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人员岗位职责(共18篇)
第1篇:零售药店及零售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
零售药店及零售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
一、行政许可内容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零售连锁门店)核发
二、设定许可依据:
1、《药品管理法》
2、《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4、《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审批程序规定》(试行)
5、《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
三、许可条件
(一)开办零售药店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二)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三)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1、零售药店质量负责人应具有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质量管理人员应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的学历,并有一年以上(含)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零售连锁门店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的学历,并有一年以上(含)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2、药品零售处方审核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执业药师;
药师以上(含药师和中药师)的技术职称 驻店药师(县以下)。
3、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城市(含县城所在地)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师1名,药士(含中药士)以上药学技术人员1名;
4、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5、企业其他岗位人员的条件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6、县以下零售药店及连锁门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有太偶见的应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士(含)以上职称人员或驻店药师或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投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员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五)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
1、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普通商业企业营业场所建筑面积不限(必须有相对独立的区域);
2、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3、储存药品的场所必须配备满足药品性能与特点的设备及调节温湿度设施。经营规模较小,且主要由当地药品批发企业负责配送药品,确无药品储存必要的,可不设仓库。
(六)必须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区或分柜管理,处方药不能开架陈列;
(七)具有能够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具有保证24小时供应的能力。
四、申办材料
(一)筹建申请需提交如下材料
1、筹建申请(内容包括:拟申办零售连锁企业、零售锁门店或零售零售药店的理由,拟办企业的名称、投资单位或个人的情况、投资数额、股东股东的组成、拟办企业经营地址及面积、仓库地址及面积、人员配备的情况、拟申请的经营范围);
2、拟办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花名册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何年从何学校毕业、拟任职务、技术职称、从事药品经营工作年限等内容);
3、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和质量管理员学历、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4、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或从业药师或药师或驻店药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5、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管理员有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情形的说明文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药店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周边卫生环境情况企业 设置位置说明(县以上还是县以下乡镇村)
8、拟配备的设备、仓诸设备一览表;
9、拟办零售连锁企业的,提供各药店基本情况(内容包括:药店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从业人数、经营场所面积);
10、拟办零售连锁企业的,提供各药店人员情况表(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何年从何学校毕业、现任职务、技术职称、从事药品经营工作年限);
11、零售连锁企业申办加盟店的,提交加盟协议。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报申办人所在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提供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原件经核对后退回。(《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二)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验收申请;
2、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3、企业自查报告(以文字形式叙述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对照《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自检情况);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6、企业人员名册及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8、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
9、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及质量管理员原单位出具的辞职或不在原单位工作的证明文件;
10、企业验收人员情况表
11、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
12、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3、经营场所功能布局平面图(标明详细地址、面积);
14、仓库平面布局图(标明详细地址、仓库名称、总面积、待验品库区、合格品库区、不合格品库区、退货库区、配送区及其面积、验收养护室及其面积、设施设备名称、位置);
15、营业场所、仓库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报申办人所在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五、许可程序:
(一)筹建审批:
申请人递交筹建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开具《受理通知书》----资格审查---发出同意筹建批复文件。
(二)验收发证审批:
申请人完成筹建,递交验收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组织验收---公示---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六、行政许可时限:
(一)接到申办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筹建批复(自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次日起计算)。
(二)受到验收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自收到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次日起计算)。
(三)验收合格的,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2篇:门店人员岗位职责
成都时时送科技有限公司
门 店 人 员 岗 位 职 责
二○一三年六月
门店店长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门店店长 直接上级:运营部主任 岗位职责:
1.按店长负责制的管理体制,直接对运营部主任负责。在门店各部门各级之间实行层级责任制,明细门店各岗位责权。
2.各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界定。完善门店运行机制,调动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3.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协调各级关系,关心员工思想和生活。4.实时提出阶段性工作重点,并指挥实施。5.协助配送部门送货、订货监督。
6.对每天值班经理的工作检查和值班记录的查阅。 7.对门店人员日常上班纪律和出勤进行检查。
8.监督门店的商品进货验收、仓库管理、商品陈列、商品质量管理等有关作业情况。 9.掌握门店销售动态,向产品部建议新商品的引进和滞销商品淘汰的行动计划。10.监督与改善门店商品损耗管理工作。
11.监督和审核门店的收银、防损、系统等管理工作。 12.负责处理恶劣事件的顾客投诉工作。12.负责执行运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
13.负责对营销部下达的营销计划与营销活动并与运营部沟通执行。 14.负责加强防火、防盗、防工伤、安全保卫等工作。
15.负责制定门店销售、损耗及库存周转计划,并指导落实。 16.负责店内其他日常事务的处理。
值班经理岗位职责
直属部门:运营部 直属上级:店长 适用范围:全店
一、组织关系:
1.直接向店长负责,协助店长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行使店长的工作职责。
二、人员管理:
1.负责监督所有店员的考勤工作及在岗情况; 2.检查店员仪容仪表和精神面貌; 3.监督员工及兼职人员的工作纪律; 4.监督门店的良好顾客服务与销售工作; 5.协助处理好顾客投诉;
6.协调检查安排门店的人力状况;
7.传达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指示精神,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
三、商品的管理:
1.监督检查商品品质卖相是否好;
2.监督检查货架商品是否整齐、饱满、美观、大方、清洁;
3.监督检查是否有商品缺货现象,缺货是否已及时与仓储部或产品部对接; 4.监督门店是否按时补货,特别是销售高峰期; 5.检查门店库存区、仓库商品码放是否整齐、安全
6.监督检查门店商品质量是否正常,是否有过期、发霉变质、破包、破损、伪劣等质量问题;
7.负责门店退/换货商品及时处理;
8.监督收货正常运作,到货商品及时处理;
四、服务的管理:
1.监督开门前门店工作准备就绪,准时开门营业; 2.门店按要求做好系统登录等工作;
3.检查员工礼仪礼貌并协助处理顾客投诉; 4.协助处理顾客的回访工作; 5.按时按质做好配送工作。
五、卫生管理:
1.检查并保持办公区整齐、卫生;
2.检查并保持门店的地面、货架、商品、设备整齐、干净、畅通; 3.检查并保持加工区、仓储区、办公区等整齐、清洁;
六.设备管理:
1.监督电动车、微波炉等合理使用,定期维护; 2.检查系统动作并经常维护; 3.协助店长管理门店固定资产; 4.检查电力设备;
5.检查食品冷柜、冷库存;
店员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门店店员 直接上级:值班经理 岗位职责:
1.随时保持货架上摆放的商品充足和整齐,如果发现商品不足应及时告知店长或值班经理及时补货。
2.店面到货须配合配货员认真清点验收,及时上架。
3.店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串岗、离岗,有事离岗须向店长或值班店长请假并向其他员工做好委托。
4.做好商品整理、保管、补充和盘点工作,做好交班盘点。 5.配合做好顾客信息采集工作。
6.微笑服务,积极响应,按时按质配送,要用规范的语言同顾客交谈,避免同顾客产生冲突。
7.配合公司进行的各种营销活动。
8.发现门店所有设备损坏及时向店长或值班店长汇报。 9.听从店长的安排,做好店长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3篇: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七统一管理规定(优秀)
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七统一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经营行为,杜绝虚假连锁,确保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规范经营,发挥连锁公司规模效益和品牌优势,通辽市欣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对所属全部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实行“七统一管理”,提高规模化,推进连锁经营规范化管理水平。
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七统一管理”即“统一品牌标识管理、统一药品质量管理、统一采购管理、统一配送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网络信息管理、统一服务质量管理”的管理理念并付诸实施。
一、统一品牌标识管理。门店应使用本连锁企业的统一标识,门店货架、柜台统一标识管理。营业场所分类标识统
一、清晰、醒目;货架、柜台标识统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警示语统一;药品标签颜色、字体、内容统一;品名、规格、生产企业、单位价格的等内容规范完整。
二、统一药品质量管理。门店应提供连锁公司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记录。对检查中发现违规经营行为,连锁公司应督促门店予以整改。门店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药学技术人员应符合资质要求,职业药师不在岗的,应配套远程审方设施。
三、统一采购管理。门店所经营商品只能由连锁公司统一购进,门店不得自行购进
四、统一配送管理。门店所经营商品由连锁公司配送部门实施统一配送。连锁公司应开具合法送货凭证,内容包括:到货门店名称=日期、药品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批准文号等。门店按送货凭证对照实物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字,做到票、帐、货相符。
五、统一财务管理。统一核算员工工资,统一管理日常费用
六、统一网络信息管理。门店统一使用与俩所公司一致的计算机管理软件,对药品的验收、养护、销售等环节实施有限管理。连锁公司通过计算机系统软件,发布通知文件,传递信息指令,确保每位员工能及时阅知公司的制度文件和相关信息。
七、统一服务质量管理。销售药品必须统一开具销售凭证。门店应在营业店堂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门店在岗人员应统一着装,药学技术人员应佩戴表明身份的胸卡,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通辽市欣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4篇:绍兴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许可(零售、零售连锁门店)(申领)申办须知
一、事项名称:
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许可(零售、零售连锁门店)(申领)
二、实施依据及条款:
《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三、实施条件:
(一)企业须配备《绍兴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的一定数量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验收、养护、处方审核等质量管理工作。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并与企业签订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2、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全部经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事法规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明。
3、经营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企业负责人应根据《规定》要求具有相应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药师执业资格。
4、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符合《规定》要求。
5、拟办企业应与所聘任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订为期至少一年的在位在岗协议,一年内不得变更。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三)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五)应配备计算机、药师指纹考勤仪、药品销售票据打印机、药品条码扫描仪等信息化管理设备,具备实施电子化监管的条件,以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数量限制:无
四、实施程序:
受理申办者筹建申请→行政审核,发给《同意筹建药品零售企业通知书》→申办者完成筹建,提出验收申请→现场验收→公示→作出许可决定→领证。(注:申办者提出筹建申请前,应以拟办企业为单位向当地药监局报名参加绍兴市药监局组织的药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法定期限:
(1)作出是否同意筹建决定: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2)验收及作出许可决定:收到验收申请15个工作日内; 承诺期限:
(1)作出是否同意筹建决定: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2)验收及作出许可决定:收到验收申请10个工作日内;(3)公示:处室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
五、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A、筹建申报资料
一、《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筹建申请表》(网上和书面);
二、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非在职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聘书;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试的合格证明;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则为业务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学历证书、身份证、非在职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聘书;
注:人员配备要求:
1、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2、申办者为自然人的,申办者本人必须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拟办企业若为合伙企业,各非法人的合伙人均需具备前述资质);申办者为法人的,拟办企业负责人必须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包括连锁门店负责人)。但申请开办乙类非处方药、中药材(饮片)(限品种供应)零售企业者除外。
3、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规定》所指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药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验收、养护、处方审核等质量管理工作,并熟悉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责任及药品基本知识。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位在岗,并与企业签订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4、外省调入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对其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确认,换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拟办企业所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事法规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考试管理办法见附件)。
6、在市区(包括市、县政府机关所在地街道,开发区、新区管委会所在地街道等建城区,下同)拟办经营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 (1)单体药店:
企业负责人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执业药师(含执业药师和执业中药师)资格,并具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有中药饮片配方经营范围的,应另外配备1名执业中药师。(2)连锁门店:
门店负责人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
门店质量负责人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有中药饮片配方经营范围的,应另外配备1名中药师。
连锁公司负责人兼任连锁门店负责人的,应另外配备1名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上述企业除配备互相不兼职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外,还应配备3名以上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7、在乡(镇)政府机关所在地拟办经营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 (1)单体药店:
企业负责人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有中药饮片配方经营范围的,应另外配备1名中药师。(2)连锁门店:
门店负责人应具有药士以上技术职称;
门店质量负责人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有中药饮片配方经营范围的,应另外配备1名中药师。
连锁公司负责人兼任连锁门店负责人的,应另外配备1名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上述企业除配备互相不兼职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外,还应配备2名以上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8、在行政村拟办经营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 (1)单体药店:
企业负责人应具有药士以上技术职称;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有中药饮片配方经营范围的,应另外配备1名中药师。(2)连锁门店:
门店应至少配备1名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职称、并具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质量管理工作; 有中药饮片配方经营范围的,应另外配备1名中药师。
(3)上述企业除配备互相不兼职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外,还可配备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9、经营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
经营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至少应配备1名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中药材(饮片)(限品种供应)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10、药品零售企业〔不含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中药材(饮片)(限品种供应)的药品零售企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增加营业场所面积应适当增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市区和乡(镇)政府机关所在地拟办的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按规定要求配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营业场所面积在101—200平方米的,则相应增加1名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2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增加1名药师。在行政村拟办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按规定要求配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营业场所面积在61—100平方米的,则相应增加1名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以上技术职称人员;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50平方米增加1名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以上技术职称人员。
11、药品零售企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从业年龄要求男不得超过65周岁,女不得超过60周岁,超龄而继续从业的,按普通营业员使用。
12、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岗时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按年度以药师指纹考勤记录为依据进行计算,平均每月为20.83天)。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岗时间平均每月不足20.83天或营业时间内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视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在岗在位(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以及法定医疗期除外)。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核准证明文件;
四、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注:经营场所要求:
1、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经营需冷藏、阴凉保存的药品须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2、在市区拟办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下同),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具有中药饮片的经营范围的,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
3、在乡(镇)政府机关所在地拟办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小于6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
4、在行政村拟办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小于6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
5、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含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在药品销售后能得到及时补充的前提下,可不设仓库。但其营业场所内的药品必须在货架上和柜台内分类摆放或按规定冷藏存放,不得在其他地方存放,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按规定设置仓库。
6、营业场所和仓库面积,是指专门用以保证药品陈列和储存所需场所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陈列和储存非药品所占使用的面积。
7、仓库与营业场所应为商业用房,不得为民用住宅,并要求在同一建筑物的同一平面内(与营业场所整体连通的跃层式建筑可视为同一平面),仓库与营业场所相距尽量不超过20米,房屋层高应不得低于2.2米。
9、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药柜的,必须具有相对独立的区域。
五、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注:管理要求:
1、拟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设置药品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能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等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报告药品质量信息和药品不良反应,依法处理不合格药品。
3、拟办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计算机、药师指纹考勤仪、药品销售票据打印机、药品条码扫描仪等信息化管理设备,具备实施电子化监管的条件,以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4、拟办企业应与所聘任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订为期至少一年的在位在岗协议,一年内不得变更。
六、申请人对提供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B、验收申报资料
(1)《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验收申请表》(网上)(2)申办单位筹建完毕提出验收的申请。收费依据:
浙财综字[2001]29号、浙政发[2008]66号、浙政发[2008]75号文件 收费标准: 已暂停或取消收费。实施处室: 行政审批服务处 联系电话:
0575-88628002 85338798
第5篇:新版GSP 信息部职责 药品零售连锁
信息部职责
1、负责对计算机和服务器中央数据处理系统的安全运行;
2、负责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3、负责对公司内部操作人员上岗前培训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
4、依据质量管理部门审核的结果,负责对操作人员的权限设置;
5、按照要求对公司软件资料进行备份;
6、负责计算机系统系统日常养护和管理;
7、负责维护和处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故障;
8、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信息部负责人职责
1、负责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管理;
2、负责指导计算机信息管理的规范操作;
3、负责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4、组织对计算机操作人员上岗前培训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5、负责指导计算机信息管理员对各操作人员权限范围的设定;
6、负责及时处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出现的问题;
7、其他应当由计算机信息部履行的职责。
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管理;
2、负责对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维护;
3、负责对计算机使用者的专业指导;
4、负责处理计算系统的问题或故障;
5、负责按要求对公司软件资料进行备份;
6、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第6篇:新版GSP 采购部职责 药品零售连锁
采购部职责
1、负责对药品供货单位资格的初审;
2、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申报;
3、负责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4、负责建立药品采购记录;
5、负责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6、负责组织对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
7、负责建立药品质量评审档案;
8、负责建立供货单位质量档案;
9、负责药品的收货工作;
10、负责其它相关工作。
1、采购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采购部日常管理工作;
药的储备采购;
2、负责制定季度或月度采购计划,做好季节性、突发性用
3、负责对药品供货单位的资格初审并报质管部审核;
4、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查,并报质管部审核,质量负责人批准;
5、负责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质量保证协议应符合GSP要求;
6、负责组织对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
7、安排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建立药品采购记录、建立药品
质量评审档案、建立供货单位质量档案;
8、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采购员岗位职责
1、负责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申请表格填写,并交采购部长审查签字;
2、负责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法票据以及必须的生产批准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标准。
3、建立药品采购记录;
4、建立药品评审档案;
5、建立药品供货单位质量档案;
6、协助采购部长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收货员岗位职责
1、负责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2、负责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账、货、相符;
3、负责对冷藏冷冻药品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有权拒收;
4、负责对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志,通知验收。
5、冷藏,冷冻药品放在冷库内待验;
6、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第7篇:新版GSP 财务部职责 药品零售连锁
财务部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业务结算和承付货款;
3、确保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与发票上的购、销售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4、确保承付的货款其药品入库凭证均有药品验收人员签字或盖章;
5、负责财税工作;
6、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财务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
2、督促相关岗位人员执行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3、把好付款流向关;
4、协调与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关系;
5、负责其他有关工作。
第8篇:珠宝零售门店各岗位财务管理职责
爱恋珠宝零售门店各岗位财务管理职责
一、店长:
1、严格遵守和贯彻落实公司下发的门店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2、负责门店经营性支出在授权范围内的单据签字审批,履行超权限支出在向上级申报(或申请拨款)前的签字复核。
3、负责门店销售商品优惠价格在授权范围内的签字审批,履行超权限优惠销售价的向上级申报复核,对经批准销售价格应在单据上的批注说明并签字。
4、负责授权范围内的门店高价回购(回收)商品的签字审批,履行超权限高价回购的向上级申报复核,对经批准的超权限高价回购应在单据上的批注说明并签字。
5、负责门店商品外部出、入单据的签字审核(不含门店内部转仓)。
6、负责门店资金日报表、库存日报表(销售仓/售后仓)、经营日报表的审核并签字。
7、负责门店商品库存周转率的管理和商品采购量的审核。
二、出纳员:
1、负责严格遵守公司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政策,对超过最高限额的营业现金款项逐日缴交公司指定收款账户,逐日编制门店资金日报表经店长签字后报送指定人员。
2、按日复核收银收款单据无误后与收银员办理营业款缴交手续,3、负责审核由经办人填写、店长审批的报销单和原始凭证无误后办理款项的支付,对超店长审批权限的支付业务应填写《付款明细申报单》经店长签字报上级审批回传后再办理付款。
4、负责拨(付)款申请单的填制,经店长签字后上传公司,需提供附件(如广告合同、租赁合同)应同时上传相关附件。
5、定期将付款单整理后寄回公司指定人员
三、售后维修员
1、负责在回购(收)价格授权范围内(超权限回购价需经有权人批准方可入库),根据查验无误,并由其保管的回购/回收商品开具入库单,确保开具数据与实物一致。
2、负责对除上述第1条外的入库实物查验无误后开具入库单,并确保实物与单据数据一致;对出库的实物开具出库单并由有权收货人签收人本人保管的(售后商品)旧料,在办理入库、出库时开具出入库单据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然后根据入库、出库单据按日编制售后仓日报表,交店长签字后并按日报送指定人员。
四、负责根据
五、收银员
1、负责复核营业单据的商品销售(或回购)价格,在确保销售(或回购)价格经有权人批准的前提下,办理营业款项的收取和抵减,并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
2、负责根据每日营业单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单、入库单(回购或回收)、刷卡收款单(pos)等)整理、编制营业流水统计表(电子版)、营业日报表(电子及纸质版)然后报送公司财务部。
3、负责根据门店出、入库单据复核无误后编制库存日报表,经店长和售后维修员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
4、负责做好交班营业单据、报表和款项的复核移交签收,每日营业款及单据、报表在下班前移交后勤人员,并做好交接手续。
六、采购员(兼)
1、负责凭有权人审核、审批的采购计划单办理门店商品的采购业务。
2、负责从供应商办理实物提货,并确保收取的实物与供应商开具并由其签收的采购单据数据一致,对发生的采购业务应在业务发生当日向公司财务部指定人员提供签收的相关单据。
3、负责及时将采购实物移交门店店长(或门店指定收货人)查验并由其开具入库单,并确保入库单数据与移交实物一致。
4、负责根据售后维修人员开具的出库单数据与实物核对一致后在出库单收货人栏签字确认,对前述出库但未送达供应商签收并由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的采购换售料(货)实物承担安全和保管责任。
第9篇:零售连锁门店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管理办法培训试题(定稿)
2017年零售连锁门店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培训试题
店名:姓名:分数: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30分)
1.下列情形中,应按假药论处的是(A)
A.擅自添加矫味剂 B.将生产批号“110324”更改为“120328” C.以淀粉冒充感冒片D.片剂表面霉迹斑斑 E.适应症项下删除“治疗感冒引发的鼻塞”的表述 2.认定为劣药的情形是(B)
A.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 B.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C.药品甲用药品乙的名称进行销售 D.对保健食品进行药品疗效宣传 E.污染变质的药品
3、某药店最近进了一批药品,没有标明生产批号和有效期,在销售时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此批药品应该按什么处理(B)
A.假药 B.劣药 C.不合格药品 D.合格药品 E.待检药品
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销售中药饮片必须标明(A)A.产地 B.药理活性 C.化学成分D.杂质含量E.储存条件
5、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A)使用。A.本医疗机构B.批发企业使用 C.零售药店 D.以上都可以
6、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A)
A.报告制度B.登记制度 C.公布制度 D.通报制度 E.核实制度
7、《药品管理法》适用于(B)A.所有与药学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B.所有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C.所有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D.所有从事药品研制、检验、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E.所有有关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8、特殊管理的药品是指(D)
A.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抗肿瘤药品 B.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生物制品 C.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 D.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 E.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抗肿瘤药品
9.《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C)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A.3 B.4 C.5 D.6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对疗效不明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A)
A.撤销批准文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证书B.按假药处理
C.按劣药处理D.停止生产、销售、使用E.组织调查,进行再评价
11.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A)的罚款。
A.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B.二倍以上五倍以下 C.二倍以下 D、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12.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B )的罚款。
A.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B.二倍以上五倍以下 C.二倍以下 D、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13.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A)并附有(C)。A.标签 B.注册商标 C.说明书 D.商品名
14.进口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C)。
A.进口许可证 B.进口药品许可证 C.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D.新药证书
二、多选题(每题4分,共计40分)1.制定药品管理法的目的是(ABCD):
A.加强药品监督管理 B.保证药品质量 C.保障人体用药安全 D.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 E.增进药品疗效 2.下列哪些药品必须印有规定的标示(ABCDE): A.麻醉药品、B.精神药品、C.医疗用毒性药品、D.外用药品 E.非处方药
3、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ABCDE)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A.冷藏 B.防冻 C.防潮 D.防虫 E.防鼠 4.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ABC)A.用法 B.用量 C.注意事项 D.副作用 E.联合用药 5.药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ABCD)。
A.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 B.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 C.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D.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6.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BCD)A.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B.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C.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D.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E.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卫生技术人员
7.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ABCD)
A.必须符合药用要求B.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
C.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D.必须符合药品质量的要求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ABCDEF): A.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B.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C.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D.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E.变质的;被污染的;
F.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9.国家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经营(AB)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A.处方药 B.甲类非处方药C.乙类非处方药D.以上都是 10.符合药品广告管理规定的是(ABCDE): A.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B.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C.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D.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E.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
三、判断题(每题3分,共计30分 ):
1、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对)
2.为了做社区推广活动,我们可以将店上的药品拿到社区去摆摊设点进行销售。(错)原因: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
3.药品经营企业为了提高销售额,可以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错)4.顾客在外地,要购买处方药,我们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向顾客销售处方药。(错)5.某药厂上市销售的国内独家新药其药品通用名称可以作为药品商标使用(错)
6.处方药,是指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对)7.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对)8.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及上岗前体检。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对)9.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对)
10.销售药品或者是调配处方时,除非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名,否则应当拒绝调配超剂量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对)
第10篇: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换发经营许可证办理规程
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换发经营许可证办理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换发经营许可证办理主体、设定依据、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换发经营许可证办理。
2、主体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窗口”)。
3、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4、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提出换证申请)→药品监管股审查(含现场审查)→局领导审核→窗口发证
5、要求
5.1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GSP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人员情况表;
5、全体药店人员的上岗证、职称证书、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6、材料真实性说明。
5.2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5.3收费标准:无
6、联系信息
6.1业务咨询电话:
6.2投诉电话:
6.3行政服务中心网址:
6.4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第11篇:药品采购人员岗位职责
药品采购人员岗位职责
1.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工作。 2.工作作风严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禁借职务之便收受 红包、回扣及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3.根据药品库管员制定的采购申请计划,上报科主任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按时完成采购任务。
4.严格遵守国际政策法规和医院有关药品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药品供应单位资质审核,确保所采购药品的合法性,保证药品质量合格。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按其管理规定执行。
6.及时与药库保管员和各调剂室的负责人联系沟通,了解掌握药品供应,药品质量和供应质量等情况,及时处理或向药剂科主任汇报相关问题。
7.加强药品采购计划管理,既要满足临床需要,又要便于药品质量和效期管理。
8.积极组织对抢救、急需药品的采购供应,以保证急救治疗的需要。
9.严格执行医德医风服务承诺和反腐倡廉有关规定。
第12篇:药品检验人员岗位职责
药品检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药检室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备种制剂的质量检验工作,严格依照有关质量检验标准进行取样、检验、记录、计算或判定等,严禁擅自改变检验标推和凭主观下结论。
2、检验人员必须于规定的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完成制剂空配制的各种制剂及所用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检验任务,发出检验报告。
3、检验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工作质量上精益求精。应完整、真实、可靠的记录和报告检验结果,不得弄虚作假。
4、检验人员必须严格以中国药典(2015版)、本院制剂质量标准为依据,进行药品检验,并填写检验记录和报告实际检验结果。
5、检验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随时保持各检验室(包括设备、台面、门窗、地面等)的清洁卫生,玻璃仪器用完后必须按规定清洁干净放置原位。
6、检验人员应正确使用、养护、保管和检校好各种检验仪器、衡器、量器等,并做好使用记录。
7、负责标准品的正确保存及使用、各类试液相标难溶液的的配制与标定,并按药典规定定期复标。
8、负责监督检查药库、各药房及临床科室的药品质量和保管情况,协助科领导制订药品和制剂质量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9、担任进修人员、实习生及县市级基层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的培训、指导。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3篇:便利店连锁门店店长助理岗位职责要求
便利店连锁门店店长助理岗位规格说明
一、任职资格
1、中专以上学历。
2、在零售行业工作2年以上,在本公司担任柜组长职务1年以上。
3、掌握相关的商品知识。熟悉公司商品流转程序。
4、了解零售业的法律知识。
5、熟悉电脑操作,能够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及快迪进销存系统。
6、有丰富的销售经验。
7、掌握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能协助店长贯切、落实。
8、熟悉门店整体业务运作流程及总部各职能部室与门店有关的业务运作情况。
二、岗位职责
1、对门店店长负责,根据店长指示开展工作。
2、协助店长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经营计划在门店得到贯切、落实。
3、协助店长做好门店销售工作:
(1)协助店长落实门店的销售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向店长反映。
(2)带头做好周边市场调查,收集市场信息,向店长反馈详细的调查情况。
(3)指导员工进行新商品的推介、促销的调整或更换。
(4)跟踪促销活动的执行情况,并提出促销建议。
(5)指导和跟踪门店的换季销售工作。
(6)跟踪门店货源及畅销商品库存情况,确保商品能满足日常的销售需要及高效率周转。
(7)对销售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向店长反馈。
4、协助店长做好门店基层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5、及时向店长反馈门店的运行情况。
6、在店长授权下代行店长职责,对店长和门店负责。
三、管理要求
1、查阅营业报表、收发电子邮件、快迪短信、最新文件及店长交待表,及时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及门店工作要求完整的传达到门店各工作人员。
2、协助店长主持、组织门店的相关工作会议。
3、检查员工的工作情况,及时指正员工不规范的工作程序。
4、巡视、检查门店的开业前工作准备情况,包括人员考勤到岗签到、货源、商品陈列、交接班、设备设施的操作与维护等
5、巡查门店内外的环境卫生,特别注意夜间水电安全作业情况。
6、及时收发最新邮件及文件、报告,对店长交办项、各类邮件、文件的内容等进行安排与跟踪落实。
7、营业中接到公司、营业总部要求传达的指令,须在5分钟内让门店每个员工清楚。并随时跟踪落实情况。
8、抽查员工对公司规定、例会内容的掌握及执行情况,并根据抽查结果进行指导及向店长反映。
9、根据新品到货、价格调整、季节变化等情况,指导员工进行促销商品的选择及新商品的推介。
10、了解商品的销售情况,并协助店长进行销售分析、调整。
11、检查指导商品促销的执行,包括促销商品的货源、商品陈列、促销海报、人员现场指导、设备准备等。
12、了解门店各种商品的货源不足或送货不及时的要立即跟总部营运部、配送中心反映并沟通解决。
13、及时调查了解周边市场信息,并协助店长做好各类商品的销售调整。
14、指导并检查商品的陈列、摆放情况、展示要求和标价签使用情况。
15、及时解决顾客投诉事件和特殊情况的处理,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宣导和沟通。
16、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做好员工的思想引导工作并及时向店长汇报,保持门店员工高昂的士气。
17、通过各种方式(如例会、座谈会、专题培训讲解等)协助店长对门店基层人员进行培训。
18、针对门店发生的典型事例向店长反映,并协助店长召开有关人员的现场会议。
19、检查门店所有设施、设备、水电的运行情况,并协助店长安排处理。
20、每天了解所有班次的顾客投诉与顾客退换货情况,并检查门店“顾客投诉/表扬记录日报表”等各种记录,将质量和价格问题向店长反映。
21、每天监督员工对商品质量自查情况,并重点抽查面包、包点、奶制品、熟食类的商品质量。
22、监督、指导、检查员工交接本、贵重商品记录本等操作情况。
23、检查门店的仓库的畅销商品库存情况和出库顺序。对库存不合理的要向店长反馈,协助店长,确保商品高效率周转。
24、对于门店的商品进出情况、交接本及各种登记本、单据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随时将抽查结果向店长反应。
25、了解有关赠品是否按公司规定登记、发放。
26、对下属提出的问题应于当天作出答复或给予解决,属权限之外的应于当班期间向店长汇报沟通后再及时回复下去。
27、对公司总部安排的工作应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协助店长做好门店与总部及各部室的关系,确保门店销售工作顺利进行。
28、每天收集顾客、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对顾客投诉、表扬信件,按公司规定登记并向店长反应。
29、检查店容店貌,门店内外卫生情况,包括货架、地面、商品、推头架、立柱、天花、墙壁,确保舒适的购物环境及营业工作正常进行。
30、检查商品整理情况,做好员工加班安排。
31、检查各班的工作交接情况,并填好交接表。
连锁1001班
王小兵
第14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醫院藥學工作規範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采购员岗位职责
1、根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做好印鉴卡的申领工作。
2、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医药公司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由指定医药公司用专车送到药库,协助保管人员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3、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4、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5、在验收中发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存在缺少、缺损现象的,应与保管员双人清点登记,报药剂科主任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二、保管员岗位职责
1、和采购员一起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工作,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2、认真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记录专簿及进出库专用帐册”。
3、门诊、病区调剂室领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时,保管员必须认真核对、检查,并请领用人员协助校对,数量当面点清,及时办理出库、入库手续。
4、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出库统计,报采购员及科主任,协助做好采购计划工作。
5、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
三、门诊、急诊和住院药房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专人专锁,即用即锁。
2、做到班班交接,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登记专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逐日消耗专用帐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及废贴回收、销毁记录表”,“部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退库记录表”,“患者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凭证”等表格的登记工作。
3、检查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是否按规定要求书写。
四、各临床科室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专锁,即用即锁。
2、做到班班交接,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和“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表格的登记工作。
3、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基数情况,检查药品的效期及质量。
第15篇: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全椒县人民医院
采购员岗位职责
1、根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做好印鉴卡的申领工作。
2、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医药公司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由指定医药公司用专车送到药库,协助保管人员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3、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4、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5、在验收中发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存在缺少、缺损现象的,应与保管员双人清点登记,报药剂科主任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保管员岗位职责
1、和采购员一起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工作,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2、认真填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验收缺损登记本”。
3、门诊、病区调剂室领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时,保管员必须认真核对、检查,并请领用人员协助校对,数量当面点清,及时办理出库、入库手续。
4、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出库统计,报采购员及科主任,协助做好采购计划工作。
5、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
门诊药房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2、做到班班交接,做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登记本(适用于口服制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本(适用于注射剂和贴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合格药品登记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登记本”、“疼痛诊疗专用病历登记本”等表格的登记工作。
3、检查核对“疼痛诊疗专用病历”是否书写规范、内容是否齐全。
4、检查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是否按规定要求书写。
5、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
住院药房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2、做到班班交接,做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登记本(适用于口服制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本(适用于注射剂和贴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合格药品登记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登记本”等表格的登记工作。
4、检查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是否按规定要求书写。
5、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
各临床科室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2、做到班班交接,做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回收登记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合格药品登记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登记本”等表格的登记工作。
3、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基数情况,检查药品的效期及质量。
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
报告、值班、巡查制度
一、各部门对破损、过期或由患者退回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做好登记并交至药库,药剂科统一备案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向县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卫生主管部门接到医院销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申请后,应于5日内到场监督医院销毁。
二、回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每月交药剂科登记后由总务科统一回收作为医疗机构药物性废物处理。
三、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现丢失、被抢、被盗的、骗取或冒领的,要及时、严密保护现场,立即逐级向医院分管院长、院长、县卫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报告。
四、保卫科应将麻醉、精神药品储存作为重点关注安全点,确保24小时值班制,每晚必须定时巡查,严防被盗事件的发生。定期检查安全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各相关科室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由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保卫科组成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每季度检查一次,对违反本制度者,按国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安徽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试行)》处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16篇:药品库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药品库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药品库房保管员岗位职责
1、本岗位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在科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遵守和执行医院及本科的工作规程、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守则。
3、根椐临床需要,及时向采购员提供采购计划及库存药品信息,合理贮存药品储量,做到既能保证供应,又不造成积压,药品采购品种应从医院的药品经营企业中选择,不得随意更改;不得直接向药品经营企业上报药品采购计划。
4、认真做好药品入库验收工作,药品未经验收不得接收入库;原则上对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药品不得接收入库(特殊情况须请示科主任)。
5、凭部门药品请领单发放药品,药品出库本着“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放”的原则;对暂缺药品,必须做好登记,并及时向组长及采购员反馈信息;暂缺药品到货后要及时通知部门请领。
6、认真执行药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危险品、及有效期药品的管理,做到账物相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凭处方和空安瓿发放,空安瓿要有登记、分类存放、定期销毁。
7、须严格执行发放复核、查对制度,当面详细清点,无误后双方签字负责;做到每季盘点帐物相符。
8、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对近期药品要有明显标识,3个月内用红色标识,6个月内用黄色标识。
9、做好药品养护工作,将验收合格的药品按药品性质、剂型、药理作用分类存放,垛与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0厘米;与墻的距离应不小于心30厘米,并有明确的标识;保持药品库内干净整洁,每日记录温度、湿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0、库内必须保持清洁、通风、适当的温度和湿度,严禁烟火,经常检查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以及警报器等,使之保持在良好状态。
11、库内严禁住宿和存放私物。离开库房必须关好门窗、水和电源等等。
12、遵守医德规范,具有良好医德医风,医德考评合格。
药品帐管理员岗位职责
1、遵守和执行医院遵守和执行医院及本科的工作规程、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守则。
2、负责药库药品的帐务工作,已验收入库的药品根据凭证按品名、剂型、规格、批号、单价入帐,并开具药品入库单。
3、根据各部门的药品请领单出帐,并开具药品出库单。
4、月末对库房药品进行财务汇总,汇总金额报表上交财务科。
5、根据国家物价部门药品调价通知,编制调价通知下发各部门,并通
知各调剂部门将调剂品种进行盘存。
6、负责药品的信息维护工作。
7、负责药品盘点制表、核对及账务工作。
8、遵守医德规范,具有良好医德医风,医德考评合格。
药品库房药品采购员岗位职责
1、本岗位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强,业务技术熟练,工作作风严谨认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接受上一级技术人员的指导。
2、根据药品保管员制定的药品采购申请计划,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按照批准的采购计划,按时完成采购任务,确有困难时应及时说明情况。
3、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及院内有关采购药品的各项规章制度,把好药品质量关。
4、经常了解、掌握药品的信息、价格。抢救病人的用药应及时采购,保证抢救药品的供应。
药品库房工人岗位职责
1、在药品库房负责人的领导及药师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药品的提货、进货、装卸、上架、整理及清洁卫生等工作。
2、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运输工具,不得私自外借,应经常进行维修保养,对药品应文明装卸,不得损坏。
3、工作时严肃认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保证安全。
4、遵守医德规范,具有良好医德医风,医德考评合格。
第17篇:药品检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药品检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药品检验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1、本岗位工作应由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主管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熟悉有关药政法规和药品检验业务,并能解决药品检验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质量意识强,热爱药品检验工作的人员担任。
2、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室业务、行政管理。组织实施本室各项工作及传达上级精神,向科主任汇报本室人员思想和工作情况。
3、指导和参加本院外购药品、原料、内包装材料以及制剂室各种制剂的半成品、成品的检验。保证检验结果及时、准确。
4、掌握药品检验的新技术,不断改进检验方法,提高检验工作的质量;参与新制剂的研制工作,负责制定新制剂的质量控制项目、检验标准和方法;积极配合药品的科研工作。
5、负责本室化学试剂的请领、使用、保管工作;贵重仪器的使用和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坚持使用登记制度。
6、负责实习生、进修生的带教工作。
7、负责月工作量的统计及报表工作。
8、负责本室卫生和安全工作。
9.遵守医德规范,具有良好医德医风,医德考评合格。
(二)药品检验室药师岗位职责
1、本岗位工作应由具有较扎实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并取得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熟悉有关药政法规和药品检验业务。质量意识强,热爱药品检验工作的人员担任。在本室负责人的领导下,做好本院外购、原料、内包装材料以及制剂室配制的各种制剂的检验工作。保证检验结果及时、准确。
2、药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应以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及有关规定为依据。凡有测定方法的,均应做半成品或成品的定性、定量等检验;小针剂的检验,应安排留样观察,进行质量检查并登记。
3、用于药品检验用的指示剂、试液、标准溶液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有关规定的方法配制和标定。标准溶液应定期标定,确保浓度准确。
4、检验药品时,必须以科学态度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如实记录;对各种数据应反复核对,及时写出检验结果的报告;对不合格的检品应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对于原始记录不得任意涂改或丢失。
5、积极配合新制剂的研究与开发工作。
6、严格遵守仪器使用的操作规程,负责对精密仪器的使用及保养。
7、遵守医德规范,具有良好医德医风,医德考评合格。
第18篇:药品销售人员各岗位职责
1、药店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保证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及时、方便。
(2)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店质量管理,对本药店所经营的药品质量负领导责任。
(3)组织、督促有关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签发质量管理制度。
(4)督促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质量管理负责人有效行使职权。
(5)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质量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6)保证企业员工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质量管理水平。(7)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的处理,支持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8)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9)定期检查门店的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2、质量负责人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承担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在药品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2)认真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3)起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4)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建立本企业所经营质量标准等有关内容的质量档案。
(6)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工作。
(7)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陈列、养护和销售中的质量工作。(8)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药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药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药品的相关记录。
(9)负责做好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有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10)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1)负责处理药品质量查询,对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12)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13)按月检查陈列药品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3、质量验收员质量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质量原则,把好药品购进质量第一关。
(2)负责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逐批进行验收,有效行使否决权。
(3)质量不合格的药品不得购进、陈列。
(4)应按照“药品验收抽样程序”的规定,保证验收抽取的样品具有质量代表性,验收完毕,做好验收记录。
(6)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7)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要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8)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以及合法的相关证明文件。
(9)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及数量标准、结论明确、签章规范,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4、养护员质量职责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质量员的技术指导下,具体负责店内药品的养护和质量检查工作。
(2)对店内的药品养护质量负直接责任。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药品理化性能和储存条件的规定,结合药店实际情况,采取正确有效的养护措施,确保店内药品质量。
(4)负责对药店内药品定期进行循环质量养护检查,一般药品每季一次,重点养护品种增加检查次数(每月一次),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5)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的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陈列时间较长的药品,应缩短养护检查周期,加强养护。
(6)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挂黄牌暂停销售,同时报质量负责人处理。
(7)做好店内温湿度监测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对店内温湿度作记录。
(8)负责对店内设施及养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
(9)正确使用养护、计量设备,并定期检查保养,做好计量检定记录,保证正常运行、使用。
(10)每月汇总、分析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陈列滞销药品的质量信息。
5、购进人员质量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购进药品质量。
(2)对药店衣服经营,杜绝购进假劣药品承担直接责任。
(3)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把好进货质量第一关。
(4)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及购进药品的合法性,确保依法经营。
(5)负责建立合格供货方及合格经营品种目录,建立完善的供货企业、经营品种管理档案。
(6)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
(7)负责索取首营企业合法证照及首营品种生产批准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标准和首批样品等相关资料。
(8)了解供货单位的生产状况、质量状况、及时反馈信息,为质量管理部门开展质量控制提供依据。
(9)自觉接受质量负责人的监督指导,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
(10)及时收集分析药店所经营药品及同类产品的质量情况,为“择优选购”提供依据。
6、处方审核员质量职责
(1)对药品销售的正确、合理、安全、有效承担主要责任。(2)负责药品处方内容的审查及所调配药品的审核签字。(3)负责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4)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5)指导营业员正确、合理摆放及陈列药品,防止出现错药、混药及其他质量问题。
(6)指导、监督营业员做好药品拆零销售的工作。
(7)营业时间必须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不得擅离职守。
(8)为顾客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9)对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10)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7、营业员质量职责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药品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
(2)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合格,取得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
(3)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
(4)营业时应统一着装,佩戴胸卡,主动热情,文明用语,站立服务。
(5)正确销售药品,对用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6)认真执行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处方药的配方、审方、发药工作。
(7)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账款、账物、账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
(8)负责对陈列的药品按其性质分类摆放,做到合理、正确,整齐有序。
(9)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品种,应将药品的名称、数量、有效期的逐一登记并及时上报质量管理员。
(10)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传递信息。
(11)负责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每日班前、班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卫生清洁。
(12)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药品。
(13)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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