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读后感
第1篇:朝圣的心路读后感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朝圣的心路读后感
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朝圣的心路读后感(一)
周国平先生的哲学散文集《朝圣的心路》,字字珠玑,醍醐灌顶,让我如若新生的婴儿,方才感觉到无尽的光芒。
关于信仰,我一直偏执地认为只有形如“守望”或者“追求”的字眼才能与之相匹配,守望自由、追求光明……总是严肃而神圣的。我不知对错与否,我很难否定这样的想法,这让我直到今日,依然坚信这个想法具有存在的价值。
任凭思绪车马星空,我总是想起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那个主人公,他是被学校开除的中学生,玩世不恭,甚至有些愤世嫉俗,他厌恶这尘世平庸的一切。但就是这样一个被认为一无是处的“不良青年”,却有着伟大的理想:他想象悬崖边有一大块麦田,一大群孩子在麦田里玩,而他就站在悬崖做一个守望者,专门守护着孩子防止他们掉下悬崖。主人公的理想,更是一种信仰,今日的孩子们何尝不是在悬崖边的麦田里玩,麦田的有童趣和纯真,悬崖下是空虚和物欲的深渊,一个没有信仰的人,怎么能够守护人类的未来。
帕斯卡尔说:人是被废黜的国王,否则就不会因为自己失去王位而悲哀了。周国平先生在《朝圣的心路》里对此作出了进一步解释:人的高贵灵魂必须拥有配得上它的精神生活。而这种精神生活,在我看来,便是我们的信仰。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有人质疑信仰存在的必要,但却忽视了很重要的一点,根据柏拉图以来西方哲学的传统,每个人的存在都由肉身生活和灵魂生活,两者分别对应动物性和神性。一个怀疑信仰的人,对自身就是一个怀疑。
信仰无疑使人高尚。一个有信仰的人,首先便是有所敬畏。敬畏自然、敬畏生命、敬畏爱情……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但却不能不相信神圣。在有信仰的人心目中,总有一些东西属于人格与尊严的根本,是亵渎不得的。不论他们身在怎样的物欲横流中,他们始终明白,心中的神圣是不容侵犯的。
信仰还让人感知爱和信任。周国平先生在其《在黑暗中并肩行走》一文中与思想家史怀泽产生了强烈的共鸣,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别人的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诚挚的爱。”的确,我们都走在不同的人生轨迹,而正是这种信仰,让我们感知到相互追求光明的努力,使我们相互鼓励,相互给予爱与信任,而“不需要注视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
信仰更让我们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在尼采挑明“上帝死了”这个事实之后,信仰何以立足?这始终是困扰灵魂的难题。德裔美国哲学家蒂利希在《存在的勇气》一书中谈道:有精神追求的勇气便证明了信仰的存在。这似乎可以在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得到证实:片中男主角安迪在经过20年的冤狱之后,终于靠着自己的力量,获得自由。人生是不断救赎自己的过程。
唯用笔、用心记录人本生存状态,或好或坏,或悲或喜。周国平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先生在书中也写道:真正的信仰不在于相信佛、上帝、真主或别的什么神,而在于相信人生应该有崇高的追求,有超出世俗的理想目标。朝圣的心路读后感(二)
在读这本书时,感觉自己就是一个虔诚的学习者,在毕恭毕敬地接受心灵鸡汤的灌溉。我觉得自己的水平,也不知道如何从理性方面评价这本书的好坏,只能从感性上来谈自己读后的感受。
这本书总体来说是周国平先生的读后感,是他对一些问题的思考,而于我而言,则是读后感的读后感。我将从几个点来谈谈我的想法,因为我觉得他说的这几个地方最引我感触。
周国平先生在《有所敬畏》中谈了他看了史怀泽的《敬畏生命》后的感悟:在看那本书前,周国平先生认为环保只是人类从自身利益出发去提倡环保的,如果不是环境已经恶劣到很多人不能好好生活了,人们估计不会有环保的意识,在他看了《敬畏生命》后,他被史怀泽的思想影响了,使他发生了思想转变,认为环保应该是人们主动学会了敬畏生命。而这两个观点却让我认真思考了人们为什么环保,从高中到现在一直处在环保社团中的我,也一直以为环保迫在眉睫,人们如果不环保,人类在地球生存的问题就会越来越大。我们为什么会想要环保?毋庸置疑,这是一个挺大的原因。但是,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呀,比如国家一直在提倡可持续发展,然后长期灌输导致自己也产生某种不清晰的认识,但事实上我们是不确切地认识到我们这么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的,或者是有的人确实有很强烈的生命意识,所以他们提倡敬畏生命。这么一想,其实环保不管出于什么理由,人类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办事也常是被动+主动的。
《在黑暗中并肩行走》中,周国平先生认为“每个人对于别人来说都是一个秘密,我们应该顺应这个事实。相爱的人们也只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所能做到的仅是各自努力追求心中的光明,并互相感受到这种努力,互相鼓励,而'不需要注视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这些话让我不禁想到我身边的很多人,人确实就是这么一个独立的个体,一个人不带一物地来,也将一个人孤独地走。我们也不知道经过的每个人是否能跟我们有同样的目的地,我们都在不断地追求心中的光明,也许有一天,我们就走到了各自的十字路口,从此分道扬镳。爱并不能消除各自的孤独,爱只是推己及人地领会别人的孤独,当人和人的孤独得到交汇的时候,温暖的光交汇,于是就结伴而行走一段路。路的长短,则是由自身的那说不清道不明的圣地决定的,每个人朝圣的圣地也决定了他的同行者。
在《救世与自救》中,周先生说“真诚的救世者和自救者都是宝贵的,我们之缺乏有感召力的传道士和启蒙思想家,一如缺乏埋头于自己园地的耕耘者。”正如“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救世者是用他广博知识或金钱来救济天下,而自救者有自救的意识可独善其身,这便是最好的。可是这个世界上总不乏麻木者,正如鲁迅笔下阿Q、孔乙己和看客们。
《在义与利之外》中,周先生对肖伯纳的“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这个观点阐述了自己的看法,很意外地跟我的想法不谋而合了,我在看到这句话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的时候,是没有先看先生的观点自己先思考的,我认为理解为悲剧,是因为得不到的永远在搔动,扰的人心痛,得到了,满足了,没有追求反而觉得痛苦了。那么反过来想,这不也是喜剧么,得不到时你会去追逐,在追求中你有勃发、乐观的精神,这是极其幸福的,在你不断地努力后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你也会极其满足,这是很多人都追求的大团圆结局不是吗?当然,肖伯纳是更深一层的理解了这两句话的,这两句话就好比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阴与阳,乐极生悲,否极泰来,是一种互换的关系。
看完这本书,总还是会有些意犹未尽,突然觉得“喝鸡汤”也是极好的,因为总能有自我的思考空间,享受好自己与他人的交流。有时候鸡汤搁那,也并非要求人们一定要按照他的想法办事,但是也能让自己的思维更加活跃,人到了一定的年纪都是有自己选择意识的个体,书本能触发人的某些想法,我认为就是一本好书。我享受这样与书本静静交流的时光。,希望能帮助您!
第2篇:《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可能某一天你会因为某件事情,没有原因,也知道不太可能,但是就是想去做,不管是周围的人还是自己的理智都告诉自己,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是自己就是想去做,更经常见到的就是年轻人的冲动。在《恋恋日记本》中的男主角在知道女主角已经喜欢上其他人的情况下,还是去修那个房子,那是一个梦想,有那么一个执着的念头,其实自己想想知道修房子和女主角能不能够回来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就是想去做,在这本书中,把整个路途中所有的心理路程也写下来了,虽然最后的结局是没有拯救得癌症的朋友的生命,但是让她安详的死去,最重要的就是整个过程,男主找到了自我,了解了自我,在不断的徒步过程中,不断的反思,不断的去想自己的事情,还有他的妻子也在整个过程中,了解到两人之间的真爱,将因为儿子去世而留下的裂痕去掉了。两个人又重新找回了那份丢失的爱情。
人活着,有些事情必须去疯狂的去做一下,让我们自己的人生没有白活。人就这一次,不管是好还是坏都需要我们去看,去想
第3篇:各自的朝圣路 读后感
《各自的朝圣路》读后感
摘抄与感想:
“每个人对于别人来说都是一个秘密,我们应该顺应这个事实。相爱的人们也只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所能做到的仅是各自努力追求心中的光明,并互相感受到这种努力,互相鼓励。”
人总是想尽力从别人的脸上发现些什么,并以为仔细观察别人就可以挖掘出别人内心的想法。这是不可能的。每个人的心灵都有一层外衣,别人休想脱掉。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戴着面具生活,你永远不可能知道别人心底最真实的想法,所以也不要长时间盯着别人的脸看或是追根究底地去知道什么。
这是对他人的人格独立性的尊重。同样,我们也不必要一股脑儿地给别人掏心掏肺地说自己的想法,说了也不一定会被理解。所以,尊重别人的同时也尊重自己,给自己的心底留一片神秘纯洁的、不曾被别人践踏的圣地。
另外,通常我们所说的人生知己、爱人,他们也不是全部互相了解的。只是他们有共同的一部分思想与志向,所以走在一起罢了。两个不同的灵魂,永远相溶达到饱和。我们能找到一个愿意陪伴我们、鼓励我们、帮助我们的人,共同前进,相互支持但同时又在走向各自的朝圣路。这样就已足够。
“相信神圣的人有所敬畏。在他心目中,总有一些东西属于做人的根本,是亵渎不得的。” 相信神与相信神圣是不一样的。相信神圣的人可以不相信神,但他相信有一股神圣的力量作用在万物之间,天地、世界均遵循这股力量,这个守则。它不可反抗,不容逆转。因此,相信神圣的人是心存敬畏的,他们敬畏这种力量,所以他们有一个做人处事的原则。
而不相信神圣的人没有什么畏惧,他们便从来不自我反思,他们的行为也更放纵猖狂,因为他们没有做人的原则,即失去了自尊与人格。这样的人的存在是卑微的,当然这种存在也是少数的。
相信神圣,有所敬畏,那么你便不失基本的人格。
而不相信神圣的人,必被世上一切神圣的事物所抛弃。
“名声永远是走样的,它总是不合身,非宽即窄,而且永远那么花哨,真正的好人永远比他的名声质朴。”
名声是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而且那些传播者中又有几个见过名人的真身?又有几个是不带感情色彩的客观评价?名声,一传十,十传百,难免有偏差走样,因此名声是不可靠的,它并不总准确代表你的性格或品质。它可以把你说坏,也可以把你说好。
因此,一.永远不要仅凭名声来对一个人下定论。不要轻易上了名声的当。“眼见为实”,要想客观地了解一个人的品性或是一个事物的好坏,千万要亲自调查,得出自己的结论。
二.名声不等于事实,所以切勿过于注重自己的名声,而使自己远离了自己的成长轨迹。“身正不怕影子斜”,努力做好自己,坚持自己的原则,美名自会远扬。
“己所欲,勿施于人。”
通常,我们怀着乐于分享、渴望被理解的心理把自己钟爱或是最爱的事物推荐给别人,却总遭到对方冷淡的回应或是截然不同的看法和嘲讽,最后结局往往是双方都不愉快。
每个人的审美观和价值观都不同,每个人对于“好”的理解也自然不同,所以一个人认为好的东西别人就一定也觉得好吗?当然不是。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充分尊重他人的独立人格与精神自由,也给自己留条退路,不要把自己觉得好的强加给别人。
“己所欲,勿施于人”是比“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更高一层的精神境界和文明修养,让自己按照自己的方式活,也让别人按照他们的方式活。
“无论我们怎样爱惜健康,也不可能永久保住它,而健康的全部价值便是使我们得以愉快地享受人生,其最主要的享受方式就是做我们真正喜欢做的事。”
如果明天我们就会死去,你会做什么?在这有限的一天中,你一定有许多事要做:早上去公园散步,晨练,享受阳光;中午给父母做一顿他们爱吃的饭菜,好好向他们表达自己的爱;黄昏拉着孩子的手,一起去看夕阳,给他们讲自己的故事;睡前,与爱人吻别,与孩子、父母道别,然后微笑着闭上眼睛,迎接死亡。
在这一天里,你有想到你的工作吗?有想到你一天到晚忙的事情吗?没有,你想到的应该是在平常被你忽略的最亲爱的人吧。
我们若以一个即将死去的人的眼光看世界,应该会看清生活真正的乐趣和自己的志业所在。那些忙碌的人们呀,有一天你终于忙完了工作,回到家,是冷漠的家人,疏远的感情,和疲劳过度落下的一身病,这样值得吗?
生命短暂,甚至来不及享受。为什么不抓紧手头上的每一分钟,愉快地去享受人生呢?多陪陪亲爱的人,多为自己做些有意义的事,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不要沦陷在工作里。
这才是人生的意义。
“灵魂的故乡在非常遥远的地方,只要生命不止,它就永远在思念,在渴望,永远走在回乡的途中。”
人的高贵在于灵魂。每一个灵魂栖身于肉体,指引着肉体前进的方向。而灵魂,是不断追求完美与高尚的,肉体可以低贱平凡,可灵魂永远向往美丽与高贵。
人的肉体是平等的,灵魂却有高低贵贱之分。我们可以假想灵魂来自于一个真、善、美的地方,所以人的一生中,灵魂都在指引肉体朝理想与完美前进,只不过前进的速度不同罢了。如果灵魂滞留在原地,只有肉体简单地重复吃、喝、睡,没有精神信仰与追求,那么人与动物便无区别。
因此,为了提高灵魂的价值,我们需要追求精神的快乐,积累精神财富。使灵魂更快速地朝“真、善、美”前进。读一本好书,听一段美妙的音乐,在享受灵魂的愉悦时,我们便离动物最远而离神最近。
第4篇:《各自的朝圣路》读后感
读《各自的朝圣路》有感
最近,我读了周国平先生的《各自的朝圣路》一书,虽然这本书的篇幅不长,然而却处处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衬得上是浓缩的精华。书中的一些观点让我深受启发,获益匪浅。在此,我阐述一下我读书过后的一些心得。
孤独对提高自己的精神世界和丰富自己的内心具有巨大的意义。孤独给予我们一个保持和表达自己思想和个性的机会,当我们置身于喧闹的人群和繁忙的日常生活时,我们往往会发现我们会被他人的思想和生活的节奏牵着鼻子走,我们失去了个性,感到十分茫然和空虚。而孤独则会让我们与喧嚣的外界暂时隔离开来,使我们不受他人思想的干扰,留给我们广阔的思想空间,给予我们思想自由。这样,由于与现实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我们往往会拥有一个对全新的对世界和人生的看法,展现自己的思想和表达个性。同时,孤独会给予我们舒展内心的机会,由于人是活在社会中,必然会受各种秩序和规则的限制,违背这些秩序和规则,我们会受到惩罚和付出代价。为了减少付出代价,我们会约束自己的心灵,克制自我。而在独处时,我们暂时远离社会,可以解除我们加在心灵上的那枷锁,解放我们的心灵。此外,孤独给予我们一个对内心进行自我整合的机会。当我们独处时,我们会和自己的灵魂相遇,我们的思维会因此活跃起来,在不知不觉中进行自我思考和反思。人生的生与死,得与失,爱与恨等一切与自己人生有关的东西都在我们的思考和反思的范围中。在思考和反思中,我们会新建一些价值观念,坚定原来那些正确的价值观念,摒弃原来那些错误的价值观念。在这一整合自己内心的过程中,我们的内心会变得更加丰盈,精神境界会得到提高。
相信神圣,有所敬畏这种精神状态对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安宁有着极大的意义。在一些有浓厚宗教信仰的地区,当地的银行并不采取安保措施,但几乎没有发生针对银行的抢劫和盗窃事件。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相信神圣,有所敬畏的人心中会有一定的行为界限和标准,当自己的行为逾越这种行为界限和标准,他会觉得亵渎了心中的神圣,丧失了基本的人格,失去了做人的自信和尊严,为此感到羞愧和惶恐,收到自己心灵上的莫大的谴责。因此,如果这些人干了坏事,即使没有受到外在的惩罚,他们也会在内心付出巨大的心理代价,而这种代价往往要比外在的惩罚更加巨大。所以,考虑到巨大的心理代价,他们不轻易或不干坏事,这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而不相信神圣,无所敬畏的人心中无所谓的信仰,没有行为标准,歪曲是非,颠倒黑白,为所欲为。只要他们能逃过外在的惩罚,他们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干任何恶事,欺负和迫害无辜的弱者。这种不相信神圣,无所畏惧的精神状态外露的话则表现为抢劫,盗窃,奸淫和杀人。内敛的话则表现为对他人生命的漠视,见死不救,无动于衷。这些都会破坏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相信神圣,有所敬畏并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心理状态,更是约束自我和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心灵码尺。
当今时代是盛产新闻人物的时代,但未必是盛产名人的时代。名人何以能成为名人?因为名人写下不朽的著作或立下丰功伟绩。然而,在当下,要成为人所周知的新闻人物并不需这样做。由于现代的大众媒体迅速发展,它能吸引较为广泛的人群的注意力。此时,只要你能做一些标新立异,与常人所不同的事情,就可以成为新闻人物。这也是凤姐,犀利哥等人可成名以及一些专家学者在媒体上发表奇特言论的原因。而出名的效益又是巨大的,例如可获得经济和名誉上的效益,这会吸引更多的人通过奇特的言行来成为新闻人物。但这些行为会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什么?恐怕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些小丑般的可笑的言行,供我们在茶余饭后娱乐和消遣。并不会像名人留下不朽著作和丰功伟绩,给世人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让世人的精神境界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因此,倘若我们的社会的新闻人物不断增加,无聊趣味不断增多,而名人却不断减少,我们的社会也必将成为高贵精神匮乏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即使经济发展了又有什么意义呢?
当前,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一些原本是荒无人烟的地区早已高楼拔起,城镇数量以惊人的速度不断增加。然而,令人可悲的是,一些地区的特色建筑和文化传统被一些城市规划者视为城市化的障碍,因而被抹去了。例如,北京四合院被拆,北京胡同被拆,林徽因故居被拆。渐渐地,中国的城市变得千篇1律,城市的个性不断丧失。当人们走进一个城市时,人们已很难分辨这里是哪里了,因为目之所及,都只不过是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罢了,特色建筑和文化传统却全然不见了。城市个性的丧失,那么意味着一个城市的独特精神也丧失了,其身份标签也不复存在,那这样的城市即使再繁华,也只是徒有华丽外表的空壳。而这个城市的居民,再也找不到在这个城市居住时所拥有的家的感觉,渐渐地,他们会感觉到,他们成为了这个城市的外乡人,成为了这个城市无家可归的流浪儿。那么,城市化后,人们的幸福感会增加吗?
《各自的朝圣路》一书让我的视野得到开阔,心灵得到洗礼。我将在今后把读过该书后的一些心得应用于我的学习和工作中,从而使我的生活和人生更加精彩。
第5篇: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利用上下班的零碎时间7小时48分,经历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历时87天步行了627英里的一个人的朝圣。
书本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跌宕起伏的新奇情节,只是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一个木讷、内向、孤僻、固执、善良的老人,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而几近疯狂的坚持完成了一个徒步的朝圣之路,从而演绎完成了内心和自我的救赎。
对哈德罗来说,一切都只为了一个承诺,无关信仰,最多也就是一个为了祈求故友活下去的一个信念,但就是这一个信念,让他在麻木到即将放弃的人生之末,用他一生中最为疯狂的行动完成了这一个灵魂之旅,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幡然醒悟还有很多事情可做。
一切都是淡淡的,没有呐喊,没有轰轰烈烈,连顿悟都是淡淡的。随着老人蹒跚而日渐稳健、迟疑而后又坚定的脚步,带领我们逐渐深入思考,关于人性、爱情、家庭,关于信念、坚持、放弃,关于孤独、伤害、失去,关于宽容、原谅、祝福,关于接受、改变、离开......人生来就是孤独的,所有人事物都只是陪走一程,尤其是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才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青涩而甜蜜的怀念,那些遗憾又悔恨的羁绊;那些快乐又唯美的曾经,那些痛苦却压抑的过往……那些一点一滴的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所逃遁;那些曾经的纠结与悲欢,在困难的行走中渐次平淡。
她触碰过生命的真实,也曾经游戏人生,终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门,把一切都放下。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一个人的朝圣,最初不知怎么接触到这本书的,或许是朝圣这样的词语吸引了我,在我看来,朝圣,是神圣的,是难以亲近的,它为什么会出现在一本书的名字中?直到看完整本书才明白。
这本书花了我两段时间,开始时已快临近期末,医学生的魔鬼考试月,一切都向考试看齐,所以我只是看了一部分,考试完又想玩,又要过年走亲戚,以至于这本书的战线拉的太长,新学期,熬了几个夜,终于看完了。
哈罗德的朝圣,在我脑海里就像放电影,他一路走,我跟着全程脑补。一边看,一边疑惑着,朝圣,真的是朝圣吗?我看不然吧,或许换成探望?拜访?…………更为贴切。但当我看到结尾,才知道,哈罗德去疗养院看奎妮可以用拜访、探望之类的词,而哈罗德发现自己的内心选择却足以用朝圣了,因为只有朝圣,才能找到最真的自己。
哈罗德不顾妻子的反对,选择步行去见奎妮,我觉得可能当初哈罗德也是脑子一热,因为我发现一开始哈罗德总爱想起一些事儿。走着走着,离成功越来越近时,哈罗德却想放弃了,真的很怪,坚持了那么久,就要放弃?!也许是太累了,也许是不知见到奎妮说些什么,也许是那群随行者们捣的鬼,真的,那群随行者就像社会上的多数人的一个缩影,在他们看来,朝圣只是一次愉快的交易,简单行走的背后是名与利。幸运的是,哈罗德对随行者的态度从最初的接受,到包容,再到最后的默默离开,也许,他内心的改变是他还能坚持下去的一大缘由吧。
这篇小说主人公是哈罗德,退休生活暗淡无味,索性说走就走,待得豁然开朗,才觉,原来当初最美好。转而一想,哈罗德的故事像是在说每个人,弯弯绕绕兜了大半圈,最后又回到了原点,只是这个原点已经变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看完几天才来写书评。
最高的完成并不是外在目标的完成,而是自我的完成。——在这里,最高的完成不是他们见到了彼此,更谈不上实现拯救了奎妮的愿望(因为她最终还是离开世界了),而是他实现了自我的完成、激发了爱的能力,并修复了爱的关系——与自己的关系、与爱的人的关系。
这段朝圣的旅途又在其中扮演何种角色呢?对于哈罗德这个人来说,完成“自我发现”仅仅依靠他个人力量的难度过大,这段旅途起到的作用是,提供有效的外在力量帮助甚至迫使他开始“自我完成”的生命工程,他所见到的事、接触的人、听到的理念,以及感受到的来自他人在“自我发现”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声音,都给他带来影响,这些都是一种煽动、干扰甚至侵犯。它们的作用是促使他回顾、反思他之前所有的自我认知及爱的表达方式。
当我们的内心有所感触,在情感的基础上反思,我们就获得了智慧。与生俱来的思维,经历了反思、内视并建立起思想和内心的交流及理想与现实的桥梁,我们逐步实现自我完成。——这就是这段朝圣的过程所具有的意义。当然,结果也是圆满的,就是重复上面提到的,哈罗德实现了自我完成,激发了爱的能力,修复了和妻子的关系,重拾爱意,共度美好余生。
标题取得好,“一个人的朝圣”,我认为,“一个人”代表ego,这正是一段通往自我的内心、实现自我(ego)与内在连接的朝圣,它耗时87天,跨越627英里(约1009公里),以徒步的方式——慢下来,静静回顾、思考、沉淀。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我在一个个人情绪比较低迷的春日早晨,打开这本书,期待在全新的文字和故事中,得到一些启发,让自己心灵得到一些安慰及安宁。
故事从一个平凡的早晨展开,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掀动主人公哈罗德沉闷无聊的生活。来信人是二十年没联系的,如今罹患癌症,去日无多的旧日好友。简短回信,准备到街尾把信投出,哈罗德从挂衣钩上取下防水外套出门的时候,恐怕自己也没想到会由此而开启一段改变他人生的旅程。
到街尾的邮箱时,他没有做出那个简单的动作,改变了主意,想多走一段路,把信投入下一个邮箱。后来,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箱,他都没有投信。却有一个想法,逐渐在心里清晰起来,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不停地行走,目的地是好友所在的,距离他五百多英里之外的疗养院,他要步行去探望,希望她活下去,等待他的到来。
没想到的是在故事的后期,从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信中得知的,他儿子戴维早在二十年前就因抑郁症自缢身亡。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无法自拔,相爱的妻子自此与他渐生隔阂,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一对悲伤的’,责难了自己整整二十年的可怜人!
旅行的意义之一,应该就是在不同的环境中,静下心来,换一个角度,审视自己,剖析自己吧。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迷失太容易了。
在哈罗德行走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想,他会在什么样的情景下见到老友。尤其是他的朝圣之旅被记者报道,之后陆续有一大堆追随者之后。镁光灯,鲜花,惹人泪水的拥抱,鼓舞人心的演讲。千万不要是这样。
还好,最终繁华虚无散去。连那只半路执意跟随陪伴的小狗也找到新主人,主动离开。老友带着笑容离世,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放下沉重往事,敞开在旅途中逐渐打开的心门,接纳自己,接纳对方。
被契机改变的人生。其实我觉得不应该称之为朝圣,更准确的,是一个人跳开惯常生活的圈子,破除身边无形的壁垒后,对自我的认知,和往事的和解,真正意义上对别人的理解及包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很久了,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直到这次,读《一个人的朝圣》,然后竟然想写点什么!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一辈子小心冀冀地为人,在妻子的眼里,他既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然后这一切抱怨积累到他们唯一的儿子自杀时到达顶点,然后,他们分居了,夫妻疏离,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远方的来信,他唯一曾经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告别。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就从这里开始了。
如果没有奎妮的那封告别信,也许哈里德的一生就这样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渐疏远中过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惊悲痛之余的哈里德终于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让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从此之后,1个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这样走了下去,没有好的装备好的鞋子,没有手机,甚至没有银行卡,但他终于完成了这伟大的一个人的朝圣,他终于做到了成为一名优秀的父亲,虽然儿子已经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儿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们;终于他再次让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们的爱情回归了。
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和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是啊,我们有时候对于身边的人习以为常,没有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甚至会挑剔对方的诸多缺点,但一旦那个人,如果你身边的那个人突然就走了的话你才会发现原来你们彼此是多么的不舍,原来你们彼此是如此的谁也离不开谁,如此的相爱!
一个人的朝圣,哈里德带给我们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获的感动,不止是对儿子对妻子那深深的爱,还有对友情的执着,对信念的执着,所以,无论任何时候请相信自己相信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现在正是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被名字吸引了,所以拿来拜读学习一下。从现在的所处环境来看,前半部分的内容很精彩,都在描述哈罗德一个人在路上的回忆,也让他真正敢于面对过去生活的痛苦和得失,更让他明白了他爱莫琳爱戴维,还爱他的父亲和抛弃了他的母亲。哈罗德如果没有离开莫琳,他也不会知道这些年来他是多么爱莫琳,莫琳也不会知道她其实已经原谅了哈罗德和接受了儿子戴维的死亡。
每天生活在亲人朋友之间,过着重复的生活状态,难免会让人迷醉,让人“身在福中不知福”,现在物欲横流,嘈杂纷扰的世界更容易让我们迷失自我,我们需要独处的时光,需要一个人安静下来问问自己:我在做什么、我要做什么?
学会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勇敢面对自己的过去和得失成败,并且汲取它们的营养借着阳光努力向上生长。敢于面对过往,内心才会更强大。一个人平静下来才能更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该如何面对现实生活。一个人的朝圣其实是自我内心的一次洗涤和反省。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只要想做一件事情,我们就朝着目标去努力,不要受别人的影响。人的意志力是可以无限延伸的。世界这么大,转身离开后谁还会记得谁,只要我们做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就好,何必在乎别人怎么想你呢?哈罗德如果在刚刚开始旅程的时候听到有人说不可能走到奎妮身边的时候就放弃的话,他会继续过着和莫琳冷漠的生活,母亲抛弃他的噩梦也会一直困扰着他,他也会更因为他没有去和奎妮说声谢谢而抱憾终生吧。
不要害怕一个人的日子,因为只有你一个人来面对反省自己的内心的时候,才是你真正成长的时候。一个人的阳光也很温暖。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第6篇: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在行走中让思想上天堂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去一个人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当我目光落在书架上那本书——《一个人的朝圣》时,书名和封面图片有一股难以言语的魅力紧紧抓住我的心,熟悉、亲切又陌生的情感一下将我填满,感觉作者讲述的故事将引领着我进入那美妙的思想殿堂。
没有任何犹豫,如一见钟情的情侣,内心怀着初见时压抑的激动和狂喜,指尖轻轻滑过质朴的纸张,慢慢翻开那让我期待的书页。但我想象中如古朴珍贵卷画展开时的迷人画面并没有如期而至,我以为高大与神圣的存在被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淡到不能再平淡的退休工人所取代。强烈的心理落成让我产生更强烈的好奇,如此平凡的一个老人,他可以创造什么样的奇迹,朝圣从何谈起?我想,那一定是作者欲擒故纵的做法,就如同平静的大海,其中蕴含的神秘与波澜壮阔在你没有进入的之前根本无法体会,这时,我感觉有一股魔力再度吸引着我。
一封信,一段尘封了二十多年的友情,还有油站小姑娘无意中给予的信念,哈罗德·弗莱踏上了那段朝圣般的路途,一路上,老人执着的坚持只因为纯真地相信,只要行走就能为患绝症的老友奎妮求来福音、战胜病魔。
跟随着作者笔锋的转动,我慢慢体会到那一丝丝朝圣的味道,原来那平凡至极、一成不变的老人为了朋友,在一个不知真假的信念的牵引下,开启了传奇般的徒步旅程。
一、以为轻易的事情,原来是那么的困难重重
哈罗德踏上旅途的第一天,只想走到离家最近的邮筒把信寄出去。原本很短的路程由于受到内心的呼唤,哈罗德无法停止地一次又一次地向下一个邮筒走去。就这样,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哈罗德开始了改写他一生的重要旅程。
旅途的第二天早晨,哈罗德一翻身,下床站起来:“只觉腿狠狠一抽,痛楚像电流一样穿过他整个右侧躯干。哈罗德试着抬起腿躺回床上,却痛得更厉害了。”没有走过远路的哈罗德,穿着并不适合走远路的鞋,脚上的伤导致每走一步都能给他带来钻心的疼痛。
哈罗德开始明白那是一条多么漫长的旅途,但是他心里也更加清楚,如果此时回头,他不可能再度出发,这将如何面对自己做出的承诺?如何对得起自己的好友?拉开的弓射出的箭,从来都没有回头的道理,穿戴整齐后,哈罗德继续上路。旅途的寂寞和身体的疼痛让他的思绪不断飘到那不堪回首的过去,痛苦的回忆一次次让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然而身体的疼痛又时不时中断他痛苦的回忆,就这样,哈罗德坚持着:为了朋友的健康,为了心中的承诺。
二、以为会困难重重,却发现是如此的容易
一路上,很多好心的人给予哈罗德帮助。在接受帮助的过程中,他学到了新的东西——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虽然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虽然已经活了六十多年,但是哈罗德依然被短短数天旅途带给他认知上的改变所震惊,他让路途上的那些情景一遍一遍在脑海里回放。亲身经历与不断思考的融合总能让人的思想产生意想不到的变化,就在某一个瞬间,他突然明白了,明白了自己需要怎么做才能到达目的地。
哈罗德选择了放下,放下所有曾经认为必须的东西——钱、银行卡、电筒、消毒药膏、地图等等。他每天都睡在野外,在公厕、喷泉、溪边洗漱,他开始忘记那有车、有房、每天洗澡、一日三餐、晚上睡觉的日子,他很高兴、很庆幸自己跳出了原来的那个世界:那个一直让他痛苦不堪、不敢追忆的世界。哈罗德发现,原来有些事情并不像他想象中难么难以逾越,他一路走来,慢慢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朝圣者,成为了新闻人物,属于哈罗德的旅程拉开了新的篇章。
三、以为可以深埋心底,原来根本无法逃避
随着不曾停止的步伐,哈罗德的跟随者越来越多,仿佛是一场朝圣的旅行,又仿佛是一场游戏。面对不断变换的现实和人群,面对不断发生的事情和矛盾,哈罗德的信念被一次次推翻和重建。
哈罗德以为已经忘记的伤痛再度浮现:哈罗德脑子里全是母亲,努力地搜寻有她的画面,想寻找一丝安慰。他想起儿时冷冰冰的家,校服上沾2 染的威士忌味道,还有十六岁生日那件大衣。○然而现实与信念让哈罗德不得不鼓起勇气面对:他第一次放任自己尽情感受那种父母亲都不想要自己的痛,他越来越清楚自己为什么畏惧、为什么总是逃避。在野外待的这些日子里,他慢慢地没有了畏惧、慢慢地明白自己内心最深的感受,哈罗德悔恨他曾经做过的事情,他只想对儿子戴维喊出那句一直不敢承认的话:“我小时候,父母不想要我。后来遇到我老2 婆,生了个孩子,也弄砸了。”他真希望戴维能听见这番话。○一个又一个过去的不愿回忆的画面逐个浮现,仿佛是一道道横在哈罗德前进路途上无法逾越的鸿沟,无数次涓然泪下的他却被无法逃避的现实推动着前行。
四、以为再也不能解脱,却发现坚冰开始消融
行走的路途中,哈罗德越来越无法摆脱内心的愧疚,他一次次地在心里对妻子说:“我欠你一个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我亲手埋葬了我的儿子,这不是一个父亲该做的事情,我想看到他长大后会成为怎样一个男人,我3二十年了,哈罗德以为那坚冰再也不会融化,所以把到现在还是很想。”○道歉的话深埋心底,不愿意开口向妻子承认他的错。
但这一次,他觉得自己真的坚持不下去了,他只想回家,他要放弃。哈罗德拿着电话说出那句他一直不愿说的话:“莫琳,我走不下去了,我错了。”莫琳听得出来,那是哈罗德对自己过去的忏悔,但是她假装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不断从话筒里传来,音调越来越高:“继续走,别停下来。还有十六英里就到了,你可以的。”经过上百天身心的煎熬,就要到了,莫琳已经不再怪责哈罗德,她只希望他坚持下去,不然他的余生都会后悔。
哈罗德在莫琳的支持下,终于走到目的地,见到了二十多年没有见的老友奎妮,虽然结局是他无法解救奎妮,但是这一路却让他自己走出了多年的阴影。最后,哈罗德见到妻子莫琳时,流泪满面地对她说:“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戴维的,还有你和我的。我甚至记起了我母亲,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许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4 找不回来了。”○莫琳紧紧抱住他,直到悲伤散去。她摸索着他的脸,亲着他咸咸的湿漉漉的脸颊,说:“你站出来做了一件事。你连能不能去到那个目的地都还不知道,却还是努力尝试了一切方法,如果连这都不算一个小小的奇迹,5 我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能算了。”○就这样,哈罗德完成了朝圣般的路程,曾经以为不能完成的事情终于完成了;曾经以为可以忘记的一切又被重新唤醒;曾经以为无法治愈的伤痛开始烟消云散。
看着哈罗德的故事,我满眼泪水,开心着他的开心,悲伤着他的悲伤。我在想,是什么力量让那样一个人变得如此强大?前一段时间看了“《罗辑6说哥伦布之所以发现美洲新大陆,不是因思维》:哥伦布为什么伟大?”○为他的勇敢和智慧,而是因为他掌握知识的有限和计算航程的错误,以为到日本的航海距离只有实际距离的一半,在没有充分认知的情况下贸然行动才让他发现美洲新大陆。
7: 还记得以前学过一篇古文《蜀鄙二僧》○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都想去南海。最后富者虽做了极其充分的准却未能到南海,而贫者靠着一个水瓶一个饭钵一年后从南海归来。
所有这些故事都告诉我们,人类许多壮举都不因为准备得充分所以成功,反而是怀着一颗必做的心才能创造奇迹。我突然明白耐克的经典广告词:just do it.的真正魅力。
《一个人的朝圣》的主角就是因为一个信念和一股冲动,然后让我们全部人都明白:只要你上路了,你就会因此而不同。我一直都困惑于走万里路读万卷书这个道理,以前我也去过很多地方旅行,走过很多路,看过很多风景,为什么从来就没有读万卷书让思想上天堂的奇妙感觉呢?现在终于有点明白,不经历风雨如何见彩虹?在行走过程中,如果没有庞大的阅历作为背景,没有路途上因为艰辛所引发的思想斗争,那走再多的路也不过是走马观花的事情,根本无法与古人说的走万里路读万卷书相提并论。
看完这本书,不断回味着作者如蚕蛹剥丝般地向我们逐层展示的故事的深层含义,我终于忍不住要大声叫道:走出无法解脱的思想困惑,需要的不是道理,而是付诸行动的脚步。哪天,当你心中有无法摆脱的烦恼时,请迈开你的脚步,让你的身体与思想在旅途中高度融合起来,你一定会发现不一样的人生天地。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小说处女作,获得2012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在酿酒厂工作40年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他和妻子住在乡间,夫妻疏离,日子就像一潭死水。许多年来,哈罗德一直麻木地生活着。在他幼年时离家出走的母亲,花天酒地放荡不羁的父亲,曾经很爱他而如今对他满怀愤恨的妻子,对生活失望抑郁自杀的儿子,还有一个在20年前真挚待他而被他的懦弱辜负的朋友……所有的这些,哈罗德以为自己早就遗忘。直到那个早晨,那封信,来自20年素未谋面的老友奎妮。她已经癌症晚期,写信告别。哈罗德的回信客套而空泛,在寄信的路上,哈罗德却心潮起伏难以平静——那些人,那些往事。一封信太不够了,一定还要再做些什么。哈罗德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1个人,87天,627英里——哈罗德穿越时光隧道的朝圣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