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干部职工文明行为规范
县委办公室干部职工文明行为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县委办公室及二级机构全体干部、职工。
二、对干部、职工的总体要求:文明、敬业、高效、廉洁
(一)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
(二)忠诚于党,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
(三)自觉学习,提高素质,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四)增强核心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发扬精细严谨、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三、形象礼仪要求:
(一)着装:端庄、得体、整洁、大方 根据时间、地点、场合选择合适的服饰。特殊环境、特殊场合应按办公室统一要求着装。工作日在办公区域应着装整齐,不穿戴有明显广告标志的服饰。男士不穿无领衫、背心等休闲类服装; 女士不穿超短裙和低胸、透明及露肩、腰、背的服装;不穿旅游鞋、拖鞋等休闲类鞋。
(二)仪容:整洁清爽
1.发型适宜。男士头发前不盖眉,侧不掩耳,后不及领; 女士发型整齐有型、美观大方,不漂染艳丽发色。
2.保持身体清洁,无异味。勤修剪指甲,男士勤剃胡须。
四、办公礼仪要求:
(一)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办公室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二)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办公桌上材料、物品摆放整齐,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重要文件材料要严密保管,防止泄密。
(三)办公场所不大声喧哗,接打电话,讨论工作问题、接待访客等不影响他人。
(四)办公区域不乱贴、乱画、乱挂图片等,严禁吸烟的场所做到不吸烟。
(五)在走廊中自觉靠右侧行走,遇人要打招呼或点头 致意,多人行走不并排占道、不勾肩搭背,不喧哗打闹。
(六)爱护公物,倡导节能低碳,不浪费水电和办公物 品,下班时关闭电源和门窗。
(七)尊重机关办公楼服务人员及劳动。
(八)热情优先为基层单位服务,不耍态度、不耍情绪, 高质量、高效率办理业务,帮助基层解决问题。
(九)对来电、来函或来人,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属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立即受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负有指引义务,指引到相关部门,不得推诿工作。
(十)工作时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例如:玩电 脑游戏、看电视、干私活、看闲书等。
(十一)办公用语文雅、准确、易懂,语气和蔼、谦逊, 不讲粗话、脏话。
(十二)进入他人办公室,先轻敲门示意,被允许后再进 入,如对方不便,要稍等静候。
(十三)对到机关办事的人员,要热情接待,积极沟通, 认真办理有关事宜。
(十四)同事间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关心,加强沟通,不在背后议论同事的个人隐私。
(十五)上级要理解和支持下级工作,注意倾听下级的意见和建议,对下级多体谅关心和欣赏鼓励。
(十六)下级要尊重上级,服从上级领导,主动支持、配合上级工作,维护上级的威信和形象,不越权、不越位。
(十七)机关人员到下属单位,要严于律己,轻车简从,平等交流。不接受下属单位的超标准接待,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五、考评及考核:
(一)县委办秘书室负责对员工行为规范予以监督。
(二)职工违反本规范条款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
育;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带来负面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全系统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与月度工作挂钩,取消年度评优。
(三)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在施行过程中根据具体 情况予以修订完善。各科室可结合实际,制定本科室职工文明礼仪行为规范,以提升县委办形象,改善机关作风。
(四)各科室和每位职工要认真学习规范,自觉执行规范要求,营造和谐团结、健康向上的机关团队形象。
中共**县委办公室
2 0 2 2 年 2 月 21日印发
(共印 2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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