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内勤岗位职责
第1篇: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令,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二、自觉接受市司法局的领导和监督,模范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主持制定中心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落实。
四、组织中心人员学习政治和业务,不断提高中心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五、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在职权范围内积极为大家解决具体问题,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积极性。
六、认真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在中心人员中树立从业清廉的好风气。
七、确定案件的受理、审查、签发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八、协调对外关系,搞好内部团结。 九、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
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2篇:中心内勤岗位职责
中心内勤岗位职责
1.协助中心主任、副主任做好中心的日常行政工作。
2.负责办公室各类文件资料档案的整理保管工作,并按保密原则查阅管理。
3.负责起草中心计划、总结、规章制度以及内部公文(资料)等文字材料。
4.负责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做好签收和登记。
5.负责中心行政文件资料、员工榜案合同、检查记录等的整理、归档工作。
6.做好中心各类书籍、报纸的购置、分类、保管、借阅和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全体会议的记录工作,按要求编写会议纪要或决议。
8.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建账、建卡、登记、领用、注销等管理工作。
9.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的采购与领用并建立登记制度。
10.负责中心日常财务及报账等工作。
11.遵照中心人事管理规定,做好中心人事、工资、劳保、福利工作。
12.协助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培训、辞退以及岗位设置、调整等工作。
13.根据中心安排,做好对内对外的各项宣传工作,提高中心形象。
14.负责宿舍文化建设以及宿舍文化节的协调工作。 15.负责中心文件、报刊等的收发工作。16.完成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3篇:中心内勤岗位职责
1.协助中心主任、副主任做好中心的日常行政工作。2.负责办公室各类文件资料档案的整理保管工作,并按保密原则查阅管理。3.负责起草中心计划、总结、规章制度以及内部公文(资料)等文字材料。4.负责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做好签收和登记。5.负责中心行政文件资料、员工榜案合同、检查记录等的整理、归档工作。6.做好中心各类书籍、报纸的购置、分类、保管、借阅和管理工作。7.负责中心全体会议的记录工作,按要求编写会议纪要或决议。8.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建账、建卡、登记、领用、注销等管理工作。9.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的采购与领用并建立登记制度。10.负责中心日常财务及报账等工作。11.遵照中心人事管理规定,做好中心人事、工资、劳保、福利工作。12.协助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培训、辞退以及岗位设置、调整等工作。13.根据中心安排,做好对内对外的各项宣传工作,提高中心形象。14.负责宿舍文化建设以及宿舍文化节的协调工作。15.负责中心文件、报刊等的收发工作。16.完成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第4篇: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职责
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职责
(一)协助主任做好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依法受理并负责审查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的申请和经济状况,符合条件的报主任审批。
(三)根据主任审批指派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法律援助案件。
(四)协助主任管好用好法律援助经费,不得挪作他用或变相使用。
(五)起草法律援助文书,按时填报各类报表,负责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档案及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5篇:法律援助职责
法律援助职责
1、主持或指导劳动争议调解;
2、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3、接受委托,代理职工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
4、参与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
5、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6、向相关律师事务所移交案件。
第6篇:渝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农民工法律援助报告
渝中区法律援助中心
关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
渝中区法律援助中心是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实施机构,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的援助对象,区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规定,提出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目标,确保区域内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司法的有力保障。2010年,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民事法律援助514件,占全部民事援助案件数的63%,取得经济利益235万元。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申请渠道畅通。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网络,在全区12个街道和劳动等6个部门建立了1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社区和律师事务所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网络是健全而畅通的。为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2007年,区司法局联合南纪门街道在南纪门劳务市场设立了专门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劳务市场管理机构同平台办公,每周定时安排律师值班,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区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在农民工日、春节后农民工进城务工高峰期等重要节点举办两场以上的专场农民工法律咨询暨法律援助现场受理活动,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我1区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申请率都是比较高的,农民工遇到劳动争议等纠纷时,选择通过法律援助维权的比例也是比较高的,基本上做到了每一件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都申请了法律援助。
二是申请门槛较低。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是不需要审查经济状况,只要是涉及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社会保险待遇等事项都应给与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对农民工因工资、工伤、社保等纠纷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对农民工因诸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请求赔偿的法律援助事项、与其他城市困难群体一视同仁,不差别对待。可以说,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不仅不比城市困难群体高,反而比他们还要低。2009年,为农民工提供涉及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援助案474件,涉及请求工伤待遇的25件,涉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请求赔偿的4件,农民工得到了全面的法律援助,并按规定得到了门槛较低的法律援助优惠。
三是办事程序简便。农民工在渝中区办理法律援助事宜享有与其他困难群体同样简便快捷的办事程序。区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的要求,自加压力,将法律援助审批时限提前到5个工作日办结,对农民工快要超过仲裁时限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的要求,先受理指派律师,再
完善审批手续。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劳动、总工会等部门建立了工作联系和联动机制,农民工在向相关部门反映诉求主张权利的同时,也可以同步申请法律援助,我区农民工可以向总工会职工维权部或职工帮扶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在法院立案或劳动仲裁立案时得到工作人员关于法律援助的信息提示和帮助。农民工还可以在向区属50多家律师事务所咨询法律问题时,委托律师代为申请法律援助。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向社会广泛发放《法律援助指南》,自编的《以案说法律援助》宣传手册,向咨询群众赠送印有法律援助相关信息的环保袋,法律援助联系卡等物品,向社会公开电话,公告办事程序。法律援助办事程序做到了公开简便。
四是援助质量较高。渝中区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是有保证的,首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人员全部是执业律师,我区是全市唯一没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援助案件的区县,执业律师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足以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其次,我们有一整套办结案监督管理制度和奖励措施,可以充分调动律师的办案积极性。比如,为引导律师简化程序办案,我们实行了调解结案奖励制度,并对当场兑现的给与较高的奖励。第三我们在全市率先推行了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暨点援制,将摊派性质的法律援助制度优化为志愿服务制度,律师抱着扶弱帮困的慈爱之心来参与法律援助办
案,法律援助的效果较好。2010年,法律援助民事案件当年结案641件,当年结案率达78%左右,其中非诉讼结案290件,诉讼调解结案223件,真正以判决结案的占13%左右,避免了农民工援助案件因诉讼程序漫长而导致维权不利的局面。全年没有一件农民工不满意法律援助的投诉,也没有一件农民工因法律援助引发的急访、群访案件,法律援助效果较好。
渝中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7篇: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承诺
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承诺
一、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有问必答
二、免收受援当事人全部费用
三、五个工作日内审查援助申请并作出是否提供援助的书面决定,十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业人士提供援助。
四、工作日内提供八小时咨询服务
五、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处理投诉,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每年回访受援当事人1次以上,回访人数十人以上
七、严把法援案件质量关,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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