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第1篇:生产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生产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3、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5、负责落实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7、负责生产事故(大量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等)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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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生产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生产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3、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5、负责落实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7、负责生产事故(大量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等)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第3篇: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岗位职责
江门市新会华源管桩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岗位职责
第一条 安全委员会职责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制订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总经理审定后)颁发和实施。
2、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配合人力资源部对新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中的一级教育与考核,并监督检查二、三级教育考核执行情况。
4、按规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证的发放和复审工作。 5、负责组织每年一次全体员工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6、在上级领导指挥下,组织做好综合安全大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
7、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合同、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8、定期召开下属事业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负责本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项目和个人。
10、组织特种人员的健康查体、预防职业病发生,参与处理工伤鉴定。 11、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检修、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12、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工作。
13、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江门市新会华源管桩有限公司
14、参加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15、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发现违章操作,有权制止或令其停止工作。
16、总结安全检查结果,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1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8、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第二条 安全委员会主任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各级各部门执行情况,对不认真执行者进行 帮助、教育和批评:对违反者,予以纠正和执行必要的纪律。
2、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总责任,并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委会、总工程师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职工培训计划。对执行好的,进行表扬、奖励;对执行不好的,进行批评惩罚。5、组织干部学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督促基层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未人员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树立并表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典型,教育职工向他们学习。
6、处理好安全生产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对存在问题及时作出裁决。 7、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干部,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考核。8、向上级汇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和措施,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9、有权拒绝执行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10、对重大伤亡事故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并拟定改进措施。江门市新会华源管桩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安全委员会副主任职责
1、协助安全委员会主任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阅处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分管的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经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
4、领导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5、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的作用。 6、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审查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措施和重大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7、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各项目部存在的隐患问题,要严格治理。 8、负责组织岗位技术培训,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9、负责组织编制突发性事件预案,并负责实施。第四条 安全委员会组长(副组长)职责
1、负责公司全面性的安全管理、监督及组织协调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落实地方政府之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
3、审议通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督导小组成员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工作计划;
5、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并部署下一季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对整改措施及安全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督导小组成员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组织、调查及处理; 8、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给予奖励; 江门市新会华源管桩有限公司
9、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组织和机构,依据实际情况组织配置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综合技能素质,稳定安全队伍;
10、负责督导公司的厂级安全教育的培训及考核工作的开展与执行; 第五条 安全委员会各委员职责
1、密切配合并协助副组长做好公司全面性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的监督及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违规操作者,必须及时制止,并依据“环安卫管理办法”中的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管理稽查记录并进行处理;
3、负责抓好生产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严格执行安全法规、生产操作规程,即时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火灾、设备、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4、每天利用早会时间对生产车间作业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宣导; 5、参与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对公司内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措施,并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委员审议通过的整改方案,监督责任部门进行限期整改;
6、参与公司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的拟、修订,并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7、负责制订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8、负责对新员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的培训
9、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培训,让员工确实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及自我防护的技巧,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10、负责对突发事件及各类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便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事故发生的后续调查、处理及整改; 11、处理组长及副组长临时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事项;
第4篇:安全生产管理部岗位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部岗位职责
一、协助安全主管领导组织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二、定期起草和协助制定安全工作的方针目标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计划的实施。
三、协助主管领导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指挥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并报告现场负责人。
四、组织协助各部门制定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对这些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参加对新从业人员进场、复工换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机械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报告、登记、统计、分析、预防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措施。
第5篇: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管理规定
XX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管理规定
(试 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落实《安全生产法》,要为广大员工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各车间、部门要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公司各部门和每个员工都要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凡因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官僚主义等给生产造成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二、范 围
第四条 本规定阐明了公司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公司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
三、安全责任
第五条 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有关指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召开办公会和公司安全委员会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四)坚持“两管、三同时”的原则,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五)发生重大事故时,要亲自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做到“四不放过”,并签署事故报告。(六)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工作,关心、爱护广大员工,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业卫生,真正做好文明生产。
第六条 生产副总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保证安全生产体系正常运转。
(二)从生产管理上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公司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工作。
(三)要把安技措施和劳动保护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文明卫生的先进经验,并对安全先进人员给予积极表彰和奖励。
(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查重大伤亡事故书面报告。有权追查其他副总、工程师、以及部门(车间)领导等有关人员的事故责任,及时提出意见报请总经理审定。
(六)定期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事故或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督促车间和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
(七)遇到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应该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服从安全规定。贯彻劳逸结合,严格限制加班加点。有权拒绝、纠正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第七条 技术副总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对本公司安全技术、尘毒与环境治理在技术上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在管理技术工作的同时,必须负责有关安全技术的工作。
(二)在组织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设计的同时要考虑安全保障和安全措施。避免因设计等技术问题造成的事故发生。
(三)负责组织召开有关安全技术性的攻关会、座谈会和报告会,解决全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技术性关键问题。
(四)负责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和安装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
(五)当工艺、技改、生产与安全生产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第八条 行政副总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培训分管部门的员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在组织审定企业长远生产经营工作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有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的方针、目标、计划,供总经理决策。并对其可行性和执行的效果负责。
(三)在定期召开的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会议上,切实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当中去。
(四)对全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食堂、卫生所等卫生设施的安全工作,以及在公司就餐员工的饮食卫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对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用款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用款计划,应当优先保证资金使用。
第九条
财务副总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费用纳入专项计划,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合理使用。
(二)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严格按规定分配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资金。
(三)保证安措费用的落实,并及时将费用落实情况提交公司办公会研究,从资金上保证安措计划的实施。
(四)由于不按规定而将安措经费挪作他用而造成污染、中毒及伤亡事故时,总会计师要负主要责任。
第十条
工会主席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有关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工会的正常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对总经理工作报告中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内容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并抓好安全工作决议的落实。
(三)监督员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问题的解决和落实情况,切实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工作。
(四)抓好工会日常的安全工作,保证工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网络正常运转,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竞赛活动。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
(五)参与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安全问题的审核,参加“三同时”工作,抓好安全技术改造工作的协调与监察。
第十一条 部门主任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培训本部门员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分管范围内责任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部门工作时,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三)坚决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措施和劳保计划,积极组织本部门员工查找事故隐患和险情,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制定隐患或险情的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五)积极协助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措施,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和分管副总。
第十二条 车间主任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在讨论研究工作时,按照“五同时”要求,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内容,使安全工作标准化、经常化、具体化。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总结、布置、检查、评比安全工作,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有检查、考核记录。
(三)加强本车间员工的安全培训,培训员工爱护安全设施和各种设备,增强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四)新工人进入车间,工人调换工种都必须认真进行安全培训和操作训练,经考核合格,方准许上岗操作。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持证上岗操作。
(五)定期编制上报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积极的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资料。
(六)建立安全组织,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员作用。
(七)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及时表扬好人好事。
(八)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注意员工劳逸结合,做好女工“五期”特殊保护,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具体工作。
(九)组织参加本车间各类事故的调研分析和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做到“四不放过”。
(十)培训督促本车间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发现本车间有事故隐患和违章、冒险作业而不制止,不采取措施,或者不重视安全工作,不能及时消除隐患,以及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而发生事故,车间主任负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 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对新工人、外来人员以及培训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培训,并指定有经验的老工人负责安全技术指导。
(二)加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班组安全台帐。(三)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交待任务时交待安全,检查任务时检查安全,总结工作时总结安全(即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讲评安全)。
(四)督促培训本班组工人遵章作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使本班组的场地、设备、工具等处于良好状态,做到文明生产。
(五)班组长要经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和各种安全竞赛,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解决安全问题,学习安全技术知识。
(六)如本班组发生事故或险情,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并协助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七)发现事故苗头及违章作业,不及时劝阻,不报告车间领导,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班组长应负一定的责任。
第十四条 车间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有关指示,业务上接受公司安全技术人员的指导。在安全生产方面应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对生产工人经常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工作检查。
(二)指导和督促生产工人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
(三)指导和督促生产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对设备、工具使其保持安全可靠,工作场地要清洁,工件堆放要整齐。
(四)发生重大事故或险情必须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报告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五)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文明卫生的生产指令。
(六)对本车间的违章作业或危险因素,不制止、不报告而造成的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 第十五条 部门和车间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指示,对分担的有关安全工作负责。
(二)积极配合单位领导做好安全工作。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三)积极参加查找事故隐患和险情的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发生重大事故迅速报告有关领导。
(四)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文明卫生的各种指令。(五)坚决执行有关安全措施和劳保计划。
第十六条 生产工人(包括参加劳动的干部及培训人员)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管理标准,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上报,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做到安全生产,不违章作业。
(二)努力学习和钻研技术,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修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严禁擅自拆卸设备上的安全装置,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三)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认真执行交接班手续,工作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并报告领导,服从车间、班组领导的指挥,虚心听取车间、班组安全员对安全生产的指导,自觉接受安全培训。
(四)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积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切实做到“安全第一”。(五)设备维修人员在维修设备主机的同时,必须维修安全防护设施。电工在检修电气设备、接装电气线路时,要按操作规范操作。工作完毕要仔细进行检查和试运转,确认安全后,方可移交使用。
(六)不遵守、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听劝阻而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肇事者负主要责任。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指示。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组织制定和修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汇总编制全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执行。做好安措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三)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列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种安全竞赛活动。
(四)合理调配劳动组织,充分考虑安全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员工岗位责任和劳动纪律的培训和检查。
(五)关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女员工的保护工作。(六)积极组织参加公司安委会的安全大检查和与工会共同进行的安全检查,并经常督促各车间部门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检查,对安全生产实施监察权,对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实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七)编制审批劳保用品、保健用品的采购计划以及发放标准,督促员工正确使用。
(八)负责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督促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按期实施。
(九)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尘毒、噪音进行调查研究,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和有毒有害因素,对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应调离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岗位。
(十)定期向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上级指示,做好生产中的安全工作。
(十一)做好全公司安全、环保、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等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做到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报出。
(十二)负责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切实做好新进公司员工(包括实习生、代培生、临时工等)的三级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不得分配工作。并督促车间、部门、班组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十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职员工安全培训,以及干部、科技人员的安全培训,将安全技术知识作为员工技术培训内容之一。
(十四)抓好特殊工种(电工、驾驶员、起重工、压力容器操作工、锅炉工、电气焊工、冲压剪切、水刨工等)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国家有关对特殊工种的规定要求,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者,持证上岗,做到安全生产。
(十五)要抓好经常性的技术操作培训和安全培训,培训全公司员工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养好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员工的定级、晋级及技术考核,要与安全生产考核挂起钩来。
第十八条 生产部的安全职责
(一)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不得片面强调生产,忽视安全,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首先保证安全。
(二)公司年度季度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纳入生产计划一并下达,并同时调度,同时考核。
(三)要把安全生产列为生产调度会的重要内容之一,调度会要研究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措施,为安全生产创造必要的条件,确保生产的安全进行,调度会议记录应有安全方面的内容。
(四)抓好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节假日加班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禁违章指挥生产,由于违章指挥或因作业安排不当,造成忙乱突击生产而发生的事故,生产部主任应负主要责任。
(五)设备安装交付使用前,以及自行设计、制造安装的机电设备,必须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评价,达不到评价要求的,不能作为验收合格而投入使用。
(六)负责对各种机械、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以及通风、防尘、防毒等设备的全面管理,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经常处于良好安全状态。保证设备的本身安全。
(七)对新装锅炉、压力容器、行车、变配电等特种设备,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和鉴定,确保安全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加强对这些特种设备的管理。(八)组织对各种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由于不履行职责,或没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使设备带病运转而引起的机械对人体的伤害、触电、高空坠落等伤亡事故,主任及分管职能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九)在采购设备及零部件时,应将安全可靠性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查,确保所采购的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
(十)对机电、动力设备引起的工伤事故,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十一)负责公司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各驾乘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二)负责建立设备安全台帐,做好设备安全检查记录和设备安全档案资料。 第十九条 仓储部的安全职责
(一)做好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放射性等化学物品的入库、搬运、保管、发放等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危险品的各项安全规定,加强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二)一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入库产品等应堆放整齐,外购工具、仪器仪表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不得入库和发放。
(三)由于不严格贯彻执行安全规定,对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放射性等化学物品管理不当,发生污染、毒害、爆炸、火灾等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做好善后工作。仓储部部主任及主要责任者负主要责任。
第二十条 工艺部的安全职责
(一)在编制和修订技术措施、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时,必须同时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措施纳入规划,主体项目中的安全、防尘、防毒、消声等措施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
(二)在研究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工具、新夹具时,必须同时研究安全问题,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三)在进行工装设备、冲压模具、工夹具的设计时,必须保证工人操作安全可靠,并充分考虑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工模具的本身安全。
(四)负责和指导全公司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设计,并与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对使用效果负责。
(五)对新建、改建、扩建、革新、挖潜的工程项,都必须把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尘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
(六)进行设备平面布置、工艺路线布置时,要充分考虑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操作者的安全健康。
第二十一条 技术开发中心的安全职责
(一)设计新产品时,必须先研究安全问题,进行安全性评价,使所有设计项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新产品试制、试验时,要进行安全论证,做好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三)新产品试制试验所使用的设备及仪表,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培训试验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四)由于设计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和试制新产品时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而引起的环境污染、爆炸、伤亡及其他事故,技术中心主任及主要设计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办公室的安全职责
(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对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要及时办理,负责转发、传阅。
(二)做好公司办公会议中有关安全内容和安全专题会议的记录工作。协助总经理处理检查和督促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面的文件资料转发传递工作。参加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
(三)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驾驶的观念。培训驾驶员做好出车前后的安全检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货物超高、超载、超长,特殊情况时要做出标记,切实做到行车安全。
(四)由于不履行上述职责,而引起的直接伤亡事故,办公室主任及司机应负主要责任。
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要经费,纳入财务计划,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合理使用。
(二)要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的经济分析活动当中去,在进行财务结算时,应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费用使用情况报送有关部门。(三)严格财务监督,对未经上级领导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批准的伤亡事故处理费用和劳动保护用品、保健用品费用,不得支付。
(四)由于将安措经费挪作他用而影响劳动保护措施实施而发生污染、中毒及伤亡事故,财务部主任应负主要责任。
第二十四条
销售服务总公司的安全职责
(一)加强在外销售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吃、住、行都有安全保障。(二)积极对用户进行使用产品的安全培训,对所修理的机器要按操作规程进行修理。
(三)产品装运时,培训装卸工人安全装卸,保证产品发运过程中的人身和产品安全。
第二十五条
行政管理部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对所有生活设施(包括生活用锅炉、液化气炉具等)的妥善管理和定期的安全检查,保证完好、安全,整洁,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二)负责公司防暑降温、防冻保暖的设施、物资的管理。
(三)根据各车间情况,设置必要的休息室、更衣室、女工卫生室、吸烟室等场所,切实为员工创造一个优美舒适安全卫生的休息环境并加强各室的卫生管理,定期消毒,防止飞行病、传染病在公共场所传播。
(四)加强对食堂、集体宿舍、卫生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卫生、清洁用水和疾病防治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确保员工安全健康。(五)指导帮助车间研究改善工业卫生条件,协助人力资源部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从事高空高温作业的员工,以及炊事员等人员进行体检,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对体检不合格的应调离其工作岗位,确保员工安全健康。
(六)严格监督医务室药品的采购、发放、保管工作,保证员工用药安全有效,严格遵守医疗规程,坚定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七)会同有关部门,关心并做好女员工的“五期”保护工作。(八)由于管理不善发生了食物中毒和抢救不及时、误诊等医疗事故以及对职业病防治不利造成严重后果,主任及具体分管负责人、责任者要负主要责任。
(九)对技术改造、新建、扩建项目经过审定后,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法规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指挥和检查,凡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的竣工项目不得交付投产使用。
(十)所选的建筑施工队的建筑水平必须达到工程项目要求的质量水平,确保工程项目的建筑质量。要经常对建筑施工队人员和基建临时工进行安全培训,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十一)施工项目审查验收时,人力资源部必须参加。
(十二)组织施工和修理房屋、建筑物等高空作业时,要做好施工、修理前的安全准备工作,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坠落工伤事故的发生。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经常进行安全宣传培训,负责制订全公司要害部门的出入管理规定,并督促严格执行。
(十四)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逻检查,防止公司财务被盗、被破坏,保证公司正常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十五)负责全公司的消防工作,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群众性的消防组织,制定消防制度和消防工作计划,培训消防人员、宣传消防知识。
(十六)负责对火警、火灾事故、破坏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参与公司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工作。
(十七)认真监督公司内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使用、运输、保管工作,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思想培训和按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第二十六条 质量管理部的安全职责
(一)严格执行和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对产品零部件、外购外协件及工具、仪器仪表进行检验时,都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
(三)日常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有定期安全检查,在做高压等危险试验时,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安全的仪器仪表不准继续使用。
(四)成品出公司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产品必须有安全检查合格证方准出公司。
(五)对计量器具和化验设备必须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六)检查督促本部门检查人员认真做好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中的各项检查、检验、化验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检查制度,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劳动保护用品,并经常进行安全培训。(七)在进行检查时,要指导工序自检人员安全检查,保护自检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产品安全。
(八)在编制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划、公司方针、目标管理时,必须同时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规划、方针、目标管理,并纳入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对公司安全生产Qc活动的组织实施给予帮助。
(九)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作为全面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质量管理中,严格考核,凡安全生产或环境保护做得不好的不能评为质量管理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
(十)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新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第二十七条 采购供应部的安全职责(一)经常培训、教育采购人员外出办理采购业务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确保安全。(二)原材料、零配件及各种物资,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不得采购。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确保按采购计划、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任务。
(四)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原因,采购部主任及责任者应负主要责任。
第二十八条 经营管理部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企业管理轨道,摆在首要位置。
(二)协助总经理处理和检查督促有关部室对重大的安全技术课题研究和贯彻情况,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抓好技改项目中的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技改项目安全可靠。(四)安全性生产评价是企业升级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安全性评价工作。
(五)由于不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技改项目安全可靠性差或环境污染,经管部主任及具体负责同志应负主要责任。
第二十九条
工会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利,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列为工会的重要工作内容,研究解决员工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制定对全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开展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的计划,并把安全工作作为考核车间部门班组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凡是安全生产工作不好的不能评为先进。
(三)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列入职代会的重要议事内容,并作出相应的决议。督促检查各部门决议执行情况。
(四)检查、监督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五)督促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新进人员安全培训及培训工作。协助人力资源部抓好车间、班组安全员的各项业务活动。
(六)督促协助行政管理部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作好工业卫生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发生。
(七)切实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工作。
(八)督促并参加安全生产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坚决维护工人利益,理直气壮的同漠视员工生命安全健康的官僚主义行为作斗争。
(九)由于工会不宣传、不培训,对工人反映的有碍安全生产的情况不及时处理而产生的事故,工会主要负责人应负主要责任。
第三十条
党办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指示,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
(二)将关心员工安全健康,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作为考核党员、干部的内容之一,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干部要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
(三)经常在简讯和宣传材料中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冒险作业等现象。
四、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经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二00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发布实施后,与公司原规定有抵触部分,悉以本规定办理。
二00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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