

四、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所有涉农补助资金实行打卡发放,明确了“四个严禁”:严禁抵扣其它款项;严禁截留、挪用;严禁集体代领补贴;严禁拖延补助时间。今年我乡已发粮食补贴 万元,良种补贴 万元,退耕还林补助款 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偿 万元,2011年发农机补贴 万元,全已的打卡发放到户,财政转移资金 万元都已发放到位,以上无截留、挪用现象发生。

五、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情况

首先强化减负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乡成立了以李劲松乡长为组长,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农民负担全乡上齐抓共管的好局面。其次,明确了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加强干部教育,深入学习有关法规,对违规收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轻,以严格的制度措施保证政策落实到位。

随着形势发展,减负工作须长期抓下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保证做到减负工作领导力量不减,队伍不散。同时,坚持减负与增收相结合,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活跃农村市场,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水平。

槐树湾乡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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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县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共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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