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季读后感(共18篇)
第1篇:魔戒读后感
《魔戒》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弗拉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书中有一位关键人物——咕噜姆。它曾经拥有过魔戒,深受魔戒邪恶力量的侵蚀,被折磨得不成人形,还有双重人格,一个是曾经的他仍有些良知;另一个则已被魔戒扭曲了心灵。但他总的来说是一个可怜的坏蛋,伤害了许多人,对远征队也产生了一定威胁,后来还背叛了弗拉多。我对他实在是恨之又恨,不明白为何弗拉多当初没有杀死他,而给了他一个机会。不过后来我又想到,若是咕噜姆没有为弗拉多带路,他也许无法到达目的地;并且在最后,弗拉多也受了魔戒的诱惑之时,是咕噜姆抢走了魔戒,却不小心连人一起跌进山口(尽管并不出于善意,但的确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第2篇:《魔镜》读后感
《国际大奖小说:魔镜》是2011年新蕾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西班牙)霍尔迪·塞拉利昂·依·法布拉。下面由小编给大家整理《魔镜》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魔镜》读后感1
魔镜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哈维尔的男孩在学校里经过了倒霉的一天后,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位长着白胡子的爷爷。白胡子老爷爷给他推荐了一个神奇的东西——魔镜。哈维尔对魔镜很有好感,他首先看了看魔镜里面,里面画着哈维尔拿着镜子飞奔在小巷里。看到这个情形,哈维尔对魔镜更有好感了。于是,他说:“老爷爷,这个魔镜我买了。”老爷爷说:“可你还没有给我钱啊!”老爷爷接着问:“你有多少钱啊?”哈维尔算来算去,最终给了老爷爷一百八十五比塞塔买下了魔镜,而这笔钱是哈维尔回家骗妈妈才得到的。一天上午,数学老师突然通知第二天要有考试,要大家回家复习。
下课后,哈维尔带着魔镜去了洗手间。他掏出镜子想看看会发生什么,结果,看到了自己在24小时之后从数学老师那里得了个良好。当天下午放学回家,哈维尔第一件事就是学习和复习第二天的考试重点,但是,他又想起来在魔镜中看到的画面。他对自己说:“既然我会在考试中得个良好,为什么我还要学习呢?”最终,哈维尔没有继续复习。结果,第二天他考了个零分。这天晚上,哈维尔回到房间,想这是谁的错,他想呀想呀,最终确定了是魔镜的错。哈维尔气的把魔镜摔了个粉碎。这次之后,他不走以前那个小巷子了。
因为他讨厌魔镜,所以,他也不想再见到老爷爷。可是,有一天,哈维尔考了100分,他想:“如果我不走小巷子的话,那就得绕一大圈才能回到家。”他最终还是走了那条小巷子,他又遇到了那个白胡子老爷爷。白胡子老爷爷问哈维尔要不要最后一面魔镜,哈维尔看着魔镜里面画着老爷爷一个人,手中还拿着魔镜。哈维尔这才意识到不应该看魔镜,他把头扭开,说:“我已经不需要这一面魔镜了。”老爷爷问:“你真的想错过这次机会吗?”哈维尔说:“是的。”然后他就飞快地朝家里跑去。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哈维尔考零分的原因是因为老是依靠魔镜。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自己学习,不能依靠别人,这样才会成为人见人爱的好孩子。
《魔镜》读后感2《魔镜》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哈维尔的男孩,他在学校里度过了倒霉的一天。在回家的一条黑漆漆的小路里,哈维尔碰见了一个神秘的老爷爷。老爷爷卖给哈维尔一面神奇的魔镜,它可以预知未来。但是在哈维尔跑的时候,魔镜被摔碎了。幸好他还发现一块魔镜的碎片,以后哈维尔就依靠这块魔镜的碎片,结果成绩一塌糊涂。但哈维尔最后终于明白老爷爷卖给他那面魔镜的真正用意了。
我明白了做什么都要靠自己。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魔镜》读后感3期末考试过后,廖老师给我们每人奖励了一本书,我拿到的书是《魔镜》。书的作者是西班牙的霍尔迪。塞拉利昂。依。法布拉。这本书不但故事情节很吸引人,而且还告诉了我一个大道理。
书的大概内容是:小男孩哈维尔遇见了一位神秘的老爷爷,哈维尔从这位从头到脚都是谜的老爷爷手里买了一面魔镜。从那以后,哈维尔很依赖魔镜。因为魔镜可以让他预知未来。直到有一次,哈维尔从魔镜里得知第二天的考试自己考得很好,就没有复习。可第二天他发现自己考的差极了,甚至得了0分,一气之下,他把魔镜摔得粉碎。后来,老爷爷又千方百计地要哈维尔买魔镜,他经不住诱惑,又买了两次魔镜。哈维尔买了三次魔镜后终于知道了,魔镜不能给予他任何帮助,任何事情都要靠自己的努力。于是,在老爷爷第四次要哈维尔买魔镜时,他拒绝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让我们不劳而获,我们的命运永远掌控在自己手中。老爷爷之所以卖魔镜给哈维尔,就是想让他明白这个道理。不要想依靠什么东西,要靠自己努力,才能取得成绩。
这本书让我得到了一个终身受益的秘密。我一定要继续看对我有益的书,懂得更多的道理。
《魔镜》读后感4命运永远都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世上没有什么神奇的力量能让人不劳而获。
——题记
这是一部带有魔幻色彩的小说——或许是出于好奇,或许是充填闲暇时光,又或许是心中的念想,使我翻开了这本不屑于眼的“国际大奖小说”——《魔镜》:
《魔镜》讲述了主人公哈维尔在学校里经历了不顺的一天后,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位神秘的白胡子老爷爷。老爷爷卖给他一面能预知未来的魔镜。镜子可以告诉他很多事,但由于哈维尔太过依赖魔镜,在经历的两次挫折后,他终于懂得了老爷爷卖给他魔镜的真正用意了。
抚摸着作者法布拉淡薄的文字里流出的人生真谛,我不经有些彷徨。当你手中抓住一件东西不放时,你只能拥有这件东西,如果你肯放手,你就有机会选择别的。人的心若死执自己的观念,不肯放下,那么他的智慧也只能达到某种程度而已。人生中的每一次选择,都是令人无法抉择的关键球。我们不能逃避,只能直视。不管各自的方式如何,总该做出选择。
命运的残酷教会我们舍得,欲望和知足是天平的两端,快乐有三法:舍得、放下、忘记。幸福有四要素:可以改变的去改变,不可改变的去改善,不能改善的去承担,不能承担的就放下。平淡没那并不可怕,可怕的就是带着面具,就活在虚荣的梦幻里。活得真实点,去活得简单些。
用自己的心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东西,总比虚弥来的踏实。
第3篇:《魔堡》读后感
《魔堡》 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们依然要写一篇读后感征文,当看见推荐书目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魔堡》。
《魔堡》是一部充满魔幻色彩的童话作品,讲述了杰拉尔德、吉米和凯瑟琳三兄妹偶然由一条秘密地道进入一座古老的城堡,他们在城堡里发现了城堡管家的侄女梅布尔。但当梅布尔引三兄妹来到城堡中的一间密室后,城堡神奇地变成了一座魔堡。在密室里无数珠宝中,他们发现了一只毫不起眼的黑色戒指,梅布尔信口开河地宣称它是一只能使佩戴者隐身的魔法戒指。然而令梅布尔惊恐万状的是,她竟然真的隐身不见了,这给孩子们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而这只戒指的魔力远不仅止于此,孩子们惊奇地发现,它能满足佩戴者的一切愿望。不过,这个因为一段爱情而落入凡间的魔法戒指,最终使失散多年的城堡主人同孩子们的法国女教师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给了我许多启示:我们要怀着一颗探索的心,去发现、去探索世上新奇的事物;我们要向凯瑟琳学习,遇到困难和挫折不灰心、不放弃,勇敢地面对它,并想办法去解决它,争取下次能克服它;我们要想长大有所成就,就要从小培养优良品质,因为小时候品质的形成对将来十分关键;要想做长久的好事那就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做一件好事容易,做一生好事不容易”。
这是集惊悚、奇幻、冒险于一体、讴歌爱与希望,勇气与信心的不朽传奇。它让我懂得了许多,也让我成长了!五(2)班 孙珺奕
第4篇:《魔戒》读后感
美国电影“魔戒”(TheLordoftheRings),是今年奥斯卡奖项提名最多的电影。该电影改编自英国牛津大学的教授托尔金(J.R.R.Tolkien,基督徒文学家C.S.Lewis的好友)之同名小说。
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Sauron)倾全力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而这枚能使
人隐形、长寿,获得超然能力的戒指,彷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它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召唤邪恶。
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後,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逢心灵的强烈试探。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并因为每个人有不同的软弱之处,呈现著不同的诱惑。最後,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
因此,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即哈比族(Hoit)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九位成员在赴使命的过程中,一方面得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得面对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这点很符合基督教信仰中关於恶的描述。恶来自外在环境的邪恶势力,也来自人内在的因人而异的软弱。最重要的是,个人内在的软弱,会跟外在邪恶互动,彼此增加势力。
大英雄与小人物
《魔戒》中有这样一句话:“掌管历史的兴衰,是我们不可能承负起来的任务,我们只要救自己生活的时代,让我们这时代的人有净土。”
这样的宗旨下,才出现了魔戒使命团,千里迢迢、充满危险的,要把魔戒丢回戒指原生处——火焰山火山口。
尽管是个拯救时代的故事,《魔戒》中,却并没有刻意凸显“英雄主义”。
首先,大人物跟小人物一样,都受到试探。
小人物受到的试探,往往只是跟个人的占有欲,或切身的安危有关,但是,这不意味小试探对大局没有影响。小人物以毕尔波(Bilbo)、弗罗多(Frodo)这两个哈比人为代表。他们每一次败在试探之下,都引发一次危机。因为邪恶势力索隆,可以利用他们的软弱,找到魔戒的位置,魔戒也会透过这试探,呼唤索隆。
但魔戒时代中的大人物——不管是跟邪恶誓不两立的法师,或仅剩的净土乌托邦的精灵国女王,或人类世界的英雄王者,一样会受到诱惑。他们并非无所不能,他们一样大有可能败在诱惑之下。他们是跟小人物一样,要奋力挣扎的。
大人物和小人物唯一的差别,是大人物碰到诱惑时,会比小人物有更崇高的理由——让我们用魔戒的能力行使正义、抵抗索隆。这理由是何等堂皇、难以抗拒。
就这样,作者托尔金把大人物和小人物、聪明有能者和平凡平庸者,一概圈进邪恶之律中。他们拯救时代的同时,也是自我亟需被拯救之时。面对试探,再伟大的大人物,都变得微不足道,必须跟贪婪的欲求搏斗。
不仅如此,《魔戒》更刻意描绘出时代中的小人物一样可以成就大事。
书中的哈比族人很平凡,身材矮小、好吃好玩、喜欢吟诗作曲,最好天天宴乐,一天吃六顿。魔戒却恰恰落入哈比族人毕尔波手里,毕尔波又将魔戒传给弗罗多。因为毕尔波的任务结束了:“任何一个英雄在伟大的行动中,都只起一丁点而属於他自己的作用。”
弗罗多何德何能,何以有资格成为魔戒持有者?“不是因为你能耐出众、智力超群,只是因为戒指在你这里,戒指选上你了。”唯一陪伴弗罗多的人,是另一个微不足道的哈比人山姆(Sam)。在弗罗多撑不下去的火山口路途中,山姆背起他来,实践了“他是我的弟兄,他不重”之爱。两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完成了销毁魔戒的使命。
弱小的人和强大的人,都可以抱有同样的自我期许。这种自我期许推动了世界往前行进。弱小的手一样做成大事,不是因其能力德性,而是因为他们非这样做不可。
精灵世界的逍遥
《魔戒》中有一个像西方乌托邦、也像中国桃花源的地方,恰像任何世界文明中都渴望的净土,就是“精灵国”。
《魔戒》中如此描述精灵的住所:
不管是劳斯罗潋或者裂谷,他们自成一个世界。世界中充满林地、溪水,一踏进他们的国土,就会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彷佛越过一座时间之桥,进入古老时代的一个角落,有著对古老时代的记忆。
尽管精灵世界中,每一个自然景物产生的颜色,都是大家早已看过早已知道的,但在精灵世界中观看,却是如此的全新,可以为每一种颜色取上全新的名字。在精灵世界,冬天没有人会为逝去的春天和夏天而悲伤,任何东西都完美无缺,没有病态或畸形。在精灵的土地上,没有缺陷。大家彷佛置身於一首歌中。
但是,精灵国是不是《魔戒》故事中的拯救者呢?作者托尔金在另一段如此描述精灵国:
精灵世界不信任外界,也不跟外界来往。在精灵的土地上,没有危险。但是,他们可以感受到外边世界的危险。从精灵世界高处向外望,还可以看见邪恶势力索隆的隐蔽住处,感受到一股对立的力量。
是的,精灵世界的中心,已感受到一股危险。尽管精灵世界没有邪恶,但是不能保证不会有人把邪恶带进来。他们没有办法摧毁邪恶,他们需要有人为他们催毁邪恶。
精灵国尽管充满逍遥的美感,却不是拯救之路。恰好相反,它需要非精灵国、非净土的世界拯救,才能继续拥有逍遥的美感。
另一处地方谈到逍遥之美无法施拯救之处,就是有关“汤姆”的段落。
汤姆(Tom)出现时,正是弗罗多与友人被柳树困住之时。汤姆一出场,就是彻底与大自然界融合、充满童稚之心的形象。
他唱的歌是:“快活的汤姆呦!”他冲过草丛的那股劲,就像头牛冲到河边饮水一样,蹬蹬的脚步声和稀哩哗啦的草叶声合成一气。红红的面孔像一只熟了的苹果,但满脸笑容又使他皱纹满面。他双手托著一大张树叶,叶子上是一小堆雪白的睡莲。
柳树与哈比人为敌时,老汤姆拯救的方法,是把嘴凑到树缝边,轻声细语地唱歌,然後折下柳枝抽打柳树:“放他出来,柳老汉,真不该让你醒著。吃你的泥土、喝你的水去!把根札得深些,吃喝完了就睡觉!”
老汤姆是山水草木之王,而他的妻子金莓,是河仙的女儿。她跟汤姆一样,是人未出现歌先登场。哈比人见到了金莓,内心感受到从未感受过的欢愉幸福,美妙无比,亲切异常。她的脚步声就像是一道下坡的清泉,在凉凉的石块上轻轻流向远方。
哈比人问:“如果汤姆是山水草木之王,这一大片怪地方就都是他的罗?”
金莓却回答:“如果是,那可就是累赘了。这一带的花草树木没有隶属于谁。他是王,只是因为他不管在林中在河中,不管白天黑夜,都是蹦蹦跳跳的,没有任何东西敢侵犯他一下,他无所畏惧。”
这与大自然融合、充满童稚之心的汤姆,之能成为山水草木之王,凭藉的不是征服与权力,而是顺其自然的、完全不存在隶属的关系。他无惧自然,自然也不招惹他。
他很像金庸武侠小说《神雕侠侣》中的周伯通,融於自然充满童稚,无欲无求。每天都在快乐的歌声中度日。
对华人文化而言,汤姆的童稚与逍遥,是当受到非常大的礼敬的,甚至可说是生命之最崇高的意境。
不能自救的美感
但是对魔戒使命团而言,汤姆有其软弱之处。这点对比,可以看出,西方至高无上的拯救文化,与华人至高无上的逍遥文化之间的对比。
汤姆跟其他人一样遇到魔戒。他遇到魔戒时,彷佛是遇到另一个好玩的游戏。“把那枚魔戒给我瞧瞧!”他拿到戒指後,把戒指往小指尖上一套,瞬间,汤姆消失了。弗罗多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冲过去。但还没跨出两步,汤姆又出现了,哈哈一笑,两只手指把戒指一捻让它旋转飞起,变个把戏让戒指不见了。等弗罗多尖叫,汤姆又微笑著把戒指交还给他。
这童稚人生的汤姆,就连对待性命攸关的魔戒,都如此不当一回事。
在华人文化中,一定视汤姆比主角弗罗多更伟大。汤姆童稚忘我,而弗罗多肩负使命的同时,一再暴露自己贪欲与罪性;汤姆与大自然浑然同一,充满艺术逍遥之美,弗罗多过於执著;汤姆完全无视魔戒,弗罗多心中充满魔戒……浸濡老庄境界之後,不可能羡慕弗罗多。
但以基督教文化为底蕴的西方文化却不是这样。《魔戒》是如此写的:
汤姆竟然可以对魔戒毫不在乎,无视於魔戒的试探,使很多人以为汤姆有比魔戒更强大的力量,最能胜任魔戒使命团的责任。但甘道夫(Gandalf)知道不是这样的。他知道汤姆对魔戒蛮不在乎的真正原因,仅只是因为汤姆是他自己的主人。但是汤姆改变不了魔戒本身,也不能用他的力量征服别的力量。他只能退缩到一个小地方,待在自己划定的界限内,等候时代改变。因此甘道夫知道,魔戒团的会议、使命,汤姆是不会参加的。
汤姆缺乏抵抗邪恶势力的力量,他融於自然童稚逍遥。但邪恶却会摧毁折磨自然,他只能期待有拯救使命的人。万一魔戒团的使命失败,黑暗来临,汤姆的世界也就垮掉了。
逍遥世界永不可能独立存在,唯有苦难世界危机解除,才能让逍遥的人继续逍遥。
成全于下流残酷
《魔戒》并没有顺遂一般好莱坞英雄片之逻辑。
大出读者意外的,严格来说,弗罗多并没有完成使命。
就在火山口边缘,弗罗多在红色火光映衬下,身影变得非常庞大、身姿变得非常挺直。他用好久未曾出现的清晰有力的声音说:“我不愿意完成此行的任务,我真的不愿意,我要魔戒。”说完,他戴上戒指让自己隐形了。
弗罗多没有胜过试探。
但是咕噜(Gollum)出现了,他要抢夺魔戒。
咕噜在故事中,是典型的被魔戒彻底征服的丑角。曾拥有魔戒太久的咕噜,已经毁了、彻底垮了。他肉体与内心都已无力,他成为了魔戒的奴隶,虽然比别人都长寿,却永远住在黑暗中,再也无法找到平静和解脱。
但是毕尔波、弗罗多都怜惜过他——或者正是基於他们自己也被魔戒吸引过,知道要克服很不容易。所以,几度在可以杀死咕噜时,都放他一马。
活在黑暗中的咕噜,甚至在关键时刻背叛弗罗多,让他吃尽苦头。
尽管如此,当弗罗多和山姆往火焰山行进,讨论未来别人会怎样写这个销毁魔戒的故事,他们还是如此讨论:“就连咕噜在故事中,也可能是好的,对不对?”
当弗罗多戴上魔戒隐形起来的危急关头,咕噜扑过来,跟隐形人扭打。他咬断弗罗多的手指,抢到魔戒,高兴得像疯子般手舞足蹈:“宝贝,宝贝,我的宝贝!”然後站立不稳,跌进了火山口。他跟魔戒一齐毁掉了。
弗罗多虽然失去手指,却终於得到平静:“山姆!这就是结局!我卸掉重担了!”
那失去的手指成为永远的印记,证明拯救的来临,不是出自个人的力量。就像索隆身後有无法了解的邪恶本质,拯救的背後,也有一无法让人了解的掌权者。是他让不可能的拯救变成可能,使那因遭受怜惜之情而能继续生存下来的咕噜,变成反败为胜的关键。
这正是“不可思议的大功告成。不可思议得像十架救世之工。救世之工,成全于下流残酷之手。十字架集合了犹大之贪、彼拉多和彼得之懦、大祭司之奸、众百姓之蠢、罗马人之暴、耶稣跟随者之无能,却成就了上帝的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引自《校园》杂志1999年4月号康来昌的〈游仙窟〉一文)
置身时代的责任
如果人凭自己不能获拯救,如果在一切之上有一不可解的掌权者,则魔戒团的意义何在?为何不选择出世逍遥,却选择入世呢?
书中对此也有探讨。
弗罗多和山姆在路上历经艰苦,一再问自己为使命受苦的意义。弗罗多说:“我想到古老的传说和歌谣中的英雄事蹟……其实他们可以选择不冒险,但他们选择了冒险,於是有了故事,正像我们可以选择立刻掉头回去,但我们继续前进,我们也在继续故事……”
故事可以有很多种。
毕尔波放弃魔戒後,跟甘道夫说:“也许我能找到一个地方,让我把我的书写完,结尾是:‘从此,他幸福地生活下去,直到他生命的结束之日。’”他也跟弗罗多说:“书应该有好个结尾。这个怎麽样:他们全都安置下来,从此以後在一起过著幸福的生活。”但是弗罗多问:“那他们该住哪里呢?”是的,谁不喜欢过著幸福的日子,直到生命的终了?可是当寒冬来临,哪里还有幸福的绿芽呢?不正像毕尔波的诗:“我坐在炉火边细细思量,世界将变成什麽样?如果我常见的春天不来,冬天却来到了世上……”
弗罗多承负魔戒,受到无法治癒的心灵内伤,即使回到家乡也不再有安憩之感。他对山姆说:“我的伤太重了。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危难之时,有人不得不做出牺牲……”
这不表示只有弗罗多有使命有责任。他可爱的哈比族朋友山姆、佩平、梅里尽管在魔戒使命团中不像弗罗多责任重大,但在夏尔地区,却负有铲除邪恶势力残余的使命。
于是,在夏尔,每个人都知道山姆、佩平、梅里的侠义,但是没有多少人知道弗罗多与魔戒的故事。因为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邪恶,一如每个地区有每个地区的邪恶,最後,每个人都得做出承负使命的决断,故事便如此地继续下去。
有一段对话是人类族领袖的讨论:
“这世界变得真离奇,小矮人和小精灵竟会结伴行走在我们的土地上。和森林女神说过话的人竟然还活著。在我父辈的父辈进入罗汗国的那个年代,就已经折断的宝剑,居然重返战场!”
“梦幻和传奇忽然从草地上冒出来,变成了现实。”
“但是善和恶的争战仍然没有变,这个是不会变的。我们的职责就是去辨别。”
辨别,并做出承担使命的决断,为之痛为之伤,最终获致奥秘的拯救。
那经历过魔戒的智者毕尔波在诗中说:“我坐在炉火边想著久远以前的人,以及那些将会看到我看不到的世界的人。”
就让我们认真活在自己的时代,让后世撰写我们这个时代的故事。
第5篇:魔镜魔镜告诉你 读后感
读《魔镜魔镜告诉你》有感
书是知识的源泉,读书是快乐的一件事。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魔幻小书《墨镜墨镜告诉你》,这本书获得了西班牙安徒生奖。
故事的主人公叫哈维尔,他遇到一位长白胡子的爷爷,老爷爷卖给他一个神奇的东西——魔镜,它能预知未来,看了魔镜后变得神通广大,可是不知不觉中,哈维尔越来越依赖魔镜,不肯学习,学习一塌糊涂,经历了三次失败,小男孩明白了一些道理。
故事读到一半的时候,我很羡慕哈维尔,也想拥有一面这样神奇的魔镜,能知道将来的事情,多有趣啊!还能帮助自己,太好了。可是读完整个故事后我就不想再有这样的魔镜了,它让人不劳而获,还会把事情弄的更糟糕。
对呀,一份付出,一分收获。勤能补拙,勤学苦练,一定会有好成绩的。爱迪生曾说:“世上没有天才,所谓的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和百分之一的灵感。”认真踏实的去努力学习,就会有收获,不然谁也帮不了你。什么事情不要总依赖别人,要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争取。我以后也要更加努力,争取进步。学会慢慢长大,不去幻想不可能的事情。面对现实,脚踏实地的生活和学习。
未来并不一定是注定的。自己的未来掌握在自己手里,不能靠别人决定。哈维尔从魔镜里知道了考试结果,就不愿学习了,懒惰起来,所以成绩并不像预先知道的那样良好,却得了零分。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去努力,世上没有什么力量能让我们不劳而获,坐享其成。哈维尔的零分是自己造成的,他却怪罪魔镜,把镜子摔的粉碎,他应该从自身找原因,责怪别人是没有用的,自己没努力成绩才不理想。好在哈维尔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及时改正了,他明白了爷爷的用意,最后明白了一些道理。我也学到了很多道理,很感谢这本书,让我想到了在学习中,总希望自己的成绩名列前茅,却不肯刻苦学习专研,还抱怨题目太难,找借口把错推向别人。
我们要有信心,相信自己。要乐观,做一个阳光、自信、开朗、勤奋的好少年。
第6篇:沉睡魔咒读后感
沉睡魔咒读后感
(一)
很感谢朋友,邀我看了《沉睡魔咒》这本书。是根据童话《睡美人》改编的。不说大片的视觉震撼,不说安吉丽娜的霸气,但是改编已经让人觉得“情理之中,意料之外”。
故事讲述的是玛琳菲森(安吉丽娜·朱莉 Angelina Jolie 饰)曾是一个美丽纯洁,拥有翅膀能够飞翔的年轻仙子,生长于宁静祥和的森林王国。然而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王国突遭人类军队侵袭,玛琳菲森在战斗中逐渐成长为这片森林的守护者,同时也遭受到了恋人无情的背叛,从此她的心灵开始变得冷酷,脑海只剩复仇的念头。为了报复,她给恋人国王的女儿爱洛公主施下恶咒,爱洛16岁时,将会被纺锤刺中,然后沉睡不醒,除非她得到真爱之吻;然而随着爱洛的成长,玛琳菲森生命中的善良被孩子的纯真唤醒,玛琳菲森后悔了,想解除魔咒,却无能为力。于是,她想到真爱之吻。这世上有真爱之吻吗?一面之缘的王子,一见钟情的王子对公主有真爱吗?和童话不同的是王子没能吻醒睡美人,而当玛琳菲森在爱洛的额上烙下忏悔之吻的时候,奇迹出现了,爱洛醒了。这是真爱之吻。
故事告诉我们什么?男女之间没有真爱?父母对孩子的爱是真爱?不,所有的真爱都得历尽岁月的洗礼才能得到,所有的真爱都是一天一天相处才能得到。爱洛和王子一见钟情,可也只是情而已,因为没有相濡以沫,没有细水长流,所以,不是真爱。爱洛与玛琳菲森呢,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可是在爱洛的成长中,玛琳菲森一直关注着,付出着,也得到了爱洛的对她母亲般的信任与依恋,这是一种真爱。
真爱是什么?真爱不是激情四射,不是惊涛骇浪,而是日复一日,跟你在一起,心情一片宁静。对于我们中年人是这样,可对于年轻人呢?他们不会相信的。这也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谁都不会是生活的预言家,就这样,这就是生活。
沉睡魔咒读后感
(二)
《沉睡魔咒》书本里讲的是一个古老的童话故事,仿佛在我的小时候就听过了。一个公主在出生的时候被一个女巫施了魔咒,魔咒让公主十六岁生日的时候被纺锤刺破手指而沉睡终生,除非有一个真爱的吻才能使她苏醒过来。在结尾的时候,我记忆里的情节和书本里的情节对不上号了。记忆里是王子吻了公主以后,公主苏醒嫁给了王子。但是书本里却是一个王子路过这里,虽然也吻了公主,但是公主却没有苏醒。恰恰是给公主施了魔咒的女巫的一个吻让公主苏醒了。看完这个书本,明白了书本海报里那句话说的是对的:绝对不要相信童话。
看完书本以后我马上发信息推荐给了我十四岁的女儿,这个书本值得一看。从安吉丽娜朱莉这个演员来讲,首先是演技非常高超,长的也非常性感迷人。()尤其是患乳腺癌后,生性坚强的她主动要求切除双乳,术后却并不失女人魅力而且并没有退出影视圈。在担任了联合国亲善大使后世界各地会经常出现他的身影,或者是和非洲的儿童在一起,或者是和老人拉手谈笑风生,依然给人们带来欢乐和美好。
从书本的情节上来看,出乎人们的意料,带给观众的是呼唤一种人性的善良。包括即使受到了伤害的女巫也有善良的一面。虽然公主在出生的时候就被她施了魔咒,但是在公主成长的十六年中,时时刻刻都有女巫关爱公主成长的身影。在魔咒即将生效的那一刻,女巫焦急的心情可见一斑。当然,也是小公主的可爱和天真打动了她,使她仿佛找回了从前的自己。因为女巫在以前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仙子。书本的结局是中国人喜闻乐见的非常圆满的结局,也为这部书本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沉睡魔咒读后感
(三)
玛琳菲森曾是一个美丽纯洁,拥有翅膀能够飞翔的年轻仙子,生长于宁静祥和的森林王国。然而大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森林王国突遭人类军队侵入,玛琳菲森在战斗中逐渐成长为这片森林的守护者,同时也受到了挚爱的人的无情背叛,史密斯为了当上国王,趁玛琳菲森睡觉时用铁链去掉了她的那对翅膀,为了报复,心肠歹毒的女巫玛琳菲森找借口说因为没有被邀请参加国王举办的奥罗拉公主的生日宴而一怒之下诅咒奥罗拉公主在16岁生日那天会被纺锤刺死,还好善良的紫丁香仙女及时出来阻止,用魔法避免了奥罗拉的死,只是让公主从此陷入沉睡之中,直到有一个真爱之吻才能令她苏醒,然而随着爱洛的成长,玛琳菲森才逐渐意识到这位小公主不仅能给两个世界带来和平,也许还能给自己带来真正的快乐。他知道要想找到真爱之吻根本不可能,玛琳菲森曾试着多次解除魔咒,可她立下魔咒时说过这会持续到永远,到最后悲剧还是发生了,奥罗拉知道身上被她一直崇拜的神仙教母玛琳菲森下了诅咒,玛琳菲森也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都告诉了奥罗拉,一气之下,她独自跑到王宫里问国王,但却迷了路,不知不觉来到国王烧纺锤车的地方,可是明明烧毁的纺锤车竟然自动复原了,好奇地奥罗拉摸了一下纺锤车上的针,便昏睡过去,仆人马上发现躺在地上的奥罗拉公主。玛琳菲森知道后立刻找来对公主一见钟情的那位王子,王子亲吻了公主,可还是没有醒来,玛琳菲森痛哭,这让她痛彻心扉,她后悔莫及,当初怎么会有这么蠢的想法,玛琳菲森在奥罗拉的脸颊上轻轻的亲吻一下,哦!奇迹发生了,奥罗拉苏醒过来了,他们依旧要好,可史密斯不肯放过玛琳菲森,调动了几万大军与她对抗,奥罗拉找到了玛琳菲森的翅膀,让她重获飞翔。后来,依旧如此,玛琳菲森变回了纯真善良的姑娘。
善良的人们总有很好的结局,所以我们都努力去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的人。这部书本精彩的百看不厌,所以极力推荐大家去看哦!
第7篇:魔戒英文读后感
The Reading Report of The Lord of The Ring
The lord of rings was written by John Tolkien in 1955.He made up a mystical world called Middle Earth.And the start of the story, is not a person, but an object, a ring.The ring allows one to control a host of other rings handed down to the different peoples of Middle Earth: three rings belong to the immortal elves;seven to the dwarfs;and nine rings to mortal humans.The ring that rules all the others, forged using the fires of Mount Doom by the evil Wizard Sauron, gives its holder so much power that it corrupts all those who seek to wear it, even the purest.Of course, there are some peoples that are more pure than others.Humans generally seem incapable of wearing it without being corrupted by its influence.But there exists a diminutive people, the Hobbits, who do seem at least capable of carrying it without being polluted too much.So the fate had come to a Hobbit-Frodo, who had to carry this Ring deep into the shadows of Mordor and unmake it in the place precisely it was made.If this Ring exists, the world may fall in the Power of the Dark Lord.So Frodo, with his gardener Sam, started an amazing journey towards the hope.Although it is a story of saving the world, the Lord of the rings does not deliberately highlight heroism.Both the big man and the little guy are given temptations.The tests given to the little guy often matter to personal interest, or personal safety, but that doesn't mean little test has no effect on the overall situation.Every time when Bilbo and Frodo who represent little guys yield to the temptation, they trigger a crisis.Because sauron can find the location of the ring by taking advantage of their weakne.The big man in the Lord of the rings, whether the mage, or the elf queen, or the hero of the human would also be tempted.They are not omnipotent, they may more likely yield to temptation.They need to struggle the same as the little guy.The only difference between the big and the small is that when the big man met temptation, they had more noble reasons---let us use the ring's ability to fight for the justice, against Sauron.The reason is too magnificent, and hard to resist.In this way, the author Tolkien make the big and small, smart and stupid, weak and strong all live into the story.They save the world and also save themselves.Weak and strong, can have the same self-expectation, which pushes the world forward.Weak people do great things, not because of its ability, but because they must do.
第8篇:魔戒三部曲读后感
温暖的阳光无私的照耀大地,娇艳的花朵灿烂了整个花季,自在的白云点缀了单调的蓝天,而精采的故事丰富了我的童年。风靡全球、轰动文坛的科幻小说—《魔戒三部曲》,在我灵魂深处,那块童真却又乏味的内心,绘上了动人的色彩。
书中主角佛罗多,从小就被赋予艰困的使命,当他成为魔戒持有者,恐惧、彷惶、不安如阵阵浪潮,贪婪的啃噬着他,终究逃不过踏上血腥、暴力、邪恶交织的旅程,成为史无前例的“魔戒远征队”队员,他和忠实仆人肩负着使命,成了黯夜中的一盏明灯。一路上,越接近万恶的中心,魔戒的力量也渐渐失去了控制,佛罗多的灵魂被魔戒一点一滴的吞噬,他开始彼此猜忌,历经千辛万苦,拖着饱受寒霜的身躯到达了最终目的地—火山口。故事高潮迭起、精采万分,不但魅力无穷,自其中我领悟到许多人生道理。
保持着内心的澄净,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在任何环境压力之下,心中的澄净总能让我们静下来思考,临危不乱,做出更有决策性的判断;友谊,有如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朋友的鼓励,是最坚强的成功支柱;当我们自信的踏上征途,多大的阻碍都将化为乌有,成功定在不远处;以毅力不断迈进的精神,意志力将战胜一切,勇往直前,无畏无惧,世界因我而改变,我将用勇气创造出奇迹,留住生命中那份永恒的光洁。
看完了精彩绝伦的故事后,我竟能体悟身边竟处处都是幸福的甜蜜:一句温暖的话语是感动,一个肯定的微笑是感动,一首完美的诗是感动,一本书的洗礼是感动。尤其这套魔戒,让我自生活中得到更多的省思,反观自己的生活,因此阅读的时光不但是种深层的感动,更是幸福的滋味。
幸福在哪里?在那充满芬芳的空气里﹔幸福在哪里?在那湖畔徐徐轻送的微风里﹔幸福在哪里?在那万里无云的晴空里﹔幸福在哪里?它就在你我的心里、在我手中捧着的书里,只要细心体会,时时品味,刻刻都能品尝到幸福的滋味。
第9篇:《魔道祖师》读后感
《魔道祖师》是一部由墨香铜臭所著的原创耽美玄幻小说,主线道侣携手打怪解谜。那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魔道祖师》读后感(一)
《魔道祖师》是一部我一年前看过的玄幻小说。
在《魔道祖师》里,有的人因迫不得已背叛仙门百家,与之为敌;有的人因情问灵十三载,却等一不归人;有的人因年幼被碾断一根手指就杀人满门,不留活口,却又为一清风明月空守义城八年,等一不归魂;有的人因清风明月,上善若水,自挖双眼,最后只剩一缕残魂;有的人因身世,被挫骨扬灰,生前却是滴血未沾……有的人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终是成为了故事的“牺牲品”。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
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有的人的红线可以紧紧的连在一起,如同铁丝。
盲眼怎把人心看,断指何来红线牵。
各以终得浮世畔,却是独骨寒降霜。
有的人的红线却是至始至终都不会相连。
我仿佛看到了魏无羡在乱葬岗痛苦的挣扎;看到了蓝忘机那十三年间的每次问灵“尚在否?在何方?可归乎?”,皆无魂回应;看到了江晚吟在失去父母后撕心裂肺的哭喊;看到了薛成美死后还紧紧的捏住那早已发黑的饴糖……
我知道了要学会取舍,不要执着于一事。也许会成功,但也会付出很大代价,会付出很大的代价,但也许会成功。
《魔道祖师》是一部玄幻小说,也是一部把人物塑造得很立体,能让人为之欢笑为之哭泣的小说。
《魔道祖师》读后感(二)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名叫《魔道祖师》的网络小说,虽然是本网络小说,可其中也蕴含了许多到理。
主角叫魏婴,字无羡,为人洒脱,不拘小节。他有句做人的名言: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大概意思是:是非掌握在自己手里,名誉掌握在别人手里,不要过多去在意得失。他本人确实这么做了,在书中,他面对世人的谴责,他不以为然。
魏无羡的兄弟江澄,字晚吟。云梦双杰之一,号三毒圣手。在魏无羡葬身乱葬岗之后十三年里,天天拿着魏无羡笛子、陈情来思念他。从此看出,当我们不了解一个人时,不要盲下定论。说不定某个霸道毒辣的人背后也有柔情的一面。
在魏无羡死的十三年里,有一位蓝家少年。蓝湛,字忘机。姑苏蓝氏二公子,苦苦苦等了魏无羡十三年。第一年,被抽了33鞭。第二年不能下床,在床上想着自己和魏婴昔日的场景。第三年忘机禁足被解除。因此忘机有必出一人来道乱葬岗。苦苦寻找,但并未找到魏无羡的尸体残骸。第四年,又走了一遍自己与魏无羡走过的路。第五年……第十年……第十三年……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魔道祖师》读后感(三)早就听说过这部著名的小说,漫画、广播剧我都见过,不过在那个闲得出奇的周六,我还是选择了小说,我愿意留给自己想象空间,喜欢看文字,就这样,我开始看了。
然后,就是周六看到了凌晨四点,周日上午醒来又开始看,一直看到晚上八点,我这个一目十行的人终于读完了这本小说。
怎么说这种感受呢,就是甜,太甜了。让我有一种强行被人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我这个脸皮厚得像铜墙铁壁的人竟然也要捂住心脏,想大喊一声:爱情真美好!
所以主要先谈谈我对印象最深的两位男主的印象,蓝忘机在我心里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只是他的温柔有限,只对最爱的人展现,要么不展现,要么就是淋漓尽致。他很阳光,这种阳光不是性格上的,而是他这个人在那里一站,就是很正很向上,他极为自律,但不是恪守成规,而是真心尊重才这样做。在面对所谓的正邪之分时,没有犹豫,没有徘徊,只有毫无怨言的信任和保护。刚开始我看到他对羡羡的表现,比如把他扣在怀里睡觉,那么纵容他时还在想,这是一个内敛的人吗?明明就是很有爱,很能表达情感的一个人啊。
慢慢看我才知道,这并不是初见,这是十三年的等待。这十三年间,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等呢,还是说他并没有在等,心已经绝望死寂了呢。在他看见并确定羡羡的时候,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欣喜和感动呢,最爱的人回来了,他还活着。光是想到这里,我都是热泪盈眶,满怀激动。所以在回忆和现实穿插中,我发现他变了,好像又没变,更爱表达了,毫不吝啬自己的付出,旁观者清,我早看出他的深爱了好嘛!
魏无羡在我心里是一个活泼的大男孩,他大大咧咧,却会心疼姑娘,为人付出不求回报,正直勇敢,而且真的很聪明,他狂妄,他自大,但是不武断,不滥杀,有情有义,看不惯别人的无耻,他会出头,他会为素不相识的人付出,这样的一个人,又经历了那么多事,依然能够保持自己的内心,有着柔软的一面,真的很难得。他的直率让我动容,最后表明真心的时候,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真实,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没有试探,没有伪装,就是要立刻扑向你。这一段我反复看了好几遍,真心甜啊~
他们两个的特点是那样的多,性格是那样的鲜活,让我感受到了两个活生生的人在我面前,这也许就是看书的魅力吧!这和看剧看漫画都不太一样,是一种蜜汁想象力。很幸运地,我可以想象得到,感受得到。
两个人分开来看是一种感觉,两个人在一起又是另一种感觉。纵容,蓝忘机对魏无羡真的是充满了纵容,只是因为爱,因为不舍得,那么同样,羡羡也会为了他的含光君忍耐、收敛,彼此欣赏,彼此付出。我不愿再说那些太虐的情节,心会有点疼,所以我宁愿相信,经历这些苦,都是为了以后的甜。最后,以上都是个人言论,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薄想法而已!
《魔道祖师》读后感(四)第一次接触魔道是听一个我约画的小朋友说的,有兴趣的时候看看她的qq空间,里面除了约稿还有一些关于魔道的,当时是有一些好奇,却也因为忙,因为剧不慌,就没有打算要看,要入坑的意思。可我们后来的画画老师也画起了他们的同人图,这我才对里面的人物有了些印象。
看了《魔道祖师》的漫画和动画,是古风的,本人最爱古风,但感觉大同小异,却也没觉得有什么。此时正是剧荒,自己追的那几部画作却也都没有更新,魔道的漫画也有权限,看不了更新,动画确实要比漫画做的好一些,但更新都也追上了,听闻魔道是由小说改编过来的,于是等不及了,就打算看看小说,接下来的剧情是怎么发展的。
小说大概花了三天时间看完,并不是很长,但一定比我写的好。
故事并不是平铺直叙,也没有按着时间顺序去写,时而插叙,时而倒叙,小说开篇写夷陵老祖魏无羡被莫凡羽强行献舍,再由莫家庄鬼手和大梵山夜猎而一一引出下面的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江澄是金凌的舅舅,魏无羡是含光君的好基友,仙门四大家族:兰陵金氏、姑苏蓝氏、云梦江氏,以及清河聂氏。夷陵老祖死于13年前的乱葬岗围剿,据说是被江澄杀死的,也有传是被他养的那些鬼将啃食而死的,他虽修鬼道但也迫不得已,因为他将自己的金丹偷偷的刨给了师弟江澄,那样一个骄傲的人,在父母被害江家被灭之后,若要是得知自己的金丹再无法补救,再无法与温家对抗,岂不是要被活活折磨疯掉?所以魏婴就这么做了,而且是永远没有打算告诉江澄。
故事再说到含光君蓝忘机,一开始我以为这只是一个正常向的仙侠除魔类小说,写到蓝忘机与魏婴之间的关系也只是含沙射影、点到为止。没想到后来真的是一部基情满满有腐有肉的耽美小说,前面写蓝湛的如可端庄,典范中的典范,如何无聊如何闷,诶,可到后来真的是被羡羡撩出了……含光君!形象呢?仪态!注意仪态。
小说还写了一些譬如金光瑶和薛洋这类因为被压迫,而起邪祟之心的人,故事情节的连起是因为要寻找所谓的鬼手的身体的其他部分。
第10篇:《魔戒》三部曲读后感
《魔戒》三部曲在2003年底就全部上映完了,其中的魔戒三《王者归来》也众望所归地获得了Oscar多达11项的大奖,这当然也是我们这些《魔戒》迷最愿意看见的结局。下面是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内容,希望你们喜欢。《魔戒》三部曲读后感1
《魔戒》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弗拉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书中有一位关键人物——咕噜姆。它曾经拥有过魔戒,深受魔戒邪恶力量的侵蚀,被折磨得不成人形,还有双重人格,一个是曾经的他仍有些良知;另一个则已被魔戒扭曲了心灵。但他总的来说是一个可怜的坏蛋,伤害了许多人,对远征队也产生了一定威胁,后来还背叛了弗拉多。我对他实在是恨之又恨,不明白为何弗拉多当初没有杀死他,而给了他一个机会。不过后来我又想到,若是咕噜姆没有为弗拉多带路,他也许无法到达目的地;并且在最后,弗拉多也受了魔戒的诱惑之时,是咕噜姆抢走了魔戒,却不小心连人一起跌进山口(尽管并不出于善意,但的确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三部曲读后感2牛津大学中世纪英国文学教授J.R.R.托尔金所着的《魔戒三部曲》问世以来在英美两国乃至全世界掀起了轩然大波,至今已被译成40多种不同语言,全球销售量达9000万册以上。《魔戒三部曲》成了英美读者的床头书,并“培训”了一大群忠诚的《魔戒》迷,我也为它疯狂了好一阵。托尔金说:“成年人实际上比孩童更需要”奇幻“的东西。许多成年人想要寻找离开这个繁忙、吵杂与烦恼不断的真实世界。”这种说法真是让人难以忘怀。
读完这本书不禁惊叹于书中栩栩如生的史前文明背景和整个离奇古怪的魔幻故事。其故事情节环环相扣而且严整紧凑,不由让我想起了童年时沉湎于《西游记》的诸多往事,但是那时的我毕竟知道《西游记》是虚幻世界的产物,而《魔》看过之后使我真有些相信这个故事是真实存在的,尽管现在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早已经在我的大脑里根深蒂固,可我依然无比欣喜于《魔》给我心灵带来的真实撞击,我开始担心主人公的生与死,甚至渗透到了现实生活中也具有同样的期盼和牵挂。
对于我来说,书中涉及的西方中土世纪的文化背景总是让我一头雾水,中土的过去、巴金斯的家谱、霍比特人的迁移史都令我难堪并且摸不着头绪。而精灵的奇怪发音,从字母表、发音规则、语法一应俱全的精灵语言体系又让我不禁想问:神奇的作者托尔金究竟是语言学教授还是上帝的仆人?
合上《魔》书,想一想它给予了我什么呢?《魔》可以引领我回归自然,《魔》可以教诲我思考人性,《魔》甚至责成我去善待生灵,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评价。书中霍比特人、精灵、侏儒、黑骑士与魔法交相辉映;欢笑与悲伤、疼痛与快乐、忍耐和磨难此起彼伏。巫师甘道夫是一个智者,有着坦荡的胸怀、顽强的毅力,因而领袖群雄,可是魔魇却将他从众人眼前夺走,人和魔的斗争顿显悲壮起来,所有正义的人在为他默默流泪,失去了甘道夫的弗罗多却独自站在河边,泪水滑下脸庞,无助与孤独吞噬着他每一条神经,是前行还是放弃?背叛还是坚守?面对强大的魔戒,弗罗多选择了用自己的一生去挑战,尽管“一枚戒指统领众戒,尽归罗网;一枚戒指禁锢众戒,昏暗无光。莫都大地黑影重重。”
电影版《指环王》里,同样拥有原着鲜明而厚重的人文底蕴,比如凶残的索荣、选择背叛正义的沙拉曼、贪恋魔戒变成亡灵的9个国王,丑陋使得中世纪壮美的天空不再纯净无瑕,但“根德之子”的叛而后勇,与魔怪殊死搏斗却让所有善良的人为之泣下,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他一样赢得了英雄的地位和人们的尊敬,用付出生命的勇气鉴证了做卑鄙的神不如做“善良的人”。
或许正是象现在这样平淡地活着,是这个世界能够给予我的最大恩赐。
《魔戒》三部曲读后感3温暖的阳光无私的照耀大地,娇艳的花朵灿烂了整个花季,自在的白云点缀了单调的蓝天,而精采的故事丰富了我的童年。风靡全球、轰动文坛的科幻小说—《魔戒三部曲》,在我灵魂深处,那块童真却又乏味的内心,绘上了动人的色彩。
书中主角佛罗多,从小就被赋予艰困的使命,当他成为魔戒持有者,恐惧、彷惶、不安如阵阵浪潮,贪婪的啃噬着他,终究逃不过踏上血腥、暴力、邪恶交织的旅程,成为史无前例的“魔戒远征队”队员,他和忠实仆人肩负着使命,成了黯夜中的一盏明灯。一路上,越接近万恶的中心,魔戒的力量也渐渐失去了控制,佛罗多的灵魂被魔戒一点一滴的吞噬,他开始彼此猜忌,历经千辛万苦,拖着饱受寒霜的身躯到达了最终目的地—火山口。故事高潮迭起、精采万分,不但魅力无穷,自其中我领悟到许多人生道理。
保持着内心的澄净,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在任何环境压力之下,心中的澄净总能让我们静下来思考,临危不乱,做出更有决策性的判断;友谊,有如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朋友的鼓励,是最坚强的成功支柱;当我们自信的踏上征途,多大的阻碍都将化为乌有,成功定在不远处;以毅力不断迈进的精神,意志力将战胜一切,勇往直前,无畏无惧,世界因我而改变,我将用勇气创造出奇迹,留住生命中那份永恒的光洁。
看完了精彩绝伦的故事后,我竟能体悟身边竟处处都是幸福的甜蜜:一句温暖的话语是感动,一个肯定的微笑是感动,一首完美的诗是感动,一本书的洗礼是感动。尤其这套魔戒,让我自生活中得到更多的省思,反观自己的生活,因此阅读的时光不但是种深层的感动,更是幸福的滋味。
幸福在哪里?在那充满芬芳的空气里﹔幸福在哪里?在那湖畔徐徐轻送的微风里﹔幸福在哪里?在那万里无云的晴空里﹔幸福在哪里?它就在你我的心里、在我手中捧着的书里,只要细心体会,时时品味,刻刻都能品尝到幸福的滋味。
《魔戒》三部曲读后感4《魔戒》是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兼语言学家托尔金的史诗奇幻小说,《魔戒》被誉为西方世界的《西游记》。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而这枚能使人隐形、长寿,获得超自然能力的戒指,仿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他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召唤邪恶。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后,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受心灵的试探。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最后,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哈比特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九位成员在赴使命过程中,一方面的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的抵挡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书中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一本上世纪的经典,到了本世纪仍然能发出属于它的光芒,原因在于书中的虚拟世界并非现实世界的影子,而是人们心灵的镜子,书中处处都有人性的体现。《魔戒》中也有不起眼的小人物的壮举,他们象征着现实世界千千万万的普通人的英雄主义励志故事。
《魔戒》告诉我,坚持自己的理想,矢志不渝地向它迈进,成功是必然的结果。在这过程中少不了朋友们的鼓励和支持,也少不了对自己的信心。这本书还教会我,有时候对于坏人,我们需要宽容,宽容那些曾经给我们带来巨大伤害的人,也许将来某一天,他们会带来巨大的帮助。
第11篇:魔道祖师读后感
导语:读后感的概念有两重含义:一是真实的、不受任何约束的读后感,二是一种作文的体裁。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魔道祖师读后感范文三篇,希望有所帮助!魔道祖师读后感
《魔道祖师》是一部我一年前看过的玄幻小说。
在《魔道祖师》里,有的人因迫不得已背叛仙门百家,与之为敌;有的人因情问灵十三载,却等一不归人;有的人因年幼被碾断一根手指就杀人满门,不留活口,却又为一清风明月空守义城八年,等一不归魂;有的人因清风明月,上善若水,自挖双眼,最后只剩一缕残魂;有的人因身世,被挫骨扬灰,生前却是滴血未沾……有的人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终是成为了故事的“牺牲品”。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
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有的人的红线可以紧紧的连在一起,如同铁丝。
盲眼怎把人心看,断指何来红线牵。
各以终得浮世畔,却是独骨寒降霜。
有的人的红线却是至始至终都不会相连。
我仿佛看到了魏无羡在乱葬岗痛苦的挣扎;看到了蓝忘机那十三年间的每次问灵“尚在否?在何方?可归乎?”皆无魂回应;看到了江晚吟在失去父母后撕心裂肺的哭喊;看到了薛成美死后还紧紧的捏住那早已发黑的饴糖。
我知道了要学会取舍,不要执着于一事。也许会成功,但也会付出很大代价,会付出很大的代价,但也许会成功。
《魔道祖师》是一部玄幻小说,也是一部把人物塑造得很立体,能让人为之欢笑为之哭泣的小说。
魔道祖师读后感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名叫《魔道祖师》的网络小说,虽然是本网络小说,可其中也蕴含了许多到理。
主角叫魏婴,字无羡,为人洒脱,不拘小节。他有句做人的名言: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大概意思是:是非掌握在自己手里,名誉掌握在别人手里,不要过多去在意得失。他本人确实这么做了,在书中,他面对世人的谴责,他不以为然。
魏无羡的兄弟江澄,字晚吟。云梦双杰之一,号三毒圣手。在魏无羡葬身乱葬岗之后十三年里,天天拿着魏无羡笛子、陈情来思念他。从此看出,当我们不了解一个人时,不要盲下定论。说不定某个霸道毒辣的人背后也有柔情的一面。
在魏无羡死的十三年里,有一位蓝家少年。蓝湛,字忘机。姑苏蓝氏二公子,苦苦苦等了魏无羡十三年。第一年,被抽了33鞭。第二年不能下床,在床上想着自己和魏婴昔日的场景。第三年忘机禁足被解除。因此忘机有必出一人来道乱葬岗。苦苦寻找,但并未找到魏无羡的尸体残骸。第四年,又走了一遍自己与魏无羡走过的路。第五年……第十年……第十三年……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魔道祖师读后感第一次接触魔道是听一个我约画的小朋友说的,有兴趣的时候看看她的qq空间,里面除了约稿还有一些关于魔道的,当时是有一些好奇,却也因为忙,因为剧不慌,就没有打算要看,要入坑的意思。可我们后来的画画老师也画起了他们的同人图,这我才对里面的人物有了些印象。
看了《魔道祖师》的漫画和动画,是古风的,本人最爱古风,但感觉大同小异,却也没觉得有什么。此时正是剧荒,自己追的那几部画作却也都没有更新,魔道的漫画也有权限,看不了更新,动画确实要比漫画做的好一些,但更新都也追上了,听闻魔道是由小说改编过来的,于是等不及了,就打算看看小说,接下来的剧情是怎么发展的。
小说大概花了三天时间看完,并不是很长,但一定比我写的好。
故事并不是平铺直叙,也没有按着时间顺序去写,时而插叙,时而倒叙,小说开篇写夷陵老祖魏无羡被莫凡羽强行献舍,再由莫家庄鬼手和大梵山夜猎而引出下面的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江澄是金凌的舅舅,魏无羡是含光君的好基友,仙门四大家族:兰陵金氏、姑苏蓝氏、云梦江氏,以及清河聂氏。夷陵老祖死于13年前的乱葬岗围剿,据说是被江澄杀死的,也有传是被他养的那些鬼将啃食而死的,他虽修鬼道但也迫不得已,因为他将自己的金丹偷偷的刨给了师弟江澄,那样一个骄傲的人,在父母被害江家被灭之后,若要是得知自己的金丹再无法补救,再无法与温家对抗,岂不是要被活活折磨疯掉?所以魏婴就这么做了,而且是永远没有打算告诉江澄。
故事再说到含光君蓝忘机,一开始我以为这只是一个正常向的仙侠除魔类小说,写到蓝忘机与魏婴之间的关系也只是含沙射影、点到为止。没想到后来真的是一部基情满满有腐有肉的耽美小说,前面写蓝湛的如可端庄,典范中的典范,如何无聊如何闷,诶,可到后来真的是被羡羡撩出了……含光君!形象呢?仪态!注意仪态。
小说还写了一些譬如金光瑶和薛洋这类因为被压迫,而起邪祟之心的人,故事情节的连起是因为要寻找所谓的鬼手的身体的其他部分。
第12篇:魔道祖师读后感
导语:《魔道祖师》是一部由墨香铜臭所著的原创耽美玄幻小说,主线道侣携手打怪解谜。那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魔道祖师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魔道祖师读后感(一)
《魔道祖师》是一部我一年前看过的玄幻小说。
在《魔道祖师》里,有的人因迫不得已背叛仙门百家,与之为敌;有的人因情问灵十三载,却等一不归人;有的人因年幼被碾断一根手指就杀人满门,不留活口,却又为一清风明月空守义城八年,等一不归魂;有的人因清风明月,上善若水,自挖双眼,最后只剩一缕残魂;有的人因身世,被挫骨扬灰,生前却是滴血未沾,有的人与所爱之人在一起了,有的人却终是成为了故事的“牺牲品”。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
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有的人的红线可以紧紧的连在一起,如同铁丝。
盲眼怎把人心看,断指何来红线牵。
各以终得浮世畔,却是独骨寒降霜。
有的人的红线却是至始至终都不会相连。
我仿佛看到了魏无羡在乱葬岗痛苦的挣扎;看到了蓝忘机那十三年间的每次问灵“尚在否?在何方?可归乎?”,皆无魂回应;看到了江晚吟在失去父母后撕心裂肺的哭喊;看到了薛成美死后还紧紧的捏住那早已发黑的饴糖。
我知道了要学会取舍,不要执着于一事。也许会成功,但也会付出很大代价,会付出很大的代价,但也许会成功。
《魔道祖师》是一部玄幻小说,也是一部把人物塑造得很立体,能让人为之欢笑为之哭泣的小说。
魔道祖师读后感(二)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名叫《魔道祖师》的网络小说,虽然是本网络小说,可其中也蕴含了许多到理。
主角叫魏婴,字无羡,为人洒脱,不拘小节。他有句做人的名言: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大概意思是:是非掌握在自己手里,名誉掌握在别人手里,不要过多去在意得失。他本人确实这么做了,在书中,他面对世人的谴责,他不以为然。
魏无羡的兄弟江澄,字晚吟。云梦双杰之一,号三毒圣手。在魏无羡葬身乱葬岗之后十三年里,天天拿着魏无羡笛子、陈情来思念他。从此看出,当我们不了解一个人时,不要盲下定论。说不定某个霸道毒辣的人背后也有柔情的一面。
在魏无羡死的十三年里,有一位蓝家少年。蓝湛,字忘机。姑苏蓝氏二公子,苦苦苦等了魏无羡十三年。第一年,被抽了33鞭。第二年不能下床,在床上想着自己和魏婴昔日的场景。第三年忘机禁足被解除。因此忘机有必出一人来道乱葬岗。苦苦寻找,但并未找到魏无羡的尸体残骸。第四年,又走了一遍自己与魏无羡走过的路。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魔道祖师读后感(三)早就听说过这部著名的小说,漫画、广播剧我都见过,不过在那个闲得出奇的周六,我还是选择了小说,我愿意留给自己想象空间,喜欢看文字,就这样,我开始看了。
然后,就是周六看到了凌晨四点,周日上午醒来又开始看,一直看到晚上八点,我这个一目十行的人终于读完了这本小说。
怎么说这种感受呢,就是甜,太甜了。让我有一种强行被人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我这个脸皮厚得像铜墙铁壁的人竟然也要捂住心脏,想大喊一声:爱情真美好!
所以主要先谈谈我对印象最深的两位男主的印象,蓝忘机在我心里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只是他的温柔有限,只对最爱的人展现,要么不展现,要么就是淋漓尽致。他很阳光,这种阳光不是性格上的,而是他这个人在那里一站,就是很正很向上,他极为自律,但不是恪守成规,而是真心尊重才这样做。在面对所谓的正邪之分时,没有犹豫,没有徘徊,只有毫无怨言的信任和保护。刚开始我看到他对羡羡的表现,比如把他扣在怀里睡觉,那么纵容他时还在想,这是一个内敛的人吗?明明就是很有爱,很能表达情感的一个人啊。
慢慢看我才知道,这并不是初见,这是十三年的等待。这十三年间,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等呢,还是说他并没有在等,心已经绝望死寂了呢。在他看见并确定羡羡的时候,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欣喜和感动呢,最爱的人回来了,他还活着。光是想到这里,我都是热泪盈眶,满怀激动。所以在回忆和现实穿插中,我发现他变了,好像又没变,更爱表达了,毫不吝啬自己的付出,旁观者清,我早看出他的深爱了好嘛!
魏无羡在我心里是一个活泼的大男孩,他大大咧咧,却会心疼姑娘,为人付出不求回报,正直勇敢,而且真的很聪明,他狂妄,他自大,但是不武断,不滥杀,有情有义,看不惯别人的无耻,他会出头,他会为素不相识的人付出,这样的一个人,又经历了那么多事,依然能够保持自己的内心,有着柔软的一面,真的很难得。他的直率让我动容,最后表明真心的时候,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真实,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没有试探,没有伪装,就是要立刻扑向你。这一段我反复看了好几遍,真心甜啊。
他们两个的特点是那样的多,性格是那样的鲜活,让我感受到了两个活生生的人在我面前,这也许就是看书的魅力吧!这和看剧看漫画都不太一样,是一种蜜汁想象力。很幸运地,我可以想象得到,感受得到。
两个人分开来看是一种感觉,两个人在一起又是另一种感觉。纵容,蓝忘机对魏无羡真的是充满了纵容,只是因为爱,因为不舍得,那么同样,羡羡也会为了他的含光君忍耐、收敛,彼此欣赏,彼此付出。我不愿再说那些太虐的情节,心会有点疼,所以我宁愿相信,经历这些苦,都是为了以后的甜。最后,以上都是个人言论,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薄想法而已!
第13篇:尼魔岛读后感
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来自于澳大利亚作家,温蒂•欧尔笔下的一本奇幻冒险小说—《尼魔岛1》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妮恩的小女孩,当她还是小婴儿的时候,妈妈就去到蓝鲸肚子里面进行调查工作,之后就再也没回来过。从此,妮恩跟着爸爸坐船游遍了七大洲。有一天,他们找到了一座美丽的小岛,这座岛就叫做尼魔岛,并在那里安了家。
从妮恩记事起,她就住在这座小岛上。这里成了她的“学校”,她结识了许多动物朋友:海狮琪琪、蜥蜴佛烈德、绿海龟奇卡......一天,妮恩的爸爸外出去寻找一种浮游生物,但在回来的途中,不幸遇上了暴风雨,帆船在暴风雨中迷失了方向。只能依靠一只叫伽利略的军舰鸟给妮恩送去安慰和鼓励。但是妮恩并没有被吓倒,她依靠着小小年纪拥有的积极进取的乐观心态和顽强的生存毅力,克服了种种艰难,用双手创造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并且她还通过E-mail和全国著名的冒险作家艾利思•罗维成为了知心的好朋友。当艾利思•罗维知道妮恩独自一人生活在岛上时,她决定到岛上陪伴妮恩。最后,妮恩心中的愿望实现了,她的爸爸杰克坐着椰子木筏漂回岛上的家,而艾利思也留了下来。
读完了这本小说后,我的感受是:书中主人翁妮恩自己学会了独立生活,没有依赖任何一个人,自己用双手创造了属于自己的世界。但是我们现在的小孩,有些都爱依赖自己的父母:起床不叠被子,要父母叠;吃饭时不会主动拿碗筷,还要父母来帮忙装饭等等。
这本书给予了我的启发是:我们可以以妮恩为榜样,自己开始学会在生活中自立,不依赖父母来做事,并且好好学习,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第14篇:黑魔字读后感
黑魔字读后感
最近几天,我在阅读一本魔幻小说,名字叫《黑魔字》。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勇敢、顽强的男孩,他叫罗西,罗西自幼父母双亡,被书虫庄儿的老村长西莫多爷爷收养。罗西和朋友们快乐地生活在书虫儿村庄的神秘书屋内。可是,他们的敌人黑魔头狄魔。达伦把一种邪恶的黑暗力量——黑魔字输进了罗西的体内,使得罗西几次险些做为狄魔。达伦未来的仆人,多亏罗西的妈妈西曼留给罗西的红石护身符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它用强大的正义力量重新唤醒了罗西,罗西才能逃脱黑魔头狄魔。达伦的手掌心。但是,黑魔头狄魔。达伦怎会放过罗西,他又用黑暗力量创造了面具人,变成了新的邪恶力量,这些面具人一路阻拦罗西,不让罗西找到凤凰特纳。因为凤凰特纳的眼泪滴在罗西身上,会把罗西身体内的黑暗力量消灭,这样,罗西成为狄魔。达伦的未来仆人就不可能的了。所以,黑魔头狄魔。达伦要创造面具人,让面具人阻拦罗西,但是,是罗西的朋友们在罗西危难的时候帮助了罗西,使罗西才没有落到面具人的手里。罗西的好朋友们总是会帮助罗西,有性格开朗的小龙女蓝琦、怕虫子的神箭手阿布、亭亭玉立的花精灵娜莎公主、爱钱如命的小妖桑多斯、可爱的书精灵皮卡、知恩图报的头像摩根……真是团结就是力量啊!
最终,罗西和朋友们历尽千辛万苦,在水晶宫殿找到了凤凰特纳,罗西身体里的黑暗力量终于被消灭了。黑魔头狄魔。达伦的阴谋诡计终于破产了!
虽然这本书是一本魔幻小说,但是,我很佩服、也很喜欢里面的人物。他们勇敢、神勇、顽强、充满着正义的力量,我佩服他们的精神,他们不怕邪恶而强大的黑暗势力,反而还发誓把黑暗势力给全部消灭,我真应该向他们学习,这样的精神不是每个人都有的。莎士比亚说的好:“斧头虽小,但多次砍劈,终能将一棵最坚硬的橡树伐倒。”是啊,罗西和朋友们的势力虽然小,但他们有恒心,自信心,他们才会打败狄魔。达伦。有恒心,有毅力,方能成功。这句话是周恩来说的。是的,只要你有心,有毅力,没有什么事做不成。
人是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有时候,坏人假扮成好人,而真正的好人在劝阻你,你并不听,还打伤好人,相信坏人。你相信坏人,只能死路一条;相信好人,你才能存活,才能变的充满正义。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第15篇:《尼魔岛》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尼魔岛》,这本书共分为两册,你想不想听一听呢?
这两本书里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第二本书啦,第二本书叫“纽约冒险”,大概讲得是:小姑娘妮恩、海狮琪琪还有变色龙佛烈德是很好的朋友。有一次,妮恩和著名作家艾利斯吵架了,原因是艾利斯把妮恩的爸爸,也就是杰克的试管给弄碎了,艾利斯因此离开了他们。妮恩去找他,结果上了一艘船,恶毒的船长把价值连城的海狮琪琪给关了起来。就这样,妮恩一次又一次地想办法营救海狮琪琪„„经过千难万险,终于有一次,她成功地把海狮琪琪救了出来!从此他们再也不分离,过上了快乐的幸福生活。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有时候,伴你一路成长的好朋友才是人生最最重要的。
今天,我看完了《尼魔岛》这本书。它写得生动、神奇和感人。
尼魔岛上住着一个聪明的小女孩叫妮恩,她爱幻想,喜欢陪父亲做科学实验。身边还有许多动物朋友。琪琪是一只母海狮,喜欢捉弄蜥蜴弗列德;弗列德平时很喜欢坐在妮恩的肩上玩耍,它很胆小,很爱生气,看到椰肉就流口水;奇卡是一只緑海龟,它很喜欢妮恩去挠它的下巴,它还非常喜欢在玩椰子足球比赛时作弊„„这座小岛充满了神奇与魅力,处处存在着惊险与惊奇。这本书是冒险类的,妮恩妈妈的眼睛明亮又灵活,笑容很灿烂。她看起来很快乐。可是那天她将潜到海底,去调查蓝色鲸鱼肚子里的东西,就这样,妮恩的妈妈再也没有回来过。可怜的妮恩跟着父亲杰克生活着。
妮恩虽然没有妈妈的呵护,但她也爱冒险,这本肩负神秘使命的冒险之旅的书等待着你去看!
第16篇:魔堡读后感(8
魔堡读后感(8-10章)
事情在明显不过了,他们马上取来水,把经理头上的血洗干净,又说服梅布儿去取溴盐,魔堡读后感(8-10章)。梅布儿马上向魔堡飞奔而去。不知怎么了,吉米哭了。此时梅布儿把溴盐带回来了。吉米做了一个梦,梦见他变成一个大富翁,最后他们终于让吉米醒了。
梅布儿和凯瑟琳被魔法引到了芙罗拉神殿,此时吉米他们也来了,读后感《魔堡读后感(8-10章)》。他们把戒指还了回去,凯瑟琳实现了愿望后,自己变成一尊石像,怎么也变不回来了。
梅布儿和变成石像的凯瑟琳在月光下的草地上坐着。梅布儿说:“那些人真讨厌呀!”“嗨,你们好,我是太阳神。”不知何时,太阳神出现在他们面前。梅布儿和凯瑟琳与太阳神一起做石像,再后来梅布儿被一位仙女变成了一尊活石像。最后,梅布儿和凯瑟琳被仙女变回了原样,那位仙女也变回了原样。
孙慧敏
第17篇:魔咒钢琴读后感
魔咒钢琴读后感
《》是女作家贝拉的作品。贝拉本名沈镭,生于上海。早年留日,浸染于东洋乐海光影;后远游世界,饱览天下名胜奇观;今居北美,回归于湖光海岛。通琴棋书画,晓数国语言。
《魔咒钢琴》一书,深受主流媒体推崇,溢美之辞颇多。
《魔咒钢琴》以二战时期上海犹太人的苦难命运为背景。在二战中,德国纳粹的反犹浪潮滚滚,几乎全世界的国家都向犹太人关上了大门。这时一个关于中国的上海是犹太人的“诺亚方舟”的传说纷纷在犹太人中传开。他们背井离乡来到上海。而同样在苦难中挣扎的中国人,敞开胸怀接纳了他们。绝望中的犹太人得到了上海市民的冒险援助。
发生与1945年7月17日午后的这场美军空袭日军据点和电台的行动,由于误炸造成大火,足足烧了三天三夜,谁也说不清楚死了多少人。有记录的32个犹太人,300多个日本人和4000个中国人。大火烧掉了隔离犹太人和上海难民的围墙,于是这条马路上,出现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幕:中国人和犹太人不分你我、民族和贫富,他们互相救援,互相搀扶。中国人负责担架、烧饭、从废墟中扒人;犹太人负责包扎、治疗、抢救伤员......他们默默工作,又互相谦让。
小说作者贝拉被主流媒体誉为“新浪漫主义文化代言人”。在此之前她原是个纯情小说作家,一直以自己柔弱的声音和浪漫主义情调呼唤人间真诚的爱。《魔咒钢琴》一书时间跨度较长,达大半个世纪。要对这期间人与事作精微的把握,确实也有一定的难度,任何丝毫偏差都将大大降低此书的人文价值。贝拉自己说:“我是一个白日梦者,一个爱情至上主义哲学的信奉者,正是通过编织各种乌托邦式的梦境,把一个中国女人‘爱的宗教’传递出来。”可见她自己远比一些评论者清醒得多。
大屠杀幸存者罗莎曾经说过:“我们犹太《圣经》上说,拯救一个生命就是拯救了整个世界,我想说上海就像拯救了宇宙一样。”
我想如果此作定位于上海犹太人的命运和当地普通平民之间的关系,容纳更多的历史真实,还原当时的现实处境,在有限的时间跨度内,作更纵深的开掘,必将更能感动人。当然,这已经不是《魔咒钢琴》了,就此打住
第18篇:《电子魔表》读后感
《电子魔表》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完了一本叫《电子魔表》的书,内容非常精彩,主要体现了农村生活的平穷、艰难。这本书一共讲了六个故事,我最喜欢看的是最后一个小故事——乌龟也上网。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佳佳龟、王府井、麻雀、金豆和钱玲玲。内容是这样的:
开头主要讲了王府井名字的由来,王府井上了学,认识了麻雀、金豆、钱玲玲。在一次老师发奖品的时候,王府井竟然意外地得了一只小乌龟,同学们都笑话王府井也是一只绿绿的小乌龟。而麻雀得了一只小铃铛,金豆得了一只小猴子,钱玲玲得了一个闹钟,他们的都比王府井的好。
王府井三番五次地想把小乌龟扔掉,可怎么也甩不掉,于是有把小乌龟带回了家,这一次王府井发现了它会动和说话,并提名了自己叫:“佳佳龟”。还有一个能实现愿望的口诀是:“好玩,佳佳龟!一分钟跑,一分钟飞,还有一分钟打瞌睡!”
在一次哀老师的课上时,老师叫他分辨那个是生鸡蛋,他却把熟的认为是生的,所以他出丑了,于是他利用口诀让大家睡了一分钟。王府井非常不相信眼前的事实,于是中午偷偷地跑回家上网,和佳佳龟聊天,还说想知道自己长大了是干什么的。而佳佳龟没有再答复,只是在临走前跟王府井说了一句话:“我给你十次机会,完事后,你只要在80分及以上,我就满足你的愿望”
经过一番打拼,王府井终于可以知道自己长大了是干什么的,因为他不多不少地正好的了80分,刚刚好。通过佳佳龟的帮助,他知道了自己长大以后是当乞丐,还是经常被人瞧不起,甚至他还知道爸爸小时候过得是多么的艰难,天天爬树摘果子卖钱,还被人打,命真苦!可谁叫他们在农村呢!没办法,只好忍着。
通过这一个小故事,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一个人要干好某一件大事,都是非常困难的,对于一个富贵人是非常容易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虽然别人看不起你,嘲笑你。可如果你成绩比他们高,你看他们还敢笑话你吗。
希望大家有空可以买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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