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 调研报告
第1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调研报告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调研报告邓州市张村镇路庄村赵飒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基层组织传统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与农民日益高涨的民主诉求不相适应,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新办法不会用,许多地方无人管事、无章理事、无钱办事的问题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面对这些新形势、新问题,邓州市于2005年创造性地探索出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广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既明确了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又扩大了基层民主、规范了民主决策、强化了监督管理,在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问题上收到了良好效果,受到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和拥护。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推广运用几年来,收到了良好效果,强化了党的领导、推动了农村发展、凝聚了党心民心、促进了社会和谐。这一工作方法也受到了中央领导、中纪委、中组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群众形象地称“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集民智、汇民力、推进农村经济的“加速器”,是顺民意、谋民利、密切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是打基础、促和谐、化解农村矛盾的“金钥匙”。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推行和运用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地方对推广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学习运用的积极性不高,存在有走过场、支乎应付现象。二是工作开展
不平衡。县与县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有些地方还有空白点。三是宣传培训不到位。除邓州市外,相当一部分地方,宣传造势、营造氛围不浓,村级阵地建设中“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内容不突出、不醒目、制度不规范,个别地方培训不到位、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知水平和操作熟练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二、深化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意义
(一)深化完善、科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农村工作新机制的创新实践。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融决策、管理、监督、落实于一体,环环相扣、步步推进,以严格的程序、创新的机制,对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它在内容上,明确了“四会”、“两公布”议事决策程序,范围上涵盖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实践上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要求,效果上实现了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与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从近几年的实际效果来看,它巩固了村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提高了党员干部领导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乡村的能力,拓展了党员群众参政议政渠道,调动了广大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化解了农村矛盾,推动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二)深化完善、科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发展问题的最新理论成果,是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可以集中各方面的智慧,最大限度地实现科学决策;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可以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合力;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可以集中精力解决一些事关本地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热难点问题,办一些平时想办没法办的事。
(三)深化完善、科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夯实党
在农村执政基础,实现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与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崭新举措。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长期积淀的矛盾不断凸现,严重影响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用崭新的理念,规范的程序,转变了党在农村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自始至终体现了党的领导,突出了党员群众的主体地位。“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现了决策过程让群众参与,决策效果由群众检验,真正做到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由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保证了群众“四权”落实,达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的效果。总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推动农村工作的有效办法,是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完善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制度的生动实践。
三、如何深化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一)要强化宣传培训。“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贵在科学运用。科学运用的前提是真懂真会。在以往教育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进行再宣传、再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真正掌握精神实质,确实做到活学活用。村“两委”领导班子特别是村支部作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主导者,在推行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要依托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乡镇党校等阵地,对基层干部进行专题轮训,全面提高他们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认知水平和工作能力,做到愿用、会用。农民群众是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主体,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册、派驻村干部进村入户等形式,深入宣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程序和操作办法,使他们真正认识到这是维护他们民主政治权利的利器,从而真心拥护,真正支持。村民代表作为群众的代言人,“两委”班子的智囊团、监督员,是沟通干部和群众的桥梁。要对他们进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他们不断提高政治责任感和参政议政能力,真正举好手、发好言,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一定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注重培训效果,使广大干部群众真学、真信、真懂、真用。
(二)要强化规范运作。“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以流畅、连贯的程序,以确定的制度形式,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有效统一起来,保证了村级决策与管理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能否规范运作,既决定着决策的科学性、权威性,又决定着这一工作法本身的生命力。如果把握不好,很容易流于形式,甚至事与愿违。要规范决策内容,要规范运作程序,要规范民主监督,要加强制度建设。
(三)要强化实践创新。“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本身就是创新的产物,要深化完善,必须继续叫响“创新”这两个字。经过近年来的实践,“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内容和程序上都比较完善,但这决不意味着已经十全十美,在操作中还有很大的探索空间。我们作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发源地,有责任有义务加大探索和创新力度,使它不断完善,向全省乃至全国人民端出非常精美的一盘菜。思议两公开在很多地方都留给了我们巨大的探索空间,需要我们进行研究和探索,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不断丰富经验、发展经验、完善经验,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更科学、更合理、更系统。
(四)要强化典型培养。我们的许多工作,虽然干的不错,但真正让人眼睛为之一亮的典型不多。至今为止,我们还没有产生像豫北刘庄、西辛庄等全省、全国叫得响的村级组织典型。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在典型培育上着力不够。要全力以赴培育一批重大典型,这个典型的核心内容,就是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就是党政和谐、科学施政,就是干群同心、合力建设美好家园。培育典型不仅是让外人看,更重要的是典型引路,推动工作。
四、进一步科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能不能深化完
善,关键在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党建工作整体布局,摆上重要日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具体讲,主要是发挥好三个责任人的作用。各县市区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同时,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解决深化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要强化推进措施。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进措施,细化量化工作内容、程序和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要加强督促检查,通过编发简报、专项检查、观摩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要把深化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情况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的重要内容。
(三)要注重工作实效。农村处于改革发展的第一线,一线工作是实实在在的,来不得半点虚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解决农村复杂问题、棘手问题,推动农村发展的有力武器,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在实用上、管用上下功夫。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每个环节、每项制度,都要抓深、抓实、抓细,真正发挥出积极作用,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坚决克服大呼隆、走过场、搞摆设。要以人为本,对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及时纳入议事范围,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对群众的民主权力,要真正予以尊重和维护,从而有效化解农村基层各类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深化完善和科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谨细致的作风,扎实做好这项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努力开创 “三农”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强美好和谐的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
第2篇:四议两公开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上墙内容
凡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简称“4+2”)的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企业改制;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一、“四议”程序和要求
1.村党支部提议。对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会在广泛征求党员和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并表决通过。
2.村“两委”会商议。村党支部委员和村委会委员根据村党支部会的的提议进行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形成共识。会前一周,要将中心议题通报给“两委”班子成员,不得搞临时动议。
3.村党员大会审议。把村“两委”商议的意见提交党员大会审议讨论。审议前,要提前3天把审议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审议时,要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到会党员人数须达到党员总数的2/3以上,最后经2/3以上与会党员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审议意见。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依照《村民自治法》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对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进行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二、“两公开”要求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的村务公示栏公示7天。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过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第3篇:四议两公开
201029
中共德兴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0年德兴乡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
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2010年德兴乡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0年3月13日
主题词:基层组织建设“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通知抄送:县委组织部。德兴乡党政综合办公室2010年3月13日印发共印15份
德兴乡关于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经德兴乡党委研究决定,制定出德兴乡村党组织、村委会推行“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村党总支会、村党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源于河南省邓州市近年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实践。它在内容上明确了“四议”、“两公开”的议事决策程序,范围上涵盖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实践上体现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效果上达到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从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破解了农村党组织在推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课题,探索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路子。全乡农村基层党组织一定要站在加强基层党建、夯实执政基础,服务和推动农村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提升村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村“两委”班子合力的重要途径,作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载体,作为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方法,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和程序
(一)明确决策内容。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村集体土地的承
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民主决策的事项。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规范工作程序。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村党委会。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组织的初步意见,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村民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党务村务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配套制度
为适应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需要,全乡农村基层党组织结合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以下九个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任期目标考核制度》、《财务收支“联签”制度》、《“两述一评”制度》、《激励约束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四、加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加强领导真正把推广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好;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抓住机遇,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切实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学习好、推广好、运用好。要强化乡党委书记的直接责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具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政策指导、分类引导、督促检查,加强 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加强督查指导。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建立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观摩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培育和树立一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先进村,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注重实际成效。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紧密结合乡村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进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丰富完善和创新发展。要把党员议事会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展和丰富这项工作的内容。要通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基层各类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4篇:四议两公开
四议两公开
“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即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通过“4+2”工作法的实践和完善,基层民主深入人心,农村党建扎实推进,乡风文明日新月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该工作法由河南省邓州市率先提出。
党中央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村基层民主高度重视。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包括建立健全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等也作出指示,肯定邓州农村创造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基层建设的制度创新之举,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践形式,要求将这一好经验在全国农村推广,并在推广中不断完善。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方面有许多新的成功经验。河南省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过程中,全面推行邓州农村创造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公开。这种工作法把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党内基层民主与农民主人翁地位融为一体,得到了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广泛拥护。11月10日,中组部、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部、农业部在郑州召开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工作经验交流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讲话中说,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抓住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机遇,总结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经验,完善和发展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会上,中共河南省委介绍了经验。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第5篇:四议两公开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本程序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具体操作中,必须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实施:(一)村党支部(总支)会议提议:村内重大事项的提议,首先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党支部提议,形成初步意见。
提议前:
1、广泛征求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充分考虑绝大多数群众的切身利益。
2、对议定事项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认真科学的考察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技术人员进行项目论证。
3、审核所议定的事项是否符合上级政策、法律法规、本村实际及群众意愿。
4、对于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党支部要认真研究,制订初步方案后再进行提议。
5、对议定的事项要形成完备的书面材料。
6、议定的事项必须在议定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报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备案。
提议中:
7、参加人员为所有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
8、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就提议事项的重要性、可行性、专家论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等进行专题介绍。
9、所有党支部委员就提议事项分别发表意见和看法。
10、根据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11、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经与会人员2/3以上同意,形成提议意见。
提议后:
12、将提议事项形成详细的书面材料存档。
(二)村“两委”会商议: 根据支部会议提议意见,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科学论证,发表意见,并通过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商议前:
1、村党支部书记应提前将支部提议内容与村主任通报并充分沟通。
2、村党支部应在会前一周内将中心议题发至“两委”班子成员手中,待充分酝酿、调研、思考之后,再进行集体商议。
商议中:
3、参加人员为所有村“两委”组成人员。
4、会议由村主任主持,村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会提议意见。
5、每名与会人员都必须对提议意见发表意见和建议,在商议专业性较强的事项时,应邀请专家参与,进行可行性论证。
6、根据村“两委”成员的意见,对支部提议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7、村委会针对商议意见修改完善支部提出的实施方案,并交“两委”成员审核,力求“两委”达成共识,实现思想同频、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8、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提议意见和实施方案进行表决,经到会人员2/3以上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商议意见。
商议后:
9、党支部成员要主动做好未同意的村委会成员的工作,征得支持。(三)党员大会审议:把村“两委”会形成的商议意见交党员大会审议。
审议前:
1、村“两委”应提前三天左右,口头或书面把审议事项和实施方案传达或送交到全体党员,并让党员带着议题进行思考斟酌,充分了解村民意愿,提高审议质量。
审议中:
2、审议一般在每月15日的党员活动日提交党员大会审议,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审议。
3、参加会议党员人数必须达到应到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对确实不能到会的党员,可上门或电话征求意见,并计入实到会人数;对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不能表达自己意见的党员,长年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党员,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党员,正在服刑的党员,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但未转走的党员可以不计算到与会人数之内;预备党员有建议权但无表决权。
4、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由村主任向大会通报村支“两委”所商议事项的意见以及制订的实施方案。
5、党员大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
6、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能采纳的采纳,不能采纳的必须向提议党员说明原因,做好解释。
7、村“两委”根据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订完善实施方案。
8、修订完善后的实施方案必须进行表决,经与会人员2/3以上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审议意见。
审议后:
9、审议通过后,村“两委”要认真吸取党员大会提出的意见,对表决方案进行修订完善。
lO、所有党员要深入农户作好方案的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为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奠定基础。
(四)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把审议意见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讨论,并进行表决。
决议前:
1、村委会要提前召开预备会,认真讨论审议,使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的动因、事项和前景。
决议中:
2、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前,要提前一天以文字或口头形式通知本村所有村民代表,简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到会人数达到村民代表总数的2/3以上方可开会。对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村民代表会议无法研究决定的,可召开村民会议,在会议召开前一天,要以广播、文字通知等形式告知村民会议的主要议题及内容。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剥夺政治权利除外)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方可开会。
3、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代表可委托他人,没有委托的,村委会应适时向代表征求意见。
4、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并向村民代表通报拟决议事项和实施方案。
5、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上代表的意见建议能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答复的做好解释,并指定时间予以答复。
6、对代表们的意见建议要做详细认真记录,作为完善决议、充实实施方案的参考。
7、决议事项必须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形式进行,村民会议所作决议必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所做决议必须经到会人员2/3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决议后:
8、表决结束后,要根据不同情况做好跟踪问效工作。
(1)对于大多数同意,极少数反对的决议事项,要进行有针对性地走访了解工作,弄清不同意见的原因,做好解释说明,确保顺利实施。
(2)对于勉强通过但不同意见面较大的决议事项,要暂缓实施,通过各种途径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缩小反对面后再组织实施。
(3)对表决未能通过的事项,要深入剖析,如果决策确实错误则及时中止;如果思路正确,因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决的事项,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待条件成熟后再重新进行“4+2”工作法决策程序。
(4)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法未能通过表决的,要查明原因,进一步完善方案,做好工作,使方案尽快通过。
(五)决议的公告: 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事项应采取适当形式由村委会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1、公告的内容:对决议事项的主要内容要采取不同形式、在不同范围内进行通报,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2、公告的形式:公告采取文字、广播等形式发布。
3、公告的位置:公告一律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在公开栏旁设意见箱。
4、公告的时间: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5、公告过程中,要做好解释工作;如果发现公告内容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立即重新公布。
6、公告期间,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7、公告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4(六)决议的实施: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形成的决议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具体要求为:
1、凡经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通过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
2、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决策的执行进度、账目、预算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村委会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提交村党支部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4、对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发问题需要变更方案的,应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支部按“四议两以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七)实施结果的公示:发挥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委会及时进行公示。具体要求为:
1、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
2、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
3、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必须在3日内由村委会予以答复。
4、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5、对村级最终处理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持村委会开具的介绍信向乡镇有关部门反映,对乡镇处理结果仍不满意的,可由乡镇开具介绍信向县直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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