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书贼读后感
第1篇: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一)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文中的>好词好句多的不甚枚举,值得我们学习,另外,文中的主人公的生活变化也确实很大,主人公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孤儿院,吃不饱,穿不暖,生活相当困苦,在这样的状况下,他期盼生活有所改善,而实际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美好顺利,不过,几度坎坷之后终于见彩虹,他终于在剧院感受到了友情,真诚,明白了'家'的意义。>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仔仔的命运更是跌宕起伏,我们在读的过程中,一直在为仔仔担心。
读了本书,我还有一个深切的体会: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是不是这样呢,我们仔细想想,仔仔在孤儿院梦想有一天会有一个正经八百的家庭来领养他们,孤儿院的每个孩子也都渴望。终于他的梦想成真了。这本是一件好事,可事实呢,它的主人白医生只是为了把他培养成速记的'机器',把他轻易的卖给了一个连姓名都不知道的陌生人,后面的生活更糟。后来,他的新主人巴先生让他利用速记本领去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他无法违抗这个命令,因为他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设法溜进剧院,偷偷记下了整个剧本,没想到这时候剧院突然失火了……可是'祸兮福所伏',正因为这次失火,仔仔认识了一些真诚、善良有爱心的人,并且幸运的留了下来成为他们的一员,命运因此而改变。
作者的构思巧妙,匠心独具,语言丰富,确实值得我们多读几遍。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二)
今天我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的最后一个故事。
法肯纳把莎士比亚的剧本《哈姆雷特》偷走了以后,被阿敏先生和我(仔仔)发现了,我就告诉了阿敏先生。于是,阿敏先生找到了法肯纳以后,就开始和他展开了激烈的战争。他们互相都用剑来攻击对方,一开始是阿敏先生被法肯纳的剑刺到了,后来,阿敏先生又把剑深深的刺到了法肯纳的肚子里,法肯纳用很高傲的态度把剑拔了出来以后,鲜血很快的从他的伤口里涌出来。
阿敏先生用一块棉布把伤口包扎起来以后,就去看法肯纳的伤势,一看很严重,就帮法肯纳包扎,可是法肯纳不肯让阿敏先生包扎。法肯纳痛苦的叫了一声以后,倒在地上,用手捂着他那张有伤疤的脸。
法肯纳说:'我可以让你们看看死者的脸。'于是,他把自己有伤疤的脸皮揭下来,我大吃一惊,原来是巴先生!后来,法肯纳,也就是巴先生死了。我又回到了剧团,知道了家的意思。
读完了这个故事以后,我觉得我(仔仔)懂得了'家'的意思,对于那些没有父母的孩子来说,很难知道'家'的意思,可是仔仔通过在剧团生活的过程中,渐渐的懂得了家的意思,也改掉了自己的土话。
《偷莎士比亚的贼》?谁偷莎士比亚了?到底偷了什么? 偷成了吗? 为什么要偷莎士比亚?有没有把贼捉住?贼浪子回头了吗?……看了这本书的题目,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箩筐的问题。为了解开这些问题,我便开始读《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主人公叫仔仔,是个14岁的男孩,它是个孤儿,自小生活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直到他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收养了。出人意料的事,白医生竟然教他读书写字,并且还教他一种简写文字,可以很快地把别人说的话记下来。到仔仔十四岁时,他又被白医生卖给了一个陌生黑衣人,黑衣人命令仔仔去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法记下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但因为一场大火,阴差阳错,他成了演员。在那,他认识了热情的山德,勇敢的居里安(朱丽亚),善良的波普先生……他们的信任,使仔仔明白了什么是友情,仔仔也明白了他的主人的真面目——一个小偷剧团的老板,无恶不作。他终于浪子回头,做了一个真正的演员。
读了这本书,我意识到了两点:第一点,友情是可贵的,可以使任何人感动,友情又是伟大的,可以使任何人改变,友情还是纯洁的,而不是为了获取利益;第二点,犯了错,并且意识到自己错了,就要立刻改正,迷途知返,而不是任由自己将错就错,更不能因为利益而明知顾犯,错上加错。
'书籍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错,读书能让我们获得知识,明白道理。我们一定要养成'多读书、读好书'的习惯。
偷莎士比亚的贼读后感
(三)
前几天,我看完了《偷莎士比亚的贼》这本书,作者是加里。布莱客伍德。
我一开始看这本书的名字,就想:咦,莎士比亚是个人,怎么会被人偷走呢?我带着这样一个疑团看这本书,下面我来讲讲读了这本书后的读后感。
这本书的的主要内容是:14 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但他却有一手速记的好本领。仔仔小时侯被一个医生收养,但被医生卖到了一个小剧院。在16 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须小心上锁进由专人守护。仔仔的主人任指派他到伦敦环球剧院看戏,并命令他以速记的方式偷取莎士比亚的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溜进戏院,偷偷记下了剧本,而这时,剧院却着火了······
我读这本书读到仔仔被卖掉的一文时,十分紧张,怕他被杀死或去作奴隶之类的活。不过还好,是到了剧院,被派去偷剧本。当他到伦敦第一次坐船是,竟晕船了,还掉进了水里,这时,我也十分担心他会死掉,虽然他是去干不好的事,但我也十分希望他活下来,因为他的内心并不坏,只是被人利用。接着,事情没什么起伏,直到他在偷偷抄剧本时,我感到有点害怕,因为被人发现就完了。第一次,他是抄了一半多一点,我当时真害怕他被他的主人打死,不过还好,戏院还会演出一次这戏。第二次,仔仔抄完了剧本,当他要走是,竟被人发现了,我当时还以为他要死了,这时,戏院突然着火了,不知是上天帮他还是有人故意的,不过,仔仔在着火时乘乱逃了出来,而剧本却丢了,我顿时害怕他会被主人打死,不过,当时主人并没找到他,我也送了一小口气。但仔仔并未幸免,因为他的主人也在伦敦,总有一天会找到他的,因此,我还有点担心。不过,仔仔见到自己无家可归,就到了剧院,说要当演员,当时有些人不同意,但大部分人还是同意的,就这样,仔仔当了演员。当了演员没多久,他的主人就碰到他了,并拿剑刺了仔仔,叫他快交剧本,我当时十分担心仔仔会死,不过还好,仔仔剧院里的击剑老师来了,帮他包扎了。然后,仔仔多次上台演出,还在女皇面前表演了。而仔仔也多次拿到了剧本,当时他想偷偷溜之大吉,但我相信,仔仔只是被利用,心地没那么坏,果然不出我所料,仔仔没偷走剧本。正当剧团一切平安是,剧院里的一个演员却偷走了剧本,去拿给了仔仔的主任,这时,仔仔和他的击剑老师一起去追。我当时真担心追不上,就这样把剧本给丢了。不过还好,仔仔他们追上了,可仔仔的主人会击剑,于是和仔仔的击剑老师展开了搏斗,这时,我真希望击剑老师赢,不然,这老师必死无疑,不但我这样想,文中也写到,战胜对方不仅是赢得了胜利,还赢得了胜利。后来,跟我想的一样,是击剑老师赢了,并杀死了仔仔的主人,当时,我有点同情,因为又有一个生命死了。之后,仔仔和剧院的人就一直过着幸福的生活,使我感到很高兴。
第2篇:读后感偷鸡
《老生》读后感 《老生》以老生常谈的叙述方式,讲述了从20世纪初直到现在,发生在陕西南部一段跨越百年的历史。全书通过时间的递进,写了四个不同的故事,有的人物始终贯穿,有的则只出现在某一个故事里,各人有各人的命运。四个故事有不同的主人公,但“老生”是贯穿全书的灵魂人物。他是一个在葬礼上唱丧歌的职业歌者,他身在阴阳两界、长生不死,超越了现世人生的局限,成为一段历史和家国命运的见证人。可以说,老生是这部小说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精神主线,把四个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发生的故事连缀成了一部大作。初读贾平凹的《老生》这本书非常晦涩,完全不知所云,更不知古老的《山海经》和这个诙谐的时代故事到底有何关联,好在越读越豁然开朗。《山海经》表面上是描绘远古中国的山川地理,一座山一座山地写,真实意图是描绘记录整个中国,其旨在人;《老生》亦是如 此,一个村一个村、一个人一个人、一个时代一个时代地写,无论怎样沧海桑田、流转变化,本质都是一样,是写这个国家和这个国家人的命运。作者是通过一个叫“老生”的长寿者在讲这个民族的进化故事,由“闹红”到“游击队”再到“土改”“公社”“致富”,书中的人物来了又去了,就像太阳东升总会西落。我以为老生会一直活在这个越来越瞬息万变的世上,用他饱经沧桑的双眼继续打量着这个灯红酒绿的世界,然而故事的结尾作者却让这位“唱阴歌”的老者随着他的歌声去了,没有不死去的人,没有不死去的时代。正如贾平凹在后记 中所写:“《老生》中,人和社会的关系,人和物的关系,人和人的关系,是那样紧张而错综复杂,它有着清白和温暖,有着混乱和凄苦,更有着残酷,血腥,丑 恶,荒唐。这一切似乎远了或渐渐远去,人的秉性是好光景过上了就容易忘却以前的穷日子,发了财便不再提当年的偷鸡摸狗,但百年来,我们就是这样过来的,我 们就是如此的出身和履历,我们已经在苦味的土壤上长成了苦菜。《老生》就得老老实实地去呈现过去的国情、世情、民情。”
《老生》这本写了几百年,可以说是一本历史小说了,就是几百年的历史小说也没有这样简洁的,用小说的形式来概括这样长的历史,也是小说家的艺术。小说以白描的手法,以平常聊天的方式讲一个人经历,讲得很平实,也很有趣,讲出了陕南的风俗。中国的历史也就是一个打打闹闹的历史。在解放前中国是一
个乱而不治的国家。土匪、盗贼、军队,一切的一切总是难治。经常是你方唱罢我登场的乱象,民不聊生。小说所以选择了唱师,也说明了阴阳两界皆以如此。在那个人鬼难辨的世道,也只有唱师明白一切。
或许书中讲述的时代因太真实了反而难以被接受,但人不都是这样吗?过上了好日子就忘了以前的穷光景,发了财就不愿再被人提起当年偷鸡摸狗的事,时代也是。哪天我们能真正面对真实了,那我们才会生活在真实当中。
特别欣赏作者在后记结尾的那个比喻,土地上泼了粪,风过了臭气就没了,粪却变成了营养,为庄稼提供了成长的力量,真实的故事也是,虽然丑陋、虽然野蛮,希望对这个民族的成长提供营养和支持。篇二:阳刚男孩读后感
读《阳刚男孩》【男孩不孤单】有感
暑假期间,用了7天时间我读完了《阳刚男孩》这本书.这本书是本小散文书,它是由十一个小散文,三首诗歌组成的。这本书的每一篇都让我记忆犹新。下面我向大家说一两篇我最喜欢的吧:《第三十一只黄鼠狼》和《荒原茅屋》。《第三十一只黄鼠狼》
没看过这本书的同学可能知道,黄鼠狼是个非常坏且爱吃鸡的动物,但看了这本《第三十一只黄鼠狼》之后,我知道了黄鼠狼并不坏且不爱吃鸡。我给你讲讲作者是怎样发现的:“ 我”把家的公鸡放进关黄鼠狼的笼子里,又把一只青蛙放进关黄鼠狼的笼子里,但黄鼠狼把青蛙吃了。看来青蛙的兴趣比公鸡大。“我”又把一只小老鼠放进笼子里,但黄鼠狼把小老鼠吃了。说明那只“小偷”是万分无奈,找不到吃的才来偷鸡的。爸爸知道后,他把铁夹子收了起来,他说:“从此以后不在捕捉一只黄鼠狼了,哪怕黄鼠狼像大熊猫一样珍贵”。“放了他吧。我还是不忍心让爸爸把他打死”。“爸爸,他的一只脚没了,走路不方便,找不到吃的,会饿死的,我们把他带回家吧”。看来小作者很有爱心。
“来晚了,让他跑了。”
“跑了?”我不解的问。
“你看看夹子,上面还留着它的一只脚。”我果然看见夹子上有一只黄鼠狼的一只脚。“这只狡猾的黄鼠狼咬断自己的脚跑了。”
母黄鼠狼忽然安静下来,没有像前面的黄鼠狼放出难闻的臭气,那小小的眼睛里透出乞求、可怜的眼神。
虽然我从未见过黄鼠狼,但是,他在我的印象中,它一直扮演着坏蛋的角色??在我读完《第三十一只黄鼠狼》这篇文章后,我对这黄色的小家伙的印象完全改变了。面对绝境,他没有像命运低头而是选择了顽强抗争。他对亲人的不舍、对生命的渴望深深的打动了作者,也深深的打动了我。放下这篇文章,一只小小的黄鼠狼仿佛就在眼前,他已不再是我曾经印象的“坏家伙”了,他的坚忍、他的灵性、它对生命的渴望??在我的脑海里渐渐清晰、放大。我从他身上学到了坚忍、顽强,以及对生命的渴望。
下面我讲的是一篇著名的曹文轩写的故事。
《荒原茅屋》
妈妈将给他生一个妹妹,还是弟弟呢?他既想要一个弟弟又想要一个妹妹。弟弟也好,妹妹也好,他都要。荒原太大,荒原给他的是数不尽的荒凉、寂寞和孤独。他渴望有一个弟弟或一个妹妹。
大荒光着屁股从床上跳下来,从桌子上抱来那只粗陋的小木箱。那里藏着两件很好的礼物,是大荒准备送给那个还未降生的弟弟或妹妹的。一件是小风车。那是大荒花了三天的功夫,自己用刀刻出来的,另一件是一个布娃娃,女孩子就喜欢布娃娃,布
娃娃就是他们的命根。
“茅屋里,有婴儿在哭着。” “是弟弟还是妹妹?” “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大荒停住了,仔细听去——两个婴儿在一起哭着。
他挥着双拳,“嗷嗷”直叫着,朝茅屋冲去?? 这篇文章特别感人,让我知道我妈生我是多么的困难,多么的艰辛,多么的难受,更重要的是,他让我知道了我的妈妈生我的时候是多么的疼,但是他们心里很开心。
我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男孩子要阳刚、男孩子要坚强、男孩子让勇敢、男孩子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责任心。篇三:穷人和富人读后感 我读了一篇文章《穷人与富人》。文章虽然不是真实的,但却很贴近生活,短文直截了当的反映出穷人和富人对人和处事的不同态度和做法。
短文通过描述朴素的上帝来到人间,寻找住处为线索,引出富人对一位外表很平凡、朴素的路人借宿,不以理睬,觉得不是有钱人,档次太低,故推辞说:“没有地方住”赶走了。换个角度讲到穷人家,穷人对他热情接待,做饭给他吃,把自己的床让出来给他睡,尽所能的帮助,全心全意的付出,这种忘我的精神感动了“上帝”。“上帝”决定满足他三个愿望,他们的愿望实现了,上帝走后,富人知道了,骑马追上他,也要了三个愿望,可他最后不但什么也没有得到反而还失去了一匹马,真是偷鸡不成反失米呀!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真是太多太多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深深感受到“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即使有也不会长久。唉!这人与人之间,还是要多一些帮助,多一些关怀,少一些歧视,少一些纷争的好啊!
好好的做自己,用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好人终究会有好报的。今天,我读了一个名叫《穷人与富人的》的故事。
故事讲的是,上帝下凡旅游,晚上想在人间借宿一晚。他先到了一家富人家投宿。可是富人们一一拒绝,后来他到了一家穷人家里。结果上帝受到了穷人极大的欢迎,还睡在了穷人平日睡的唯一一张床上。上帝很感动,让穷人许下三个愿。
富人得知后,便来邀请上帝到他家住,同时让上帝也允许他许仨愿。上帝答应了。
可是,富人许的三个愿被他的抱怨填满了(“该死的??真想让它??”)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这样一个大家都懂的,可很难做到的道理:一个人在世上的价值不在于长久,不在于金钱,也不在于名利,真正在于他的品质,美好的品质!
同时,故事还告诉我们:乐于助人会让你有更多的机会,更快乐,也更易成功!
生活中,人们对社会有给予,也有索取,但是也不能得寸进尺,我们少一些贪婪多一些爱心,世界将会变成一个美好的人间。让世界充满爱心,充满尊重,充满真诚,充满和谐,充满爱,要善待同学,善待自己,善待他人,让世界因爱而升华,让世界因爱而生动。
从这件事,使我懂得对人对事要平和,要仁慈,不要看什么人说不同的话,不贪心,不贪财。平平和和做人,平平和和做事。篇四:心的菩提 读后感
《心的菩提》读后感
崔振鹏
一直想读一读林清玄的书,因为他与古龙的一段趣事。
当年,林清玄是报社副刊编辑,常常向古龙约稿。当日台湾稿费按行计算,古龙常常一个字占一行,“十八个大汉跳下墙,咚,咚,咚„„”一连写十几个,每字一行,多赚不少银子。一次,副刊连载古龙文章,本来说好一年结束,可古龙越写越高兴,愣是连载了八百多天,还不肯收尾。林清玄佯怒,一个电话打过去,逼古龙“赶紧结束”。古龙反戈一击,道:“没办法,我这小说里100多位主角,个个都有生命,我没办法控制他们的生命。”林清玄不甘示弱:“好,你没办法,那我帮你结束吧。”
林清玄的结尾是,100多位主角都到少林寺排英雄座次,却被小人暗算,所有人都被埋在少林寺的地雷给炸死了,一个不留。从此,武林归于平静„„ 古龙大怒,可惜木已成舟,但他另有报复妙法。他在小说中写了一个道长,道长一肚子坏水,自小就偷鸡摸狗无恶不作,长大后放火奸淫掳掠„„这还不算,道长最后被砍掉脑袋,挂在武当山上,下场十分悲惨。更惨的是,道长的名字居然叫“清玄道长”。
弄得林清玄哭笑不得,大发感慨:“千万别得罪作家。”
假期到书店,终于看到了林清玄的两本书,分别是《心的菩提》和《情的菩提》。回到家迫不及待的拿起书就读了起来,不禁被林清玄所打动。打动之下觉得再称呼“林清玄”不足以表达自己的尊敬,以下尊为“林先生”、“林老师”。林先生以自己的切身经历,切身感想着笔而写,对人生的思考、领悟以及内心的美好都化作一篇篇清新、哲理的文章,这些文章淡雅、智慧、简朴,使人们尘封已久或蒙蔽已久的心灵在自然流淌的语言中受到启迪、感化与洗礼。《佛鼓》中写到先生住在佛寺里,佛寺里的木鱼分为两种,一种是整条挺直的鱼,与一般鱼没有两样,挂在库堂,用粥饭时击之,另一种是圆形的鱼,连鱼鳞也是圆形,放在佛案,诵经时敲之。这两种不同形的鱼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眼睛奇大,与身体不成比例,有的木鱼,鱼眼大如拳头。我不能明白为何鱼有这么大的眼睛,或者为什么是木鱼,不是木虎、木狗或木鸟?问了寺里的法师。法师说:“鱼是永远不闭眼睛的,昼夜长醒,用木鱼做法器是为了警醒那些昏惰的人,尤其是叫修行的人志心于道,昼夜长醒。”
与佛结缘,是因家人皆为信徒。林清玄老师的文字,有着淡雅的意蕴。他有一颗佛心,慈悲而明净,如同温柔延展的莲花一般。于细微之中见佛理,以凡间俗事说慈悲。这是我所欢喜的文字,有精致的姿态。品读他的文字,如同是冬日于屋中品茗一盏铁观音,清香袭人,温暖弥漫。
林清玄说:“心若能持平,清静入水,装在圆的或方的容器里,甚至在溪流大孩子中,又有什么损伤呢?水可以包容一切,也可以被一切包容,因为水性永远不二??”
哦,原来是人心变了,或者说是:失其本心。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变得越来越滋润。人们不用自己辛苦的下地耕种,布网打渔,这门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可是,事物总有两面性,富贵奢侈的思想,渐渐地使人们脱离了本心。他们开始为了能更好地享受而努力挣钱,钱,似乎成了这个世界上最抢手的东西,但它确实只是一种价值符号,本身分文不值,可笑
啊!人们在忙忙碌碌中,只为了寻找自己用血汗钱换来的,也许只有一瞬间的快乐,这又是何苦呢,何必呢? 林清玄老师说,人人都有一颗柔软心,只是有些人尚未得到启发。柔软心使欲念的火气温和,甚至消散,当欲念之火消散了,就是菩提。
很多时候,我们被自己的妄执所缠缚,无法挣脱,因而痛苦不堪。若愿得菩提,则须手刃我执,须历过那痛彻心扉的割与舍,才见清明。
柔软心是莲花,因慈悲为水,智慧为泥而开放。
若能菩提,若得菩提,要有多好。篇五:小孩不坏读后感
小孩不坏读后感
今天我们班一起看了小孩不笨这一部影片。看了一会知道了这是以新加坡为背景的电影。电影中的孩子是一群中学生。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他们都是中国的移民的后代。所以,在电影中就有了好几种语言:英文、中文、还有些广东话。电影主要围绕着两个家庭以及学校展开。tom和jerry是兄弟。tom是弟弟,读小学,哥哥读中学。家庭条件很好,有佣人。爸爸妈妈都是白领。但是,很多时候,上班族总是很忙。跟孩子一起的时间少,对孩子疏于管教,而所谓的管教就是有问题的时候的打骂。所以,孩子对大人的答话也就慢慢地变成只有:恩、啊、哦。当他们有事的时候也不会找大人,因为找也没有用,因为大人总是忙,忙到只有晚上才回家,当他们有空的时候,就会与孩子进行短暂的沟通,而方式就是孩子静静的听,他们说个不挺。就像tom所说的,简直就要被淹死,而且,他们永远也只是左耳进右耳出。因为他们说的确实是废话。没有任何一句不是责备的话语,无论他们是不是犯错。
我在看电影时候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为什么把苹果丢掉?” “因为烂了。” “烂的,把它切掉,它还是一个好苹果。你把它丢掉就没有了。”我相信,没有哪一个小孩与生俱来就是一个品德败坏的,他们降落人间的时候都是纯洁善良的。可是到底是什么使得我们的纯洁的孩子逐渐地染上了污泥,堕落成为坏孩子呢?如何拯救一只烂苹果,或者如何防止一只好苹果腐烂,这是我们这些将来的教育工作者和父母应该好好地思索的问题。在电影里面,成才的爸爸在临死的那一刻才觉悟:“天底下没有教不会的小孩,只有不会教的父母。”当符老师批评学生是烂苹果时,成才争锋相对:“如果我们是烂苹果,你是我们的老师,你有没有想过,是谁让我们变烂的?”当学谦和成才与社会上的小混混同流合污,偷鸡摸狗时,他们高唱着:“有多少人关心我们,为何会走错迷失方向,又有谁会替我们想想,苹果为何会变烂。”这些讽刺性的对白,就像像一面镜子反射出我们家庭、学校和社会对小孩教育的影响。小孩到底会成为会成为好苹果还是坏苹果也主要是取决于这三个因素。
第3篇:《老鼠偷奶》读后感
8月15日,星期一
今天我读了《老鼠偷奶》这则寓言,《老鼠偷奶》读后感。故事教育我们,那些过于贪婪和自私的人,心里只想着自己利益,没有顾及别人,读后感《《老鼠偷奶》读后感》。所表现出来的行为不仅会伤害到别人,也会伤害到自己,最终因为自己的贪婪命都了。
第4篇:海贼王读后感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海贼王读后感
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海贼王读后感(一)
《海贼王》是部科幻动画片。讲的是橡胶人路飞,剑士索隆,好色的香吉士,航海士娜美,狙击手骗人布,改造人佛朗基和罗宾组成的草帽小子海贼团,沿着伟大航道,寻找海贼王留下的宝藏。
一路上他们遇上了各种困难,让他们陷入绝境,可每次他们都能化险为夷,打败敌人。最令我感动的是那一段。一伙人碰上了CP9组织的攻击,要把他们抓紧正义之门,罗宾竟然不顾自身安危,和CP9讲条件,把她抓紧正义之门,不要伤害其他人。她竟然为了友谊,保护自己的伙伴。我们能不能做到这样呢?
历史上,也有许多这样的例子,如∶鲍叔牙和管仲的友谊,让齐王成为春秋五霸之一;廉颇和蔺相如的友谊,蔺相如处处让着廉颇,让廉颇知道错了,才使赵国变得很强大;马克思和恩科斯;恩科斯家里穷,马克思处处帮着恩科斯,两人才能完成《共产主义宣言》;毛主席和他战友的友谊,他们才打败了日本……
在现实世界中,我们也应该维护友谊,不应该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吵一架,应该容忍一些。
这就是我看《海贼王》的感受,希望看完这篇文章。希望我们学会维护友谊。海贼王读后感(二)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大家都应该有自己喜欢的电影吧!这是我看过最好看的电影了,你想知道吗?我就告诉你吧。就是大名鼎鼎的“海贼王”,你应该看过吧,这可是在网上鼎鼎有名的。
这里面有很多有名的人物,比如说:路飞、索隆、娜美、香吉士、罗宾、弗兰奇、乔巴等……
路飞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拥有橡胶果实,是能力者。他可以变2档、3档,2档是全身发热、身体冒烟。3档是可以把手放在嘴上,手立刻变的比身体大3、4倍,有时还可以把肚子变大。他还可以把身体、手脚、头变长,如果有人对他开枪,子弹便会被他弹回来反射到开枪者身上。
这几个人物吃了恶魔果实的有乔巴、罗宾、路飞三人。乔巴是鹿,他吃了人人果实可以变成人,可以变成人打人;罗宾吃了花花果实,在哪个地方都可以长出不计其数的手,甚至可以长在人身上。
索隆则有三把刀,可以用刀砍人;娜美有一把可以发电的铁棍,能发电,对天发电则会打雷;香吉士他会用脚,踢人,跑步也快;弗兰奇他是个铁皮人,左右手有武器,可发炮。
这就是我喜欢的“海贼王”,你喜欢吗?喜欢可以去网上查哦!海贼王读后感(三)
今天终于将《海贼王》看完了,我既然看完了就将给你们听听吧!
海贼王(onepice)主要讲了有一个叫蒙奇·D·路飞的一个男孩立志要找到onepice成为海贼王,他在冒险的途中遇到了几个也有雄心大志的人,并与他们结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与他们患难与共、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荣辱与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们不像我们想象中的海贼一样横行霸道、无恶不作,他们帮助有困难的人。因为路飞的梦想是成为海贼王,索隆的梦想是成为世界第一剑客,娜美的梦想是画出世界上所有的航海图,乌索普的梦想是成为海上最勇敢的战士,香吉士的梦想是找到allblue(就是拥有所有食材的海洋),乔巴的梦想是成为就好的医生,罗宾的梦想是了解真正的历史,弗兰奇的梦想是造出跟当年海贼王一样好的船,布鲁克的梦想是在见到那只小蓝鲸,可见,他们的梦想多么的伟大,不管途中有多大困难,他们都坚强面对,为了是成为自己的梦想,他们不仅有伟大的梦想,而且还互相建立起了深厚的友情。
当我看完海贼王的时候后,我心里默默的想:“我也因改为自己一个梦想,而朝着我的梦想去努力,去拼搏!”,希望能帮助您!
第5篇:海贼王读后感
[海贼王读后感]
海贼王(onepice)主要讲了有一个叫蒙奇·d·路飞的一个男孩立志要找到onepice成为海贼王,他在冒险的途中遇到了几个也有雄心大志的人,并与他们结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与他们患难与共、荣辱与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海贼王读后感。他们不像我们想象中的海贼一样横行霸道、无恶不作,他们帮助有困难的人,读后感《海贼王读后感》。因为路飞的梦想是成为海贼王,索隆的梦想是成为世界第一剑客,娜美的梦想是画出世界上所有的航海图,乌索普的梦想是成为海上最勇敢的战士,香吉士的梦想是找到allblue(就是拥有所有食材的海洋),乔巴的梦想是成为就好的医生,罗宾的梦想是了解真正的历史,弗兰奇的梦想是造出跟当年海贼王一样好的船,布鲁克的梦想是在见到那只小蓝鲸,可见,他们的梦想多么的伟大,不管途中有多大困难,他们都坚强面对,为了是完成自己的梦想,他们不仅有伟大的梦想,而且还互相建立起了深厚的友情。当我看完海贼王的时候后,我心里默默的想:“我也因改为自己树立一个梦想,而朝着我的梦想去努力,去拼搏!”
第6篇:海贼王读后感[优秀]
梦想与同伴n“我要成为海贼王!”一个少年没心没肺的微笑,招牌似的用手扶住了草帽, 就这样,一个关于海贼,关于梦想的故事开始了。路飞是个很单细胞的人,好恶完全表现的一览无遗,最初可能是出于对香克 斯的敬仰,“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不输给这些人的伙伴,并找到世界第一的大财宝,我要成为海贼王!带着这样的巨大野心,” 来到了伟大的航道。有着强大的实力; 乐天的性格,完全不会拐弯;有着强烈的正义感,看不下去的坏人怎么也是不会 放过;无比重视同伴,可以为同伴拼命而不顾一切。也许就是这样的路飞才会在 他身边慢慢聚集起那么多好伙伴。索罗,真正的剑豪!超出一般想象的三刀流剑法。为了儿时的誓言要成为世 界第一的大剑豪的男人,面对强豪鹰眼毫不畏惧,在完败的情况下也不愿背后中 剑!因为背后中剑视为逃跑,那是剑客们最大的耻辱,很纯粹的武士道,可以忍 受巨大的伤痛继续作战,精神意志十分顽强。为了世界第一的梦想跟随路飞。娜美,精明、爱财如命、超一流的航海能力,似乎对天气变化有超乎想象的 洞察力,难以想象一个小女孩为了全村的人的性命背负起了多大的负担,路飞的 出现使一切改变了,真的“活着终究会迎接来快乐,一切的苦痛都是值得的!” 于是娜美也带着要画下全世界的地图的梦想出航了!乌索普,真是人如其名,骗人也不打草稿,而且牛皮真的吹得好大的说,没 有路飞等的强横实力,胆小怕事。但是并不是说他就是个没用的废物。人总是不 完美的,人总是要面对困难的。为了成为真正的勇敢的海上的勇士,乌索普也没 有逃避,虽然有时会怕的脚都不由控制的颤抖,男子汉还是男子汉,还是勇敢的 面对。香吉士,知道吗?大海的某处有个梦幻般的 ALL BLUE,“ 那里有着 EAST BLUE、WEST BLUE、NOTH BLUE、SHOUTH BLUE 全部海域的鱼,是厨师们的梦想天堂,而 那 ALLBLUE 就在伟大航路的某处。”就是这样的梦想,这个好色的,被打的躺倒 在地也要抽烟的家伙义无反顾的跟随路飞出航了 乔巴是个胆小的驯鹿,吃了人人果实变成了人形,有着机智的头脑和高超的 医术。可能是由于动物本能很害羞,又非常喜欢别人的夸奖,被路飞和伙伴感染,放开心灵开心的生活着。罗宾,曾经是鳄鱼手下,为了找寻历史正文,依附在七武海之一的鳄鱼强横 的势力下,甚至渐渐偏离了原本的目的、助纣为虐,当以为自己完了时,却被路 飞救起,于是便完全放开了自己,跟随路飞海盗团一起冒险,并且找寻历史正文。“把汤姆先生还给我!”一个少年,留着眼泪,对着海上列车高呼,n
但是随之 而来得确是海上列车毫不留情的冲撞,就因为这个冲撞,他成了改造人,那个汤 姆先生就是他的老师,他原本是一个聪明,开朗的造船工,就因为被坏人利用了 自己造出来的船,害了自己的老师,所以决定从今以后不再造船,因为他觉得自 己造出来的是伤害自己老师的武器,当路飞海贼团出现的时候,他们一起面对着 世界政府,他被路飞一伙的友情所感动,有人愿意为了团队去死,而团队却为了 救着一个人而不顾一切,弗兰奇也参加了这次的营救,与海贼团有了初次的默契,他被海贼团打动了,来给海贼团造出了一艘新的船,最后接受了路飞一伙的邀请,与大伙溶为一体,不禁想起“船上的修船工,就有老子来吧!”n“ 哟霍霍霍...”一个会说话会动的骷髅,讲着自己的骷髅笑话,虽然变成了 这样,却要把所有的悲伤隐藏在自己的心理,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笑得很开心,布 鲁克,这样杰出的一个音乐家,战斗力却又是那么的强,可是在七武海月光莫 利亚面前,却无能为了,虽然凭借着黄泉果实的能力复活了过来,但是失去了肉 身和影子的他,却只有一个信念了,去寻找他唯一的伙伴,虽然它变成了一幅骷 髅,但是唯一跟当初一样的,就是那爆炸头,他誓死保护这它的爆炸头,因为这 是能证明他没有忘记伙伴的证明,当他听到拉布仍然遵守这他们的约定,在那里 守候着他 50 年时,这个把所有悲伤埋在心里的人,哭了出来,高唱起了那首歌 拉布和海贼团都最喜欢的歌曲——宾克斯的酒“哟霍霍霍霍哟霍霍霍霍,送你杯 宾克斯的酒,迎风破浪任我遨游,夕阳好汹涌浪潮,歌声豪壮气势如虹...” 草帽海贼团,一个汇集了友情与激情的团队,在阳光下,一群人灿烂的笑, 高举右手,象征友谊,象征团结的记号,不禁让人热血沸腾!他们追逐着自己的 梦想,开心疯狂的笑,然后又哭的唏哩哗啦的,总有一种莫名的感动!每个人都 是单独的个体,都有着自己的梦想,但是却同时是一个整体!和一群志同道合的 同伴一起冒险,一起战斗,一起痛苦,一起欢笑,直至走到梦想的终点。现在对草帽海贼团来说,享受追梦的过程才是最重要的啊。有那么一种力 量能把人震撼得如此难以遏制的涕泪横流。那就是梦想的味道,是欢笑,是痛哭,是沉沦,是觉醒,那是我们一生都在追寻的味道。OP,诠释了什么是梦想,什么是同伴!nn
第7篇:读后感—铁哥们儿擒贼记
读《铁哥们儿擒贼记》
今天,我读完一本别人推荐给我的书—《铁哥们儿擒贼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的“童话外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他在1958年荣获”安徒生金质奖章”被人们称为瑞典的民族英雄。
林格伦奶奶在1945年步入儿童文坛,花费了八年时间共写了150万字的六部巨作,并与1986年秋天写完了《铁哥们儿擒贼记》。他的代表作有《长袜子皮皮》、《小飞人卡尔松》、《大侦探小卡莱》……历时37年,写出了14本享誉世界的著作。
本文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拉斯莫斯的姐姐普丽根与她同班的男生尤阿基姆相恋。由于误会,普丽根以为自己的照片被尤阿基姆放入了“降价商品目录”,为此伤心不已。仗义的弟弟决定帮助姐姐取回照片。午夜,拉斯莫斯和好朋友蓬杜斯决定偷偷潜入有阿基姆的家,但在寻找照片的过程中,却意外发现了潜入尤阿基姆家的两个窃贼。拉斯莫斯和蓬杜斯决定跟踪窃贼,但小狗陶科尔的出现却暴露了他们,情况非常危急。两个铁哥们儿临危不惧,开始和窃贼斗智斗勇。
这本书最让我有感触的是拉斯莫斯奋力寻找小狗陶科尔时的样子,他答应哥那两个窃贼很多事,想换回小狗,但是窃贼一次次的骗他们。最后,他们也收回了所有承诺,想尽办法把小狗陶科尔救出来,并协助警察们完成了史上最严重的一起银器盗窃案。
第8篇:埃米尔擒贼记读后感
埃米尔擒贼记读后感大全
【篇1:埃米尔擒贼记读后感】
几天前,我无意间翻到一本书,这本书令我非常的着迷。这就是家喻户晓的德国大作家埃里希凯斯特纳所著的《埃米尔擒贼记》。
书中的埃米尔本来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小男孩,他从新城坐火车到柏林的姥姥家去玩,在火车途中却被小偷格龙德偷走了整整一百四十马克!他没有惊慌失措,而是蹑手蹑脚地跟踪着小偷,好心的柏林朋友古斯塔夫、教授,还有表妹波尼等人召集了一大帮儿童围攻格龙德,最终帮助埃米尔夺回了一百四十马克,惩治了这个可恶的小偷。
读完整本书,我的感触非常深。我佩服埃米尔的机智,佩服埃米尔和柏林朋友的真挚友情,更佩服他们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的精神。假若是我随身携带着一百四十马克,钱被人偷了或是弄丢了,我不知会慌成什么样子呢!就更加不用说什么跟踪小偷和抢回钱了,我可能就会白白的让钱全部给小偷偷走。
我觉得更值得我赞赏的是柏林朋友的热情,古斯塔夫和埃米尔只不过是在报亭旁偶然相遇,但听到埃米尔说出事情的前后,二话不说就叫来了许多附近的朋友们,大家虽然跟埃米尔只是一面之交,但却胜似最要好的伙伴,在几天的破案里,大家都没喊过一声累,这让我更加明白了友情的可贵和团结协作的重要性。
这本书的情节一波三折,不论是捉贼时还是欢庆时,都被凯斯特纳描写得栩栩如生,似乎我也身临其境!希望大家也能来看看这本优秀的书!
【篇2:埃米尔擒贼记读后感】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书,这本书是《埃米尔擒贼记》,这本书是埃里希凯斯特纳写的,他是位德国小说家、剧作家、电影脚本和广播剧作家、儿童文学作家。1899年出生,1929年他的第一本儿童书《埃米尔擒贼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埃米尔,他和妈妈相依为命,埃米尔其实也是一个好孩子,只不过有点淘气,有点顽皮。放假了他准备去柏林的外婆家度假,顺便带给外婆一些钱,在去往外婆家的火车上,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埃米尔的钱被小偷偷走了!为了抓住小偷,于是一百多名柏林小朋友和埃米尔经过跟踪、侦察,终于追捕了小偷,通过这个激动人心的侦破故事,他们总结出了一条经验:钱,最好不要带在身上,通过邮局汇寄就行了。
我从中知道了,当我们遇到危险是要沉着冷静地去面对,怎么样,这本书很有意义吧,推荐给大家看看。
【篇3:埃米尔擒贼记读后感作文】
最近,我把老师推荐的《埃米尔擒贼记》读完了。读完后第一感觉就是作者凯斯特纳非常有童趣,如果让一名非常出色的作家来看书里的各种角色,他看到的是一定是幼稚。而凯斯特纳看到的则是我们的世界里面的人物,他觉得这并不是幼稚,而是孩子眼中的快乐。
说这本书好,还是要拿出证据来。我认为这本书有几点最吸引我的地方:首先,书名起得非常好,《埃米尔擒贼记》,埃米尔是怎么擒贼的呢,会引起读者的想象,所以,读者会看一看这本书的导读,埃米尔是一个小男孩儿,孩子怎么会抓住一个老练的小偷呢?自然,这么多的疑问,当然都要从书中解决了。开始看正文了,我看到一半儿的时候,凯斯特纳又开始吊读者的胃口了,他开始转着弯儿的引着读者往下看,到这时候,故事开始转变成有悬疑、困惑,也有一点隐隐约约的明白了,埃米尔应经快抓住小偷了。但是,这时候,凯斯特纳不是像普通人那样直接点出埃米尔抓住小偷了,他又拐了个弯,让小偷逃跑了,这样又会吸引着读者往下看。
总之,书中的情节没有一个是无聊的,好好看一看吧!
【篇4:埃米尔擒贼记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的课外书——《埃米尔擒贼记》。书中妙趣横生的语言,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的读了两遍。每读一次,我完全融入到每一个情节之中,仿佛身临其境,跟随主人公一起经历了整个事件的过程。
这本书讲了埃米尔智擒盗贼的故事。埃米尔是一个居住在德国新城的小男孩,他5岁时失去了爸爸,只能和母亲相依为命,过着十分简朴的生活。有一天,住在德国首都柏林的玛尔塔姨妈写信来激请埃米尔去柏林度假,妈妈把辛辛苦苦攒下来的140马克别在埃米尔的上衣口袋里,让他捎给与埃尔塔姨妈一起居住的外婆。没想到,在火车上,一个叫格龙德艾斯的可恶的小偷,趁埃米尔熟睡的时候,悄无声息的偷走了这笔钱。埃米尔在追踪小偷的过程中,结识了柏林许多男孩子,他们迅速的成为了好朋友,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追捕大戏,最后,埃米尔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制服了小偷,拿回了妈妈辛苦积攒的那珍贵的140马克。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得到了一个道理:不能只靠语言和外表来判断人的好与坏,不能轻易地把任何人说成好人,因为他可能蜕变成坏人,就像小偷格龙德艾斯那样。还有,我要以埃米尔为榜样,改掉我胆小懦弱的毛病,不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上,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能退缩,而要坚持到底!
至今,埃米尔的形象总是浮现在我的眼前,我觉得他是永不言败的化身,我喜爱埃米尔!
【篇5:埃米尔擒贼记读后感】
埃米尔是一个懂事、听话、孝顺、并且知道感恩的男孩子。其实我们也应该向埃米尔一样,知道自己的父母生活非常的辛苦,挣钱不容易,应该知道回报自己的父母、家人。
埃米尔的家并不富裕,他没有了爸爸,所以和他的妈妈生活在一起,他的妈妈是一位理发师,他妈妈给她140芬尼,让埃米尔去外婆家,顺便给外婆120芬尼,剩下的20芬尼自己用,结果在火车上被格龙德艾斯偷走了,埃米尔非常的着急,埃米尔知道为了积蓄这140马克,妈妈辛辛苦苦工作好几个月,而且外婆连一芬尼也没拿到手,他想:我一定要把这些钱追回来!于是,他就开始了冒险之旅。
他偷偷跟着小偷到柏林,遇到了带喇叭的孩子以及他的伙伴。在他们精心策划下,终于把小偷送进了警察局,把丢了的钱夺了回来,送给了外婆,因为这件事埃米尔上了报纸,他抓了一个警察局追捕的四个星期的银行抢劫犯,警察局还奖励他1000马克,这件事全城的人都知道了,埃米尔的妈妈也知道了,他们为有这样的孩子而骄傲,在最后埃米尔没有忘记帮助过他的小伙伴,他懂得接受别人的帮助要回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旦遇到事情不要慌张,要冷静的想好对策,做一个机智勇敢的孩子!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