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读后感
第1篇:反恐读后感英文
"Since the horrific events of 9/11, there is not only the lingering shadow, but also a feeling no end of trouble for the future".Many Americans think that the primary problem is in Iraq.Many people believe that the Iraq war was government draws fire against itself, because this war does not have any relation with "9/11".Although Saddam is dictatorship, he seems to be not the same as Ben Laden.And we never find any "weapons of ma killing" of "military action that Saddam would takes against USA" in Iraq.Fight this war, pulled out the thorn in the side of Bush, but military occupation, the killing of innocent people, especially the torture of the U.S.caused resentment and hatred of Iraqis.What is more, the anti Americanism of Iraqis at the postwar is being used by terrorists and infiltration.For the United States, these new situations provide greater soil of survival and activity space for a terrorist, and expanded the terrorist forces.The United States does weaken the Al-Qaeda which launched the 9/11 terrorist attack, but it also deep into the quagmire of post-war reconstruction with Afghanistan and Iraq, unable to extricate themselves.In fact, there is actually some reasons about the terrorized by “War on Terror”, as you can see, it just like the flood, if you block the river, the flood will get bigger, you can only deal with it by dredge the channel.Face to terrorism, if we use force power to solve it, then the terrorism will be more rampant.
第2篇:反恐
反恐数据库分析报告
案例名称:FBI建立反恐数据库 来源:个人作业选择二
内容摘要:本文主要针对数据库的质量问题,在数据
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个解决方案。
收集、数据分析、数据库操作和数据库设计等各方面
案例背景:
“9・11”事件以来,各国不断寻求打击恐怖主义的有效方法与措施,其中一项就是在本国情报、执法及反恐等机构中建立和完善恐怖组织及人员数据库。在实践中,这些数据库为防范、追查、打击恐怖活动,以及加强国际反反恐合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008年10月后,FBI成立了一所“国家安全机构分析中心”(National Security Branch Analysis Center),负责建立反恐数据库。这家分析中心是FBI加强“界定可预知模式和行为方式的努力”,这有利于增强识别(恐怖分子)‘联络机构’的能力。”反恐中心数据库负责人特里弗承认,如何保证采集的信息准确是反恐数据库面临的一大挑战。他说:“我最大的忧虑是如何在长期内保证质量。” 如果你是特里弗,你会如何从数据收集、数据分析、数据操作和数据库设计方面保证反恐数据库的质量?
一、反恐数据库的现状
美国联邦调查局建立恐怖分子筛选中心,在各级政府机构中组织并标准化关于嫌疑恐怖分子的信息,并罗列出名单加强政府机构间的沟通.恐怖分子筛选中心的数据库中有关恐怖分子身份的非机密的敏感资料,例如其姓名和出生日期,这些均可与其他筛选机构分享.对在其他执法和情报机构数据库里的反恐监视名单上人员的信息资料进行分类,监视名单数据库中的记录来源课分为国家情报主任办公室管理的全美反恐中心所提供的与国际恐怖主义有关的确切个人信息和由美联邦提供识别的国内恐怖主义的个人信息。这些机构收集和保存恐怖分子的信息,为数据库工作的80名专家负责整理这些信息,他们会核实、考证、比对、拼接或者删除新来条目,将它们加入数据库。
监视名单的数据库必须每天更新,修改和删除现有的记录。每天晚上10点,反恐中心数据库将当天收获的非保密信息传送到FBI下属数据库“恐怖分子甄别中心”。这些信息通常包含人名、出生日期、国籍和护照号码等等,FBI每天都会向其中加入1000到1500个新名字,大都是没有国际背景的美国国籍嫌疑人。反恐数据库数据量庞大,涵盖内容广泛。司法部文件说,随着分析中心未来承担更重要的职责,数据库信息“覆盖对象也会呈几何级数增长。”收录禁飞名单和恐怖嫌疑人名单等等,与航空公司、执法部门、边境口岸和美国海外使领馆共享。每一个类似的机构都会接收监视名单的部分数据,各自执行其具体的任务。筛选中心每天对所有与监视名单的匹配创建报告,并将其传送给其他联邦机构。尽管各种恐怖主义监视名单采取统一的步骤,但仍可简化流程使定位和逮捕恐怖分子的进程更精简高效。
二、存在的问题
FBI建立大型反恐数据库的计划如果实现,无疑有利于整合美国安全部门信息。然而,这项计划出台不久即引发争议。
FBI拟建反恐数据库所用的数据分析法与现有恐怖嫌疑人数据库所用不同。恐怖嫌疑人数据库大都收录与嫌疑人有关的信息,信息采集对象是已知嫌疑人。而FBI拟建中的反恐数据库将包括无辜平民的信息,分析信息之后从中发现以前未知的恐怖嫌疑人。
司法部文件说,这个数据库将“利用现有信息采集工具,帮助识别个人、地点和事件之间的关联,这种关联可能暗示恐怖分子或活动存在。”司法部和FBI没有解释,不同事件、地点和人物之间的何种关联足以证明被调查对象是恐怖嫌疑人。但司法部文件表明,国家安全机构分析中心成立后,其未来59名职员中的11人将成立专门部门,负责筛选数据库信息、“查出”其中可疑之处。但被调查的标准不多,只会“令安全系统淹没在错误的阳性报告中,即无辜者被认定为恐怖分子的报告。
此外,鉴于该名单的规模庞大以及其不断增长的速度,一个主要的批评是:列入监视名单的标准太微不足道了。列入名单的具体标准是不公开的,政府机构通过对游客广泛收集信息进行排查,采用拼写错误和对恐怖分子嫌疑人的名字交替变化,来扩充监视名单。这往往导致一些不属于名单的人员列入其中,也就是“列入误报”。虽然这些选择标准可有效应用于跟踪尽可能多的潜在恐怖分子,同样也导致更多的错误。在意追踪一些无辜的不必要的人员为代价下,追踪每一个可能的恐怖分子的名单,和为避免无辜者而失去作用的名单间做选择,多数还是会选择追踪每个恐怖分子的名单,尽管其存在弊端。
但糟糕的是,对这些已被列入名单的无辜者,目前还没有一个简单而快捷的补救措施将其从名单上剥离。从监视名单中删除的请求数量持续上升,处理请求的速度难以应付要求除名的增长速度。
三、解决方案 为了解决各种已发现的弊端,以下从数据收集、数据分析、数据库操作和数据库设计等各个方面着手,争取提高数据库质量。
1、数据收集: 采取一套卓有成效的管理方法和技巧手腕,提高源头数据采集质量是很有必要的。首先是规范岗位职责。制定和完善了基础数据录入、后台数据审核、信息资料传递及筛选中心建设等系列制度和措施,明确前后盾各岗位业务操作规程及数据采集质量要求,细化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范,规范资料受理、审核、录入、复核、审批五个环节的办结时限和岗位责任,从源头防止和把持问题数据的发生,提高了基础数据质量。
其次是标准操作流程。为保障数据质量管理顺畅运行、规范运行,筛选中心需要制定和完善了信息资料管理操作规范和业务流程,建立相关机构工作接洽轨制,对资料受理、审核、传递、办结的时限请求以及过错数据信息补录等方面进行明白和规范,确保征管数据的每一个流转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到征管数据材料及时、正确、完全地采集、传递、审批、归档。
最后是规范质量要求。强化质量管理理念,对波及数据管理和流转的各个岗位、各个环控制订明确的质量管理尺度和岗位义务要求,针对采集、录入、核批等各环节轻易出错的“要害点”,实施重点管理、重点监控。
2、数据分析:首先,有目的分析,选择适用方法满足应用需要。服务于决策的数据分析,应当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具备简单快捷、特点直观、关系清晰的展示特点,可以反映各项工作在不同时间、空间上的变化情况、变化规律和影响因素等。其次,运用信息技术实现对数据的分析。只有利用信息技术才能对大量数据进行快速、准确和灵活处理。
3、数据库操作:使用数据库长连接,减少打开关闭数据库的次数,以省去数据库在打开关闭时所需要的资源。减少对标准和来源可靠的数据库名单人员的操作,避免在同一个范围内对统一资源进行反复的读写。使用数据库的预处理语句,编制全面的代码。对数据进行汇总后处理,数据表之写入最终结果。
4、数据库设计:由于数据库应用系统的复杂性,为了支持相关程序运行,数据库设计就变得异常复杂,因此最佳设计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只能是一种“反复探寻,逐步求精”的过程,也就是规划和结构化数据库中的数据对象以及这些数据对象之间关系的过程。数据库分析设计人员,数据库设计的核心人员,自始至终参与数据库设计,其水平决定了数据库系统的质量。2.用户,在数据库设计中也是举足轻重的,主要参加需求分析和数据库的运行维护,加速数据库设计,提高数据库设计的质量。程序员,在系统实施阶段参与进来,负责编制程序。操作员,在系统实施阶段参与进来,准备软硬件环境 参加设计的人员(续)数据库分析设计人员应具备的知识。在需求分析阶段,综合各个用户的应用需求,需求分析做的不好,可能会导致整个数据库设计失败。在概念结构设计阶段,通过对用户需求进行综合、归纳与抽象,形成一个独 立于具体DBMS的概念模型。在逻辑结构设计阶段,将概念结构转换成具体的数据库产品支持的数据模型,并对其模型进行优化,形成数据库逻辑模式。根据用户处理的要求、安全性考虑,在基本表上建立 必要的视图,形成数据的外模式。在数据库物理设计阶段,为逻辑数据模型选取合适的物理结构。根据DBMS 特点和处理的需要,进行物理存储安排,建立索引,形成数据库内模式。在数据库实施阶段,运用DBMS提供的数据语言、工具及宿主语言,根 据逻辑设计和物理设计的结果,建立数据库,编制与调试应用程序,组织数据入库,并进行试运行。在数据库运行和维护阶段,正式运行,并不断对其进行评价、调整和修改。
四、未来反恐库数据库的发展方向
我认为既然当前的反恐数据库有如此多的不足,未来的反恐数据库应该是在其基础上有一定的改善,反恐数据库系统应日趋成熟。
而且目前世界上只有美国、日本等国家建立了反恐数据库,但是恐怖主义是世界性的问题,它所危害的是世界各国健康发展,所以,我认为,在将来反恐数据库的建立不仅会在各个政府机构中普及,国际性组织也会参与其中,反恐数据库将会成为各国间共享的一种资源,共同应对恐怖主义。
第3篇:反恐常识和实践读后感
反恐常识和实践读后感
学校的生活虽然很忙碌充实,但我还是利用余下的实践看了《反恐常识和实践》这本书。
通过阅读学习使我对反恐斗争形势和现状有了新的认识,对在意识形态领域开展反斗争再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心得一:维护并加强民族团结是稳定和发展的基本保证
每个名族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即使到了腐朽的清王朝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也没有从祖国怀抱中分裂出去。各族人民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书中提到了许多反恐的知识,对于一名特警专业的学员,将来踏上工作岗位,可能直接面对反恐恶势力,我们对于这方面的学习显得十分重要与迫切,我国目前的反恐形势非常严峻。
当前,我国社会大局稳定,但同时面临的挑战也明显增多,特别是反恐斗争形势更加严峻复杂,暴力恐怖活动多点频发,达到历史上一个较高峰值,新疆进入了暴力恐怖活动活跃期、反分裂斗争激烈期和干预治疗阵痛期。
读史而知新,回顾新疆的历史,新疆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是新疆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无可比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根本上改变了新疆各族人民的前途命运,决定了新疆历史的发展方向,开创了新疆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半个多世纪以来,新疆发生了巨大变化,已经改变落后面貌。在党的领导下,新疆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大力建设,在国家的关心支持和各省市区的援助下,现在新疆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文明进步程度、人民生活水平都取得辉煌成就,这可以与周边国家进行对比,毫不逊色。当前新疆进入了历史上发展与稳定的最好时期,党始终是新疆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坚定维护者,始终是全心全意为新疆各族人民谋利造福,没有共产党领导就没有新疆的稳定发展,就没有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对此,我们援疆干部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政治责任,自觉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站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立场上,在援疆工作组领导下,在阿克苏地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力维护好社会稳定。
从全国来看新疆地区相对边远、区情和周边情况复杂,经济相对落后,少数民族聚集,这些年来,境内外“三股势力”也一直借口区内一些边远、局部地区的贫困问题,对我大加攻击,煽动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因此,只有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大力改善人民生活,使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对周边国家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和人民生活水平上的优势,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增强各族人民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认同感,从而压缩“三股势力”的活动空间,实现长治久安。
作为一名警察学员,更应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大局意识,更加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形式的民族分裂主义,坚定地维护新疆社会政治的稳定。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准确将非法宗教与正常的宗教活动准确区分开来,将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区分开来。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反复证明,在新疆这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民族团结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新疆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一线,确保国家安全和新疆社会政治稳定是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
第4篇:防恐反恐方案
金桥大酒店反恐防恐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处置酒店内恐怖活动的发生,进一步打击恐怖活动,营造平安和谐的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地保障酒店内人员及旅客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结合酒店内工作环境的实际情况,从实战出发,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本预案指的恐怖活动是指发生在酒店内的人为制造的一切危害社会稳定、危害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的一切形式的活动,通常表现为爆炸、袭击、劫持人质(绑架)、投毒、纵火等形式。
一、设立金桥大酒店反恐防恐工作指挥部
成立酒店反恐防恐指挥部,负责反恐防恐工作的处理、指挥、调度。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祁丽霖 副总指挥:马勇光
组员:桂云凤 刘云兰 王学林 杨东飞 刘玉龙
反恐防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总台 电话:内线——8124946 报警电话——8122296 片警电话——***
(二)反恐防恐工作指挥部的职责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反恐防恐方案,防止引发次生事件;
(3)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5)及时向有关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二、酒店反恐防恐的应急准备工作
(一)酒店发案时所涉及的在店人数,包括住宿人员,具体人数由各部门负责统计上报指挥部,上述材料统计后统一放置指挥部,并随时更新。
(二)酒店发案点的地理位置,由保安部提供店内各建筑物的图纸,并按比例标明建筑物的大小面积,进出口、消防设施水源等情况;并在图上标明各重点要害部位的位置,各楼层撤离路线;由总办与财务部提供重要资料及贵重物品的数量种类、上述材料统一放置指挥部,并随时更新。
(三)酒店前台用电话及无线对讲机通知各部门,由酒店反恐防恐指挥部统一发出指令。
(四)贮备各种应急物资,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五)进行反恐防恐预案演习,并随时更新。
三、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及时公布防恐信息
要做好对恐怖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整合监测信息资源,依托政府及酒店的信息网络,建立全时段、全覆盖的恐怖事件预测预警系统。
四、反恐防恐处理方法
发生恐怖活动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酒店内某一地发生恐怖活动时,酒店内的每一个员工应把信息及时报反恐防恐指挥部,指挥部根据信息报送程序向上级报送信息,启动酒店处置突发事件的总体工作预案指令,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做到通讯畅通,及时到指定地点接受任务开展工作。
(2)各小组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开展工作,现场处置调查组、现场救援小组、后勤保障组分别到达现场,统一指挥,划出保护区,展开对伤员的抢救、人员的疏散等应急救援工作。在此应特别强调以下几方面:
1.发案部门或区域要及时将案情进行上报,由酒店指挥部统一报警,报警以后,对
110、1
19、120等各专业人员进场进行引导。
2.及时准确地了解案情的性质,服从指挥,听候指令及时将水电进行切断与开启,并对受损情况按应急需要进行及时修复。具体由保安部工程维修人员负责。3.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抢修。
4.及时搞清恐怖分子的身份,并进行劝阻工作,由发案部门、专家人员等进行负责。
5.所在单位对要疏散的人员进行清点造册,包括姓名、性别等相关内容,在专家的建议下要求酒店员工及恰时住宿人员按一定秩序进行撤离疏散。 6.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及时抢救伤员。7.做好对酒店秩序的维护。
8.深入调查了解,统一发布信息。前期处理基本完毕后,应积极对案情进行调查了解,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由总办起草,经反恐防恐指挥部同意后,客观地向外界公布恐怖事件的相关信息。未经同意,其他任何个人和部门都应婉拒记者的采访。
(三)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人员的伤亡以及财物的损失进行统计。
2酒店反恐防恐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发生恐怖活动的经过、采取的应急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在听取领导的批示后,对善后事宜进行处理。3.各应急救助小组对救助行动进行总结,不断完善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4.做好事件后的卫生防疫工作。 5.开展事件后自救工作。
6.其他。
金桥大酒店
第5篇:防恐、反恐预案
柳河公路运输工程总公司 防恐、反恐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公司应对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恐怖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员工、旅客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公司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安部公安机关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分预案》、《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的精神进行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专项预案之一,适用于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利用各种暴力手段在本公司所辖的领域内,实施任意社会目标攻击,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心理恐慌的恐怖事件。主要包括:
(1)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公司场所、民生设施、旅客运输车辆的。(2)攻击公司计算机信息、GPS卫星定位系统等,构成重大危害的。(3)劫持公司所属员工,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4)其他大规模恐怖事件。
(5)利用生物及化学制剂造成人流密集场所人群毒害的。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把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工作。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恐怖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做好预案、物质和经费等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反应,协同应对。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以及“统一协调、企业负责、就近求助、区域救援”的优先原则。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挥部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本公司突发防恐、反恐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突发事件的“测、报、防、抗、救、援”各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具体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上级有关应急决定事项;组织编制、修订、审核本馆各项应急预案;策划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等工作。
总指挥:
职 责:布署本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定指挥机构成员及其职责范围,并在发生意外事件的任何时候,都能于自己的管辖范围内迅速做出处置决策。
副总指挥:
职 责:指挥管辖部门职工积极配合,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类别的应急管理工作。
2、反恐工作组 (1)搜索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站、场内日常巡查及特殊时段的搜索工作。现场抢险、排除建筑物坍塌险情及其它需要处置工作。
(2)安全保卫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全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事发现场的警戒工作,疏散现场周边群众。
(3)医疗救护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现场抢救、救护伤员。视人员伤情需要,调动医护救治人员,并配备相应医疗设施及药物等相关物资。
(4)通讯联络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保障处置恐怖事件时的通讯联络畅通。传达指挥部的命令和反馈信息;负责提供相应救援组织和人员的通讯联络方式。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应急抢险物品运输工作;负责抢险物资、设备设施、防护用品及抢险救灾人员食品、生活用品及时供应;负责疏散群众的安置和食品供应等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应急车辆调配。
(6)抢险救援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根据总指挥命令和现场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协同相关部门对现场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隔离,对被破坏的设备进行抢修。
六、企业反恐工作危险源
(1)歹徒有可能持凶器直接劫持人质或抢劫财物;
(2)歹徒有可能在前停车区域隐蔽处放置炸药包、瓶装有毒气体等;(3)歹徒有可能在院内的垃圾箱中放置危险品;(4)歹徒有可能恶意破坏停置客运及私家车辆;
(5)歹徒有可能利用旅客运输高峰期人多拥挤给旅客包中或口袋中放置小型有毒物品或其它危险品;
(6)歹徒有可能在利用中途上车制造恐怖事件。
七、应急处置
(一)召开应急会议
由公司应急总指挥主持,相关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参加。会议内容主要是通报事件情况,宣布进入应急状态,确定应急现场各工作组任务,判断所需的应急物资,确定向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二)响应程序
1、启动预案
(1)突发恐怖环境事件发生后,立即应急指挥部报告,并由总指挥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办公室报告,请求支援。
(2)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各小组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后,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3)按照应急指挥部或政府的命令进行处置。
2、现场处置程序
(1)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封闭、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
(2)在事发现场并在现场实行双门岗,加强进出人员的检查;
(3)对核与辐射、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反恐应急指挥部要迅速向上级应急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请求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的专门检验鉴定力量和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4)抢救受伤人员,进行简单处置后立即送往医院;(5)根据现场情况疏散周边人员到安全区域,并进行安置;
(6)设立警戒线,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事发现场;(7)根据现场情况按照各专项预案进行抢险救援工;
(8)向事发现场运送应急物质,保持现场及外部通讯联络畅通;(9)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进行处置。
3、应急终止
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现场应急指挥部报请上级部门领导批准后,由现场总指挥宣布应急终止:
(1)公司、国家或政府主管部门应急处置已经终止;(2)现场安全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3)损失控制在最小;(4)社会影响减到最小。
八、注意事项
1、发生恐怖事件后,在场工作人员迅速上报应急领导机构,并即刻拨打“110”报警电话。
2、接到报警,指挥机构应迅速指派安保组核实现场情况,经查属实,总指挥下令启动该预案,并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请求支援。
3、搜索组、抢险组开展工作时应携带必要的警卫防备器械,在避免伤亡的情况下,力争协助公安人员抓捕罪犯。
4、搜索组对站、场及办公场所内各处进行仔细盘查,发现可疑迹象立即上报;例如发现可疑包裹物品,不可轻举妄动,务必先上报负责领导,待确认无碍后,方可打开。
5、如歹徒持有杀伤性武器危害或劫持人质,通讯组、疏散组成员应保持冷静,稳住歹徒,分散歹徒的注意力,拖延时间,见机行事,等待增援。
6、发生暴力抢劫事件,现场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歹徒发生正面冲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记住犯罪人的相貌,衣着打扮、年龄、身高等基本特征,如有犯罪车辆,应记住车牌号或车型、车身颜色,方便公安机关追查。
7、现场有人员受伤,立即拨打“120”急救,医疗组迅速进行抢救并安排人员到路口引导急救车。
8、在发生恐怖事件后,各组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可肆意散播谣言,避免引起恐慌,产生不良影响。
九、事件预防
1、要建立健全防范恐怖袭击事件的领导责任制。
2、建立健全安全防范的各项规章制度,紧密依靠上级部门、当地公安和内部保卫力量,加强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3、建立健全技术监控手段。到重要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时,应增强检查力度、监察次数。
4、切实做好旅客运输安检工作和查处危险品保管处置工作。
5、要加强对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培训教育及应急演练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6篇:反恐方案
XX学校关于“G20”峰会期间
校园反恐维稳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步进行和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校根据县教育科技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落实我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反恐维稳工作的重大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及“底线”思维,坚决防止我校出现投毒、暴力等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出现师生个人极端刑事案件,确保不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确保我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校对G20峰会反恐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教育系统工作取得实效,我校成立反恐维稳工作领导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三、防范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
1、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保证人员随时待命,保证随时出动应对处置各种突发情况。
2、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外来人员严格执行登记、盘问、报告,对可疑人员进行跟踪,无正当理由者不允许进入,非公务外来车辆不得随意进入学校。
3、加强学校内部执勤巡逻。(二)完善“三防”基础设施
1、强化安保队伍建没,配齐配足安保器械。校园警务室设施设备规范放置,配足警用器材,保安人员上岗执勤时统一着保安制服,特警用器械,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
2、完善校园监控设施设备。在学校大门、主要道路、学生公寓、食堂和学校周边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做到24小时监控无死角,发观异常,及时报告。
(三)突出防范重点
1、加强学生上下学管理。学生放假和来校时间安排值班教师在校门口执勤。
2、加强校园围墙管理。清除围墙内外便于攀爬的一切土堆、桌椅板凳、柴木等杂及时堵塞缺口,加高低矮围墙,加固松动部位,必要时加装铁丝网,以确保人员不能翻越围墙出入校园。
3、加强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对各种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加大管控力度,有效消除危及食品安全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4、加强学生乘车防恐意识。
5、加强各类危性物品排查。重点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和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携带情况。
(四)加强反恐防暴宣传教育。通过班会、黑板报、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对广大师生开展反恐防暴安全教育,让广大师生了解掌握避险、防护、逃生、急救、报警等基本常识,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强化应急工作
1、强化应急演练。每学期定期开展一次反恐防暴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安全自救防护能力和学校快速反应处置能力。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做到有备无患。
2、规范应急处理。发生突发性暴恐事件时根据事件性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根据有关指示采取相应措施,并全力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救援工作,维护事发地稳定,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第7篇:反恐法..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义意识。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恐怖活动预防、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宗教、互联网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发现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相关记录,删除相关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网信、电信、公安、国家安全等主管部门对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责令有关单位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电信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阻断传播。
第二十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前款规定的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
第二十一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第二十二条 生产和进口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
运输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
有关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严密防范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扩散或者流入非法渠道。
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可以决定对生产、进出口、运输、销售、使用、报废实施管制,可以禁止使用现金、实物进行交易或者对交易活动作出其他限制。
第二十三条 发生枪支等武器、弹药、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失的情形,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依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作、生产、储存、运输、进出口、销售、提供、购买、使用、持有、报废、销毁前款规定的物品。公安机关发现的,应当予以扣押;其他主管部门发现的,应当予以扣押,并立即通报公安机关;其他单位、个人发现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对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恐怖主义融资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可以依法进行调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
第二十五条 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资金流入流出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应当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 海关在对进出境人员携带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实施监管的过程中,发现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应当立即通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反恐怖主义工作的需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组织、督促有关建设单位在主要道路、交通枢纽、城市公共区域的重点部位,配备、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等防范恐怖袭击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对宣扬极端主义,利用极端主义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发现极端主义活动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并登记身份信息,对有关物品、资料予以收缴,对非法活动场所予以查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宣扬极端主义的物品、资料、信息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第二十九条 对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和监护人对其进行帮教。
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加强对服刑的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的管理、教育、矫正等工作。监狱、看守所对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根据教育改造和维护监管秩序的需要,可以与普通刑事罪犯混合关押,也可以个别关押。
第三十条 对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在刑满释放前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服刑期间的表现,释放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等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应当听取有关基层组织和原办案机关的意见。经评估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向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安置教育建议,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确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在罪犯刑满释放前作出责令其在刑满释放后接受安置教育的决定。决定书副本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被决定安置教育的人员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安置教育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安置教育机构应当每年对被安置教育人员进行评估,对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安置教育的意见,报决定安置教育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被安置教育人员有权申请解除安置教育。
人民检察院对安置教育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较大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活动、设施等确定为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报本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备案。
第三十二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二)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
(三)指定相关机构或者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四)实行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安全威胁,完善内部安全管理;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对重点目标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对重点目标以外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其他单位、场所、活动、设施,其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第三十三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对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应当调整工作岗位,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
第三十四条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和管制物品,应当予以扣留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五条 对航空器、列车、船舶、城市轨道车辆、公共电汽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营运单位应当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掌握重点目标的基础信息和重要动态,指导、监督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履行防范恐怖袭击的各项职责。
公安机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重点目标进行警戒、巡逻、检查。
第三十七条 飞行管制、民用航空、公安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空域、航空器和飞行活动管理,严密防范针对航空器或者利用飞行活动实施的恐怖活动。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在重点国(边)境地段和口岸设置拦阻隔离网、视频图像采集和防越境报警设施。
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当严密组织国(边)境巡逻,依照规定对抵离国(边)境前沿、进出国(边)境管理区和国(边)境通道、口岸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物品,以及沿海沿边地区的船舶进行查验。
第三十九条 出入境证件签发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恐怖活动人员和恐怖活动嫌疑人员,有权决定不准其出境入境、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或者宣布其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第四十条 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发现恐怖活动嫌疑人员或者涉嫌恐怖活动物品的,应当依法扣留,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检验检疫机关发现涉嫌恐怖活动物品的,应当依法扣留,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旅游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境外投资合作、旅游等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中国在境外的公民以及驻外机构、设施、财产加强安全保护,防范和应对恐怖袭击。
第四十二条 驻外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和应对处置预案,加强对有关人员、设施、财产的安全保护。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将反恐怖主义工作经费分别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国家对反恐怖主义重点地区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应对处置大规模恐怖事件给予经费保障。
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建立反恐怖主义专业力量,加强专业训练,配备必要的反恐怖主义专业设备、设施。
县级、乡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指导有关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力量、志愿者队伍,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七十五条 对因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或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七十六条 因报告和制止恐怖活动,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作证,或者从事反恐怖主义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三)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变更被保护人员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不公开被保护单位的真实名称、地址,禁止特定的人接近被保护单位,对被保护单位办公、经营场所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以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七十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反恐怖主义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开发和推广使用先进的反恐怖主义技术、设备。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履行反恐怖主义职责的紧急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
因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补偿。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补偿。
第8篇:反恐案例
反恐案例
新疆暴力恐怖事件
新疆暴力恐怖事件,指新疆近年来所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如新疆巴楚暴力案、乌鲁木齐七·五骚乱、4.30乌鲁木齐火车南站暴恐案、5.22乌鲁木齐爆炸案等此类恐怖事件的参与者多是部分的少数民族群众和妄图分裂新疆的疆独分子,前者因为生活问题对社会和政府心生不满,后者则固执认为汉族侵略了新疆,再加上境内外恐怖组织的煽风点火,所以经常发动恐怖行动,令人发指。新疆暴力恐怖事件,指新疆近年来所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如新疆巴楚暴力案、乌鲁木齐七·五骚乱。
出现原因
1、新疆居住有很多少数民族,大部分人都安居乐业,但有少数的极端分子,从历史等各方面原因固执的认为是汉族群众侵占了他们的领土。
2、新疆经济发展水平低,使群众受教育程度低易受蛊惑。
3、敌对中国势力的干涉支持,虚构东突厥。
4、部分少数民族由于各方面原因,受教育程度不高,所以一些人只能从事较为低级的工作,不满因此而生。
5、有不法分子伙同各方的分裂势力,妄图把新疆从中国分割出去。
境外组织
中央和新疆自治区采取一系列措施,新疆局势总体上趋于稳定和缓和,这一点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发生大的改变,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影响新疆局势稳定的一些不利因素并未完全消除,这样一些因素在境内和境外都有,境外包括“世维会”和“东伊运”等“疆独”组织,他们在国际上没有停止敌对活动。在境内,一些“75”事件后思想变得激进的人依然存在,所以他们会发动一些类似的暴力袭击事件。李伟说,我们对此要有清醒认识,短期内解决也是不现实的。
李伟说,恐怖主义最致命的地方就是给公众心理带来阴影。在新疆,恐怖分子觉得通过其他手段不足以给刚从“75”事件阴影走出来不久的人们造成伤害,于是通过此类暴力手段宣示,影响新疆稳定的不利因素依然存在。李伟表示,我们要做的是将暴力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不影响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让暴力分子所设想的结果落空,才有利于新疆今后的发展。[2] 代表事件
2014年9月21日17时许,新疆巴州轮台县城一商铺门口、阳霞镇、铁热克巴扎乡等处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公安机关迅速处置。目前,受伤人员已送往医院全力救治,当地社会秩序正常,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4年7月28日凌晨,莎车县发生一起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件,造成数十名维汉族群众伤亡,31辆车被打砸,其中6辆车被烧。
2014年6月21日,一伙暴徒驾驶车辆冲撞喀什地区叶城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并引爆爆炸装置。民警果断处置,击毙13名暴徒,3名民警受轻伤,无群众伤亡。
2014年5月22日,7时50分许,有2辆无牌汽车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一早市冲撞群众,此后2辆车发生爆炸起火。截至发稿时已造成31人死亡,90余人受伤。
2014年4月30日,在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出站口接人处施爆。案件造成3人死亡,其中1名系无辜群众,2名犯罪嫌疑人当场被炸死。
2014年 3.1云南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 2013年 6·26新疆鄯善县暴力恐怖袭击案
2013年6月26日凌晨5时50分许,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鲁克沁镇发生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多名暴徒先后袭击鲁克沁镇派出所、特巡警中队、镇政府和民工工地,放火焚烧警车。
2012年 2·28喀什叶城县恐怖袭击事件 2012年2月28日上午,阿布都克热木·马木提在其家中召集恐怖组织成员,确定实施暴力恐怖行动,进行编组、分工,分发刀、斧等犯罪工具,演示实施恐怖袭击的方法。当日下午18时许,带领恐怖组织成员到达叶城县幸福路步行街,持刀、斧疯狂砍杀无辜群众,当场致13人死亡,16人受伤(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阿布都克热木·马木提被当场抓获,7名暴力恐怖分子被击毙,另1名被击伤后抢救无效死亡。在事件处置过程中,1名联防队员牺牲,4名公安民警受伤。
2011年 12·28新疆恐怖团伙劫持人质事件
据新疆党委外宣办29日透露:2011年12月28日23时许,在新疆皮山县南部山区,一暴力恐怖团伙劫持两名人质。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立即出警解救人质。在处置过程中,暴徒拒捕行凶,杀害一名公安干警,致一名干警受伤。公安干警当场击毙暴徒7人,击伤4人,抓捕4人。两名人质获救。
2011年 7·18和田袭击暴力恐怖事件
2011年7月18日12时许,18名暴徒按照预先计划冲入纳尔巴格派出所,手持斧头、砍刀、匕首、汽油燃烧瓶和爆炸装置等,疯狂进行打、砸、烧、杀,杀害一名联防队员和两名办事群众,杀伤两名无辜群众,劫持六名人质,在派出所楼顶悬挂极端宗教旗帜,纵火焚烧派出所。
2009年 新疆针刺事件
新疆针刺事件是继7.5事件后在新疆发生的民族分裂分子有预谋、有组织策划制造的公然扰乱社会秩序、制造恐怖气氛的重大恶性案件。就在乌鲁木齐的街头人气渐增,商场生意渐好,社会气氛逐渐走出“7·5”事件阴霾时,一些民族分裂分子用一个小针头在群众中间制造出大恐慌,妄图挑起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分裂、激起全城市民的愤慨。
2009年 7·5乌鲁木齐打砸抢烧事件
2009年7月5日晚上,乌鲁木齐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在此次事件中,造成197人死亡,1700人受伤,被毁车辆达260部,其中190部公交车,50多部民用车;受损门面房203间,民房14间,总过火面积达到56850平方米,全市共有220多处纵火点,有两栋楼房被烧毁。随着真实信息的披露和媒体报道的深入,“7·5”事件真相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在人们面前:“7·5”事件,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策划和组织的一场反国家、反民族、反人类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2008年 新疆喀什爆炸袭击事件
2008年8月4日上午8时许,新疆喀什市边防支队集体出早操行至一宾馆时,突遭2名作案分子驾车袭击,并引发车上的爆炸物,当场造成16人死亡,16人受伤,2名作案人员已经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调查分析
2014年6月21日晨,一伙暴徒驾驶车辆冲撞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并引爆爆炸装置。民警果断处置,击毙13名暴徒,3名民警受轻伤,无群众伤亡。目前,案件正在抓紧侦办,当地社会秩序正常。
2014年6月15号的下午,3名手持凶器的暴徒在对新疆和田市一家棋牌室内的市民进行疯狂砍杀的时候,遭到市民的奋力反击,很快被警民联手制伏,3名暴徒当中,两人因伤重不治而亡,一人被擒。昨天,在当地的看守所,记者见到了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木尔扎提。
木尔扎提头上的伤是在案发时遭群众反击留下的。警察来了把他带到了医院,医生把他头上的伤缝好。
监控显示,案发前,木尔扎提3人曾在棋牌室门前逗留了一分半钟,密谋袭击行动。照他们原来的想法是在这里搞袭击,一是容易得手且不容易被警察发现,二是可以顺利逃跑。
木尔扎提先观察了5秒钟,随后跟一起进去的人拿着斧头开始砍,也朝一个人开始砍。木尔扎提选择的第一个袭击对象是监控画面中唯一的一位女士。木尔扎提同伙有跟他们说砍人要分年龄,见人就砍。想着没机会逃跑了
袭击行动开始后,暴徒们却感到了一丝恐惧。
木尔扎提当时有一些怕,乘客用椅子桌子朝他们打过来,他表示发生这种事(激烈反抗)真的有一些害怕。看到人们并没有被他们吓到,三名暴徒企图逃跑,可当他们跑出棋牌室后却发现其实已经无路可逃。
在外面群众拿着棍子朝他们过来,当时他想的就是他们没有机会逃跑了。面对人们组成的包围圈,暴徒们慌不择路继续实施砍杀。可越来越多的群众加入到了围堵的行动中。这时,正在附近巡逻的武装力量也及时赶到了现场,3名暴徒被彻底制伏。
能活着被警察抓获
木尔扎提也很庆幸自己能被警察抓获。木尔扎提表示,现在还活着,如果我能出去的话,再不会干这种事了。我会好好地在家照顾父母。
据当地警方介绍,该团伙成员深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相信通过杀戮可以换取进入天堂的资格。
木尔扎提表示,他们跟我讲关于“圣战”的事情,说只要进行“圣战”而死,死后就可以不受“审判”直接进入天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