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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岗位职责制度

作者:葛德密斯 | 发布时间:2020-10-19 07:01:2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医院岗位职责与制度手册

蚌医二附院岗位职责与制度汇编目录

一、岗位职责

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疗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4、领导本科人员,完成门诊、急诊、住院患者的诊治工作和院内外会诊工作。应用“临床诊疗规范(常规)”指导诊疗活动,有条件的可用“临床路径”来规范诊疗行为

5、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6、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7、保证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可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执行。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8、按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原则,决定各级医师手术权限,并督促实施。

9、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10、领导组织本科人员的“三基训练”和定期开展人员技术能力评价,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11、参加或组织院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并接受和完成院长指令性任务。 12、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工作资历:必须是本专业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具有自己的专业研究方向和技术专长。

工作能力:对本专业临床及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全面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诊和病例讨论会。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9、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做好下午、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主治医师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4、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病房出院及死亡病例总结讨论,做好病死率、治愈率、化脓率、病床周转率、病床利用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登记、统计、报告工作。6、负责节日假日排班及书写各种手术通知单。

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9、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10、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1、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12、按照卫生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完成到相关临床及医技科室轮转工作。

科主任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承担临床科主任的全部职责,是 诊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确保 为病人提供优质、安全及合理的治疗。

2、科主任应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组织”的成员,参与医院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工作。

3、本岗位基本要求与能力

3.1 是具有相应危重病医学执业资格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

3.2 在 病房工作至少五年以上,具有相应 训练水准、熟练的专业技术、丰富的临床经验,了解危重病医学的进展情况。

3.3 在病房从事 临床及管理工作,或是授权一名具有同样资格的副主任医师从事上述工作。

3.4 具有与各临床与医技科室间协调的能力,能参与检查、评价医院内合理利用 医疗资源的情况。

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的领导及科主任的指导下,是本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护理部、科主任负责。负责本病房的护理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

2、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各项护理措施的实施,严防差错事故。 3、主持晨会交班及床头交接班,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合理调配护士工作。4、随同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参加科内会诊、疑难危重症及死亡病历讨论。5、组织并参与危重症患者的抢救。

6、定期检查仪器、急救物品、贵重药品,保证仪器性能良好,药品齐全并记录。 7、定期检查各项表格记录,保证其完整性与准确性。8、定期检查各种消毒与灭菌物品并记录。

9.负责护士继续教育的管理,制定各级护理人员培训计划,负责组织护理查房、护理会诊。 10、组织本科护理科研工作,积极参加学术交流。

11、积极听取医师及患者的意见,不断改进病房管理工作。 12.负责科室临床教学工作的管理和实施。

一三、护士长资质基本要求与能力

一三.1 由主管护师及以上人员任护士长

一三.2 经过 专业培训,并在 临床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专业护理知识,有一定的管理和教学能力,并经过护士长岗位培训。

一三.3 每天24 小时、每周7天能够随时可在病房从事 临床护理及管理工作,或是授权一名具有同样资格的主管护师承担上述工作。

一三.4 具有与各临床与医技科室间协调的能力,能参与检查、评价 护理质量管理的情况。

一三.5 对设置床位较多工作量较大的 护理单元(如心脏大血管外科术后 等)可设科护士长进行管理,根据工作性质及数量分设日班与夜班护士长制,或是设副护士长,以确保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

检验科科主任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并组织和实施本科工作计划,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3、组织科室各级人员学习各项操作规程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4、负责督促科内各级人员学习,提高技术水平。5、定期组织做好室内、室间质控,保证报告质量。

6、组织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7、经常可临床科室沟通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检验科(副)主任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本科业务技术工作。

2、参加部分检验工作,检查科内的检验质量控制,解决业务上复杂疑难问题。 3、经常深入临床科室,征求对检验工作的意见,参加院内疑难病例会诊及病例讨论。4、负责开展科学研究,配合临床开展检验新技术。

5、担任教学工作,负责研究生、进修生、实习生的业务指导及专题讲座,做好科内各级人员业务培训及知识更新工作。

6、副主任检验师履行主任检验师职责。

检验科主管检验师职责

1、在正、副科主任领导和正、副主任检验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日常检验工作,负责分管检验项目的检验质量,搞好质量控制,解决技术上较复杂的问题。指导检验师、检验士的检验工作。

3、参与科研工作,担任教学任务。带教进修、实习人员,协助做好科内各级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

4、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检验质量。 5、做好安全、消毒及卫生工作。

检验科检验技师职责

1、在专业主管的领导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工作记录(包括工作量、试剂消耗、仪器使用情况、室内质控情况等)。

2、担负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收集和采集标本,严格按操作手册规定程序操作,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3、及时发送报告单;遇到生命紧急值的检验结果应报告检验医师或专业主管,并电话通知临床经治医师;重要标本(如脑脊液、免疫学检测血清等)保留至少1个月,常规标本(生化血清等)至少保留3天。

4、认真做好检测项目的室内质控工作,分析和查找失控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真实、及时地回报室间质评结果。

5、参与科研及技术革新,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专业水平。 6、参与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7、负责贵重仪器的管理,按仪器操作手册进行操作、维护、保养,使分析仪随时处于良好的状态。

8、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菌种、毒株、危险品的管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9、担任检验试剂和器材的请领、登记、统计和保管工作。

检验科检验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检验师指导下进行检验工作。

2、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检验工作及质量控制,防止差错事故。 3、负责试剂、器材的请领、保管,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和日常登记,统计工作。4、做好安全、卫生及消毒隔离工作。

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领导药品调配与制剂工作,指导或亲自参加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4、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制、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5、经常加强与临床科室沟通,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积极配合临床做好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及抢救工作。

6、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7、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8、组织中草药的加工炮制的改革剂型,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9、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10、制定本科人员轮岗和值班计划。

11、组织科内人员学习贯彻有关药政法规,并认真督促具体落实。

12、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目标管理,做好进修生实习生的领导和技术指导工作。

主管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指导本科室技术人员对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研究解决技术上疑难问题。

3、负责药品检验、坚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组织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提高疗效。

5、检查毒、麻、限制、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药士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及上级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指导本科室技术人员对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组织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提高疗效。

5、检查毒、麻、限制、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指导工作,督促药士的业务学习工作。

药剂士(中药剂士)职责

1、在药剂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与处方调配等工作。

3、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担负药剂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限制、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

6、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干热灭菌器及注射液过滤装置等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药剂员(中药剂员)职责

1、在药剂师、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处方调配和一般制剂工作。

3、协助药剂师、士进行灭菌制剂的配制和消毒。

4、协助药剂士进行药品的出纳、分发、保管、消耗、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工作。 5、负责所在工作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6、根据实际情况,经科主任批准可参加药剂科值班。

放射科科主任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并组织和实施本科工作计划,实行对常规X线、、、与各种介入放射治疗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病员进行及时诊断和治疗。

4、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实施科主任领导下的常规X线、介入治疗综合读片制度,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经常检查放射诊断、治疗、投照质量。

5、经常可临床科室沟通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开展科学研究。承担教学任务,搞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7、组织领导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情况和设备使用与保养情况。严防差错事故,及时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障医疗安全。

8、制定本科人员轮换、值班和休假表,负责初审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及外出进修。 9、组织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10、审签本科药品、器材的请领与报销。

放射科(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承担科室的医疗、教学与科研工作。 2、协助科主任制定业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定期主持集体阅片,及时对下级医师重要的诊断报告进行审签,参加临床会诊和对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

4、负责对下级医师的带教工作。承担对实习、进修人员的培训工作。

5、不断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新项目,看展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技术水平。

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及(副)主任医师领导下,负责科室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 2、主持或参与集体阅片,修改和审签下级医师诊断报告。保证报告质量。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4、学习并运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5、其他职责同住院医师。

放射科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参加常规X线、和介入治疗等各项工作,定期轮训。

2、负责各种仪器诊断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3、掌握各种仪器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4、加强和临床科室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6、认真学习和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及时总结经验。 7、担负值班和科内分配、指定的工作。8、协助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

放射科主管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及(副)主任医师和技师的领导下,负责科室一定范围内的技术、教学和科研工作。

2、定期主持或参与技术阅片,讲评投照质量。

3、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配合上级医师做好科研工作。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经常协助检查技术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指导下级技师工作,并具体承担对实习、进修人员的培训。

6、具体负责本科机器的检查、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定期向上级医师报告。 7、参加各种技术参数的制定工作,做好质控。8、其他职责同技师。

放射科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主治医师和主管技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放射科常规X线投照、、等放射技术工作,并帮助和指导技士、进修实习人员开展工作。

3、负责本科机器的检查、维护和管理。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5、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

6、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研究,担任一定的教学工作。 7、主持并参加集体阅片、讲评投照质量。

放射科技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及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放射科常规X线投照、、等放射技术工作,并帮助和指导进修、实习人员学习。 3、负责本科机器的检查、维护和管理。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5、开展技术革新和科学研究,担任一定教学工作。6、主持并参加集体阅片,讲评投照质量。7、担负科室值班和科内分配的其他工作。

功能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行政工作,负责拟定计划和工作总结。 2、负责解决本科诊断中的疑难问题,并参加具体工作。3、督促检查本科各项职责、规章制度执行情况。4、负责科秘书、技术组长和门诊小组长的任命。5、组织领导本科的病例讨论,负责院内外的会诊工作。

6、密切与临床各科联系,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7、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的诊断技术工作,组织领导本科业务学习、教学、科研及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8、定期向院领导、医务科和科教科报告工作情况。科副主任协助科主任履行上述各项职责,科主任因故离院期间,代理行使科主任职权。

功能科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和参加本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及一定范围的业务领导工作,并担任具体工作。

2、负责审查住院医师的诊断工作,并解决诊断中的疑难问题。 3、根据病人情况,确定功能检查,给予准确的报告。

4、担任对外会诊工作,密切与临床联系,随访影功能检查病人的诊断结果,不断总结经验。

5、主持本科病例讨论。

6、与下医师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

7、负责并参加本科的业务学习、学术活动、教学、科研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养工作。 8、参加本科值班工作。

功能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担负疑难病例的诊断,负责影像诊断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3、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X线防护工作。

4、参加会诊和临床病例讨论会,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加强与临床各科的联系,做好随访复查,不断总结经验。

5、参加科内值班工作。

功能科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主治医师的指导下,参加本科医疗、教学、科研和影像诊断及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2、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认真书写影像诊断报告书,参加讨论会及各项业务学习。 3、严格执行设备操作教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防护工作。4、担负值班和科内分配指定的工作。

病理科科主任职责

1、科主任是科主任负责制的行为人(责任者),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并完成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培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按期总结汇报,使之达到医院的目标和标准。

3、在工作中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思想,负责本科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国家发布的有关民法、刑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教育。

4、保证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经院长批准可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事故。

5、确定本科医、技人员的岗位轮换、值班、会诊、外出培训等事宜。制定实习和进修人员的带教计划。

6、制定不同层次人员的培养计划,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及技术考核,提出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的具体意见。

7、按规定完成教学计划。管理进修生、研究生和实习生的日常工作,协调各研究生导师的工作,配合校、院完成高层次人员的培养工作。

8、管理并合理使用医院指定本科保管使用的各种设备和器械,避免造成不应发生的损失。督促有关人员做好病理资料的结果和保管工作。

9、参加科内快速冷冻切片、科内外及院内外疑难病例的诊断和会诊工作;决定是否需要院外会诊。

10、审签病理尸检报告及医疗纠纷鉴定书。

第2篇: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前言

为加强我院专科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促进我院可持续创新发展,根据国家卫计委,安徽省卫计委,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要求。遵照阜阳市卫生局“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卫生部颁发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结合我院专科特色实际,并参照“二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编写修订了《阜阳玛丽娅妇产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汇编,特别是“妇产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责任制”,“新生儿科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更能适合我院专科特点,供全院员工认真学习并对照本科工作实际自觉遵照执行(如国家,省卫计委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目 录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行政职能管理

一、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二、人事工作制度 三、请示报告制度 四、院总值班制度 五、院长办公室工作制度 六、院长接待日制度 七、安全保卫制度 八、安全防火制度 九、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十、岗前教育管理制度 十一、保密工作制度

医疗管理

一、医务科工作制度 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三、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四)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五)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六)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七)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八)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四、首诊负责制度 五、医嘱制度 六、查房制度 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八、会诊制度 九、病例讨论制度 十、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十一、值班、交接班、听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二)听班制度

(三)有关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十二、查对制度 十三、处方制度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十五、出、入院制度 十六、转院、转科制度 十七、业务学习制度

十八、各级医疗人员去向报告制度 十九、物理治疗科工作制度 二十、麻醉科工作制度 二十一、疫情报告制度 二十二、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三、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四、注射、输液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五、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六、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七、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八、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二十九、医疗器械科工作制度 三十、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三十一、医疗仪器管理规定 三十二、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 三十三、检验科工作制度 三十四、放射科工作制度 三十五、药剂科工作制度 三十六、煎药室工作制度 三十七、药品统计报告制度

三十八、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三十九、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四十、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四十一、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四十二、手术前讨论制度 四十三、医师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四十四、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四十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护理管理 护理部工作制度

一、护理人员会议制度 二、分级护理制度 三、病房管理制度 四、探视陪伴制度 五、病人入、出院管理制度 六、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三)输血查对制度(四)饮食查对制度(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七、交接班制度

八、事故、差错、缺陷登记和报告制度 九、护理文书管理制度 十、病案管理制度 十一、治疗室工作制度 十二、注射、输液室工作制度 十三、手术室工作制度 十四、供应室工作制度

后勤管理

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三、领物制度 四、洗衣房工作制度 五、污水处理制度 六、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人员岗位职责 行政职能系统

一、院长职责 二、医务科科长职责 三、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四、护理部主任职责 五、人事科科长职责 六、门诊部主任职责 七、统计室工作人员职责 八、病案管理员职责 九、总务科科长职责 十、汽车司机职责 十一、图书管理员职责 十二、安保科科长职责 十三、安保人员职责

医疗系统

一、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二、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三、总住院医师职责 四、麻醉科主任职责 五、麻醉科医师职责

六,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六、放射科技师职责 七、检验科主任职责 八、检验科技师职责 九、药剂科主任职责 十、主管(中、西)药师职责 十一、药剂师(中西药)职责 十二、药剂士(中西药)职责 十三、疫情管理人员职责

护理系统

一、护理部主任职责 二、病房护士长职责 三、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四、治疗室护士长职责 五、注射、输液室护士长职责 六、病房护士职责 七、手术室护士职责 八、治疗室护士职责 九、注射、输液室护士职责 十、主管护师职责 十一、护师职责 十二、供应室护士长职责 十三、供应室护士职责

财务系统

一、财务科职责 二、会计员职责 三、出纳员的职责 四、药品核算会计职责 五、门诊挂号、收费员职责 六、住院处工作人员职责 七、住院处收费员职责

第三部分、各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院务管理委员会职责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三、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四、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五、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六、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 七、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职责 八、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九、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第一部分 工作制度 行政职能系统 一、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1、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检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及后勤保证、职工思想工作、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行政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业务实践,如参加科晨会,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人事科工作制度

1、按照 《劳动法》实行双向选择聘任制,并严格执行公司用人机制。注意做好人力资源科学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按客观规律办事,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科室人员做到互通情报,协调工作。

3、经常深入科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合理调配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坚持原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忠诚老实、襟怀坦白、遵守纪律。

5、三、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遇有突发医疗,卫生及安全事件,必须动员全院力量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产前检查胎儿严重缺陷,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新药品种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5、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材、药品和剧毒药品时。

6、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及存在争议或不能确诊的病人时。

8、重大经济开支。

9、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0、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1、十一、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业务进修人员时。

12、十二、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13、十三、丢失重要医疗文件时。

14、十四、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宜。

2、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3、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全院安全情况。

4、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如巡视病房或有事离开值班室时,要及时将去向告诉电话总机值班员,以便寻找。

5、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无力解决,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6、做好值班记录,于第二日上班后向院办公室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并由院办负责安排当日值班人员。

7、值班人员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救护车辆。

8、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院办公室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9、每班交班前,清扫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固定资产交接班。

五、院长办公室工作制度

1、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以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会议纪要、决议的印发,并督促检查执行,及时向院长汇报情况。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经常沟通职能科室的联系。

2、做好来访、参观等上级检查接待工作,做到安排周密、妥当、热情。

3、做好行政类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及保管工作,针对文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对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请示办理意见。

4、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5、搞好对档案室、总机室、打字室、汽车班的管理,适时安排医院总值班工作。

6、及时处理信访,做到有登记,有结果,不积压,不拖延,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7、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要尽快完成并随时汇报。

六、院长接待日制度

1、每周四下午为院长接待群众来访时间,由院领导轮流负责接待。

2、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有关医疗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结果。 3、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4、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级领导接待日记录》,定期交党支部办公室保管,年终归档。

5、要为来访群众守密,要认真对待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2、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4、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5、职工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6、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八、安全防火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每个科室、班组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5、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6、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7、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8、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9、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10、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九、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1、严禁打架斗欧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2、凡酗酒医闹肇事、影响医院正常工作者,由

110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3、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4、院内禁止玩火、不听从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职工子女由家长承担)。随时驱逐或扣杀非本院豢养的一切动物。

5、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唿哨,扰乱公共秩序。

十、岗前教育制度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到岗的职工实行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教育。

(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3)医德规范教育。

(4)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5)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情况。(6)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十一、保密工作制度

1、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模范地遵守,并监督执行。

2、医院有一位院级领导分管保密工作。保密领导小组由院办、党办、医务科、人事科、财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成员组成,负责进行保密教育,协助有关科室制订保密措施,落实保密责任制,并监督实施。

3、保密范围:机要文件、印章、收发文登记本、帐号、长途电话号码、疫情、科技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或设想、有价值的药物制剂配方及有保密内容的音像带、图表等。

4、保密工作:综合档案室、人事档案室、科技档案室、统计室、打字室、复印室、收发室、科研及其他有关重要资料涉及的主要部门。 5、严格保密纪律,加强文件、图书、资料的管理。凡标有“内部资料”的材料,必须设专人管理,不得丢失和泄密,违者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6、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涉外保密纪律。

7、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日前夕,对保密工作要检查,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8、按上级规定,保密小组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半年自查一次,年终进行总结,及时分析全院保密工作情况,研究保密工作措施,写出书面报告,使医院保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

医疗管理系统

一、医务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树立为领导服务、为医疗第一线服务、为群众

2、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听取意见,督促检查各种医疗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尤其重危、急诊、疑难及大手术前后病人处理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科室提交的申请报告或请示的问题,能解决者立即解决,不能解决或不属于本职范围者,应及时给予答复和主

3、4、分析存在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及对策。每月、季分别对临床、5、协助院长、分管院长隔周组织科主任例会;每季组织一次临床、6、每周一下午向分管院长汇报上周医疗工作运行情况,请示本周工作安排问题。

7、8、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

2、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

5、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的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技师管理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7、质量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及职称评聘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三、病历书写制度 (一)

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签字水笔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2、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

4、5、度量衡单6、日期和时间按公元年历,时间按

4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8、根据国家卫计委最新《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二)

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复诊病历要详细描述经过治疗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

6、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并进行登记备案。未经我院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

8、(三)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1、2、3、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

4、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四)

1、住院病历由一线住院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助理

2、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

3、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

4、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住院医

5、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被

(五)

1、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

2、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助理医师或者实习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

3、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但与诊断及鉴别诊断

(六)

4、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再次入院病历,住院医师书写再次入院记

5、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

6、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7、病人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8、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七)

1、2、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

3、(八)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

1、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及时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 l~2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危病人或病情突

2、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

3、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

4、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院长批准。

5、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并同时抄写于门诊病历中,以便门诊复查参考。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或当班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尸检的病例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例应有详细的死亡讨论。死亡讨论至少在一

6、四、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的病员,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五、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两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如需要更改撤销时,要用红笔填“取消”,并

2、开写、执行医嘱必须有医、护人员用楷书签全名,要注明时间

3、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交护理人员执行,护理人

4、在抢救和手术中,不得不下达口头医嘱时,由经治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复诵一遍,医生核实无误方可执行,事后医师要及时补

5、6、护士要每班查对医嘱,夜班查对白班医嘱,每周由护士长总查对一次,护理部对医嘱要随时抽查,转抄医嘱必须由另一名护理人员

7、手术后和产后患者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且分

8、需要下一班护士执行的临时医嘱交接班时,要说明并在护士值

9、一般情况下,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做对症处理。如在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场,护士可针对病情给予临时的必要处理,但处理后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六、查房制度

1、科主任、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每周l~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

2、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 以

3、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妥善安排患者的膳食,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4、业务查房:由业务院长率领,医务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查房内容包括医护质量、医疗制度、病区管理等,查房结束后由医务科记录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

5、护理查房:由护理部主任,病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

6、行政查房:由院长率领,由院长办公室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病房管理、医院秩序、爱国卫生等。查房结束后,由院办公室详细记录工作

7、教学查房:对实习、进修医师、护士进行以教学为目的的查房,结合临床病例进行讨论、示教和讲课,每周1~2次,由各科主任、护

8、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

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

1-2次。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2、责任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特别对新入院、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院内会诊;有计划地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的记录;决定病人出院和转科。

3、住院医师每日查房至少

2次。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病人;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病人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写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的临时医嘱;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病人;了解病人饮食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4、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责任主治医师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时,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和护士长参加;责任主治医师查房时,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参加。

5、对于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人。

6、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检查片,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经治的住院医师要简要报告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上级医师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应及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八、会诊制度

(一)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

(二)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由护士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据病情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三)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

(四)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会诊申请单”,报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必要时院长参加。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五)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特介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六)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医务科(并报院长同意)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会诊,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兄弟医院参考。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要严肃认真,(七)

1、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并做好会诊记录,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九、病例讨论制度

(一)

1、选择适当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

2、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可以单科进行,亦可多科联合举行。

3、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做发言准

4、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二)

1、科室每月举行一至二次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例归档的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单科由主任主持进行,较大科室可按专

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案审查: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遗漏等;②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③是否符合当地卫生厅颁发的病历书写要求;④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⑤是否存在问题,应取

4、(三)

凡遇疑难病例,要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召开讨论会,有关人员参

(四)

一般手术经主治医师决定即可,但重大疑难手术或开展新技术的手术,必须术前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师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注意事项、术后监护要求等,讨论情况整

(五)死亡病例1、2、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3、4、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参加,必需时请医务科参加。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整理后主治医师签字,入病案存挡。不准以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例讨论会记录。

十、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1、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

2、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

3、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6、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

7、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

8、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人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保证工作。 9、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等供应。

10、各科每日须留有1-2张床位,以备急、重症病人入院治疗、抢救时使用。

十一、值班、交接班、听班制度

(一)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值班医师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备案后,方可单独值

2、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3、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

4、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然后根据

5、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

6、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7、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

8、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

9、每日晨,值班医师应提前

15分钟书写完成交班报告,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晨会及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

10、值班医师每晚

9:30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11、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二)

1、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安排听班和咨询人员,以处理或协助值

2、听班医师由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疗人员担任,听班时间和该科值

3、听班医师有对值班医师进行业务指导的义务和权力,对处理不当者,应及时予 4、听班医师要在院内听班室值班,严禁在家中听班。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如因擅离职守而影响病人的抢救,按脱岗处理。听班人员值班地点必须相对固定,如临时有变动,应通知值班人员联系方法及

(三)

151、药房、检验、影像、心电图室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

2、3、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4、如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应向院总值班说明去向,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工作。

十二、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医院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务熟练,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治疗、检查物品及其生活用品,(如药物、敷料、器械、压缩气体,及治疗、急救和监护设备等),必须具备品名正规,标记清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出厂标记、日期、保存期限,物品外观表现符合安全要求。凡字迹不清楚、不全面、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应禁止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应,必须立即停用,再次进行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直至找出原因。所用物品不得丢弃,应按要求

(一)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2、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3、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线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漏体腔内。手术切除的组织,原则上均应送病检。

(二)(1)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4、5、(2)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血型、交叉试验结

3、4、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查对。(3)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联号、标本、固定液。

2、3、发报告时,复核检查项目、结果、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

(4)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及目的。

2、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患者姓名、科室。

(5)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2、3、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数和质量,取针时查对针数和有无断针。

(6)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

2、3、发报告时,复核科别、病房、住院号、床号、姓名、住别、年龄、检查项目、结果。

(7)

1、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

2、配方时,查对处方3、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 a)b)

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c)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

d)查对姓名年龄及诊断;

e)

十三、处方制度

1、执业医师处方权,由科主任提出意见,经医务科审查,报业务院长批准,办理手续,并将字样留于药剂科及药房。 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无处方权。

2、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不合规定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及发药。

3、有关毒、麻、限剧药品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从事临床工作5-7年以上的医师,经院长批准,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可授予麻醉药处方权。

4、处方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用药正确,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划价都要签名或盖章,对项目不全,字迹潦草,签名不清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

5、一般处方药品以三日用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处方当日有效,过期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调配。

6、医师不得为自己及直系亲属开处方。 7、处方由药房严格把关,药剂人员按处方分类、分级权限对照签字留样卡片严格执行,不准超越权限范围使用,对无处方权的处方或不合格的处方应拒发药并予登记、处罚。

8、药房每月对全院处方进行抽查并做出分析,对重大错方和大方及伪方应及时汇报,医务科及时解决。

9、处方一般用钢笔、水笔书写,使用蓝黑墨水,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涂改须医师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中文或拉丁文书写。急诊处方须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10、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必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对于国家未规定的药品名称,可用通用名。

11、处方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用量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丸、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容量和(或)剂量;合剂要标明数量和单位;溶液必须注明含量浓度,以瓶为单位,标明数量。

12、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麻药品处方保存三年,麻醉处方保存五年,到期请示院长批准销毁。

13、医师处方要自己签名,不准代签,更不准在空白处方上预先签名交给无处方权者使用,一经发现即予严肃处理。 14、药剂师(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于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情节严重者,应报告医务科检查处理。

15、药剂人员及医技科室人员不得开专业用药之外的处方,特殊情况报请业务院长批准后,方有处方权。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2、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3、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5、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6、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而影响对原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鉴定标本夏秋季不得超过24小时,冬春季不得超过48小时。

7、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8、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十五、出、入院制度

1、由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按病情决定病人住院。门诊医师与住院处病房联系,有床后才签证收入,病人持住院证、门诊病历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2、病人住院应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入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并介绍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3、危重病人需立即抢救者,可直接入院救治或手术,同时补办手续。

4、住院处建立病房住院一览表,负责办理有关住院手续。 5、入院病人病情轻者,可自己办理住院手续进入病房。如病情危重者,由急诊或门诊医师或护士护送至病房,并详细交待有关事宜。

6、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病人出院,并通知病人,应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并提前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签发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7、病人自动出院者,应在病历中记载清楚,告知病人家属预后,医院慨不负责。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有关部门接回或由医院送回。

十六、转院、转科制度

1、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业务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住院病员和门诊病员需转外省治疗时,应由科主任提出意见,经院长或业务院长同意。

3、病员转院、转科,无论什么病例,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出院时,按卫生部规定应由接诊医院写治疗小结,退回我院交病案室存档。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室同意,转科前需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时间转科。转出科应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及时进行检查治疗。

十七、业务学习制度

1、临床、医技、后勤等科室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周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统一安排,院办公室定期检查落实。

2、各科的业务学习计划及执行情况包括学习内容、地点、主持人报医务科,医务科定期检查并抽查个人学习笔记,根据各科执行情况记分。因特殊情况需改变学习计划的要预先报医务科。

3、全院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采取继教,讲座,三基培训方式,由主管职能科室统一安排,任课老师认真备课,因故不能讲课,要提前一周通知主管科室。讲课劳务费根据讲课人的技术职称按有关规定发给,同时技术指导委员会对其讲课效果进行教学评议,优秀者年给予以适当的奖励。

4、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

5、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院科安排的业务学习讲座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十八、各级医疗人员去向报告制度 1、科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外出开会、学习、会诊及请假等,必须经总经理,院长批准,并向科主任、医务科报告同意后再到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门诊主任(妇科门诊,产科门诊主任)外出时,除按第一条规定外,还须向门诊部请假。其它门诊医生有事要向组长或分管门诊主任请假。

3、主治医师(医师、医士)外出学习、参观、开会、进修、会诊等,由院领导会同医务科统一安排,再到院办人事部门办理手续。

4、各科建立科主任、主治医师、医师去向日志,以便随时联系。如不向科室及有关部门报告而耽误工作者,应追究责任。

十九、物理治疗室工作制度

1、物理治疗室是我院的特色科室,实行护士长负责制,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治疗室的管理工作,监督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的执行。

2、科室工作人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以优良的职业道德风范,严谨的科学态度,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3、医护人员进入诊疗室,必须穿戴专用工作服、帽、鞋,操作时必须穿戴口罩和无菌手套,严防交叉感染。

4、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诊疗常规,认真执行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确保医疗安全。 5、医护人员必须热情接待安置每位病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登记及安排治疗程序,耐心解答患者的咨询和履行告知义务,不得顶撞、推诿病人家属及亲友。

6、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治疗仪器的使用功能,并掌握仪器的操作程序、使用方法、保养维修、消毒方法,确保仪器性能的良好状态,违规操作,损坏仪器按价赔偿,并追求当事人责任。

7、每月定期召开由院领导、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持续改进工作质量,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考核,狠抓医务人员的“三基”、“三严”教育和训练。

8、保持室内整洁、舒适、安静、私密。医护人员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保持治疗室肃静。

9、患者的贵重物品要求自行妥善保管,遗失物品上交院办,询查后物归原主。

10、厉行节约、减少浪费、节约用水、按时熄灯、适时关闭设备电源、下班随手关灯。

二十、麻醉科工作制度

1、负责麻醉者,在手术前一天到科室熟悉手术病员的病历、各项检查结果,详细检查病员,了解思想情况,确定麻醉方式。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沦,共同制定麻醉方案。

2、麻醉前,应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3、麻醉者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做好麻醉前后访视和风险评估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对实习、进修人员,要严格要求,具体指导。

4、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危重和全麻的病员,麻醉者应亲自护送到床,并向值班人员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

5、麻醉后应进行术后随访、对全麻及危重病员、新开展的针刺和中药等麻醉,应于24小时内随访,并将有关情况写入麻醉记录单。遇有并发症,应协同处理,严重并发症要向上级汇报。

6、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7、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骤停等危重病人,应做好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等方面的训练和准备工作。

二十一、疫情报告制度

1、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预防保健科、临床科室,由预防保健科疫情报告员组织疫情报告工作。

2、各科疫情报告员均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梅毒,艾滋病应立即报告,6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报颍泉区疾控中心;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 12小时内报本区疾控中心。

第3篇:医院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卫生部医管司修订

1.行政管理 ————2 2.医疗管理————18 3.护理工作制度——45 4.医院感染管理——85 5.药剂部门制度与岗位职责————93 6.医技科室工作制度109 7.营养工作制度——125 8.ICU(重症监护病房、加强医疗病房)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目录—132 9.财务与物价制度1-17 职责———155 10.人员岗位职责——168 11.护理人员岗位职责182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1 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2 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1.3 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2 医院领导行政查房

2.1 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技、教学、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 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2.3 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3 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3.1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2 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3.3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二、会议制度

1.院务会:由院长主持,全体院级领导、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五、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历管理制度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7.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8.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9.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

九、进修工作制度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及医院实际能力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医疗、护理科目进修人员应是经选送医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师。进修人员的普通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报请医疗管理部门批准授权,进修结束自动终止。

5.进修人员须在上级医师(护师)指导下执业,不得独立值班执业,不得独立出具诊断证明及诊断报告。

6.进修人员书写的各类医疗、护理记录文件,需经指导医师(护师)签名确认。

7.医疗、护理管理部门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8.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9.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十、入、出院工作制度

1.医院有各种各类疾病有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制度或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

2.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含有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医院有急危重症及预约手术的患者优先收住的具体规定及办法,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5.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6.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由医院建档的应复写入档或将信息输入挂号卡。复诊病员凭挂号证/卡,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卡者,应为其查阅记录,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案,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的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就诊病历,依次整理上架归档,自行保管者将门诊病历交至患者本人。 9.按病案号及时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10.挂号收入的现金要依照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入银行,做到帐目清楚、结算及时。

十四、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一)岗前教育制度(92-4)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3.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评价。(二)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5.医院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至少一年一次。对培训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应予奖励。

十五、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内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4.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和档案室保密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鉴定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专兼职档案员职责等各种制度。

5.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单位或本专业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并报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备案。

6.医院档案库房应该坚固,并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7.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毁坏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

8.档案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在公共场所不得随意谈论档案中的有关秘密事项,档案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十九、信息部门管理制度

1.信息部门(信息中心/信息管理中心/信息部/信息工程部)是受院长/副院长直接领导的、兼具管理职能的技术科室,其基本职能是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运行、维护和管理。

2.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注重经济实效、技术上适度超前的基本原则,遵循规划充分论证、分步实施、试点运行、阶段见效、持续发展的实施策略。

3.医院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对信息中心、医学工程处(设备科/器材科)、统计科、病案科、图书馆乃至通讯部门进行机构和功能的重组和归并。

4.在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全院大局为优先考量,在院长/副院长的授权下完成信息资源的平衡调配,避免形成信息孤岛,并确保与信息系统相关任务及时、准确、完整的执行和完成。

5.为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顺畅进行,信息部门必须争取院方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包括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信息处理设备运行环境和办公空间;以及满足医院信息化发展需要的预算资金。

6.信息部门有贯彻执行国家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化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条例、规程和办法的责任。

7.参照国家和卫生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 1)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2)信息共享管理 3)机房管理 4)网络管理 5)数据库管理 6)应用系统操作规程 7)信息标准化管理

3.5 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三级甲等医院配备本院注册的主任医师的科室≥90%。

4 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置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5 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6 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的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医院继续为患者服务的资质。

7 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节假日。

8 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二十二、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设立醒目、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和路标,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

2.所用标识,要规范统一,美观大方。通用标示应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示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3.医院内部标示设立部位,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准随意乱设。

4.所有标示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严格按医院提供版图制作,以示严肃;字体应统一规范,不用繁体字。

5.院内已经陈旧的标识,应及时修整更换,已经过时的标示应及时清除。 6.所有标示的语言文字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

7.工作人员佩戴胸牌,至少有姓名、职称、所在科室,进修、实习人员与本院工作人员应有区别。

8.要关注与安全有关的防跌倒、防烫伤、消防通道等标示。

二十三、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国家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2.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院所、处科、班组)明确职责、有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有不断完善和落实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提高技防、物防、人防的覆盖面,把刑事、治安、火情、安全事故控制在最低水平。

3.医院要对医护人员经常进行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应急医疗救护工作,加强培训和演练。

4.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值班、值勤人员忠于职守、坚守岗位、认真检查,熟悉处置应急处置组织程序和措施;值班日记、巡查记录。

5.加强对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来访登记制度、安全应急预案;财务、收费处等部门,贵重物品使用、保管、3.应能如实地追踪员工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的原因,制定有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的措施。 4.应有对员工进行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含化学损伤等各类损伤)时紧急处理的基本知识与程序的教育和培训,使其能知晓相关的基本知识与程序。

二十七、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

1、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1.1 享受平等医疗权,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1.2 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1.3 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1.4 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1.5 有权决定自己的手术及各种特殊诊治手段,未经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同意,除紧急生命抢救者外,医务人员不得私自进行。

1.6 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1、有拒绝治疗的权利

2.1 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2.2 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2、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3.1 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3.2 病人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3.3 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5.病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对施治科室或个人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权做出客观、恰如其分的评价,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病人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支出的用途。

6.病人在享有平等的医疗权,在病人的医疗权利受到侵犯时,病人有权直接提出疑问及提出批评,要求有关医疗单位或人员改正错误,求得医疗。

7.医院要确定那些高危的、易出问题的或其它有创伤操作和治疗,对这些操作和治疗必须取得知情同意。医院要列出这些操作和治疗的目录,并教育员工确保取得知情同意的程序是一致的。

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2.1 会诊邀请超出本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2 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2.3 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2.4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 会诊医师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4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5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6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7 医师会诊结束后,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 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管理部门。

8 会诊费用应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9 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其年度考核相结合。

三十、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1.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2.向社会公开医院资质信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行业作风建设等情况,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3.建立医院发言人,设立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并可根据公开事项的内涵不同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4.向医院职工公开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医院运营管理情况、人事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5.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6.二级(县级)以上医院应设有“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及运行程序与体制,制订的医院院务公开目录,至少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基本要求。

一、急诊工作制度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凡称“医院”者均应设置急诊科(室),实行24 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置相应内部工作部门,医院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医院应由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 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 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 小时)。

10.对危重病人较多有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可设置急诊科病房、急诊ICU,但须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11.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12.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五、处方制度

1.医院及医师、药师都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2.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3.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4.有关“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处方及处方权,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6.处方内容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2)正文:以Rp 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4)急诊处方应在右上角加盖“急”字图印。

7.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兰色或兰黑炭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8.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9.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麻处方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11.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4.8 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4.9 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4.10 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写出交班小结于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4.11 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4.12 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4.13 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4.14 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5.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七、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检查病员。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5.查房的内容:

5.1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5.2 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2.4 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5 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3.1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是全面、系统的书面计划,能够监督各部门,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日常质量管理与质量的危机管理,3.2 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4、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4.1 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4.2 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5、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评价评估。

7、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机制。

8、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要用《诊疗常规》指导对患者诊疗工作,有条件的医院要逐步用《临床路径》规范对患者诊疗行为。

9、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目标的,是针对医院质量管理系统持续改进为对象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能够把发现的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10、建立与完善目前质量管理常用的结果性指标体系基础上,逐步形成结果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十、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有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事项。4.血库

4.1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4.2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5.检验科

5.1 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5.2 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5.3 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5.4 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5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6.病理科

6.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6.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6.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6.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7.医学影像科

7.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7.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7.3 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 7.4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8.理疗科及针灸室

8.1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8.2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8.3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8.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9.供应室

9.1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9.2 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9.3 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9.4 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 10.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等)

10.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10.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10.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11.其他科室

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1.4 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1.5 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2.出院病例讨论

2.1 有条件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应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2.2 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2.3 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a.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b.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c.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d.是否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教训。3.疑难病例讨论会:

3.1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3.2 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4.术前病例讨论会:

4.1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4.2 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4.3 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4.4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5.死亡病例讨论会:

5.1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5.2 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5.3 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5.4 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十五、值班、交接班制度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1 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1.2 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1.3 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

器材进行手术拍照、录像。任何人员不能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内使用。

2.4 除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手术室。见习学生和参观者,需由老师带领或经医务处或护理部批准,并通知手术室护士长和有关科室的科主任。见习或参观者,须在指定的手术间内参观,并接受手术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进入其它的手术间。任何违规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手术室,并通知有关部门。2.5 手术室在夜间及假日应设专人值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3.环境管理: 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严禁吸烟和喧哗,值班人员须就餐应在指定地点。4.手术部位感染率管理:根据手术风险度(手术切口清洁程度、麻醉分级及手术持续时间)统计手术手术部位感染率。附、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新增)(一)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2.手术前质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

3.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上报医务处备案。

4.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处备案。

5.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6.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二)手术当日管理:

1.医护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对的要求执行。

3.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

4.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

5.手术中如确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术者或决定术前未确定的脏器切除,使用贵重耗材等情况时,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务处或主管院长报告;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家属同

7.术后72 小时内要随访患者,检查有无麻醉后并发症或后遗症,并作相应处理。8.急诊手术前的准备时间较短,但也应尽可能完善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术中、术后的管理同择期手术。

9.麻醉工作质量及效率指标的统计分析制度。如麻醉工作量、麻醉效果评定,麻醉缺陷发生情况、麻醉死亡率及严重并发症发生率等,应有记录。

10.有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的复苏,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通讯等方面做好准备。 附:麻醉恢复室管理制度(新增)。

1.为确保麻醉恢复期病人的安全性,对麻醉工作量较大的医院及三级甲等医院根据情况设置麻醉恢复室。

2.麻醉恢复室是临床麻醉工作的一部分,应由麻醉医师和麻醉护士进行管理。

3.凡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虽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的患者均应进入麻醉恢复室。 4.待患者清醒,肌力及呼吸恢复的情况可参照Steward 苏醒评分,必须达到4 分才能离开麻醉恢复室。

5.如遇到患者苏醒意外延长,或呼吸循环等功能不稳定者,应积极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考虑转ICU,以免延误病情。

6.患者收入或转出麻醉恢复室,均应由麻醉医师决定,麻醉专业护士协助麻醉医师负责病情监测与诊治。

十八、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要求,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运行机制。

2.医院内部应建立与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监测网络体系。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项目的监测、报告、登记、处理制度。

3.报告可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报告。

4.受理的领导或专业部门工作人员在收到需要批示的请示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做出明确的批复。紧急情况当即决定。

5.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督查、督办,确保报告程序畅通。6.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予以处理。

7.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7 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1)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

(2)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

取存在缺陷?如有需要,即应重留取标本进行复查。

5.在实验室操作手册中应包括危急界值试验的操作规程,并对所有和危急界值试验有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6.医院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应该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7.临床检验的“危急值报告”作为医院管理评价的重要条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检验医师制。

二十一、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制度

1.临床实验(检验、病理)部门应制定标本采集规范,包括对患者的准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送、保存环境等内容,要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使员工能知晓和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环节因素而影响分析前的质量控制。

2.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志,对有条件的医院应推行条形码识别系统。 3.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达检测,避免因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而影响标本检测结果的真实性,不得将明知是可能是“失真的”检验标本送检。

4.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标本采集规范的标本应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它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病人安全。

5.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应逐步采用真空管采血,盛放标本运送工具应加盖密闭,不得敞开运送,检查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6.具有高危传染性标本、传染病医院的标本以及急诊抢救病人的标本,在采集后应由专人用专门盛具及时送检。

7.各类标本在采集、暂存与运送过程中发生标本洒漏、标本容器破损等紧急意外事件,有紧急处理的程序与措施。

二十二、患者评估管理制度

1.通过对患者评估全面把握患者基本的现状和诊疗服务的需求,为制定适宜于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计划)提供依据和支持。

2.对患者进行评估工作是各临床科室医师、护师的职责,是重要的质量管理监控环节。 3.执行患者评估工作的应是具备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或是经医院授权的其它岗位卫生技术人员。

4.患者评估的重点范围,但不限于:住院患者评估、手术前评估、麻醉评估、危重病人评估、住院患者再评估,包括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等。

5.病人评估资料是供临床科室直接负责患者诊疗、护理工作医师、护士适宜使用,为制定诊疗(手术)方案(计划)和会诊、讨论提供支持,注意患者隐私保护,病人评估记录文件进入住院病历。

13.手术/或有创操作记录应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在术后24 小时内完成书写,详细记述手术过程、术中病理大体所见、术中出血量、病理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等情况,附有必要的图示说明,必要时可有影像记录;术后首次病程录应由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在术后8 小时内完成书写,除记述手术的重点内容外,还应记录对术后并发症预防、标本去向等项内容。

二十四、主诊医师负责制度

1.必须在进一步认真落实科主任负责制,三级医师(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责任制和"病人选择医生"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在保障医疗质量、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搞好科研、教学和对年轻医师的培养的情况下,逐步试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这一制度。

2.每一位住院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都要由注册的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组成的医疗小组进行讨论确认。

3.医疗小组由具备副主任医师职称人员负责,担任主诊医师,带领由若干名下级医师组成的医疗小组,对其所管理的病人负责,包括对病人的门诊、人院、检查、诊断、治疗、出院后复诊整个过程。

4.主诊医师负责经管床位病历记录的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经常审住院病历的内涵质量,对各项重要记录的内容须签字认可。

5.主诊医师应向病人或家属介绍诊疗(或手术)方案,病人病情变化时应随时介绍病情,下级医师应详细记录主诊医师的介绍内容以及病人或家属的意见。

6.主诊医师必须亲自参加所管病人的病例讨论、院内外会诊以及各种重要治疗变更的知情同意谈话。

7.建立主诊医师责任制评价指标,至少包括有医疗数量、效率指标、医疗质量(医疗文书质量、医疗缺陷、服务质量)、出院病人平均费用、药费比重等相关指标。主诊医师要用“诊疗常规”指导临床诊疗工作,用“临床路径”来规范医疗小组的医疗行为。

二十五、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

1.医师与护士为危重病人进行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的风险,为确保诊疗操作质量与病人安全,实行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减少诊疗操作的风险性。

2.诊疗操作资格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护理)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无操作权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3.医院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有明确的规定,应是那些操作危险性大、易于发生并发症的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制定考评标准,全院各临床科室均应遵照执行。

4.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4.1 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4.2 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9.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二十七、约束器具使用制度

1.医院要尊重患者自主选择治疗的权利(精神病患者应除外)。

2.对患者使用约束器具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只有当患者的自主活动危及自身安全与诊疗操作安全时,或危及他人安全时,在帮助性措施无效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约束性措施。 3.使用前应由医师/或护士对病情进行评估,取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理解后,方可实施操作,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并做好记录。

4.使用过程中要密切观察预防并发症及意外情况的发生,当使用约束器具指征消失后及其解除。

二十八、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1.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制度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

2.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

3.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分管院领导协调抢救事宜,4.科室应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报医疗管理部门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

5.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技术纠纷。

6.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二十九、血液净化室工作制度

1.血液净化技术是急性、慢性肾衰竭患者完全或部分恢复肾功能重要的替代治疗手段之一,属于救治重危病人的高危操作,应实施技术资格准入与授权制,参加与接受本辖区内的血液净化质量监控组织管理,参加透析登记工作。

2.医院应设置有肾脏内科专业或学组,具备专科医师队伍,具有独立处理肾脏内科常见疾病的能力。同时应获得具备急慢性并发症处理及综合抢救能力科室的强力支持。

3.透析室应具备透析区、水处理区、治疗室、候诊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应配置有符合规格的3.7 要记录更改重要医嘱的原因。3.8 辅助检查结果异常的处理措施。

3.9 要记录诊治过程中需向患者及家属交待的病情及诊治情况及他们的意愿。

3.10 要有出院前一天病程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病情现状、出院标准是否达到、上级医师是否同意出院等意见。

3.11 会诊及病例讨论的内容记录应在当日完成4.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主治医师应当于患者入院48 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及依据、鉴别诊断分析、诊疗计划等。5.上级医师日常查房记录要求:

5.1 病危患者每天、病重病人至少三天内、病情稳定病人五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5.2 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病人,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6.手术科室相关记录(含介入诊疗)

6.1 术前要有手术者、麻醉师查看病人的记录 6.2 术前一天病程记录/术前小结

6.3 中等以上的手术要有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医嘱下达之前完成6.4 手术记录应当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应于术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6.5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要及时完成;

6.6 术后连续记录三天病程记录,此三天内要有手术者或主治医师的查房记录。7.辅助检查:

7.1 住院48 小时以上要有血尿常规化验结果。

7.2 输血前要求查乙肝五项、转氨酶、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7.3 对辅助检查阳性与重要阴性结果,应在收到报告后48 小时有分析记录 7.4 对属医院规定的检验“危急值报告”结果,收到后有分析记录 8.医嘱单的基本要求:

8.1 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不允许有任何涂改。8.2 打印病历不能有重复拷贝,要符合有关规定。8.3 医嘱执行与停止均须有手签全名及时间,要能辨认。

8.4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9.知情同意书:

10.1 手术同意书应手术医嘱下达之日完成双方签署;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10.2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应医嘱下达之日完成双方签署;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10.出院记录:的普查普治工作。

5.负责本院职工的体检、保健工作。本院职工的诊治、病休、住院、会诊和转院等,由预防保健科医师根据病情和有关规定处理。夜间、假日急诊,由有关科医师处理,但所开诊断证明不得超过三天。

6.建立并管理好职工病案。

7.保健医师由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定期轮换。

三十三、中医科工作制度

1.各医院都要设立中医门诊,有条件的医院开设中医病房或中西医结合病房,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

2.医院中医科的病房,由中医负责管理。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铺以西医治疗。

3.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按照“中医或中西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基本

规划”要求认真及时书写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4.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5.有条件的医院可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6.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7.有条件的中医科要开展针灸、推拿、正骨等疗法。

三十四、针灸室工作制度

1.严格无菌操作,严密消毒,使用一次性针,防止交叉感染。

2.凡留针治疗者,术者不得离开岗位,注意观察病员变化。取针时注意防止漏针、断针。3.采取措施,预防晕针、滞针和断针,如有发生,迅速处理。

4.使用电针时,应首先检查机器是否完好,输出是否正常,并根据病情,选用适当强度。治疗完毕后将开关关闭,输出扭至零位。

5.经常检查针具是否完好,如有不锐利及弯曲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6.针灸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解剖部位,防止发生意外。

三十五、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科(组)工作制度

1、医学工程/医疗器械部(科、组)是在院长领导下工作,既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又有执行相关法规和设备器械管理的职能性。

2、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3、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设备器械和医用耗材,均由医学工程部(科、组)统一负责

护理工作制度

目 录 护理-35项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

二.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2.患者入院须知

3.病房管理要求 四.早会制度

附.病房早交班时间要求 五.交接班制度

附:排班原则及要求 六.夜班督导工作制度 七.执行医嘱制度

八.分级护理制度

1.特级护理

2.一级护理

3.二级护理

4.三级护理

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九.护理会诊

十.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十一.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十二.皮肤压力伤登记报告制度

十三.导管滑脱登记报告制度(中心静脉插管、气管插管等)十四.病房安全制度 十五.患者膳食管理制度 十六.健康教育制度 十七.探视、陪伴管理制度 十八.注射室工作制度 十九.治疗室工作制度 二十.换药室工作制度

二十一.患者入院、出院工作制度 二十二.物资、器材管理制度 二十三.病人外出检查制度 二十四.护理查房制度 二十五.护理查对制度

二十六.护理人员技能定期评估制度 二十七.护理新技术准入制度

二十八.护理制度、操作常规变更批准制度 二十九.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三十.护理应急管理预案

(一)患者紧急状态时的护理应急程序 1.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时的应急程序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

1.护理部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实行三级管理,对科护士长、护士长进行垂直领导,或实行总护士长与护士长二级管理体制。

2.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聘任、调配、奖惩等有关事宜。

3.护理部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护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护理部有年计划、季度计划、周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落实,年终有总结。 5.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管理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6.健全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考核标准,护理部每月汇总科护士长、护士长月报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全面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服务。 8.护理质量控制工作:

7.1 由主管临床的护理部副主任负责。年有工作计划,月有检查重点,有记录,并有改进措施及奖惩制度。

7.2 护理部深入科室查房,协助临床一线解决实际问题。7.3 每季度进行住院患者、出院患者、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

7.4 坚持夜班督导查岗制,不定期检查,每周抽查不少于二次,并有记录。7.5 建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体系,以促进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9.组织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护理质量管理活动,将护理质量控制的信息传达到科室、传递至各级各类护士。

10.组织定期不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如护理部例会、夜班督导交班会、护士长例会、全院护士大会等。 11.教学工作:

9.1 有各类人员(护生、进修生、在职护士等)的教学计划,有考核,有总结;各病房设临床教学老师。

9.2 组织全院业务学习、护理查房与会诊、护士技能培训、新护士岗前培训等活动 12.定期对护理人员岗位技术能力评价工作

二.病房管理制度

1. 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 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 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4. 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5. 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6. 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

第4篇: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前言

为加强我院专科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促进我院可持续创新发展,根据国家卫计委,安徽省卫计委,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要求。遵照阜阳市卫生局“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卫生部颁发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结合我院专科特色实际,并参照“二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编写修订了《阜阳玛丽娅妇产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汇编,特别是“妇产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责任制”,“新生儿科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更能适合我院专科特点,供全院员工认真学习并对照本科工作实际自觉遵照执行(如国家,省卫计委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行政职能管理

一、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二、人事工作制度

三、请示报告制度

四、院总值班制度

五、院长办公室工作制度

六、院长接待日制度

七、安全保卫制度

八、安全防火制度

九、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十、岗前教育管理制度 十

一、保密工作制度

医疗管理

一、医务科工作制度

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三、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四)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五)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六)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七)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八)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四、首诊负责制度

五、医嘱制度

六、查房制度

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八、会诊制度

九、病例讨论制度

十、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十

一、值班、交接班、听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二)听班制度

(三)有关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十二、查对制度 十

三、处方制度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十

五、出、入院制度 十

六、转院、转科制度 十

七、业务学习制度

3 十

八、各级医疗人员去向报告制度 十

九、物理治疗科工作制度 二

十、麻醉科工作制度 二十

一、疫情报告制度 二十

二、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三、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四、注射、输液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五、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六、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七、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八、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二十

九、医疗器械科工作制度 三

十、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三十

一、医疗仪器管理规定 三十

二、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 三十

三、检验科工作制度 三十

四、放射科工作制度 三十

五、药剂科工作制度 三十

六、煎药室工作制度 三十

七、药品统计报告制度

三十

八、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三十

九、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4 四

十、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四十

一、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四十

二、手术前讨论制度 四十

三、医师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四十

四、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四十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护理管理 护理部工作制度

一、护理人员会议制度

二、分级护理制度

三、病房管理制度

四、探视陪伴制度

五、病人入、出院管理制度

六、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三)输血查对制度(四)饮食查对制度(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七、交接班制度

八、事故、差错、缺陷登记和报告制度

九、护理文书管理制度

十、病案管理制度 十

一、治疗室工作制度 十

二、注射、输液室工作制度 十

三、手术室工作制度 十

四、供应室工作制度

后勤管理

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三、领物制度

四、洗衣房工作制度

五、污水处理制度

六、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人员岗位职责 行政职能系统

一、院长职责

二、医务科科长职责

三、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四、护理部主任职责

五、人事科科长职责

六、门诊部主任职责

七、统计室工作人员职责

八、病案管理员职责

九、总务科科长职责

十、汽车司机职责 十

一、图书管理员职责 十

二、安保科科长职责 十

三、安保人员职责

医疗系统

一、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二、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三、总住院医师职责

四、麻醉科主任职责

五、麻醉科医师职责

六,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六、放射科技师职责

七、检验科主任职责

八、检验科技师职责

九、药剂科主任职责

十、主管(中、西)药师职责十

一、药剂师(中西药)职责 十

二、药剂士(中西药)职责 十

三、疫情管理人员职责

护理系统

一、护理部主任职责

二、病房护士长职责

三、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四、治疗室护士长职责

五、注射、输液室护士长职责

六、病房护士职责

七、手术室护士职责

八、治疗室护士职责

九、注射、输液室护士职责

十、主管护师职责 十

一、护师职责 十

二、供应室护士长职责 十

三、供应室护士职责

财务系统

一、财务科职责

二、会计员职责

三、出纳员的职责

四、药品核算会计职责

五、门诊挂号、收费员职责

六、住院处工作人员职责

七、住院处收费员职责

第三部分、各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院务管理委员会职责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三、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四、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五、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六、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

七、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职责

八、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九、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第一部分 工作制度

行政职能系统

一、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1、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检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及后勤保证、职工思想工作、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行政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业务实践,如参加科晨会,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人事科工作制度

1、按照 《劳动法》实行双向选择聘任制,并严格执行公司用人机制。注意做好人力资源科学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按客观规律办事,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科室人员做到互通情报,协调工作。

3、经常深入科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合理调配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坚持原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忠诚老实、襟怀坦白、遵守纪律。

5、三、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遇有突发医疗,卫生及安全事件,必须动员全院力量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产前检查胎儿严重缺陷,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新药品种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5、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材、药品和剧毒药品时。

6、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及存在争议或不能确诊的病人时。

8、重大经济开支。

9、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0、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1、十

一、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业务进修人员时。

12、十

二、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13、十

三、丢失重要医疗文件时。

14、十

四、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宜。

2、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3、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全院安全情况。

4、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如巡视病房或有事离开值班室时,要及时将去向告诉电话总机值班员,以便寻找。

5、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无力解决,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6、做好值班记录,于第二日上班后向院办公室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并由院办负责安排当日值班人员。

7、值班人员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救护车辆。

8、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院办公室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9、每班交班前,清扫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固定资产交接班。

五、院长办公室工作制度

1、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以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会议纪要、决议的印发,并督促检查执行,及时向院长汇报情况。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经常沟通职能科室的联系。

2、做好来访、参观等上级检查接待工作,做到安排周密、妥当、热情。

3、做好行政类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及保管工作,针对文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对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请示办理意见。

4、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5、搞好对档案室、总机室、打字室、汽车班的管理,适时安排医院总值班工作。

6、及时处理信访,做到有登记,有结果,不积压,不拖延,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7、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要尽快完成并随时汇报。

六、院长接待日制度

1、每周四下午为院长接待群众来访时间,由院领导轮流负责接待。

2、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有关医疗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结果。

3、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4、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级领导接待日记录》,定期交党支部办公室保管,年终归档。

5、要为来访群众守密,要认真对待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2、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4、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5、职工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6、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八、安全防火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每个科室、班组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5、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6、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7、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8、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9、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10、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九、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1、严禁打架斗欧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2、凡酗酒医闹肇事、影响医院正常工作者,由110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3、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4、院内禁止玩火、不听从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职工子女由家长承担)。随时驱逐或扣杀非本院豢养的一切动物。

5、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唿哨,扰乱公共秩序。

十、岗前教育制度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到岗的职工实行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教育。

(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3)医德规范教育。

(4)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5)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情况。

(6)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十一、保密工作制度

1、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模范地遵守,并监督执行。

2、医院有一位院级领导分管保密工作。保密领导小组由院办、党办、医务科、人事科、财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成员组成,负责进行保密教育,协助有关科室制订保密措施,落实保密责任制,并监督实施。

3、保密范围:机要文件、印章、收发文登记本、帐号、长途电话号码、疫情、科技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或设想、有价值的药物制剂配方及有保密内容的音像带、图表等。

4、保密工作:综合档案室、人事档案室、科技档案室、统计室、打字室、复印室、收发室、科研及其他有关重要资料涉及的主要部门。

5、严格保密纪律,加强文件、图书、资料的管理。凡标有“内部资料”的材料,必须设专人管理,不得丢失和泄密,违者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6、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涉外保密纪律。

7、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日前夕,对保密工作要检查,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8、按上级规定,保密小组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半年自查一次,年终进行总结,及时分析全院保密工作情况,研究保密工作措施,写出书面报告,使医院保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

医疗管理系统

一、医务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树立为领导服务、为医疗第一线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廉洁奉

2、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听取意见,督促检查各种医疗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尤其重危、急诊、疑难及大手术前后病人处理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科室提交的申请报告或请示的问题,能解决者立即解决,不能解决或不属于本职范围者,应及时给予答复和

3、4、分析存在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及对策。每月、季分别对临床、医技科室进行工作

5、协助院长、分管院长隔周组织科主任例会;每季组织一次临床、医技科室联席会、6、每周一下午向分管院长汇报上周医疗工作运行情况,请示本周工作安排问题。

7、8、按时参加院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坚持请示报

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2、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进行效果

5、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7、质量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及职称评聘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三、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签字水笔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

2、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

4、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

5、6、日期和时间按公元年历,时间按2

4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

8、根据国家卫计委最新《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复诊病历要详细描述经过治疗后的结果及病情变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

6、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并进行登记

7、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

8、(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15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1、2、3、4、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

(四)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1、住院病历由一线住院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助理医师书写,上级医师

2、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3、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

4、5、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

(五)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1、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

2、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助理医师或者实习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个时

3、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

(六)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4、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

5、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

6、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7、病人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8、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七)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1、2、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

3、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八)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1、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及时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 l~2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危病人或

2、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及时、详

3、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阶段小结由经

4、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院长批准。

5、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并同时抄写于门诊病历中,以便门诊复查参考。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或当班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尸检的病例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例应有详细的死亡

6、四、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的病员,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五、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两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如需要更改撤销时,要用红笔填“取消”,并签名。临时医嘱必须及时向护理人员交待清楚.医

2、3、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交护理人员执行,护理人员对可疑医嘱必须询

4、在抢救和手术中,不得不下达口头医嘱时,由经治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复诵一遍,

5、6、护士要每班查对医嘱,夜班查对白班医嘱,每周由护士长总查对一次,护理部对医

7、手术后和产后患者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且分别转抄于医嘱本和各

8、9、一般情况下,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做对症处理。如在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场,护士可针对病情给予临时的必要处理,但处理后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六、查房制度

1、科主任、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每周l~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

2、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 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

3、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妥善安排患者的膳食,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

4、业务查房:由业务院长率领,医务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查房内容包括医护质量、医疗制度、病区管理等,查房结束后由医务科记录质量、存在问题

5、护理查房:由护理部主任,病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

6、行政查房:由院长率领,由院长办公室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病房管理、医院秩序、爱国卫生等。查房结束后,7、教学查房:对实习、进修医师、护士进行以教学为目的的查房,结合临床病例进行讨论、示教和讲课,每周1~

28、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

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2、责任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特别对新入院、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院内会诊;有计划地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的记录;决定病人出院和转科。

3、住院医师每日查房至少2次。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病人;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病人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写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的临时医嘱;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病人;了解病人饮食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4、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责任主治医师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时,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和护士长参加;责任主治医师查房时,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参加。

5、对于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人。

6、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检查片,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经治的住院医师要简要报告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上级医师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应及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八、会诊制度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由护士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据病情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三)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

(四)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会诊申请单”,报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必要时院长参加。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会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特介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六)外出会诊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医务科(并报院长同意)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会诊,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兄弟医院参考。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要严肃认真,克

(七)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1、会诊科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并做好会诊记录,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九、病例讨论制度

(一)

1、选择适当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可以单科进行,亦可多科联合举行。有病理检查的病例,3、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

4、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二)出院病例讨论

1、科室每月举行一至二次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例归档的最后审查(送病案室

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单科由主任主持进行,较大科室可按专业组进行,由主治医

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案审查: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遗漏等;②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③是否符合当地卫生厅颁发的病历书写要求;④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4、(三)疑难病例讨论

凡遇疑难病例,要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召开讨论会,有关人员参加,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四)术前病例讨论

一般手术经主治医师决定即可,但重大疑难手术或开展新技术的手术,必须术前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师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注意事项、术后监护要求等,讨论情况整理后记入病案。

(五)死亡病例讨论

1、2、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3、4、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参加,必需时请医务科参加。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整理后主治医师签字,入病案存挡。不准以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例讨论会记录。

十、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1、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

2、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

3、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6、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

7、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

8、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人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保证工作。

9、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等供应。

10、各科每日须留有1-2张床位,以备急、重症病人入院治疗、抢救时使用。 十

一、值班、交接班、听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值班医师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

2、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

3、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4、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

5、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6、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

7、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

8、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得到休息时,过后

9、每日晨,值班医师应提前15分钟书写完成交班报告,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晨

10、值班医师每晚9:30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

11、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二)听班制度

1、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安排听班和咨询人员,以处理或协助值班人员处理临时性医

2、听班医师由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疗人员担任,听班时间和该科值班医师相同,听班时

3、听班医师有对值班医师进行业务指导的义务和权力,对处理不当者,应及时予以修

4、听班医师要在院内听班室值班,严禁在家中听班。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如因擅离职守而影响病人的抢救,按脱岗处理。听班人员值班地点必须相对固定,如临时有变动,(三)有关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1、药房、检验、影像、心电图室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坚守岗位,2、3、4、如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应向院总值班说明去向,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工作。

23 十

二、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医院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务熟练,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治疗、检查物品及其生活用品,(如药物、敷料、器械、压缩气体,及治疗、急救和监护设备等),必须具备品名正规,标记清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出厂标记、日期、保存期限,物品外观表现符合安全要求。凡字迹不清楚、不全面、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应禁止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应,必须立即停用,再次进行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直至找出原因。所用物品不得丢弃,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备查。

(一)手术病人核查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

2、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

3、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线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漏体腔内。手术切除的组织,原则上均应送病检。

(二)有关科室查对制度(1)检查科室查对制度

1、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4、5、(2)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血型、交叉试验结

3、4、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查对。(3)病理科查对制度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联号、标本、固定液。

2、3、发报告时,复核检查项目、结果、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

(4)放射线科查对制度

1、2、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患者姓名、科室。

(5)物理治疗室查对制度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种类、剂量、2、3、4、(6)特检科室查对制度

1、2、3、发报告时,复核科别、病房、住院号、床号、姓名、住别、年龄、检查项目、结果。

(7)药房查对制度

1、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2、3、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

a)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b)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c)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

d)查对姓名年龄及诊断;

e)

十三、处方制度

1、执业医师处方权,由科主任提出意见,经医务科审查,报业务院长批准,办理手续,并将字样留于药剂科及药房。 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无处方权。

2、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不合规定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及发药。

3、有关毒、麻、限剧药品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从事临床工作5-7年以上的医师,经院长批准,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可授予麻醉药处方权。

4、处方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用药正确,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划价都要签名或盖章,对项目不全,字迹潦草,签名不清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

5、一般处方药品以三日用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处方当日有效,过期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调配。

6、医师不得为自己及直系亲属开处方。

7、处方由药房严格把关,药剂人员按处方分类、分级权限对照签字留样卡片严格执行,不准超越权限范围使用,对无处方权的处方或不合格的处方应拒发药并予登记、处罚。

8、药房每月对全院处方进行抽查并做出分析,对重大错方和大方及伪方应及时汇报,医务科及时解决。

9、处方一般用钢笔、水笔书写,使用蓝黑墨水,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涂改须医师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中文或拉丁文书写。急诊处方须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10、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必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对于国家未规定的药品名称,可用通用名。

11、处方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用量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丸、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容量和(或)剂量;合剂要标明数量和单位;溶液必须注明含量浓度,以瓶为单位,标明数量。

12、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麻药品处方保存三年,麻醉处方保存五年,到期请示院长批准销毁。

13、医师处方要自己签名,不准代签,更不准在空白处方上预先签名交给无处方权者使用,一经发现即予严肃处理。

14、药剂师(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于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情节严重者,应报告医务科检查处理。

15、药剂人员及医技科室人员不得开专业用药之外的处方,特殊情况报请业务院长批准后,方有处方权。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2、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3、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6、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而影响对原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鉴定标本夏秋季不得超过24小时,冬春季不得超过48小时。

7、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8、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十五、出、入院制度

1、由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按病情决定病人住院。门诊医师与住院处病房联系,有床后才签证收入,病人持住院证、门诊病历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2、病人住院应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入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并介绍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3、危重病人需立即抢救者,可直接入院救治或手术,同时补办手续。

4、住院处建立病房住院一览表,负责办理有关住院手续。

5、入院病人病情轻者,可自己办理住院手续进入病房。如病情危重者,由急诊或门诊医师或护士护送至病房,并详细交待有关事宜。

6、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病人出院,并通知病人,应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并提前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签发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7、病人自动出院者,应在病历中记载清楚,告知病人家属预后,医院慨不负责。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有关部门接回或由医院送回。

十六、转院、转科制度

1、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业务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住院病员和门诊病员需转外省治疗时,应由科主任提出意见,经院长或业务院长同意。

3、病员转院、转科,无论什么病例,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出院时,按卫生部规定应由接诊医院写治疗小结,退回我院交病案室存档。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室同意,转科前需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时间转科。转出科应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及时进行检查治疗。

十七、业务学习制度

1、临床、医技、后勤等科室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周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统一安排,院办公室定期检查落实。

2、各科的业务学习计划及执行情况包括学习内容、地点、主持人报医务科,医务科定期检查并抽查个人学习笔记,根据各科执行情况记分。因特殊情况需改变学习计划的要预先报医务科。

3、全院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采取继教,讲座,三基培训方式,由主管职能科室统一安排,任课老师认真备课,因故不能讲课,要提前一周通知主管科室。讲课劳务费根据讲课人的技术职称按有关规定发给,同时技术指导委员会对其讲课效果进行教学评议,优秀者年给予以适当的奖励。

4、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

5、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院科安排的业务学习讲座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十八、各级医疗人员去向报告制度

1、科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外出开会、学习、会诊及请假等,必须经总经理,院长批准,并向科主任、医务科报告同意后再到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门诊主任(妇科门诊,产科门诊主任)外出时,除按第一条规定外,还须向门诊部请假。其它门诊医生有事要向组长或分管门诊主任请假。

3、主治医师(医师、医士)外出学习、参观、开会、进修、会诊等,由院领导会同医务科统一安排,再到院办人事部门办理手续。

4、各科建立科主任、主治医师、医师去向日志,以便随时联系。如不向科室及有关部门报告而耽误工作者,应追究责任。

十九、物理治疗室工作制度

1、物理治疗室是我院的特色科室,实行护士长负责制,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治疗室的管理工作,监督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的执行。

2、科室工作人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以优良的职业道德风范,严谨的科学态度,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3、医护人员进入诊疗室,必须穿戴专用工作服、帽、鞋,操作时必须穿戴口罩和无菌手套,严防交叉感染。

4、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诊疗常规,认真执行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确保医疗安全。

5、医护人员必须热情接待安置每位病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登记及安排治疗程序,耐心解答患者的咨询和履行告知义务,不得顶撞、推诿病人家属及亲友。

6、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治疗仪器的使用功能,并掌握仪器的操作程序、使用方法、保养维修、消毒方法,确保仪器性能的良好状态,违规操作,损坏仪器按价赔偿,并追求当事人责任。

7、每月定期召开由院领导、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持续改进工作质量,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考核,狠抓医务人员的“三基”、“三严”教育和训练。

8、保持室内整洁、舒适、安静、私密。医护人员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保持治疗室肃静。

9、患者的贵重物品要求自行妥善保管,遗失物品上交院办,询查后物归原主。

10、厉行节约、减少浪费、节约用水、按时熄灯、适时关闭设备电源、下班随手关灯。

十、麻醉科工作制度

1、负责麻醉者,在手术前一天到科室熟悉手术病员的病历、各项检查结果,详细检查病员,了解思想情况,确定麻醉方式。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沦,共同制定麻醉方案。

2、麻醉前,应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3、麻醉者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做好麻醉前后访视和风险评估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对实习、进修人员,要严格要求,具体指导。

4、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危重和全麻的病员,麻醉者应亲自护送到床,并向值班人员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

5、麻醉后应进行术后随访、对全麻及危重病员、新开展的针刺和中药等麻醉,应于24小时内随访,并将有关情况写入麻醉记录单。遇有并发症,应协同处理,严重并发症要向上级汇报。

6、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7、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骤停等危重病人,应做好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等方面的训练和准备工作。

二十一、疫情报告制度

1、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预防保健科、临床科室,由预防保健科疫情报告员组织疫情报告工作。

2、各科疫情报告员均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梅毒,艾滋病应立即报告,6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报颍泉区疾控中心;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 12小时内报本区疾控中心。

3、各科门诊医师,接诊传染病人,一旦确诊或疑似甲类传染病的,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疾控中心,科室疫情报告员负责确诊入院病人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

4、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员,每天收集疫情,分类登记,报告有关防疫站,按期上报旬报表,每月25日至30日下科室核对疫情,检查漏报、迟报情况并更正误报,然后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并注意保密。

5、为鼓励有关人员做好疫情报告工作,临床科室医师,凡及时准确填报疫情卡片的,均从业务收入中提成奖励,由预防保健科统计,报财务科发放。如漏报、迟报、谎报疫情,甲类传染病按医疗事故处理,乙类传染病按医疗缺陷处理,计入季度工作质量检查,与科室奖金挂钩。

二十二、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

2、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后均应规范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无菌器械容器、器械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听诊器,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

4、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定期消毒。

5、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房清点,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6、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备用,药杯、餐具必须消毒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7、有严重感染及脏器切除的手术病人,放单独病房,病室在事先进行消毒。

8、出院病人的单元,必须做好终末处理,床、椅、桌及墙壁,应用消毒液擦洗,床垫被褥洗晒消毒,死亡病人的被褥应更换.用具应消毒。

9、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儿科门诊应设预检,疑似传染病,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得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人用过的被服应消毒后再交洗衣房清洗。

10、传染病人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到他科诊疗时,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出院、转院、转科应进行终末消毒。门诊病人应在指定地点候诊、检查和治疗,不要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交叉感染。

11、传染病人,按病种分区隔离,工作人员进入污染区要穿隔离衣,接触不同病种时,应更换隔离衣、洗手,离开污染区时,脱去隔离衣。

12、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病人用过后的器械、被服、房间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要烧毁。

13、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洁、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隔离伤口用物立即消毒处理。

14、治疗换药室,每天通风换气,清洁、用消毒液拖地,紫外线照射,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

15、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注射器盒及盐水棉球和纱布缸每天更换。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16、治疗室的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

17、换药室用物定期更换和灭菌,每周总灭菌一次。换药用具应先消毒处理,再进行清洗、灭菌。

二十三、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1、新入院病人(除急、重病人外),必须24小时内完成卫生处理(洗澡、剪指甲、更换衣服)。

2、传染病人不准和普通病人住在一个病室。对已确诊的传染病人应立即转科或转院隔离治疗,在未转之前,必须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3、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乱串病室及外出。出院、转院、要进行终末消毒,对传染病人用具须经严格消毒后处理。对其所用的物品必须消毒处理,不经消毒不准

30 带出,更不能给他人使用。对其所用的被服、衣服等出院时要进行高压消毒,或用化学消毒剂溶液浸泡二小时后,再行清洗。

4、凡遇有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密隔离,用过的房间要用化学消毒剂溶液喷雾消毒.用过的敷料要烧毁,对其被褥,衣服必须高压消毒,医护人员出入病室必须穿隔离衣、帽、鞋,并每出入一次消毒一次。

5、病人用的被服要定期清洗,有污染严重的要随时拆洗,被褥服装不准带有血、尿、便痕迹。每出院一个病人要更换一次。

6、病人的被套、床单、枕套和诊查单每周更换一次。污染严重时随时更换。

7、病室内要保持空气新鲜,经常通风换气,消除污染。每日进行空气消毒1~2次。

8、大小便器每用一次,消毒一次,病人用的大小便器,由护理员放在盛有化学消毒剂溶液池内(无水池病房放置塑料桶内)浸泡30分钟后再用。

二十四、注射、输液室消毒隔离制度

1、注射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进行无菌操作前先洗手,衣帽整齐戴口罩。

2、注射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管(包括皮试),锐器部用后放入消毒液浸泡。一次性用品用后要进行毁形处理,按要求送医疗废物处,并作好数量登记。

3、室内应有洗手设备及消毒药液,每注射一人应洗手一次。医务人员的手要经常消毒,每月监测一次,细菌总数不超过5个/cm2。

4、室内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地面二次,并紫外线照射6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每月定期做空气细菌培养,细菌总数不超过规定标准。

5、对特殊感染病人应与一般病人分开注射,所用物品器械单独处理。

6、消毒镊子及容器应配套使用,每周更换消毒容器二次。

7、所有无菌物品有效期不超过一周,过期应重新消毒灭菌。

8、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应灭菌保持24小时有效。

二十五、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1、治疗室布局合理,专人负责,严格区分有菌区与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并有明显标记,进入治疗室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操作前应洗手戴口罩、凡私人用物不得带进治疗室。

2、治疗室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无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3、治疗室应湿式清扫,清扫物品要专用,每日通风,用紫外线照射消毒,清毒液喷雾等措施,每月作空气培养一次.细菌总数不得超过200个/。

4、治疗室每日清扫、消毒二次,所有器械用物,每周更换大消毒二次,并注明消毒日期。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时,应无菌保持24小时有效。

5、各种治疗注射应一人一针一管制(含皮试);用后针头、针管及一次性输液器应浸泡在有效消毒液内,消毒后送供应室统一处理。

6、体温表应在有效消毒液中浸泡后冲洗甩干备用。

7、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无菌持物钳或无菌镊子,镊子与消毒容器应配套使用,一容器一器械,并有定期更换、消毒制度,并注明日期。

8、特殊感染(HIV,梅毒)、乙肝HBsAg(+)病人所用针头、针管、输液器等应单独浸泡处理,实行“双消毒。

二十六、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1、必须分清非无菌区、相对无菌区、无菌区。

2、手术间分清无菌间、有菌间。如手术间有限,应先做无菌手术.再做污染手术。

3、对感染和特异性感染等手术,所用的器械、敷料等用物要有严格消毒处理措施。不得与其他敷料混合,并有标记。手术后手术间地面和空气严密消毒。

4、手术室洗手、护士铺台、刷手、穿隔离衣、戴手套和手术配合均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5、巡回护士进行各种治疗注射、拿放无菌物品.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6、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或更换,尽量减少用浸泡消毒的器械,丝线、刀片、剪等应高压蒸汽消毒。

7、工作人员熟悉各种消毒液的浓度及使用方法,可根据其效能定期检测。

8、经常启盖的无菌盒,每周重复消毒灭菌,固定的敷料包、器械包,过期应重新灭菌。

9、每月对各项灭菌项目进行细菌监测,每月对工作人员作细菌培养,并做好记录。

10、用紫外线杀菌灯消毒时,应有时数登记和紫外线强度监测并登记。

11、手术室应有定期清洁卫生制度,每日、每周、每月定人、定点、定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定期做空气培养,手术室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200个/m3。

二十七、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

1、严格划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对清洁与不清洁的物品应分别放置。并设置清洁与污染两个窗口,消毒后的物品要有标志,并标明消毒日期,放在清洁干燥室内。

2、各种敷料制成后,须经高压消毒后方可使用。

3、高压消毒锅要定期检查,鉴定消毒效果,发现故障或未达到效果时,应即时维修找出原因,对维修工作要有记录。

4、对针管、输液器等玻璃器材,必须进行两次冲洗、两次消毒。

5、每日消毒工作要有记录,已经消毒的物品,必须有消毒人员签字后方可领用。

二十八、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

2、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病人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病人

3、医务科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

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

5、分析评价监督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

6、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

7、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

8、9、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

10、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十九、医疗器械科工作制度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器械科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2、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同意,总经理批准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考察、汇报、论证采购。

4、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

6、器械库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由科

8、各科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维修申请书,送交医疗器械科,由维修人员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十、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归档资料范围:仪器设备图样、说明书、线路图、安装使用记录、检修记录以及与

2、各种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建卡、分类保存,尤其进口仪器资料,绝对不得遗失。

3、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资料应保持完应妥善保管,不得外借。

4、各种资料一律不得外借,需查阅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各科复制的使用资料

33 三十

一、1、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逐机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器械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同志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

3、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

4、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必要时应请医疗设备管理科协助,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和运转。仪器损坏需修理者,可按规定将修理单逐项填写清楚,轻便仪器送器械科修理;不宜搬动者,将修理单送去,由器械科维修人员签收并注明修复日期,按时交付

5、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灵部件,未

6、凡属临床科研的仪器,科室间调剂使用时,一定要经主管科室主任批准,仪器管理

7、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检查,关机放好。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医务科及器械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下仪器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停机损失费)在万元以上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

(4)无论何种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会由医疗设备管理科组织使用、维修等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分析会由院领导主持。

(5)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则、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及制订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8、仪器经过验收合格发给使用单位后,要根据仪器的具体情况规定使用率。仪器属公用资产,应专管公用,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作为私有财产有财产垄断使用。对于使用率低

9、各科室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理。

10、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

11、各种仪器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器械科建立档案,每年向医院档案室移交归档。各科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器械科和有关科室,如因操作维修需经常

12、仪器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前仔细检

三十

二、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

1、功能检查包括各种B型超声、四维超声,内窥镜、心电,X线,多普勒脐血流谱,2、需做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不得缺项,对危重病员和外地病员,3、使用仪器的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进修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单独操作仪器

4、建立健全各种卡片索引、资料登记存档工作,外借必须由本院主管医师签字,限期

5、6、各室仪器均属贵重精密设备,应妥善保管,认真执行仪器管理制度,注意防尘、防

7、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做好教学科研工作,按时给进修人员进行讲座

8、9、10、注意安全,下班前应关闭仪器开关,门窗加锁,切断电源和水源。有夜班的检查室,要严格进行交接班。

三十

三、B超室工作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的思想,对病人热情,关爱,保护病人隐私,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2、就诊病人,必须持有我院医生的检查申请单和检查收费单,手续不齐全者,B超室工作人员需督促其办理有关手续,否则不予以检查。

3、检查前应详细阅读病人检查申请单或询问病史,严格掌握需要检查的疾病范围,仔细进行检查,力争明确诊断,并打印好检查报告单及日志登记工作,建立完备档案以备查询。

4、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和操作室内所有仪器,否则值班工作人员应承担一切后果,并给予1000元处罚。

5、B超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有关规定,严禁胎儿性别鉴定,为14周以上孕妇检查时需双人双检,双人双签字。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器械按时清理卫生及消毒,定期保养,检测,维修。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7、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使室内尽量做到无灰尘,上下班时做好清洁工作。

8、下班离岗前切断电源,认真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三十

四、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须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生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

5、保证检验技师,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

6、7、三十

五、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和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名。

5、X线照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生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

三十

六、药剂科工作制度

1、2、根据临床

3、药剂科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树立“药品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处方调配,制剂

4、经常了解、检查、监督各种临床科室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注意抽查分析处方,指

5、积极宣传用药知识,推荐新药,收集临床用药情况,做好药品疗效评价工作。

6、7、密切配合临床,积极开展药学科研工作。

8、药剂科所属各科技术岗位必须由药剂士以上人员承担,并由主管药师以上人员担任

9、药剂科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三十

七、煎药室工作制度

1、煎药人员收到药剂,应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服药时间、剂数及煎法,经核对无误后,在收药本上签收。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调剂人员联系。

2、煎药时应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做到一剂一煎,保证煎药质量。对先煎、后下、3、药剂煎好后,必须检查煎药壶和装药瓶签姓名是否相符,无误者可由护士验收签字领取。药渣应保存24

4、煎药用具、容器应清洁干净,每煎完一剂后,应清洗容器。内服、外用药容器应严

5、6、7、煎药室应有收、发药记录、煎药记录及差错事故记录。

三十

八、药品统计报告制度

1、药剂科的统计工作,是保证药材计划供应,及时反映消耗用量和库存情况,做好药

2、药剂科的各部门应根据需要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制度,并及时、准确地作出符合实际

3、a)b)

37 c)d)

e)药材损耗报告表。

4、统计范围及要求:

根据中国药典规定的全部中西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自费药、进口药及贵重药(就使用价值及经济价值而定)

(1)凡作逐日消耗的药品,必须于月终进行彻底盘点,并做出盘点明细表,作为统计月(2)

(3)年终盘点,核对帐目

(1)药库收、付、存月报:根据上月结存,本月购入和领入药、本月消耗与支出、月终

(2)盈亏报表、损耗报表应每季据实综合上报院领导及有关部门。上述报表均应一式三份,报院领导一份,财务部门一份,一份备查。

三十

九、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的品种,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麻醉药品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品种,如鸦片类、吗啡类、可卡因类等和卫生部所核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毒性药品及制剂。毒性药品与

2、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号精神药品,必须遵照国家公布的《麻醉药品管理暂行条例》

3、药剂科必须严格监督各医疗科(室)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如发现滥用情况有权拒发,4、药剂科和各医疗科(室),均必须建立健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和管理制度,设置加“五专”(即专人、专柜加锁、专帐、专册、专用处方)管理。具有明显标

5、药剂科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定期清点。取用麻醉药品后应按处方随时登记注销(设置专用帐卡)。每日对用量与存量核对一次,统计人员应定期查核。

6、处方中的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名称不得简化。调配人员接方后须严格认真审查,配方后须经另一人核对(夜班例外)

7、本科院校毕业有五年以上临床经验或具有主治医师资格,经医务科审核,院长批准,将医师名单送药剂科备查,方可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8、麻醉药品、医疗性毒药品与精神药品处方,一次剂量一般不超过常用量,麻醉药品、医疗性毒性药品一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一日极量,毒性中药不得超过二日极量。超过常用量时,必须由医师另行签字,超过极量时需经医师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批准,外用药不在此限。

9、医师所开写的麻醉药品注射剂,一律限在本院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带回使用时,应由医师在处方上注明,并经医务科审查批准,在市卫生局办理麻醉药品应用卡,调剂室方

10、医院临床确诊的晚期癌症患者,确需连续使用麻醉药品时,经医务科审查批准,凭医院疾病诊断书办理麻醉药品应用卡。

11、其他慢性病等特殊需要的患者,需连续使用或超量使用医疗性毒性药品、精神药

12、调剂室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定额管理。在交接班时,应严格履行清点交接

13、对少数破损、短少等麻醉药品的处理,可按季汇总列表,说明理由,经科主任批准,报主管院长备案。医疗科(室)剩余麻醉药品,应按退药手续随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

14、药剂科应定期到各医疗科(室)检查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告院长。

15、药剂人员应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发动群众共同管

16、麻醉药品的处方应单独装订成册,保管三年备查。医疗性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四

十、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1、2、调剂人员收方后对处方内容逐项并进行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内容如有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开方医生联系,经医生更正并重新签名后,再进行调配。

3、处方应按照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进行,调配完毕后,由配方人在处方上签名并

4、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注明,并向病人交待清楚。急症

5、6、7、调剂室内贮药瓶应符合要求,瓶签应按规定用中文或拉丁文书写清楚,注明药品名

8、9、四十

一、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1、2、调剂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逐项进行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内容如有不妥或错误时,须经开方医生更正并重新签名后,方可调配。调剂人员不

3、调配时应称量、计数准确,对处方中标明“先煎”、“后入”、“包煎”、“烊化”、4、处方调配完毕,调剂人员应再次对照处方进行检查,无误后签名,并经他人复核无误在处方上签名后,方可发药。发药时应将用药方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向病人作详细说明。

5、6、对毒性药品、贵重药品应专柜加锁、专人专帐管理,不得与普通药混放。做到逐日销存统计,每月清查一次,帐物相符。

7、保持室内整洁,药品、药物放置有序,调剂用具应经常擦洗,研钵、捣药罐用毕立即擦净,若调配毒性药品后应彻底洗净。药柜斗应经常清理,杜绝串斗、虫蛀、药品变质、8、由库房领进药品时,应认真检查,对伪品、虫蛀、变质或未按规定进行加工炮制的9、对差错事故,应及时登记并汇报药剂科主任或院长处理。重大差错事故应及时汇报

四十

二、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1、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必须做好必要的常规检查,明确诊断(难以在术前明确诊断者,应有明确的手术目的和实际意义),并进行术前计论。凡较大或复杂手术,科主任均须召集术者、麻醉师和护理人员进行术前会诊计论。特大手术、新开展手术由分管院长组织计论。讨论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诊断;了解病人及家属的心理活动;手术适应症、指征及禁忌症;术式、麻醉方法;术中、术后处理和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策;确定术者和助手。

2、手术及麻醉医师,术前应详细检查病人,熟悉病人各项检查结果,充分掌握病情。

3、施行手术前必须征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急症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和单位同意时,可由主治医师签字)

4、各项术前准备工作,必须及时完成,如有休克、贫血等不利于手术的征象,均应及

5、术者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一日开好医嘱(择期手术),由护理人员负责实施(包括备皮等)。术者应详细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用紫药水作好手术切口标记,必要时

6、除急症手术外,手术前一天由主管医生填写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麻醉人员应于术前一天看病人,了解病情,认真做好麻醉前准备工作,严格检查核对麻醉中所用一切物品,并做好急救工作(药品、器械)。对于重症患者,术后要观察病人苏醒情况以及

7、各级医师参加手术范围,低年资住院医师(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专科工作五年)可担任一类手术(普通常规中小手术)的术者、二类手术(中度难度较大手术)的第一助手;高年资住院医师可担任二类手术的术者,一部分三类手术(难度比较大的手术)的第一助手;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可担任三类手术的术者及指导住院医师进行

一、二类手术;正、副主任医师担任四类手术(重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及科研项目)的术者,并指导总住院医师、主治医

8、(1)

一、二类手术由总住院医师或分管的主治医师决定安排手术人员。

40(2)三类手术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安排参加手术人员。

(3)新开展的手术,由科主任填写手术报告送业务院长审批后执行。

(4)凡致残性手术,应由科主任填写手术申请单报医务科登记,业务院长审查批准。

9、手术室护士负责按时将手术病员自病房接进手术室,包括准备好的病历、X线片等

10、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手术开始前,应认真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麻醉方法等。术中医、护、麻醉人中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密切配合,术后须认真进行三核对(敷料、器械、线卷)

11、手术室、麻醉科有责任把好术前准备关,准备项目不全者,应向手术医师提出意

12、术者负有组织与指导全部手术过程,保证手术效果和病人安全的主要责任。其他人员必须听从术者的指挥,各行其职,不得失职或不按规程办事。遇有特殊情况依据性质分别由术者与麻醉师负责。

13、当手术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低年医师或进修、实习医师任术者时,仍由上级

14、术中出现意外情况,有可能危及病人生命安全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医务科、业务院长报告,以便及时组织

15、病区护士应根据手术的性质,作好手术病员回病房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病床、各种治疗器具(输液架、吸引器、吸氧设备、胃肠减压器等)

16、麻醉医师、巡回护士和术者待病人麻醉清醒及病情允许后亲自护送病人回病房,并分别向值班医师、护士详细交待手术和麻醉情况,病情、用药及注意事项,交接完毕后方

17、手术医师在手术结束后,及时完整填写“病理标本送检单”,交与巡回护士,手术室护士负责准备标本容器,注入适量固定液,并负责将手续完备的标本及时送病理科检查(夜间及节假日可待次日上班后送检)。

四十

三、手术前讨论制度

1、凡难度较大及大手术和新开展的手术,都需认真讨论和周密准备,必要时邀请麻醉

2、讨论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案(包括一切检查资料)提出诊断与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及

3、术前提出手术方案,预计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并发症,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4、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最后尽可能

5、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应及时记入病案。

四十

四、医师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手术及有创诊疗分级管理的规定。依据手术类别及技术难度和风险评估,将手术分为甲、乙、丙、丁四类。我院妇产科、普外科具备乙、丙、丁类手术的技术条件。

2、严格执行手术医师分级分类管理的规定,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为四级(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四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变更注册。

3、手术室承担全院住院及部分门诊手术,凡符合住院标准的应收住院,由病房按照规范要求统一安排,并由科主任及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各级医师手术范围安排手术。手术室要严格按照住院部通知单要求,做好术前各项准备工作。接送患者要认真核对病人手术通知单及病历。充分准备调试术中物品、药品及各种仪器设备,积极配合施术医师完成工作。

4、手术审批权限:

(1)妇产科丁类手术及丙类手术(除丙类

1、2项外)由妇产科主任审批。乙类手术及丙类

1、2项手术需报院长审批。乙类以上及特殊手术报院长、执行总经理审批。

(2)外科丁类手术由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批准。丙类以上手术报院长批准。(3)凡病员在我院因设备及技术条件不能满足而必须转院者。报院长或执行总经理批准。

四十

五、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用血必须按照阜阳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

2、3、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输血单,值班护士按医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交叉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4、血库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

5、血库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

6、凡血库所备各型血液,应有明显的标志,分格保存在4℃冰箱内,并随时观察冰箱

7、血库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血液交叉试验操作规定进行交叉试验,必要时复查血型,8、取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本科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血号和供血者姓名、采血时间、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将血液拿出血库。

9、如果输血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并与血站一并查明原因。

10、血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入库、出库血量、库存血量帐目清楚,认真保管,非经院领导、财务科批准,不得私自销毁。

四十

六、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一周内召开,凡特殊病例(尤其是有医疗纠纷的病例)及时讨论(原则应在72小时以内);

2、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好死亡病例;

3、死亡病例讨论应由科主任主持,有关医务人员参加,必要时报请医务科参加。

4、由原分管该病例的住院医师整理讨论意见摘要,经主治医师审改后记录进入病历。

护理管理系统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

1、根据院工作计划,结合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护理工作计划,经

2、经常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护理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提高基础护理和疾病护理的质量

3、合理计划和调配使用护理人员,做到护理任务和力量的基本平衡,加强对护士长工作的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组织护士长查房和各科之间定期交叉检查和不定期

4、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技术的训练,统一常规技术的操作规程和定期考核。开展业余教育和举办短期学习班。加强护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和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5、做好病房管理,达到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工作有序的要求。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搞好病房设置规范化。

6、定期对各科(病房)常备药品、器械物品的领取、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8、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护理事故,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记录。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9、掌握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护士生活。

10、本部有健全的各项制度。

二、护理人员会议制度

1、护理部部务会:每周一次,由护理部主任主持,总结本周工作,研究部署下周的工

2、护士长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总结护理工作,公布检查评比情况,交流先进经验,指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布置新的工作任务。特殊情况

3、全体护士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请院领导参加,进行半年工作总结,弘扬成绩,表彰先进,指出存在问题、制订改进措施,布置今后的护理工

4、护理晨会:每日早晨上班利用半小时时间召开(星期日除外)由护士长主持进行护理日夜交接班,护士长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安排护理工作计划,进行护士业务提问及护理教学

5、将查房内容及解决的问题做好记录。

三、分级护理制度

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Ⅰ、Ⅱ、Ⅲ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病人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按安徽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标记。

(一)特别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病人。

(2)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

2、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3)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二)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2)(3)

2、护理要求:(1)(2)

(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

(4)(5)

(三)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

(2)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2、护理要求:

44(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

(3)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四)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1)(2)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护理要求:(1)(2)

(3)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4)(5)

四、病房管理制度

1、2、3、4、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谈

5、病房要统一陈设,室内物品如床、床头柜、脸盆、痰盂、暖瓶等均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6、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天至少全面清扫4次(上、下班前),24小时内地

7、医务人员进入病房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护理人员穿工作鞋,必要

8、9、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员,不会客,并及时清理非陪人,在查房、治疗时,病人不得

11、12、13、五、1、探视者按规定时间在门卫处领取探视牌后进入病房,探视病员一次不超过二人,离

2、危重病员的家属持病危探视证可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医护人员应加以劝阻。

3、住院病员因病情需要陪伴者,经医师或护士长批准签发陪伴证,病情稳定后即收回。

4、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须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向医护

5、陪伴和探视人员应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内整洁安静,不喧哗、不吸烟、不随地

6、陪伴人员不得乱串病房和私自翻阅病历,未经允许不得请院外医师会诊和私自给病

7、陪伴探视人员应听从医护人员指导,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公物应按价赔偿。

六、病人入、出院管理制度

(一)入院管理:

1、病人住院,须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的住院证,办理入院手续。一般病人应在住院处接诊室进行卫生处置、更衣、由接诊室护理人员送入病房。并向病房护士做好交班工作。

2、危重病人或即将分娩者可免浴,大面积烧伤病人以消毒大单包裹,由急诊科直接送

3、传染病人在隔离室按隔离技术进行入院处置后再送入传染病房,传染病人的衣物须

4、病人的衣服可交病人家属带回,或由住院处保管,填写保管清单两份,由接诊室护

5、护送危重病人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

6、接通知后病房护士应准备床位及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7、病人进入病房,医护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

8、(二)出院管理:

1、护理人员根据医嘱整理出院病人病历,药品,注销各种卡片,通知病人或家属办理

2、接到住院处出院结算凭证后,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清点医院用物,向病人交待出院

3、做好出院卫生宣教和注意事项,征求病人对医院的意见,签发出院证,送病人到住

4、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家属要求出院者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由主管医师批

七、(一)医嘱查对制度

1、2、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

5、6、(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

3、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

5、(三)输血查对制度

1、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瓶号与血瓶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4、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瓶,以备必要时检验。

(四)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病

2、3、开饭时,在病号床前再查对一次。

(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1、2、3、发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八、交接班制度

1、病房护理人员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人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必须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文字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日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

4、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5、交班报告应由主班护理人员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填写交班本时,带教护理人员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6、晨会集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报告。要求做到交班本上要写清、口头要讲清、病人床头要看清,如交待不清不得下班。

7、(1)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重危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病人均应详细交班。

(2)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3)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有无褥疮,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4)常备、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5)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九、事故、差错、缺陷登记和报告制度

1、各科室建立事故、差错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发生事故差错的经过、原因、后果。

2、发生事故差错时,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事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后

3、发生事故差错时,责任者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护理部,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护理部、科主任。事故差错责任者,应在3天内提交书面检查材料。

4、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

5、事故差错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

6、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

7、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本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

8、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事故差错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十、1、护理文书包括医嘱簿、医嘱单、体温单、治疗单、特别记录单、出入量记录单、饮

2、文件记录要用钢笔、铅笔、红笔、篮笔按规定要求填写,文字简练,运用医学术语,3、4、护理文件、表格要按卫生厅统一规定的项目书写。

十一、病案管理制度

1、病员住院期间,病案由值班护士管理,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外来人员和病员家属

2、病员转科、出院、死亡,值班护理人员要按规定排列顺序整理病案,分别送往转入科室和住院处。

住院期间病案排列:出院后病案排列:体温记录单(逆序)住院病案首页(封面)

医嘱单(逆序)出院记录单(顺序)

住院病历(顺序)入院记录(顺序)

入院记录(顺序)住院病历(顺序)

病程记录(顺序)病程记录(顺序)

49 会诊记录(逆序)会诊记录(顺序)

手术记录手术记录(顺序)

麻醉记录麻醉记录(顺序)

特殊治疗单(逆序)特殊治疗单

化验粘贴单化验粘贴单(逆序)

X线检查记录 护理病历(顺序)

特殊检查单X线检查记录出院记录单特殊检查记录

住院病案首页(封面)医嘱单(顺序)

门诊病历体温单(顺序)护理病历(顺序)门诊病历十

二、治疗室工作制度

1、2、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

4、5、6、各类器械用具,每周大消毒一次,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接触病人粘膜

7、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

19、10、十三、注射、输液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到操作细致,注射部位准确;

2、对病人应讲文明、讲礼貌,态度热情,说话和气,上班坚守工作岗位;

3、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及医嘱执行,注射前详细询问病人的过敏史,凡需要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在注射前做好过敏试验;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处置,并报告主管医师;

第5篇:医院财务制度及岗位职责

武山县中医医院财务制度

第一部分 财务管理制度

总会计师制度„„„„„„„„„„„„„„„„„„„„„ 5 财务科工作制度„„„„„„„„„„„„„„„„„„„„ 8 预算管理制度„„„„„„„„„„„„„„„„„„„„ 10 收入管理制度„„„„„„„„„„„„„„„„„„„„„13 票据管理制度„„„„„„„„„„„„„„„„„„„„„15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16 严禁设置“小金库”的管理制度„„„„„„„„„„„„„18 财务支出管理制度„„„„„„„„„„„„„„„„„„„19 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20 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制度„„„„„„„„„„„„„21 决策责任追究管理制度„„„„„„„„„„„„„„„„„23 全成本核算原则及成本核算制度„„„„„„„„„„„„„24 绩效分配综合目标考核机制„„„„„„„„„„„„„„„30 现金管理制度„„„„„„„„„„„„„„„„„„„„„36 货币资金票据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38 货币资金盘点核查管理制度„„„„„„„„„„„„„„„41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2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47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49 工程项目价款支付管理制度„„„„„„„„„„„„„„„51 债权管理制度„„„„„„„„„„„„„„„„„„„„„53 医疗欠费管理制度„„„„„„„„„„„„„„„„„„„55 备用金管理制度„„„„„„„„„„„„„„„„„„„„56 债务管理制度„„„„„„„„„„„„„„„„„„„„„57 预收医疗款管理制度„„„„„„„„„„„„„„„„„„58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59 财务电子信息系统操作管理制度„„„„„„„„„„„„„61 财务电子信息系统信息档案管理制度„„„„„„„„„„„65 原始凭证管理制度„„„„„„„„„„„„„„„„„„„67 财务内部牵制管理制度„„„„„„„„„„„„„„„„„69

武山县中医医院财务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管理制度„„„„„„„„„„„„„„„„„72 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73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74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制度„„„„„„„„„„„„„„„76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78 收费处管理制度„„„„„„„„„„„„„„„„„„„„79 退费管理制度„„„„„„„„„„„„„„„„„„„„„81 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查询制度„„„„„„„„„„„„„„„83 药品价格管理制度„„„„„„„„„„„„„„„„„„„84 费用核查制度„„„„„„„„„„„„„„„„„„„„„85 费用查询制度„„„„„„„„„„„„„„„„„„„„„86 一日清单管理制度„„„„„„„„„„„„„„„„„„„87

第二部分 会计岗位职责

医院负责人会计工作的责任„„„„„„„„„„„„„„„88 总会计师岗位职责„„„„„„„„„„„„„„„„„„„89 财务科长岗位职责„„„„„„„„„„„„„„„„„„„90 会计主管岗位职责„„„„„„„„„„„„„„„„„„„92 预算管理岗位职责„„„„„„„„„„„„„„„„„„„93 收费处主任岗位职责„„„„„„„„„„„„„„„„„„94 门诊收费员岗位职责„„„„„„„„„„„„„„„„„„95 住院收费员岗位职责„„„„„„„„„„„„„„„„„„96 价格管理岗位职责„„„„„„„„„„„„„„„„„„„97 票据管理岗位职责„„„„„„„„„„„„„„„„„„„98 成本及奖金核算岗位职责„„„„„„„„„„„„„„„„99 现金出纳岗位职责„„„„„„„„„„„„„„„„„„ 100 银行出纳岗位职责„„„„„„„„„„„„„„„„„„ 101 药品会计岗位职责„„„„„„„„„„„„„„„„„„ 102 财产物资会计岗位职责„„„„„„„„„„„„„„„„ 103 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岗位职责„„„„„„„„„„„„„„ 104 基建会计岗位职责„„„„„„„„„„„„„„„„„„ 105 对外投资会计岗位职责„„„„„„„„„„„„„„„„ 106 2

武山县中医医院财务制度

债权会计岗位职责„„„„„„„„„„„„„„„„„„ 107 债务会计岗位职责„„„„„„„„„„„„„„„„„„ 108 财务电子信息核算系统各个管理岗位职责„„„„„„„„ 109 内部监督检查岗位职责„„„„„„„„„„„„„„„„ 113 稽核会计岗位职责„„„„„„„„„„„„„„„„„„ 114 会计报表管理岗位职责„„„„„„„„„„„„„„„„ 116 会计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118 医疗保险结算岗位职责„„„„„„„„„„„„„„„„ 119 依法申报纳税岗位职责„„„„„„„„„„„„„„„„ 120 营养科食堂会计岗位职责„„„„„„„„„„„„„„„ 121 医院工会会计岗位职责„„„„„„„„„„„„„„„„ 122

第三部分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总则„„„„„„„„„„„„„„„„„„„„„„„„ 123 预算控制„„„„„„„„„„„„„„„„„„„„„„ 124 收入控制„„„„„„„„„„„„„„„„„„„„„„ 125 支出控制„„„„„„„„„„„„„„„„„„„„„„ 126 货币资金控制„„„„„„„„„„„„„„„„„„„„ 127 药品及库存物资控制„„„„„„„„„„„„„„„„„ 129 固定资产控制„„„„„„„„„„„„„„„„„„„„ 131 工程项目控制„„„„„„„„„„„„„„„„„„„„ 132 对外投资控制„„„„„„„„„„„„„„„„„„„„ 134 债权和债务控制„„„„„„„„„„„„„„„„„„„ 135 财务电子信息化控制„„„„„„„„„„„„„„„„„ 136 监督检查„„„„„„„„„„„„„„„„„„„„„„ 138

第四部分 财务相关措施

控制患者费用措施„„„„„„„„„„„„„„„„„„ 139 控制资产负债率措施„„„„„„„„„„„„„„„„„ 141

第五部分 内部经济分配制度的实施方案

内部经济分配制度的实施方案„„„„„„„„„„„„„ 142

武山县中医医院财务制度

第一部分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科工作制度

一、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全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物价管理制度以及完善财务部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二、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三、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对各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

四、根据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的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

五、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管理工作。

六、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七、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账。

八、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指示处理。

十、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十一、按照国家统一的招标投标目录进行采购,建立目录外的药品、耗材、设备、物资、劳务的采购管理制度。

十二、奖金分配的原则、标准、程序公开透明,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奖金分配不得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

武山县中医医院财务制度

十三、加强医疗机构经济活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预算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组织机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主管副院长、各职能科室主任为成员的预算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科负责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预算编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预算编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完整性原则。医院的各项收支必须全部纳入统一预算管理。

2.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制预算应依据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发展规划和收支增减因素,合理预测预算年度的收支,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支出预算要打紧,坚持勤俭办院的方针。

3.保证重点的原则。支出中必须优先保证人员经费等刚性支出,及医院业务正常运转的经常性公用经费支出,然后视财力情况,本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妥善安排其他支出项目。

4.归口管理的原则。医院内部各个职能科室为预算执行部门,其直接费用由财务科在预算批准范围内实施控制。

三、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1.全面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分析、研究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掌握医院财务收支和业务规律的变化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预测预算年度的收支增减趋势,为编制年度预算奠定基础。

2.准确掌握相关基础数据。通过核实人员、资产、业务量等基础数据,如在职和离退休职工人数、门急诊人次、床位编制和实有病床数,计算年度政策性增支因素的标准或定额等,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3.正确测算各种因素对收支的影响。一是分析测算预算年度内国家有关政策对医院收支的影响,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发展社区卫生、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对收入的影响,增加工资补贴对支出的影响等。二是分析医院发展计划对收支的要求,如新增病床、新进大型医疗设备和计划进行的大型修缮、锅炉改造等对资金的需求和对收入的影响等。

武山县中医医院财务制度

4.准确掌握财政局和卫生局对医院收支预算的编制要求。熟悉相关预算科目及其内涵,熟悉预算表格的内在联系和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预算编制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四、预算编制的内容

1.收入预算的编制要符合国家政策。要充分考虑预算期内医院投入、新业务开展、价格调整等方面的情况,合理估计。

2.支出预算的编制要量入为出,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根据医院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开支范围和开支定额(或标准),物价因素等为预算年度基本编制依据。没有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3.专用基金收支预算的编制。医院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等,根据有关规定按提取比例编制。

4.事业发展项目预算编制。单位购置设备、改造医疗环境、修缮房屋、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等项目,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本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编制预算。

五、预算编制的程序

1.由财务科根据市财政局和卫生局下达的部门预算编制通知提出医院下年度预算编制要求。

2.由各职能科室根据医院工作目标,结合自身特点以及对预算期内业务开展情况进行预测,提出本科具体预算方案并申报。

3.由财务科对各科上报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并提出综合平衡建议。 4.对重大支出项目需经过可行性分析论证程序后申报预算。

5.财务科与各职能科室对科室申报预算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初步预算方案报财务主管院长审查,形成单位预算草案。

6.单位预算草案经领导集体决策后,上报上级预算部门审批。 7.预算经审批后,由财务科分别向各职能科室下达批准的预算。

六、年度预算指标批复下达后,要严格遵守,不准突破预算指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需遵照相应的预算调整程序后方可进行调整,调整预算未经批准,不得执行。

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的变动、临时事项的发生和预算差异分析等原因,需要对后期的预算数据、支出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或增减,以提高预算的可操作性,合理配置资源。

武山县中医医院财务制度

预算调整需经过申请、审议、批准三个主要程序。

医院内部预算的调整,应由相关领导在审批权限内逐级审批,大额预算资金调整应经过领导集体决策,财政性支出须报财政局审批才能调整。

八、财务科要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找出产生差额的原因,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对于增收现象,要从患者负担水平、物价上涨因素和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查找原因,并将分析报告上报院领导。对于超支现象,要区分正常超支和浪费超支,正常超支建议院领导批准追加支出,浪费超支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

收入管理制度

一、收入确认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和主管部门取得的补助经费,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组织并及时确认。

1.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财政和卫生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和专项经费,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年度预算和追加预算确认,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医院,财政补助收入均来源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和财政零余额账户;上级补助收入是年度内从上级管理部门取得的非财政性收入。以上收入均应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纳入单位预算体系,及时确认收入,专款专用。

2.医疗收人,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上述各项收入按照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依法取得。

3.药品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中、西药品收入,要严格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按有关规定加成,依法取得。

4.除上述以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收入均纳入其他收入管理。

二、收入管理

1.医院的全部收入要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私自收取任何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2.医院的各项收入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依法组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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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院取得各项收入必须开具按规定统一印制的票据,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不合规票据。

4.各项收入按财务规定及时入账。

(1)按照《会计法》的要求,采取每月自然天数作为收入确认时间,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保证医院收入核算及时准确。

(2)门诊收费处和挂号处的收费人每日编制收入日报表,住院收费处每日编制在院病员预交金及出院结算日报表,财务科每月每日审核收入日报表及结算日报表,按月编制收入明细报表。

5.定期对收入实现情况进行分析,主要针对收入结构状况和增减变动情况,评价收入差异变动原因,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6.合理设置与收入相关的岗位,明确收入岗位的职责、权限,收入业务发生与收款业务职能,收入票据使用与审核保管职能,收入票据保管与出纳职能,收入退款与审批等不相容职能岗位相分离。

票据管理制度

一、票据指由财务科向外收款所使用的一切有价票证和有关单据。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门诊及住院收费票据、挂号收费票据。

二、各种收费票据的印刷及购买必须持有唐山市财政票据购买证由财务科统一到收费管理局办理。

三、医院所有票据的保管、发放和回收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建立登记簿,严格登记管理制度。领用部门需实行专人领用,专人保管,领用时需有责任人签字,保证票据的安全使用。

四、票据只限于本院财务核算隶属单位使用,如财务出纳、住院收费处、门诊收费处、挂号室等。非隶属单位如需要存款收据,也应经领导批准,由财务科统一发放、核销。

五、各种票据在使用时必须按票据号码顺序使用,各联复写,项目填写完整清楚,收款人签名处均需完整签名,并在票据上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填写错误的票据需加盖作废章,与存根联一并保存。

六、对票据的购买、保管、发放、领用和稽核等环节岗位,要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做到互相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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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专管人员在回收票据时,检查号码顺序,检查开出内容的合法性,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制定改正措施。

八、定期对回收的票据进行核销,及时办理票据归档、交接、到期报批销毁等手续。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及时处理。

九、定期对票据进行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十、对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的,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转借、转让和代开票据; 2.私售和盗卖票据; 3.未经批准拆本使用票据; 4.丢失票据; 5.损(撕)毁票据; 6.未按规定开具票据; 7.未按规定缴销票据。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医院必须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天水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相关规定,进行医疗服务收费。各部门不得自行定价,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分解收费标准等进行收费。

二、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做到收费公开透明,统一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每日向住院患者发放一日清单,在显要位置公开药品、检查及耗材价目表。

三、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各项新增医疗项目(包括科研所需医疗项目),都应经院领导研究批准立项后,填写《各级医疗机构新增医疗项目收费标准审批表》,经物价专管员核价后报市物价局和卫生局审批,待市物价局和卫生局批准后方可收费,在未被批准以前不得擅自收费。

四、加强收费价格管理。

1.加强药品的收费管理。药品零售价、自制药品的销售均按国家的规定执行,不得自定收费价格。

2.加强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的收费管理。购置大型设备仪器前,要向市物价局报送《设备购置论证报告》、收费标准预测和设备进货价格等资料,未经市物价局预审的资料,不予报批收费标准。

3.加强一次性医用材料的收费管理。不超范围收费。符合收费范围的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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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材料价格,严格按照进价顺加5%的规定执行。

4.单位收费系统软件中的收费价格数据库应分别由专人维护: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数据库应由专职物价管理员维护;药品收费价格数据库应由药剂科设专人维护。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修改物价数据。

五、明码标价,建立患者监督制度。凡对患者可能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特殊药品在实施或用药前,各科室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六、财务科设立专职物价管理员,对各医疗项目的收费情况进行复核检查,并给予具体指导,并深入临床进行收费信息反馈。

1.专职物价管理员应加强对患者医药费用的审核检查,发现漏收费和少收费的情况,应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努力追回。如发现滥用职权(如因人情关系)少收费或不收费的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给予责任人严厉处罚。

2.专职物价管理员有权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多收费和乱收费的项目从患者医药费用中扣除,并及时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专职物价管理员有权对各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对擅自制定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分解收费、重复收费、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涨价、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应按医院制度从严查处。

七、各科室在记账时,应以患者实际发生的治疗、检查情况以及病史记录为依据.正确计算收费次数,正确记录收费等级,不得少收费、不收费、多收费和乱收费。

严禁设置“小金库”的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释义:即所谓“小金库”,是指单位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应当纳入统一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不按照规定统一进行登记、核算,而是将私自转移的资金或者私下筹集的资金,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另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或者不登记入账而私自存放的行为。这些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一、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医院财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二、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属于医院的各类收入采取侵占、截留等手段留在本部门内。如:

1.各项收入。包括未经批准收取的收入、出租收入、处理报废固定资产变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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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和逾期押金收入等。

2.各项服务和劳务收入。包括加工、维修、运输和代理业务收入、广告费收入、医疗手册及病历印刷工本费收入、病历复印费收入、技术转让费收入、技术咨询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技术培训收入等。

3.各项价外收入。包括投资收益、手续费、违约金、包装费、储备费和运输装卸费等。

4.各种赞助、捐赠等收入。 5.各种形式的回扣和佣金。6.各类协会、学会的会费收入等。

7.其他应列入医院财务部门账内或应交存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 发生上述收入的一律交单位财务部门列入单位收入统一管理。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禁止设立“小金库”的第一责任人。部门若存在设立“小金库”问题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医院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项收入的收缴情况,对“小金库”进行自查,各部门负责人对自查结果负责并上报,审计监察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对自查、整改情况和相应的制度建设进行督查。

财务支出管理制度

支出是指医院在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是经济利益的流出,一切支出按照事前提出申请、逐级审批、财务审核、付款结算流程进行管理。

医院的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不得扩大开支范围和擅自扩大开支标准。

医院的各项支出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正确确认和核算。

一、医院有关科室发生支出,应当提前向主管领导提交申请报告,注明支出的项目、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如需附有效经济合同提供相关资料,然后实行逐级申请。

二、审批人员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申请报告,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申请报告,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建立医院的重大支出领导集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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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项支出要符合医院财务计划、预算或合同规定;内容和数据要真实、准确;并体现符合经济效益性原则。

五、支出审批程序;

1.由经办人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 2.由本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3.由总会计师、财务科长审核签字; 4.由主管院长审批签字; 5.由院长审核批准。

六、按照权利与责任对等原则,审批人员各自负有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按照审批权限和要求履行审批职责,在审批过程中出现失职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财务人员要按照医院的支出管理规定,严格审核相关原始单据,确定相应签字手续完备后,方可付款。以支票方式付款时要填写收款单位名称(与发票一致)、日期、金额及用途,并由领款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以现金方式付款时,应严格遵循国家现金管理条例。

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

为规范会计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适应医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职能,使医院各项经费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二、医院经费开支权限应体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控制的原则,执行“三重一大”的规定,坚持财务开支由授权审批、层层负责的原则。

三、医院各项经费开支的审批有明确审批权限规范与程序,授权范围和内容应在授权书中明确,实行先下级,后上级逐级上报审批的制度。

四、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审批的事项:医院年度预算;预算内开支金额在限额以上的经费支出;追加和调整预算项目;对外投资、合作、捐赠、技术转让等事宜;其他重大经济事项。

五、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适用的正式收据;字迹清楚,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出票单位的公章;对不符合规范的原始单据不予报销。

六、所有的借款必须在经济活动结束后1 个月内报销,武山县中医医院财务制度

七、严格现金管理,大于现金支付额度的支出,应使用银行转账支票结算,如因特殊原因使用现金时,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领导负责制。

八、九、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应由直接经办人和第一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制度

一、在全面掌控医院经济运行的基础上,以下经济活动应作为医院重大经济事项重点管理:

1.医院各项发展目标的确定或调整。

2.医院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和方案的确定或调整。

3.医院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的确定或调整,以及大额资金的安排。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金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4.医院重大建设项目的确定或调整。 5.医院重大投资项目的确定或调整。

6.与医院多数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事项。

二、医院重大经济事项必须实行集体研究和决策。

1.医院决定重大经济事项,实行负责人负责制,集体议事,并以“院领导班子会议”决定,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都到会的情况下举行,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和事项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到会。

2.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下,难以召开会议的,可由院长或主管院长审查决定,但事后应及时召开院领导班子会议予以确认。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集体决策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1.重大经济事项由主管部门提出并初步拟定供“院领导班子会议”参考的方案和说明,附有关材料,报送院办。

2.由院办(协同财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意见,对符合单位重大经济事项范畴的,必须提交“院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院长审定。

3.列入重大经济事项的,由事项提出部门视事项大小和重要程度,采用公示、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对所提事项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事项提出部门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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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进一步完善后再次报送院办审查。经院办审查汇总后,将该方案再次提交“院领导班子会议”讨论。

4.在“院领导班子会议”中,先由事项提出部门负责人介绍所拟订的方案并作说明,由参会人员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集体研究,全体参与,占大多数人员意见一致为最终决策结果。决策结果经院长签署后生效。

四、建立重大经济事项议事记录制度,准确、完整记录决策全过程。 医院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的会议记录,由院办指派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要准确完整记录会议全程,须载明:会议名称、会议主持人、参会人员、会议记录人员、事项提出部门负责人对方案的介绍和说明、主管领导的意见、全部参会人员发表的所有意见、院长的决定等内容,最终形成《重大经济事项议事纪要》。

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相关规定。

决策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一、“决策责任”,是指医院职能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决策过程中,因决策错误而应当承担的责任。决策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二、决策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追究其决策过错责任: 1.决策人未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 2.决策人超越法定职权实施决策;

3.决策人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进行决策; 4.对应由本人做出的决策进行推诿或拖延决策。

三、根据情节严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决策过错分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和特别严重过错。

1.对于情节轻微,造成损害后果较小的一般过错的责任者,责令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

2.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和影响较大的严重过错的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甚至降级处分,并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停职处理。

3.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损害后果特别严重和影响重大的特别严重过错的责任者,给予行政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决策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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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决策过错责任追究部门经调查,对过错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做出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决定;对事实不清或者无过错的不予追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全成本核算原则及成本核算制度

一、推行全成本核算的必要性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的全面推行,药品价格的改革,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建立,"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办法的出台,以及医疗需求的新变化,客观上要求拓展与深化、规范与严格医院的经济管理,而医院内部的经济状况表现在收支有限、补偿不足、周转资金不足等方面。现实经济状况也迫切需要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医院必须提高经济管理水平,扩大服务项目,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从而不断提高其应变能力与竞争力,在提高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医院的经济收益。从注重外延的扩大转变到内涵挖潜为主的发展模式上来;从偏重收入管理,转向注重支出管理,要着力控制与压缩不合理的开支,减少资源的消耗与浪费,降低医院个别成本;医院要实行成本核算,医院内部的核算单位需要划小,这也是势在必行。

在医院现行科室奖金核算模式中过去没有充分重视医疗成本管理这个问题。所以引入科室全成本核算(控制)的最终目的是减少浪费,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效率。医院成本核算(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开展成本核算(控制)工作,涉及医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因此,需要全院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和积极参与。医院只有真正发挥了成本管理的作用,医院的激励分配机制才能建立在更加稳固的基础上。医院才能步入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快车道。

二、全成本核算的基本内容

核算成本支出项目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 1.固定成本:

(1)科室人员应发工资总额(含人事代理及聘用人员工资)(2)医院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和基金

(3)房屋折旧费每平米10元(不区分层次、位置、内部装修质量)。(4)取暖费每平米8元

(5)大型设备折旧费按科室实际占用设备计提(按6年期、8年期、10年期分别进行折旧,月折旧率约为0.84—1.4%。并根据设备运行实际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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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调整)。

(6)大修理基金提取:科室价值万元以上的在用设备按其原值1%、百万元以上按1‟(不考虑年限)提取,全院统筹使用。实际发生时不计算科室成本。设备折旧期满后每月加提5‟大修理基金。下列情况不计提大修理基金:外单位无偿赠送、纯教学科研设备。

变动成本:分为直接和间接变动成本 2.直接成本

(1)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布类品、其他消耗品。(2)一次性卫生用材料、小型器械等。

采用以赊销物品随货通行单据时间为出入库时间,特殊情况由所用科室提供相关情况的证明作为暂时入账的依据列支处理。

(3)消毒用药、消毒敷料、棉球、棉签和医疗用制剂。

(4)洗涤费用:以中单为标准区分洗涤物品的规格,大件1元/件;小件0.6元/件,加工制作布类品价格另行规定。

(5)广告宣传费用:对各科针对性的宣传广告费用医院与科室按比例承担,原则上按5:5计算。

(6)电话费用。

(7)管工、电工、木工、钳工所发生的维修费用,以内部结算价格为准(为提高维修质量继续使用维修卡,成本材料按进货价计算,维修费用按市场价1/2计算)。

(8)本科室人员差旅费、冬季取暖费、交通费、夜班费、托费、专家会诊费、医疗杂支费(财务科提供报表)

(9)进修费:按医院培养计划进修半年以上的由医院负责,短期进修科室担负50%;培训费:属上级指令性的或医院规定必须参加的培训由医院承担费用,业务培训会议科主任正职每年两次、副职每年一次医院承担费用,超出部分经院长批准的科室承担50%,此外均由科室100%承担;科研经费:科研新技术项目的开展不能收费的医院负责;论文发表费是国家核心期刊的医院承担费用,省级以上的科室承担60%;

(10)损毁用品赔偿成本(5倍列支)

如:用血不当导致血液毁损;高级一次性医疗物品的成本与收入不符。(11)市医保违规以实际结算数据扣罚科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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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医疗事故(差错)赔款以实际损失数据列入成本。为提高防范医疗事故的意识,明确事故责任。处罚部分按医院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3.间接变动成本:进入公用性摊销部分 (1)离退休、病休、长休人员工资。

(2)物业保洁费:原则上采用谁使用谁负担的办法,涉及到的管理费用按临床科室房屋使用面积计算。

(3)医院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以财务科每月报表为依据按人数平均摊入核算科室。医院现行管理费用列支范围为:招待费、电费(临床医技负担部分,比例为70%)、零星报销列支。

(4)十三月工资和年终奖等各项福利基金的预留费用,原则上按科室人数列支。

成本支出报表程序及时限要求:所有成本支出核算报表应按经营办规定格式在每月5日前报送经营办,临床科室在支领物品时采用内部支票形式予以支领。杜绝科室为降低成本而降低工作服务质量(该维修不维修)。

特殊情况成本支出,科室在报表同时必须提供院长批示意见。

此外,医院为了杜绝办公用品的浪费,合理节约医院开支,还要加大对行政后勤科室支领办公用品控制力度,采取确定标准基数、超标自负、节约提奖的办法(标准附件)。

三、实行全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1.实行全成本核算时,必须彻底清查设备固定资产和总务固定资产,摸清家底,为开展全成本核算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经济核算政策,确保国有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

2.财务科应提供每月全部的财务报销项目、金额,并以科室为单位生成报表。 3.各库房支出报表科室应以明细支出项目为单位提供每月支出报表。

四、关于各系统成本核算(控制)原则

医院是一个较完整的系统,它分为医疗业务部门、药品销售部门、制剂加工部门、辅助业务部门、医院管理部门(行政和后勤)。由于各部门的业务性质不同,管理要求不一样,因而就出现成本核算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由于上述原因和部分现有医疗收费价格明显低于医疗成本,我们要求先实行成本核算(控制)机制,下一步在个别带有代表性的科室选择试行科室全成本核算,待时机成熟时推广至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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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业务部门(含辅助业务部门)成本核算(控制)机制:

(1)由于医院结账返款时间、器械库采购特殊器械物品的时间不能及时满足临床需求,可采用以赊销物品随货通行单据时间为出入库时间;或采用按医疗项目收入定耗材标准(例如:同位素),特殊情况由所用科室提供相关情况的证明作为暂时入账、列支处理,解决本期支出不能及时列支问题。

(2)器械设备材料的支领或维修,由经营办将其收入、成本消耗核算及定位结果核查论证后反馈主管院长。再由主管院长做直接列公用性支出的批示,(3)过期器械物品及时履行报废手续,按照器械毁损、报废、变更规定,规范器械领用消耗流程,对于大型一次性物品凡是由临床科室自行购置的必须凭收费记账单据到器械库入账,否则不予入库。大型一次性物品原则上不予退费,特殊情况发生退费的需经经营办、物价审计科、综合库联合核查后,予以签字退费。

(4)器械支领仍沿用凭支票领用制度,特别是在微机暂时无法连网期间,采用支票领用制度予以控制。

(5)将器械库库存物品台账报经营办备案,建立科室成本核算(控制)及对器械库的考核工作。

(6)器械库制定自然损耗物品年定额标准,明确责任,提高管理水平。(7)对布类品的管理控制,建立临床、医技科室和总务库房、洗衣房布类品登记账,制定合理的布类品领用流程和消耗标准及报废程序,例如:手术室布类品消耗量较大,可根据手术量制定布类品消耗标准,同时制定奖罚标准加以控制。建议布类品的支领、更换、报废、更新由洗衣房统一管理起来。

(8)大型办公用品医院应制定年消耗标准每月分解,由主管院长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购买科室提出申请,综合库实地调查后报主管院长签批后执行。

(9)综合库(总务)材料的支领或维修,由经营办将其收入、成本消耗核算及定位结果核查论证后反馈主管院长,再由主管院长做直接列公用性支出的批示

(10)医院将制定办公用品毁损、报废、变更规定,规范办公用品领用消耗流程。

(11)关于办公用品的支领仍沿用凭支票领用制度。(12)综合库(总务)库存物品台账报经营办备案。

(13)同时为调动临床一线节约积极性,探讨摸索临床、医技科室办公用品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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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规律,在核定成本基础上定额支领办公用品,节约直接奖励,对超额部分直接扣罚奖金。

其他库房(含制剂加工部门)支出虽然支出额度所占变动成本比例较小,同时执行相应领用流程。

2.医院管理部门(行政、后勤)成本核算(控制)机制:

(1)医院管理(行政、后勤)部门不是直接创收部门其办公用品的支领无法进行核算控制,只能通过制定科室年或月消耗定额标准加以控制。这是调动临床一线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措施之一。行政后勤支领办公用品(范围需合理界定)凭医院发放的内部支领票据与综合库(总务库房)进行结算,当月节约金额直接按80%计提科室奖金。

对因大型活动需要的特殊物品或大型办公用品支出(范围尽量至最小),医院应按照统筹基金合理安排使用,由院长审定批准列公用性支出摊销核算科室,每月向核算科室公布明细账(明白卡)。同时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2)在总务维修支出方面,制定维维修费标准定额,明确总务维修人员的职责,强化他们进行日常巡检、维护的意识,继续完善现行执行的总务维修下修卡制度,对核算科室发生的维修凭维修卡列科室支出,对发生的公共性维修凭主管院长批示复印件及维修器材报销凭证复印件列科室公用性支出,同时建立健全物品损毁、自然消耗标准的赔偿责任和总务维修班组考核标准,适时兑现奖惩。

3.药品业务部门成本核算(控制)机制:

以药剂科月销售利润(含药品扣率)、月销售量、月库存量三个指标综合考核药剂科,制定相互关联核算标准和比例。由于药剂科的特殊性,在利润相对减少的情况下,也存在销售量增大的现象(如经济、便宜的药卖的多),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也相对降低了药品使用率,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关于药品库存,部分药品采用先赊销后付款方式,所以目前药剂科实行药品“零库存”意义不大,但也应合理控制库存,盘活更多的现金。

四、特大型医疗设备的引进、合理使用开发原则。

大型医疗设备的引进属于医院内部的长期投资,其特点是耗资多,变现能力差。如果事先不经过严格测算而盲目引进大型医疗设备,会造成极大的浪费。所以,成本管理应从测算水平提高到成本预测、成本控制和成本评价水平。同时还应将投资回收期、净现值、折旧率等大型医疗设备的成本评价指标与成本预测值进行对比分析,考查投资效益。成本管理必须要经过测算-决策-计划-控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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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控制反馈活动,才能发挥其管理职能,提高设备利用率,缩短设备回收期。

五、建立上述成本核算与控制的三个阶段,即有定额标准(成本事前控制)、有标准核算(成本事中控制)、有分析奖惩(成本事后控制),真正使医院实现优质、高效、低耗的管理目标。

绩效分配综合目标考核机制

考核机构领导小组组长:胡万宁、赵刚

副组长:王希柱、张景华、韩瑞清、董桂兰、李金丰

考核部门: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办、院感科、党办室。

考核内容及分值标准:按照医院总体要求,各部门根据专业侧重制定考核标准,各考核以百分制为标准。

一、医务科对临床科室医疗质量检查

以出院病历为重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14项:

1.眉栏(2分):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时间、部别、职别、民族、籍贯、婚否等,缺一项扣0.5分。

2.主诉(8分):症状、部位、时间、表达正确,一项不符扣3分。 3.现病史(10分):起病情况、发病经过、主要症状、伴随症状、重要阴性症状、诊治经过、一般状况,缺一项扣3分。

4.过去史(5分):一般健康状况、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外伤手术室、中毒过敏史,缺一项扣1分。

5.个人史(5分):出生地、生活饮食习惯、烟酒嗜好、工作情况、传染病接触史、婚姻史、月经史、生产史,缺一项扣1分。

6.家族史(5分):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健康情况、家族类似患者,一处不符扣1分。

7.体检(10分):一般状况、皮肤、淋巴结、头部、五官、颈部、胸部、心、肺、脾、肾、外阴、肛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重要阳性体征和重要阴性体征、专科检验与其他检查,与诊断有关的重要体征缺一项扣3分、其它项目缺一项扣2分、描述不完整扣1分。

8.诊断(10分):诊断正确有据,诊断错误扣10分、证据不足扣5分。 9.病程记录(10分):按时记录、如实反映病情变化和诊疗情况,不按时记录一次扣3分、不如实反映病情、缺乏分析判断一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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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治疗检查(10分):治疗和各种检查及时、正确、合理,治疗错误扣5分、遗漏重要检查扣5分、治疗检查不合理扣3分。

11.各种记录(10分):科主任查房、阶段小结、术前讨论、术前小结、手术记录、转入、转出记录、出院小结、抢救记录、死亡记录、死亡讨论,缺一次扣3分、记录不符合要求一次扣2分。

12.病历整洁(5分):各种记录格式符合要求、无错别字、医学术语正确,一项格式不符合扣2分、一个错别字扣0.5分、医学术语不准扣1分。

13.签改病历(5分):上级医师按规定签改病历,一处不签扣1分。 14.病案首页(5分):填写完全、准确,漏一项扣1分、涂改扣2分。

二、护理部对整体护理质量控制标准及考核评分标准

1.入院宣教:符合病人家属需求有针对性采取适当的宣教方式2分,自我介绍2分,患选医介绍2分,环境介绍2分,床边介绍2分、安全教育2分、制度介绍2分。

2.健康教育宣教:内容具体有科学性2分,疾病基本常识卫生知识预防保健2分,患者所用药的作用、用法不良反应2分,心理护理积极配合治疗2分,饮食指导、养成良好的生活饮食习惯2分,让病人了解功能检查目的意义检查前准备注意事项2分,标本的留取、方法、回报时间2分,对手术患者介绍术前准备手术方式消除恐惧2分,对术后患者配合治疗护理宣教2分,对做放化疗前的宣教2分,对做放化疗后的宣教2分,产科护士应向产妇家属传授母乳喂养的好处、方式方法3分,新生儿常见生理现象及护理方法3分,健康教育全面目的明确效果显著4分。

3.九知道:床号、姓名、诊断、治疗、饮食、心理、状况、护理、问题、措施及阳性检查结果3分。

4.病人基础质量:三短六洁五包到床头3分,导管通畅清洁固定定期更换2分,按基础护理标准做,满足病人的一切需求无并发症3分,床单位清洁平整无污迹2分,床上床下无杂物1分。

5.出院指导:出院带药的指导3分,功能锻炼的指导3分,生活习惯饮食指导3分,定期复查随访指导3分。

整体护理管理质量考核标准:

1.制定包括护理程序为框架的护理业务品质保证与评价系统3分。 2.编制标准护理计划和标准教育计划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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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以护理程序为框架的各种表格3分。

4.制定执行护理人员行为规范和素质培养计划查文字材料3分。5.医技后勤等支持系统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急诊标本由病房护士送2分。6.护理人员职责明确有各级人员职责3分。

7.病床与人员编制1:0.4人员结构分工合理,辅助人员配到位查排班本2分。

8.病房环境、管理制度体现以病人为中心,舒适、安静、安全整洁,工作人员做到说话、走路、操作、关门四轻3分。

9.护理人员掌握并熟练运用护理程序为病人提供个体状况不同阶段护理3分。

10.健康教育覆盖率》95%实地查看资料3分。

三、临床医技各项量化考核标准

1.床位使用率:以85%为基础,93%封顶,每超一个百分点计15分(以信息科每月统计报表为标准)。

2.入院人次:每人次计1分。

3.病床周转率:以医院制定的各科室周转率为标准,每超一个百分点计6分。 4.平均住院日:每降一床日计1分。

5.手术例数:每分值计1分(按手术级别计算分值)。 6.抢救例数:每分值1分(按抢救级别计算分值)。7.日间工作量:

(1)门诊:每例计0.2分。

(2)临床科室:放化科放疗每野计2分、中医科每例计1分、儿科每人次计1分、急诊科每人次计3分。

(3)医技科室:药剂科按处方量每张0.1分,放射每人次计0.3分,造影每人次0.5分,同位素每人次计0.5分,介入导管每例计5分,ECT每例计1分,CT、超声、心电图、脑电图、病理每人次计0.1分,检验科每份报告计0.02分。

8.岗位出勤:临床每出勤一天计3分,医技、行政后勤每出勤一天计2分。 9.加班:临床每加班1小时计5分,医技2分。

四、门急诊主要质量管理考核

1.门诊环璋秩序:诊室、水池、桌面、设备用具整洁卫生,每次扣0.5分。一医一患按序就诊,无围观、无插号,每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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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文件书写:门诊登记清楚,项目齐全,无漏凳,每次扣0.5分。门诊病历书写一般项目齐全,达到“六有”,书写符合规范,合格率》95%。门诊处方书写符合规范,合格率》95%。申请单按医院要求规范书写,合格率》95%。

3.服务:着装整齐,配带胸牌上岗,每次扣0.5分。按时开收诊,坚守岗位,每次扣0.5分。实行人性化服务,病人满意度》98%,若有投诉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扣分。

4.管理质量:值诊医师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每次扣0.5分。各专科分管门诊工作的科主任,认真做好本科质量检控工作,分析不足,提出整改措施,酌情扣分。

五、病房医院感染管理考核

1.院感管理组织:科室院感制度2.5分、科室院感职责2.5分、科室院感管理小组及兼职人员2.5分、参加院感知识培训2.5分。

2.医院感染监测:医院感染漏报率低于15%2.5分、科室院感发病率及前三位感染2.5分、病原学送检率》50%2.5分、院感发生及暴发流行及时报告2.5分。

3.医院消毒效果监测:空气监测合格率2分、物表监测合格率2分、工作人员手监测率2分、紫外线灯管定期监测2分、使用中的消毒剂监测2分。

4.消毒隔离失败为成功制度:按规定洗手2分、各种操作前带口罩、帽子2分、医疗废物分类放置2分、无菌、清洁物品贮存柜有标识、规范使用2分、诊察病人前后洗手或快速手消毒2分。

5.合格使用抗生素:有抗生素使用指征2分、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药2分、联合用药有指征、合理1分、注意配伍禁忌1分、预防用药有针对性2分、围手术期给药得当2分。

6.病房感染管理:科室卫生无死角2分、湿扫床,一床一套,用后消毒2分、床头桌,一桌一巾,用后消毒2分、拖布分开,标记明确,分开清洗2分、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分区明确标志清楚2分、无菌性用品在有效期内使用2分、有流动水洗手设施2分、无菌物品一人一用一灭菌2分、抗生素现用现配2分、正确使用各种皮试液2分。

7.产房:设有隔离分娩室5分、备隔离衣5分、操作台专用5分、婴儿洗澡用具不共用5分、产房分区明确,标志醒目,有消毒隔离灭菌原则5分、胎盘入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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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新生儿病房:每张床位占地面积不少于3平米7分、病房入口处设洗手设施和更衣室7分、有人员流动状态下空气消毒设施7分、布局合理,严格管理9分。

9.针灸科:一次性针具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理6分、火罐一人一用一罐用后清洗消毒6分、梅花针三棱针等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用一灭菌6分、针灸用具用后必须清洗灭菌6分、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或消毒6分。

10.感染性疾病科:病人分泌物及病房污水必须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泄6分、不同传染病人分开放置6分、陪住者应穿隔离衣及一次性鞋套坐垫6分、病人用过的物品均先消毒后清洗,根据要求在消毒灭菌6分、教育病人食品、物品不混用,不互串病房,不记录6分。

11.ICU:医院应配备空气净化设备,每天进行空气消毒并记录5分、设隔离病床,感染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安置5分、穿专用工作服,患感染性疾病者不得入内5分、外周插管时间不超过72小时5分、各种监测仪器设备每日擦试,病人出院后做好终末消毒并记录5分、限制探视人数,与病人接触前要洗手5分、呼吸机外部湿纱布轻轻擦净,紫外线照射消毒5分、对特殊感染或高度耐药菌感染的病人严格消毒隔离措施5分。

六、临床对功能检查科室工作质量诚信度考核

1.服务:着装整齐,佩带胸牌上岗,每次扣0.5分;按时开收诊,坚守岗位,每次扣0.5分;实行人性化服务,对病人热情,病人满意度≥98%,若有投诉视情节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惩罚并扣分。

2.环境秩序:诊室、水池、桌面、设备用具整洁卫生,每次扣0.5分;按序就诊,无围观、无熟人插号,每次扣0.5分,若有投诉扣15分。

3.管理质量:检查报告单书写规范,开展项目结果正确,无明显误差和漏检;按时提供检查结果,出结果时间按医院现行标准执行;报告及时、准确,项目完整,描述规范、逻辑性强、内涵清晰、报告全面、正确、质量优良率≥85%。

七、医德医风考核标准

1.严格执行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意见(试行)》、《河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及唐山市卫生党委卫生局有关医德考评规定。

2.将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的七项内容进行分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唐山市人民医院医德考评量化评分表》,确定相应的加分、减分项目,作为对医务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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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医德医风考核标准。

3.考核标准满分800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800分以上为良好,600分至799分为一般,599分以下为较差。优秀等级在800分以上,且无扣分项,分值由高向低排列,人数比例为参评人数10%左右,最多不超15%。考核成绩以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表扬、投诉等为主要依据。

4.对临床医技科室的医德医风考核,根据“医疗窗口亮起来”活动要求及医务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行为规范,制定《唐山市人民医院对临床医技科室医德医风考核标准》,满分100分,由各党支部书记根据周三查房和平时检查的情况,每月底将科室医德医风考核表报党工部,落实奖惩。

以上科室考核于每月月初报经营办,由经营办统计,结果计入科室

现金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1.医院设置专人管理现金,专职从事现金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医院当日收入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抵库,不准超过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3.对外单位和个人的一切交易往来货币支付,金额超过千元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特殊情况须经财务科长、总会计师、院长审批。

4.采购人员因公借用现金,在市内采购必须当日结清,办理入库报销手续;到外地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科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5.本单位职工因公借用现金,由财务科长、总会计师、主管院长、院长审批,未经批准,出纳员不得对个人借款。

6.预借差旅费,财务科按出差时间长短,路途远近,匡算出所须金额,由出差人员填制借据,经财务科长、总会计师、主管院长及院长审签后借支。

7.现金支付要填写现金支出凭单并由出纳进行审核,经手人签字,所在科室主任、财务科长、总会计师、主管院长、院长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8.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科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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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出纳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收款收据,必须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10.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科结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11.固定资产、库存物资、工程款、车辆保险维修、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在结算起点以上的业务),不得使用现金。

12.财务科要不定期对库存现金和各部门备用金进行抽查,进行清理核对,并建立检查记录表。

13.出纳在办理现金支付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支出管理制度。

14.根据挂号室和收费处对零款的需求情况,及时调配,保障窗口零款供给。

二、现金支出范围:

1.支付职工个人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夜班费; 2.支付个人劳务报酬、备用金;

3.支付职工各种抚恤金、退职、离退休金、丧葬补助费、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5.退还病人医药费;

6.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货币资金票据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货币资金票据管理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管理货币资金票据。

2.财务部门派专人负责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支票及各种银行单据的购买,并设立购买登记本,分类进行详细登记。

3.购买后的票据交由票管员进行保管,并在登记薄进行登记。出纳人员领用后,应妥善做好空白票据的保管工作,因保管不善发生支票丢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纳人员负责。空白支票和财务印章要分别存放保管。

4.支票如有遗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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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预留银行的印签、印章不得由一人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并书面详细说明遗失情况,以及遗失前最后签发的支票号码,经开户银行同意后,再填据新印签卡片,办理更新印签的手续,在银行受理挂失前发生的损失,应由过失人负责。

5.任何人不准携带空白货币资金票据外出,同时任何人都不准保存外单位的没有填写金额的票据。如确实需要携带没有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外支出时,必须经财务科长、总会计师、院长批准,并应先在支票上填写收款单位名称、具体用途、签发日期及限额,由专人负责,及时报账。

6.支票签发一律记名,签发支票必须填写清晰、项目完整,不得涂改。填写必须用碳素墨水填写,填齐所有项目。收款单位名称、签发日期、大小写金额及用途一律不得涂改,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必须清晰,带密码支票要核清密码号,如签发错误不得撕毁,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妥善保存,并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注明作废。

7.签发货币资金票据必须依照《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在银行账户余额内按规定向收款人签发,不准签发空头、远期票据,不准出租或转让货币资金票据,不准将货币资金票据交收款单位代签。

8.使用部门在领用票据时必须填写“请购审批单”,经所在科室主任、财务科长、总会计师及院长批准签字,由出纳人员在支票上写明限额、填写日期、加盖印章并在支票领用簿上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9.支票职能由收款单位(或个人)在有效期内向银行办理转账手续或提取现金,使用时不能超出限额。不准弄脏或撕毁货币资金票据,支票一律不准出借、转让或流通。

10.货币资金票据领用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账,报账时要发票齐全,支票号填写准确,如领用的支票十日内没支付的,应及时退回财务部门。对原领支票在规定期限内未报账,一般不允许再领用。

11.支票支付后凭支付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有保管员签字)、财务科科长、总会计师、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填写金额摘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登记薄上注销。

12.转账支票领用后,经办人应在五日内将支票送回财务部,办清算手续,经办人不得将领用的转账支票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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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办理异地汇款,须事先与对方签定合同,经院长审批后,经办人员必须填写汇款申请单,财务科长、总会计师签字批准后由出纳员凭此办理汇款,业务终了后经办人员要及时催讨结算票据。所有汇出款项,本着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推诿。

14.出纳人员随时将库存的实有票据与登记本进行核对,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15.货币资金票据的背书转让。背书转让时印章要清晰完整、合法合规。16.货币资金票据的核销。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出纳人员发放的票据进行核查,保证购买登记簿内容、实存票据、发生票据领用的真实准确。货币资金票据的注销必须符合有关制度要求,以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可靠。

17.收取外单位支票时,出纳人员要认真审核有效期,各项内容填写是否符合银行要求。有银行密码的支票不得遗漏密码,及时送存银行。如支票被银行退回,出纳人员要尽快通知经办人员向出票单位索换。

18.建立支票退回登记制度。退回的支票有专人按单位负责登记,待收回时再核销,并及时入账,避免形成未达账项。

二、银行存款管理

1.认真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守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接受银行监督。

2.医院只开立一个基本账户,只供本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3.出纳人员在办理银行存款支付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4.货币资金印鉴管理

(1)印鉴须经开户银行备案后方可启用,支票、印鉴必须要由不同人员在不同地点妥善保管,不得非法刻制印鉴,一经发现,对其主管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更换印鉴时,须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刻制新印鉴。新印鉴启用后,应将原印鉴交回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销毁。印鉴丢失,经声明作废后,可按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2)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财务部门的收款发票、与银行相关的各种票据(如:现金及转账支票、汇票、汇款单据等);法人名章主要用于与银行相关的各种票据(如:现金及转账支票、汇票、汇款单据等)。未使用的空白支票上不得加盖银行支票印鉴,加盖财务印鉴须经财务主管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印鉴离开单位财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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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部门要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印章使用者取得印章后要办理签字手续,印章保管人员要备查登记,及时收回。

5.各种收支款凭证必须如实填明款项的来源或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套取物资、严禁利用账户搞非法活动。

6.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存款余额,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确定账面记录与银行存款是否一致。

货币资金盘点核查管理制度

一、每日要由出纳人员进行盘点,编制现金日报表,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财务部门负责人要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期对现金进行盘查。

二、建立库存现金和备用金检查记录表。将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余额及总账相核对。每日收支凭证要及时入账。严禁白条抵库。盘查发现差额,及时查清原因,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建立银行存款检查记录表。按月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未达账项。核对与编表工作应由第三者承担。检查大额未达账项和长期未达账项,并审查未达原因。不定期派财务人员到开户银行核对银行存款余额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的固定资产,是开展医疗、科研、教学服务等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是保障人民健康和发展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是反映医院经济实力、规模大小和医疗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者责任权利关系,使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不断规范化。

一、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能 1.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机构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管理原则,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胡万宁,副组长张景华、王希柱、韩瑞清,成员有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在此基础上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成员由财务科、审计科、综合库、器械科、采购办、基建办、总务科、信息科、各科主任、护士长组成。

2.明确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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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的关键是各管理部门明确管理职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固定资产领导小组负责拟定资产管理制度、审定资产采购计划,组织和领导清产核资,审核大宗资产报废时向上级管理部门呈送的报批手续等。综合库、器械科、总务科负责资产的验收、领用、调剂、维修、维护、报废、清理的核算与管理。采购办、综合库根据采购计划组织采购。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账的管理,筹集采购资金、监督控制资金使用情况,参与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器械科做好闲置资产的检测、维护工作,办理报废鉴定,做好大型设备购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审核工作。基建办负责房屋、建筑物的管理工作等。信息科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图书的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

(2)单价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2)专业设备: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4)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等;(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3.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括运输装卸、包装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税金及代理手续费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发生的,按其原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杂费、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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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安装费等计价。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计价;(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三、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贵重仪器、设备要制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记录。

1.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

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科室负责建卡(台账),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2.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器械科、总务科、信息科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计划、验收、建账、安装调试、科学论证、内部调剂、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设备仪器技术档案和运转日志,对大型贵重设备、仪器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综合库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保管、办理出入库手续、健全账目、清查盘点、对报废资产核实后提出申请,定期与财务科核对,做到账账、账实、账卡相符。

3.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保养、登记账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损坏、报废或因故障需修理的情况及时向财产管理部门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账(卡)实相符。

四、固定资产购置、领用的管理 1.购置的管理

(1)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2)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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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3)对于购入、调入设备,必须按发票、调拨单、合同等组织验收,根据订货合同和发票内容及时认真地验质验量。如发现型号规格不符、性能不良、数量短少、质量不符要求或残缺损坏、缺附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尽快解决。

(4)及时办理财产建账、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验收入库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或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台账。

2.领用的管理

(1)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财产管理部门会计登账,一联领用部门存查。

(2)及时建立台账,仓库保管和使用部门各一份,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3)固定资产变动使用部门或存放地点,应按审批程序逐级审批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变动手续。

五、固定资产的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可行性论证,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批后执行。经审批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并在单位会计报告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批露。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收益和利用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六、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

医院对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单件(台)账面价值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处置,须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医院对规定标准以下的资产处置,由财务科、财产物资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抄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市财政局备案。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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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发现余缺及时记录,查明原因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账卡,保证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盘盈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后,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并及时调整账卡。

八、修购基金的提取

根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提取比率按《河北省》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制度如有更动,则执行新制度规定。

九、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固定资产的管理应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之一,目的是管好设备、用好设备、充分发挥设备应有的效能。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奖励;对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掌握各项财产的真实情况,保证固定资产实存数额和账面数额相符,每年必须对财产状况进行清查。

一、财产清查的组织形式

1.全面清查一般在年终进行,由固定资产管理机构的组长负责组织,清查小组有财务科、设备科、总务科、信息科综合库等科人员组成,对医院所有的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盘点和核实。

2.局部清查由各财产管理科室根据管理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对于各种贵重物品,每月应清查盘点一次。

二、财产清查的办法 1.清查前准备工作

(1)会计人员在财产清查前,须将有关账簿登记齐全,结出余额,核对清楚,做到账簿记录正确、完整、及时。

(2)财产管理部门和保管人员,须将截至清查日止的所有经济业务,办理好凭证手续,全部登记入账,并结出余额,对所保管的各种财产物资,应整理、排列清楚,挂上标签,标明编号、品种、规格和结存数量,以便盘点核对。

(3)清查人员根据需要,准备好各种必要的计量器和有关清查用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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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

2.对固定资产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法。须做到:(1)盘点时实物保管人员须在场;

(2)要注意逐一盘点,不要遗漏或重复盘点;

(3)要注意实物质量是否完好,有无短缺、霉烂、变质等情况;(4)对盘点的结果,如实记录,并由盘点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签章;(5)查明盘点结果与账面余额是否一致,确定盘盈或盘亏情况,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

三、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对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坏或其他各种损失,应核实情况,调查分析产生的原因,明确经济责任,依据会计制度规定,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予以处理。个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个人赔偿,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则列为其他支出。

四、财产管理人员的奖惩

财产管理人员对自己所保管的财产在数量和质量上负有重要责任。因财产管理人员的责任而引起的财产短缺或损坏,年终考核时作出相应处理,按其性质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而对财产管理人员工作成绩突出的,应在年终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药品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西药、中药、中成药、针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五金材料、日用杂品等。

一、医院对药品及库存物资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授予药剂科、综合库相应的请购权。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由医院统一采购,只有药剂科、综合库才能进行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采购。

二、药剂科、综合库应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实物管理。出、入库管理人员与采购人员岗位相互分离,落实岗位责任。

三、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对于预算内采购项目,应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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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应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后再办理请购手续。

四、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与审批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应以使用部门的申购单为基础,并根据库存情况及实际使用量编制请购单。各级管理人员在审批药品和库存物资请购之前应论证库存量和需求情况,当低于或接近库存限额时,方可签发审批书。

五、明确药品和库存物资采购审批权限,结合业务性质、范围和采购量,分别规定归口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不同的审批权限,慎重授权批准。审批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重大或重要采购业务应由集体研究决定,不能由一人审批。

六、制定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流程。明确采购计划编制、审批、购入、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药品及库存物资台账,认真核对采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货物发票等凭证,确保采购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七、医院根据具体药品及库存物资的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以外的批量药品及库存物资应通过招标统一采购或合同订货等方式,小额零星的库存物资的采购可以采用直接购买等方式,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

八、医院制定突发事件、紧急需求情况下,特殊采购的工作流程。

九、医院采购部门应当严格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充分了解和掌握供应商的信誉、合法证件以及供货能力等有关情况。

十、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验收入库,应由验收人员根据合法有效的采购合同和购货发票,对所购药品和库存物资进行验收,并对采购验收情况作详细记录。

十一、验收人员应认真核对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单价、金额以及供应商(厂家)等,对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库存保管人员填制入库单并加盖经办人员的戳记。对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反馈采购人员或供应商(厂家)予以处理,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其中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应作退货处理。严格控制购进药品及库存物资的质量。

十二、库存保管人员应准确记录验收入库的货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以及供应商(厂家),发票与采购订单(合同)要一致。

十三、库存保管人员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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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药剂科、综合库应定期进行盘点,填写盘点盈亏汇总表,并填写差异原因及处理办法,报送主管院长审批、财务科和审计科存档。

十五、财务科依据审批后的盘点报告进行账务处理,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十六、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缺损、报废和失效应及时分析原因,使用部门填写报损、报废单,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经审计科和财务科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办理销账(卡)手续。专职库房管理人员对医院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的保管负全责。

工程项目价款支付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项目款的支付,严格支付手续,避免损失,对工程项目价款的支付规定如下:

一、工程价款支付原则。

1.工程项目价款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保障工程的开展。

2.重点把握价款支付的审批权限、支付条件、支付方式和会计核算程序。 3.对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的价款支付方式和金额发生变动时,相关部门必须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资料,经财务、审计部门审核,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支付款项。

二、工程价款支付程序和审批权限。

1.由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支付凭证,保证原始单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金额的正确性、手续的完备性,报业务负责人和审计部门审批。

2.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再按审批权限及程序进行报批。

3.由财务科对工程预算、施工合同、监理报告、支付凭证、审计意见和权限内审批意见进行复核无误后支付价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工程备料款支付。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与额度,取得有效付款票据经批准后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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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一般备料款不宜超过当年工作量所需资金25%,预付备料款在完成工作量60%后,逐渐冲抵工程进度款。

2.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按经监理审核的工程工作量计算表、经审批后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预付,为防止资金过度预付,其最高预付额不得超过工程总造价的85%,余款待竣工决算审计后支付(不超过95%)。

3.材料、构件、配件及设备款的支付。这部分款项支付首先控制在预算内,其次应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最后要办理验收手续。同时应该控制这些物资采购与工程进度同步。

4.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工作。在结算时注意各种费率计算、违约处罚计算,以及结算方式。结算时应预留不低于总造价5%作为工程质量的保证金,待竣工验收一年后结清。工程项目结算经审批后支付结算款项,并必须取得税务监制的发票。

5.工程项目超预算。因工程需要或者不可预见原因造成超预算,要办理追加预算手续,否则,不得支付和结算。

6.工程项目变更款项的支付。工程项目变更(规模或标准)必须报项目决策部门审批并办理追加预算后,才能办理工程价款的支付。

7.以下款项不得支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不符合建设项目内容的;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结算手续不完善,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不合理的负担和摊派的;超规定额度的管理费用;未经审批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发生的。

四、结算的全部过程由财务科根据预算计划严格执行,不得超预算列支,同时有权对质疑的款项暂不付款,待查清原因后付款。

五、基建办应给财务科提供完整的资信证明、银行账号、收款单位名称、经办人等资料,经归口管理部门确认后留存财务部门备案,并作为付款依据之一。

债权管理制度

债权是指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开展有偿服务等业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经济往来时所形成的应收和预付款项。涉及的债权主要有: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

一、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以及应收医疗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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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科根据住院收费处每日上报的缴费日报表,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以及应收医疗款。

2.财务科每月核对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与已收病人医药费之和是否与系统中核算发生的医药费总和一致。

3.医院应收医疗款中涉及各种医疗保险的应收医疗款,应进行每月核对,医疗保险应收医疗款必须核对当期医保中心实际付款、拒付之和与应收医疗款一致,并按各种医疗保险类型设置应收医疗款明细账和拒付医疗款明细账。

4.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对期限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作为坏账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年度终了,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一5%计提坏账准备。当年坏账准备不足冲销的,应分清原因,分别处理。

二、其他应收款管理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和暂付款项。其主要包括预付工程款和设备款等大额款项、备用金、差旅费借款和其他零星借款等。财务科派专人负责清理和检查其他应收款。大额款项需依据相关合同,并由收款单位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证函。定期核对保证金和抵押金,确保在正常期限内收回。

三、财务控制

1.要设置债权管理岗位,负责建立债权明细账,监督债权审批,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业务的全过程。

2.对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和列入坏账后重新收回的款项要及时入账,杜绝账外款。

3.对有长期业务往来关系的单位应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并对其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4.对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由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确认为坏账。

5.发生的各项坏账,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经相关部门经办人、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按照规定进行报批后完成会计账务处理,同时做好备查登记。

医疗欠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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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院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住院收费处每日将在院患者所交押金进行核对并做缴款。

二、住院收费处定期向临床科室发放各种医疗保险类患者欠费汇总名单,及单个患者欠费《催款通知单》,由相关临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收,并由临床科室负责将欠费患者《催款通知单》下发到患者或家属手中。

三、自费患者如欠费,需补足医疗预收款后方可办理药品、检查、治疗、手术等费用记账结算手续。

四、住院收费处应定期对在院以及出院患者的欠费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应将该信息反馈临床相关科室,各相关科室应及时清理欠费。年底住院收费处将各种不结款患者的出院手续一并结转到财务科,并将欠费情况及科室意见上报院领导。

五、对于因责任心不强而造成逾期应收医疗款和坏账损失的财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应在内部予以警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予以经济处罚。

备用金管理制度

备用金是指由财务科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现金,委托出纳或其他专人保管,用于办理部门日常零星支出,定期将有关业务凭证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报销,并补齐备用金定额。医院的备用金主要有:财务出纳备用金、门诊收费备用金、住院结算备用金、挂号备用金、采购备用金等。

一、应根据自身业务活动需要确定备用金定额。备用金使用部门应设专人对备用金进行管理。

二、备用金的领用必须经使用部门负责人权限内审批,申请主管院长,院长批准方能办理领用手续。

三、备用金的报销必须依据合法的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同时备用金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四、必须每年年底办理一次备用金审查和清理手续。

债务管理制度

医院的债务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它代表的是医院对其债权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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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的债务主要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医疗预收款、预提费用、应交超收款、应付工资和应付社会保障费等。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等。

二、严格控制债务规模。

1.医院树立效益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因盲目扩大债务规模而影响医院正常业务的开展。

2.大额债务属于医院重大的经济事项,需通过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决策前要做好充分的论证工作。

3.控制应付账款规模,严格执行支出申请、审批、审核及支付的管理制度。

三、及时清理和结算债务。医院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清理各种应付款项和预收款项等,对有关借款和应交款要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和交纳。

1.财务科设置债务管理岗位,定期核对并及时清理债务。不得由一人办理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2.建立债务明细账,对应付款项进行核算。

3.对不同性质的债务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4.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债务,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计入其他收入。

预收医疗款管理制度

一、按照相关规定制定预交金额度和收取预交金。

二、收取预收医疗款必须开具《预交金收据》,并做好相关信息的记录与核对。

三、严格执行预交金的收、退、作废的操作规程。

四、严禁挪用预收医疗款,当日预交金当日入账,不得坐支。

五、预收医疗款实现系统内双重核对,即收费系统内部至少提供两种以不同方式提取的数据,实现收款人员与审核人员之间的核对,数据一致后审核人员及时确认预收医疗款收入。

六、预收医疗款实行收款员、收费处审核责任人和财务科审核责任人三级审核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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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款人员负责准确收取预交金,并开具《预交金收据》。

2.收费处审核责任人负责审核当天预交金总额,送存银行报送财务部门审核责任人审核。

3.财务科审核责任人每日核对预收医疗款报表与进账单是否一致。 4.收费处和财务科均应设置预收医疗款账目,每月双方进行核对。

七、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对预收医疗款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挪用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一、医院开展对外投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政策,不得以国拨资金和科研经费等从事投资活动。

二、严禁从事股票投资和非国有债券投资业务。

三、医院对外投资的资产,必须产权清晰,经过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评价评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报批手续。

四、医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

五、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保证正常业务的开展,对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由财务、审计、监察、归口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对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必要时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论证,经院领导班子讨论审议决策,并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批准后立项。

六、医院的无形资产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其价值。

七、设置对外投资总账和明细账,建立完整的明细记录,对投资增减变动及投资收益进行明细核算,对外投资的账务处理要求及时、准确。

八、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与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清点核对对外投资的相关凭证和有关权益证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总账与明细账核对,与被投资单位核对有关投资账目,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完整。

九、对外投资获取的收益均应纳入医院统一管理,严禁设置账外账。

十、根据投资权益或投资额的大小,及时掌握或关注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定期组织对外投资质量分析,对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发现异常隋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十一、加强对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方案书和对外投资处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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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文件资料的管理,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

十二、医院可根据需求和有关规定向被投资单位派出财务人员,对派出财务人员建立适时报告、业绩考评。

十三、一切对外投资的收回须履行评估、报批手续,经授权批准机构批准后方可办理。防范对外投资收回过程中资产的流失,保证对外投资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对应收回的对外投资资产,要及时足额收取。

十四、转让对外投资应合理确定转让价格,并报授权批准部门批准;必要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

十五、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因被投资单位破产等原因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

财务电子信息系统操作管理制度

一、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管理

财务电子计算机信息系统投入正式运行前,由信息主管和会计主管共同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模拟运行测试,验证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行。

1.信息主管负责计算机管理人员的权限分配;会计主管负责对财务应用系统使用人员的使用权限分配。

2.建立设立个人用户密码使用制,任何人均须使用个人用户密码登录操作,个人用户密码需不定期修改并不得外泄,因个人用户密码泄漏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需追究责任人责任。

3.禁止计算机管理人员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需要对已保存的财务信息数据进行正确性修改更正的,通过财务应用系统的对应功能进行。

(1)因财务应用软件完善性缺陷,必要时必须直接对财务信息系统数据库数据进行修改的,遵循的流程为:计算机信息系统操作使用人员书单、财务领导审批、会计及信息主管确认、计算机数据管理员实施、会计及信息主管监督并对修改后的数据复核确认后保存。在计算机系统数据管理员实施时,必须有计算机管理人员两人以上在场时进行,且必须在数据库中留下数据修改痕迹。

(2)用直接方法对财务信息系统数据库数据进行修改的,将计算机信息系统操作使用人员的书单,视为被修改数据库备份的附件一起交财务档案管理员归档保存。

(3)计算机财务软件系统的数据库结构修改,必须在计算机财务软件系统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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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时进行。

(4)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应遵循的流程为:使用人申请(书单)、财务领导审批、计算机数据管理员实施、财务主管监督、信息主管检查数据交换口的使用情况。

4.计算机财务应用系统使用人员,不得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维护管理性操作。

5.每天对财务应用系统的数据进行临时双备份,以防发生意外事故时维护使用,备份数据的介质在异地存放保管,下次做临时备份时留下前一次备份的一套后循环使用。

6.所有归档保存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文件备份,均应采用只读类型介质作载体,交财务档案管理员保存。

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使用管理

1.操作使用人员不得泄露自己使用的用户名及密码,对自己使用的登陆密码要做不定期的修改。

2.操作使用人员短暂离开时(不超过15分钟),使用专用机的必须设置屏幕保护,使用公用机的必须退出登陆。

3.操作使用人员暂时离开时必须退出系统登陆后才能离开。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设定的范围操作,不得越权操作。操作使用人员登机后,不得进行与财务信息系统无关的操作使用。

5.会计核算系统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凭证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如发现差错,应在输入前及时退回给凭证编制人员进行更正。已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在数据保存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进行修改,如在数据保存后发现差错,必须另作凭证,以红字冲销纠正。输入机内保存的数据,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账目。

6.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破坏财务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数据文件、账册、备份文件等行为,依照《会计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三、会计核算信息系统处理程序 1.账务系统初始化。

在初次建立计算机财务信息系统时,需要进行财务应用系统初始化工作,在财务负责人授权下进行设置计算机管理及使用人员、计算机管理及使用权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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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科目、账本格式、凭证类型和期初余额等项内容的设定。

2.账务系统更改。

系统正常运行期间,任何对账务系统的修改变动,必须得到财务负责人的批准。

3.日常账务处理。

(1)凭证处理。财务应用系统输入的记账凭证分两种:机制记账凭证和手工编制的记账凭证。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国家财会制度规定编制,对不真实、不合法和不合理的原始数据和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确切和不完整的原始数据和凭证应予以退还,并要求更改和补充。为适应财务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编制记账凭证还必须做到:

1)机制记账凭证的编制。机制记账凭证是指各子系统输入原始凭证由计算机按有关规定编制并打印的记账凭证。机制记账凭证直接通过机内程序转到账务处理系统进行记账、编报表等业务处理。机制记账凭证编制前,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正确性,输入计算机及打印出的记账凭证必须做到科目使用正确、摘要清晰、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账凭证需加盖制单人、审核人、记账员和财务处负责人章,连同所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2)手工记账凭证的编制。手工编制记账凭证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采用手工办法编制的记账凭证。手编记账凭证需通过账务处理系统用键盘输入。手工编制记账凭证包括:现金收付款凭证、部分银行收付款凭证和部分转账凭证。手工编制的记账凭证必须做到:①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经济业务内容、摘要应规范化,措词要确切,其中标准摘要按规范填写正确。②账户使用正确。③借贷方金额相等。④原始凭证同记账凭证金额一致。⑤转账凭证必须填写清楚借方和贷方科目代码。⑥对应会计分录的摘要内容必须唯一,即:一种摘要内容,只能对应一个最细的明细科目,据此确定其隶属于那一个一级、二级、三级科目。要求摘要内容简洁、扼要,用尽量少的字表达出该笔业务的内容。凡能归入标准摘要的业务内容,应尽量地使用标准摘要。对于新的业务内容可按上述原则编写新的标准摘要,并注明所对应的科目名称及科目代码。

3)记账凭证编号必须连续。编号间断时应在断号后第一张凭证上说明断号原因并签字盖章。

4)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手工输入。计算机系统内要设置备查辅助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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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记账凭证的审核与保管。

1)记账凭证必须经凭证审核员严格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登账处理。2)操作人员每输入一张凭证,保存前要自审一次,与原始凭证核对无误后再按保存键。

3)输入计算机的凭证和单据应由制单人、审核员、记账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为有效凭证。

4)已输入的凭证应在输入操作完毕装订成册后,交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员存档保管。

5)同一张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3)账表打印和结账。

1)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需要每天打印(与手工账并行),并应与出纳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2)银行余额调节表每月打印一次。

3)科目汇总表、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每月打印一次。4)在结账前按有关规定做好当月各类账务数据和报表的备份工作。5)月底,以上工作正确完成后,由主管会计进行结账,系统自动生成下月期初余额。

6)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4)会计报表。

1)单位根据账簿数据准确编制或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会计报表。账表之间的数据必须衔接一致。

2)会计报表和计算表按各核算子系统及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财务科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3)单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会计报表的格式与要求,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设计和布置。

4)以软盘和书面形式上报的报表,软盘和书面报表的数据必须一致,书面报表必须由机器打印并按规定由有关责任人签字盖章。

财务电子信息系统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电子信息系统信息档案包括以书面形式或不同介质载体(磁盘、光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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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的财务文件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的财务档案资料。

一、财务电子信息系统数据资料管理与保密

计算机内的财务数据文件及其备份文件和作为财务档案资料打印输出的各种凭证、账册、报表,应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使用、保管。

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

1.由于财务信息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必须经常对财务信息进行数据备份工作,正式备份文件应使用不同介质载体定期制作只读备份。

2.在日常工作中,应准备多套临时备份盘循环专用,每日进行临时备份,以避免意外发生和人为错误造成对工作的干扰。

3.备份的内容包括计算机系统的日志文件、计算机系统运行的财务应用软件、财务软件的使用日志文件、财务信息系统使用的数据库文件、各种凭证、账务、账册、报表文件及其他财务系统的数据信息文件。

4.财务信息系统使用的数据库文件、计算机系统的日志文件、财务软件的使用日志文件等,以及财务信息系统信息的正式备份文件,应视同会计资料按年做两套备份。

5.计算机打印输出的各类凭证、账务、账册、报表纸上不得进行手工书写,保证各类打印输出的财务信息清晰、明确、真实、有效。

三、财务电子信息系统会计档案管理

1.会计档案存档手续包括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必须经过财务信息主管确认后并有财务部门负责人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

2.为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真实,备份必须贮存于只读类型载体,并应由指定的备份人员标明备份的来源、名称、时间、备份人,交由档案管理员归档。档案管理员应将备份规范地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异地场所妥善保管。

3.由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计算机使用的操作系统、各类系统管理软件以及财务系统应用软件和各类日志文件的备份,均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5.各类财务电子信息系统档案的出借,均必须经过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章。对于备份文件的使用,应采用复制使用的方法,使用复制文件进行操作。

6.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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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财务电子信息系统数据文件、账册、备份等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一、原始凭证是指医院开展经济活动过程中取得的,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以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账依据的一种凭证。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二、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内容要齐全。户头、日期、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及规格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一致,涂改或挖补无效。盖有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或财政监制。材料、药品及固定资产购入的发票必须与入库单相符,如发票摘要为“药品一批”,必须附购药清单,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三、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用双面复写纸(发票或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并连续编号使用。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标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四、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院长、主管院长、科室负责人及报销人签名。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收费章。内容要填写齐全。

五、财务科对原始凭证要认真进行审核。审核凭证对应的经济业务和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清晰。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内容填写不全、计算有误、手续不完备、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付款。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蔽,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六、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实事求是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

七、职工出差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用相关原始票据抵账,不得退还原借款凭据。

八、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的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九、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它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要经财务科长批准,由保管人复制,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武山县中医医院财务制度

十、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必须由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各级领导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十一、对于数量过多且超宽超大的原始凭证(如工资册),可以单独装订保管。

财务内部牵制管理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务收付、结算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的一种工作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不得由一人办理收入业务的全过程

1.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2.价格管理与价格执行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3.收入票据保管与使用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4.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5.收人稽核与收入经办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二、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支出业务的全过程

1.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2.支出的审批与执行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3.支出的执行与审核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4.支出的审核与付款结算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三、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1.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支付,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审核,不能由同一个人办理付款业务;

2.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3.出纳不得兼任收入、支出、债权和债务账目的账务登记工作; 4.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四、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1.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的编制与审批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2.固定资产购建的验收取得与款项支付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武山县中医医院财务制度

3.固定资产购建的审批与执行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4.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5.固定资产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五、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全过程

1.工程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2.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与审核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3.工程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4.工程项目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六、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或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1.债权或债务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2.债权或债务业务会计记录与出纳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3.债权或债务业务经办与审批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4.债权或债务业务总账与明细账核算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5.债权或债务业务审查与记录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七、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财务电子信息软件开发、系统操作、系统维护和档案保管等业务的全过程

1.财务电子信息软件开发与系统操作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2.财务电子信息系统操作与维护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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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电子信息系统操作和档案保管应实行岗位和职务分离,并形成内控监督体系。

财务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是指由专职或兼职的会计人员,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以保证凭证、账簿、报告和其他资料的真实、完整。

一、复核财务收支预算、成本和各项计划指标的依据是否科学和真实,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互相衔接等,审核后应提出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和完善预算计划。

二、复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三、复核会计科目使用的正确性。

四、复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和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复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查明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财务报告及分析管理制度

一、财务报告及分析的主要内容

1.主要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情况表和基本数字表以及报表附注说明;

2.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分析; 3.业务收支情况分析;

4.医疗服务数量与质量变动情况分析; 5.医药费用控制情况分析;

6.劳动生产率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

二、财务报告及分析的资料来源

1.由财务部门提供分析期间发生的会计资料; 2.由统计部门提供分析期间统计数据;

3.由财务部门提供分析期间科室收支、成本核算和资产使用情况等资料。

第6篇:医院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

医院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汇编

第一章 行政管理制度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一)、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三)、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各方面的信息迅速传递给院领导,以便领导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组织管理,使各类问题得到快速解决。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请示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患者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向医务部及主管院长汇报。

(二)、重要脏器切除、截肢、新开展手术项目的实施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应向医务部报告,由医务部转报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

(三)、发生医疗、护理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应立即向主管的职能部门报告,并逐级向主管院长、院长报告。

(四)、收治涉及法律、政治、刑事案件以及逃跑、伤人、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应向医务部、保安部报告,以便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力度。

(五)、紧急、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应逐级经主管部门和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批,并报院长批准。

(六)、丢失重要医疗文件、机密文件及档案资料时,应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并视情节轻报告院长。

(七)、重要的外事保健任务和外出会诊以及上级部门借调人员等,应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报主管院长或院长批准。

(八)、制定、修改医院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或科室新制定制度时必须报告院长办公室或医务部,并经院长审批后方可公布。

(九)、非工作时间内的紧急行政、医疗等事务均应向医院总值班报告,重大问题由总值班及时请示带班院领导。

(十)、工作人员出差、院外会诊、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院外任务等,应向有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院长报告;中层以上人员以任何原因离开本市时,必须报告院长,得到批准后方可离院。

(十一)、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住院,所在科室应向医务部、院长办公室及院长报告;省、市级以上领导干部住院应由院长向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报告。

(十二)患者病情危重或死亡后,科室须填写《病危通知单》和《死亡通知单》报送医务部,并通知患者家属,经医务部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归入病案。值班医师及负责医师除积极抢救外要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要亲临现场组织抢救。

(十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必须及时向医务部和主管院长请示报告。

(十四)、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患者发生严重冲突时,科室应立即通知保安部并向主管院长报告,情节严重时报告院长。

(十五)、医院重要的基建、设备、物流等档案资料,一般情况不外借,需要外借复印时必须由牵头部门向主管院长请示,主管院长向院长汇报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医院行政查房是领导带领行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定期深入科室,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科室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一种管理形式。

(二)、行政查房由院办负责通知,参加人员一般由行院长、院长助理、院办、医务部、护理部、后勤主任组成,参加行政查房的行政管理干部到办公室集中,进行查房前的安排部署准备工作。

(三)、行政查房采取如下四种方式:

1、集中听取科主任、护士长的近期工作汇报以及各科室存在工作困难的汇报,时间为5—10分钟;

2、分组现场检查;

3、检查各种记录或原始资料;

4、随机抽查,抽查对象包括医生、护士、病人及其家属。

(四)、行政查房分组情况及检查内容:

1、职能组主要检查科室行政管理、考勤和医德医风。具体包括:(1)、会议传达、执行情况;(2)、各种记录;(3)、制度落实情况;(4)、管理措施;(5)、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红包”问题;(6)、考勤管理情况;(7)、病人意见。

2、后勤组主要检查:(1)、电脑系统运行情况;(2)、物资管理;(3)、环境卫生;(4)、水、电、灯、空调、风扇等管理;(5)、维修问题;(6)、安全保卫、消防情况;(7)、药械供应和维修情况;(8)、医务人员及病人用餐问题。

(五)、行政查房的程序:先集中听取科室整体工作汇报,然后分组对口检查,检查完以后再汇总、反馈。

(六)、行政查房的重点:管理环节、医护环节或后勤供应维修环节急待解决的问题以及上次查房未解决的遗留问题。

(七)、行政查房工作由院办牵头组织,必要时提前通知被查科室,做好行政查房前的准备工作。

(八)、各部门检查情况必须于当天汇总以表格形式简明向院长汇报

四、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医院指定的中层干部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宜。

(二)、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三)、在值班时间内,需深入科室,巡视检查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参加急、危重的人的抢救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院领导式有关上级报告。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院,在院内巡视时,要随身携带手机,以便寻找。

(五)、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全院医疗、行政和临时重大事件,及时处理,传达上级指令及紧急通知签收文件,交接来访事宜。

(六)、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行政部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七)、认真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凡本班未处理完的重要事情,应及时报知院领导和有关科室及时处理

五、会议管理制度

(一)、参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或不参加会议。如确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向召集者说明原因,得到许可后方可不参加会议。否则视缺勤处理。各种会议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0元,院早会一个月内无故不到超过二次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与会人员发言时,尽量采用正确的材料、资讯、数据。畅所欲言,互通有无,允许有不同意见,一切以工作为出发点,讨论时需充分听取别人的意见。一旦形成决议,与会人要按照要求执行。

(三)、各种会议均要做记录,必要时可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召集部门负责记录整理,由院办公室打印、发送,并做好详细登记。

(四)、各参会人员应按照会议要求作好传达、执行工作。必要的要向主管领导反馈执行情况。

(五)、会议内容涉及机密事项的,与会人员不得对外泄露。凡有违反的,应按有关制度承担责

六、保密制度

为保守医院秘密,维护医院权益,特制定本制度。需全体员工遵守。医院秘密是关系医院权利和利益,经确认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仅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秘密事项包括:

(一)重大决策事项中的秘密事项。

(二)医院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及主要会议纪录和重要的医疗质量管理文件。

(三)、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四)、医院职员的人事档案、资料、工资待遇、加薪降薪等。

(五)、员工的奖金。

(六)、其它经医院确认的保密事项。

(七)、保密措施: 属于医院秘密文件的制作、打印、复印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办理。文件的收发、打印、复印、存档、销毁应制定专人负责

七、接待工作制度

(一)、接待礼仪:

1、客人推门进来时,站起来问好。

2、接待人员说话要柔和,面部表情具亲和力。

3、请客人在办公区入坐后,立即通知被访者。客人等待时间如超过三分钟,需奉上茶水。

4、冬天要给客人喝热水或茶水,天气热的时候倒冰水或凉水。

5、倒水时,双手不能拿杯子边缘,要以托盘或手拿杯子底部(或下方)双手送至客人座位前。

6、送水时,以不挡住客人所注目视线的方向为原则。

7、如客人杯里的水只剩下四分之一时,要立即为客人添水。

8、添水时要尽量不弄出声响,可沿杯沿添水。

9、如客人等候的时间较长,要向客人解释原因并可提醒被访人。如有杂志或报纸,可请客人先阅读。

10、客人离开后,要立即收拾客人所坐的地方。椅子要归全。茶杯要收走清洗。

11、如有医院不愿意接待的客人,可委婉地告知对方,被访者已外出,请他(她)联络好再来。

(二)、电话礼仪:

1、接听任何外线时,要报出医院名:您好,铜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院。

2、对方道谢时,要说:不客气。

3、禁止使用任何不礼貌语言、口头语或难听的方言。

4、禁止利用电话聊天。

5、接待人员语言要统

一、规范。语调一致。体现出医院的整体形象。

6、电话里的声音要柔和。切忌让别人电话中听出自己正在聊天或大笑而破坏医院形象。

(三)、办公形象及卫生:

1、要随时保持办公区地面、桌面、茶几清洁。桌面、茶几要保证没有灰尘及杂物。

2、上班时不准披头散发、穿拖鞋、画浓装、穿吊带衫;不准在办公区聊天或大声说笑、吃零食。

3、重要客人来访时,要及时通知被访人员,不得怠慢

八、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拟定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种文件等,并负责监督执行,编写大事记,主管全院往来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催办督办、立卷归档,办理上报或下发的有关文件。

(二)、对来自各方面的各种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和综合分析,及时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和咨询。通过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可行性方案的建议,起到参谋作用。

(三)、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记好会议记录。

(四)、负责保管和正确使用医院的公章、介绍信。

(五)、负责公布院行政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指示或院长批示,并督促检查。

(六)、做好外勤公关、通讯联络,人员接待及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七)、负责院通讯工作,包括信件、文件和传真等的转送、邮递、拍发等工作。

(八)、根据院长的批示,对各科室的某项工作进行协调。

(九)、负责医院的档案管理二作。

(十)、负责处理医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档案保管及借阅管理规定

(一)、医院档案管理规定

1、档案是指本医院过去和现在,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医院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

2、各部门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以本部门形成为主,归档保存时交办公室处理;

3、文书立卷归档的具体要求:(1)立卷前把本部门的文件收集整理、核对清楚,以保证归档的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2)案卷必须遵循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问的联系,区分保管价值。(3)文件按年度分开,不同年度的文件不应混在一起立卷。(4)卷内文件材料按照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稿件排列在定稿之后,非诉讼案件的结论、决定、判决性文件在前、依据材料在后的顺序排列。(5)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有批复的在批复年立卷,没有批复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第一年立卷;跨年度总结放在最后一年立卷;案件文件应放在结案年立卷,(6)按内容分开立卷,把一个问题或一项工作、一次会议、一个案件所形成的文件材料作为有联系的一个整体立卷。(7)卷内文件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收文时公文处理用纸在前、收文在后;内部制发文件,发文正稿在前,依此为公文处理用纸、发文底稿。(8)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正确反映卷内文件主要内容,各立卷部门负责确立案卷的标题。(9)案卷卷首为“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没有题名的,有档案人员根据内容拟写标题;会议记录应填写主要内容。(10)卷内文件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破损的文件要进行裱糊。(11)案卷备考表应写明立卷人、审核人签名,时间,以示负责。(12)各立卷部门应按档案的具体要求,定期向办公室档案室移交并履行移交手续。

5、为了保证案卷存档质量,办公室档案室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的文书立卷工作。

6、按照规定使用医院内部单据,不得违规对单据进行涂改,填写单据不得字迹潦草或出现填写错误。部门设立专人对本部门单据进行管理,保证存放整齐有序、齐全完整,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二)、档案保管制度

1、办公室负责全医院档案(不包括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向办公室档案室移交立案;

2、凡是有日后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资料、合同、协议等,均列为归档范围;

3、实行科学管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系统,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4、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证档案整洁完好;

5、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手续完善:

6、档案保管员应根据档案范围将材料归纳、整理、编号、装订、存档。

(三)、档案管理准则

1、文员每天都要对预存档的资料进行清理归档,以免资料堆积要熟悉自己管理的档案,了解各部门的归档制度。

2、档案每年清理一次。文员要准确地做好文件索引,以便于查找。

3、归档要注意整洁。归档前要先把资料进行分类,再把材料按类别分组装入一个待办卷宗,以便归档时所有材料都能随手而得,避免盲目地查找。

4、立卷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组卷。卷内文件要把正文和底稿、文件和附件、请示和批复放在一起,卷内页号一律在右角,案卷目录打印4份,卷内目录打印5份。

5、案卷厚度一股在1.5厘米至2厘米为宜。装订前要拆除金属物,做好文件材料的检查,如有破损或褪色的材料,应当进行修补和复制,装订部位过窄或有字迹的材料,要用纸加以衬边。纸面过大的书写材料,要按卷宗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案卷标题要标明作者、问题或名称,文字要简练、确切,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端正。

6、案卷按年代、机构排列,永久与长、短期案卷分开保管,要编上顺序号及注明存放案卷年号与卷号。

(四)、档案柜管理制度

1、档案柜应牢固,及时关闭上锁,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

2、非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档案柜;

3、档案柜内要排列整齐合理,要经常打扫和擦拭,保持柜内清洁卫生;

4、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柜内不得放易燃易爆品及其它私人用品。

(五)、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l、档案是医院机密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内容私自摘抄、复印和传播。

2、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时要遵守保密规定,严守机密。在离职后对所管理的工作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露。

3、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指派专人监销,防止失密。

(六)、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制度

l、对档案要认真进行鉴定,若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

2、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的进行。对于已失去作用的档案要进行销毁或用碎纸机进行处理。经过认真鉴定,确定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列册登记,经总裁批准后方可销毁。

3、档案销毁清册要妥善保管,由监销人员和档案保管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最后将所销毁档案在目录中注销。

(七)、医疗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价值在一万元以上的各种进口和国产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都必须建立档案;

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购臵申请报告、批复文件、合同书、技术文件、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均将原件存档:

3、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遗失;

4、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应按期归还。

(八)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1、各医院大小基建项目以及维修、改建等项目都必须建立档案:

2、凡属归档范崮内的基建规划、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都应归入该基建项目内

(九)、档案借阅制度

l、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档案不准翻阅或抄写与查档无关的档案内容;不准对档案内容涂抹拆散;注意保存秘密;借阅档案必须及时归还。

2、查档案时,首先由借阅人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分级审批后方可借阅。

3、仟何人不得将档案资料擅自带出医院。

4、如因工作需要长期借阅,要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对所借档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毁或对外传播,如需复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在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一律由借阅人负责。

第二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调职管理办法

(一)、总则本医院基于工作需要及人尽其才,医院得随时调动员工服务地点或职务。奉调人员不得借故推诿。

(二)、填写调职申请表方法:

l、应详加说明职务调动前工作分配情形,就调动前科室分工、工作流程、人员配臵情形或作业上有何缺失,应作详加说明。

2、应说明调动后工作分配情形,就调动后单位组织分工、工作流程,人员配臵情形,及为何作调整之原因作一说明。

3、人事部门,为掌握出勤等事项。

4、填写异动通知单方法:(1)填写科室为科室经办者。(2)需填写日期及异动生效日期。(3)需填写员工姓名、工作科室。(4)事项栏按实际发生事项打钩,注:打钩。以作为核算薪资依据,需填写人事异动通知单。依据已核准之凋职申请表。以及出勤、加班、值班等情况。职等、职称、学历及最近三次考核。如仅调动或调薪时,就在调动或调薪之方格。(5)如果是调薪时需填写调薪前之本薪及津贴(6)如果是调动时,需填妥调动前资料。(7)生效日期,调薪后资料,调动后资料由各有关部门主管会商核填,呈准后分存有关

二、职务交接管理

(一)、目的因调职、离职人员,对原职务工作内容、资料、物品移交予接替者有所遵循。

(二)、职务交接时,移交人应填写职务交接清册。

(三)、填写职务交接清册内容说明:

1、如果是部门主管应详细说明自己本身工作及职务; 应列出部门内所属人员名单;应说明所属部门人员各个工作职务内容。如果不是部门主管时,仅详细说明自己本身工作内容及处理方法。

2、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报表、及各项凭证,应列出明细,详细点交清楚,如有不符,又未能提出正常理由。出负赔偿责任外,尚须接受有关法律制裁。

3、资材、成品、财产、设备、器具:职务上有经营资材、成品财产、设备、器具,应由财产保管部门提出财产保管卡,明细表及设备配臵图逐项一一点交予接交人。

4、印信、戳记:凡职务上有经营各项印信、戳记者,应逐一点交予接交人,如冠有职衔之印信、戳记名片应予销毁。

5、规章、文书、设计图表、技术、资料、档案、证什、重要经营资料:凡个人任内所经营各项规章、文书、设计图表、技术资料、档案.证件及其他经营重要资料,应属医院资产,移交者,均应一一点交予接交人。

6、末办及末完成事项,凡在职务任内,如有计划中拟办理或已局部进行之工作亦应一一列表详细说明,转交予接交

(四)、辞退

1、员工符合以下情形中的任何一种者,医院随时有权解除其劳动关系:

(1)试用期中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严重违反医院劳动纪律及各种制度规定者;(3)不尽其职责、谋私利、图私欲,并对医院造成损失者:(4)根据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5)玩忽职守,引起重大事故和灾害者;(6)不请假或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3天以上者;(7)未经批准,在职期间同时为他人服务并收取报酬者;(8)经数次警告,仍无悔改者;

(9)未经批准或无正当理由携离医院财物者;(10)偷盗他人物品;

(11)伪造经历,用不正当手段而被录用者;(12)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者:

(13)对他人施加暴行,威胁或妨碍他人工作者;(14)向外泄漏工作上的重要秘密或有意泄漏者;(15)对录用时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有违反行为者;(16)不服从直接主管的指示、命令者;

(17)符合以下各条,并情节严重者:a、无正当理由经常缺勤、迟到、早退或私自外出者;b、对上下班有关的规章制度及请假手续怠慢,情节严重者;c、经常离开工作岗位去办私人事情者;d、违反劳动纪律者;

2、员工符合下列项目中的一项,由人事部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非因公疾病和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或其它工作者;

(2)由于身体原因,经过培训和工作调动(视医院情况)的仍不能承受工作者:(3)劳动合同签约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虽经当事者协商,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统一的;

(4)由于经营不佳,业务规模缩小,作业合理化及其不得已的原因产生的剩余人员,用调换其他职务及其他方法已无法安排或有显著困难时。

(5)工作质量经常达不到标准,经培训教育仍无明显改善者。

(五)、辞职 若提出辞呈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主管,试用期内需提前七天通知;部门主管接到辞职信后,应立即通知办公室。为了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对你的岗位再作安排,应及时或尽快地将你的辞职决定通知医院。

三、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一)、新聘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1、凡新聘员工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转岗员工需参加科室组织的岗前培训。

2、岗前培训的时间、形式、内容:岗前培训一般一季度安排一次,采取集中培训和试用教育、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培训内容有以下几方面:(1)介绍医院(医院)历史及主要业务、发展前景。(2)介绍医院人事行政的政策程序的主要内容。(3)员工守则。(4)职业礼仪等工作规范。(5)安全健康及防火须知。

3、培训办法及要求 职能部门(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事务部、经营部)应事先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新聘人员报到后,由职能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试用期内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制度

为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医疗技术队重型,造就一批掌握医学理论和临床技术,熟悉诊断和抢救技能的技术人才,提高医院整体的诊疗水平,使医院的医、教、研工作更好的适应改革的需要,满足医疗市场的需求,特制订本规定:

1、组织机构及分工 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是医院各类各级人员在职培训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院主管部门是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宏观计划的制订、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科技档案的搜集积累、整理归档,主要由办公室负责,其他部门协助;具体培训计划的安排与实施,业务学习的组织,派出去、请出来,日常的检查、考核等分别由医务部、护理部负责,其他部门协助。各科室的培训工作由各科主任负责,并根据本暂行规定和医务处的具体安排计划,制定本科室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各医技科室人员的培训 可参照本规定结合科室特点,制订相应的实施计划(护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由护理部制订)。

3、在职员工的培训 主要是以在职学习为主,在实践中学,在实践中提高。

4、进修学习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可选合适人员派出进修,按选派各类人员进修规定(另发文)执行。送出进修要从实际出发,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进修结束要发挥作用,产生效益。

5、考核检查办法 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理论采取笔试、能力采取操作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四、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人、应用、监督、评价制度。

2、制定医疗技术损害处臵预案,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

3、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建立档案资料,包括申请、审批、实施及监控情况的记录等。

4、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与评价,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资料。

5、开展的每一项新技术、新项目均应有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与设施的支持。当新技术、新项目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6、项目负责人应对新开展技术开展过程中各个关键环节进行风险预测与评估,一旦意外发生,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7、制定医疗技术科研审批制度,进行医疗技术科研,必须符合伦理道德规范,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同时,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8、不得应用未经批准的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实践证明的技术

五、执业医师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杜绝非法行医和无证行医。我院对执业医师提出如下要求:

1、实施医师执业注册制度,要求医师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执业。

2、凡未通过医师执业注册以及执业地点不在我院的医师不允许在我院单独执业。

3、执业医师需参照各医学专业的《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程》,实施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完善医疗服务各项规章制度等措施,促进了医师依法执业 文明行医。

4、执业医师需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医院医务部实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对医师的医疗、服务、医德医风等实施考核、监管,促进医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我院实习、见习、进修医师、培训医师不得单独执业,实习(见习、进修医师无处方权,所写各项记录、医嘱、检查单、病假条、交费单等都要经过上级医师审查签字后方能生效

六、实习(见习)医师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实习(见习)医师动脑动手能力,规范临床实习(见习)行为,减少实习(见习)医师导致的医疗差错,特制定以下实习(见习)医师准入制度。临床实习(见习)医师培训和考核范围包括:医师行为准则、基本操作技能、病史书写、急救基本技能和沟通技巧等方面。培训除带教医师讲解,还配备相关视听教材和模具。考核形式为面试,笔试。合格后方能参加临床实习(见习)。实习(见习)医师在临床实习(见习)期间,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常规,实习(见习)医师必须根据实习(见习)轮转表,在规定科室和规定时间实习(见习),实习(见习)期满不得私自延长实习(见习)时间。实习(见习)医师应严格执行保护医疗制度,患者医疗情况属于保密范围的,不得随意对外泄露。在向患者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需事先征得上级医师的同意,不得单独对患者做出任何的处理和谈话。我院实习(见习)医师不得单独执业,实习(见习)医师无处方权,所写各项记录、医嘱、检查单、病假条、交费单等都要经过上级医师审查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三章 行风建设

一、院务公开制度

为确保我院院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保持经常,医院将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

l、逐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院务公开,坚持党委领导下的职能科室分工负责制。

2、预审核和主动公开制度。机关、后勤等职能科室根据科室只能特点,定期制定相关公开内容,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审后公示,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3、公开响应制度。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通过召开患者座谈会、职工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征求患者和职工对院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院党支部反馈,随时修改、增补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

4、监督考核制度。领导小组要结合医院纠纷、行风建设,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5、院务公开备案制度。医院将建立院务公开记录和备案程序,将公开内容行程文字材料归档,由专人管理、保存,以备查询。

二、院务公开考核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院务公开工作,增强我院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违反院务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各科室的院务公开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三条 院务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 条院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院务公开的考核结果是评定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工作成绩、实施奖惩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1、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本院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方案制定、工作部署、方法措施以及配套制度建设、具体实施、检查监督等情况。

2、院务公丌的宣传:本院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情况,院务公丌工作信息和经验在国家、省、市刊物的投稿情况,院务公开工作简报情况。

3、院务公开的内容:根据我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应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内公开的事项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程序性的公开。

4、院务公开的形式:院务公开场所、网站建设情况,院务公开形式是否规范、明显、多样、及时、便民,新闻发布会、昕证会、咨询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5、院务公开的实效:医院落实“长期公开政策性内容、逐段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工作”的情况,院务承诺兑现情况,群众对院务公开的满意率、投诉率,因院务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严重事故、失误或者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医院落实院务公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6、院务公开考核的标准是: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公开内容完整、明确具体;公开形式规范、实用有效;监督保障制度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健全;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

7、院务公开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办法和程序

1、院务公开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2、院务公开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本院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对全院各科室院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3、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1)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起草年度考核通知(方案),经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提前10日通知被考核科室。

(2)被考核科室接到考核通知(方案)后,进行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

(3)考核组采取实地检查、抽样核查、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考核。

(4)考核组综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情况,作出考核评价结论,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报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5)审定意见及结果应当通知被考核科室。

(四)章奖励与责任追究

1、考核结果纳入医院对各科室的综合位次考评体系。 2凡在院务公开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格次,并且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院务公开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科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科室和负责人评先、评模资格。

3、在院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院按照各自的职能和管理权限,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有关规定编制、公开本科室院务公开目录或不按规定上报备案的。

(2)不履行主动公开职责,或者对管理相对人要求提供院务信息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或者不按经批准的申请提供院务信息的。

(3)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及时调整、更新公开内容,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申请人隐瞒或者不提供应当公开的院务信息,公开的院务信息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或者未经相关第三方同意公开院务信息导致第三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6)故意泄露或者利用尚未公开的院务信息谋取个人利益的。

(7)拒绝、阻挠依法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落实监督检查决定、要求,经监察机关督促纠正拒不改正的。

(8)不受理、不答复有关院务公开工作的举报和投诉,或者对投诉人、调查人员打击报复的。

(9)其他违反院务公开规定的行为。

4、责任追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3)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权益造成损害的,对科室提批评,对有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4)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科室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进行组织处理。

5、隐匿或者提供虚假院务信息,或者泄露依法应受保护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三、投诉管理制度

为及时处理各项投诉,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保证内部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管理制度:

(一)、外部投诉:包括社会各界、患者及家属对医院及其人员的意见。

(二)、内部投诉:包括院内行风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行政后勤部门不作为等方面内容。

四、人员上岗挂牌服务制度

(一)、凡本院工作人员上岗工作,一律要佩戴医院统一制作的工作牌。

(二)、工作牌佩戴在工作衣左上方口袋外,或挂在胸前,不能挂在上衣口袋内或一半在口袋内。

(三)、凡上岗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牌,科室负责人要负责督促检查。若发现上岗不挂牌者,按医院奖惩办法执行,并予以通报。

(四)、工作人员应爱护自己的工作牌,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到办公室补办。新进人员及职称变动的,到院办确认职称变动

五、办公室安全职责

(一)、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酌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本单位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二)、组织、检查、落实本单位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三)、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四)、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六)、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刷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七)、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八)、深入医疗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九)、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科室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舰范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月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贯彻以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院长为医院安全第一负责人。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第一毒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工作自鐾全,保证每一位员工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院安委会会同办公室、护理部等科室对全院进行安全大检查;各科室每月应对本科室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二)、报告与整改

l、安全隐患报告:(1)医院的每一位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臵(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委会或责任科室,安委会和责任科室应及时、妥善处臵,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忠通报与整改:(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科室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忠。(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安委会应对科室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处罚与奖励:

1、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20一50元,次予以处罚。

2、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3、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按200—500元/次予以处罚。严格执行~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责任科室及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单位负责人,医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八、安全保卫制度 (一)、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成员的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安全保卫、防火、防灾、抗洪等事宜。

(二)、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防保设施和器材。

(三)、办公室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的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并定期检查各科室保卫由科主任负责落实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财务、档案及各科器材等重要岗位,重要物品的安全防范。

(五)、落实节假日、抗灾防洪、重要时期的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六)、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各科室下班前要对室内电器,照明设备,门窗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可能发生的治安灾害等事故降到最低点。

(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九、财务部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一)、向院长、分管领导和院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号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二)、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到位。

(三)、负责与医院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科室、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四)、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科室防火安全工作制度

(一)、凡使用电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下班后或人员离开时,必须将有关电器开关关闭或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二)、电器上使用的保险丝需要更换时,必须请电工更换符合规格的保险丝,不得以铜、铁丝或其它不符合规格的保险丝替代。

(三)、未经院领导同意任人不得在病区内使用电炉、煤油炉等燃具,严禁私自乱接电源线。

(四)、科室对新入院的病人和陪伴人员要交待有关防火事项,值班人要随时检查岗位防火情况。

(五)、病房必须保持各消防通道畅通,一旦发生意外要及时组织病员疏散。

(六)、凡发现有防火不安全因素或隐患应及时加以解决,并立即向院总值班和院领导汇报

十一、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库内严禁烟火,非管理人员不准随便入库。(二)、库区内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照明或明火作业,库区应备有有效的消防器材,接按照医院有关的安全规定执行。(三)、库房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做好关门关窗及切断水、电开关等工作。

(四)、各类药品库房根据药品性质采取有效的降温通风措施、各库房应有温湿度计,注意观察室温,室温超山规定时要及时采取措施。

(五)、不同性质药品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保证药品质量。对毒、麻等管制药品要存入保险柜,有专人保管,专人发放,存放毒、麻药品的场所应装有安全报警装臵,保证毒、麻药品的安全保管。

(六)、应按规定做好入库验收记录及出库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七)、要做好药品的在库养护工作,合格药品与不合格药品分开存放,保证药品质量。

(八)、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自燃等易引起爆炸危险的药品和需在特殊条件下存放的药品应经常检查,保证其存放条件安全可靠,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十二、司机安全管理规定

(—)、本院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司机应爱惜医院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三)、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得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四)、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五)、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臵,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牟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六)、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七)、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八)、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九)、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十)、车内不准吸烟。本医院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医院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医院陪同人,也可委婉地直接制止。

(十一)、接送专家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车司机应积极参与120院前的抢救,听从院前医师的工作安排。

(十二)、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末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十三)、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在院内抢救过程中,如遇人员紧张时,应积极主动协助搬运、护送病人。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门主任或医院领导反映。

(十四)、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十五)、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手机。手机需二十四小时开机,以便医院随时联系。

(十六)、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十七)、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医院车辆学开车。

(十八)、办公室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扣除奖金、警告、记过、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第7篇:医院制度《保卫科科长岗位职责》

保卫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在总务科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国家的法令和党的有关政策,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与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

二、负责对本科室人员进行安全及消防知识的培训,并做好各种记录。督促科室的卫生及服务。

三、负责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制观念,加强群体防范意识。

四、负责组织各项防范措施,保卫医院要害部门的安全(财务、药库、信息、设备)。

五、协助公安机关对医院发生的破坏、盗窃事故进行调查和侦破。

六、积极督促在岗人员巡逻、消防、联防等制度的具体落实,协助院领导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漏洞及时报告,督促有关科室迅速整改。

七、每周对本部门的安全、消防、治安防范及工作,组织一次自查自评。对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及时上报,由院部帮助整改。

八、负责组织检查各科室安全情况,发现和清除治安灾害事故隐患。协助行政领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易燃、易爆、放射源、菌种病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定期检查消防安全设备。遇有重大灾害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并负责查明性质。对涉及医院财产安全及合理利用的问题,受院领导委托可采取强制措施。

九、负责维护病区及门诊的秩序,及时劝解及处理各种纠纷。必要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共同解决。

十、认真管理好本院的消防设施。不得损坏或随意移动消防器材的位置。各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消防设施及器材正常使用。

医院网络安全岗位职责制度

医院咨询台岗位职责制度

医院人事科制度岗位职责

医院设备维护岗位职责制度

医院岗位职责制度培训(共5篇)

本文标题: 医院岗位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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