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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稽查岗位职责(共8篇)

作者:shinny | 发布时间:2020-05-18 10:53:3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稽查部稽查员岗位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标准。2.按照统一安排,在公司范围内开展用电稽查活动,协助处理用电纠纷。3.负责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执行响应任务,工作终结后,将工作单存档。4.认真履行用电检查职责,随身携带“用电检查证”等相关证件。5.严厉查处各类违章用电和窃电案件,制止危害供用电秩序的行为。6.负责执行用电稽查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地税局岗位职责3

地税局岗位职责3

9、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岗位 (1)负责系统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2)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计划、经验总结、典型推荐等工作;

(3)负责认真组织落实《辽宁省地税系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意见》;

(4)负责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税务文化建设和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

(6)负责组织、协调上级机关及本单位开展的各项文化体育竞赛活动;

(7)负责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服务十佳”办税窗口、巾帼文明岗、优秀税务工作者等创建活动的评比、总结工作;

(8)负责发现、推荐、培养先进典型工作;(9)负责开展宣传先进典型工作;(10)负责扶贫帮困工作;(11)负责双拥工作共建工作;

(12)负责窗口建设工作,规范窗口服务标准开展政务八公开工作;

(13)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14)负责本岗位涉及的其他统计和调研工作;(15)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考核管理岗位

(1)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及方案;(2)负责迎接上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工作;

(2)负责组织本单位日常及年度考核、评比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表彰通报;

(3)负责制定和修改绩效考核方案和管理办法;

(4)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本单位日常和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表彰通报;

(5)负责年度绩效考核的工作总结;

(6)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7)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岗位

(1)负责起草教育培训长、中、近期规划和计划,并认真落实《全省地税系统“十一五”教育培训规划》;

(2)负责根据本单位及上级机关年度培训安排,分级分类组织业务培训班;

(3)负责根据本单位及上级机关组织业务竞赛的具体安排,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竞赛活动;

(4)负责兼职师资队伍的选拔、培养、培训、管理工作;(5)负责向市局推荐委托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人选工作;(6)负责收集专业人才相关资料,形成专业人才库和梯次专业人才结构网;

(7)负责鼓励干部在岗自学取得学位,优化干部学历学位结构;(8)负责掌握干部参加律师、注册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情况;

(9)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10)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党建工作岗位

(1)负责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的调研、典型推荐、工作总结;

(2)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定;(3)负责组织开展“三先两优”活动;(4)负责做好党员发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5)负责组织好发展对象的集训、日常培养、发展前的考核、发展中的程序性工作;做好党员转正工作;

(6)负责承办日常组织关系接转;

(7)负责中心组学习资料的准备,学习记录、登记等工作;(8)负责“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9)负责收缴党费、评议党员、开展党日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10)负责机关党委换届改选工作;(11)负责筹备机关党委工作的各种会议;(12)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工、青、妇工作岗位

(1)负责组织职工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工会工作、青年 工作、妇委会工作;

(2)负责组织职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各种活动;(3)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负责“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等创建活动;(5)负责管理工会经费;

(6)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7)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调研、协调工作;(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行政监察岗位

(1)具体负责社会廉政监督工作。

(2)具体负责对税收执法、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投标、人员录用、干部提拔选举测评工作进行行政监察。

(3)具体负责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4)具体负责市局转办的省政府民心网、市政府政风行风热线等外网网站群众诉求的办理工作。

(5)具体负责反腐倡廉教育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5、党风廉政建设岗位

(1)具体负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2)具体负责廉政目标考核工作。

(3)具体负责廉政责任状的签订与管理工作。(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6、信访案件检查岗位

(1)具体负责人民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举报工作。(2)具体负责信访件的初查核实、信访件结案、信访件保管工作。

(3)具体负责起草信访工作总结及上报信访报表工作。(4)具体负责案件检查的初步审核工作。(5)具体负责违法违纪案件的立案、上报工作。(6)具体负责职权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案件查处工作。(7)具体负责案件管理和案件检查的总结和上报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人事科科长:陈国涛 联系电话:87108012 人事科副科长:彭继超 联系电话:87108013

三、计划征收科岗位职责

负责税(费)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税费登记(不设审批大厅)、纳税人变更税费登记(不涉及迁移主管地税机关)、注销税费登记、税费申报和其他涉税(费)申请及咨询业务,并进行相关计算机处理、资料传递和送达相关税(费)业务文书;负责税款、费款、滞纳金、罚款的征收、销号和对帐;负责清理欠税(费)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发票的发售;负责对受理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环节的程序违章事项实施处罚;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及网络的管理和维护;负责计算机涉税(费)信息管理;办税服务厅管理及基层地税所办税窗口业务指导;负责“一窗式服务”办法实施,纳税人涉税(费)事项前台受理登记及向后台传递的业务处理,“值班长”工作制度的实施;负责税(费)计划、会计、统计征收情况和税收票证管理;负责重点税(费)源户报表的呈报和分析;负责地方税收提退、抵缴业务处理及对基层地税所业务指导;负责财务、经费、固定资产

和专项资金管理;负责装备管理;负责编制、审核财务预算、决算,办理各项经费领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有关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编报相关业务表报资料等。

计划征收科岗位设置为18个:科长岗位、副科长岗位、综合岗位、税收计划岗位、税收会计岗位、税收统计岗位、税收票证管理岗位、经费会计岗位、经费出纳岗位、计算机管理岗位、档案管理岗位、涉税事项受理岗位、政策咨询服务岗位、登记岗位(没有审批大厅)、日常申报岗位、现金开票汇总岗位、现金收款上解岗位、发票管理岗位。

1、科长岗位

(1)负责计划征收科内全面工作的计划、协调、组织指导、落实和考核;

(2)负责计划征收科内基础建设的指导工作;(3)负责计划征收科内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审核计划征收科起草的有关文件,报分管局领导审批;(5)负责审核计划征收科年度(半年)工作计划、年度(半年)工作总结、中长期规划,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6)负责审核计划征收科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7)负责计划征收科统计事项的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批;(8)负责测算编制全区税收收入计划的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9)负责审核组织收入情况通报和向区政府、人大等部门发送的收入情况简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10)负责审核代扣代缴手续费,报分管局领导审批;(11)负责审核作废、损失、停用等票证和票款损失申请核销的处理意,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12)负责审核税费退库,报分管局领导审批;(13)负责审核财务预、决算,报分管局领导审批;(14)负责审核经费支出,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15)负责审核全局基本建设项目,报分管局领导审批;(16)负责审核全局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的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17)负责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事项的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18)负责审批各类纳税(费)申报资料;

(19)负责税务机关内部使用的工本费发票核销的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20)负责购票资格认定、超限量文书、购票特批的审批;(21)负责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申请、代开发票的审批;(22)负责发票缴销受理的审批;(2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副科长岗位

(1)协助科长开展科内工作;(2)根据科内分工负责具体工作;(3)根据科长授权负责有关事项的审核;(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岗位

(1)负责起草计划征收科业务综合性管理办法,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2)负责起草计划征收科承担的领导讲话,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3)负责起草计划征收科年度(半年)工作计划、年度(半年)工作总结、中长期规划,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4)负责起草计划征收科综合性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5)负责审核计划征收科内跨岗位的综合性文件材料,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6)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完成综合性文件材料,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7)负责对涉及计划征收科的会签会办文件提出建议,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根据科室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8)负责对征求计划征收科意见的文件材料提出建议,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根据科室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9)负责承办办公自动化、科网站、涉及本部门的12366业务等信息化工作;

(10)负责起草计划征收科专业会议的综合材料,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11)负责组织实施计划征收科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目标考核等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计划征收科信箱;

(13)负责计划征收科内文件资料收集、立卷、归档等基础资料建设;

(14)负责计划征收科印鉴管理;(15)负责计划征收科备品、设备管理;

(16)负责根据计划征收科意见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工作;(17)负责局机关安排活动的具体组织落实;(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地税局岗位职责2

地税局岗位职责2

12、文书岗位

(1)负责收文的签收、登记、分办工作;(2)负责文件的清退及销毁;(3)负责接收及发送传真;(4)负责接发会议通知;(5)负责印信管理;(6)负责网上传送公文;(7)负责担当公文管理员;(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建议提案办理岗位 (1)负责建议提案登记;

(2)负责建议提案拟办,报主任审核、局长审批;(3)负责建议提案交办、督办、审核、答复;(4)负责建议提案反馈工作;

(9)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10)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4、保密岗位

(1)负责落实保密措施,开展保密检查、保密宣传教育;(2)负责确定本单位所产生国家秘密的密级及变更有关密级及保密期限、解密和内部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等工作;

(3)负责制定保密工作计划,报主任审核、局长审批;(4)负责督促泄密事件查处工作;(5)负责密码设备的管理工作;

(6)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7)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文印岗位

(1)负责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整理、装订工作;(2)负责公文的排版、打印、装订工作;(3)负责文印设备的保养工作;(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后勤管理岗位

(1)负责全局的安全保卫工作;(2)负责全局的车辆交通管理工作;(3)负责全局的伙食管理和公务接待工作;(4)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5)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7、资产管理岗位

(1)负责全局办公用品计划编制、购买、发放工作;(2)负责全局固定资产领用、采购、维修、报废申请的填制、提交及管理工作;

(3)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4)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陈春雷 联系电话:87108006 办公室副主任:刘元猛 联系电话:87108007

二、人事监察科岗位职责

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和非领导职务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任免、考核、调配、奖惩工作;劳动工资、职工福利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负责工勤人员考工晋级工作;负责工伤工亡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职工退休手续办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扶贫帮困、基层窗口建设工作;负责绩效考核、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学历教育、专业人才库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

作;负责监督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责组织调查共产党员干部及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负责受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负责对干部管理权限内拟晋升干部的廉政建设情况提出意见。

人事监察科岗位设置为16个:科长岗位、副科长岗位、综合岗位、日常管理岗位、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岗位、调配任免岗位、离退休工伤工亡伤残鉴定管理岗位、劳动工资管理岗位、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岗位、考核管理岗位、教育培训和学历教育岗位、党建工作岗位、工青妇工作岗位、行政监察岗位、党风廉政建设岗位、信访检查岗位。

1、科长岗位

(1)负责人事监察科内全面工作的计划、协调、组织指导、落实和考核;

(2)负责人事监察科内基础建设的指导工作;(3)负责人事监察科内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审核人事监察科起草的有关文件,报分管局领导审批;(5)负责审核人事监察科工作计划、总结、中长期规划,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6)负责审核人事监察科业务工作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7)负责人事监察科统计事项的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批;(8)负责审核干部职工请销假;

(9)负责审核各项评先评优指标,审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立功受奖推荐结果,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10)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事项,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局长审批;

(11)负责审核拟选送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党校培训学员,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12)负责审核人事档案管理晋级申请,报分管局领导复核,逐级上报审批;

(13)负责审核管理权限内中层领导干部竞聘结果,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14)负责审核管理权限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及正式任职的意见,报局长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15)负责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或干部所犯错误,审核管理权限内领导干部职务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16)负责审核非领导职务人员的晋升、确定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逐级上报审批或备案;

(17)负责审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工晋级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逐级上报审批或备案;

(18)负责审核年度调配工作计划,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19)负责审核职工在本局范围内的调配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20)负责审核本单位职工辞职事项,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逐级上报审批或备案;

(21)负责审核本单位职工辞退的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逐级上报审批或备案;

(22)负责审核年度离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的工作计划和经费支出计划,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23)负责审核本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变动事项,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市局审批;

(24)负责审核在职人员各类奖金、各项福利,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25)负责审核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26)负责审核非在编合同制人员用工计划、用工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27)负责审核干部职工退休、提前退休、病退、工伤、工亡事项,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逐级办理病退鉴定及审批手续;

(28)负责对各种先进典型进行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29)负责对各种竞赛、考核、评比报告、结果、通报、表彰决定进行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30)负责对文明创建推荐单位和人选进行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

(31)负责对本单位组织业务培训、竞赛事项的审核,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32)负责具体落实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反腐倡廉教育、纠正不正之风、信访案件查处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等工作。

(3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副科长岗位

(1)协助科长开展处内工作;(2)根据科内分工负责具体工作;(3)根据科长授权负责有关事项的审核;(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岗位

(1)负责起草人事监察科业务工作规程、综合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2)负责起草由人事监察科承担的领导讲话材料,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3)负责起草人事监察科年度(半年)工作计划、年度(半年)总结、中长期规划,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4)负责起草人事监察科综合性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5)负责起草人事监察科内跨岗位的综合性文件材料,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6)负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完成综合性文件材料,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7)负责对涉及人事监察科的会签会办文件提出建议,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根据科室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8)负责对征求人事监察科意见的文件材料提出建议,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根据科室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9)负责承办办公自动化、科室网站、涉及本部门的12366业务等信息化工作;

(10)负责起草人事监察科专业会议的综合材料,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承办会务工作;

(11)负责组织实施人事监察科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目标考核等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人事监察科信箱;

(13)负责组织落实人事监察科文件资料收集、立卷、归档等基础资料建设;

(14)负责人事监察科印鉴管理;(15)负责人事监察科备品、设备管理;

(16)负责根据人事监察科意见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工作;(17)负责局机关安排活动的具体组织落实;

(18)负责提出领导班子理论武装、执政能力、党性修养、民主集中制、用人导向、作风等方面建设的具体措施,报科长审核,主管局长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并负责组织落实;

(19)负责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筹备工作;(2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日常管理岗位

(1)负责干部职工日常考核工作;

(2)负责干部职工考勤、请销假的管理工作;

(3)负责实施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年度考核结果;

(4)负责根据立功受奖指标,组织推荐立功受奖人选,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并逐级上报审批;

(5)受理管理权限内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事项,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局长审批;

(6)负责根据上级培训计划选送学员参加培训;

(7)负责起草年度非在编合同制人员用工计划,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8)负责根据用工计划组织非在编合同制人员的用工考试、考核,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用工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9)负责与非在编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协调劳动部门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10)负责非在编合同制人员的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其他日常管理,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提出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的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11)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12)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岗位

(1)负责管理范围内干部人事档案的接收、借阅、转递、转出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档案材料的接收、整理、甄别、归档装订工作;

(2)负责人事档案室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3)负责人事档案管理晋级的具体工作;

(4)负责人事办公自动化系统及人事管理软件的信息更新、维护及数据整理工作;

(5)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6)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调配任免岗位

(1)负责受理干部职工在本局范围内的调动申请,提出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并办理调配手续;

(2)负责受理辞职人员提出的申请,提出初审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并办理辞职手续,逐级上报审批或备案;

(3)负责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及干部职工所犯错误,提出干部职工辞退的处理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并办理辞退手续,逐级上报审批或备案;

(4)负责组织中层领导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公布职位、受理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竞聘演讲、民主测评、计票、组织考核、任前公示等工作,并根据党组决定起草任免文件,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报市局主管部门备案;

(5)负责中层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提出正式任职意见,报处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根据党组决定,起草任免文件,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报市局主管部门备案;

(6)负责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或干部所犯错误,提出领导干部职务处理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根据党组决定,起草任免文件,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报市局主管部门备案;

(7)负责组织非领导职务竞聘上岗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公布职位空缺、受理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竞聘演讲、民主测评、计票、组织考核、任前公示等工作,并根据市局党组的任免决定起草任免文件,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逐级上报审批或备案;

(8)负责提出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晋升意见,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并根据审批结果起草任免文件,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逐级上报审批或备案;

(9)负责组织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参加职称考试(评审)或考工晋级报名、报卷工作;

(10)负责通过竞聘上岗、双向选择等程序,提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工晋级的初步意见,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会研究决定,并根据审批结果起草任免文件,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逐级上报审批或备案;

(11)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12)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离退休、工伤、工亡、伤残鉴定管理岗位

(1)负责拟定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法,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2)负责建立离退休人员管理台帐,对离退休人员的各项数据信息进行完善、更新、统计、分析、接收;

(3)负责拟定年度离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的工作计划和经费支出计划,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4)负责组织开展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党组织生活和各项文体活动;

(5)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日常服务工作,听取、了解、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

(8)负责提出市局干部职工退休的初步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并办理退休手续;

(9)负责受理市局干部职工提前退休、病退的申请,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科长审核,局长审批,上报省局主管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10)负责受理提前退休、病退申请,提出初步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全研究决定,逐级上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11)负责受理干部职工工伤、工亡申请,提出初步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全研究决定,逐级上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12)负责受理干部职工伤残鉴定申请,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科长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党组全研究决定,逐级上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13)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14)负责本岗位涉及的统计和调研工作;(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劳动工资管理岗位

(1)负责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职务(岗位)工资、级别工资的核算、申报;

(2)负责在职人员晋升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后,涉及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核算、申报;

(3)负责工资标准的调整、申报;

(4)负责受奖励、受处分人员涉及的工资变动的申报;(5)负责试用期满转正人员的工资定级、申报;(6)负责取得高学历后兑现的学历工资的核算、申报;(7)负责各类人员变动后工资的核算、申报;(8)负责更改工资序列人员工资的核算、申报;(9)负责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核算、申报;

(10)负责在职人员退休(职)时工资的核算、申报;(11)负责津贴、补贴的核算、申报;(12)负责抚恤补助金的核算、申报;(13)负责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核算、申报;(14)负责工资基金管理的核算、申报;

(15)负责工资软件数据的录入、更新、日常管理、应用、接收、上报;

(16)负责在职人员的各类奖金、各项福利的管理工作;(17)负责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管理工作;(18)负责有关保险业务的政策指导工作及相关工作;(19)负责起草本岗位涉及的信息和新闻宣传稿件;(20)负责本岗位涉及的其他统计和调研工作;

(2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4篇:稽查主任岗位职责1.参加储汇资金安全管理会议,报告储汇资金安全有关工作情况,提出重大隐患整改意见和建议,具体落实会议确定的相关工作。2.落实储汇稽查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部署稽查任务。3.按规定组织安排稽查工作,逐份审阅稽查报告书。4.检査并考核稽查人员的工作。5.具体实施储汇资金安全检査,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并做好记录。6.组织稽查人员进行工作交流、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7.对各类金融机构发案情况特别是邮政储汇发案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其发案原因,制定相应的措施,堵塞本局储汇资金存在的漏洞。8.完成与本岗位相关的其他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5篇:稽查队长岗位职责1.熟知烟草专卖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做到执法程序规范化。2.寓专卖管理于为商户服务之中。3.做好户籍化管理工作等。

第6篇:客运稽查岗位职责

客运稽查岗位职责

1、客运稽查队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二、参与制定本辖区道路运输稽查制度和管理办法等。

三、负责规划辖区内道路运输检查站,负责组织本市重点项目的统一稽查行动。

四、负责组织实施辖区道路运输检查,监督检查道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车辆维修业户的经营资格和经营活动。

五、组织培训本市稽查人员。

六、建立稽查档案,发布稽查通报、信息、写出分析报告、对县区运输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铁路客运稽查人员岗位职责

各级收入稽查人员对管内的站段、旅客列车(包括通过管内的外局旅客列车及国际联运旅客列车)的运输收入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指导的职责。

1.检查站段、列车执行《铁路法》、国家财经政策和财经纪律以及有关收入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纠正运输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检查所属单位运输收入计划的落实情况。

3.检查指导站段、列车开展堵漏保收工作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4.检查指导站段、列车开展运输收入工作标准化活动及各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5.检查指导站段、列车正确核收运杂费;检查各级运输进款的解缴、动支情况。

6.检查指导站段、列车各种客货票证的请领、使用、交接、保管、客货票证帐项以及各级票证库的管理情况。

7.检查铁路职工乘车证的使用和填发情况,查处其中的违章违纪行为。

8.检查督促站段、列车债权债务的清理。

9.查处站、车因人为原因造成票额浪费和列车虚糜而影响运输收入的行为。

10.检查有关运输收入各项出租、使用合同协议的签订和收费情况。

11.检查指导站段、列车对无法交付货物、行李、包裹、货底、旅客遗失品的登记、交接、保管和变价收入上缴情况。

12.揭露和调查贪污舞弊、截留、挪用运输进款等违法乱纪行为,调查处理运输收入事故。

13.检查指导站段、列车其他与运输收入有关的工作。

3、客运站稽查点岗位职责

为配合车站的经营决策完善稽查条例,搞好稽查工作,特制定以下岗位职责。

一、本检查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稽查条例及站和作业的有关规定,上车检查时必须认真负责的清点人数核查结算单与路单人数是否相符,并做好记录。

二、检查人员在填写记录时一定要认真负责的填写,坚决杜绝多填或少填以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三、对沿途上车旅客补票要严格执行票价管理的规定,坚持补票价格由检查人员负责操作,一律不准驾驶员收钱补票。不论是职工或直系亲属,亲戚朋友一律按规定补票,坚决杜绝无票乘车。

四、认真落实车站安全管理措施,杜绝营运车辆超载超员,真正发挥出城区客运车辆安全检查点的把关作用。

五、本检查点实行“谁当班,谁负责”的制度,每个班由开票人员具体负责,每个班在交班前要认真核对所有开的票人数金额与登记表是否相符。

第7篇:稽查队岗位职责

稽查队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煤炭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矿内煤炭生产、经营和经销管理的稽查工作,维护矿区生产经营秩序。

2、深入矿区、重点路段、卡站,对矿区煤炭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煤质、保卫及煤炭相关单位,相关煤炭管理工作人员、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完成矿里安排的工作任务。

3、根据稽查工作实际,针对原煤的跑、冒、滴、漏现象的新问题、新形势,积极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向矿里汇报工作,对违纪违规行为提出建议。

4、依照《古莲河露天煤矿煤炭管理办法》对违反古莲河露天煤矿煤炭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行使古莲河露天煤矿煤炭稽查和查漏补缺等职能。

5、贯彻执行古莲河露天煤矿有关煤炭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规章,依法,公正稽查,严于律己,不徇私情,严守秘密。

6、严厉打击原煤偷拉私运不法行为,快速出击、机动反应,及时将稽查情况以报告的形式向主要领导汇报。

7、积极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稽查队队长职责

1、协助分管矿长负责稽查队的全盘工作,积极完成上级部门和矿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好队内理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2、认真安排和布置稽查工作,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做好日常 工作的监督检查。

3、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查处其违纪违规行为。

4、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工作新途径、新思路,及时提供出合理化建议。

5、主持召开办公会议,按时向矿领导汇报工作。

稽查队班长职责

1、认真学习煤炭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2、协助队长搞好稽查工作,认真完成矿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带领工作人员深入矿区、基层路站,做好路查、站查、矿查工作。

4、坚持原则,服从领导,依法,公正稽查,不以权谋私。

5、在稽查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队长反映,提出合理化建议。

稽查队工作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煤炭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2、依法,公正稽查,执法必严,不得以权代法,以人代法,严守秘密,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3、出勤时必须2人以上稽查队员,着装整洁,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对煤炭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违反矿纪矿规行为的及时汇报、严格公正执法。

4、认真履行职责,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品、财物。

5、24小时通信畅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快速机动坚

6、积极主动完成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稽查队内勤岗位职责

1、负责收集、掌握各项煤炭稽查工作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拟写本科室的工作计划、方案、预案、汇报、总结和经验材料。

3、按时上报各项报表,按规定管理使用印章,收发各类文件及整理归档。

4、严格管理好电脑内存资料,严格保密制度。

5、负责企业内部管理有关事件的询问笔录记录和保存归档工作。

6、接待来客、来访等事务性工作。

第8篇:稽查科岗位职责

稽查人员的岗位职责

稽查人员协助稽查部经理完成以下工作:

1、协助主管及领班做好员工的培训和日常思想工作、调动积极性、稳定员工队伍;

2、3、4、5、协助主管及领班严格检查和教育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 记录辖区的问题,及时上报稽查部; 提出合理化建议,抓紧落实检查; 协助主管及领班负责检查记录员工的工作情况,了解辖区的卫生状况;

6、7、8、协助主管及领班布置班组的人员调配; 对保洁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每周及时详细填写工作报告并及时交付稽查部经理。

稽查部人员任职要求

1、2、3、4、本辖区的各项保洁工作,达到质量合格、符合质量标准; 按时巡视,对不合格项及时处理; 钻研业务,熟悉机械设备性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杜绝野蛮冒险干,切不可发生任何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

5、6、7、稽查部经理指挥、维护公司及作业点的规章制度; 注意自身仪容仪表、礼貌用语,做到爱岗敬业、各尽职守; 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篇2:稽查科岗位职责

稽查科岗位职责

一、科长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以下职责: 1.负责依法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以及市场秩序的监督稽查工作;

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组织制定全市药品抽验计划; 3.组织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负责对全市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

4.指导县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开展对全市药品稽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5.“药品快速检测车”使用管理工作; 6.负责对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的处理。

二、副科长岗位职责:

协助科长做好分管范围工作。

三、具体岗位职责

1.岗位名称:药品、医疗器械投诉和举报工作 1.1工作内容

(1)组织拟订有关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制度规定;(2)负责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工作进行统计汇总,并提供分析报告;(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工作的核查、协调和查处。1.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1.4工作规程

岗位人员按照领导批示办理,提出办理意见报科长审核;科长审核同意后,报局领导审批后发文(函)。

1.5投诉、举报查办程序

收到举报信后,根据举报内容转交有关县局或直接办理,起草转办函或答复意见,报科长审核或审批;由分管局长批办的,报分管局长审批。1.6工作流程图 2.岗位名称:药品、医疗器械案件查处 2.1工作内容

(1)组织开展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监督稽查;

(2)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药品违法行为;

(3)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4)负责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的督查督办。2.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2.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2.4工作规程:

岗位人员接到科长批转的资料后,起草转办函或组织查处,立案查处的按案件办理程序报科长审核;科长审核同意后,报分管局长审批;局领导审批后下达处罚决定书。3.岗位名称:药品抽验 3.1工作内容

(1)制定全市药品监督抽验方式和工作重点;

(2)依法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工作;

(3)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3.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国食药监市?2006?379号)3.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3.4工作规程:

(1)起草年度药品抽验计划,讨论研究后报分管局长审批,下发相关单位;

(2)组织落实药品抽验计划的各项内容,并开展各项抽验工作,掌握药品抽验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假劣药品的发案特点,制定相应的药品监督抽验方式,报科长、分管局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4)对药品抽验不合格的品种,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5)对《药品质量公告》中的药品,组织依法查处,并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罚。4.岗位名称:医疗器械抽验 4.1工作内容

落实全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任务。4.2执法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试行)》 4.3执法责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4.4工作规程

(1)组织落实医疗器械抽验计划的各项内容,开展各项抽验工作;

(2)对医疗器械抽验不合格的品种,报科长、分管局长批准后作出相应的处理;(3)对国家局公告医疗器械抽验和省内抽验不合格的品种,依法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罚。5.岗位名称:指导和督查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稽查工作 5.1工作内容

(1)组织拟定、部署和下发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计划;

(2)负责解答县局稽查工作的业务咨询;

(3)函复县局稽查工作的有关请示;

(4)指导、督查县局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5.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5.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5.4工作规程:

(1)接收科长批阅的资料和相关意见;

(2)根据资料反映的实际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处理意见送科长审核,报分管局长签发(或送相关科室会签);

(4)将领导签发文件资料转发或电话告知县稽查部门;

(5)通过“网上稽查”系统告知或反馈工作处理情况。6.岗位名称: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培训全市药监稽查人员队伍 6.1工作内容

(1)负责组织对全市药监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轮训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药监稽查人员管理工作。6.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6.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6.4工作规程:

(1)制定全市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考评工作;

(2)组织建立全市药监稽查人员数据库;

(3)组织培训全市药监稽查人员队伍;

(4)临时抽调全市药监稽查相关人员开展突发性重大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主题词:执法 职责△ 通知

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依法治市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4月3日印发

共印25份篇3:稽查岗位职责

政和分公司

公营车稽查员岗位职责

为加强运输纪律稽查(以下称运纪稽查)管理工作,规范运纪稽查行为,提高运纪稽查效能,有效预防、遏制违反运输纪律行为的发生,确保运纪稽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岗位职责:

一、运纪稽查是指本公司运纪稽查人员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在执行公务和履行职责中,对所属公营车或协议委托客车驾乘人员遵守运输纪律、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稽查的活动。

二、运纪稽查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证据、讲事实。

三、运纪稽查以明查、暗查、随机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以真正起到预防、遏制违反运输纪律行为发生的效果。

四、运纪稽查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稽查工作一般应选择在安全、可行的地点进行。

五、运纪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过程中,必须有2名(含2名)以上人员在场,并佩戴公司稽查证,实行文明稽查、礼貌稽查。

六、执行“跟车暗查”方式的,运纪稽查人员必须携带公司安全服务质量满意调查表,在跟车过程中,依照公司服务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对驾驶员的表现进行认真考核和评价。如发现违纪行为或嫌疑,要认真确实掌握相关情况,待客车到达终点站时进行查处;如稽查人员只有1人,可电话联系终点站相关管理人员协助查处。

七、查处违纪行为时,须认真如实填写稽查记录,切实做到证据

充分、确凿,记录详细,手续完整,尽可能减少取证反复。

八、分公司每月安全运纪稽查不少于8次。

九、运纪稽查人员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向分公司提交书面报告。如发现徇私情隐瞒不报者,视为共同违纪。

十、分公司接到运纪稽查书面报告,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书面上报上级公司。 十

一、运纪稽查结束后,运纪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保存、备查。篇4:稽查员岗位职责

稽查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稽查管理办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对本站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稽查记录;

三、负责检查票证人员是否按照规定验收、发放、回收和保管票、卡以及有关资料、手续是否健全;

四、负责检查收取的通行费是否按照规定上缴或解送银行;

五、负责检查本站各种工作数据与报表反映的数据是否相符;

六、负责本站图像、录像、交易记录、特殊事件等的审核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负责配合各级稽查人员开展稽查工作;

八、负责对各种逃费、漏费及绕路车辆进行查处。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税局岗位职责(共7篇)

地税局机关党委岗位职责(共18篇)

地税局人事处岗位职责(共17篇)

地税局明确岗位职责(共13篇)

票务稽查岗位职责(共11篇)

本文标题: 地税局稽查岗位职责(共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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