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粪池清理合同3篇
化粪池清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需清理化粪池6个并负责冲洗。
2、所有清出的废物由乙方负责拉走并清理干净。
3、乙方应保证下池施工,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如出现应违反操作规程而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乙方所需的电力和
场地。
三、付款方式;:
在甲方指定人员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后,甲方负责付清乙方全部费用,共计12000元整。
甲方: 乙方: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化粪池清理合同2
化粪池清掏合同
甲方:重庆蓝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重庆科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开 户 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渝北支行
账号名称:重庆科昂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账 户:130 1010 1200 100 13188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管理的化粪池清掏、排污井清理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达成如下条款:
一、承包项目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房管局内的化粪池清掏1个和3个排污井的清理工作;化粪池内及排污井清理的污渍由乙方清运出妥善处理,如乙方处理不当,所造成的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服务标准
1、乙方对房管局内的化粪池1个、3个排污井的清理必须清理完整。
2、乙方须确保化粪池不外溢,排污管道畅通无阻。
3、如出现化粪池污水外溢、排污管道堵塞等异常情况,乙方须在24小时内到达处理。
4、乙方在清理过程中,如给甲方环境造成破坏,乙方应当恢复原状。
5、乙方在清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影响单位正常工作。
三、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费用
承包费用为年3960元,大写:叁仟玖佰陆拾元整。
五、付费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服务费用以一次性支付方式执行,乙方清理完化粪池及排污井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的七个工作日内以支票的形式完成费用支付。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享受乙方清理、维护化粪池、排污管道的服务。
2、向乙方无偿提供清运工作过程当中的水电使用便利条件。
3、有权对工作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正。
4、甲方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向甲方收取承包的服务费用。
2、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事件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清理、维护内容:包括房管局内约为230立方的化粪池,3个排污井的清理。
4、乙方在化粪池清理、维护工作过程中如造成甲方管理的物品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支付的赔偿费用不足的,甲方有权通过其它途径追讨不足部份。
八、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没有履行合同条款,没有履行合同的一方属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仟分之伍元违约金作为赔偿。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合同可解除:
1、合同期满后合同自然解除;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需终止合同,应提前与对方协商,经协商后方可解除合同。
3、如遇自然灾害及外部因素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可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需订立补充协议的应当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化粪池清理合同3
凤城世家小区化粪池清理协议
甲方:深圳市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清理化粪池所有的沉淀物和固化物。
2、工程地点:凤城世家小区东门和12栋广场化粪池,以及新增11栋内街处化粪池。
3、承包范围及要求:清理凤城世家小区东门入口内1#化粪池和凤城世家集中商业广场2#化粪池所有的沉淀物和固化物,要求以上三个化粪池内沉淀物和固化物全部清理干净。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29日
第三条 合同价格及结算
1、本合同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每年工程价款总价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此费用包含清理凤城世家小区东门入口内1#化粪池和凤城世家集中商业广场2#化粪池以及11栋内街处3#化粪池所有的沉淀物和固化物的清理工作所需人工费、装卸运输费、设备费、人生安全保险费所有费用在内。
2、工程款按季度分4次现金结算,前3次4000元,最后一次3000元,同时乙方需提供发票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甲方代表:负责核查、验收及工程结算。
第五条 乙方代表
1、乙方代表:负责清理化粪池,并清理干净化粪池池底杂物。
2、行使合同签约定的权利,执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人员和设备进场。
第六条 安全施工要求
乙方必须做好化粪池清理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 竣工验收要求
化粪池清理见底无杂物。
第八条 环境保护要求
施工周边不能遗留化粪池杂物,若有必须清理干净。
第九条 违约责任要求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提出整改直至乙方达到约定要求,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并保留追诉因乙方违约给甲方带来损失的权力。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日期: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29日。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终止。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