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中心制度
一、例会制度 1.部门必须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对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
2.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每回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事前向部长及负责人请假,并将请假条交与部长。
3.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评优处罚制度 1.评优 每月评出本月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部长评价”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 2 分计入下月考评。在每学期末各项活动结束之后进行一次集体评优活动,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
2.考核办法(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 10 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本部门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排名靠前的两名干事为“优秀干事”。
(4)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本部门所有成员。
3.考核标准(1)例会、值班无故迟到者,迟到 5 分钟以内进行口头批评。5—10 分钟扣 0.5分,并进行批评教育,10 分钟以上者扣 1 分,并进行批评教育。
(2)无故缺席者扣 2 分。
(3)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及其他材料未及时、主动上交到相关负责人,扣 1分。
(4)安排的工作拖拖拉拉未能按时完成者扣 1 分,拒不完成者扣 2 分
(5)积极配合部长及负责人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负责,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加 2 分。
(6)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 2 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 1 c 表现良好者:加 2 分(7)部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 5 分。
四、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累计达 3 次者,扣 2 分,并进行批评教育。
5、请假达到 5 次者,扣 1 分,并进行批评教育。
五:考勤制度 1、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部门各成员必须按时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以待批准,未经批准,迟到、早退扣 1 分/次,缺席扣 2 分/次。
2、在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带工作卡,以代表成员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