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承诺书
第1篇:用工承诺书
用工承诺书
北票市龙潭乡龙潭村土地整理项目项目用工承诺,我公司杜绝使用包工头,现承诺如下:
1、保证本项目施工期间与劳动者签订合法用工合同,不使用包工头带工作业,在进行劳务作业分包时保证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作业;
2、保证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标准不低于北票市最低工资标准,保证不克扣和拖欠工资,工资支付最长周期小于40天;
3、保证在本项目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立民工权益告知牌,告知民工权益;
4、保证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一切规定;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北票市泓森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5 年 12 月 11 日
第2篇:规范用工承诺书
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为规范施工分包和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本企业就从事建筑施工分包和使用建筑劳务工 作下列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部门的法规、政策及总承包单位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施工分包和用工管理,不搞挂靠和接受挂靠,不使用小包工队伍和未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
二、本企业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持证率达到80%以上。
三、企业使用建筑劳务工,依法与劳动者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约定劳务作业的内容、计价方法、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经双方签字(章)认可。
四、企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务工发放劳动工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拖欠劳务工工资,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
五、企业接受总承包方的监督与管理。执行总包方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劳务工资保障基金,在总包项目经理部的直接监督管理下,做好劳务工工资支付工作。并按照总包方的要求,按时报送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
六、在有条件的地区,委托总包方在银行开设“劳务工工资专户”,建立工资卡,将工资直接打入劳务工个人卡中,并接受总包方对“工资专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七、企业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先行支付劳务工工资。
八、企业拖欠劳务工工资,且处置不当导致引起工人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相关责任人作严肃处理外,愿根据分包合同约定,接受中止分包合同的处理。并按照拖欠克扣额的50-100%缴纳违约金。
九、企业成立劳务工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分别是处置工资纠纷在企业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把纠纷化解在本企业,决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一旦发生上访事件,企业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主动靠上去做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
十、企业在每个建筑工地张贴建筑劳务工人工作纠纷处置告示,公布劳务工工作管理制度,发生纠纷的处理程序,企业和项目部负责处理纠纷的人员姓名、电话和地点。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好每起工资纠纷。
十一、企业严格遵守总包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做好劳务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接受总包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联系电话:
承诺人:承诺日期:
第3篇:企业用工承诺书
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承诺书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河北省驻京建管处:
为认真履行建筑施工企业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本单位郑重承诺在北京市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期间认真履行如下规范管理依法经营责任: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建筑业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道德准则,积极推动建筑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
2、团结协作,诚实守信,提倡公平竞争,反对用不正当手段损害同行利益和客户利益。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北京市建筑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严格执行ISO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各项措施。
5、保证如下联系电话24 小时畅通,分别是法人(电话:)及在京负责人(电话:)。保证以上人员一旦发生变更,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备案。
我作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规范管理、依法经营负全面责任,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本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在京负责人(签章): 20年月日
