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新会计制度下无形资产管理的思考
一、高校无形资产的构成要素及特征
(一)、无形资产的构成要素
根据财政部刚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的相关规定,高校无形资产是指高等学校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预期会给高校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分为可确认无形资产和不可确认无形资产两大类。
1.可确认无形资产又指知识产权,是高校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众多教师员工智慧的结晶,受法律保护的产品。它包括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2.不可确认无形资产主要指高校在长期的教学实践活动中,经过不断努力所形成的的无法用单位价值衡量的资产。如:高校历经十年乃至上百年苦心在社会中树立的良好社会信誉以及学校独特的管理制度和文化氛围,拥有的各类优秀人力资源。
(二)、特征
高校是公益性、非营利为目的的教育事业单位,具有高校独有的特性,因此其拥有的无形资产也具有特定属性。
1.无形态。无形资产顾名思义无实物形态。尽管有些无形资产通过物质载体来体现,但自身并不像固定资产那样具有实体,不能直接触摸。
2.依赖性。高校无形资产单独存在是毫无意义,其价值的存在与发挥必须与有形资产相结合。
3.使用性。无形资产如同固定资产,都是为社会服务,预期能够给高校或社会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
4.时效性。大多数无形资产都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效能,减少其收益。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在转让和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时,随着时间变化,其经济利益有所不同。
5.独占性。高校无形资产主要是科技成果转化而来受法律保护或者单位严格保密,单位拥有的专一资产,在市场上一般找不到同种产品,因此在市场上交易时,也无可比性。
6.效益性。高校无形资产必须是要付出代价,有偿取得的,它能够以一定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为学校或者社会创造效益,而且必须能够在较长时期内持续产生经济效益。
二、新会计制度下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价格确认困难
由于无形资产形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价值难以确定,目前大多数高校都没有良好的估价方法,无法对其进行有效估价或价值确定不当。首先,高校对无形资产价格的确认范围较窄。《高校新会计制度》规定予以确认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外购的无形资产、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以及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但忽略了高校自创的学校信誉、文化氛围、办学理念等。如软件、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是可以按照其在取得时实际成本计价的,而学校信誉、办学理念是没有机构能够正确估价。除此之外,在知识经济环境下,还有很多新兴的无形资产,如“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院校”、“人力资源”、“关系网络资产”等。最普遍、社会关注度最高的就是人力资源。知识经济时代,高校之间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因此高校对人力资源上的投入将会越来越多,如不及时加以确认和计量,将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其次,高校对无形资产价值计量缺乏合理性。《高校会计制度》中,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仅将其开发成功后为取得专利所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计入成本,而对于依法取得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计入的是当期支出未计入成本。这样计量使得高校自创的无形资产价格不能得到全部确认。
2.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较低
对于高校来说,科研的主要目的除了进行基础性教学课题研究以外,更多的还是研发新技术,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先进的科学手段。高校研发的新技术也是通过技术转让使其发挥应有的效力,同时也使得高校从中获得费用补偿和更多的经济收益。根据《2013-2018年中国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市场全景调研及发展趋势分析报告》可知,目前我国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仅为25%左右,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较大。其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学校长期以来都仅仅以学术成果论英雄,不注重成果对经济的实际推动作用,与企业失去联系;其次,科技成果转化投入经费不足;第三,我国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不足,服务手段落后,技术传导能力弱,配套服务功能跟不上;第四,企业不愿意冒风险,不愿意在科技创新方面付出太多成本,购买科研成果。
3.缺乏科学的评估核算体系和方法
虽然无形资产在新会计制度中受到重视,但对无形资产的处理方法仍然未提出有效的评估核算方法,无形资产的价值形成和价值创造过程也没有得到科学的反映,也没有明确关于无形资产潜在价值的核算方法。而现行的会计核算体系和方法将无法满足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的需求,无法准确计量其真实成本。如学校在购入的无形资产在验收、使用、报废等环节上无法准确反映;教师的专利技术和著作,一经发表或评定完职称就不被视为学校的资产。只要学校没有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的核算与管理,就会导致无形资产账外流失,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
4.人才流动大,资产流失严重
随着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才资源配置的作用日益凸显,高校优秀教师的流动性也愈来愈大。随着国家实施“千人计划”工程,大量实力雄厚的社会企业和科研单位以优厚的福利待遇广泛吸引高学历、高水平、高技能的优秀人才,使高校中高水平人才不断流出,随之而去的是学术研究、教改成果、技术工艺、教学经验等,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和实力水平,导致无形资产流失。由于十八大以后,国家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有部分专家、教授对学校福利待遇或科研激励制度的不满,他们利用自身的专利技术纷纷下海经商,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名誉,造成学校无形资产的大量流失。
三、优化无形资产管理的对策
1、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无形资产管理
在高校无形资产种类繁多的情形下,应该以提高使用效率,实现保值增值为目的,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建立适应高校又好又快发展的管理制度。首先,成立以国资处为主管单位,校办、科技处、后勤处、图书馆、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为二级管理单位的管理体制。以四川某学院为例,国资处负责整体管理,学院办公室负责校徽、校名及学校标识的使用和管理;科技处负责专利权、著作权、出版权、非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知识产权的管理;后勤处负责土地使用权管理;图书馆负责电子资源使用权管理;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经营权及所属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其次,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制定符合学校实情的产权归属制度、资产登记入账制度、核算方法及管理制度、审计监督制度、科研成果管理与转化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使无形资产有章可循,进行充分有效的利用。
2.强化无形资产管理意识,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
高校知识密集、幅员广阔,已逐步成为经济社会的中心,是无形资产产生的主要源头,但其资金来源大多是国家下拨的教学科研经费,属于国有资产要加以科学的管理。首先,应该加强宣传,提高全校教职工对无形资产管理的重视和法律保护意识,明确无形资产对高校发展的重大意义。如一项好的科研成果,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能够为学校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可能比有形资产的价值更大。其次,高校应该推动无形资产的转化奖励机制,科研成果与待遇和职称都挂钩,充分调动教职工创造无形资产的积极性。学校在转让教职工创造的无形资产时,在考虑学校利益的同时,又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这样肯定能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如科研成果、专利技术转让收益分配时,上交学校25%、所在部门25%、课题组50%;对外技术服务纯收益交学校15%、所在部门15%、课题组70%。
3.建立科学的无形资产确认计价和核算体系
用科学的方法来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和成本,是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的关键工作。高校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体系和方法,从内部加强会计核算,克服“收付实现制”会计原则的瓶颈,进行完整的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为了反映学校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学校部门之间也应该加强协调,加强对无形资产取得、分期摊销、对外转让的核算,进行实时监管,探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无形资产计价和核算体系。
4.建立投资、转让、收益分配制度,提高成果转化率
目前,绝大部分高校的无形资产都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大量闲置,造成资源浪费。高校应该建立无形资产投资转让制度,增强市场投资观念,建立市场营销渠道,产学研相结合,把学校的科研成果尽快的投放到急需的社会企业中去,充分发挥高校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左右,把无形资产转化为具有社会效益的经济实体。其次,高校可以拥有创新精神,大胆的在科技创新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建立自己的科技孵化园区,让学校的各种科研成果、专利技术既不流出学校又能得到有效利用。如:华南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南科技大学等知名高校都拥有自己的科技园,它们为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提供产业平台,缩短了高新技术转化和企业孵化的过程,大大提高了学校的成果转化率。第三,建立无形资产投资、转让和收益分配制度,如在科技成果转化成功后,让科研人员持有部分股份,不仅可以留住人才而且还能为学校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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