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制度
员工离职制度 第一条 离职程序:
1.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
2.经经理签字同意后,交由吧台备案,方能完善相关手续。
第二条 其他事宜:
1.凡离职员工须有在本店干满 3 个月的工作经历(本店方面解聘除外),并提前 30 天提出书面申请。
2.员工自递交辞职申请书后,领班或厨师长、经理可根据情况提前 2 天书面通知让其离职。
3.离职员工需按《员工离职制度》上规定逐项办理离职手续。
4.工作未满 6 个月的员工办理辞职手续,按规定扣除健康证费用、工作服费用。工作满 6 个月后办理离职手续不再以上费用。
第三条 附件 本制度由领班、厨师长、经理监督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